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服务外包统计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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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岸服务外包合同-商务委员会

在岸服务外包合同-商务委员会

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流程 合同已审定通过,打印接包合同信息页
合同涉及金额高于或等于500万 美元/年的合同,企业除递交 《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须知》 内规定的材料外,还需递交加 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的承 诺书一份,承诺材料真实有效 且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属于服 务外包的业务范围。 (每周二、四下午1:30-4: 00在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 大厦11楼市商务委办事大厅 13号窗口办理)
合同涉及金额低于500万美元/年 的合同,企业需递交《离岸服务 外包合同确认须知》内规定的材 料至市商务委。
(每周二、四下午1:30-4: 00在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 厦11楼市商务委办事大厅13号 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 52881164(窗口服务 时间)52881329(其他工作时间)
相关信息请见市商务委网站国际服务贸易处 网上办事栏目
本的,须同时提供外文合同复印件和翻译件,翻译件上注明“翻 译与原件意思一致”的字样,由法人签名或企业盖章,并加盖骑 缝章);
4.与合同执行金额相对应的外汇收汇凭证(出口收汇核销单、 银行水单等)或其他有效凭证。如尚未执行合同,可在执行合同 后三个月内补交有关凭证;
5.首次办理合同登记的企业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书的复印件。
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
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合同录入流程 系统管理和统计范围说明
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合同录入流程
企业注册账号,并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开通 填写服务外包合同信息,并在线上报合同
ITO合同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在 线形式初审
BPO、KPO合同复印件和相关材料递交至 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服务外包的概念:(财税[2010]64号)包括的范围

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摘要:近年来,上海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现代服务业⾏业得到较快发展。

但仍然存在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不畅、市场化程度不⾼、政策供给与政策需求对接性较差、⼈才供给和需求结构匹配性不⾼等问题,建议进⼀步理顺服务业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设计、降低服务业⾏业准⼊门槛、加快服务业政策实施落地和培育服务业发展增长极等。

关键词:现代服务业,现状,问题,对策 关键词: 近年来,上海始终坚持“三⼆⼀”产业发展⽅针,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服务业,服务业已成为⽀撑上海经济的主⼒。

同时,服务业内部结构也在不断优化,现代服务业主要⾏业得到较快发展。

⼀、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 (⼀)以建设“四个中⼼”为核⼼的重点服务业⽀撑作⽤凸显 1.商贸业平稳较快增长,电⼦商务发展势头迅猛。

2011年,上海批发和零售业实现商品销售总额⽐2006年增长2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五年翻了⼀番。

商贸业增加值近五年年均增长16.8%,占第三产业⽐重⽐2006年提⾼5.2个百分点⾄27.3%,居各⾏业⾸位。

电⼦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迅猛。

2011年,上海市电⼦商务交易额⽐2006年翻了⼀番,电⼦商务交易额占全国⽐重达10%,相当于全市商品销售总额的⽐重达11.7%,⽹络使⽤率和⽹络购物率均居全国⾸位,并涌现了⼀批有特⾊的B2B、B2C企业以及电⼦商务专业服务企业。

2.⾦融业规模显著扩⼤,⾦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

近五年,上海⾦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8%,占第三产业⽐重提⾼了5.4个百分点,⾄20.4%。

2011年,上海⾦融市场(不含外汇市场)交易总额⽐2006年增长5.2倍;直接融资总额增长4.7倍。

资本市场、期货市场等规模能级跃居全球前列,各种功能性⾦融机构和新型⾦融机构不断涌现,创新⾦融⼯具和产品有序推出,有⼒地⽀持了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的全⾯发展,⾦融业调节经济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不断增强。

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2.08.01•【字号】沪商财[2012]517号•【施行日期】201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商财〔2012〕517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批复上海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建函〔2011〕74号)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们研究制订了《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二○一二年八月一日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做好上海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促进服务业现代化、网络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批复上海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建函〔2011〕74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国家综合试点专项资金”)是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本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和市、区(县)财政安排的资金。

获得国家综合试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本市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支持总额的50%。

第三条(使用范围)国家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在本市浦东新区、虹桥商务区和浦江沿岸开展现代服务业试点,推进本市服务业发展的理念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并率先在城市共同配送、现代商贸服务功能区、国际贸易中心公共平台等三个领域开展试点,重点支持经财政部、商务部认可的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大现代服务业试点项目,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支持发展城市共同配送,对符合本市产业布局,搭建要素集聚、信息共享的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平台,建设城市共同配送三级服务网络项目发生的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等除外)、软件开发等支出给予适当财政补助或贷款贴息。

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

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

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5.29•【文号】商服贸函[2013]300号•【施行日期】2013.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商服贸函[2013]300号2013年5月29日)第一条为推动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在促进我国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吸纳大学生就业,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完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外汇局等部门,制定并发布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开展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工作。

第三条综合评价工作遵循全面客观、公开透明、科学量化的原则。

第四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业发展情况、基础设施状况、人才培养培训与就业、政策措施、行业特色等五大类指标。

第五条商务部商有关部门,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测度项目研究确定评分细则和运算方法,并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根据本办法组织具体评审工作。

第六条综合评价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数据报送。

示范城市人民政府委托当地相关部门定期汇总有关业务数据,经当地统计部门审核后报送商务部,并抄报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国务院部委和所在省级人民政府。

(二)综合评价。

专业机构根据示范城市报送的数据,依据评分细则和运算方法,提出初步综合评价结果。

(三)结果审定与公布。

综合评价结果由商务部征求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在商务部网站()予以公示。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26•【字号】沪府办发[2009]16号•【施行日期】2009.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本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关于促进本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上海服务外包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26号),根据“发展高端、承接离岸、完善功能、集聚总部、区域合作”的总体思路,以及“因地制宜、整合聚焦、先行先试、注重公共服务”等原则,现就促进本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机制建立由分管副市长领导,市商务委牵头,各相关委办局共同推进的服务外包工作机制。

二、财税政策(一)率先推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政策。

贯彻实施国办函〔2009〕9号文件,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政策。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给予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1.落实国家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配套资金。

本市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在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同时,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享受本市的政策扶持。

2.大力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对服务外包企业录用新员工、吸纳见习学员,对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凡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培训支持。

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

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 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有效的震慑。
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相关人员的宣传培训,提高 其对数据真实可靠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加强数据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建立完善的数据 收集和分析体系
定期进行数据分 析和报告
针对异常数据及 时进行预警和应 对
通过数据分析为 决策提供科学依 据
提高服务外包行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促进服务外包行业规范化发展 提升服务外包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增强政府对服务外包行业的监管能力 推动服务外包行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促进服务外包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规范服务外包行业数据统计:建立统一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 性,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增强市场竞争力:规范化的报表制度能够 提升企业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从而增强企 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降低成本和风险:报表制度能够帮助企 业更好地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减少不必 要的浪费和损失,降低成本和风险。
促进企业创新和发展:报表制度能够为 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持, 帮助企业更好地制定战略和决策,促进 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添加标题
此外,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还能够为政府制定产业升级和转型政策提供支持,推 动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为企业制定经营策略和发展规划提供参考
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 度能够提供全面、准 确的服务外包数据, 帮助企业了解市场动 态和行业趋势。
通过分析服务外包统 计报表,企业可以评 估自身在市场中的竞 争地位,发现潜在的 市场机会和威胁。
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等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强化数据分析能力:培养专业的数据分析人才,提高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1.06.16•【字号】徐府发[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的通知(徐府发〔2011〕22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有关单位:现将《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全面提升徐汇区域综合经济实力,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道财政体制规范财政扶持政策意见》(沪府〔2008〕77号文)文件精神,特制定《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按照“扩大规模、提升能级、融合创新、聚集特色、培育品牌”的原则,依托区域经济发展基础和丰富的科技文化资源优势,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支撑,重点推进现代服务业优势行业的发展,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区域产业格局与创新驱动的区域发展模式。

二、发展目标以重点发展区域的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强规划引领、资金引导和政策聚焦,推动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融合发展和创新发展。

“十二五”期间,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明显快于产业总体增速,确立和巩固现代服务业在区域经济中的主导地位。

三、主要任务重点推进信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科技研发服务业、文化创意和会展旅游服务业发展,积极培育能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新兴服务业,继续培育壮大生命健康、国际交流和教育培训、现代物流等行业的发展。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提升现代商贸业能级,推动服务外包做大做强。

上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服务外包的问题与对策

上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服务外包的问题与对策

上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服务外包的问题与对策作者:谢文翰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7年第14期摘要:上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服务外包中存在着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考核不科学等原因产生的暴力执行任务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加以解决将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问题本身入手加强监管、科学指定考核指标;还可以面向未来实施网格化管理、通过群众的参与来进行广义的外包。

关键词:政府服务外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公共管理主义;委托代理理论伴随上海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越来越高的市容管理要求。

上海尝试将一部分辅助性工作外包给企业来实施。

这种方式可以突破人员编制的限制,在短时间内大量增加执法力量,有着成本低见效快的优势。

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相关概念与理论(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概念传统观念认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要针对的是对于占道经营这一类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所进行的执法行为,如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事项日益丰富,目前已涵盖了市容、工商、交通、水务、规划土地、燃气等部门的执法事项。

(二)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最早于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提出,从公共管理领域来说:委托代理的主体有三个即公民、政府、企业。

公民是初始的委托人;政府具有双重的身份:其一,它是公民的代理人;其二,它也是企业的委托人,直接与企业签订协议;企业作为末端的代理人,就其代理事项依据协议对政府负责。

二、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服务外包的现状(一)上海市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服务外包的原因上海市目前常住人口有2400万人。

而全市的城管执法队员仅仅只有三千多人,即每万人约配置1.25名执法队员,远远低于参公后制定的每一万人配置三名执法队员的标准,执法力量明显不足。

上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的招录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来进行,招录新的队员所需的流程长、增加的人数也有限,而通过执法服务外包既可以节约行政成本又能够大量增加人手;另一方面,国外通过设置专门的马路集市和夜市的方式解决流动摊贩合法化的问题。

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

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

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
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是指对服务外包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调查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和掌握服务外包的市场规模、行业结构、经济效益、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促进服务外包行业的健康发展。

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统计调查的对象:应涵盖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从业人员等相关方面的数据。

2. 统计调查的时间: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调查的时间周期,一般应在一年或半年内进行一次。

3. 统计调查的内容:应包括服务外包行业的产值、增长速度、行业结构、劳动力结构、地域分布、进出口情况、服务范围、技术水平等方面的数据。

4. 统计调查的方法:可以采用抽样调查、问卷调查、现场调查等方法进行。

5. 统计调查的结果:应编制出详细的统计报告,对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前景、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建议。

上海市关于本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申请免征营业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上海市关于本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申请免征营业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市关于本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申请免征营业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示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规定,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可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

有关申请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申请和申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有关规定1.本市企业从事境外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的,应先向市商务委申请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提供与境外单位签订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如只有外文版合同的,应翻译成中文,并注明“翻译与原件意思一致”的字样,由法人签名或企业盖章。

合同确认的具体手续,参见《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须知》(附件一)。

可查阅市商务委员会()。

服务外包业务确认围按财税〔2010〕64号文件执行。

2.合同确认后,应提供申请免征营业税报告、与境外单位签订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复印件留存)及市商务委确认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单》(复印件留存)(见附件二),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确认后,享受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企业,在办理营业税纳税申报时,应填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申请免征营业税明细表》(见附件三)。

4.企业申报的离岸服务外包收入超过《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单》认定金额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情况说明、与境外单位签订的补充合同(复印件留存),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可享受免征营业税政策。

二、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和管理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有关规定1.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备案申请报告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本市税收综合征收系统做好营业税免征税目标识。

2.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进行审核,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财税〔2010〕64号文及本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

3.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按月统计免税数据,月底前将当月免税情况汇总上报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与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联系。

2011年商务部-服务外包政策 财企〔2011〕69号

2011年商务部-服务外包政策 财企〔2011〕69号

财政部商务部财企…2011‟69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精神,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安排专项资金,对2011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相关业务(服务外包业务范围见附件6,下同)予以资金支持。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资金支持的领域和重点(一)2011年重点支持“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的服务外包企业,以及列入商务部重点服务外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二)鼓励培训各类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人才的培训机构(含大专院校,以下统称培训机构)。

(三)支持示范城市相关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运营及维护。

(四)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

(五)支持和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二、申请资金支持的企业和培训机构须具备的条件(一)服务外包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且如实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的报表;2.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3.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2010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50%以上;4.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总数70%以上。

(二)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2.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3.具有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定制培训的经验;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5.所申报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为非盈利培训;6.上年度培训机构无虚报、瞒报等违规行为。

上海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现状

上海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现状

上海服务外包⼈⼒资源现状上海服务外包⼈⼒资源现状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价值链中原本由⾃⾝提供的基础性的、共性的、⾮核⼼的IT业务或基于IT业务的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企业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可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

⼈⼒资源对⼀个国家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能⼒具有重要影响,本⽂对上海市服务外包⼈⼒资源的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进⾏初步分析,并提出发展的基本思路和重要措施。

⼀、上海市服务外包及其⼈⼒资源的现状与特点(⼀)上海市服务外包产业的现状与特点上海服务外包快速发展。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融中⼼、长江三⾓洲经济商圈的核⼼城市,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对外贸易⼝岸,凭借较为完善的通讯与交通基础设施环境,服务外包⼈才等优势,服务外包业发展迅速。

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上海市服务外包的合同签约⾦额、合同执⾏⾦额占20个服务外包⽰范城市的⽐重均超过20%,企业数量和从业⼈员的⽐重均超过10%。

表1 2008年上海市在全国服务外包⾏业的地位合同签约⾦额(亿美元)合同执⾏⾦额(亿美元)企业数量(家)取得认证的企业(家)资质认证的数量(个)从业⼈数(万⼈)全国58.4 46.9 3302 1192 2310 52.7⽰范城市54 42.9 2598 985 1921 43.7⽰范城市占全国⽐重(%)92.5 91.5 78.7 82.6 83.2 82.9上海市12.54 9.03 331 6占⽰范城市⽐重(%)23.2 21.0 12.7 13.7来源:根据《中国服务外包发展报告2008》整理。

上海服务外包起步较早,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2006年上海出台《关于促进上海服务外包发展若⼲意见的通知》,同年被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认定为全国⾸批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之⼀。

2006年11⽉,浦东新区、卢湾区、长宁区和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被上海市认定为第⼀批服务外包⽰范区。

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与政策(PPT41张)

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与政策(PPT4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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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金融危机之后出台的各项政策
电信服务便利化措施:工信部电管【2009】107号 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试点政策:财税【2009】 63号 中西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服务外包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贷款贴息政策:商办资函【2009】81号 特殊工时工作制:人社部发【2009】36号 信贷、保险、证券、外汇等支持政策:银发【2009】 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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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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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按照商务合同关系,分为发包方和接包方 按照地域分布,分为在岸外包和离岸(国际)外包 按照服务业领域划分,可划分为12大类 其它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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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据商务部统计,2010年全国新增服务外包企业3756家, 新增从业人员78.1万人,其中60%以上是大学毕业生; 全国服务外包企业共签订服务外包合同9.7万份,合同 金额274亿美元,同比增长37.0%;合同执行金额198 亿美元,同比增长43%。其中,离岸外包合同金额 198.3亿美元,同比增长34.3%;执行金额144.5亿美 元,同比增长43.1%。
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与政策
二零一一年五月
主要内容
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二、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三、地方政府发展服务外包的定位与特色 四、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标准和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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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服务外包是指作为生产经营者的业主将全部或 部分服务流程以商业形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 服务提供者的经济活动,以达到降低成本、提 高效率的目的。 按照业务内容来划分,主要可以分为以信息技 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有 的分类还包括知识流程外包(KPO)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1.30•【字号】沪府[2005]102号•【施行日期】2005.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府[2005]10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现将《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00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为更好地落实《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合理引导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优化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城市的服务功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提出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如下:一、降低准入门槛(一)各类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时,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二)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和规章未禁入的现代服务行业和领域。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以下领域: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广告、影视剧制作发行、电影放映、书报刊与音像制品分销、体育经营等。

积极发展多元投资合作办学,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改制和重组,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建立高水准的高校,大力发展非学历培训。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总体要求,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多种形式,兴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与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外的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

(三)简化连锁经营企业审批手续,除药品经营、卫生许可实行“一店一证”外,连锁企业经营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业务,可由总部向管理部门统一申请。

上海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现状与思考

上海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现状与思考

上海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现状与思考作者:汪胜洋王果来源:《全球化》 2014年第2期摘要:本文总结了上海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现状,结合实际调研,对上海服务外包发展做出了基本判断,分析了上海发展服务外包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之处,并结合城市发展总体目标,研究探索上海未来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战略和路径,提出要重点发展金融、航运、研发设计、软件开发等外包服务,同时还要着力集聚外包功能性机构。

关键词:服务外包现状思考作者简介:汪胜洋,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副院长;王果,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体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长。

一、上海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现状据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数据,2012年上海服务外包合同金额51. 98亿美元,同比增长10.9%;离岸执行金额36.27亿美元,同比增长13. 8%。

扣除补报2011年执行的部分,2012年实际离岸执行金额为27. 62亿美元,同口径增长21.7%。

近年来,上海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点面结合,覆盖全市。

目前,上海市有5个服务外包示范区(浦东新区、长宁区、闸北区、黄浦区和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等)和12个服务外包专业园区(张江金融信息、张江生物医药、南汇生物医药、卢湾人力资源、陆家嘴信息技术、浦东软件园信息技术、长宁数字媒体、天地信息技术、张江信息技术、金桥研发设计、嘉定汽车研发设计服务外包专业园区以及财经大学金融服务外包专业园区),服务外包重点企业达到122家,分布在全市大部分区县。

2.专业集聚,联动发展。

当前,上海5个服务外包示范区集中了全市79.5%的服务外包执行金额。

有122家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和283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还有1 1个软件出口(创新)园区和22家“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出口重点企业”,基本形成了专业集聚、联动发展的格局。

同时,中心城区通过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推进升级效应已经显现,并为长三角乃至中西部地区承接在岸服务外包创造了条件。

3.信息技术外包(ITO)占据优势,知识流程外包(KPO)占比明显提高。

2006年上海涉外经济活动大事记

2006年上海涉外经济活动大事记

2006年上海涉外经济活动大事记一月1月10日上海市服务外包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围绕“如何促进本市服务外包发展”主题,就上海服务外包的现状、存在问题、推进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探讨。

市委常委、副市长周禹鹏和市政协副主席王新奎出席会议,并就加快上海服务外包发展作了重要讲话。

1月19日—20日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05年全国商务工作情况,对2006年工作特别是13项重点任务做出了全面部署。

1月23日上海市外经贸情况通报会在召开。

上海市发改委主任蒋应时、上海市外经贸委主任周波分别通报了2005年上海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2006年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最新政策。

市委常委、副市长周禹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二月2月10日市外经贸委(外资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

会议总结2005年市外经贸委(外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及上海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研究部署2006年工作任务。

2月16日周禹鹏副市长到市外经贸委(外资委)调研,听取年度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市外经贸委(外资委)2006年重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九项重点工作安排正确地把握了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八次会议的有关精神。

周禹鹏副市长指出,2006年工作要紧紧围绕“科教兴市”主战略和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主线,推进自主创新,举全委之力,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思路、出政策、出成果。

2月16日上海外国投资促进平台()正式运行。

网站主要内容包括上海发展规划、重点产业、投资区域、投资机会、投资指南、政策法规及政务公开等栏目,为国内外投资者投资上海搭建了新的信息交流平台。

2月24日上海市外经贸工作座谈会召开。

副市长周禹鹏听取了各区县和有关委办局对2006年外经贸工作的意见。

并指出外经贸工作涉及到我市“十一五”规划以及“一个统领”、“一个主战略”和“一条主线”的每一个环节,要求外向型经济工作的主管部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落实“科教兴市”主战略、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上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深入研究、聚焦突破,保持上海外经贸发展的良好势头,力争外向型经济再上新的台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5•【字号】沪府规〔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0〕2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5日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本市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不断强化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和开放枢纽门户“四大功能”,加快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建设。

通过3年试点,推动服务贸易高水平开放,推进产业贸易深度融合,鼓励市场主体自主创新,完善区域布局,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提升“上海服务”品牌国际竞争力,促进上海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发展新格局。

二、试点任务(一)全面探索完善管理体制1.强化统筹协调机制。

市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领导协调,统筹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立服务贸易发展绩效综合评估体系与考核机制。

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与政策

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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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标准和认定方式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管理 ——示范城市人民政府科技等部门及所在省(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有关部门对经认定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 先进型服务企业应做好跟踪管理,对变更经营范围、合并、 分立、转业、迁移的企业,如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及时取 消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示范城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商务、科技和发展 改革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切实搞好沟通 与协作。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逐级反映上 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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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金融危机之后出台的各项政策
财税〔2009〕63号文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六个条件 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业务;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企业具有法人资格,无违法行为,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 较强的研发能力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 收入的70%以上 企业应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 (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当年总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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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现行政策的不足 服务外包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仍然滞后于企业实践 服务业相关的法律体系还有待健全 人才培训体系仍有待完善 其它不足:透明度、地方竞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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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未来政策的发展方向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会进一步加强 政策的配套性会更强、针对性会更完善 对培养引进人才的关注度增加 政策将更多转向公共服务和环境营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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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金融危机之后出台的各项政策
电信服务便利化措施:工信部电管【2009】107号 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试点政策:财税【2009】 63号 中西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服务外包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贷款贴息政策:商办资函【2009】81号 特殊工时工作制:人社部发【2009】36号 信贷、保险、证券、外汇等支持政策:银发【2009】 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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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的概念(财税[2010]64号)包括的范围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 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 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 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服务外包统计及政策
服务外包的概念 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 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 离岸服务外包免征营业税的合同确认
服务外包统计及政策
服务外包的概念 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 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 离岸服务外包免征营业税的合同确认
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
财税政策 其他政策
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
国家和地方服务外包财税政策一览表
序 号 文件依 据 主要条件 政策内容 本市牵头实施单 位
财企 [2011]69 号
服务外包的概念(财税[2010]64号)包括的范围
• •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务 企业内部管理数据库服务: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 审计与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 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分析和整 合服务 企业运营数据库服务: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产 品售后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服务。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 务、政务与教育业务、制造业务和生命科学、零售和批发与运输业务、卫生 保健业务、通讯与公共事业业务、呼叫中心等 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为客户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 服务
服务外包的概念:(财税[2010]64号)包括的范围
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 (一)软件研发及外包 •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和交 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行业,为用户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 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等业务进行软件开发,定制软件开发,嵌 入式软件、套装软件开发,系统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 • 软件技术服务: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 (二)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 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 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为电子贸易服务提供信息平台等 • 测试平台:为软件和集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 (三)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 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IT基础设施管理、 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通讯服务等)
1、培训支持 企业: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含大专)以上 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给予4500元/人的定额培训支持。 机构:已培训的人员通过服务外包业务专业知识和技 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给予培训机构500元/人的定额培训支持。 2、认证项目支持 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CMMI、CMM、PCMM、 ISO27001/BS7799、ISO20000、SAS70、AAALAC、GLP、 ITIL、COPC、SWIFT、ISO9001、BS25999等相关认证及认 市财政局 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给予每个企业每年最多3 市区、县商务主管 个项目、50万元/项目的资金支持。 部门 3、地方培训配套支持 一般企业:2000元/人; 重点企业:2500元/人; 培训机构:200元/人 4、地方认证项目支持: 对未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认证 给予最高30%、30万元/项目的支持。 5、地方建立培训基地和实习基地支持: 1500元/人 6、地方总部型支持: 100万元/企业 7.地方海外设点支持:10万元/海外点(不超过50%的注册 资本),最多三个
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企业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接包商)来完成的 经济活动,可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nformation Technology
Outsourcing,ITO)、业务流程外包(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nowledge Process Outsourcing,KPO)。
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
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合同录入流
企业注册账号,并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开通 填写服务外包合同信息,并在线上报合同
ITO 合同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在
线形式初审
BPO、KPO合同复印件和相关材料递交至
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服务外包统计及政策
上海市商务委国际服务贸易处
服务外包统计及政策
服务外包的概念 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 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 离岸服务外包免征营业税的合同确认
服务外包的概念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或机构 (发包方)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基
础性的、共性的、非核心的(或核心但可控的)IT业务或基于IT业务的
1 沪商服贸 [2011] 639号
企业:(1)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 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2009年提 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其中 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50% 以上;(2)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 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 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员工总数70% 以上。 机构:(1)具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从业 资格;(2)所申报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位非 盈利培训。
初审通过后,将 ITO 合同复印件 和相关材料交市商务委,由市商 务委审定通过。
初审通过后,由市商务委 审定通过。
BPO、KPO合同包含服务外包业务 以外内容的,需要企业将非服务 外包业务从合同中剥离,并递交 情况说明一份。经市商务委确认 后再上报。
即时填报合同执行金额,并每季 度上交一次与合同执行金额相对 应的外汇凭证。外汇凭证交至市 商务委。 即时填报合同执行金额,并每季度上交一次与合同执行金额相对 应的外汇凭证。外汇凭证交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系统管理和统计范围说明
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由区县、上海市和国家商务 部三级机构逐级管理,所有服务外包合同必须通过三级机构的 初 审、审定和最终审定。
服务外包应严格按财税[2010]64号文中所列的服务外包业务认定范围进行统计。 依据现有统计标准,以下类别等不列入离岸服务外包统计范围: 1、软件产品; 2、没有签订独立的服务外包合同,以系统集成、系统设计等名义登记的工程承包合 同(如能独立计算并证明的系统集成、系统设计等除外); 3、以服务外包名义登记、实际将采购、仓储等环节的货值计算在内进行全额申报的 物流合同; 4、在岸服务外包合同; 5、BPO和KPO合同中服务外包业务以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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