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
平阳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2019)
平阳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2019)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平阳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阳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切实帮助解决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的医疗困难,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21号)以及《浙江省医疗(浙医保联发保障局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是政府和社会对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居民或因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提供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
第三条医疗救助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三)坚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凡户籍在平阳县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因病(含灾害性事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各类医疗保险补偿(报销)、补助部分后,医疗费用负担仍有困难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此外,在平阳县辖区内因见义勇为,被本县及上级公安部门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包括非平阳县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的具体对象为以下五类对象: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简称“五保与三无”)。
第二类: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简称“低保”)。
第三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简称“低边”);持有效《平阳县困难职工特困证》;重点优抚对象、“三老”人员、社救定期救济对象、经我县认定审批的困境儿童。
202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
202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一、背景介绍城乡困难群众是指生活困难、无法承担医疗费用的城乡居民,其医疗救助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建立全面、可持续的医疗救助体系,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水平,实现医疗费用全覆盖。
2. 建立健全的救助机制,加强医疗救助服务的实现和管理。
三、方案内容1. 建立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需求和资助情况,确保救助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
2. 提高救助标准,逐步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水平。
优先保障低收入、重病患者的救助需求。
3. 加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宣传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救助政策和方法,让困难群众充分了解救助政策和权益。
4. 加强医疗机构的承诺制管理,确保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救助服务。
对不按规定执行承诺的医疗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5. 建立医疗救助服务评估机制,定期对救助服务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服务。
6. 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共同制定救助政策和措施,确保救助服务的顺利实施。
四、实施计划1. 第一年:建立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标准。
2. 第二年:加强宣传工作,推广救助政策,提高困难群众的知晓率。
3. 第三年:建立医疗救助服务评估机制,对救助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
4. 第四年:加强协作机制,在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
五、预期成效1. 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水平,实现医疗费用全覆盖,减少因贫困而导致的医疗资源浪费。
2. 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服务体系,提高困难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3. 加强政府部门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的顺利实施。
4. 不断完善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政策,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变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风险与挑战1. 医疗救助资源不足,导致部分困难群众无法得到及时救助。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1日鸡西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政发〔2015〕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82号)和《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民发〔2016〕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城乡医疗救助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健全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措施为目标,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有效减轻我市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第三条城乡医疗救助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尽力而为、应救尽救,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
(二)坚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突出特殊困难群众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三)坚持城乡统筹、制度衔接,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慈善事业有效衔接。
(四)坚持便民利民、高效便捷,优化救助流程,简化救助程序,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救助效能。
(五)坚持规范管理、公平公正,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医疗救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
202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一、引言在我国城乡差异明显的背景下,城乡困难群众面临着较高的医疗费用负担和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了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
二、背景分析1.城乡差距:城市居民享有更多的医疗资源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面临困难。
2.医疗费用负担增加: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药品价格的上涨,医疗费用负担逐渐增加。
3.医疗资源不均衡: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医疗资源相对匮乏,服务不到位。
三、目标与原则1.目标: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
2.原则: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支持、多方合作、分类施策。
四、措施与具体方案1.规范医疗救助制度①对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修订,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②完善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保证救助对象的合理确定。
③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经费保障机制。
2.优化医疗救助服务①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
②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
③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监管,确保有效使用。
④加强对医疗救助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3.推进医疗资源配置优化①推动医疗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增加农村医疗机构建设和升级。
②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③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和支持,提高服务能力。
4.开展健康扶贫工作①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②推动医疗救助与扶贫工作的有机结合,形成长效机制。
③加强对贫困地区医疗机构的支持,改善基础设施和条件。
五、保障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医疗救助经费的落实。
2.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加强宣传,提高困难群众对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和申请意识。
六、预期效果和评估方法1.预期效果:①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②医疗资源配置将更加合理,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能力将得到提升。
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方案
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方案随着国家对扶贫救困工作的不断加大力度,城乡特困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在医疗救助方面,城乡特困群众依然面临着许多问题。
为此,我们应制定一项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方案,帮助他们解决医疗方面的困难。
1.特困群体及困难情况城乡特困群众是指生活无着落,家庭无人劳动,无法生计和未成年孤儿等无自救能力的人群。
他们的生活来源单一,经济收入微薄,医疗保险覆盖面狭窄,医疗费用负担重,长期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2.特困群体医疗保障政策分析在现行国家医疗保障政策下,城乡特困群众有一定的医疗保障政策可受,主要包括:(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地方政府主导,围绕城乡居民,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开展不同的保障机制。
(2)新农合医疗保险:针对中国农村的居民开展的一种医疗保障方式,覆盖范围较广,但是在某些地区,新农合的实施和管理存在缺陷。
(3)医疗救助:指的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保障贫困人口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保障,以财政补贴为主要方式,对全国特困人口实行医疗救助制度。
(4)慈善救助:慈善救助是指通过展开不同形式的慈善事业,帮助困难人群改善其生活条件、获得社会帮助的一种方式。
以上四种政策在帮助城乡特困群众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其覆盖面和保障程度还远未满足特困群众的需求。
3.特困群体医疗救助方案(1)医疗救助政策的实施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和实施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特困群众的医疗救助,对住院费用全额给予补助,对门急诊、常见病、慢性病等大众关心的医疗问题,实行差别化保障。
建立“医疗救助证”制度,授权相应管理部门核发医疗救助证。
持证者可随时享受救助。
在医院发布患者医疗救助政策、救助金额等内容,要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
(2)医疗机构实施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保障城乡特困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和保障,积极推行便捷服务,优先解决特困人员医疗需求。
对城乡特困群众及时给予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应建立快速绿色通道。
易于诊断、治疗的常见病常高病应建立常诊常治制度,优先安排医生、护士、药师,定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增强医护人员自我防护能力。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7•【字号】忠府办发〔2017〕33号•【施行日期】2017.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社会救助正文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忠府办发〔2017〕3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忠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已经2017年3月30日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7日忠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乡贫困群众的身体健康,切实帮助城乡贫困群众解决就医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07〕7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2〕7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74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6〕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城乡医疗救助是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城乡贫困群众的医疗费按一定标准给予有限补助的救助制度。
第三条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本着从我县实际出发,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救难救急、简便易行;突出重点、分类救助;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确保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平稳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城乡医疗救助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县民政局主管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研究、制定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县城乡医疗救助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城乡医疗救助的管理工作。
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范文(2篇)
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范文____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第一章绪论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健问题逐渐成为农村居民关注的焦点。
然而,由于农村地区资源有限、基础设施薄弱等原因,农村居民的医疗救助需求仍然比较紧迫。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并实施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方案的设计旨在为农村困难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救助,并促进农村居民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现状分析2.1 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需求日益突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仍有不少困难群体无法享受到充分的医疗保障。
他们普遍存在医疗费用高昂、医疗资源不足、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状况。
2.2 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一定问题我国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改善农村居民的医疗救助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保障范围不全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低,参保门槛较高等。
这些问题导致农村居民在医疗救助方面仍然存在困难。
第三章目标与原则3.1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完善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机制,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其医疗救助的覆盖面和质量,促进农村居民的健康发展。
3.2 原则本方案的实施将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在医疗救助中,实现资源的公平配置,确保每个农村困难居民都能享受到公平、合理的医疗救助。
(2)可扩展性原则:在方案设计中考虑到可扩展性,以适应未来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需求的增加。
(3)政府主导原则:政府在医疗救助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有力的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促进医疗救助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措施与方法4.1 完善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1)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将农村困难居民纳入医疗保险制度,并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2)降低医疗保险的门槛:降低农村居民参保的门槛,减少参保手续的复杂性,方便农村居民参与医疗保险制度。
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三篇)
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____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第一章: 方案背景近年来, 我国农村地区医疗水平不断提高, 但仍存在许多问题, 其中之一就是一些困难居民无法享受到合理的医疗救助。
为解决这一问题, 制定并实施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第二章: 实施目标1.确保农村困难居民享受到基本医疗救助服务。
2.提升农村困难居民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其医疗费用负担。
3.提高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章: 实施措施1.完善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a) 建立健全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评定机制, 确保救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b) 完善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政策, 包括医疗费用报销、特殊疾病救助、医疗家庭困难救助等, 确保困难居民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c) 强化对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 提高居民的知晓度和申请意愿。
2.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a) 增加医疗资源配置, 改善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确保困难居民获得及时、优质的医疗服务。
b) 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 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评价机制。
c) 加强医疗技术培训, 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3.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a) 建立监管机制, 对合规医疗机构进行定期检查, 严厉打击各类医疗乱象和违法行为。
b) 建立包括举报、投诉处理等机制, 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的困难居民给予保护和奖励。
c) 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监管, 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法, 减少滥用和浪费。
4.建立信息化平台a) 建立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信息库, 确保救助对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方便救助工作的开展。
b) 建立农村困难居民医保卡和电子健康档案, 方便困难居民住院、门诊等就医结算和医疗信息共享。
第四章: 实施机制1.建立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医疗救助工作。
2.完善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工作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医疗救助工作的有序进行。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最新)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为缓解我区城乡贫困家庭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的医疗困难问题,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根据《X省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X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及各级对民生工程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的以下五类对象,均可申请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持有区民政局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对象);(二)重点优抚对象;(三)持有区民政局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四)城乡低收入居民。
城市低收入居民是指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现行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的居民;农村低收入居民是指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现行农村低保标准1.5倍的居民;(五)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人员。
二、救助病种(一)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二)急性脑中风;(三)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四)严重心脏病;(五)重症肝炎及并发症;(六)艾滋病;(七)晚期血吸虫病;(八)重症精神病;(九)系统性红斑狼疮;(十)风湿病并致关节畸形、功能障碍,或合并其他脏器损害,影响正常生活;(十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十二)肝豆状核变性。
三、救助标准及定点医疗机构救助对象在扣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类商业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部分后,个人负担的年医疗费用将给予定额救助,当年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
我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指定医院参照区医保中心和区合管局指定的当年医疗定点机构。
四、救助办法(一)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资金。
(二)资助“三无”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参保资金;其他城市低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按50%比例给予补助。
长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葛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2014〕36号
长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葛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长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葛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2014〕3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现将《长葛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5月30日长葛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根据《河南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4〕6号)和《河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09〕1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原则坚持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坚持统筹协调,搞好医疗救助制度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救,公开便捷,发挥医疗救助的救急救难作用;坚持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
二、救助对象(一)救助对象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
(二)下列情形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1.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2.因整容、矫形、镶牙、配镜、保健等发生的费用;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的医疗费用;4.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抢救费用除外);5.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的情形。
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一、救助原则(一)救助水平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动态(范本)操作、规范程序、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具有本县户口,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乡居民,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一)农牧区五保对象;(二)城乡低保户;(三)城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___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民兵及其配偶,革___烈属,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属等特殊优抚对象;(四)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城市低保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家庭成员;(五)未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但因患重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群众;(六)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三、救助方式(一)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自筹部分;(二)大病医疗救助。
四、救助标准(一)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城市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困难优抚对象参加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承担部分由民政局全额救助。
(二)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其当年度(公历___月___日-___月___日)住院医疗费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合管办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给予适当救助,救助标准按住院医疗费用______%的比例给予救助,但救助金额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___元。
(三)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实行基本门诊就医补助,基本门诊就医每人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___元。
五、救助程序(一)参加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救助程序根据《___县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村委会、社区在每年第四季度对本村组(社区)需民政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对象进行详细入户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并在当年___月___日前将需民政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对象花名册报民政局,经民政局___、县农牧区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各乡镇分类办理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相关手续。
青岛市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青岛市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一、救助对象参与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经我市民政部门认定身份的以下城乡困难居民,可以申请医疗救助:1.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重点逆境儿童〔以下简称"特困等人员'〕。
2.低保家庭成员。
3.低收入家庭成员。
符合支出型临时救助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适时进展调整。
二、救助方式及标准〔一〕参保缴费补助。
参与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特困等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其个人缴费的居民医疗保险费赐予全额补助;低收入家庭成员,其个人缴费局部按50%赐予补助。
〔二〕门诊救助。
在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经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负局部,特困等人员赐予全额救助,低保家庭成员按90%比例赐予救助,低收入家庭成员按80%比例赐予救助。
每人每年救助金额不超过640元。
〔三〕护理救助。
在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定点效劳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经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负局部,特困等人员赐予全额救助,低保家庭成员按90%比例予以救助,低收入家庭成员按80%比例赐予救助。
每人每年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实施城乡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后,可依据城乡居民生活照料保障范围的调整状况,适时调整救助标准。
〔对接护理处〕〔四〕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救助。
患重大疾病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期间,在享受各类社会救助后,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经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局部,特困等人员赐予全额救助,低保家庭成员按90%比例赐予救助,低收入家庭成员按85%比例赐予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家庭成员个人自付超过2万元的局部按80%比例赐予救助。
特困人员不设封顶线,其他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特困等人员、低保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需在定点医疗机构中的公立医院,特困等人员、低保家庭成员住院押金予以减免。
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四篇)
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是为了保障农村困难居民在医疗方面的权益,缓解农村困难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确保他们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一、政策目的(一)将农村困难居民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解决他们因医疗问题导致的负担。
(二)实施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农村困难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三)加强医疗救助工作,推动全社会关爱困难群体的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政策范围(一)居住在农村地区,贫困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且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困难居民。
(二)同时享受国家低保和医疗救助的困难居民不在医疗救助范围内。
三、政策实施方式(一)政府定期组织医疗救助评估,确定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居民。
(二)统一发放医疗救助卡,享受医疗救助政策的困难居民凭卡可在指定医疗机构免费就诊。
(三)医疗救助资金由政府统一拨付,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向政府结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四)政府加大对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都能及时了解并享受到政策。
四、政策保障措施(一)建立健全医疗救助管理机制,加强对医疗救助政策的领导和监督。
(二)加强医疗救助队伍建设,培训医疗救助工作人员,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定期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评估和调整,保证政策的及时性和灵活性。
五、政策效果评估政府将定期组织对医疗救助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困难居民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以上是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几点内容,希望能够为农村困难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二)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保障作用,帮助医疗救助对象及时、便捷地获得医疗救助,简化医疗救助程序,提高医疗救助时效性和便利性。
根据《___市民政局___〈___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试行)__通知〉》(铜民发〔___〕___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为确保城乡居民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应当制定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本文将重点介绍该方案的制定背景、目标、主要内容及实施机制。
一、制定背景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不断发展完善,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然而,在不少地区和人群中,仍存在着医疗保障不足的现象,尤其是对于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的承担压力巨大,给他们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因此,制定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举措。
二、目标制定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如下:1.建立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在面对大病时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减轻患者和家庭的负担。
2.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提高医疗保障的可操作性和保障水平。
3.加强医疗服务品质和效率的提高,推动全国公共医疗服务水平的发展。
三、主要内容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实行大病救助的范围应当包括已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的人员,由政府统一规定。
2.大病医疗救助的标准:核定救助标准,根据大病治疗所需费用与个人支付能力、医保基金之间的平衡,优先保障困难人群,避免救助标准过高或降低救助效果。
3.救助范围和流程:制定大病医疗救助的救助范围和救助流程,要充分考虑不同医保类型的缴费规则和报销比例,同时规定相关费用的报销和结算流程及相关资金的划拨和储备等保障措施。
4.资金来源和管理:将资金来源合理分配,实行政府、社保基金、医疗机构、患者本身建立多个救助基金、信托等方式筹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由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监管、发放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5.监管和评估:制定救助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监管机构根据标准对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监督相关资金使用的情况,评估结果可用来调整大病医疗救助标准和资金使用范围。
榆阳区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榆阳区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榆阳区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本方案将详细介绍榆阳区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流程、资金来源以及具体实施办法。
一、对象范围。
榆阳区医疗救助主要面向以下对象:1. 家庭经济困难且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居民;2.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群体;3. 因意外伤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居民。
二、申请条件。
申请医疗救助的居民需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榆阳区户籍或连续居住证明,且在榆阳区内就医;2. 家庭经济困难,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 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或因意外伤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居)卫生室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1. 申请表;2. 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明;3.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4. 医疗诊断证明和治疗方案。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居)卫生室进行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
经过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区医疗救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四、资金来源。
榆阳区医疗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渠道。
同时,还将得到相关医疗机构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五、具体实施办法。
1. 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居民的医疗费用报销,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2. 医疗救助资金不得用于非医疗费用,严禁套取、挪用医疗救助资金;3. 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需经过严格审批和核销,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六、总结。
榆阳区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谐。
同时,也为相关医疗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注医疗救助工作,为困难群体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城乡困难群众一站式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城乡困难群众一站式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在医疗保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有部分城乡困难群众面临着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提出城乡困难群众一站式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旨在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
二、目标定位1.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因病致贫的风险。
2.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实现医疗救助的规范化、制度化。
3.提升困难群众生活质量,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三、实施对象1.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
2.因病致贫的家庭和个人。
四、实施方案1.建立一站式医疗救助窗口在各级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医疗救助窗口,方便困难群众就医。
窗口负责接待、登记、审核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申请,提供政策咨询和引导服务。
2.制定医疗救助政策根据困难群众的需求,制定医疗救助政策,包括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方式等。
具体如下:(1)救助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基金等。
(2)救助标准:根据困难群众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负担,合理确定救助标准。
(3)救助方式:采取直接减免、报销、救助基金等方式,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3.加强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设立医疗救助基金,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基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
加强对基金的管理,确保救助资金精准发放。
4.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立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保险、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5.落实医疗机构责任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加强对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6.加强部门协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医疗救助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确保医疗救助政策顺利实施。
五、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其医疗需求。
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
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标近年来,我国在医疗救助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有部分城乡困难居民面临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困难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我们计划实施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本方案旨在明确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流程等,确保困难居民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二、救助对象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城乡特困供养人员;3.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4.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5.其他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
三、救助范围1.住院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给予救助;2.门诊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给予救助;3.药品救助:对救助对象使用政策范围内药品的费用给予救助;4.医疗辅助设备救助:对救助对象使用政策范围内医疗辅助设备的费用给予救助。
四、救助流程1.救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审核审批:社区(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审批;3.救助实施: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将救助资金直接划拨到救助对象社会保障卡中;4.救助结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5.救助反馈:救助对象在享受救助政策后,需向社区(村)反馈救助情况。
五、救助标准1.住院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实际费用;2.门诊医疗救助:救助对象门诊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实际费用;3.药品救助:救助对象使用政策范围内药品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实际费用;4.医疗辅助设备救助:救助对象使用政策范围内医疗辅助设备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实际费用。
六、实施保障1.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困难居民的知晓率;2.资金保障:确保医疗救助资金足额到位,确保救助工作顺利进行;3.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到位;4.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救助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5.数据监测:建立医疗救助数据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救助工作进展情况。
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和医疗资源不足,许多困难居民面临着无法获得及时有效医疗救助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并实施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十分必要。
该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体系,确保农村困难居民能够及时享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
二、主要内容1. 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根据农村困难居民的实际需求,完善医疗救助政策。
政府应当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并扩大救助范围。
同时,提高救助标准,确保困难居民能够获得足够的医疗救助金。
2. 建立医疗救助管理体系设立医疗救助管理机构,负责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
该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加强与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3. 加强农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农村医疗服务能力,包括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
重点支持农村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引进高端医疗设备和技术,并组织医疗专家定期巡诊,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覆盖。
4. 建立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面的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困难居民的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和医疗费用报销等工作的电子化处理。
同时,注重保护个人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5. 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农村困难居民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权益。
同时,开展医疗救助政策的培训活动,提高医疗救助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6. 强化监督和评估机制建立医疗救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同时,开展医疗救助政策的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医疗救助政策和实施细则,明确医疗救助标准和范围。
2. 成立医疗救助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3. 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确保资金到位。
4. 加强农村医疗服务能力,改善基层医疗设施和人员条件。
5. 建立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各项数据的录入和管理工作。
6. 开展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度。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为加快推进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有效减轻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支出负担,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救、公开便捷、救急救难、及时有效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标准统一、救助程序便捷、信息资源共享、救助效果明显的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格局。
三、救助对象具有我区户籍,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四、救助办法救助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即救助对象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其余个人承担费用再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
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6500元,每人当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0元。
五、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保证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与区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有序、有效衔接,确定区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医院、区胥各庄中西医结合医院、胥各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区医院门诊部、区妇幼保健院高庄子社区门诊部、区济康医院和14所乡镇卫生院(共23家)为医疗救助“一站式”试点医疗机构。
六、操作程序(一)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医疗救助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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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保障作用,帮助医疗救助对象及时、便捷地获得医疗救助,简化医疗救助程序,提高医疗救助时效性和便利性。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xx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是指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在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补助的同时,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窗口,对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按规定的救助标准直接给予医疗救助的服务行为。
通过推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即时结算模式,达到资源信息共享,服务管理规范,救助方便快捷,运行安全高效,实现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缝对接,互联互补,统一监管,切实为困难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救助服务目标。
二、基本原则㈠救急救难、就近便民、简化程序;㈡先保险、后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㈢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㈣属地管理、分级负担;㈤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三、救助对象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㈡城乡低保对象中“一类、二类”保障对象;㈢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㈣儿童两病人员;㈤城乡困难家庭两癌妇女;㈥城乡困难家庭重度精神病人员。
四、救助标准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一类”保障对象、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城乡困难家庭重度精神病人员因病住院,个人年自负医疗费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报支部分之后,其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给予全额即时结算救助。
㈡城乡低保对象中“二类”保障对象、城乡困难家庭妇女两癌因病住院,个人年自负医疗费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报支部分之后,其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自负部分给予80%即时结算救助。
㈢儿童两病人员因病住院的救助标准按照黔卫发〔2012〕29号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一般病种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xx元,重特大疾病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xx元。
五、定点医疗机构㈠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一站式”服务定点医疗机构:xx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和xx苗族自治县中医院。
㈡县境外“一站式”服务定点医疗机构:xx市惠民医院和xx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六、救助程序㈠申请、审核、审批程序1、城乡困难家庭两癌妇女、城乡困难家庭重度精神病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由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凭疾病证明书、医疗保险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手续,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会事务办提出申请,经乡镇社会事务办审核后,出具符合医疗救助核定意见。
患者家属或监护人持疾病证明书、核定意见、医疗保险证、身份证、户口簿到县民政局办理“一站式”医疗救助核定证明。
患者家属或监护人持上述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治疗或入院后5日内向院方提供核定证明即可。
、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一类、二类”保障对象、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儿童两病人员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由患者家属或代理人凭疾病证明书、医疗保险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手续,直接向县民政局申请“一站式”医疗救助,经县民政局核实后,出具“一站式”医疗救助核定证明,患者家属或代理人持疾病证明书、核定证明和医疗保险证、身份证、户口簿到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治疗或入院后5日内向院方提供核定证明即可。
㈡出院结算程序医疗救助对象出院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报销补偿手续后,同步进行医疗救助资金结算。
“一站式”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核定证明结算医疗资金救助,救助对象付清自负医疗费用后即可出院。
完善救助相关手续,并向救助对象出具城乡医疗救助额度告知单,定点医疗机构将救助对象的疾病证明书复印件、核定证明、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清单留存备案。
七、资金拨付程序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县民政局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季度结账制度。
在季度月底,定点医疗机构对本季度发生的医疗救助资金汇总,同时附每个救助对象疾病证明书复印件、核定证明、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清单,报县级民政部门核查审批确认后,将医疗救助资金直接划拨定点医疗机构。
八、工作要求㈠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一站式”服务医疗救助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
负责救助对象和救助资金的复核审批确认,基本信息的录入、更新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救助对象的范围、救助比例,向医疗机构提供详实的救助对象信息;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情况随时进行监控管理。
㈡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设立专门窗口。
要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医疗救助对象治疗用药明细台账,建立医疗救助资金垫付和定期审核结算机制。
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基本药物目录、诊疗项目范围的使用,基本治疗、用药应符合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适应诊疗技术,将住院床位控制在普通床位范围内,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及时为救助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做好有关费用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工作,对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出,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㈢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对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管理及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费用,民政医疗救助资金不予结算,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㈣对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医治转外就医的特殊病例,因条件限制无法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救助对象,仍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救助程序、救助标准实施医疗救助。
㈤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原则上不能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
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不属于医疗报销范围的,不能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即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违法、犯罪、镶牙、服毒、不育症、美容、矫形、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赔付责任人应支付的医疗费用。
㈦民政部门可预付部分救助资金给医疗救助定点服务单位,双方定期结算医疗救助费用,并与其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㈧本方案从2013年8月15日起实施。
活动方案范文: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安保队工作总结安保队工作总结安保队是物业公司的重要管理部门,肩负着小区的治安、消防、监控、车场管理等多项安防工作,在这一年中,我团队本着“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企业宗旨作好每一件事,站好每一班岗,确保了小区的安全并通过日常的服务与沟通赢得广大业主的一致好评,在这一年里保安队对工作有得有失、有好有坏,下面就一年来的工作做一下简单汇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治安管理方针针对安保队的实际情况,引导队员与时俱进、提升素质、转变观念。
,安保队教育队员要有紧迫感、应具有上进心、培养精气神、物业的管理服务不是高科技,没有什么深奥的学问。
关键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心,是对物业公司的忠诚度和敬业精神、是对管理与服务内涵的真谛的理解及运用。
安保队通过树立优秀标兵,激发大家积极进取,在完成项目给的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的过程中体现自身价值,并感受人生乐趣。
通过思想教育工作,提升了队员思想道德品质,通过工作实践的摸索时刻教育和要求队员,并严格要求自已加强各门岗严格监督,对出入人员、车辆严格检查登记。
(二)租房人员及车辆出入证办理工作为了更好的控制外来人员以及车辆管理。
凡在小区租住人员,必须要有园区派出所所签的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以及蒙牛本部开据的规范证明材料,需有人事部领导签字、人事部电话、盖公章后方可办理,做好存档备案工作,在办理车辆通行证同时,严格、细致核对并索要相关证件存档备案,有效控制闲杂车辆进入小区,更有效确保小区人生财产安全。
截至到2010年12月31日小区内共办理业主卡53张。
租房人员办理出入证157张,搬走84人。
现小区居住租房人员482人.小区西门进入的外来车辆辆,进入的外来人员共计人次。
(三)制定、完善夜间巡查管理规定巡查时严格要求班长现场检查值班情况,加大各区域检查力度,巡查、严密防控,实行群防、群检、群治,以确保小区万无一失。
针对特别区域实行重点监控。
巡查过程中能够更好的发挥巡查作用,夜巡队照明所用强光手电,全部自购,有效起到自爱、保护效果,巡查所属区域责任到人,加强每个人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监控室并给予相应处理办法。
(四)完成各大型接待参观、烟花燃放工作加强各门岗值勤立岗形象,严格按照规定动作标准、统一。
加强参观车辆的交通秩序安全,确保参观路线畅通。
对重大参观做到秩序井然,安排妥当、措施的力。
人员招聘及培训工作对新招聘的保安员进行上岗前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加大对在职保安员的培训力度,注重岗位形象、礼节礼貌、应急处理能力等多项培训,从而增强保安员的工作责任心和整体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并在”的服务职责,保安人员在做好治安管理职能外,还为业主提供各种服务,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每周例会班长要将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不好的方面要及时提出并改正,好的方面大家要借鉴学习。
以及布置下一周的工作计划。
通过例会要让每个队员学法、懂法,遇有特殊情况不要盲目的去处理,多方位考虑。
得到了全员的赞同。
河道防汛、安全工作1、巡查人员要密切关注河道有无人员散步及小孩玩耍。
严格杜绝成年人在河道内游泳。
、对橡胶坝及河道水位情况要24小时监控,(特别是下雨天)确保及时泄洪。
、培训队员防洪知识及橡皮坝的操作使用知识。
河道管理、防护工作1、进入冬季冰层未冻,禁止人员在冰面玩耍及溜冰,尤其师大学生。
、橡皮坝防冻工作,根据厂方提供参数,适量加注氯化钙保护坝体无损。
、橡皮坝周边破冰工作,对橡皮的维护。
扫雪工作进入冬季后,除雪工作是确保小区人员、车辆安全的重点,根据天气情况,认真开展除雪工作,制定安保队冬季除雪工作规定,有雨雪天气出现,全体安保队员将自行进行除雪工作。
防火、防盗工作冬季草树枯干,加强绿篱墙及小区周边巡查,确保无火灾发生;防盗工作小区周边施工区域较多进入月末完工停工期已到,也是盗窃案件的高峰期,要求物业公司所有人员群防、群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无盗窃案件发生,确保小区安全。
按照上级领导要求,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以上是安保队在一年中力争做到、做好的方面。
纵观一年的工作,客观的自我剖析,我们在下列几方面存在不足之处,肯请领导的指正与批评,以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