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受教育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
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将从受教育权的法律地位、法律规定、实现途径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提供参考。
二、受教育权的法律地位1. 宪法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这一规定明确了受教育权的宪法地位,即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国家的基本义务。
2. 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教,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也规定:“国家实行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义务教育质量。
”这些法律规定了受教育权的法律地位,即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家有责任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
三、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1. 教育权利(1)平等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这一规定体现了平等受教育权,即公民在受教育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待遇,不受任何歧视。
(2)义务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这一规定明确了义务教育权,即适龄儿童、少年有权接受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
(3)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公民有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权利。
”这一规定体现了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权,即公民有权接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2. 教育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应当自觉履行。
”这一规定明确了教育义务,即公民应当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概述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
为了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国家在立法和政策层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同时,公民也应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以提升个人素质和社会价值。
本文将对国家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的相关政策和公民履行受教育义务的重要性进行探讨。
国家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的政策法律保障国家通过立法确立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在我国宪法中,第四章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开展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普及全民教育,提高国民素质。
”这一条款确保了每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此外,国家还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如《义务教育法》、《中等职业教育法》等,为公民提供了接受不同层次和类型教育的法律保障。
这些法律规定了教育的性质、目标、基本要求和实施机制,确保了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经费保障为了确保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落实,国家不断增加教育经费支出。
教育经费的增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基础教育经费的增加:国家加大对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的投入,保障全体公民都能接受普惠教育。
- 高等教育经费的增加: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国家也逐步增加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以提高公民的学历和专业素质。
- 贫困地区教育经费的保障:为了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政策,确保贫困地区公民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
公民教育权利保护机制国家建立了完善的公民教育权利保护机制,确保公民的教育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其中包括: - 教育监督机构:国家教育部门设立了教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以保障公民接受到优质的教育。
- 学生权益保护机构:学校设立了学生权益保护机构,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如保障学生免受欺凌、歧视等。
公民履行受教育义务的重要性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不仅是为了实现个人发展,也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公民的社会责任和提升社会整体素质。
个人发展受教育是公民实现自我价值和个人发展的重要途径。
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_九年级政治教案_模板
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_九年级政治教案_模板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复习提问]我国为什么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对我国普及义务教育有何作用?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目前只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就教育自身发展而言,中小学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对于提高我国的民族素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法为我国普及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一方面确认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又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要求其确保适龄獐、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它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实施。
[导入新课]在我国,国家除了保障公民享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外,还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作为公民一定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三、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板书)(一)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板书)请同学们看投影:材料一:新疆廿多部地方法规为义务教育护航在新疆,许多乡(镇)、村把保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写进了“乡规民约”,有的学校还对拒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家长依法起诉,告上法庭,请法院依法裁决,强制执行。
这是自治区坚持依法治教、促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中出现的可喜现象。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在结束了对南北疆的检查后,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经过多年的努力,自治区的“普九”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
截至2000年底,自治区已有65个县(市、区)实现“普九”。
进入“十五”以来,全区重点加大了还未实现“普九”的28个县(市)的“普九”攻坚战,规划到2005年,在占自治区人口85%的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规颁布以来,自治区相继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自治区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等20余个配套性的地方教育法规、规章和文件。
2013中考考点19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强制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 规定年限(九年)的义务教育
含义 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小学)和初级中等 (初中)两个阶段,前后共九年。
要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 重大 使命 践能力和创造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 展的重点
3. 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基本义务 (1)从公民个人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 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①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 丰富和发展自己。 ②只有受教育,才能使公民更有可能获得更好的就业机 会,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成果。 (2)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 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义务。 ①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思想道 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关键。 ②每个公民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 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体 制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这是为了让青少年平 等享有( ) A.财产安全权 B. 受教育权 C. 生命健康权 D. 人格尊严权
2、2010年4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看望震后复课玉 树县孤儿学校的学生时,在黑板上写下“新校园, 会有的!新家园,会有的!”十二个大字。“新 校园,会有的!”这句话充满了对灾区学生 A. 生命健康的呵护 B. 受教育权的尊重 C. 人格尊严的尊重 D. 政治权利的关注
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 的受教育权机会
规定凡是我国公民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义务教育法》 都能获得接受从小学到初中教育的机会
2. 自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义 务 教 育 九 年 义 务 教 育
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 含义 受的,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公益性:不收学杂费、课本费(显著特征)
中考道德与法治专题复习科教兴国人才强国试题
中考道德与法治专题复习科教兴国人才强国试题一、知识提要1.教育的重要性。
(为什么教育是基础?)《七年级下册P61》①只有大力发展教育,我们才能培养出符合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种人才;《七年级下册P61》②科学技术的发展也离不开教育的支持,没有高水平的教育,科技的发展就失去了坚实的基础;《七年级下册P61》③教育的发展还能引领社会风尚,实现社会和谐.《七年级下册P61》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八年级下册P52》2.保证青少年受教育权的法律:《宪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3.怎样珍惜受教育权?①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中途辍学。
②要遵守学校纪律和国家法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③尊敬师长,遵守学校纪律;4.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①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②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③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贫困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
5.党和政府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和政策来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七年级下册P62》①加快教育改革步伐,建立教育均衡发展机制;②加强基础教育资金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③加大对薄弱地区和落实地区教育的发展,④推行素质教育,取消重点学校和重点班。
6.我国科技现状(国情)《七年级下册P59》我国在科学技术的许多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科学技术的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我们赶超发达国家的路还很漫长。
7.战略: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九年级上册P59》科教兴国,教育是基础,科技是关键。
《七年级下册P61-62》8.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我国政府应该怎么做?《七年级下册P63》①设立创新奖,对做出重大贡献的人给予鼓励和奖励;②大力发展科技事业,建立和健全与科技有关的法律法规;③加强科技创新;④全面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
初中毕业道德与法治总复习精讲 一、考点梳理八年级下册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5.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6.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高频考点) 7.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高频考 点) 8.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高频考点) 9.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 觉履行法定的义务。(做法) 10.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法律责责任任。
6.我国实行怎样的兵役制度?(P51) 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 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7.依法纳税的原因和违反纳税义务的后果。(P52) (1)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 基本义务。 (2)后果:任何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 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受教育权的含义、意义和国家政策分别是什么?(P40)(2021·云 南 14)
(1)含义: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 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2)意义: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 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3)国家政策:①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②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 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1)含义: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 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 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8.宪法中关于保护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P36~38)(2021·云南 13,
考点20、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2.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公民的义务
(1)含义: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 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 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自觉遵 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1.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是( B )
A. 期末考试后,小明所在学校取消了张榜排名的做法
B. 新学期,父亲让小明每天上午在家帮忙干农活,下午去上 学
C. 学校开设了多种多样的活动课,明从中得到锻炼
D. 某企业为家庭贫困的小明等数名学生提供助学金 2.八年级学生小淘辍学离校,校、镇领导多次 上门做思想工作未果,镇政府对小淘强制执行接受九年义务教 育,责令其立刻返校上学,并对其家长罚款1000元,镇政府处罚 小淘家长的法律依据是( A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7.四年前,带着父母的祝福和叮咛走进了初中校园,开始了初中生活。 四年来,教室里,装满欢歌笑语,我们在合作与快乐中不断进步;校 园里,留下成长足迹,我们在竞争与挫折中走向成熟。在即将离开母 校的日子里,我们更加相信“那间教室放飞的是希望”。我想大声对 您说:“今天,我以母校为荣;明天,我将成为母校的骄傲!” (1)学校和家长都在维护青少年的哪一项权利?(2分) (2)试从教育对公民个人发展影响的角度谈谈你对“那间教室放飞的 是希望”这句话的理解。(6分) (1)受教育权。 (2)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2分)公民只有通过接 受教育,才能掌握知识,增长才干,丰富和完善自己;才能获得良好 的就业机会,享受现代文明。(4分)
道德与法治中考真题单元汇编_八下第二单元_理解权利义务(三)(解析版)
①相互谅解,进行协商 ②人民调解
③提起行政诉讼 ④提起民事诉讼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公民权利受到损害时,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中学生小强和小西在学校操场玩耍时,小强不慎致小西受伤,双方家长就赔偿事宜产生纠纷。就此可以采用有相互谅解,进行协商的解决方式,①正确;可以采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②正确;行政诉讼是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材料中没有提到政府,③错误;民事诉讼是公民遇到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正确。故选B。
C.小丽阻止同学在军事禁区拍照
D.小文报名参加环保志愿者活动
【解析】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属于公民的基本义务,如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等等。C中的小丽“阻止朱某在军事禁区拍照”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做法,这是履行公民基本义务的表现,符合题意;AD属于履行道德义务;B属于行使权利。故选C。
16.(2020 山东泰安五四学制)高空抛物、坠物容易使楼下行人受到伤害,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指出“对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17.(2020 山东泰安五四学制)2020年2月10日,泰安推出《全市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线上学习服务指南》,利用“互联网+”的网络教学模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给予学生在家学习指导和生活指导。《指南》的推出( )
期中模拟测试卷-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期中拔高试题一、单选题1.下列行为或做法中,有益于自己生命与健康的有()①积极参加运动②合理摄取营养③有时吃点烟酒④预防传染性疾病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2.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少数人为了满足欲望,经常在网上窃取他人的电子邮件。
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A.隐私权B.教育权C.人身自由权D.荣誉权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在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后增写了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对这一点正确的解读是()A.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B.贯彻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原则C.体现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D.表明了社会主义制度4.2月11日,闫某文通过微博对盐城市援鄂医疗队医护人员进行辱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闫某文因寻衅滋事已被盐城公安机关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闫某的行为启示我们()①行使权利不能超越法律允许范围②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③行使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④行使权利要尊重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5.王某将一张内容涉及“成都疫情及赵某某身份信息、活动轨迹”的图片在自己的微博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王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A.肖像权B.姓名权C.隐私权D.监督权6.学习宪法知识时,小丽在小组讨论会上提出,应该建议全国人大把当前倍受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写进宪法。
对这一建议,你的态度是()A.赞成。
这样可以让全体公民都重视这一问题B.不赞成。
宪法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根本的问题C.赞成。
这样可以严惩这一领域的违法犯罪D.不赞成。
宪法作为母法已经包含了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7.2022年4月14日,教育部牵头其他七部门将启动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对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行改革部署。
目标到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培养一批硕士层次中小学教师和教育领军人才。
八下政治辨析题
政治辨析题1.公民有言论自由,所以我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答: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但也要依法行使,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
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
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
在我国,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公民在享有言论自由的同时,也有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义务。
2.大义灭亲是为民除害,不用负法律责任。
答: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
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大义灭亲也不允许;任何人不得故意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所以大义灭亲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我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答: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为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但是我们也应正确行使权利: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行使权利,还要以合法的方式。
4.生命健康是我们的权利,我们有权利放弃它。
答:生命健康、珍爱生命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自责。
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如果放弃生命健康,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这种行为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和。
随意放弃自己的生命,既是不珍爱生命的表现,也是缺乏社会责任的表现。
所以我们应该珍爱生命,不得随意放弃生命。
5.起外号是件很平常的事,无可指责。
答:根据别人的生理缺陷起外号的行为是侵犯别人名誉权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侮辱或诽谤他人,所以这种行为既会受到道德谴责,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不可侵犯的人格尊严权。
我们应该尊重别人的人格尊严权。
6.公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利。
答: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利。
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
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在当今世界,受教育成为了人们得以拓展自己能力和广阔视野的重要途径之一。
所以,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为了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受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发展教育事业,实行教育方针,促进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
”所以说,受教育不但是每个人的权利,同时也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制度,例如: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教育,教育为国家根本的事业。
国家推行全民受教育,提高全民文化素质。
”这个法律中规定了公民受教育的等级和需要保障的范围,明确了国家的教育政策。
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该政策文件提出:到2020年,我国教育事业总体水平要实现比较全面的跃升。
这个政策文件提出了教育的总体方向、改革重点和任务,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奠定了基础。
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新时代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宣传,弘扬主旋律;强化引导,促进健康成长;优化环境,创造和谐校园”。
这个政策文件流露出了国家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和构建和谐校园的态度。
上述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文件,从各个方面确保了公民的受教育权益,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受教育的义务在受教育的权利之外,公民在受教育方面也有自己的义务。
在教育发展过程中,注重个人会员及家庭的教育义务及个体责任,有意义的对教育公开透明地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
父母的义务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应当抚养、养育、教育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监督、教育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这是父母在受教育中的主要义务。
在校学生的义务在校学生要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自觉遵守纪律规范。
这个方面也是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的主要责任。
教育者的义务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应该尽职尽责,确保学生在学习和生活各方面都得到必要的照顾和指导,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创造条件。
初二政治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试题答案及解析
初二政治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试题答案及解析1.教育兴则韶关兴,教育强则韶关强。
韶关市正在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教育创强有利于保障公民的A.人身权利B.义务教育权C.知识产权D.受教育权【答案】D【解析】国家兴盛,人才为本,人才培养,教育为本。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指公民又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物质帮助的权利。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但和材料没有关系,义务教育只是针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教育,B答案错误,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
正确答案为D。
【考点】本题考查受教育权的相关知识。
2.古诗有云:“书到用时方恨少,白首空悔读书迟。
”这告诫我们()A.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B.平时没有必要学习,等有用的时候再学也不迟C.只要读好书充实自己就能成才D.年纪老的人才知道读书的意义【答案】A【解析】此题旨在考查学生对教育的认识。
回答此题要理解古诗的意思。
其大意是“知识到用到的时候才觉得少了,到年老时才后悔没有好好读书。
”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学习的机会,为自己的人生打下基础。
其中BCD都不符合题意,正确答案选A。
【考点】教育3.下列有关我国的义务教育的说法,正确的是()①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②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③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④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一切费用。
A.①②③④B.①②③C.④D.①②【答案】B【解析】④的说法是错误的。
我国的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和统一性。
所谓公益性,即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是与免费性联系在一起的,但不是免费性。
故此题的正确答案为B。
【考点】本题考查“义务教育的含义及其特征”。
4.孩子上不上学只是个人私事。
【答案】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理由如下: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包括自己的家长。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3《公民意味着什么》(第一课时)说课稿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3《公民意味着什么》(第一课时)说课稿一. 教材分析《公民意味着什么》是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三课时的内容。
这部分教材主要让学生理解公民的概念,认识到成为公民的意义和责任。
通过学习,学生将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教材内容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 学情分析六年级的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公民意识,但对公民的内涵和意义还不够深入理解。
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公民概念多局限于遵守纪律、尊敬师长等方面,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足。
因此,在本课时学习中,学生需要通过实例和讨论,深入理解公民的内涵,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培养成为合格公民的意识。
三. 说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学生能够理解公民的概念,认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学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2.过程与方法:通过自主学习、合作讨论等方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生能够增强公民意识,树立社会责任感,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四. 说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学生能够理解公民的概念,认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2.教学难点:学生学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培养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五. 说教学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采用自主学习、合作讨论、案例分析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
2.教学手段:利用多媒体课件、案例资料等手段,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六. 说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通过讲解公民的定义,引导学生思考公民的意义和责任。
2.自主学习:学生阅读教材,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
3.合作讨论:分组讨论案例,分析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表现,引导学生学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案例分析:分析典型案件,让学生深入了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培养公民意识。
5.总结提升:教师引导学生总结本节课的学习内容,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合格公民的意识。
小学宪法试题及答案
小学宪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A. 公民B. 人民C. 政府D. 国家机关答案:B2.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不得:A. 诽谤他人B. 侮辱他人C. 侵犯他人名誉D. 所有选项答案:D3. 根据宪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受教育权B.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 财产权D. 强制劳动答案:D4.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不得:A. 信仰任何宗教B. 参加宗教活动C. 传教D. 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5.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A. 一律平等B. 有特权C. 有特殊权利D. 有不同待遇答案:A6.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但下列哪项不属于纳税义务?A. 个人所得税B. 增值税C. 消费税D. 教育费附加答案:D7.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项不是受教育的权利?A. 接受义务教育B. 选择学校C. 接受高等教育D. 强制入学答案:D8.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项不是劳动的权利?A. 选择职业B. 获得劳动报酬C. 休息和休假D. 强制劳动9.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但下列哪项不属于休息和休假的权利?A. 法定节假日B. 年休假C. 病假D. 无薪休假答案:D10. 根据宪法,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下列哪项不属于该义务?A. 保守国家秘密B. 遵守国家法律C. 参加国防建设D. 泄露国家机密答案:D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__________的国家。
答案:人民民主专政2.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__________的利益。
答案: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3.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__________的义务。
答案:民族团结4.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__________。
宪法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中关于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这一原则在宪法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
以下是宪法中关于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展示。
第一,宪法确认了每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宪法,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且禁止任何形式的教育歧视。
这意味着无论个人的性别、种族、宗教、社会地位或经济状况如何,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二,宪法强调教育的义务。
宪法规定,公民有义务接受国家、社会和家庭提供的教育,并且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技术和职业知识,从而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这一规定意味着教育不仅是个人的权利,也是公民的责任。
第三,宪法倡导教育的普及和提高质量。
宪法规定,国家应推动教育的普及,改善教育的质量,并保障教育的公平、公正和高质量。
这意味着国家必须提供各个层次的教育机会,确保所有人都能接受到平等的教育,并且不断提高教育的质量,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个人需求。
第四,宪法确定了教育的目标和原则。
宪法规定,教育的目标应当是培养公民的全面发展,促进个人的素质提升和社会的进步。
同时,教育应当贯彻科学、民主、社会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原则,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道德品质。
这意味着教育应当既注重个人能力的培养,又注重社会价值观念的引导,以达到个人和社会共同发展的目标。
第五,宪法保障教育的投入和管理。
宪法规定,国家应当加大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并且加强对教育的管理和监督。
这意味着国家必须提供足够的教育经费,保证教育资源的公平流动,并且建立科学的教育管理机制,以确保教育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宪法明确规定了每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规定不仅肯定了每个人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也明确了受教育的目标、原则和管理机制。
通过宪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确保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为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接受义务教育仅仅是公民的权利吗【案例】在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的影响下,有的家长形成了“读书无用论”的思想,他们认为孩子花钱读书,即使能考上中专、大学,也找不到工作,跳不出农门,孩子还不如不读书,趁早打工赚钱。
还有学生家长认为,接受教育是孩子的权利,孩子可以放弃此项权利。
请问,接受义务教育仅仅是公民的权利吗?【法律解析】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法条链接】《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二款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女大学生在校怀孕,学校能将其开除吗【案例】2005年5月,某高校大三女生吴某因与男友同居而怀孕。
此事被学校知道后,校领导认为此事严重影响了学校声誉,于是责令吴某及其男友写出深刻检查,后又以吴某对错误认识不到位、严肃校纪为由对吴某做出勒令退学的处罚。
请问,女大学生在校期间怀孕,学校有权将其开除吗?【法律解析】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法律没有规定在校期间怀孕就要被剥夺受教育权,因此,在本案中,学校可以对吴某及其男友进行惩戒,但却无权以严肃校纪、校规为由,勒令她退学,否则就侵犯了公民的受教育权。
另外,自2005年9月1日起,我国《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根据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大学生在校期间不仅可以享有性权利,而且还可以结婚。
八年级政治 第十一课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案
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基本观点和知识结构本课地位上册教材侧重于国家与法律的关系讲述法律的作用,由此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下册教材侧重于公民与法律的关系讲述有关的法律知识,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而公民与法律的关系,即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因此,下册教材主要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来安排教学内容。
在公民的诸多权利与义务中,受教育,既是公民的重要的、基本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的义务。
从体系上看,本课是教材不可或缺的内容。
初二学生正处于接受义务教育时期,这一课的内容与学生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最接近,与学生的学习活动关系最密切。
通过本课教学,能让学生增强在受教育方面的权利观念,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能增强学生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观念,努力搞好现在的学习,甚至自觉地履行终身受教育的义务,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所以,本课既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方面,又是帮助学生面对受教育的实际,提高自己立志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的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
知识结构本课由引言和三框内容所组成。
引言简单介绍了本课与前两课的联系,强调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提示本课将讲述我国法律关于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要求公民履行受教育义务等内容,点出学习本课所要达到的提高学生维护自身受教育权的能力及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等教育教学目标。
第一框“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主要讲述受教育权的含义,,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内容,如何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以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受教育权利与义务的规定。
这一框具有全课铺垫的作用。
第二框“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主要阐述义务教育的含义、特征,我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公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
这一框着重讲义务教育法的内容。
第三框“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主要讲述两方面内容:其一,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包括法律保障、物质保障、师资保障:其二,讲学生应当如何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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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复习提问] 我国为什么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对我国普及义务教育有何作用?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目前只能普 及九年义务教育;就教育自身发展而言,中小学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对于 提高我国的民族素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我国 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法为我国普及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一方面确认并保障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又明确规定国家、社会、 学校和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要求其确保适龄獐、少年接受义务 教育。
它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实施。
[导入新课] 在我国,国家除了保障公民享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外,还采取 各种措施,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作为公民一定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三、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板书 一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板书 请同学们看投影 材料一新疆 廿多部地方法规为义务教育护航 在新疆, 许多乡镇、 村把保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写进了乡规民约, 有的学校还对拒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家长依法起诉, 告上法庭,请法院依法裁决,强制执行。
这是自治区坚持依法治教、促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中出现的 可喜现象。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在结 束了对南北疆的检查后,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 工作情况的汇报。
经过多年的努力,自治区的普九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
截至 2000 年底,自治区已有 65 个县市、区实现普九。
进入十五以来,全区重点加大了还未实现普九的 28 个县市的普九攻 坚战,规划到 2005 年,在占自治区人口 85%的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自 198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规颁布以来,自治区 相继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自治区实施〈未成年人 保护法〉办法》等 20 余个配套性的地方教育法规、规章和文件。
这些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有效地调节了教育关系,规范了教育行为, 保障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入学通知书制度》、《学生流失逐级报告制 度》、《制止学生辍学处罚办法》等制度。
近年来,各级党委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 会汇报工作, 各级人大常委会定期组织教育执法检查, 已基本形成了制度。
——人民网 2003 年 06 月 04 日 材料二贵阳 3 万多民工子女享受完整教育 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伴随民工不断进入城市而日益突出 ,贵阳市目前 已审批的民办小学有 80 多所、初中 30 来所,民办学校学生中 80 以上是流 动人口子女。
南明、云岩、小河三城区民办小学在校生为 3.8 万多人,其中 3.3 万 是流动人口子女。
贵阳市、 区两级教育系统规范民办学校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民工子女 享受公平、完善的教育。
首先将其纳入管理范围,每年暑假组织民办学校校长定期培训,进行教 育法规、 政策的讲解,促使他们依法办学;每年教师节表彰大会、 教研活动、 文艺演出等都要求民办学校参加,为其分配名额,增强凝聚力和认同感;在经 费上给予一定扶持。
——贵州日报 2003 年 3 月 31 日 提问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概括并板书。
1、法律保障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可靠保障板书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了解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构成以及教育法为保障
公民的受教育权做出的规定。
我国已初步形成教育法律体系,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是制定教育单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的依据,对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提供了法律根据。
依据教育法律法规,依靠国家强制力,制裁拒绝发行法定义务的妨害 教育的违法行为,依据刑法打击破坏教育的犯罪行为,能够有力地维护公 民的受教育权。
学生阅读教材上的案例。
2、物质保障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物质基础。
板书 为了保障公民切实享有受教育权,国家还为公民享有受教育权提供了 物质保障 举例 1 在十五期间,仅中央财政就安排了50亿元,加上地方配套资 金,实施了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在实施全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到2002年底,中央支持 的25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危房改造资金总量达到120亿 元。
2002年,中央财政还共安排6亿元,用于新疆、云南等13个边 境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县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以及少数民族地 区寄宿制学校建设。
举例 2 周庄镇大力推进科教兴镇 近日,随着一座形似大鹏展翅的现代体育馆的落成,周庄镇倾力教育
投入、大力度推进基础建设又画上了浓重一笔。
该镇计划3年投入1亿元用于学校各项建设,力争到明年基本实现教 育现代化,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教育强镇。
周庄镇致力实施科教兴镇战略,把教育现代化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 工程之一,在加大经济建设力度的同时,不断注重增加教育建设资金,教 育事业投入连年攀升,从1998年起,该镇每年的教育支出都要占到全 镇财政总支出的25%以上,2002年达到了37%。
周庄镇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一方面是在硬件上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学 校设施水平,满足创办一流学校的需要;另一方面在软件上提高教师的福 利待遇和收入,提高教职工的生活水平。
近四五年来,周庄镇的财政拨款每年都超过1500万元。
2001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为重新配置并进一步优化原有的办学 资源,集中办学优势,提升中心学校的教学质量,该镇投入2000多万 元对硬件设施进行了改善。
除了一号工程——成化高中体育馆外,还对原来校舍比较陈旧、内部 规划零乱的中学进行了改造扩建。
2002年,政府投入400多万元为周庄中学新建了一幢教学大楼。
投入300多万元新建了长寿中学食堂。
目前,该镇还对以上两所中学规划建设新的综合教学楼。
近3年来,该镇单为成化中学一所学校就投入1000多万元,为其 配置投影仪、计算机、电视机等各类电教设备。
在重点完善配套学校硬件设施的同时,周庄镇还非常重视提高教职工
的待遇。
该镇有各级各类学校70多所,教师1200多名,政府每年需要支 付工资奖金2000多万元,该镇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并使教师的收入逐年提高。
为吸引更多的外来优秀人才来周庄任教,该镇对外来教师从生活上和 政治上给予关心。
各个学校也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让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多的教师 能够得到更多的回报。
——人民网 2003 年 4 月 03 日 提问这两则材料说明了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从国家到地方都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增加教育投入, 以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权。
3、师资保障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重要条件板书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 政法业务素质、 结构合理、 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是发展教育的根本大计。
举例山东启动 111 名师工程培养专家型名师 人民网济南1月29日电 记者何勇报道 今年,山东省将启动111名师工程,加大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骨干 教师的培养力度,培养专家型教育名师,同时依托部分有条件的高校试点 研究生层次职教师资培养。
根据山东省教育发展规划,今年山东省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毕业生 升学率的目标是,要分别保持在998%和999%以上;普通高中招生 达到6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要达到45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 阶段的比例达到55%。
为此,山东省将继续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完成中等师范学校和 教师进修学校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任务;大力推进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工作, 力争年内培训2万人。
同时,山东省将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工作,在山东理工大学、山东 农业大学、聊城大学设立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依托部分有条件的高校 进行培养研究生层次职教师资的试点;组织2000名专业教师在山东省 5所国家重点职教师资基地接受培训。
——人民网 2003 年 1 月 29 日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我国公民切实享有教育权,国家采取了经济的、 行政的、法律的等一系列措施,保障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特别是为公民 享有受教育权提供了法律保障、物质保障和师资保障,那么作为公民尤其 是青少年,我们应该做什么呢? 学生回答 作为公民尤其是青少年,我们应该珍惜受教育的权利,为了国家的富 强、民族的腾飞而刻苦学习,从法律角度讲,就是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 务。
二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板书 同学们阅读教材了解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学
生应承担的最基本的义务有哪些?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应当履行遵守学校纪律, 尊敬教师, 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针对学生在学校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学生讨论,认识其危害。
小结 这节课我们学习了两个问题一是国家为公民享有受教育权提供法律、 物质、师资三大保障;二是公民尤其是青少年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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