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政策配置方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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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救助政策配置

救助政策配置,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来配置自动计算救助金的政策公式。系统针对每个业务提供了配置的基本模板,以供参考。

初始进入救助政策配置时,基本的政策配置系统已初始化。如有本地区设置与初始化的不同或有更多的政策需求,可根据需求进行新增等。

以“城市低保”为例,在左侧业务配置树中右键单击城市低保,再单击右侧菜单中的救助政策配置,如下图:

图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1救助政策配置操作页面注意:

1)上图中的救助政策仅供参考,可能会与初始化的救助政策不一致,具体详见系统。

2)需要配置救助政策的救助业务,其右键菜单中“救助政策配置”项才可点击。

救助政策的编辑,系统提供两种模式,普通模式和高级模式,下面详细说明。

1.1.1.1普通模式

普通模式,只需配置人员通过选择条件、设定值等操作即可完成救助政策的配置。更复杂的需要通过高级模式来进行配置。

注意:只针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两个业务,且“规则类型”选择为扩展规则、普通规则的政策适用,其他情况下不支持普通模式的使用。

单击按钮,弹出新增救助政策窗口,单击,如下图(以城市低保为例):

图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2新增救助政策页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填写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条件及救助金的计算关系,自动生成中文公式。单击保存按钮,新增救助政策保存成功。

新增的政策要启用后才可使用。

注意:

1)计算方式选择“个人”,则普通模式中会显示为“人员分类救助类别”;计算方式选择“家庭”,则普通模式中会显示为“家庭分类救助类别”;

2)“人员分类施救助类别”、“家庭分类救助类别”的码表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

1.1.1.2高级模式

高级模式,要求配置人员熟悉用“如果…,那么…”的逻辑语言,来完成各种情况的救助政策制定。同时,系统还提供了各个业务政策的基础模板,可直接

使用,也可引用后再做修改。

下图:

单击,显示救助政策模板界面,可直接选择使用救助政策。

救助政策的基本公式说明如下:

下面就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及城市医疗救助的实际救助政策分别进行举例讲解。

1.1.1.

2.1城市低保

对于城市低保的基本救助政策(也可称差额救助政策)系统已默认,如满足本区县的需求,无需修改。下面将针对各种分类施保政策进行详细举例说明。

输入救助政策名称、“关系类型”选择就高原则、“计算方式”选择个人或家庭、“规则类型”选择扩展规则

举例一:针对“七十岁及以上”老人,分类救助救助金是在低保标准基础上上浮30%。针对该救助政策的计算公示如下:

举例二:针对“重残”人员,分类救助救助金是在差额救助金的基础上上浮30%。针对该救助政策的计算公示如下:

举例三:针对“重病”人员,分类施保救助金是固定金额,为50元。针对该救助政策的计算公式如下:

说明:

1)“年龄,残疾等级,城市低保分类救助金,城市低保标准”等都叫规则要素,但又分别属于不同的分类。年龄、残疾等级属于“人员”分类,城市低保分类救助金属于“救助项目”分类,而城市低保标准属于“救助标准”分类。详细分类请参考系统;

2)如条件中的规则要素在系统中录入时是选择类型,则【规则要素的值】一定要用英文下的双引号扩起来,如“残疾等级等于"一级残疾"”;如是输入

类型,则直接填写无需引号。如“年龄大于等于70”;

3)【规则要素的值】中,英文双引号中不能存在空格。错误的格式如“残疾等级等于" 一级残疾"”;正确的格式为“残疾等级等于"一级残疾"”;

4)条件中【判断】,如果是等于的话,只能选择“等于”,而不能选择“=”;

5)“四舍五入”:如救助政策的救助金计算中(如举例二)出现四舍五入,请按下面的方法使用。正确的使用格式为“四舍五入(,)”,下面分别介绍括号内逗号前后内容要填写什么。

四舍五入(【各种救助金计算的公式】,【该处填写数字,一般为0或2,表示对计算出来的救助金进行四舍五入。0代表不保留小数位数,2代表保留两位小数位数】)。

1.1.1.

2.2农村低保

对于农村低保的基本救助政策(也可称差额救助政策)系统已默认,如满足本区县的需求,无需修改。然后再自行添加相应的分类施保政策,可参考城市低保的例子。

而实际工作中,很多地方对于农村低保均是对家庭进行分档,然后再按照分档对每个救助对象给予固定金额的救助,下面将针对分档的情况,详细说明政策的配置。

第一步:根据本地区实际分档情况,需要在“系统管理—>码表管理”中对“家庭分类救助类别”的码表值扩展出“一档、二档、三档(也可能是A类、B 类、C类)”等,并启用。

第二步:回到农村低保救助政策配置页面,将系统默认的差额救助政策注销。

第三步:再将三个分档政策添加并启用即可。政策配置如下:

输入救助政策名称、“关系类型”选择就高原则、“计算方式”选择个人、“规则类型”选择普通规则。

注意:在录入申请家庭信息时,“家庭分类救助类别”字段必须选择,并且只有选择“一档、二档或三档”时,系统才能根据选择的分档情况,按照政策的配置自动计算该家庭救助金。如未选择或选择成其他选项,则系统会提示错误信息,无法计算救助金。

1.1.1.

2.3农村五保

对于农村五保的分散供养、集中供养两个基本救助政策系统已默认,系统默认的政策没有收入的判断,只判断供养方式是分散供养还是集中供养,然后按照各自标准给予全额救助。如满足本区县的需求,无需修改。

在实际工作中,已经有地区实行按收入给予五保对象差额救助的方式。下面看看如何进行配置。

第一步:将系统默认的两个全额救助政策注销。

第二步:再分别新增两个政策并启用即可。政策配置如下:

输入救助政策名称、“关系类型”选择就高原则、“计算方式”选择个人、“规则类型”选择普通规则。

注:针对五保对象按收入给予救助金的公式,没有考虑有分类施保的情况。

1.1.1.

2.4城乡医疗

医疗救助的政策,各地方差异很大,而且有些地方的救助政策相对复杂,所以对于配置医疗政策,建议在“规则模板”中使用与本地相似的模板,然后在模板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对于模板里的政策,均是从各地搜集的正在使用的救助政策,会不断的完善,以系统提供的模板为准。

城乡医疗,只需配一个或多个“就高原则或并存原则”的救助政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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