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链的填写死因调查与根本死因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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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 (a) 慢性心肌炎(I51.4) ▪ (b) 急性心肌炎(I40.9)
▪ (c)
▪ 根本死因:急性心肌炎
▪ Ⅰ (a) 三期梅毒(A52.9) ▪ (b) 初期梅毒(A51.0) ▪ (c) ▪ 选择三期梅毒作为根本死因。
▪ 例外情况:白血病、支气管炎、肾炎 时选 慢性作为根本死因。
▪ Ⅰ (a) 慢性肾炎 ▪ (b) 急性肾炎 ▪ 根本死因:慢性肾炎
▪ I.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或情况 隔
发病至死亡时间间
▪ a 急性脑出血
5日
▪ b 高血压
20 年
▪Fra Baidu bibliotekII.
▪ 例2. 某女,83岁,农民,脑血栓6年,因出 现昏迷不醒,在乡卫生院临床加理化诊断 脑梗塞,后治疗无效死亡。
▪ 解析:本例中导致死亡的主线为脑血栓→ 脑梗塞→死亡,但死因链不完整,因急性 心肌梗死、脑出血、脑梗死等终末期疾病, 须报告可能与之有联系的早期疾病(如高 血压、动脉粥样硬化等),脑梗塞、脑血 栓形成最常见的病因是动脉硬化,故补充 完整死因链后按疾病发生的时间顺序填写。
▪ 规则F——疾病的“后遗症”致死选“后遗 症” ,例:
▪ Ⅰ (a) 坠积性肺炎(J18.2) ▪ (b) 偏瘫(G81.9) ▪ (c) 脑血管意外 10年 (I64) ▪ 根本死因:脑血管意外的后遗症(I69.4) ▪ 作为根本死因。
3. 死因链填写要求及案例分析
▪ (1)一般要求: ▪ 1) 死亡原因不能空白不填。 ▪ 2) 不能用英文缩写代替疾病名称,如将肝
▪ 修饰规则B——琐细情况,即:(1)若报告的 琐细情况不大可能引起死亡,当做不曾报告 (2)若因治疗琐细情况引起的有害反应导致死 亡,则选择有害反应为根本死因。例:
▪ Ⅰ(a)龋牙
▪
(b)
▪ Ⅱ 糖尿病
▪ 不理会按照总原则选择的龋牙。
▪ 根本死因为糖尿病
▪ Ⅰ (a) 手术中出血 ▪ (b) 扁桃体切除术 ▪ (c) 扁桃体肥大
癌写成肝Ca,将艾滋病写成AIDS。 ▪ 3) 死亡原因第I部分(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在填写时一行一病,按照一定的因果顺序从 下往上进行填写,不能一行填多病;第I部分 填写时可以按照疾病的严重程度进行罗列即 可。
▪ 4) 死亡原因第I部分(发病至死亡的时间间 隔)在填写时把握一个原则,即从上往下 各个时间间隔是由短变长的,注意注明时 间间隔的单位。
▪ 选择对扁桃体肥大(总原则)进行治疗的 有害反应——在外科手术中的出血
▪ 修饰规则C——疾病联系,编码到联合的情 况。例:
▪ Ⅰ (a) 肺心病 ▪ (b) 肺气肿(J43) ▪ (c) 慢性支气管炎(J42) ▪ 不理会按照总原则选择的慢支。 ▪ 根本死因分别为: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
(J44)
▪ Ⅰ (a) 急性心肌梗死(I21) ▪ (b) 高血压(I10) ▪ (c) ▪ 不理会按照总原则选择的高血压。 ▪ 根本死因为:急性心肌梗死(I21)
▪ 1) 脑血管疾病:
▪ 应尽量报告疾病的病因、性质、部位等。
▪ 不要笼统地报告为中风、脑血管意外等出 血/梗死不明确的情况,应尽量报告准确的 疾病诊断,例如:脑干的脑内出血、脑梗 死等,如果死者是因为脑血管病的后遗症 (包括特指为后遗症/晚期效应者/在疾病发 病后一年或更长时间仍然存在的那些情 况),造成偏瘫,长期卧床,最后死于感 染,应将所有的诊断按疾病发生的时间秩 序全部报告。
▪ I.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或情况
▪ 当遇到上述所列的第一种情况,应用“总 原则”,即选择第Ⅰ部分最下面一行所列 情况作为根本死因,即慢性乙型肝炎。 “总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最多。
▪ 当遇到上述所列的第二种情况,应用“选择 规则”确定根本死因。“选择规则”共有三 个:(1)当存在多个顺序时,选择第一个提
及顺序的起始原因,即选择动脉粥样硬化; (2)当第Ⅰ部分各行所列情况没有合理顺序 时,选择第一行所列情况作为根本死因,如 Ⅰ a)肺癌,b)动脉硬化,即选择肺癌为根 本死因;(3)根据“总原则”和选择规则一
▪ 例1. 韩某,63岁,女,死者生前高血压病 史20年,间断服药治疗,临终前5天在家中 突然晕倒,家人送县医院救治,诊断为脑 出血,经治疗无效死亡。
▪ 解析:此例有明确的死因链( 高血压→脑 出血→死亡),故按顺序报告即可。突然 起病定性为急性。
▪ 应用“修饰规则——疾病联系”确定根本死因为急性脑出 血。
▪ “修饰规则”一共有6个:
▪ 修饰规则A——当报告了衰老和其他不明确 情况(如衰老、呼吸衰竭、循环衰竭、未 特指的心脏停搏等)时,当做这种情况不 曾报告。例:
▪ Ⅰ (a) 衰老(R54)和坠积性肺炎(J18.2) ▪ (b) 类风湿性关节炎(M06.9)
▪Ⅱ
▪ 不理会按“选择规则2 ”选择的衰老,而应 用“总原则”。根本死因确定为类风湿性 关节炎(M06.9)。
▪ 根据“修饰规则——特异”确定根本死因 为脑梗塞。
▪ I.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或情况 ▪ a 脑梗塞 I63.9 ▪ b 脑血栓 I66.9 ▪ c 脑动脉粥样硬化 I70.9
发病至死亡时间间隔 1日 6年 10年
▪ II.
▪ 例3. 汪某,女,44岁,据家人回忆,死者 身体素来很好,连感冒都少见,2天前突发 昏迷不醒,送市二院急救无效,死亡诊断 为:“脑出血”。
▪ 6.直接死因:直接引起死亡的原因。它可以 是致命性疾病、损伤本身,但更常见的是
疾病、损伤、中毒、窒息所引起的直接致 命的并发症和/或继发症。它们可以是一种 疾病(如支气管肺炎、破伤风、冠状动脉粥 样硬化性心脏病、外伤性脑内血肿等),也 可是一种病理状态(如休克、脑水肿、败血 症、脓毒血症等)。直接死因不等同于根本 死因,但某些情况下也是根本死因,如高 血压→脑梗死→死亡,脑梗死既是直接死 因也是根本死因。
▪ (2)死因报告要求
▪ 一般将死因分为因疾病死亡和因损伤中毒 死亡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死亡在死因报告 时都有各自的要求。根据近几年监测结果, 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心脏病、呼吸系统 疾病、损伤和中毒五类疾病在居民死亡原因 中所占比重很大,故围绕这些疾病,兼顾其 他疾病以及孕产妇、儿童两类特殊人群,结 合网络报告中出现频率较多的个案死亡情况 列举案例,希望大家从各类案例的学习中体 会和掌握因疾病/损伤中毒死亡时死因链填写 的要求和方法。
▪ 3.死亡原因: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 病态情况或损伤及造成这些损伤的事故或 暴力情况。
▪ 4.死因链:存在一定逻辑顺序关系的死亡 原因组成的链条。例:慢支→肺气肿→肺 心病→死亡。
▪ 5.根本死因:最早的“引起一系列直接导 致死亡事件发生的那个疾病”或产生致命 损伤(事故/暴力等情况)的外部原因。常 常作为根本死亡原因的情况有原发性疾病 (如原发性恶性肿瘤)、呼吸和循环系统 较晚发生的疾病(如脑血管病、冠心病、 慢性支气管炎)等严重危害健康的各类疾 病及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 修饰规则D——特异性,即选择更特异的疾 病诊断作为根本死因。例:
▪ Ⅰ (a) 脑梗死(I63.9) ▪ (b) 脑血管意外(I64) ▪ (c) ▪ 选择更特异的脑梗死作为根本死因。 ▪
▪ 修饰规则E——疾病的早期和晚期阶段,即: (1)“早期、晚期”同时出现选“晚期”作根本死 因; (2) “急性、慢性”选“急性”。但有例外。 如:
二、死亡原因的填写方法及案例解析
▪ 1. 死因链如何填写? ▪ I.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或情况 ▪ 发病至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 ▪ (a) 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 ▪ (b) 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 ▪ (c) 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 ▪ (d) 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 ▪ II.其它疾病诊断(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无关的
注 解——根本死因
▪ 常常作为根本死亡原因的情况:
原发性疾病(如原发性恶性肿 瘤)、呼吸和循环系统较晚发生 的疾病(如脑血管病、冠心病、 慢性支气管炎)等严重危害健康 的各类疾病及损伤中毒的外部原 因。
▪ 原发性高血压因是很多疾病的基础性疾病, 一般不作为根本死因。常常不作为根本死 亡原因的情况有继发性疾病(如继发性恶 性肿瘤、继发性高血压)、呼吸和循环系 统较早发生的疾病(如动脉硬化、高血压、 急性支气管炎)、医疗操作并发症(如眼 和耳操作后疾患)及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 (如呼吸衰竭、心力衰竭、循环衰竭、颅 内出血、休克等)。
和二所选择的情况明显是另一情况导致的, 即使这种情况被填写在第II部分,均选择这种 情况作为根本死因,如,Ⅰ a)卡波西肉瘤, II 艾滋病 。规则三一般不推荐使用。
▪ 当遇到上述所列的第三种情况,应用“选 择规则二”确定根本死因,即当第Ⅰ部分 各行所列情况不存在合理顺序或不存在顺
序时,选择第一个提及的情况或第一个合 理顺序的根。
▪ 2. 如何确定根本死因?
▪ 通常情况下确定根本死因主要根据记录在 第Ⅰ部分各行上的情况比照根本死因的确 定规则进行确定,少数情况下(一般是因 为填写不规范时)需结合第II部分提及的情 况进行综合确定。
▪ 实际工作中对于死亡原因第Ⅰ部分的填写 你会碰到如下三种情况:
▪ 第一种情况,记录在第Ⅰ部分各行上的每 个情况之间存在合理的顺序,如
死因链的填写 死因调查与根本死因推断
一、死亡相关概念
1. 死亡:是指生命消失。通常把呼吸、心脏功能的永 久性停止作为死亡标志。医学界把脑干死亡12小时 判断为死亡(脑死亡)。人类生命自然终止而“老死” 者很少,绝大部分都死于疾病和伤害,主要归于三 类①由于重要生命器官(如脑、心、肝、双侧肾、 肺及肾上腺等)发生了严重的、不可恢复的损害。 ②由于长期疾病导致机体衰竭、恶病质等以致代谢 物质基础极度不足、各系统正常机能不能维持。③ 重要器官没有明显器质性损伤的急死,如失血、窒 息、休克、冻死等。
其他重要情况
▪
▪ 例:与死者死亡的事件(包括疾病、损伤 中毒等)共有事件a、b、c、d、e、f六件, 其中事件d→c→b→a→死亡,而事件e、f 与事件a/b/c/d均无必然联系,只是促进其 死亡的因素,死因链填写的步骤如下:
▪ 2)与死因链上的事件无必然联系,但对死 亡有促进作用的因素(事件e、f)填到第 Ⅱ部分
▪ 2. 活产、死产与死胎。活产:指婴儿离开 母体后,至少有过一瞬时的呼吸、心跳、 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的 婴儿,即为活产婴儿。活产婴儿如果死亡, 既纳入出生数也纳入死亡数的登记与统计。 死产: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的。死胎: 分娩未发作前胎儿死于宫内者。死产与死 胎不进入死亡登记。
▪ 解析:脑出血是指非外伤性脑实质内血管 破裂引起的出血,最常见的病因是高血压、 脑动脉硬化等,常因用力、情绪激动等因 素诱发,故大多在活动中突然发病。它起 病急骤、病情凶险、死亡率非常高,是目 前中老年人致死性疾病之一。
▪ 此例中死者突然发病急救无效死亡,说明 是急性的。故补充完整死因链后按顺序进 行填写。根本死因:急性脑出血(修饰规 则——疾病联系)
▪ Ⅰ(a)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
(b) 肝硬化失代偿
▪
(c) 慢性乙型肝炎
第二种情况,记录在第Ⅰ部分各行上的每个 情况之间存在超过一个的顺序
Ⅰ (a) 昏迷
▪
(b) 心肌梗死和脑血管意外
▪
(c) 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
▪ 结合医学知识,本例中报告的内容存在多 个顺序:①动脉粥样硬化→心肌梗死→昏 迷;②动脉粥样硬化→脑血管意外→昏迷; ③高血压→心肌梗死→昏迷; ④高血压→ 脑血管意外→昏迷
▪ 第三种情况,记录在第Ⅰ部分各行上的每 个情况之间不存在顺序,如只填了一种疾 病
▪ Ⅰ (a) 猩红热
▪ (b)
▪ 报告只有一行,所以不存在报告顺序。
▪ 当碰到如上三种情况时你该如何来确定根 本死因呢?
▪ 确定根本死因有一个“总原则”,三大 “选择规则”和六个“修饰规则”,这些 原则/规则不是严格区分开来应用的,有时 候只需其中一个即可,有时则需要综合考 虑。“总原则”是其中应用最普遍,也是 首先应用的规则;“总原则”不适用时, 随后应用的则是“选择规则”,修饰规则 则是在必要时进行修饰,使死亡数据更精 确和有用,有时还需要再次使用选择规则。 下面来介绍一下具体的使用方法。
▪ (c)
▪ 根本死因:急性心肌炎
▪ Ⅰ (a) 三期梅毒(A52.9) ▪ (b) 初期梅毒(A51.0) ▪ (c) ▪ 选择三期梅毒作为根本死因。
▪ 例外情况:白血病、支气管炎、肾炎 时选 慢性作为根本死因。
▪ Ⅰ (a) 慢性肾炎 ▪ (b) 急性肾炎 ▪ 根本死因:慢性肾炎
▪ I.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或情况 隔
发病至死亡时间间
▪ a 急性脑出血
5日
▪ b 高血压
20 年
▪Fra Baidu bibliotekII.
▪ 例2. 某女,83岁,农民,脑血栓6年,因出 现昏迷不醒,在乡卫生院临床加理化诊断 脑梗塞,后治疗无效死亡。
▪ 解析:本例中导致死亡的主线为脑血栓→ 脑梗塞→死亡,但死因链不完整,因急性 心肌梗死、脑出血、脑梗死等终末期疾病, 须报告可能与之有联系的早期疾病(如高 血压、动脉粥样硬化等),脑梗塞、脑血 栓形成最常见的病因是动脉硬化,故补充 完整死因链后按疾病发生的时间顺序填写。
▪ 规则F——疾病的“后遗症”致死选“后遗 症” ,例:
▪ Ⅰ (a) 坠积性肺炎(J18.2) ▪ (b) 偏瘫(G81.9) ▪ (c) 脑血管意外 10年 (I64) ▪ 根本死因:脑血管意外的后遗症(I69.4) ▪ 作为根本死因。
3. 死因链填写要求及案例分析
▪ (1)一般要求: ▪ 1) 死亡原因不能空白不填。 ▪ 2) 不能用英文缩写代替疾病名称,如将肝
▪ 修饰规则B——琐细情况,即:(1)若报告的 琐细情况不大可能引起死亡,当做不曾报告 (2)若因治疗琐细情况引起的有害反应导致死 亡,则选择有害反应为根本死因。例:
▪ Ⅰ(a)龋牙
▪
(b)
▪ Ⅱ 糖尿病
▪ 不理会按照总原则选择的龋牙。
▪ 根本死因为糖尿病
▪ Ⅰ (a) 手术中出血 ▪ (b) 扁桃体切除术 ▪ (c) 扁桃体肥大
癌写成肝Ca,将艾滋病写成AIDS。 ▪ 3) 死亡原因第I部分(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在填写时一行一病,按照一定的因果顺序从 下往上进行填写,不能一行填多病;第I部分 填写时可以按照疾病的严重程度进行罗列即 可。
▪ 4) 死亡原因第I部分(发病至死亡的时间间 隔)在填写时把握一个原则,即从上往下 各个时间间隔是由短变长的,注意注明时 间间隔的单位。
▪ 选择对扁桃体肥大(总原则)进行治疗的 有害反应——在外科手术中的出血
▪ 修饰规则C——疾病联系,编码到联合的情 况。例:
▪ Ⅰ (a) 肺心病 ▪ (b) 肺气肿(J43) ▪ (c) 慢性支气管炎(J42) ▪ 不理会按照总原则选择的慢支。 ▪ 根本死因分别为: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
(J44)
▪ Ⅰ (a) 急性心肌梗死(I21) ▪ (b) 高血压(I10) ▪ (c) ▪ 不理会按照总原则选择的高血压。 ▪ 根本死因为:急性心肌梗死(I21)
▪ 1) 脑血管疾病:
▪ 应尽量报告疾病的病因、性质、部位等。
▪ 不要笼统地报告为中风、脑血管意外等出 血/梗死不明确的情况,应尽量报告准确的 疾病诊断,例如:脑干的脑内出血、脑梗 死等,如果死者是因为脑血管病的后遗症 (包括特指为后遗症/晚期效应者/在疾病发 病后一年或更长时间仍然存在的那些情 况),造成偏瘫,长期卧床,最后死于感 染,应将所有的诊断按疾病发生的时间秩 序全部报告。
▪ I.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或情况
▪ 当遇到上述所列的第一种情况,应用“总 原则”,即选择第Ⅰ部分最下面一行所列 情况作为根本死因,即慢性乙型肝炎。 “总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最多。
▪ 当遇到上述所列的第二种情况,应用“选择 规则”确定根本死因。“选择规则”共有三 个:(1)当存在多个顺序时,选择第一个提
及顺序的起始原因,即选择动脉粥样硬化; (2)当第Ⅰ部分各行所列情况没有合理顺序 时,选择第一行所列情况作为根本死因,如 Ⅰ a)肺癌,b)动脉硬化,即选择肺癌为根 本死因;(3)根据“总原则”和选择规则一
▪ 例1. 韩某,63岁,女,死者生前高血压病 史20年,间断服药治疗,临终前5天在家中 突然晕倒,家人送县医院救治,诊断为脑 出血,经治疗无效死亡。
▪ 解析:此例有明确的死因链( 高血压→脑 出血→死亡),故按顺序报告即可。突然 起病定性为急性。
▪ 应用“修饰规则——疾病联系”确定根本死因为急性脑出 血。
▪ “修饰规则”一共有6个:
▪ 修饰规则A——当报告了衰老和其他不明确 情况(如衰老、呼吸衰竭、循环衰竭、未 特指的心脏停搏等)时,当做这种情况不 曾报告。例:
▪ Ⅰ (a) 衰老(R54)和坠积性肺炎(J18.2) ▪ (b) 类风湿性关节炎(M06.9)
▪Ⅱ
▪ 不理会按“选择规则2 ”选择的衰老,而应 用“总原则”。根本死因确定为类风湿性 关节炎(M06.9)。
▪ 根据“修饰规则——特异”确定根本死因 为脑梗塞。
▪ I.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或情况 ▪ a 脑梗塞 I63.9 ▪ b 脑血栓 I66.9 ▪ c 脑动脉粥样硬化 I70.9
发病至死亡时间间隔 1日 6年 10年
▪ II.
▪ 例3. 汪某,女,44岁,据家人回忆,死者 身体素来很好,连感冒都少见,2天前突发 昏迷不醒,送市二院急救无效,死亡诊断 为:“脑出血”。
▪ 6.直接死因:直接引起死亡的原因。它可以 是致命性疾病、损伤本身,但更常见的是
疾病、损伤、中毒、窒息所引起的直接致 命的并发症和/或继发症。它们可以是一种 疾病(如支气管肺炎、破伤风、冠状动脉粥 样硬化性心脏病、外伤性脑内血肿等),也 可是一种病理状态(如休克、脑水肿、败血 症、脓毒血症等)。直接死因不等同于根本 死因,但某些情况下也是根本死因,如高 血压→脑梗死→死亡,脑梗死既是直接死 因也是根本死因。
▪ (2)死因报告要求
▪ 一般将死因分为因疾病死亡和因损伤中毒 死亡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死亡在死因报告 时都有各自的要求。根据近几年监测结果, 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心脏病、呼吸系统 疾病、损伤和中毒五类疾病在居民死亡原因 中所占比重很大,故围绕这些疾病,兼顾其 他疾病以及孕产妇、儿童两类特殊人群,结 合网络报告中出现频率较多的个案死亡情况 列举案例,希望大家从各类案例的学习中体 会和掌握因疾病/损伤中毒死亡时死因链填写 的要求和方法。
▪ 3.死亡原因: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 病态情况或损伤及造成这些损伤的事故或 暴力情况。
▪ 4.死因链:存在一定逻辑顺序关系的死亡 原因组成的链条。例:慢支→肺气肿→肺 心病→死亡。
▪ 5.根本死因:最早的“引起一系列直接导 致死亡事件发生的那个疾病”或产生致命 损伤(事故/暴力等情况)的外部原因。常 常作为根本死亡原因的情况有原发性疾病 (如原发性恶性肿瘤)、呼吸和循环系统 较晚发生的疾病(如脑血管病、冠心病、 慢性支气管炎)等严重危害健康的各类疾 病及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 修饰规则D——特异性,即选择更特异的疾 病诊断作为根本死因。例:
▪ Ⅰ (a) 脑梗死(I63.9) ▪ (b) 脑血管意外(I64) ▪ (c) ▪ 选择更特异的脑梗死作为根本死因。 ▪
▪ 修饰规则E——疾病的早期和晚期阶段,即: (1)“早期、晚期”同时出现选“晚期”作根本死 因; (2) “急性、慢性”选“急性”。但有例外。 如:
二、死亡原因的填写方法及案例解析
▪ 1. 死因链如何填写? ▪ I.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或情况 ▪ 发病至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 ▪ (a) 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 ▪ (b) 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 ▪ (c) 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 ▪ (d) 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 ▪ II.其它疾病诊断(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无关的
注 解——根本死因
▪ 常常作为根本死亡原因的情况:
原发性疾病(如原发性恶性肿 瘤)、呼吸和循环系统较晚发生 的疾病(如脑血管病、冠心病、 慢性支气管炎)等严重危害健康 的各类疾病及损伤中毒的外部原 因。
▪ 原发性高血压因是很多疾病的基础性疾病, 一般不作为根本死因。常常不作为根本死 亡原因的情况有继发性疾病(如继发性恶 性肿瘤、继发性高血压)、呼吸和循环系 统较早发生的疾病(如动脉硬化、高血压、 急性支气管炎)、医疗操作并发症(如眼 和耳操作后疾患)及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 (如呼吸衰竭、心力衰竭、循环衰竭、颅 内出血、休克等)。
和二所选择的情况明显是另一情况导致的, 即使这种情况被填写在第II部分,均选择这种 情况作为根本死因,如,Ⅰ a)卡波西肉瘤, II 艾滋病 。规则三一般不推荐使用。
▪ 当遇到上述所列的第三种情况,应用“选 择规则二”确定根本死因,即当第Ⅰ部分 各行所列情况不存在合理顺序或不存在顺
序时,选择第一个提及的情况或第一个合 理顺序的根。
▪ 2. 如何确定根本死因?
▪ 通常情况下确定根本死因主要根据记录在 第Ⅰ部分各行上的情况比照根本死因的确 定规则进行确定,少数情况下(一般是因 为填写不规范时)需结合第II部分提及的情 况进行综合确定。
▪ 实际工作中对于死亡原因第Ⅰ部分的填写 你会碰到如下三种情况:
▪ 第一种情况,记录在第Ⅰ部分各行上的每 个情况之间存在合理的顺序,如
死因链的填写 死因调查与根本死因推断
一、死亡相关概念
1. 死亡:是指生命消失。通常把呼吸、心脏功能的永 久性停止作为死亡标志。医学界把脑干死亡12小时 判断为死亡(脑死亡)。人类生命自然终止而“老死” 者很少,绝大部分都死于疾病和伤害,主要归于三 类①由于重要生命器官(如脑、心、肝、双侧肾、 肺及肾上腺等)发生了严重的、不可恢复的损害。 ②由于长期疾病导致机体衰竭、恶病质等以致代谢 物质基础极度不足、各系统正常机能不能维持。③ 重要器官没有明显器质性损伤的急死,如失血、窒 息、休克、冻死等。
其他重要情况
▪
▪ 例:与死者死亡的事件(包括疾病、损伤 中毒等)共有事件a、b、c、d、e、f六件, 其中事件d→c→b→a→死亡,而事件e、f 与事件a/b/c/d均无必然联系,只是促进其 死亡的因素,死因链填写的步骤如下:
▪ 2)与死因链上的事件无必然联系,但对死 亡有促进作用的因素(事件e、f)填到第 Ⅱ部分
▪ 2. 活产、死产与死胎。活产:指婴儿离开 母体后,至少有过一瞬时的呼吸、心跳、 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的 婴儿,即为活产婴儿。活产婴儿如果死亡, 既纳入出生数也纳入死亡数的登记与统计。 死产: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的。死胎: 分娩未发作前胎儿死于宫内者。死产与死 胎不进入死亡登记。
▪ 解析:脑出血是指非外伤性脑实质内血管 破裂引起的出血,最常见的病因是高血压、 脑动脉硬化等,常因用力、情绪激动等因 素诱发,故大多在活动中突然发病。它起 病急骤、病情凶险、死亡率非常高,是目 前中老年人致死性疾病之一。
▪ 此例中死者突然发病急救无效死亡,说明 是急性的。故补充完整死因链后按顺序进 行填写。根本死因:急性脑出血(修饰规 则——疾病联系)
▪ Ⅰ(a)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
(b) 肝硬化失代偿
▪
(c) 慢性乙型肝炎
第二种情况,记录在第Ⅰ部分各行上的每个 情况之间存在超过一个的顺序
Ⅰ (a) 昏迷
▪
(b) 心肌梗死和脑血管意外
▪
(c) 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
▪ 结合医学知识,本例中报告的内容存在多 个顺序:①动脉粥样硬化→心肌梗死→昏 迷;②动脉粥样硬化→脑血管意外→昏迷; ③高血压→心肌梗死→昏迷; ④高血压→ 脑血管意外→昏迷
▪ 第三种情况,记录在第Ⅰ部分各行上的每 个情况之间不存在顺序,如只填了一种疾 病
▪ Ⅰ (a) 猩红热
▪ (b)
▪ 报告只有一行,所以不存在报告顺序。
▪ 当碰到如上三种情况时你该如何来确定根 本死因呢?
▪ 确定根本死因有一个“总原则”,三大 “选择规则”和六个“修饰规则”,这些 原则/规则不是严格区分开来应用的,有时 候只需其中一个即可,有时则需要综合考 虑。“总原则”是其中应用最普遍,也是 首先应用的规则;“总原则”不适用时, 随后应用的则是“选择规则”,修饰规则 则是在必要时进行修饰,使死亡数据更精 确和有用,有时还需要再次使用选择规则。 下面来介绍一下具体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