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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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实施程序研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实施程序研究

胡 克 志 : 发 建 设 项 目水 土 保 持 监 测 的 实施 程 序 研 究 开
・ 5・ 6
设 项 目及 项 目区概况 、 土保 持监 测布局 、 测 内 水 监
项 目特点 , 别 筛 选 并 确定 具体 监 测 指 标 。同时 分 选 择合 适 的监 测方 法 , 照 监 测 时 段 与 频 次实 施 依
监 钡 报 告编 写等 五部分 , 图 1 示 。 0 如 所
及 验收评 估 提供 科 学 依 据 , 水 土保 持 监 测 工作 是
者 目前 亟待 研究 的课题 。笔者在 陕西 省开 发建设 项 目水 土保 持监 测 工 作 调 研 的基 础 上 , 其监 测 就
程 序 问题 进 行探 讨 , 以供参 考 。
作 为开 展 监测 工作 、 价 与控 制 监 测 工作 质 量 的 评
图 1 监 测 工 作 程 序 流 程
2 1 监 测 实 施 方 案 编 制 .
监测单 位在 接 受 建设 单 位 委 托 后 , 及 时 进 应
行现 场踏勘 , 收集 相关 资料 , 建立 水土 流 失影响 因
子本底 值 , 编写 水 土 保 持监 测 实 施 方 案 。实 施 方
监测。
容 和方 法 、 预期 成果及 其 形式 、 监测 工作 组织 与质 量 保证 体 系 、 附图等 内容 。 () 2 收集 的相 关 资料包 括 : 目主体 工程及 设 项
计 资 料 ; 目水 土 保 持 设 计 资 料 ; 目 区 自然 地 项 项
开 发建设 项 目水 土保 持 监 测 期 、 测 时 段 划 监
监测 实 施 方案 编 制 建设单位
1 开 发建 设 项 目水 土 保 持 监 测 工 作 基 本 原 则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管理,提高监测质量,根据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土保持监测是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承担开发建设项目监测的单位应重视新技术新理论的研究,协助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工作。

第三条在我省从事水土保持监测的机构须在我厅登记入档,从业人员应持水利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四条水土保持监测实行分类管理制度。

征占地面积大于50公顷或挖填方土石方总量大于50万立方米的建设类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5~50公顷且挖填土石方5~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小于5公顷或挖填方土石方总量小于5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生产类项目以每年的征占地或挖、填土石方为依据,依照上述分类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承担水土保持监测的单位在开展监测工作之前应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合理安排监测频次,确定监测的重点内容和重点部位。

《实施方案》应报我厅备案,录入省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应定点监测和巡视监测相结合,注重量化的内容。

有条件的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可结合遥感和远程监控技术进行监测。

第七条监测内容和频次应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项目土建施工期间,雨季(4月至10月)每月监测不少于2次,旱季(11月至3月)每月监测不少于1次。

施工期较短的输电线路等项目可适当简化,但在土建施工期间和施工结束后应各监测一次。

水土流失敏感区域和各具代表性的施工工区应加强监测。

第八条项目监测应充分反映施工过程。

对施工前后项目区水土流失状况、建设单位实施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和永久措施的时间、数量、防护效果等,应作详细记录,并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通过监控设备发送至省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入档管理。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5-9)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5-9)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5-9)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目录1总则-11168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防洪标准》(GB50201—94);《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1993年1月19日,国发[1993]5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1月26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建管[2003]79号文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水保[1994]513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2002]16号令,2002年12月1日);3、2 环境管理计划审核开工前,承包人报送的环境管理计划,包括水质保护、空气与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保护等工作计划,重点评估环保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以及施工场地、方法、行为的环境限制与约束。

不满足或未能全部满足要求,按规定程序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3、3日常环境保护检查与评估施工期环境保护检查与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空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生态、人群健康等,根据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特点,确认施工过程中,环境要素重点控制位置与时段。

监理部将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整改。

(1)水质、空气、噪声根据施工计划、施工方法、施工强度,分析污染源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作事前控制。

监理部将跟踪检查各项临时或永久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并见证承包人自行监测,审核监测结果。

根据环境监测数据比照相关法规、标准评估工程对环境的实际影响,发现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分析原因,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承包人或有关责任单位予以落实,直到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2)固体废弃物主要检查的内容是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数量、强度、堆放场地及其容量,施工弃渣料和生活垃圾堆放场地的合理性。

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资质单位)××××(编制日期)目录1前言 (1)1.1任务由来及方案编制情况 (1)1.2监测目的 (1)1.3监测原则 (1)1.4方案编制依据 (2)2工程概况 (3)1.1项目区概况 (3)2.2工程概况 (3)2.3施工分区布置 (3)2.4工程占地 (3)2.5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及数量 (3)2.6移民搬迁及安置 (3)2.7水土流失量预测与评价 (3)2.8水土保持防治设计 (4)3监测范围及内容 (5)3.1监测范围 (5)3.2监测内容 (5)4监测方法 (7)4.1气象水文监测 (7)4.2水土流失因子的监测 (7)4.3水土流失状况的监测 (9)4.4水土保持设施效果的监测 (12)5监测站点的布设 (12)5.1水土流失因子监测布点 (13)5.2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布点 (13)5.3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的布点 (14)5.4监测点(断面)的的布点 (14)6监测计划及工作安排 (14)6.1监测计划 (14)6.2监测工作安排 (15)7设施设备及人员组织 (16)7.1设备设施 (16)7.2监测人员组成与分工 (17)8成果提交 (18)附表目录附图目录1前言1.1任务由来及方案编制情况1.2监测目的按照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法规及技术规范,在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需对建设项目防治责任区的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测。

其目的是:(1)可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所引起的水土流失状况,评价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和工程区域生态环境的的实际影响;(2)了解工程项目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运行状况、对水土流失的防治实施效果及合理性;(3)为提高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工作及防治效果提供技术依据和补充措施的设计依据;(4)服务于工程的安全生产建设、运行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5)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工作和科学研究积累基础资料。

建设项目水保监测实施方案

建设项目水保监测实施方案

建设项目水保监测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建设项目水保监测是指对建设项目在建设、运营和拆除等不同阶段对水资源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和预警,以保护水资源环境、预防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生态安全。

二、监测目标建设项目水保监测的目标是全面掌握建设项目对水资源环境的影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水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三、监测内容1.水质监测:对建设项目周边水体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包括COD、BOD、氨氮、总磷、PH值等指标的监测。

2.水量监测:对建设项目周边水源的水量进行监测,包括地下水位、河流流量等指标的监测。

3.生态监测:对建设项目周边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包括植被覆盖率、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等指标的监测。

4.水土流失监测:对建设项目周边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情况进行监测,包括土壤侵蚀强度、坡面径流等指标的监测。

1.定点监测:在建设项目周边设置监测点,定期对水质、水量、生态和水土流失等指标进行监测。

2.定时监测:按照监测计划,定期对建设项目周边的水资源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3.定性监测:对水资源环境进行定性监测,及时发现水质、水量、生态和水土流失等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监测措施1.监测设备:选用先进的水质、水量、生态和水土流失监测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监测人员:配备专业的监测人员,具有丰富的水保监测经验和技能,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监测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的设置、监测频次、监测指标和监测方法等内容。

六、监测报告1.定期编制监测报告,对水质、水量、生态和水土流失等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提出问题和建议。

2.监测报告应具备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根据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对水资源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监测评估结果应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编制初讨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编制初讨

3、监测报告的编制和发布
监测报告是反映监测结果的重要文件。在编制监测报告时,要注重报告的规范 性和可读性。同时,要及时发布监测报告,以便相关部门了解项目区的实际情 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总结与展望
本次演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的编制进行了初步探讨。通过 了解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可能影响水土保持的各种因素,并提出了相应 的防治措施。还介绍了监测技术路线和方法,以及如何进行监测质量控制等方 面的内容。总结起来,本次演示所述内容对于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实施细则编制
1、确定监测指标
在实施细则编制过程中,首先要明确监测指标。这包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土 壤类型、植被覆盖率、降雨量、水土流失状况等。通过监测这些指标,可以全 面了解项目对水土保持的影响。
2、分析影响因素
在开发建设项目中,可能对水土保持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很多。本次演示将重 点探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类型、程度和范围,以及可能影响 到的生态环境。同时,还要分析不同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以便采取综合治理 措施。
概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活 动进行监测和评估。其目的在于了解项目对水土保持的影响,及时采取相应的 防治措施,从而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灾害损失。本次演示将从相关法律法规、 实施细则编制、技术路线与方法、监测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审 批规定》等。此外,各省(区、市)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性 法规和标准。这些法律法规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 障。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水土保持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保护的一系列措施,旨在保护土壤、水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土壤退化和环境污染。

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理是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水土保持规划落实的关键环节。

本文档旨在制定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以规范水土保持工作中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工作的目的和原则1. 监理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监督和检查,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 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客观、专业和高效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监理工作的职责和权利1. 监理工作应对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过程和结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 监理工作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施工解释和技术资料,并对其进行审查和评估。

3. 监理工作有权在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4. 监理工作有权召开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方的会议,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

四、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1. 监理工作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方案符合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要求。

2. 监理工作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3. 监理工作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监理工作应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估,提供相关的监理报告。

5. 监理工作应对工程的验收进行参与和评估,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五、监理工作的记录和报告1. 监理工作应对每次巡视和检查进行记录,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和整改情况。

2. 监理工作应编写监理报告,对工程的施工和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六、监理工作的合作和沟通1. 监理工作应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作,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

2. 监理工作应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工程的监理报告和评估结果。

七、监理工作的评估和考核1. 监理工作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评估和考核,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水土保持监理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土地开发利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符合水土保持标准和要求。

第三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遵守法律法规,促进绿色发展。

第四条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科学监督:运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监督,保证监督结果准确、客观。

(三)公正监督: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对土地开发利用项目一视同仁。

(四)合理监督: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监督工作。

第二章监理资格与责任第五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取得水土保持监理资格。

第六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制定监理实施方案,明确监理工作具体内容、目标和方法。

第七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相关经验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开展监理培训,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监理能力。

第九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建立监理档案和数据库,对监理项目进行全面记录和存档。

第十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对监理工作的结果负责,及时向项目施工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第十一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对项目的土地开发和利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包括工程前期调查与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十二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督促项目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水土保持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对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对项目的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水利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土地资源造成破坏。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编制内容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二OO五年六月内容提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是由承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用于规范监测活动的技术文件。

为了指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工作质量,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编制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技术指南》,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法规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技术标准依据,技术文件与相关文件依据,以及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等编制依据。

(2)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布局、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布局以及水土保持防治目标等概况。

(3)项目区水土保持影响因素、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状况。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目标、原则。

(5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及其指标、方法、监测样点布设和设施设备等。

(6)监测工作组织、监测数据与成果质量保证制度等组织管理。

(7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期成果及其形式。

(8)有关内容的说明。

i 总贝y1.0.1为贯彻SL204 - 9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SL277 - 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规定,在全面总结和深入研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设计与施工、水土流失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要求,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成果的科学性、系统性,特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技术指南》。

1.0.2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的监测,可以作为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的技术条款或附件,以使监测工作有章可循,保证监测工作质量和进度。

1.0.3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报告书) 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的规定。

(2) 充分体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的规^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保障施工安全,营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范围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应覆盖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方面。

2. 监理应对施工单位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管理、操作和各类控制措施进行全面监督。

三、监理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资格,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标准。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环境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环境问题。

3. 对施工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核,并进行跟踪监督落实情况。

4.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沟通和协调,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四、监理措施1. 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合理可行并得到落实。

3. 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督促,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 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督促纠正,保障施工现场环境的合法合规。

五、监理报告1. 监理人员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监理报告,反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情况和问题。

2. 监理报告应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六、监理效果评估1. 定期对监理工作开展效果评估,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实际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七、附则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可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修订补充。

八、法律法规依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当地的具体环保政策和法规要求进行实际操作和监管。

《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了加强和规范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掌握水土保持状况,建立水土保持动态数据库,为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202*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附件: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掌握水土保持状况,建立水土保持动态数据库,为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开发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个人)和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是指对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及效果的监督检测。

第四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

省水利厅是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实施具体管理。

市(州)、县(市、区)水利(水务)局是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监测主管部门。

第五条省水利厅负责省级及省级以上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项目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

市(州)、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负责本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管理。

第六条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个人)应当按照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委托具有相应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设立专项监测点,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编制初讨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编制初讨

第25卷第6期2005年12月水土保持通报Bulletin of S 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Vol.25,No.6Dec.,2005综合研究 收稿日期:2005204220 作者简介:李智广(1966—),男(汉族),陕西岐山人,博士,高级工程师,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监测处副处长,从事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估的研究和管理工作。

电话(010)69828536,E 2mail :lizhiguang @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编制初讨李智广(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北京100053)摘 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是对编制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中水土保持监测内容的深化和对监测实施的设计。

系统科学的监测实施细则,既可以使监测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监测技术和方法;又可以使监测工作有据可查,保证监测质量和进度。

基于几年的工作积累,作者提出了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的基本框架、监测评价应遵循的原则以及主要的监测技术、方法等。

监测实施细则应包括编制依据、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区水土保持状况、水土保持监测目标和原则、监测内容和方法、监测组织管理、预期成果及其形式等内容。

关键词: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编制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88X (2005)06—0091—05 中图分类号:S157On Compiling Detailed Implement Rules of Soil and W ater ConservationMonitor for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L I Zhi 2guang(The Monitoring Center of Soil and W ater Conservation ,M W R ,Beijing 100053,China )Abstract :Detailed implement rules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monitor for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 2jects is the further desig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plan.Systematic and scientific detailed monitor implement rules ,can give the rules for monitor and make monitor methods standardization.It can also su pply gist that can be checked and assure monitor quality and progress.Based on several years work experience ,a basic frame ,monitor assess rules ,monitor technology and means were presented.The detailed monitor implement rules should include compile gist ,sketch condition of construction items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condition of project zone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monitor aim and principle ,monitor content and means ,monitor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anticipated results and forms ,etc.K eyw ords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soil and w ater conservation ;monitor ;detailed implementrules;compile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水利部发布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6号)和《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水保[2003]202号)等规章制度,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管理不断深入并日益规范。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4篇)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4篇)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应坚持公益性、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预防为主,治理与修复相结合,综合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加强信息公开,促进各方参与,形成全民共治的局面。

第二章环境保护第四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测与评估,及时预警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扩散。

第五条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工业企业锅炉脱硫、脱硝和烟尘治理,促进清洁能源的使用,提高大气质量。

第六条强化水污染防治,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农村水污染治理,推广节水技术和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第七条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和安全处置。

第八条增强生态系统保护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强化对生态破坏行为的打击和追责,推进生态修复和植被恢复,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第三章水土保持第九条加强水土保持规划和管理,制定并落实区域、流域和县域的水土保持规划,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土壤保护和防沙治沙工作。

第十条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推广节水农业技术,提高农田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加强山区水土保持管理,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植树造林等工作,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保护山地水源和土壤资源。

第十二条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流域综合治理,保护水体生态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组织和保障第十三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监督执法,建立完善环境监测和执法机构,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附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第一章综合说明简要说明开发建设项目概况及建设意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其水土保持背景状况、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情况、监测任务缘由及其实施组织等。

第二章编制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应用的主要技术资料和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等。

第三章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开发建设项目的概况。

重点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组织与施工工艺,突出选址(选线)、施工场地布置、取料、弃渣、土地扰动、挖填土(石)方及其流向等方面的情况。

2、项目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

自然概况重点介绍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工作状况等。

社会经济概况主要介绍项目所在(经)县(区)的人口、人均收入、人均耕地和产业结构等情况。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的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工程征占地(行政隶属、性质和利用类型)、防治目标、措施布局、主要工程量和实施进度安排等。

第四章水土保持监测布局1、监测原则与目标。

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2、监测范围及其分区。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的规定,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析确定监测范围及其分区。

3、监测点布设。

根据确定的监测范围及其分区,分析确定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监测的重点地段和重点对象,提出监测点布局。

监测点可以根据监测目的、指标的不同,分为观测样点和调查样点。

观测样点要有设施设备的配置设计,调查样点要求设立标志,根据监测指标采用相应监测仪器或设备进行量测以获取数据。

4、监测时段和工作进度。

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计划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要求,确定监测时段及工作进度。

一般情况下,监测时段包括项目施工准备期之前、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水土保持措施运行初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等各个阶段。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持续深化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及有关改革精神,现就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辩证统一、优化审批服务和提升监管效能协同推进,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办事创业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流程,规范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和内容,不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二、对开发区内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一)明确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指开发区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国家级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省级开发区。

(二)优化方案审批。

开发区内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全面实行承诺制管理(弃渣场设置在开发区外的除外)。

生产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向具有相应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的实施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和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是指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环境和水土资源保护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并提供意见和建议以确保项目合法、有效、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合规。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第四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监理资质,并通过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的备案登记。

第二章监理准备工作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前期,委托监理机构进行现场勘察,了解项目区域的环境特征和水土资源状况,并编制环境及水土资源保护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当制定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并将其报送项目建设单位备案。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方案要求为监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备和监理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当组建监理团队,并根据监理需求聘请相关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参与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三章监理实施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监理方案的要求,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情况;2.检查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3.检查施工单位的工艺和设备,确保其符合环保和水土保持要求;4.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情况,确保其符合国家环保和水土保持标准;5.对环境和水土资源的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监测。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报告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问题和建议。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发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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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编制内容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目录1总则 (2)2编制依据 (3)2.1法律法规 (3)2.2规范性文件 (3)2.3技术标准依据 (3)2.4技术资料及其批复文件 (4)2.5技术合同 (4)3建设项目概况 (5)3.1开发建设项目概况 (5)3.2项目建设规模与工艺流程 (5)3.3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 (5)4 项目区水土保持状况 (6)4.1水土保持影响因素概况 (6)4.2社会经济概况 (7)4.3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状况 (7)5 水土保持监测目标和原则 (9)5.1监测目标 (9)5.2监测原则 (10)6监测内容和方法 (11)6.1监测内容 (11)6.2监测方法 (14)7组织管理 (17)8预期成果及其形式 (18)1总则1.0.1为贯彻SL204-9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SL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规定,在全面总结和深入研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设计与施工、水土流失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要求,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成果的科学性、系统性,特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技术指南》。

1.0.2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的监测,可以作为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的技术条款或附件,以使监测工作有章可循,保证监测工作质量和进度。

1.0.3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报告书)应符合下列规定;(1)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的规定。

(2)充分体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的规定。

(3)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批复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要求,全面设计监测内容、方法和监测制度等。

(4)监测方法要在常规方法的基础上,充分选用现代先进技术。

1.0.4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中,监测技术人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总结经验,并不断完善技术指南。

2编制依据2.1法律法规2.1.1法律法规应按照法律法规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之间关系的密切程度依次列出。

2.1.2法律法规编排格式如下:(1)法律:《法律法规全名》,发布部门,发布年月日。

(2)法规:《法规全名》,发布部门与文号,发布年月日。

2.2规范性文件2.2.1规范性文件包括各级政府颁布的、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应按照不同的行政级别和发布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列出。

2.2.2规范性文件编排格式为:《规范性文件全名》(文号,文件全名)。

2.3技术标准依据2.3.1技术标准包括正在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技术标准应按照从国家标准到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顺序列出。

2.3.2技术标准编排格式为:标准编号《标准全称》。

2.4技术资料及其批复文件2.4.1技术资料及其批复文件包括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开发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其他相关的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文件。

2.4.2技术资料编排格式为:编制单位全称,技术资料全称,编制年月。

2.4.3批复文件编排格式为:文号,文件名称,发文时间。

2.5技术合同2.5.1技术合同主要指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对应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合同。

2.5.2技术合同的编排格式为:合同甲方全称,合同乙方全称,合同名称,签定年月。

3建设项目概况3.1开发建设项目概况3.1.1开发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建设项目名称、位置、建设性质、总投资等主要技术经济内容。

3.1.2开发建设项目概况应附开发建设项目工程总体布局图。

3.2项目建设规模与工艺流程3.2.1重点是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工艺、施工工艺,特别是选线、选址、取土(石)、弃土(渣)、开挖扰动、挖填平衡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2.2应说明挖填平衡状况与流向。

3.3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3.3.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应按照附录A所列表格填写。

3.3.2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应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示意图。

4 项目区水土保持状况4.1水土保持影响因素概况4.1.1地形地貌主要介绍所在地的地貌类型区、地形地势、沟壑、地震情况,以及代表性地形的坡度、坡长、坡形(凸形、凹形、直线形、阶段形等)。

4.1.2地质(工程地质状况)主要包括岩性以及地质构造、构造运动、地震烈度等。

4.1.3气候气象(1)介绍项目区所属气候类型区及其特点,以及降水、温度、风力、温度、日照、蒸发以及灾害性气候等。

(2)着重介绍设置在项目区内、或距离项目区最近、或与项目区相似的气象站多年主要气象参数统计特征值(应列表说明)。

4.1.4水文介绍项目区所属水系(应从所属的7大流域或内陆河直至最底一级支流),最底一级河流的基本技术参数(如流经项目区或相关行政区的长度、面积以及径流、泥沙等),以及主要提(取)水品、排(泻)水口的位置及其相关的技术参数。

4.1.5植被介绍项目区所属植被类型区,以及主要的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类型、主要林草种类的名称、生长状况、总体覆盖度(或郁闭度)等。

4.1.6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介绍地面组成物质的种类,以及主要土壤类型及其质地和土壤层厚度等。

地面组成物质应从项目区总体上和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各个分区两个层面上介绍。

(1)从项目区总体上,应根据地面组成物质中土、石、沙三者所占地面积的比例,说明是石质、土质或土石质(划分标准见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的附录A)。

从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的分区层面上,应分别说明土壤、裸岩、明沙的面积状况。

(2)土壤介绍,应按照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分区说明不同土壤类型的分布范围、面积、土层厚度、质地,或进一步按照各个分区的坡沟位置说明相关参数。

4.2社会经济概况简要介绍涉及的行政区(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较小的应点明自然村、厂矿单位)、人口(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较小的应说明农户数、农业劳动力)、产业结构及其生产情况、土地利用结构等。

4.3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状况4.3.1水土流失现状(1)对于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较大(长度、宽度、面积三者之一较大,面积≥1000hm2,或长度≥10km,或宽度≥10km)的项目,主要说明水土流失类型及其侵蚀强度的分布、面积与相应的侵蚀模数。

格式见附录B。

如果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涵盖不同的行政区,应列表说明侵蚀面积和强度。

格式见附录C。

如果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成细长的条带状,应按照确定的防治责任区、或按照既定的范围列表说明侵蚀面积和强度。

格式可参考附录B和附录C。

(2)对于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较小(同时满足面积≤1000hm2,长度≤10km,宽度≤10km)的项目,应通过实地勘测,结合相关资料,分析可能的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分布与相应的侵蚀模数,并分别说明了防治责任范围各个分区的情况。

格式可参考附录B和附录C。

4.3.2水土保持设施状况(1)简要说明项目区开始开展水土保持的时间(年)(机构、业务、人员等),其中经历的主要发展阶段及其特点,整个过程实际开展重点防治的时间(年),所属“三区”(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重点保护区)情况,以及水土保持成绩。

(2)水土保持成绩应包括各项措施的开展面积、保存情况,各类水土保持工程的数量和质量,监督区、保护区(封禁、生态修复)面积,以及上述防治措施取得的成效(保水,保土、增加植被覆盖,增加粮食、增加产直)等。

这些成绩应用具体的数字和简洁的文字反映。

5 水土保持监测目标和原则5.1监测目标由于开发建设项目的类型、主体工程建设阶段不同(待建、在建、完建)、所处水土流失类型区和水土保持“三区”不同、所属行政区等不同,不同的开发建设项目具有不同的治理要求。

因此,监测目标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应提出明确的目标。

5.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治理要求可以从两个角度提出:(1)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设施)分类分级评价指标,包括水土流失治理度、扰动土地整治率、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覆盖度、植被恢复系数等6个量化指标。

见附录D。

(2)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在相关的文件中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标准),一般包括若干个定量和定性指标。

5.1.2水土保持监测目标主要包括3个方面,同时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提出更加实际可行的目标。

(1)对水土流失动态实施监测分析,为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依据;(2)对水土保持措施及其效果进行评价,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提供依据;(3)对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进行评价,为开发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提供依据;(4)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践中,应根据项目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的特性,深化上述3个目标或增加其他的目标,使监测目标更加具体、更加实际可行。

5.2监测原则5.2.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应遵循如下原则:(1)全面调查与重点观测相结合;(2)监测内容与水土保持责任分区相结合;(3)监测方法及频率与观测内容的指标一一对应。

5.2.2在实际工作中,需要针对具体开发建设项目的特点,确定更全面、更直接、更具有针对性的原则,以满足指导监测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的要求。

6监测内容和方法6.1监测内容6.1.1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影响水土流失及其防治主要因子,包括降水、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植被类型与覆盖度、水土保持设施和质量等。

(2)水土流失,包括水土流失形式、面积、强度和流失量等。

(3)水土流失危害,包括下游河道泥沙涝洪灾害、植被及生态环境变化,对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4)水土保持工程效果,包括实施的各类防治工程效果、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等。

6.1.2在设计监测内容时,应根据开发建设项目类型、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情况和工程建设阶段等确定,应注意监测内容与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分区相对应,不同的分区具有不同的重点内容。

6.1.3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情况与监测内容设计(1)对于编制并报批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监测内容应遵照批准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确定,同时依据SL204-9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SL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规定进一步深化和系统化。

(2)对于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监测内容应依据SL204-9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SL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全面系统的设计。

6.1.4项目实施不同分阶段水土保持监测内容:(1)为了进行水土保持防治效益分析计算,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时段应分为三个阶段:①第一时段是开发建设项目实施前或实施初期。

该时段的水土流失及影响因子是项目水土流失及其防治设施(措施)的本底值,是比较分析项目实施过程和生产运行初期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数量、质量与效果的对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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