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处方保管领用使用退回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内容包含: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第二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
(二)药库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
要做到两人复核。
(四)药房管理麻醉药品人员每月对所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需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
(六)依照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
篇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一)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依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依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
(三)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四)库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需做到双人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且清点到最小包装,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作好验收登记。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需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含: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六)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及时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麻醉药品处方保管领用使用退回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处方保管领用使用退回销毁制度医院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需要遵守一定的处方保管制度。
首先,必须使用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专用处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印制完成后,需要移交给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专人、专柜、专管的管理。
管理人员应当清点并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并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用帐册,内容包括日期、收入处方品名、收入数量、处方编号、保管员签字。
除了处方保管制度,医院还需要遵守处方领取制度。
同样需要使用专用处方,并认真填写领用单。
领用人经核对无误后,需要在专用帐册上签字。
保管员需要逐笔记录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出入帐,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
登记内容包括领用日期、领用部门、处方品名、处方编号、领用人和发放人签名。
保管员需要按月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情况汇总,汇总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主管院长、医务科和药库。
除了处方保管和领取制度,医院还需要遵守处方使用制度。
执业医师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医师需要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并确保签名与留样一致。
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
护士长需要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0张),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和使用处方医生。
领用人需要妥善保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作废处方需要交回,空白处方需要按编号使用,如有遗失,需要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医务科和药库,由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进行处理。
最后,医院还需要遵守处方退回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作废时,各科室需要登记记录,并由护士长交回给保管员处。
保管员收到各科室退回的作废处方时,需要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保管、领取、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保管、领取、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并结合我院相关制度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麻精药品的保管:根据医疗需要,定期采购精、麻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专薄记录,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做到五专:专人帐册,专人登记,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处方。
药库、调剂室和病区按月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储存在保险柜中,且保险柜有明显标识;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设置;储存温度在2-20℃,储存湿度在45-75%之间,避免光线直射。
二、麻精药品领取:各调剂室、病区根据需要定期领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领取时根据出库单对药品的批号、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产地等进行核对,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
三、麻精药品的退回、销毁:对过期失效、损坏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销毁时,应向**县药监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在其监督指导下执行相应销毁程序。
发出的注射剂或贴剂,再次调配时,应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空安甑或废贴交回,并记录其数量、批号。
各病区、手术室调配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注射剂应收回空安瓶,核对批号、数量并做记录,及时交给调剂室回收。
各调剂室对使用过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瓶、废贴由专人负责,每月药剂科统一销毁一次。
销毁要有记录,签字:包括销毁的时间,地点,品名、规格、数量、销毁人、监督人等项目。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间巡查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同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报损、丢失、被盗等情况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七、本制度的实施由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改写:医疗机构对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十分重视,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目标责任制度、专项检查制度、采购与验收制度、储存与保管制度、发放与调配制度、使用制度、处方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报损与销毁制度、管理报告制度、回收登记制度、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患者随诊复诊制度。
这些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在制度实施方面,医院成立了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部门,该部门由分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专门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列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五专”管理,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医疗管理部门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护理部门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督促临床科室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瓿、废贴的回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登记必须及时、准确。
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和管理工作,配合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保卫部门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夜间巡查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报损、丢失、被盗等情况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医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及应急预案
聊城市中医医院分院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药房在入库现场验收时发现缺少、原包装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该当场向药库保管员退换。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原包装缺少、原包装破损的,当事人应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由当事人和本部门负责人双人清点,填写药品报损单,由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凭报损单和药品残体办理退库手续退回药库。
药品残体由药库保管员妥善保存,不得丢弃。
二、药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员和专职管理员,每月盘点库存时,对拟报损和患者无偿交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专职管理员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报损销毁申请表一式三份,双人签字,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三、药剂科在接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报损销毁申请表后,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四、药库保管员凭审核批准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报损销毁申请表做销帐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一)销毁的申请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的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现场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地点、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在销毁现场参与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以兹证明。
关于作废麻醉、第一类精神药物及毒性药品处方销毁流程的通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为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卫生部印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由各临床科室护长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向供应科领用;
二、各临床科室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登记册,详细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取、使用、销毁记录,对处方发放情况进行计数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1、处方领取:
各医生领取专用处方时,必须按要求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取登记本,认真填写领取日期、领取处方医生姓名、领取处方张数、处方编号和处方保管人姓名。
2、处方使用:
各临床医生必须认真书写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等各项内容,医师签章要清晰并注明工号。
3、处方销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不得任意丢弃,无法使用的处方必须交保管员回收,在处方销毁登记册上详细记录销毁日期、销毁处方编号、销毁处方数。
已登记作废的麻醉、精一处方由保管员报专科主任批准后,在病区护长的监督下进行销毁操作,并对销毁情况进行记录,登记册上双签名确认。
2013年2月1日
药学部。
麻醉药品处方保管领用使用退回销毁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管制度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印制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柜、专管、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用帐册。
三、帐册内容包括:日期、收入处方品名、收入数量、处方编号、保管员签字。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取制度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领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认真填写领用单,领用人经核对无误后,要在专用帐册上签字三、保管员要逐笔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出入帐,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内容包括:领用日期、领用部门、处方品名、处方编号、领用人、发放人签名。
四、保管员要按月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情况汇总,汇总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主管院长、医务科、药库。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使用制度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执业医师不得为她人开具不符合规定得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开具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得专用处方。
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
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三、、各科室使用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得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0张),要妥善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四、领用人要妥善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作废处方要交回,空白处方要按编号使用,如有遗失,要立即报医院保卫科、医务科、药库,由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进行处理。
麻精药品采购、销毁、发放、批号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采购、销毁、发放、批号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麻精药品采购流程麻精药品领用、发放流程麻精药品报损、销毁流程麻、精药品批号管理流程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1、专人管理(1)、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库存量一般不超过一个季度的用量)。
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专柜加锁(1)、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1)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2)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
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
领取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医院麻醉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麻醉药品的滥用和非法交易,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麻醉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2. 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销毁等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4. 保卫科:负责对麻醉药品的储存、使用、销毁环节进行安全保卫。
四、麻醉药品销毁管理1. 麻醉药品的销毁应当由药剂科负责,并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
2. 麻醉药品的销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药品过期、失效或者因质量问题需要销毁的;(2)患者未使用完的麻醉药品,且无法退回的;(3)因抢救、治疗等特殊情况,需要销毁的;(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销毁的。
3. 麻醉药品销毁程序:(1)药剂科提出销毁申请,并填写《麻醉药品销毁申请表》。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
(3)药剂科组织销毁,并邀请保卫科、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见证人参与。
(4)销毁过程中,药剂科负责人负责监督,确保销毁过程符合规定。
(5)销毁完毕后,药剂科填写《麻醉药品销毁记录表》,并由参与销毁人员签字确认。
4. 麻醉药品销毁记录:(1)销毁记录应当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日期等信息。
(2)销毁记录应当保存至少5年。
五、监督检查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保卫科负责对麻醉药品的储存、使用、销毁环节进行安全保卫监督检查。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麻醉药品处方保管领用使用退回销毁制度守则
麻醉药品处方保管领用使用退回销毁制度守则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管制度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柜、专管。
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用帐册。
三、帐册内容包括:日期、收入处方品名、收入数量、处方编号、保管员签字。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取制度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领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认真填写领用单,领用人经核对无误后,要在专用帐册上签字三、保管员要逐笔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出入帐,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内容包括:领用日期、领用部门、处方品名、处方编号、领用人、发放人签名。
四、保管员要按月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情况汇总,汇总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主管院长、医务科、药库。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使用制度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开具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
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
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三、、各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
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0张),要妥善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
麻醉药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制度模版(4篇)
麻醉药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滥用、非法交易和盗窃麻醉药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情况逐渐增多,给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防止这些药品被滥用和非法使用,规范麻醉药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销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制度模板将详细规定麻醉药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和高效的销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麻醉药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销毁工作,包括合法取得的过期、损坏、失效或无用的药品,以及被查封、扣押的非法药品。
三、销毁责任1. 药库管理员负责药品的储存、验收、登记、包装、交接以及销毁的整个过程,并对销毁过程进行记录和报告。
2. 公安机关、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应定期检查药库的销毁记录,并能够随时对销毁程序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销毁程序1. 药库管理员在销毁前应对即将销毁的药品进行清点和登记,并将清点登记表上交相关部门备查。
2. 药品销毁应选择适当的方式,如焚烧、化学处理等。
具体销毁方式应根据药物特性、数量和环境因素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并确保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 销毁过程中,应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和负责操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实施销毁。
4. 销毁完成后,药库管理员应对销毁过程进行记录,并填写销毁陈述书,交相关部门备查。
五、销毁记录1. 销毁记录应包括销毁日期、销毁地点、销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毁方式、参与销毁的人员姓名等信息。
2. 销毁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保留时间应按相关要求进行保存,并能够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六、销毁报告1. 药库管理员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销毁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药品销毁的情况、销毁记录的整理和归档等。
2. 销毁报告应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告时间不迟于销毁完成的一个月内。
七、销毁安全1. 销毁过程中,应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药品的安全。
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
2. 销毁现场应保持干燥、通风,并避免火源和易燃物的接触。
麻醉药品使用退回销毁制度
处方保管制度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柜、专管。
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用帐册。
三、帐册内容包括:日期、收入处方品名、收入数量、处方编号、保管员签字。
处方领取制度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领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认真填写领用单,领用人经核对无误后,要在专用帐册上签字三、保管员要逐笔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出入帐,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内容包括:领用日期、领用部门、处方品名、处方编号、领用人、发放人签名。
四、保管员要按月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情况汇总,汇总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主管院长、医务科、药库。
处方使用制度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开具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
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
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三、、各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
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 本(100 张),要妥善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
四、领用人要妥善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作废处方要交回,空白处方要按编号使用,如有遗失,要立即报医院保卫科、医务科、药库,由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进行处理。
处方保管和销毁制度
处方保管和销毁制度
处方是医疗过程中的法定文书,为了规范处方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1、门诊处方由单位档案室人员妥善保存。
2、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2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3年。
3、处方按月整理,档案保管负责整理打包,封口上注明处方日明,用纸箱统一一装箱,按时间顺序放置,箱子用记号笔标写清楚,内容包括处类别、时间段和处方数量。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专人保存,单独放置,由负责保管。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满后,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销毁登记表》,经药房负责人,药剂科主任、医院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销毁记录内容包括销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毁时间、地点、方式、销毁人签名。
6、其他处方保存期满后,填写《处方销毁登记表》,经药房负责人、药剂科主任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销毁记录内容包括:销毁处方时间段、处方数量、销毁时间、地点、方式、销毁人签名。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
7、。
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
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一)对使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认真保管好,及时填写破损登记,双人签字。
并通知本科室麻醉药品主管人员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
(二)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出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上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作过期报损处理。
(三)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
内容包含: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销毁原因、批准部门。
(四)对已填写报损登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科集中管理,再次确认无误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到现场监督销毁。
(五)依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要求,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库房、调剂室必需配备保险柜,门、窗安装防盗设施。
(六)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交接班记录。
每班次认真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对不能确认正常消耗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临床科室所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必需的防盗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交接班记录。
临床科室要将本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上报药剂科。
(八)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现丢失、被抢、被盗的、骗取或冒领的,要及时、严密保护现场,立刻逐级向医院紧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
篇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一)门诊调配使用管理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楚,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2、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短期镇痛门诊患者,每张处方注射剂为一次常用量,只限患者就诊时使用,严禁交患者自用。
缓控释制剂不得超出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出3天。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Revised at 2 pm on December 25, 2020.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一)销毁的申请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的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现场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地点、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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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保管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柜、专管。
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用帐册。
三、帐册内容包括:日期、收入处方品名、收入数量、处方编号、保管员签字。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领取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领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认真填写领用单,领用人经核对无误后,要在专用帐册上签字
三、保管员要逐笔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出入帐,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内容包括:领用日期、领用部门、处方品名、处方编号、领用人、发放人签名。
四、保管员要按月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情况汇总,汇总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主管院长、医务科、药库。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使用制度
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开具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
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
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三、、各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
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0张),要妥善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
四、领用人要妥善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作废处方要交回,空白处方要按编号使用,如有遗失,要立即报医院保卫科、医务科、药库,由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进行处理。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退回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作废时,各科室要登记记录。
二、各科室登记后由护士长交回保管员处。
三、保管员收到各科室退回的作废处方时,要登记记录。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管员要对回收的处方进行登记,并定期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经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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