总平图制图规范
平面图制图规范
平面图制图规范平面图是一种常见的图形表达方式,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包括建筑设计、工程制图、城市规划等。
为了保证平面图的准确性和可读性,制图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下面是平面图制图的一些基本规范。
1.图纸选择:根据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图纸规格和比例尺。
常用的图纸规格有A0、A1、A2等,而比例尺根据实际需求来确定,常见的比例尺有1:100、1:200等。
2.用图标明:在平面图上清晰地标出北方,并标注方位。
同时,还需要标明图名、编号、比例尺、绘图日期、单位等信息。
3.线条规范:平面图中的线条需要清晰、粗细一致,并且要注重线型的表达。
常见的线型有实线、虚线、点虚线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线型。
4.颜色运用:平面图中的颜色需要清晰明亮,不同元素使用不同的颜色进行区分。
比如,道路可以使用灰色或黑色,建筑物可以使用红色或蓝色等。
5.比例尺表达:平面图中的比例尺需要标明,可以使用文字或图标的形式来表示。
比例尺应该放在图纸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并说明具体的比例尺数值。
6.尺寸标注:平面图中的各个要素的尺寸需要进行标注,以便于后续的测量和施工。
尺寸标注要清晰、准确,并且要采用统一的标注方法。
常见的标注方法有平行线标注、基线标注、正交线标注等。
7.符号使用:平面图中需要使用一些符号来表示不同的要素,比如建筑物、树木、线路等。
这些符号应该明确、统一,并且要符合相关的规范。
在使用符号时,要注意大小、颜色、形状的统一性。
8.图例绘制:平面图中需要绘制一个图例,用来解释不同符号和颜色的含义。
图例应该简洁明了,并且要放在图纸的左上角或右上角。
9.文字描述:平面图中可以使用文字进行一些简单的描述,比如标注建筑物的用途、道路的宽度等。
文字应该清晰易读,并且要注意字体的一致性。
10.图纸保护:在制图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图纸,避免弄脏、折损或者刮花。
在使用图纸时,要小心轻放,并且保持手部干燥和清洁。
总而言之,平面图的制图规范主要包括选用合适的图纸和比例尺、线条规范、颜色运用、比例尺表达、尺寸标注、符号使用、图例绘制、文字描述等方面。
总平图制图规范
总图制图规范(试行)V1.00一、总则:(一)、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
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宜超过45°,如为竖向布局,应采用竖向图框。
(二)、设计师应根据本规范要求绘制总平面图,注意不要漏项。
表达的各项图纸内容不得重叠,应有美观的图面效果。
(三)、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
如不以米为单位,应另加说明。
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方位角(或方向角)道路转向角的度数,宜注写到"秒",特殊情况,应另加说明。
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四)、总平面的比例,应选用下面比例中的一种。
1:250、1:300、1:400、1:500、1:600、1:1000、1:2000、1:5000,其中有下划线的为常用比例,无带下划线的为可用比例。
在特殊情况下,可自选比例,但应绘制比例尺。
(五)、本规范适用于从方案报建阶段到施工图阶段的总图,概念方案阶段总图制图按“概念方案及报建阶段制图规范”的总平面渲染图要求,施工图阶段需增加道路定位及作法、各专业的管线图纸、管线综合图等。
二、总图中需要表达的内容:(一)、建筑主体及其相关内容:1.建筑首层轮廓线或屋顶轮廓线。
2.建筑物首层看线(包括台阶、坡道、花台)。
3.地下室轮廓线,4.建筑物出入口(包括地下室机动车、非机动车出入口)。
5.建筑功能及层数。
6.建筑物±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的高度。
(二)、道路及周边环境:1.道路中心线、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回车场尺寸及文字,道路及场地的竖向(该项可单独出竖向设计图)。
2、用地红线、建筑退红线等的文字及尺寸标准。
3、用地红线坐标。
4、如有用地分期,标出各期用地名称。
5、环境于CAD总图并非表达重点,只需清晰表达出绿化的边界、铺地的边界即可(计算绿地率用)。
制图的总图标准规定
双 点 画 线
折断线 波浪线
具体应用
各种线型在房屋平面图上的用法,如图所示。 各种线型在房屋平面图上的用法,如图所示。 房屋平面图上的用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注意:
1.在同一张图纸内,相同比例(图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 在同一张图纸内,相同比例( 称为比例)的各图样,应采用相同的线宽组。 比,称为比例)的各图样,应采用相同的线宽组。 2.虚线的线和间隔应保持长短一致。线长约3-6mm,间隔约为0.5-1mm。 虚线的线和间隔应保持长短一致。线长约3 6mm,间隔约为0.5-1mm。 0.5 点画线或双点画线线的长度应大致相等,约为15-20mm。 点画线或双点画线线的长度应大致相等,约为15-20mm。 15
总 施 建 施 结 施 水 施 暖通施 电 施
三、比 例
是指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 图样的比例是指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 图样的比例是指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比例的大小 是指比值的大小, 是指比值的大小,如1:50大于1:100。 50大于1 100。 大于 工程图中的各个图形都应分别注明其比例。 工程图中的各个图形都应分别注明其比例。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 右侧,比例的字高宜必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 右侧,比例的字高宜必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字的底线应取 平。
图纸幅面、线型、字体、尺寸标注
二、图
标
图标也称和图纸的标题栏和会签栏的位置、尺寸和内容如下: 图标也称和图纸的标题栏和会签栏的位置、尺寸和内容如下:
涉外工程的图标应在内容下方附加译文; 涉外工程的图标应在内容下方附加译文; 设计单位名称应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设计单位名称应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图 线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编制及报审规定
5.3.5有展示区的平面布设,须用粗虚线表示展示范围。
5.3.5.1展示范围还须体现展示日期,围蔽的具体位置(坐标值)。
5.3.5.2展示区内的施工道路标准,与设计道路的关系(也可为同一位置),标高值。
5.3.5.3展示区内的线(管)网布设,须体现至开放时是否拆除,若改道,须体现改道后的布设走向和改道时间。
5.3.3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永久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比例绘制,线型为实线,线宽0.8~1.5mm,并标布设的坐标值和标高值。
5.3.3.1垂直运输设备、道路、供水供电线网、堆场、加工场、办公区、生活区采用“简略外形符号+文字说明”表示,其水平投影外框线宽1.0mm。
5.3.3.2塔吊旋转范围可用虚线表示,线宽0.8mm;编号必须根据进度所需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避免“打架”的可能性。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编制及报审规定
编号:SWBGY-GG-01
版本:A/0
页码:第1页共3页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编制及报审规定
前言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拟建项目施工场地的总布置图。它按照施工进度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道路交通、材料仓库、附属建筑、临时房屋、临时水电管线等做出合理的规划布置,从而正确处理全工地施工期间所需各项设施和永久建筑、拟建工程之间的空间关系。其设置好坏直接影响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生产效率、双方沟通效率、工程质量、总施工单位的施工成本等各个方面,有示范区的标段还严重影响我司的示范区开放;为此,为了使总承包单位短期高效地理解、融合碧桂园工程管理模式,提高双方沟通效率和质量,奠基快速生产,确保示范区顺利开放、降低总承包单位的施工成本,适应我公司标准、高效管理,巩固我公司品牌效应及企业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C总平面图制图标准
C总平面图制图标准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01]220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01为国家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 105—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 114—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进行了修编。
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一、与1990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ISOT C/10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总图制图规范试行版
统一技术措施文件编码SYADRI-T1-002总平面建筑制图统一规定(第一设计所试行版)试行时间(2014-03-01至2014-09-01)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THE ARCHITECTURAL DESIGN&RESEARCHINSTITUTE OF SHIY AN前言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第一设计所为统一建筑方案、施工图总平面图的设计标准,提升建筑方案、施工图总平面图设计质量及深度。
根据第一设计所领导的要求,由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第一设计所规划、建筑设计人员对总平面图做针对性研究,认真总结了第一设计所多年的实践效果,参考国家颁布的现行制图和总平面图设计规范,学习国内各大设计院的总平面图设计标准的经验,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本规定(试行版)。
本规定共分11章和2个附件。
主要内容是:1.总则;2.图纸幅面规格与图框填写方式;3.制图环境;4.字体;5.标识符号;6.图层管理;7.常用图例;8.出图比例;9.方案设计总平面图表达深度规定;10.施工图总平面图表达深度规定;11总图设计说明及指标表等。
本规定经修订后在第一设计所范围内执行。
本规定由第一设计所“总平面图建筑制图统一规定”工作小组负责管理和对条文的解释。
本规定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总平面图建筑制图统一规定”工作小组进行沟通讨论。
本规定内容若有与国家规范相冲突处,请按国家现行规范执行。
本规定主编单位: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第一设计所本规定主要编写人员:徐长松袁华伟李云鹏万勇伟本规定主要审查人员:胡猛何永波本规定发起人:吴飞鹄目录1.总则 (1)2.图纸幅面规格与图框填写方式 (2)2.1.图框幅面规格 (2)2.2.图框填写方式 (3)3.制图环境 (4)4.字体 (6)4.1.说明和要求 (6)4.2.示例 (7)5.标识符号 (8)5.1.定位轴线 (8)5.2.尺寸标注 (9)5.3.符号 (10)5.4.建筑填充颜色示意 (11)6.图层管理 (12)7.常用图例 (14)8.出图比例 (15)9.方案设计总平面图表达深度规定 (16)9.1.保留的地形及地物 (16)9.2.规划设计范围与分期 (17)9.3.新建建筑及构筑物 (17)9.4.道路及场地 (18)9.5.图纸深度其他内容 (19)10.施工图总平面图表达深度规定 (20)10.1.保留的地形及地物 (20)10.2.规划设计范围与分期 (21)10.3.新建建筑及构筑物 (21)10.4.道路及场地 (22)10.5.图纸深度其他内容 (23)11.总图设计说明及指标表 (24)11.1.总图设计说明 (24)11.2.总图指标表 (24)12.附件 (29)附件1总图实例 (29)附件2经济指标excel表格 (29)1、总则1.0.1、为了统一规范本所建筑总图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表达准确、简明、清晰、美观,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满足专业之间交互需要,制定本规定。
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
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在建筑设计和规划领域,CAD 总平面图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成果,它为项目的后续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了基础和指导。
为了确保CAD 总平面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读性,制定一套严谨的制图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一、图纸幅面与格式1、图纸幅面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合适的图纸幅面,常见的有A0、A1、A2、A3 等。
一般来说,大型项目宜选用较大幅面的图纸,以保证图纸内容的清晰和完整。
2、图框格式图框应包括标题栏、会签栏等内容。
标题栏应包含项目名称、图纸名称、比例、绘图日期、绘图单位等信息。
会签栏用于相关专业人员的签字确认。
3、比例总平面图的比例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常见的比例有 1:500、1:1000、1:2000 等。
比例的标注应清晰明确,位于图名下方或图框内。
二、图层设置1、图层分类为了便于管理和编辑图形,应将不同类型的图形元素放置在不同的图层中。
例如,建筑物轮廓线、道路、绿化、水系等应分别位于不同的图层。
2、图层命名图层的命名应具有明确的含义,能够清晰反映图层所包含的图形内容。
例如,“建筑物层”、“道路层”、“绿化层”等。
3、图层属性每个图层应设置合适的颜色、线型、线宽等属性,以区分不同的图形元素,并保证图纸的打印效果。
三、图形绘制1、坐标系总平面图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通常为大地坐标系或城市坐标系。
坐标原点和坐标轴的方向应在图纸中明确标注。
2、地形地貌应准确绘制场地的地形地貌,包括等高线、坡向、坡度等信息。
地形的表示可以采用等高线法、高程点法或地形剖面图法。
3、建筑物建筑物的轮廓线应清晰准确,标注建筑物的名称、层数、高度等信息。
建筑物的出入口、楼梯、阳台等细节也应适当表示。
4、道路道路的线型、宽度、转弯半径等应符合设计规范和实际要求。
标注道路的名称、等级和中心线坐标。
5、绿化绿化区域应采用合适的图案或填充表示,标注绿化的种类和面积。
6、水系水系的轮廓线、流向、水深等应清晰表示,标注水系的名称和相关参数。
总图制图规范
• 图示方法及用途 将拟建工程四周一定范围内的新建、 拟建、原有和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连同 其周围的地形地物状况,用水平投影方法 和相应的图例所画出的图样,即总平面图 (或称总平面布置图)。它能反映出上述 建筑的平面形状、位置、朝向和与周围环 境的关系,因此成为新建筑的施工定位、 土方施工及做施工总平面设计的重要依据。
• 图示内容 1.标出测量坐标网(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或施工坐 标网(坐标代号宜用“A、B”表示)。 2.新建筑(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 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及室内外标高。 3.相邻有关建筑、拆除建筑的位置或范围。 4.附近的地形,如等高线、道路、水沟、河流、池塘、土坡 等。 5.道路(或铁路)和明沟等的起点、转折点、终点的标高和 坡向箭头。 6.指北针和风玫瑰图。 7.建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名称编号表。 8.绿化规划、管道布置。 9.补充图例。
4、明确新建房屋的位置和朝向.房屋的位 置可用定位尺寸或坐标确定.定位尺寸应 注出与原建筑物或道路中心线的联系尺寸, 如图中的7.00和15.00等. 5、从图中可了解到周围环境的情况.如: 新建筑的南面有一池塘,池塘的西北有一 护坡,建筑东面有一围墙,西边是一道路, 东南角有一待拆的房屋,周围还有写上名 称的原有和拟建房屋、道路等.
2.了解工程的 性质、用地 范围和地形 地物等情况。 从图10-11的 图名和图中 各房屋所标 注的名称, 可知拟建工 程是某小区 内两栋相同 的住宅。从 图中等高线 所注写的数 值,可知该 地区地势是 自西北向东 南倾斜。
。
3.从图10-11中所注写的室内(首层) 地面和等高线的标高,可知该地的地势高 低、雨水排泄方向。总平面图中标高的数 值,均为绝对标高。所谓绝对标高,是首层室内地面的标高 (本例是46.20),是根据拟建房屋所在位 置的前后等高线的标高(图中是45和47)
总平面图编制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编制规定一、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以下相关要求:1、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2、总图制图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编制的规定;3、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4、规划设计条件;5、经济技术指标真实、正确。
二、总平面图的表述内容:1、底图:以实测地形图数据为底图;真实反映周边50-100米范围现状情况;2、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线;3、申请建筑物(构筑物)外轮廓线,地下车库外轮廓线;传达室、围墙等配套设施外轮廓线,住宅小区项目涉及社区用房、物业用房的明确位置、面积;4、尺寸标注:申请建筑物(构筑物)长宽尺寸,建筑与界外、界内相邻建筑间距、后退道路及河道距离、建筑出挑尺寸;每幢建筑幢号、建筑高度,有半地下室的标明出地面高度(以室外地坪标高为基准);5、停车场停车位范围(机动车泊位最小尺寸不小于 2.5×5.5米)、内部道路边线、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登高场地范围线;6、绿地边界线及示意:除设计范围内有保留树木的明确位置外其余均为统一填充;7、明确地块内给水、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线与周边市政管网的衔接方式和具体位置;8、经济技术指标:明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综合用地按功能分类)、地上(地下)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等指标。
9、其他:图纸中应明确图例、指北针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10、地下室各层平面图,明确表述车位或其他功能。
11、图纸比例:1:500(市政项目可用1:2000);三、总平面图内容的表示方式:(线型及图层要求)1、底图:建筑层,灰色(251,指 ACI颜色值下同);2、用地控制线,建筑控制线:0层,黑色(7);3、申请建筑物(构筑物)外轮廓线,传达室、围墙等配套设施外轮廓线,为红线层,红色(1);地下车库等隐蔽工程,外轮廓线用粗虚线绘制,红线层,红色(1);4、尺寸标注:标注层,黑色(7);5、停车场停车位、内部道路边线、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登高场地布置、停车位编号:0层,黑色(7);6、绿地边界线及示意:植被层,绿色(3);7、地块内给水、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线与周边市政管网的衔接方式和具体位置:管线层,品红(6);8、经济技术指标、图例、文字说明、指北针:图饰层,黑色(7)。
总平图制图规范
总图制图规范(试行)V1.00一、总则:(一)、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
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宜超过45°,如为竖向布局,应采用竖向图框。
(二)、设计师应根据本规范要求绘制总平面图,注意不要漏项。
表达的各项图纸内容不得重叠,应有美观的图面效果。
(三)、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
如不以米为单位,应另加说明。
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方位角(或方向角)道路转向角的度数,宜注写到"秒",特殊情况,应另加说明。
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四)、总平面的比例,应选用下面比例中的一种。
1:250、1:300、1:400、1:500、1:600、1:1000、1:2000、1:5000,其中有下划线的为常用比例,无带下划线的为可用比例。
在特殊情况下,可自选比例,但应绘制比例尺。
(五)、本规范适用于从方案报建阶段到施工图阶段的总图,概念方案阶段总图制图按“概念方案及报建阶段制图规范”的总平面渲染图要求,施工图阶段需增加道路定位及作法、各专业的管线图纸、管线综合图等。
二、总图中需要表达的内容:(一)、建筑主体及其相关内容:1.建筑首层轮廓线或屋顶轮廓线。
2.建筑物首层看线(包括台阶、坡道、花台)。
3.地下室轮廓线,4.建筑物出入口(包括地下室机动车、非机动车出入口)。
5.建筑功能及层数。
6.建筑物±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的高度。
(二)、道路及周边环境:1.道路中心线、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回车场尺寸及文字,道路及场地的竖向(该项可单独出竖向设计图)。
2、用地红线、建筑退红线等的文字及尺寸标准。
3、用地红线坐标。
4、如有用地分期,标出各期用地名称。
5、环境于CAD总图并非表达重点,只需清晰表达出绿化的边界、铺地的边界即可(计算绿地率用)。
报建总平图制图技术要求指南
高新区报建单位常见问题温馨提示1.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应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关于“成都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编制规定”的要求。
2.依据《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规阅〔2015〕111号文,不计容的地上建筑面积包括:(1)地下室各类建筑面积;(2)半地下室中除商业、办公、酒店、住宅外的其他各类建筑面积;(3)首层架空部分只作为绿化、停车、公共活动使用时的建筑面积;(4)地上建筑作为停车库(场)的建筑面积(专用停车场除外);(5)垃圾用房。
(6)外墙外保温层的建筑面积。
备注:避难层应计算容积率。
3.高新区内建设项目,室外地面露天设置的冷凝塔等设施原则上不应直接临道路红线及道路交叉口设置,并应结合景观设计隐蔽设置,同时在总图上注明“景观化处理”。
4.高新区内建设项目,市政设施点位均不应露天设置(应在一层或负一层),且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应在总图指标表相应位置列出市政设施点位的建筑面积;5.高新区内建设项目,其自身的水电气讯设施不应临30米及以上城市道路设置,上述设施宜设在负一层,因故不能设置在地下的应尽量避免临城市开放空间设置,应结合景观设计隐蔽设置。
6.建设项目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范围内,不应高出地面设置建设项目自身的设备管道井(包含但不限于风井、烟道、电井),且场地竖向应与周边城市道路平顺相接,相互协调。
7.建设项目总平面上应注明采用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版本。
8.含有住宅的项目,应在报建总图经济指标表备注上注明:每套住宅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套住宅套型总建筑面积的xx%.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配比控制指标栏中应分别列出各建筑用房的车位数及所采用的配建标准(xx辆/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10.蓄水池的控制指标栏中应同时列出建筑面积与体积的数据。
11.所有新建建设项目应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并在指标表和图纸上建筑相应位置注明。
12.总图上需表达用地周边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名称、宽度。
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
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在建筑设计和规划领域,CAD 总平面图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图纸,它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提供了基础和指导。
为了确保 CAD 总平面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读性,制定一套明确的制图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 CAD 总平面图的制图标准。
一、图纸布局1、图纸尺寸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合适的图纸尺寸。
常见的图纸尺寸有 A0、A1、A2 等。
一般来说,大型项目应选用较大的图纸尺寸,以确保能够清晰地展示所有信息。
2、图框与标题栏使用标准的图框格式,包括边框、会签栏等。
标题栏应包含项目名称、图纸名称、比例、绘图日期、绘图单位等基本信息。
3、比例选择合适的比例,以确保图纸上的图形能够准确反映实际尺寸。
常用的比例有 1:500、1:1000、1:2000 等。
比例应在标题栏中明确标注。
4、定位轴线在图纸中绘制定位轴线,以便确定建筑物和场地的位置。
轴线编号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如从左至右、从下至上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标注。
二、图形绘制1、地形地貌准确表示场地的地形起伏,包括等高线、坡向、坡度等。
可以使用不同的线型和颜色来区分不同的地形特征。
2、建筑物清晰绘制建筑物的轮廓、形状和尺寸。
建筑物的层数、高度、出入口等信息应标注清楚。
3、道路与停车场绘制道路的中心线、边线和宽度,标注道路的名称和坡度。
停车场的位置、面积和车位布置也应在图中表示。
4、绿化与景观表示出绿化区域的范围、类型和分布。
景观元素如水池、花坛、雕塑等应适当绘制。
5、管线绘制各类管线的走向、管径和检查井的位置。
包括给水管、排水管、燃气管、电力线等。
三、标注与文字说明1、尺寸标注标注建筑物的长度、宽度、高度、间距等尺寸。
尺寸线应清晰、整齐,标注的数字应准确无误。
2、坐标标注标注建筑物和重要场地元素的坐标,以便于施工定位。
3、标高标注标注场地和建筑物的标高,包括绝对标高和相对标高。
4、文字说明对图纸中的图形和标注进行必要的文字说明,解释不清楚的地方或特殊要求。
一 总平面图应表示的内容
一、总图应表示的内容:1、总平面图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3.3.2),该表也可列于设计说明内;9)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2、竖向布置图1)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值(或注尺寸);2)场地四邻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关键性标高;3)保留的地形、地物;4)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室内外设计标高;5)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6)用箭头或等高线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7)指北针;8)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9)本图可视工程的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3、总平面图依据的主要规范: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的有关规定:2.4.1 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
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宜超过45°。
总图中应绘制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图2.4.1)。
2.4.5 在一张图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用坐标定位;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可用相对尺寸定位。
2.5.1应以含有±0.00标高的平面作为总图平面。
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
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在建筑设计、城市规划以及各类工程项目中,CAD 总平面图是至关重要的设计文件。
它能够清晰地展示整个项目的布局、功能分区、交通流线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等重要信息。
为了确保 CAD 总平面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读性,制定一套统一的制图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一、图纸设置1、图纸幅面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合适的图纸幅面。
常见的幅面有A0、A1、A2 等,应优先选用标准幅面,以方便打印、装订和保存。
2、比例总平面图的比例应根据项目的实际尺寸和图纸的表达需求来确定。
常用的比例有 1:500、1:1000、1:2000 等。
在同一套图纸中,比例应保持一致。
3、单位制图单位应采用国际标准单位,如长度单位为米(m),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二、图形内容1、地形地貌准确表示项目所在地的地形起伏、等高线、水体等自然地理信息。
2、建筑物清晰绘制建筑物的轮廓、层数、出入口位置、屋顶形式等。
建筑物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实际设计。
3、道路与交通标注道路的宽度、类型(车行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转弯半径、出入口位置等。
同时,要表示出停车场、停车位的布局。
4、绿化景观画出绿地、花坛、树木等绿化元素的位置和范围。
5、管线设施包括给排水管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的走向和位置。
6、坐标与尺寸标注标注出建筑物、道路、场地等重要元素的坐标和尺寸,确保尺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图层管理1、分层原则根据图形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用途,将其分别放置在不同的图层中。
例如,地形层、建筑物层、道路层、绿化层等。
图层名称应简洁明了,能够准确反映图层所包含的内容。
如“地形_等高线”、“建筑_主体”、“道路_车行道”等。
3、图层颜色为每个图层设置不同的颜色,以便于区分和识别。
颜色的选择应符合行业习惯和视觉效果。
四、文字标注1、字体样式使用统一的字体样式,如宋体、黑体等。
字体大小应根据标注内容的重要性和图纸比例进行合理选择。
2、标注内容包括建筑物名称、道路名称、尺寸标注、标高标注、技术说明等。
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
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01]220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01为国家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 105—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 114—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进行了修编。
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一、与1990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ISOT C/10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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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图制图规范(试行)
V1、00
一、总则:
、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
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
但不宜超过45°,如为竖向布局,应采用竖向图框。
(二)、设计师应根据本规范要求绘制总平面图,注意不要漏项。
表达得各项图
纸内容不得重叠,应有美观得图面效果。
、总图中得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不足时以"0"补齐。
如不以米为单位,应另加说明。
建筑物、构筑物、道
路方位角(或方向角)道路转向角得度数,宜注写到"秒",特殊情况,应另
加说明。
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
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总平面得比例,应选用下面比例中得一种。
1:250、1:300、1:400、1:500、
1:600、1:1000、1:2000、1:5000,其中有下划线得为常用比例,无带下
划线得为可用比例。
在特殊情况下,可自选比例,但应绘制比例尺。
、本规范适用于从方案报建阶段到施工图阶段得总图,概念方案阶段总图
制图按“概念方案及报建阶段制图规范”得总平面渲染图要求,施工图
阶段需增加道路定位及作法、各专业得管线图纸、管线综合图等。
二、总图中需要表达得内容:
(一)、建筑主体及其相关内容:
1.建筑首层轮廓线或屋顶轮廓线。
2.建筑物首层瞧线(包括台阶、坡道、花台)。
3.地下室轮廓线,
4.建筑物出入口(包括地下室机动车、非机动车出入口)。
5.建筑功能及层数。
6.建筑物±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得高度。
(二)、道路及周边环境:
1.道路中心线、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回车场尺寸及文字,道路及场地
得竖向(该项可单独出竖向设计图)。
2、用地红线、建筑退红线等得文字及尺寸标准。
3、用地红线坐标。
4、如有用地分期,标出各期用地名称。
5、环境于CAD总图并非表达重点,只需清晰表达出绿化得边界、铺地得边
界即可(计算绿地率用)。
(三)建筑之间得关系及建筑与周边环境得关系:
1、建筑得总长度。
2、建筑与建筑之间得间距(将消防间距与目照间距表达清晰)。
3、建筑与红线、退红线之间得关系。
(四)其她:
1、图纸说明。
2、图例、比例尺。
3、指北针。
三、表达得形式及标准
200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