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合集下载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沉降观测是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用于监测土地表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沉降情况。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着重规范观测的方法、仪器设备、观测点的选择、数据处理等各方面,以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观测方法1.观测方法应根据工程类型和施工过程中的土体性质选择合适的方法,包括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数学模型法等。

2.观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需要进行连续观测。

二、仪器设备1.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具备高精度、高灵敏度和稳定可靠的特点,能够满足观测的要求。

2.仪器设备应经过校准和检验,并有相关证书和检测报告。

三、观测点的选择1.观测点应根据工程区域的特点和需要进行选择,包括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工程部位,以及周围的监测点。

2.观测点应具备代表性,能够反映整个工程范围内的沉降情况。

四、观测数据的处理1.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方式进行采集和记录,包括观测点的坐标、沉降量等数据。

2.观测数据应进行校正和修正,排除仪器误差和环境因素的干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观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和分析,绘制相关图表和图像,以便于观察沉降趋势和变化规律。

五、观测报告1.观测报告应包括沉降观测的目的、观测方法、观测点的选择、仪器设备的使用、数据处理和分析结果等内容。

2.观测报告应具备可读性和科学性,必要时还应提出相关改进和建议。

总之,沉降观测规范要求对于工程建设中的沉降观测提供了详细、准确的要求和指导。

只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观测,才能够获得准确可靠的观测数据,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和保障。

高层建筑沉降观测规范2024

高层建筑沉降观测规范2024

引言概述:高层建筑沉降观测是对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沉降进行监测、记录和分析的过程。

准确的沉降观测可以提供重要的数据,用于评估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以及指导维修和加固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高层建筑沉降观测规范,包括观测设备、观测方法、观测频率以及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正文内容:一、观测设备1.1观测设备的类型和选择1.2传感器的安装和校准1.3数据采集系统的选择和配置1.4安全措施和设备维护二、观测方法2.1观测点的选择和布设2.2观测点的标记和测量2.3观测时间的确定2.4观测过程中的环境控制2.5观测数据的记录和保存三、观测频率3.1初始观测3.2周期观测3.3事件观测3.4特殊情况下的观测频率调整3.5观测频率的变化原因和处理方法四、数据处理4.1原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4.2数据的质量控制4.3沉降曲线的绘制和解读4.4沉降速率的计算和分析4.5沉降监测结论的汇报和分析五、质量控制措施5.1观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5.2数据处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5.3结果的质量控制和验证5.4质量控制措施的改进和优化5.5监管和审核机制的建立总结:高层建筑沉降观测规范对于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在观测设备的选择和安装、观测方法的确定、观测频率的把握、数据处理的准确性以及质量控制措施的采取等方面,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只有科学严谨地进行观测和处理,才能获得准确的沉降数据,为建筑物的维修和加固提供可靠的依据,并确保建筑物的安全运行。

因此,建筑行业应加强对高层建筑沉降观测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行业的观测水平和质量,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建筑沉降观测是建筑工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之一,旨在评估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沉降情况,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性。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是为了保证沉降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一、背景和意义建筑沉降是指建筑物在其自身重量和外部荷载作用下的垂直位移。

沉降观测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监测建筑物的沉降情况,以判断是否存在过大的沉降导致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因此,建筑沉降观测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二、观测设备和要求在进行建筑沉降观测时,需要使用专业的设备和工具。

常用的观测设备包括沉降测点、测量仪器、传感器等。

沉降测点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预测沉降量的大小合理设置,以确保观测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测量仪器应具备较高的测量精度和可靠性,以获取准确的沉降数据。

传感器的选择和安装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三、观测方法和频率建筑沉降的观测方法包括水准测量法、激光测量法、全站仪测量法等多种方法。

不同的观测方法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和工况,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需要确保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沉降观测的频率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新建建筑物需要进行定期观测,而老旧建筑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四、数据处理和分析观测得到的沉降数据需要进行正确的处理和分析,以获得可靠的结果和结论。

首先,需要根据观测数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数据的整理和筛选,排除异常数据和误差。

其次,需要采用合适的数据分析方法来对数据进行处理,如平均值、标准差等统计分析。

最后,需要将观测结果与设计要求和预测值进行比较,判断建筑物的沉降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五、结果报告和建议基于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需要编制出相应的沉降观测结果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观测的目的、方法和设备,观测结果的处理和分析过程,以及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建议部分需要根据观测结果,对建筑物的下一步维护和修复措施进行具体而针对性的建议,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标准一、沉降观测的根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准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承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纯熟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详细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施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p 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展平差计算,按时、快速、准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展,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展,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展。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可以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那么“五定”即沉降观测根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根本一致;观测道路、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和验收规范是对建筑物沉降观测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评定标准的文件,用于指导和规范沉降观测工作的实施和评定。

一般的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和验收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观测设备和方法:对于沉降观测所使用的设备和方法进行规定,包括土壤沉降仪、激光测距仪、测斜仪等设备的选用和使用方法。

2. 观测方案和点位布设:确定观测的起始时间和观测阶段,选择观测的点位和布设方式,保证观测数据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3. 数据采集和处理:规定测量数据的采集方式和频率,确定数据处理的方法和流程,包括数据计算、误差分析和整理等。

4. 数据评定标准:制定沉降观测数据的评定标准,包括沉降量的测定误差范围、观测点位的合理性评定等。

5. 验收程序和标准:明确沉降观测数据的验收程序和标准,包括数据的提交、审核和评估等环节。

6. 报告编写和提交:要求编写沉降观测报告,并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包括观测数据的总结和分析、沉降趋势的预测等。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和验收规范的制定可以确保沉降观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为建筑物沉降的评估和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标准和规范的执行也可以提高沉降观测工作的操作性和可比性,促进沉降观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1 一般规定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

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

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

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

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

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

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是保障建筑结构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控和评估手段之一。

本文将就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标准及验收规范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

1. 观测设备选用,在进行建筑物沉降观测时,应选择精度高、稳定可靠的观测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常用的观测设备包括水准仪、全站仪、测斜仪等。

2. 观测方案制定,在进行建筑物沉降观测前,应制定详细的观测方案,包括观测时间、观测频次、观测点位、观测参数等内容,确保观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观测数据处理,观测数据的处理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和报告,确保观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建筑物沉降观测验收规范。

1. 观测设备检定,在进行建筑物沉降观测前,应对观测设备进行检定,确保设备的精度和稳定性符合要求。

2. 观测人员资质,观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熟悉观测设备的使用和操作,确保观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观测记录和报告,观测记录和报告应详细、准确,包括观测数据、观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等内容,确保观测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

4. 观测结果评定,观测结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定,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判断,确保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5. 观测报告审查,观测报告应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审查,确保观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三、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意义。

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对建筑结构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评估手段,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建筑物沉降引起的安全隐患,为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在建筑物沉降观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发现和处理建筑物沉降引起的安全隐患,保障建筑结构的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稳定。

同时,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结果也可以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发展趋势。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相关规定及要求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相关规定及要求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相关规定及要求
为防止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破坏,按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规定,对新建工程以及受其影响的邻近建筑均要进行沉降观测,并做好沉降观测记录。

(1)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成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

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层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整个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得少于5次。

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及复工时应各测一次。

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建筑物竣工后,一般情况,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一次,直至稳定为止。

(2)沉降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和妥善保存,并应附有下列各项资料:
①根据水准点测量得出的每个观测点高程和其逐次沉降量。

②根据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面图绘制的观测点位置图,根据沉降观测结果绘制的沉降量、地基荷载与连续时间三者的关系曲线图及沉降量分布曲线图。

③计算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均沉降量、对弯曲和相对倾斜值。

④水准点的平面布置图和构造图,测量沉降的全部原始资料。

建筑沉降量允许值 规范

建筑沉降量允许值 规范

建筑沉降量允许值规范
一、沉降观测沉降量的允许范围是多少
对房屋进行沉降观测的时候,沉降量需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一般来说检查的就是沉降速度,每分钟需要控制在0.01~0.04毫米的范围,如果在这样的区域之内就是合理的,相对来说房屋就会比较稳定。

但是如果超过了这个范围,需要根据不同土质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它的压缩性,结合时间关系曲线从而能够判断,而且需要掌握相关的精度。

二、什么叫做沉降观测
1、主要就是根据建筑物设置的观测点,与永久性的测点进行观测,后期直接用数据来表达。

同时还要做好观测和记录,直到整个工程竣工才可以。

2、这里需要掌握好观测的要点,首先对于G点的设置要保证非常稳定,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则。

比较适合设置在基岩上或者放在压缩性比较低的土层上,而且需要在建筑所产生的压力影响范围外。

工程施工沉降观测规范

工程施工沉降观测规范

工程施工沉降观测规范一、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是指对建筑物及其周边地面在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后的沉降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1.2 沉降观测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同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1.3 沉降观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单位或者专业人员进行,观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观测准备2.1 观测方案设计观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地质条件、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设计,包括观测点的位置、数量、观测方法、仪器设备及观测周期等。

2.2 仪器设备沉降观测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仪器设备,并应经过检定和校准。

观测仪器应具备足够的精度和稳定性,以满足观测要求。

2.3 观测点设置观测点应设置在能反映建筑物和地面沉降特征的位置,如建筑物的角点、中线、重要支撑点等。

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观测方案的规划。

三、观测实施3.1 观测方法沉降观测可采用水准测量、电磁测量、激光测量等方法。

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观测要求选择合适的观测方法。

3.2 观测步骤观测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测定初始值:在施工前,对观测点进行初始值的测定,作为后续观测的基准。

(2) 施工过程中的观测:按照观测方案确定的周期和时间点进行观测,记录观测数据。

(3) 施工后的观测:工程竣工后,对建筑物和地面进行长期观测,直至沉降稳定。

3.3 观测数据记录和整理观测数据应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和整理,包括观测时间、观测点编号、观测值、观测人员等信息。

观测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

四、观测成果分析与处理4.1 观测成果分析观测成果应进行分析,包括沉降量、沉降速度、沉降分布等指标的计算和分析,以评估建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状况。

4.2 观测成果处理观测成果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包括数据的修约、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观测成果的汇总和报告等。

五、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5.1 质量控制沉降观测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观测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观测成果的质量审核。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1.观测目标和范围:
2.观测周期:
3.观测方法和仪器:
4.观测点的选择和布置:
观测点的选择应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变形特征,应避免遮挡干扰和地质条件差异。

观测点的布置应均匀分布在建筑物主体结构和基础上,并确保能够同时观测到水平和垂直方向的沉降。

5.数据采集与处理:
观测数据应定期采集并储存,以便后期的比对和分析。

数据处理应包括数据质量控制、数据校正和数据分析等步骤。

数据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6.观测报告:
7.安全措施:
总之,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是确保建筑物安全运行和使用的重要准则。

遵守这些规范要求,可以有效地监测和评估建筑物的沉降情况,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修复措施,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和可靠性。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是指规定了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技术要求、观测方式和观测结果评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土木工程领域中的重要技术手段,用于监测和评估建筑物的沉降状况,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下面是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的一些要点。

1. 观测设备和仪器的选择建筑物沉降观测需要使用高精度、稳定可靠的测量设备和仪器,例如全站仪、测斜仪、水准仪等。

在选择设备和仪器时,应考虑其测量范围、测量精度、稳定性以及对环境因素的适应能力。

2. 观测点的布设建筑物沉降观测需要选择代表性的观测点,并合理布设观测测点。

观测点的选择应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荷载分布情况,尽量选取在建筑物主要荷载作用区域的位置。

观测点之间的布设要均匀,避免集中在局部区域,以反映整个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3. 观测参数的测量建筑物沉降观测的主要参数包括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和倾斜等。

这些参数的测量可以通过全站仪进行,也可以利用测斜仪和水准仪进行。

观测参数的测量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和频率进行,以获取连续、准确的观测数据。

4. 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是判断建筑物沉降状况的关键步骤。

观测数据应进行去噪、平滑和插值处理,以消除随机误差和异常值的影响。

经过处理后的观测数据可以绘制沉降曲线和位移变化图,以直观地反映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5. 沉降观测结果的评定建筑物沉降观测结果的评定应根据规定的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

常用的评定方法包括累积沉降、速度沉降和加速度沉降等。

评定结果应与建筑物的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比较,判断建筑物的沉降是否超出允许范围。

若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6. 观测报告的编制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是记录观测过程和结果的重要文件,也是后续工程决策和维护管理的依据。

观测报告应包括观测目的、观测方法、观测参数和观测结果等内容,并附带观测数据表、图纸和分析计算过程。

以上是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的一些要点,这些规范旨在确保沉降观测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建筑物沉降观测是为了监测和评估建筑物沉降情况以及其对结构和安全产生的影响。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是对建筑物沉降观测所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指导,旨在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从观测设备的选择、观测方案的制定以及观测数据的处理等方面,介绍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一、观测设备的选择1. 沉降观测仪器的选择要满足准确度要求,应选用精度高、稳定可靠的仪器设备,以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2. 观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应具备合格证明。

3. 观测设备应经过校准和检定,仪器的误差及其可靠性应在规定范围内。

4. 观测设备的安装应牢固可靠,避免外部因素对设备的影响,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二、观测方案的制定1. 观测方案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确定,包括观测点的选取、观测时间和频次等。

2. 观测点的选取应遵循均匀分布原则,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沉降敏感区域。

3. 观测时间及频次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沉降速率确定,保证观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全面性。

4. 观测方案应经过相关专家的评审和审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工程管理人员报备。

三、观测数据的处理1. 观测数据应及时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格式记录,包括观测点编号、观测时间、沉降量等信息。

3. 观测数据的处理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专业的软件工具,包括数据分析、统计分析等。

4. 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应进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和校核。

5. 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工程管理人员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分析和评估结果。

总之,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对建筑物沉降观测提供了一系列规范和指导,保证了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实施建筑物沉降观测时,应按照规范要求选择合适的观测设备,制定科学合理的观测方案,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观测数据的处理。

通过规范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可以为工程管理和安全评估提供有力的依据,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稳定运行。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要求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一、问题引入建筑物沉降是指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地基变形或负载变化所引起的下沉现象。

沉降过大或不均匀会对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沉降观测作为一项重要的建筑监测工作,在建筑的设计、施工、使用过程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沉降观测的目的和方法沉降观测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分析和评估沉降情况,以确定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主要的沉降观测方法有直接观测法、间接观测法和结合观测法。

直接观测法是通过在建筑物周围设置沉降点,采用水准仪、全站仪等测量设备定期进行高程测量,比较各测点之间的垂直位移来判断沉降情况。

这种方法准确性高,但对观测环境要求较高。

间接观测法是通过监测地表或建筑物的变形来推算沉降情况。

比较常用的方法有测斜仪、应变计、孔隙水压力计等。

这种方法操作简便,适用范围广,但准确性相对较低。

结合观测法是通过综合应用直接观测法和间接观测法进行沉降观测。

可以通过直接观测得到具体的沉降值,而通过间接观测可以获取更全面的沉降分布情况。

这种方法准确性与可靠性综合考虑,是沉降观测中常用的方法。

三、沉降观测规范为了保证沉降观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各国普遍采用相应的沉降观测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沉降观测规范要求:1. 观测周期及次数:沉降观测至少进行3年以上,观测频率一般为每年2次,每次间隔6个月。

在特殊工程项目中,观测周期和次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观测点布设:观测点应覆盖整个建筑物范围,并按照规定距离布设。

观测点数量要充足,以保证数据的代表性。

3. 观测设备:观测设备应选用精确可靠的测量仪器,并定期检验和校准。

在测量仪器选择和使用方面,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4. 数据处理:观测数据应及时采集、导入计算机系统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进行合理解释和说明。

5. 数据分析与评估:观测数据应进行定量分析,并与建筑物设计和使用的限值进行比较。

对于超过限值的观测点,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重新观测跟踪。

正常沉降标准最新规范

正常沉降标准最新规范

正常沉降标准最新规范正常沉降是指建筑物或结构在自然条件下由于自重和外部荷载作用而产生的垂直位移。

沉降标准是评估建筑物或结构沉降是否在安全范围内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最新规范的概述:1.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沉降观测点应均匀分布在建筑物或结构的关键部位,包括基础、柱、墙和重要结构连接处。

2. 沉降观测频率:对于新建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应至少每月观测一次;施工完成后,第一年每季度观测一次,第二年每半年观测一次,之后每年至少观测一次。

3. 沉降速率:正常沉降的速率通常不应超过2mm/月。

如果沉降速率超过这一标准,应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评估。

4. 总沉降量: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物,总沉降量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高层建筑,总沉降量不应超过建筑物高度的0.02%。

5. 不均匀沉降:建筑物或结构的不均匀沉降应严格控制。

不均匀沉降的标准通常为相邻观测点之间的沉降差不超过10mm。

6. 沉降分析:对于沉降数据的分析,应采用统计方法和工程经验相结合的方式,对沉降趋势进行预测,并评估其对结构安全的影响。

7. 沉降处理措施:一旦发现沉降超标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加固基础、调整荷载分布等。

8. 沉降记录和报告:所有沉降观测数据应详细记录,并定期编制沉降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观测数据、分析结果和建议措施。

9. 规范更新:随着建筑技术和材料的发展,沉降标准也会不断更新。

因此,应定期关注相关规范的最新动态,并根据需要调整观测和评估方法。

10. 法律责任:遵守沉降标准不仅是技术要求,也是法律责任。

违反沉降标准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概述,具体实施时应参照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规范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沉降观测工作,提高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制定一套沉降观测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按照沉降观测规范的要求,对沉降观测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引言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是为了掌握土地基础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沉降变形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沉降观测规范将覆盖观测方法、仪器设备选择、观测频率、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观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二、沉降观测方法1. 硬铁或聚丙烯管法硬铁或聚丙烯管法是常用的沉降观测方法之一。

在施工前,需在监测点周围埋设管道,每隔一定距离安装深度计和水平仪,测量沉降的深度和倾斜情况。

观测过程中,需要记录观测点的坐标和周围环境变化。

2. 水准测量法水准测量法是衡量建筑物相对高度差的方法,也可用于测量沉降。

观测过程中,需设置基准点和观测点,通过水准仪和测量杆等设备进行测量。

观测数据要准确记录,以便后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

三、仪器设备选择1. 沉降仪沉降仪是沉降观测中最常用的仪器之一。

在选择沉降仪时,应考虑其精度、灵敏度和稳定性等因素。

常见的沉降仪有水准仪、高程仪和探地雷达等。

2. 数据记录仪数据记录仪用于记录观测数据,并可进行实时监测。

在选择数据记录仪时,需考虑其存储容量、数据传输方式和电源供应等因素。

同时,数据记录仪的设置和操作要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四、观测频率观测频率是指进行沉降观测的时间间隔。

根据不同工程的要求和具体情况,观测频率可以有所调整。

一般来说,在施工期间观测频率要高于使用期,重要建筑物的观测频率应更高。

五、数据处理1. 数据的采集和记录在沉降观测过程中,要使用合适的仪器设备采集数据,并准确记录下来。

观测数据应包括观测点的坐标、测量时间、观测数值等信息。

2. 数据分析观测数据的分析是确保观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环节。

应借助专业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包括数据平滑、插值分析、趋势分析等。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沉降观测是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沉降观测点规范是确保沉降观测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依据,下面就对沉降观测点的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沉降观测点的选择1.观测点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观测点要能全面反映地基或土层依赖程度的差异;(2)观测点要与评价对象紧密相关;(3)观测点要分布均匀,避免单点局部变形结果的片面性;(4)观测点要选择在建筑物或结构体的每个主要部位及建筑物或结构体两侧对称的相应部位;(5)观测点距离承载体表面的高度不得小于100mm。

二、沉降观测点的设计1.观测点布设应关闭与环境条件互相影响的相关设备,如风扇、管道等;2.观测点应选择固定安全的位置,使用专门的标志作为测量点标志;3.为了保障观测点的长期使用,可以将测量点地面部分做成凹陷状,并铺设专用的水泥硬质路面;4.观测点应该与地面保持垂直,避免使用标志物或桩等凸起的构造。

三、沉降观测点的标志设计1.观测点应有明显的标志物,可以使用标志杆或者钉子等;2.观测点的标志物应具有一定的牢固性和稳定性;3.观测点的标志物应在进行沉降观测时不遮挡测量仪器;4.观测点的标志物应有一定的高度,以便于观测时的测量仪器对准。

四、沉降观测点的测量方法1.沉降观测点应定期进行测量,随着施工进展的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测点;2.为保证测点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应先进行测点的调整和标定;3.测量时应用水平仪或全站仪等精确的测量仪器,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4.测量时应避免因外力干扰而产生误差,如风、雨、震动等;五、沉降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1.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根据规定的方法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2.观测数据的处理应遵循相应的规范和标准;3.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并进行合理解读和评估;4.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可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

以上就是对沉降观测点规范的详细介绍,沉降观测点的规范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5.1 一般规定
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

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

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

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 建筑物沉降观测
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5.5.3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

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

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

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D规定执行。

当应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标志的型式及其埋设,应根据采用的静力水准仪的型号、结构、读数方式以及现场条件确定。

标志的规格尺寸设计,应符合仪器安置的要求。

5.5.4 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程第3.0.4条的规定确定。

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
求施测。

5.5.5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1 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

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

施工过程中如暂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

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2 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

除有特殊要求者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直至稳定为止。

3 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

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4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对一级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对其它等级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
压缩性确定。

5.5.6 沉降观测点的观测方法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二级、三级观测点,除建筑物转角点、交接点、分界点等主要变形特征点外,可允许使用间视法进行观测,但视线长度不得大于相应等级规定的长度。

2 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也不宜设站。

3 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增加荷载量、仓库进货吨位、建筑物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

5.5.7 每周期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

根据需要,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变形特征值:
1 基础倾斜α:
(5.5.7-1)
式中 si—基础倾斜方向端点i的沉降量(mm); sj—基础倾斜方向端点j的沉降量(mm); L—基础两端点(i, j)间的距离(mm)。

2 基础局部倾斜α:
按(5.5.7-1)式计算。

但此时,取砌体承重结构沿纵墙6~10m内基础上两观测点(i,j)的沉降量为si、sj,两点(i,j)间的距离为L。

3 基础相对弯曲fc:(5.5.7-2)
式中 sk—基础中点k的沉降量(mm); si、sj—基础端点i、j的沉降量(mm); L—i与j点间的距离(mm)。

注:弯曲量以向上凸
起为正,反之为负。

4 柱基间吊车轨道等构件的倾斜
按(5.5.7-1)式计算。

5.5.8 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1 沉降观测成果表。

2 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及各周期沉降展开图。

3 u-t-s(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4 p-t-s(荷载-时间-沉降量)曲线图(可视需要提交)。

5 建筑物等沉降曲线图(见附录E)。

6 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