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同名1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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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同名17031)
中国宏观经济——
浅谈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是一个世界性课题,也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市场化的推进,我国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中小企业蓬勃发展,成为最活跃的经济增长因素之一。虽然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总体发展环境良好,但也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融资困难、信息不对称等。中小企业存在资金普遍不足,企业经营和发展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融资的问题不解决,中小企业就难以发展。究其原因是中小企业资信程度差,资产较少,银行认为贷款给中小企业风险大。银行贷款监控成本过高是银行不愿意放贷给中小企业的主要原因。
一、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现状分析
(一)融资渠道比较狭窄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主要分为内源融资渠道和外源融资渠道两大类。其中,内源融资渠道包括内源性权益资本融资渠道和内源性债务资本融资渠道,外源融资渠道包括直接融资渠道、间接融资渠道和政策性融资渠道等。在实际中,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狭窄,主要是依赖业主投资、内部集资和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尽管风险投资、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也被使用,但对中小企业的作用仍很有限。
(二)从银行贷款的难度较大
随着中小企业规模的不断发展,其资金需求增速迅猛。从资金需求的角度来看,单个企业资金的需求量相对于大企业来说并不大,但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存在资金短缺问题,整体上存在一个较大的资金需求总量。但由于中小企业难以满足银行贷款的抵押担保条件且贷款风险较大,以及财务管理水平较低等,再加上基层银行发放贷款的权限相对有限,致使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经常以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或缺乏抵押资产等为由而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而一些中小金融机构通过深入了解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并客观评估其信贷需求和信贷风险,在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从总体上来说,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取贷款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三)依赖非正规金融渠道
由于受到信息相对封闭、资产抵押能力弱等方面的局限,中小企业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面临较大约束。企业的融资时效性要求迫使中小企业求助于手续简便的商业信用和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虽然这些渠道的融资成本往往高于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但它们能更好地适应中小企业经营灵活性要求。除商业信用外,民间借贷等各种非正规金融活动也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
二、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困难的原因分析
目前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重要力量,不解决好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将会带来诸多的不良后果:一是由于中小企业受资金困难生产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使社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
力;二是中小企业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资金而被迫选择非正常渠道融资,可能会增大国家的金融风险;因此,有必要将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摆到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予以考虑,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为推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寻求各种金融支持途径。
(一)国家金融支持措施落实情况差
充足的资金供给与合理的资金安排是企业良好运行的基础。但现有的金融体系无论是在观念上、体制上还是在技术上,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都不如大型企业。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资金困难十分突出,已经极大地抑制了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虽然央行的信贷政策也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但由于国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设计对象主要是面向国有企业,导致了现有商业银行面对中小企业的可操作性水平较低。因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还是要回归到现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制度设计上来。
(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
商业银行的贷款主要是面向国有企业或其他大企业,并且双方已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伙伴关系。由于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在制定经济政策时,所有制性质的价值判断依然存在,即根据所有制、规模大小和行业特征而偏向公有制大企业。我国银行业的制度安排大都以大企业、大项目、大资金需求为工作对象和重点,从评级标准、风险分类、抵押条件、收费标准等均较少考虑小企业及其融资特点。此外,中小企业在公开市场上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也常受到规
模歧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中小企业融资的能力。
(三)中小企业信用缺失,征信系统不完善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企业信用关系到市场能否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而目前我国企业信用严重缺失,不但拖欠银行贷款,还借各种名义逃废银行债务。另外,目前我国信用制度建设落后,缺乏信用激励和惩罚制度,在企业融资、市场准入和退出等制度安排中,还没有形成对守信用的企业给予必要的鼓励、对不守信用的企业给予严厉惩罚的规则;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滞后,尚未建立起作为信用体系基础的信用记录、征信组织和监督制度。因此,银行获得的企业信息往往是片面的,容易产生拖欠和不还贷等问题。
(四)信用担保等中介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滞后
我国以法律形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但是,能否落实则是一个长期而渐进的过程。国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但现在的担保组织难以落实,担保能力与实际需要有很大差距,中小企业之间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更是难见踪影。风险投资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实际上也少得可怜,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我国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发展。
(五)缺乏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体系
目前,我国涉及中小企业管理的政府部门主要包括工信部中小企业司、科技部、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工商管理总局、商务部出口中小企业处等,这些管理机构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和不同所有制的中
小企业以及中小企业的不同业务范围等分别进行管理和指导。但是,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致使管理机构设置重叠,管理职能重复以及管理效率不高,不利于中小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规划和协调,也不利于政府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
(六)租赁信用融资未能充分利用
(赁信用融资是企业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租用设备,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目的。我国租赁业从无到有,在缓解企业资金不足、促进企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租赁由于具有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在办理租赁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相对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普遍存在设备比较落后、技术水平不高的问题,大多数中小企业需要资金更新设备、改造技术。从现实看,尽管银行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中小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数量还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发行有价证券融资门槛更高。在这种情形之下,中小企业可以将租赁信用融资作为补充资金来源渠道。然而,许多中小企业对租赁信用融资认识不足,没有利用好这一融资渠道。
(七)企业自身问题
从中小企业自身来看,之所以会出现融资困境,其主要原因如下:第一、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大部分中小企业存在产权界限模糊、产权主体虚置、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不明确等问题。第二、自身竞争力不强。我国中小企业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多是依靠国内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来维持低价格而得以生存和发展。第三、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虽然有些中小企业企业家非常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