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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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编辑修改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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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合肥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六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规划背景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1)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7)第五章区域土地利用统筹 (29)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35)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40)第八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相协调 (47)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51)第十章县(区)土地利用指导 (55)第十一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 (61)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8)第十三章附则 (73)前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以下简称“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强依法用地意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机制、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6-2020 年,随着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合肥经济圈建设的实质性推进,合肥市正处于加快发展、转型提升、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迈进的关键阶段。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的指导下,编制《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 年)》(以下简称“本轮规划”)。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轮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合肥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合肥市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说明

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说明

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12.24•【分类】其他正文关于《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说明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3月31日经合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我受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就本《办法》的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请予审议。

一、制定本《办法》的必要性城市建设和发展,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关系重大。

城市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它是国家管理城市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规划和利用以及综合开发经营活动协调进行的前提和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已经八年,城市规划开始走上法制轨道。

但是,在城市规划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调整改变城市规划,规划管理权限混乱等问题比较突出,不仅破坏了规划布局和生态环境,削弱了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而且还造成了宝贵土地资源的浪费,助长了不正之风。

为此,制定一个城市规划管理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

二、起草本《办法》的法律依据在起草《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过程中,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国务院国发(96)18号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参照外地城市的相关法规,结合合肥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办法起草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我们还依据《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100号令、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中类似条款的规定,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认真审议,认为《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体现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精神,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合肥最新规划

合肥最新规划

产业发展战略
• 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产业创新能力
• 实施产业链招商,引进优质项目
产业发展重点与布局
产业发展重点
•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如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
• 发展现代服务业,如金融、旅游等
产业布局
• 滨湖新区: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
• 巢湖市:发展生态旅游、现代农业等绿色产业
• 其他区域:发展传统产业,如家电制造、汽车制造等
信息通信
• 完善信息通信设施,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01
教育
• 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
• 均衡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
02
医疗
• 完善医疗设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 加强基层医疗,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03
文化、体育
• 完善文化设施,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加强体育设施,提高全民健身水平
05
• 加强规划监测,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规划实施措施
• 制定政策措施,保障规划实施
• 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规划实施效果
规划监测与评估体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规划监测体系
规划评估体系
• 建立规划监测、统计、评估等信息系统
• 建立规划评估、调整、修编等机制
• 加强规划实施、政策效果等方面的监测
• 根据评估结果,优化规划实施,提高规划效果
• 具有巢湖、紫蓬山等自然生态旅游资源
• 旅游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旅游产品需丰富
文化旅游发展规划与策略
旅游发展规划
旅游发展策略
• 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 加强区域合作,打造旅游产业链
• 发展特色旅游,丰富旅游产品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一、规划期限近期:2011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二、规划层次与规划范围1、本次规划分为两个规划层次,即市域和中心城区。

(1)市域:为合肥市市域行政区划范围,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约924.78平方公里(含巢湖水面72.93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约486.61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360平方公里。

2、规划区规划区:为合肥市域范围,总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

三、经济发展目标2015年合肥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7500亿元,年均增长15%,三产结构比达到3:55:42。

2020年,合肥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400亿元,全市人均GDP达到20000美元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万元。

四、社会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人口健康发展。

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加强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促进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满足人们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积极促进社会公平。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事业体系,推动社会均衡发。

加快建设信息社会。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

切实保障城市安全。

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的设施系统,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五、城市性质合肥是安徽省省会,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交通枢纽,长江中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六、城市主要职能(1)安徽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

(3) 现代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

(4)区域性交通枢纽。

(5)区域旅游会展、商贸物流、金融信息中心。

七、合肥市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近期2015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916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1.5%;远期2020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108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0.3%。

合肥市整体规划

合肥市整体规划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合肥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1条编制目的为指导合肥市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1.2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精品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突出合肥在长三角城市群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合肥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1.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等上位规划;3、《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区域发展战略;4、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

第1.4条规划期限2011年2020年。

第1.5条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1、市域:合肥市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市区的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和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约1126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范围北至长丰县行政边界,南至巢湖岸边,西至肥西县及南岗镇行政边界,东至大圩镇、淝河镇、大兴镇等行政边界,总面积约486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规划区范围为合肥市域,总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

(见附图8)第1.6条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

编制下层次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

涉及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不得违背本规划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第一节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第2.1.1条城市发展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扩大经济辐射与服务能力,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提升城市首位度和知名度,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努力将合肥建设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

收藏!合肥最新至2035年城市规划图公布,一核四心九副十八片区,建1300万人口国家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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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合肥最新至2035年城市规划图公布,一核四心九副十八片区,建1300万人口国家中心城市!合肥2021-2035年规划草案公布,未来15年合肥详细发展规划曝光!我们可以看到合肥未来整体的一个发展目标,全合肥的空间规划,产业发展布局等。

冲国家中心城市、每年流入超24万人,骆岗成合肥中心,运河新城、少荃湖与蜀西湖同级,三县或县改区...合肥,素有“江淮首郡、吴楚要冲”的美誉,自古以来勇于开拓的楚风和婉约秀丽的吴韵在这片土地上交融生长,凝结成“开明开放,求是创新”的城市精神,赋予这座城市独特的气质和永续发展的无限动力。

建国后的合肥,作为“最年轻的省会之一”,短短几十年蝶变为以科教和新兴产业著称于世的特大城市,绿楔入城的扇叶格局成为中国规划教材上的经典范例,“翡翠项链”成为合肥市民的经典记忆。

今天的合肥,正以追赶者的姿态融入长三角、逐梦新时代,成为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双节点城市,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国家使命,也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的发展奇迹。

2020年,合肥已经站上了“GDP过万亿、常住人口近千万、市场主体超百万”的新台阶,迎来了历史发展新起点。

面向2035年的未来,我们理想中的合肥究竟应是怎样的模样?这里承载了我们关于合肥未来的无尽憧憬——明天的合肥,将成为“全球科创新枢纽”,吸引来自五湖四海的科研人才贡献智慧、发挥才干;将成为“区域发展新引擎”,保持经济持续发展,让年轻人有更多实现自我价值的选择;将成为“美丽中国新样板”,让八百里巢湖更加美丽动人,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将成为“城市治理新标杆”,现代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更将成为“美好生活新天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每一个人都可以在这座城市里“诗意栖居”,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一、合肥新规划,1核4心9副中心18片区!3月18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草案),合肥未来15年重点发展方向定了。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二○一○年四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2)第一节区域概况 (2)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3)第三节未来土地利用形势 (5)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 (7)第一节指导原则 (7)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8)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9)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1)第一节农用地 (11)第二节建设用地 (13)第三节未利用地 (15)第四章土地利用分区调控 (16)第一节土地利用分区 (16)第二节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 (20)第三节市级土地利用调控 (21)第五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23)第一节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3)第二节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24)第三节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5)第四节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6)第五节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6)第六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27)第一节基本农田建设 (27)第二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28)第三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31)第七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3)第一节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用地保护与建设 (33)第二节推进土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34)第三节区域土地生态建设 (35)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 (36)第一节法律手段 (36)第二节行政手段 (36)第三节经济手段 (37)第四节社会手段 (39)第五节技术手段 (39)前言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安徽跨越式发展,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实现奋力崛起,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为依据,在《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基础上,编制《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合肥市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合肥市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合肥市土地利用状况分析一.研究地区概况1.地理位置合肥市位于北纬31度52分、东经117度17分。

东端在肥东县元祖山,相邻滁州,西端在肥西县金桥乡西,交界六安,南端在三河镇杨婆村南,与巢湖地区相望,北端在长丰县赵大山,依舜耕山与淮南市相连。

合肥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地处长江、淮河之间的华东丘陵地区中部。

江淮分水岭南测,巢湖北岸,把河之水穿流而过。

通过南把河通江达海,具有承东启西、接连中原、贯通南北的重要区位优势。

合肥市的文字记载始见于司马迁著《史记》,至今己逾二千二百年。

合肥是安徽省省会,是安徽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水路交通枢纽。

合肥市是国家首批命名的3个全国园林城市之一,城市绿化覆盖率为30.7%,人均绿地7.3平方米,形成“城中有园,园中有城,城园交融,浑然一体”的独特城市园林风格,有“绿色之城”的美誉。

图-1 合肥市地理位置2.自然条件概况合肥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

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适中,雨热同季,易涝易旱。

常年平均气温15.70C。

年平均降水量998.4毫米。

降水量集中在6-8月份,其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41%。

年平均蒸发量为1514毫米。

年平均日照量为2163小时,以七、八两月最多。

无霜期230天。

冰冻期82天左右。

其自然条件具有如下特点:1、季风明显,四季分明。

合肥市地处中纬度地带,是季风气候最为明显的区域之一。

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春暖”、“夏炎”、“秋爽”、“冬寒”感觉明显。

气象上常以候平均气温作为划分四季的标准,候平均小于10℃为冬季,大于22℃为夏季,介于10-22℃之间为春秋季,合肥市四季大致分配是:春季2个月,夏季4个月,秋季2个月,冬季4个月。

2、气候温和,雨量适中。

合肥市地居中纬度,气候温和。

年平均气温在15-16'C之间,属于温和的气候型。

冬季,月平均气温在1.5-5.0℃之间,夏季7月平均气温为27.5-28.5℃左右,平均年较差各地在25-27℃之间,除个别年份外,严寒期与酷暑期短促;全市年平均降水量在940-1000毫米之间,雨量比较适中。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已经2013年1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庆军2013年5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地分类与规划布局2.1 用地分类2.2 城市空间布局2.3 基本生态空间2.4 城市绿地与广场2.5 居住用地布局2.6 工业用地布局2.7 物流仓储用地布局2.8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第三章公共服务设施3.1 分级分类3.2 市级、县区级公共服务设施3.3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3.4 公共服务设施混合设置第四章规划控制4.1 地块容积率4.2 建筑间距4.3 建筑退让第五章建筑与景观风貌5.1 城市景观5.2 街区控制5.3 建筑空间与环境5.4 建筑单体5.5 建筑附属物5.6 建筑色彩、材质与照明5.7 绿色建筑第六章地下空间利用6.1 一般规定6.2 地下交通空间6.3 地下市政设施空间6.4 地下商业空间6.5 地下公共服务设施空间6.6 地下仓储空间6.7 地下防灾防护空间6.8 地下空间附属设施第七章交通设施7.1 城市道路7.2 公共交通7.3 停车场(库)7.4 公共自行车交通7.5 步行系统7.6 交通综合体7.7 交通影响评价第八章市政设施8.1 给水工程8.2 排水工程8.3 燃气工程8.4 电力工程8.5 热力工程8.6 通信及有线电视工程8.7 环境卫生设施8.8 公共加油加气站、充电站(桩)8.9 用地竖向8.10 城市工程管线第九章综合防灾9.1 避难场地、疏散通道、生命线工程9.2 人防工程9.3 消防工程9.4 防洪和抗震工程第十章附则附录A 名词解释附录B 计算规则附录C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附图1、转角窗、凸窗日照计算基准面示意图2、阳台日照计算基准面示意图3、大寒日被遮挡建筑范围示意图4、大寒日遮挡建筑范围示意图5、城市道路交叉口展宽段渐变段示意图本通则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1.1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通则。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合政[2000]33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合政[2000]33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0.06.09施行日期2000.06.09文号合政[2000]33号主题类别土地资源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合政[2000]33号2000年6月9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我市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土地规划已相继经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批准。

为认真贯彻各级土地规划批复精神,严格实施土地规划,加强土地管理,推动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实施土地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土地规划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精神编制的,既体现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精神,又紧密结合合肥市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是对我市土地利用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的纲领性文件;对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实现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目标,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广泛深入地开展对各级土地规划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充分认识实施土地规划,加强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上真正树立起依照法律和土地规划管地、用地的观念,集约、合理用地的观念以及违反土地规划就是违法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土地规划对土地管理的整体控制作用。

二、抓好土地规划的实施工作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中的用地预审工作。

合肥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合肥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合肥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一、基本概况城市现有各类绿地3753 公顷, 其中各类公园25个, 公园绿地面积946.33公顷,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5平方米/人(按非农业人口计);生产绿地250公顷;防护绿地440.95公顷;附属及其它绿地227.66公顷。

目前,合肥城市绿地总体格局呈两环、两片、六线、数点的空间分布。

两环:环城公园,二环路绿带;两片:蜀山森林公园、清溪公园;六线:美菱大道、黄山路、姥山路(马鞍山路)、南淝河绿带、和平路及胜利路绿带;数点:逍遥津、杏花、包河、花冲、瑶海、徽园、天乐、明珠广场等。

城市绿地在各城区的分布:瑶海区有公园绿地面积85.05公顷, 人均2.95平方米;庐阳区有公园绿地面积209公顷, 人均6.48平方米;蜀山区有公园绿地面积593.38公顷, 人均20.21平方米;包河区有公园绿地面积58.9公顷, 人均2.7平方米。

二、绿地系统规划期限、目标与指标规划期限:近期到2005年,远期到2010年。

总体目标:建立以城市为核心,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绿色长廊为纽带,城乡一体化的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园林绿地系统。

通过一系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以达到城乡绿化相互交融、城乡环境与自然环境更加协调、城乡面貌进一步改观,城乡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城乡一体化绿地系统的综合效益更为显著,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奠定更为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近期目标:重点巩固合肥“园林城市”建设成果,提高合肥“园林城市”建设水平。

通过合肥森林公园、黄山公园、天鹅湖公园、南淝河滨河绿地、大房郢水库坝下区公园等一系列大型园林绿地工程建设,保持城市绿地以较快的速度增长,确保城市绿地与城市的协调发展,使得城市绿地总量;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区绿地率等相关指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改变各城区城市绿地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实现城区内500米见“绿”。

远期目标:依据“环境优先”、“绿化先行”的城市建设方针,按照城乡一体。

合肥市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合肥市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合肥市土地利用状况分析一.研究地区概况1.地理位置合肥市位于北纬31度52分、东经117度17分。

东端在肥东县元祖山,相邻滁州,西端在肥西县金桥乡西,交界六安,南端在三河镇杨婆村南,与巢湖地区相望,北端在长丰县赵大山,依舜耕山与淮南市相连。

合肥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地处长江、淮河之间的华东丘陵地区中部。

江淮分水岭南测,巢湖北岸,把河之水穿流而过。

通过南把河通江达海,具有承东启西、接连中原、贯通南北的重要区位优势。

合肥市的文字记载始见于司马迁著《史记》,至今己逾二千二百年。

合肥是安徽省省会,是安徽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水路交通枢纽。

合肥市是国家首批命名的3个全国园林城市之一,城市绿化覆盖率为30.7%,人均绿地7.3平方米,形成“城中有园,园中有城,城园交融,浑然一体”的独特城市园林风格,有“绿色之城”的美誉。

图-1 合肥市地理位置2.自然条件概况合肥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

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适中,雨热同季,易涝易旱。

常年平均气温15.70C。

年平均降水量998.4毫米。

降水量集中在6-8月份,其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41%。

年平均蒸发量为1514毫米。

年平均日照量为2163小时,以七、八两月最多。

无霜期230天。

冰冻期82天左右。

其自然条件具有如下特点:1、季风明显,四季分明。

合肥市地处中纬度地带,是季风气候最为明显的区域之一。

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春暖”、“夏炎”、“秋爽”、“冬寒”感觉明显。

气象上常以候平均气温作为划分四季的标准,候平均小于10℃为冬季,大于22℃为夏季,介于10-22℃之间为春秋季,合肥市四季大致分配是:春季2个月,夏季4个月,秋季2个月,冬季4个月。

2、气候温和,雨量适中。

合肥市地居中纬度,气候温和。

年平均气温在15-16'C之间,属于温和的气候型。

冬季,月平均气温在1.5-5.0℃之间,夏季7月平均气温为27.5-28.5℃左右,平均年较差各地在25-27℃之间,除个别年份外,严寒期与酷暑期短促;全市年平均降水量在940-1000毫米之间,雨量比较适中。

2011年2020年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年2020年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简本合肥市人民政府一、规划期限近期:2011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二、规划层次与规划范围1、本次规划分为两个规划层次,即市域和中心城区。

(1)市域:为合肥市市域行政区划范围,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约924.78平方公里(含巢湖水面72.93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约486.61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360平方公里。

2、规划区规划区:为合肥市域范围,总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

三、经济发展目标2015年合肥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7500亿元,年均增长15%,三产结构比达到3:55:42。

2020年,合肥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400亿元,全市人均GDP达到20000美元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万元。

四、社会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人口健康发展。

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加强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促进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满足人们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积极促进社会公平。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事业体系,推动社会均衡发。

加快建设信息社会。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

切实保障城市安全。

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的设施系统,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五、城市性质合肥是安徽省省会,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交通枢纽,长江中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六、城市主要职能(1)安徽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

(3)现代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

(4)区域性交通枢纽。

(5)区域旅游会展、商贸物流、金融信息中心。

七、合肥市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近期2015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916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1.5%;远期2020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108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0.3%。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合政秘[2014]101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合政秘[2014]101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合政秘〔2014〕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我市国土资源管理,推进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市建设,实现“用好增量、优化存量、用活流量、提高质量”的目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以及《合肥市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意见》(合政〔2014〕31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条合肥市市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来源且未纳入城市统一改造计划和土地收购储备范围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的,经依法批准,可实施升级改造。

第二条鼓励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规划建设标准化厂房。

新建标准化厂房建成后,可按“先租后售”方式进行处置。

新建标准化厂房的建设标准、出售政策以及租赁企业入驻要求等执行《加快都市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合经信法规〔2013〕58号)规定,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审核。

符合出售条件的,经所在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书面审核文件后,国土部门可分幢、分层、分单元分摊设置工业用地使用权,办理转让手续。

第三条鼓励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拆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提高容积率继续从事工业生产。

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增收土地出让金。

第四条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范围内的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在规划方案确定后,利用现有房屋从事工业遗产展示、创意产业等建设,土地处置方案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按“一事一议”方式审批。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声环境:总体质量较好。
结论:水环境有一定污染,对城市发展存在制约,需 要关注。
• 城镇密集区布局协调与城乡统筹
• 城市生态格局的继承与发扬
• 城市交通பைடு நூலகம்应性改造
• 新区建设特色与建设控制
汇报内容
1、 修编背景与指导思想 2、 规划回顾与评价 3、 城市发展条件分析 4、 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5、 城市性质职能、规划层次范围与期限 6、 城市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 7、 市域城镇体系与空间管制 8、 中心城区规划布局 9、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0、生态与环境保护 11、城市综合防灾 12、近期建设与城市远景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
汇报内容
1、 修编背景与指导思想 2、 规划回顾与评价 3、 城市发展条件分析 4、 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5、 城市性质职能、规划层次范围与期限 6、 城市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 7、 市域城镇体系与空间管制 8、 中心城区规划布局 9、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0、生态与环境保护 11、城市综合防灾 12、近期建设与城市远景
城市建设历程
60年代以前自然蔓延发展 的“小团城”; 80年代以前规划引导发展 的“风扇叶”; 90年开始集聚扩张,环路 建设引导的“摊大饼”; 新时期指状延伸并形成新 的主力集群。
历版规划主要指标比较
规划名称 56版总体规划 79版总体规划
编制时间
1956年 1979年(82年批准)
91版总体规划 1991年(92年批准) 95版总体规划 1995年(99年批准)
规划期
1967 1985年(近期) 2000年(远期) 2000年 2000年(近期) 2010年(远期)
规划城 镇人口 55万 60万 70万 100万 135万 165万

合肥市土地管理实行“五统一”的规定-合政[1995]156号

合肥市土地管理实行“五统一”的规定-合政[1995]156号

合肥市土地管理实行“五统一”的规定正文:---------------------------------------------------------------------------------------------------------------------------------------------------- 合肥市土地管理实行“五统一”的规定(合政〔1995〕156号1995年7月25日)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提高政府土地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第二条本市市区、郊区、蜀山镇范围内的土地“五统一”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对本市市区、郊区、蜀山镇范围内的土地依法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划拨)、统一管理(以下简称“五统一”)。

第四条市土地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城乡土地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本市土地“五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土地利用实行统一规划。

各项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市土地管理局会同市计划、城市规划等部门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建设项目用地实行计划指标控制。

市土地管理局应每年会同市计委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拟定本市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建设用地项目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土地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选址定点,并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用地数量及用地四至界限。

第六条实行土地统一征用。

本市市区、郊区和蜀山镇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应由市土地管理局统一征用,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直接征用集体土地。

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七条市土地管理局对实行规划控制的集体土地,根据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预先征用。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2013)-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2013)-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2013)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已经2013年1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庆军2013年5月6日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地分类与规划布局2.1 用地分类2.2 城市空间布局2.3 基本生态空间2.4 城市绿地与广场2.5 居住用地布局2.6 工业用地布局2.7 物流仓储用地布局2.8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第三章公共服务设施3.1 分级分类3.2 市级、县区级公共服务设施3.3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3.4 公共服务设施混合设置第四章规划控制4.1 地块容积率4.2 建筑间距4.3 建筑退让第五章建筑与景观风貌5.1 城市景观5.2 街区控制5.3 建筑空间与环境5.4 建筑单体5.5 建筑附属物5.6 建筑色彩、材质与照明5.7 绿色建筑第六章地下空间利用6.1 一般规定6.2 地下交通空间6.3 地下市政设施空间6.4 地下商业空间6.5 地下公共服务设施空间6.6 地下仓储空间6.7 地下防灾防护空间6.8 地下空间附属设施第七章交通设施7.1 城市道路7.2 公共交通7.3 停车场(库)7.4 公共自行车交通7.5 步行系统7.6 交通综合体7.7 交通影响评价第八章市政设施8.1 给水工程8.2 排水工程8.3 燃气工程8.4 电力工程8.5 热力工程8.6 通信及有线电视工程8.7 环境卫生设施8.8 公共加油加气站、充电站(桩)8.9 用地竖向8.10 城市工程管线第九章综合防灾9.1 避难场地、疏散通道、生命线工程9.2 人防工程9.3 消防工程9.4 防洪和抗震工程第十章附则附录A 名词解释附录B 计算规则附录C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附图1、转角窗、凸窗日照计算基准面示意图2、阳台日照计算基准面示意图3、大寒日被遮挡建筑范围示意图4、大寒日遮挡建筑范围示意图5、城市道路交叉口展宽段渐变段示意图本通则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1.1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通则。

合肥城市总体规划

合肥城市总体规划

合肥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地处长江、淮河之间,江淮分水岭南侧,巢湖西北岸,淝河之水穿流而过。

合肥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城,素有“淮右襟喉,江南唇齿”之称,以“三国故地,包拯家乡”著称于世。

合肥是安徽省的省会,建国后城市得到快速发展,由一个五万人的小城,迅速成长为现代化大城市。

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城市通过超常规、跳跃式的发展,到2005年底,合肥中心城区人口已达22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25平方公里。

《合肥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所确定的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的各项目标到2005年底均已实现或突破。

经建设部同意,合肥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在新的时期,合肥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国家“中部崛起”及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对合肥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面向未来的“141”城市空间发展布局,紧扣“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和全国科教基地的优势,促进合肥奋力率先崛起,《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提出把合肥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独具魅力的现代化滨湖城市。

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简介: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人口与用地规模(1)市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近期2010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5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6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62%;远期2020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71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2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4%。

(2)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近期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00万人;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60万人。

(3)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近期201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3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3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2、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城镇空间组织结构:“一核一圈五轴”。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征求意见稿)》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征求意见稿)》

目录引言 (1)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4)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4)第二节面临的形势 (7)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 (10)第一节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10)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1)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 (13)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5)第四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18)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18)第二节加大耕地补充力度 (19)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20)第五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2)第一节建立健全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 (22)第二节土地节约集约建设模式 (22)第六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25)第一节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25)第二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5)第三节生态功能分区与调控对策 (26)第七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8)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8)第二节加强区(县)土地利用调控 (30)第八章城乡用地空间布局 (31)第一节构建现代化大城市城镇空间格局 (31)第二节城乡用地空间布局优化 (31)第九章中心城市土地利用 (36)第一节中心城市功能发展定位 (36)第二节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36)第三节中心城市土地空间优化策略 (37)第四节中心城市建设用地布局 (37)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9)第十一章规划实施预期成效 (41)附表 (42)引言土地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中处于先行和龙头地位,是城乡建设与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下简称“现行规划”)经批准实施以来,充分发挥了对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在全市经济社会活动的合理布局与分工协作、资源的优化配置、重大工程的保障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安徽省被列入“长三角”城镇群规划中确定的“三省一市”范围,将直接参与“长三角”城镇群的分工与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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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根据,第三组队员深入合肥各区域实地调查的实际情况编制和修改的。

现就规划内容作如下说明。

第一章规划编制的简要过程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和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的,规划编制的简要过程如下:1、准备阶段。

历时4周,内容包括收集整理有关自然和社会经济统计方面的资料,土地资源详查资料,相关图件等。

2、调查研究阶段本阶段主要是完成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核实规划基期年面积,修正土地利用现状图。

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需求预测、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潜力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在变更调查的同时依据现有资料,结合合肥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确定各类用地指标。

3、规划方案编制阶段形成合肥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2011)及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轮廓方案,根据规划要求,对规划内容作了全面修改。

第二章规划编制及修改的目的、原则和依据(一)编制规划的目的加强对合肥市土地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解决土地利用现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土地保障。

(二)编制规划的原则1、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体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

2、立足县情、镇情和土地利用的长远目标,以土地供给制约和引导土地需求,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各业用地。

3、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坚持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并重的原则。

4、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一致,符合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原则。

(三)编制规划的依据1.有关规划《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等。

3.有关技术规程包括《安徽省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安徽省土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等。

4.有关技术资料和图件包括:2005年合肥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其变更调查资料(含图件)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5.有关专题研究和部门用地要求主要包括合肥市土地利用现状、合肥市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需求量预测、土地利用潜力分析等。

第三章编制规划的主要方法本规划的编制方法是综合平衡法,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基本方法。

该方法是在综合考虑各类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综合平衡土地供求关系,确定土地利用规划方案。

规划的核心内容是拟定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实现对土地利用的量化控制。

各类用地指标都是在对各类用地需求量预测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平衡后确定的。

它充分考虑了规划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规定了规划期内各类用地的数量,从而起到抑制不合理的土地需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的作用。

规划中确定的各类用地指标还必须落实到规划图上,即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分别确定各图斑的规划用途。

以实现对各类用地的定性、定量、定位的要求。

第四章关于基础数据、图件和人口预测1、图件主要收集了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地形图和2005年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

2、人口预测人口发展规模预测采用自然增长法,预测公式为:P t =Pt0(1+а)n+M式中:Pt为预测总人口;Pt0为规划基期年末总人口;а为人口自然增长率;n为预测年限;M为人口机械增减量。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合肥市常住人口为746万人,随着合肥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镇化水平将有较大提高,农村人口将逐步向城镇转移。

综合考虑合肥市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预测2020年,合肥市常住人口将达1000万人。

第五章关于土地利用指标的说明土地利用指标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确定土地利用指标的依据有:(1)合肥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2)土地适宜性评价成果;()合肥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条件。

1、土地利用指标的平衡(1)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至2020年,合肥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将控制在138806.12公顷以内,建设用地净增规模将控制在23947.37公顷以内。

其中,2010年合肥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将控制在124153.81公顷以内,建设用地规模净增量将控制在9295.06公顷以内。

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量控制在22122.85公顷以内,其中,2010年前将减少量将控制在7722.20公顷以内;至2020年,城镇用地增量将控制在20730.96公顷以内,其中,2010年前增量将控制在7066.69公顷以内;至2020年,工矿用地净增量将控制在16539.26公顷以内,其中,2010年前净增量将控制在6850.57公顷以内(附表2)。

(2)耕地保护目标规划按照坚持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的原则,在保证合肥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确定至2010年、2020年,合肥市耕地保有量将分别不低于376168.84公顷、374047.10公顷。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将控制在20713.87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将控制在7966.52公顷以内。

2006-2010年,力争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7966.52公顷,确保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6570.73公顷;2011-2020年,确保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17196.34公顷。

(3)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将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力度,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建设。

在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件的区域内,划定基本农田322469.67公顷。

规划期末,基本农田保护率约为85.41%。

(4)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目标至规划期末,土地利用率将由2005年的94.28%提高到2020年的94.31%。

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将有所调整,其中:农用地525754.80公顷(其中耕地374047.10公顷,园地2261.63公顷,林地36031.62公顷,牧草地36.06公顷,其他农用地113378.39公顷);建设用地138806.12公顷(其中城镇村用地80376.52公顷,工矿用地22606.30公顷,交通用地10478.7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3121.42公顷);未利用地40140.45公顷。

(5)生态环境目标规划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020年,合肥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绿地率大于38%。

2006-2010年,合肥市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5%以上;2011-202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将由45%提高到50%。

(6)土地集约利用目标根据国发[2008]3号文精神,结合合肥实际,规划将制定和完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构建土地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土地投入产出率等指标控制体系,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规划期末力争达到:1、2006-2020年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将由226.23平方米降至196.00平方米。

2、2020年中心城市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将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3、2006-202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将由263.28平方米降至220.00平方米。

4、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GDP产出将比2005年翻三番。

5、全市节约建设用地面积25%以上,其中工业用地容积率提高50%,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提高20%。

(7)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将控制中心城市人口过快增长,适度扩展中心城市发展空间。

确定到2010年,中心城市人口将为301.58万人,建设用地规模将控制在30000公顷以内;到2020年中心城市人口将为370.78万人,建设用地规模将控制在36000公顷以内。

2、土地利用指标的分解本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用地指标,均分解到各区,形成区用地控制指标,土地利用指标在各区之间的分解主要依据以下几点:一是各区的土地资源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

二是各区的社会经济条件,如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水利条件等。

三是各区生产发展方向和全市土地指标平衡的要求。

第六章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分析1、规划的基础资料准确可靠本规划土地数据采用了土地资源详查及其变更调查的数据和图件,科学性强,准确性高,能够较好反映合肥市的实际。

2、规划的依据充分一是本规划方案始终以《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为指导;二是为充分认识合肥市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其适宜性等,规划中还进行了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需求量预测等专题研究。

3、用地指标切实可行规划编制过程中,用地指标的确定充分考虑了合肥市的用地要求,符合实际。

4、实施规划的措施得力可行规划方案中从合肥市的实际出发,提出了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其中既有法律、法规措施,也有政策、行政管理措施,既有经济措施,也有技术工程措施,这就使规划方案具有了很强的可操作性。

第七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效益分析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的就在于合理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土地资源,综合平衡土地供求关系,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本规划实施后,将能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效益。

1.经济效益本规划方案通过合理规划合肥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安排土地开发时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实现区域经济协调、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地均地区生产总值、改善人民生活、提高居民人均收入,促进合肥市经济快速、平稳发展。

2.社会效益本规划方案既满足了能源、交通、水利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基本用地需求,又充分考虑了城镇用地和工业用地的扩张需求,同时照顾到农业发展以及旅游等服务行业的用地需求,为实现合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为可靠的用地保障。

规划方案的正确、有力实施,基础设施用地的保障,对改善合肥市教育、医疗、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合肥市人居环境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城乡居民点用地和工矿用地的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将加快合肥市城市化进程,推进产业升级。

3.环境效益规划方案引导工矿企业进一步集中,使得合肥市土地利用有序进行。

在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尽量避免了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在土地利用规模方面,一方面安排了一定规模的生态用地,另一方面使建设用地规模保持在相应的环境容量要求之内。

在土地利用布局方面,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生态不敏感区和轻度敏感区;农用地优先布局在生态较不敏感区,生态较为敏感区;生态用地主要分布在生态敏感区,如沿河流、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效益良好,改善全市整体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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