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审查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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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

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

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二六年四月〇〇王主任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委托,下面由我与大家一起学习《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主要分四个方面的内容:制前的准工作1.编备制基本要求2.编与审查《制和要求》基本容3.编审查内如何制地目算4.编质调查项设计预一、编制前的准备工作1.学习有关文件,强化依法理财观念。

需要学习掌握哪些文件樊主任已经讲的很清楚。

在编制前要认真组织学习,通过学习,强化对《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的理解与掌握,强化对项目设计预算编制约束和指导。

2.熟悉掌握项目任务书。

任务书是项目执行和编制项目设计预算的主要依据。

任务书确定的地质调查项目的目的与任务,决定着编制预算种类和方法选择,预算文件和预算标准的选择。

二、编制与审查基本要求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是在项目设计阶段,根据技术方案所安排的工作任务与技术要求,按照一定的费用标准和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平衡与核算,对项目经费使用做出的预先安排。

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是对国家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的分解细化,是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工作实际执行的预算,它是合理确定项目设计方案、合理安排项目经费、规范使用项目经费以及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是地质项目拨款的依据,是地质项目实施和正常运行的经济保证。

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是项目设计预算管理的基础。

编制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要符合国家有关预算、财务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

要按照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的原则,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要遵循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管理公平、公开、公正、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安排、讲求效益的原则。

严格按《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项目成本构成和支出范围编制预算,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要严格分开,各单位履行其职能支出应在基本支出预算的日常公用经费中安排,不能在项目经费中预算;大调查项目应与其他专项有别,大调查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务管理的规定与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88号各项目承担单位: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322号)以及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结合以往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实际和本专项实施特点,编制了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试行)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322号)以及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结合以往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实际情况和本专项实施特点,对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申报预算和设计预算(以下统称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提出如下要求:一、项目经费是实现项目任务目标的重要保障,经费预算应按照真实、合法、经济合理的原则,以项目技术方案为基础,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部、局相关规定与标准科学编制。

二、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预算管理要统一领导与协调,认真组织地质技术、设备、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相互协作,与项目承担处室(项目组)共同完成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三、项目技术方案的确立是科学编制和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的前提。

项目预算编制必须是在科学确定技术方案,细化各项工作量投入、人员安排等与预算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测算经费需求。

四、依照项目级次设置分为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

工作项目按照特点分为甲类和乙类项目,甲类项目是指野外工作量实施为主体的调查评价项目,乙类项目是指野外工作量相对较少以综合研究为主要手段开展完成的项目。

五、计划项目预算应以项目总体目标、任务、实施年限、各项实物工作量总投入、综合研究任务、预期成果等主要技术指标确定为前提,并通过工作项目设置与承担单位确定,将总体任务与工作量按实施年度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88号【2010-04-14 来源:地调局财务部】各项目承担单位: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322号)以及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结合以往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实际和本专项实施特点,编制了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试行)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322号)以及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结合以往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实际情况和本专项实施特点,对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申报预算和设计预算(以下统称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提出如下要求:一、项目经费是实现项目任务目标的重要保障,经费预算应按照真实、合法、经济合理的原则,以项目技术方案为基础,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部、局相关规定与标准科学编制。

二、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预算管理要统一领导与协调,认真组织地质技术、设备、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相互协作,与项目承担处室(项目组)共同完成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三、项目技术方案的确立是科学编制和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的前提。

项目预算编制必须是在科学确定技术方案,细化各项工作量投入、人员安排等与预算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测算经费需求。

四、依照项目级次设置分为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

工作项目按照特点分为甲类和乙类项目,甲类项目是指野外工作量实施为主体的调查评价项目,乙类项目是指野外工作量相对较少以综合研究为主要手段开展完成的项目。

五、计划项目预算应以项目总体目标、任务、实施年限、各项实物工作量总投入、综合研究任务、预期成果等主要技术指标确定为前提,并通过工作项目设置与承担单位确定,将总体任务与工作量按实施年度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审查及预算新标准

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审查及预算新标准

三、新《预算标准》主要内容和调整幅度
新《预算标准》由地质调查工作手段(甲类)预算标预算标准三个部分 组成。
地质调查工作手段(甲类)预算标准包含:地形测绘、地质测量、 遥感地质、物化探、钻探、山地工程(坑探、浅井、槽探)、岩矿 试验、其他地质工作、工地建筑九大部分。在九大部分之中,按不 同的技术方法、技术要求、困难类别、地质复杂程度、比例尺、岩 石级别等技术条件分类制定了3000多项预算标准。
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审查
及预算新标准培训班
主讲人:张富安 研究员、教授级高工
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公司首席资深专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原矿管研究室主任 暨资源环境研究室主任
主办单位:中国财经出版社培训中心
2008年3月29日 乌鲁木齐
纲目
一、进一步认清我国地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 二、新《预算标准》的修订背景、基本思路、主要特点及
准,这将对合理安排项目经费支出,加强和规范地质调查 项目预算管理,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重要作用。 新《预算标准》是以地质调查工作手段(或费用项目)为 基本单元,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制定的价值量标准,公平、 合理安排地质调查项目经费的重要核算依据。 2.新《预算标准》制定的背景与过程
二、新《预算标准》的修订背景、基本 思路、主要特点和重大调整
(二)新《预算标准》修改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1.修改的基本思路是…… 2.修改的方法 (三)新《预算标准》修改的主要内容和重大调整 1.对地质调查工作手段(甲类)预算标准的成本费用结
构和水平进行调整; 2.修改地质调查综合研究与科学研究《乙类》预算标准; 3.补充了部分地质调查新技术、新方法预算标准
(七)“十一五”后三年地调目标任务确定 深入贯彻《决定》,落实《全国地质勘查规划》,围绕大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在编制2000年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时应急使用)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在编制2000年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时应急使用)

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地调函(2000)30号关于印发《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的通知各项目实施单位:为适应国土资源大调查地质调查项目管理需要,加强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合理地核算地质调查项目经费,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在编制2000年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时应急使用。

本暂行标准仅适用寻: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

本暂行标准在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二OOO年二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地调项目预算通知前言—、为适应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规范、科学、合理地核算地质调查项目费用,提高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保证地质调查项目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和部门有关制度与规定,结合项目设计预算的编制要求,制定《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以下简称预算标准)。

二、本预算标准仅适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

三、本预算标准既是编制地质凋查项目设计预算的依据,也是项目实施单位实行经济核算,降低人力、物力、财力消耗,进行考核、评价的基础。

四、本预算标准包括工程手段预算标准、地区调整系数、地质调查信息化建设预算标准、地质调查综合研究预算标准、项目设计预算综合费率标准。

工程手段预算标准包括: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遥感地质、物化探、钻探、山地工程(坑探、浅井、槽探)、岩矿试验、其他地质工作、工地建筑。

五、本预算标准是按照地质调查工作经济运行方式及其特点,以以往预算内地质勘查费用定额为基础,通过调查研究,并考虑了国家政策性工资增长及物价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与补充形成的。

有关问题说明如下:1.根据地质调查工作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采用,补充制定了部分新方法的预算标准,如:电偶源瞬变电磁法测深测量、高密度电阻率法测量、分布式阵列被动源电磁法测量、大地电磁测深测量、谱分析面波法(SASW)测量、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测量、甚低频测量、音频电场场法测量、音频电磁测深测量、岩屑测量、汞气测量、地气(纳米级物质)测量、地热化探测量等。

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暂行标准

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暂行标准

云南省有色地质勘查院局投资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暂行标准云色地勘院字[2004]10号前言为适应我局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规范、合理地核算局投资地质项目费用,提高局投入资金的使用效果,保证地质项目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2000年2月,简称“国调项目设计预算标准”下同),参考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预算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算标准.本预算标准适用于局投资的地质勘查项目所需费用的预算。

本预算标准仅包括我局地质项目常用的工程手段预算标准,即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遥感地质解译、物化探、钻探、山地工程(坑探、浅井、槽探),岩矿测试及其他地质工作的预算标准。

以《国调项目设计预算标准》中相应工作方法和手段的中常地质复杂程度或Ⅲ类地形等级标准确定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遥感地质解译、物探等工作方法和手段的预算标准,按Ⅳ类地形等级确定化探及物化探测网预算;以近年局投资项目的核算费用确定钻探、山地工程的预算标准,以《国调项目设计预算标准》确定岩矿测试预算标准;参考《国调项目设计预算标准》确定其他地质工作预算标准。

所有工作方法和手段的预算均不加地区系数.二00四年三月三十日1一、地形测量二、地质测量专项地质测量预算标准地质剖面测量预算标准2三、遥感地质解译四、物化探(一)物探1、磁法磁法测量预算标准3磁法剖面测量预算标准2、电法激电中梯(长导线)测量预算标准激电中梯(长导线)剖面测量预算标准4激电中梯(短导线)测量预算标准激电中梯(短导线)剖面测量预算标准激电测深测量预算标准5视电阻率中梯测量预处标准视电阻率联合剖面测量预算标准视电阻率垂向电测深测量预算标准视电阻率对称四极剖面测量预算标准6瞬变电磁法测量预算标准(TEM)7(二)化探土壤测量预算标准土壤剖面测量预算标准8岩石测量预算标准岩石剖面测量预算标准9(三)测网布设物化探测网布设预算标准物化探剖面布设预算标准五、钻探10六、山地工程(一)坑探(二)浅井(三)槽探七、岩矿测试及其他地质工作(一)岩矿测试按《国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标准》进行预算。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补充要求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255号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补充要求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255号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补充要求的通知正文:----------------------------------------------------------------------------------------------------------------------------------------------------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补充要求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255号)各项目承担单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174号),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为更好贯彻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88号)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宜提出以下补充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设备使用和购置费(一)进一步加强设备使用和购置费预算编制与审查在项目立项报告(续作评估报告)或设计中,为加强完成项目任务所需使用设备的必要性、合理性的论证,说明投入项目使用设备的来源,包括单位现有设备、拟租赁设备及拟购置设备情况等,阐明单位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以独立章节编写“设备使用和购置计划”(原“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必要性说明”并入本章节),为编制与审核相应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对于单位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备计提折旧的,应将本单位现有设备对本项目实施的保证程度,拟投入项目使用设备的数量、型号和原值、在项目中使用的时间等做出详细说明。

对于需要租赁或购置设备的,要说明设备来源、设备型号、支出标准及测算依据。

需要购置较大价值设备或关键配套设备的,还应说明拟购置设备对本项目的保障能力或与本单位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

需要购置或升级专用软件的,须对其必要性、询价、数量、投入项目使用时间、支出标准以及测算依据等做出详细论证。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审查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审查要求

附件四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审查要求为规范地调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以下简称设计)审查工作,保证设计质量,特制订本要求。

一、审查工作组织地调项目的设计审查工作由地调局统一领导,分级实施。

计划项目设计审查由地调局或由地调局委托大区地调中心组织审查;工作项目由实施单位组织审查。

二、审查依据1.设计审查依据的有关标准必须是现行的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国家标准,有关部门颁布的行业标准以及地调局制定的《地质调查项目设计编写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项目任务书。

三、审查程序1.设计书编写单位按规定自收到项目任务书之日起30日内,向组织审查单位提交项目设计书(或年度工作方案)的送审稿。

设计书应附项目任务书和初审意见书。

2.组织审查单位接到设计书后,根据地调局和大区地调中心统一要求落实设计审查工作,并把设计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实施单位和承担单位。

3.组织审查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设计评审组,并预先把设计书(送审稿)送达审查组成员审阅。

4.组织审查单位自收到设计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计的审查工作。

审查工作包括设计书的评审和审批。

5.设计评审采取会审或函审形式。

会审形式,评审组通过听取设计编写人员的介绍、提问和答辩,并经认真讨论,形成设计评审意见,同时填写设计质量评分表(附表1-表12)。

函审形式,函审专家成员应认真审阅设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设计书进行评审,提出存在的问题、修改意见和建议,向组织审查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意见,同时填写设计质量评分表(附表1-表12)。

函审组织单位根据专家提交的书面评审意见,负责整理形成评审意见。

6.组织审查单位根据评审工作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签署组织审查单位意见,并向提交设计书单位下发评审意见书(附格式1),评审意见包括技术和预算两部分。

组织审查单位意见主要内容包括: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专家组人员组成是否正确、合理;设计内容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评审依据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是否准确;对设计书修改意见和建议提出有关要求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暂行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暂行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暂行要求为了保证国土资源大调查地质调查项目专项经费合理地使用,在国土资源大调查经费管理制度尚未正式颁发之前,确保地质调查项目的顺利启动,特对国土资源大调查地质调查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提出暂行要求。

一、国土资源大调查地质调查项目专项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是中央财政预算经费,专项用于国家地质调查项目(以下简称地质项目)。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

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二、项目实施单位是项目经费的直接使用者,对管好用好项目经费负有如下责任:1.按核定的经费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合理、有效地使用项目经费;2.按本要求正确实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及时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报送规定的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3.对项目经费使用中发生的违规、违纪事项,要及时报告、纠正和查处。

三、项目经费实行计划用款原则。

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年度经费预算和项目工作进度,在季度开始前十五日内,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报送季度分月用款计划。

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调查与地质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土资发[1999]181号)的要求,各省(市、区)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组建地调院。

尚未正式成立地调院,也未开立帐户的,中国地质调查局首次拨款暂拨入其主管单位帐户暂存,待地调院筹建组开立银行帐户后再转拨。

地调院筹建组必须立即在银行开立帐户,核算项目支出,并以文字形式将开立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行及行号)告知中国地质调查局。

五、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按照本要求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管理项目经费,正确核算成本,不得擅自扩大成本开支范围。

六、凡工作手段、技术方法单一的地质项目,按地质项目计算成本;凡采用多种工作手段、技术方法的地质项目,按地质项目和工作项目计算成本。

地质项目计算完全成本,工作项目计算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工作项目包括:1.地形测绘,2.地质测量.3.物探,4.化探,5.遥感,6.槽探,7.浅井,8.坑探,9.钻探,10.岩矿测试,11.其他地质工作,12.工地建筑。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 评审暂行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 评审暂行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评审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保证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的质量,依据有关标准、要求和国土资源部成果报告评审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由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按本办法进行评审。

第三条 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包括: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探矿工程、实验测试、测绘印制、信息技术等各类项目的成果报告。

第四条 报告评审应坚持实事求事、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 报告评审依据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野外验收意见书及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第六条 报告评审工作由地调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

重点项目由地调局直接组织评审,一般项目由地区地调中心(地区项目管理办公室)或委托其它有关单位组织评审。

第七条 项目实施单位完成成果报告编写后,应按地调局统一安排向组织评审单位提出评审申请。

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第八条 申请报告评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二)通过了野外验收;(三)形成文字报告和各类正规图件;(四)技术资料齐全。

第九条 报告评审前,项目实施单位应准备好以下资料:(一)野外验收意见书和补充工作的报告;(二)项目合同书、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三)文字报告(送审稿)及附图、附表;(四)初审意见。

第十条 组织评审单位收到成果报告评审申请后,应及时确定评审形式,评审委员会组成,并与申请评审单位商定评审时间等有关事项。

申请评审单位应提前15日将被审成果报告送达评审委员会成员。

第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经费较少项目,人数可酌情减少,组成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地调局聘任的监督审查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50%,其中评审委员会主任必须由地调局聘任的监督审查专家担任。

第十二条 报告评审一般采用会议审查形式。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办法。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

预算编制应基于充分、准确的数据和科学合理的方法,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二)合理性原则。

预算编制应合理确定项目的费用构成和金额,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三)可比性原则。

预算编制应统一使用科学统计方法和计算原则,以便进行项目间的比较和评估。

(四)规范性原则。

预算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管理规定执行,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的合法、规范和规范。

三、预算编制的内容(一)项目背景和目标。

明确地质调查项目的背景和目标,包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实施范围和周期、项目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等。

(二)项目内容和工作方案。

具体描述项目的各个环节和工作内容,包括调查地质地貌、测量声学波、采样取样等。

(三)项目费用构成和金额。

详细列出项目的费用构成和金额,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差旅费等。

(四)预算编制的方法和步骤。

明确预算编制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包括数据收集、计算方法、预算编制流程等。

(五)预算编制的时间安排。

编制预算的具体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的按时进行。

四、预算编制的程序(一)项目申报。

地质调查局各地质调查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项目申报书。

(二)预算编制。

地质调查局的预算编制部门负责收集项目申报书,按照相关规定对各项费用进行计算和合理分配。

(三)预算审核。

地质调查局的财务部门对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四)预算批准。

地质调查局的领导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审批和批准。

(五)预算执行。

地质调查局各地质调查单位根据批准的预算,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预算的执行和监督。

五、附则(一)本办法由地质调查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勘查项目审查暂行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勘查项目审查暂行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审查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地调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以下简称设计)审查工作,保证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审查工作组织  地调项目的设计审查工作由地调局统一领导,分级实施。

重要项目设计由地调局组织审查,其它项目设计由地区地调中心(地区项目管理办公室)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审查。

  第二条 审查依据  1、设计审查依据的有关标准必须是现行的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国家标准,有关部门颁布的行业标准以及地调局制订的相关规定。

  2、地调局下达的项目任务书。

  第三条 审查程序  1、按照地调局的统一安排,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向设计审查组织单位提交项目设计书(送审稿)同时附地调局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和项目实施单位的初审意见书。

  2、项目设计审查组织单位接到项目设计书后,根据统一要求落实设计审查组织工作,并把设计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项目实施单位。

  3、设计审查组织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组,并预先把设计书(送审稿)送达审查组成员审阅。

  4、设计审查要求采用会议审查方式。

审查组通过听取设计编写人员的介绍、提问和答辩,经过讨论,形成设计审查意见书(附表1)。

同时填写设计质量评分表(附表2)。

5、审查组成员的意见如发生重大分歧,应在设计审查意见书中如实反映。

  第四条 审查组人员构成与职责  1、审查组成员必须包括技术和经济两方面的专家,原则上要求设计内容涉及的专业都应有相应的专家或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审查。

  2、审查组一般由5~9名的单数人员组成,经费较少的小项目,审查组人数可酌情减少。

3、审查组成员中地调局聘任的地调项目监督审查专家的数量必须超过半数,其中审查组组长必须由地调局聘任的地调项目监督审查专家担任。

  4、审查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该地调项目的参加人员或顾问以及有可能影响审查工作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5、审查组成员对项目设计审查质量负责。

  第五条 审查内容 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目的任务、以往资料的收集和综合研究、工作部署、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实物工作量、经费预算、组织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预期成果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做好2002年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作的函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做好2002年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作的函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做好2002年地质调查项⽬设计预算编制⼯作的函颁布⽇期:2002-05-13执⾏⽇期:2002-05-1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项⽬实施单位:为了做好2002年地质调查项⽬设计预算编制⼯作,根据我局《关于加强2002年地质调查项⽬管理⼯作的通知》(中地调函(2002)88号)精神,现就2002年地质调查实施项⽬设计预算编制⼯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编制实施项⽬设计时,必须编制项⽬设计预算,并以独⽴章节成为项⽬设计的必要组成部分。

⼆、参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设计预算编制暂⾏办法》(中地调函〔2001〕19号)、《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设计预算暂⾏标准》(中地调函〔2000〕30号)和《关于修改地质调查项⽬设计预算标准的函》(中地调函〔2001〕29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实施项⽬设计预算。

三、实施项⽬设计预算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中国地质调查局印发的结业证书的专业⼈员编制。

四、实施项⽬设计预算由预算编制说明和预算表组成。

预算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项⽬⼯作地区基本条件;预算编制依据;采⽤的费⽤标准和计算⽅法;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实施项⽬设计预算按本通知所附统⼀预算表式及要求编制。

五、实施项⽬设计总预算按不同⼯作性质和特点,归类分别编制甲、⼄类预算,并进⾏汇总;实施项⽬设计年度预算,按实施项⽬中各⼦项⽬的不同⼯作性质和特点,分别按⼦项⽬编制甲类或⼄类预算,并进⾏汇总。

六、实施项⽬设计预算,要按量(设计⼯作量)、价(预算标准)、费(预算)的⽅法进⾏编制与平衡。

七、编制的实施项⽬总预算和年度预算,必须与项⽬任务书中经费总概算和年度经费控制数相⼀致。

有关⼦项⽬设计预算的编制,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设计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执⾏。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02年地质调查项⽬设计预算的编制⼯作,保证地质调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实施项⽬设计预算表式(略)⼆00⼆年五⽉⼗三⽇备注:本条例⽣效时间为:2002.05.13,截⾄2022年仍然有效最近更新:2021.01.29。

地质调查项目管理规定

地质调查项目管理规定

地质调查项目管理规定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工作,保证地质调查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

第三条地质调查项目分为计划项目、工作项目,项目负责单位分别称为计划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

第四条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原则(一)地质调查项目实行法人单位负责制;(二)分级管理、下管一级、分类指导、条块结合;(三)项目管理与项目运行分开。

第五条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包括立项与计划编制、任务书的编写与下达、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查、项目任务变更与报告制度、项目质量管理、野外验收、成果报告的编写与审查、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汇交、项目竣工决算等地质调查工作全过程。

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第六条地调局主要管理职责(一)确定年度工作部署,组织项目立项工作;(二)编报项目计划建议、预算建议;(三)编制、发布项目年度要点;(四)组织审查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五)编制下达计划项目任务书;(六)组织计划项目和重大工作项目设计和成果报告审查;(七)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计划项目、工作项目重大调整的审批。

第七条大区地调中心主要管理职责(一)负责对实施单位系地方地质调查单位(地勘体制改革后,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中央所属地勘单位,以下简称“地方地调单位”)的立项建议初审;(二)负责对实施单位系地方地调单位的项目变更初审;(三)负责辖区内计划项目及所属工作项目经济管理工作;(四)受地调局委托组织计划项目设计与成果报告审查;(五)组织监审专家对辖区内工作项目及计划项目进行质量抽查。

受地调局委托查处重大质量事故;(六)参加实施单位组织的工作项目设计审查和野外验收工作;(七)按规定接收本辖区内工作项目地质调查成果资料。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办法05.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管理,规范、统一项目设计预算编制的要求、内容、方法和表现形式,提高项目设计预算的合理性和及时性,根据国家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的编制。

第三条项目设计预算是项目设计的必要组成部分,在编制项目设计的同时,必须编制项目设计预算,在项目设计书中以独立章节编写。

第四条项目设计预算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中国地质调查局印发的结业证书的专业人员编制。

第五条项目设计预算由编制说明和预算表组成。

第六条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工作地区基本条件;预算编制依据;采用的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第七条按地质调查项目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预算表分甲、乙两类。

甲类预算表适用基础调查计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地质灾害预警工程中的地质调查项目,分项目编制《项目设计预算汇总表(甲类)》、《项目设计预算表(甲类)》、《单项工程手段费用标准构成表》。

乙类预算表运用数字国土工程、资源调查与利用技术发展工程项目,基础调查计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地质灾害预警工程中独立的综合研究、科研项目,分项目编制《项目设计预算汇总表(乙类)》、《项目设计预算表(乙类)》、《项目外协工程量预算表》。

第八条为规范和方便项目设计预算的编制与审查,甲、乙两类预算表,应分别按《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工作项目目录(甲类)》和《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费用项目目录(乙类)》编制。

第九条项目设计预算编制依据:l. 中国地质调查局下达的项目任务书;2. 项目技术设计方案;3(中国地质调查局印发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4. 国家、国土资源部以及中国地质调查局颁发的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条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方法;甲类项目设计预算按投入的工程手段(包括地形测绘、地质测量、物探、化探、遥感、钻探、坑探、浅井、槽探、岩矿实验、其他地质工作、工地建筑等)逐项进行计算,并进行汇总编制。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办法05.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管理,规范、统一项目设计预算编制的要求、内容、方法和表现形式,提高项目设计预算的合理性和及时性,根据国家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的编制。

第三条项目设计预算是项目设计的必要组成部分,在编制项目设计的同时,必须编制项目设计预算,在项目设计书中以独立章节编写。

第四条项目设计预算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中国地质调查局印发的结业证书的专业人员编制。

第五条项目设计预算由编制说明和预算表组成。

第六条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工作地区基本条件;预算编制依据;采用的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第七条按地质调查项目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预算表分甲、乙两类。

甲类预算表适用基础调查计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地质灾害预警工程中的地质调查项目,分项目编制《项目设计预算汇总表(甲类)》、《项目设计预算表(甲类)》、《单项工程手段费用标准构成表》。

乙类预算表运用数字国土工程、资源调查与利用技术发展工程项目,基础调查计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地质灾害预警工程中独立的综合研究、科研项目,分项目编制《项目设计预算汇总表(乙类)》、《项目设计预算表(乙类)》、《项目外协工程量预算表》。

第八条为规范和方便项目设计预算的编制与审查,甲、乙两类预算表,应分别按《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工作项目目录(甲类)》和《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费用项目目录(乙类)》编制。

第九条项目设计预算编制依据:l. 中国地质调查局下达的项目任务书;2. 项目技术设计方案;3(中国地质调查局印发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4. 国家、国土资源部以及中国地质调查局颁发的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条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方法;甲类项目设计预算按投入的工程手段(包括地形测绘、地质测量、物探、化探、遥感、钻探、坑探、浅井、槽探、岩矿实验、其他地质工作、工地建筑等)逐项进行计算,并进行汇总编制。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细则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细则

附件1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88号【2010-04-14 来源:地调局财务部】各项目承担单位: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322号)以及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结合以往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实际和本专项实施特点,编制了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试行)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322号)以及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结合以往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实际情况和本专项实施特点,对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申报预算和设计预算(以下统称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提出如下要求:一、项目经费是实现项目任务目标的重要保障,经费预算应按照真实、合法、经济合理的原则,以项目技术方案为基础,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部、局相关规定与标准科学编制。

二、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预算管理要统一领导与协调,认真组织地质技术、设备、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相互协作,与项目承担处室(项目组)共同完成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三、项目技术方案的确立是科学编制和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的前提。

项目预算编制必须是在科学确定技术方案,细化各项工作量投入、人员安排等与预算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测算经费需求。

四、依照项目级次设置分为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

工作项目按照特点分为甲类和乙类项目,甲类项目是指野外工作量实施为主体的调查评价项目,乙类项目是指野外工作量相对较少以综合研究为主要手段开展完成的项目。

五、计划项目预算应以项目总体目标、任务、实施年限、各项实物工作量总投入、综合研究任务、预期成果等主要技术指标确定为前提,并通过工作项目设置与承担单位确定,将总体任务与工作量按实施年度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88号【2010-04-14 来源:地调局财务部】各项目承担单位: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322号)以及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结合以往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实际和本专项实施特点,编制了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试行)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322号)以及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结合以往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实际情况和本专项实施特点,对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申报预算和设计预算(以下统称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提出如下要求:一、项目经费是实现项目任务目标的重要保障,经费预算应按照真实、合法、经济合理的原则,以项目技术方案为基础,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部、局相关规定与标准科学编制。

二、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预算管理要统一领导与协调,认真组织地质技术、设备、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相互协作,与项目承担处室(项目组)共同完成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三、项目技术方案的确立是科学编制和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的前提。

项目预算编制必须是在科学确定技术方案,细化各项工作量投入、人员安排等与预算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测算经费需求。

四、依照项目级次设置分为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

工作项目按照特点分为甲类和乙类项目,甲类项目是指野外工作量实施为主体的调查评价项目,乙类项目是指野外工作量相对较少以综合研究为主要手段开展完成的项目。

五、计划项目预算应以项目总体目标、任务、实施年限、各项实物工作量总投入、综合研究任务、预期成果等主要技术指标确定为前提,并通过工作项目设置与承担单位确定,将总体任务与工作量按实施年度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篇一: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修改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标准的通知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修改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标准的通知(中地调发〔20xx〕60号)各直属单位:为适应地质调查新技术推广和新方法应用,经我局研究对《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中地调函[2000]30号)进行补充和完善。

现将“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标准修改意见”随文印发,在20xx年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和审查中使用。

其余未修改部分仍按原标准执行。

使用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局。

二00三年四月十八日抄送:各项目实施单位、工作单位。

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标准修改意见1:25万区域地质调查预算标准单位:元/km2 比例尺预算标准备注b1区77实测b2区56实测b3区38实测b4区31实测注:1:25万区域地质测量b1、b2、b3、b4区根据单幅地质调查路线长度划分:b1区:≥3000km;b2区:<3000km、≥2500km;b3区:<2500km、≥2000km;b4区:<2000km、≥1500km。

多目标土壤测量预算标准单位:元/样点密度采样深度地形等级ⅠⅡⅢⅣⅤ1点/16km21.5-2m1351652052472871点/4km21.5-2m901101371651981点/km20.3m58647181102机械岩心钻探预算标准注:项目年度工作量≤800m、>500m时,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5%;项目年度工作量≤500m、>300m时,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0%;项目年度工作量≤300m时,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5%。

化探样品综合分析预算标准序号测试项目测试要求单位预算标准(元)1土壤样54种元素指标样1852土壤样10种元素样273水系沉积物样39种元素样954基岩样10种元素样375有效态分析13项样1306有机结合态分析5步样507水化学分析26项样40注:1、水系沉积物样39种元素加铂、钯为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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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审查法是将项目设计预算进行全过程、全部构成内容逐项核对、审查,从而确认项目设计预算是否合理。 第九条 审查项目设计预算的经济监审专家要切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负责地对项目设计预算进行审查;要 指导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单位做好项目设计预算的修改和调整工作,完善项目设计和项目设计预算的编制工作;要严格审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
设计预算审查暂行办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管理,提高国家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和项目设计预算的合理性,保证项 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的审查。 第三条 项目设计预算审查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按照规范和规定,如实审查核实项目费用;坚持量(设计工作 量)、价(预算标准)、费(单项费用)和设计技术方案同审;充分协商,解决好技术、经济以及被审单位的协调关系。 第四条 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有资格的经济监审专家开展项目设计预算审查工作。项目设计预算审查与项目设计 技术审查同时进行。审查时,经济监审专家人数不少于 2 人。
第五条 接受审查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提供以下送审材料: 1、项目实施单位编制的项目设计书; 2、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设计书的初审意见书; 3、其他应送审的材料。 第六条 经济监审专家应按下列依据进行项目设计预算审查: 1、中国地质调查局下达的地质调查项目任务书; 2、《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3、《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 4、国家、国土资源部以及中国地质调查局颁发的其他管理规定和制度。 第七条 项目设计预算审查的基本程序和主要内容: 1、检查送审材料是否齐备; 2、是否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下达的项目任务书要求,编制项目设计总预算和年度预算; 3、项目设计预算是否符合《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要求; 4、项目设计预算中计算的量化指标是否与设计技术方案相符,项目设计预算与项目的工作任务及工作量是否平衡 一致; 5、编制项目设计预算所采用的预算标准是否合理、正确; 6、复核项目设计预算表各项计算是否准确无误; 7、确定审查结果,编写并签署审查意见,填制《项目设计预算审查调整表》。 第八条 项目设计预算审查的方法,主要采用经济类比法或逐项审查法。 经济类比法是将要审查的项目设计预算与已有、相类似的预、决算进行经济类比,从而确认项目设计预算是否合 理。
(中地调函[2000]39 号文已发布)
查纪律,做好项目设计预算审查的保密工作。 第十条 项目设计预算审查意见纳入项目设计审查意见书,随同修改后的项目设计书送中国地质调查局认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国家有新的有关政策、规定,按国家新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审查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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