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最新版】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范本一: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一:前言为了保障建筑施工工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避免职业危害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应采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全面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供建筑施工企业参考使用。
二:基本原则在职业危害防治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预防优先:优先采取措施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工人的职业安全;2. 综合治理:通过综合治理手段,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3. 依法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确保职业危害防治的合法性和可行性;4. 全员参与:建筑施工企业的全体工人应共同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形成共同合力。
三:职业危害分类及防治措施1. 物理因素1.1 噪声- 确定噪声源,采取隔声措施;- 提供个体防护设备,如耳塞等;- 控制工人的暴露时间,定期进行听力检测。
1.2 振动- 选用低振动设备;- 提供防振手套、防振鞋等个体防护装备; -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
2. 化学因素2.1 有害气体- 进行空气流通,保持良好的通风;- 设置适当的排气系统;- 提供个体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
2.2 有害粉尘- 使用封闭式施工设备;- 进行湿式作业,避免粉尘扬散;- 加强工地清洁管理。
3. 生物因素3.1 病原体- 做好动物防护工作,防止病原体传播;- 提供个体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等。
4. 人因因素4.1 劳动强度-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作息;- 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设备;- 加强工人培训,提高工作技能。
4.2 职业病防治- 定期进行职业病筛查;- 对患有职业病的工人给予合理安排和保护。
4.3 心理健康- 关注工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 增加工友间的互动和沟通。
四:附件1.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记录表2. 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材3. 相关法律法规注释:1. 建筑施工企业: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包括建筑施工承包商和建筑材料供应商等。
建筑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筑行业是一个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工人们的身体很容易受到各种职业危害的侵害,如噪音、粉尘、高处作业等。
因此,为了保护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建筑企业应当采取一系列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噪音危害及其防控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常常伴随着机器设备的轰鸣声和工人的大声喊叫声,造成噪音污染对工人的听力以及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防止噪音危害,建筑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 善用隔声材料。
工作场所周围可以设置隔声板或其他的吸声材料,减少声音的传播范围。
2. 使用防噪音耳塞。
对于噪音比较大的作业区域,需要给工人提供一些防噪音的设备。
3.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尽量安排噪音作业时间在非工作时间段,减少噪音污染。
二、粉尘危害及其防控措施由于建筑施工材料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粉尘,粉尘会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如:呼吸系统疾病等。
对于粉尘危害问题,建筑企业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给工人提供防护用品。
如: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2. 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
3. 做好通风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尽量减少室内空气中的粉尘。
三、高处作业危害及其防控措施高处施工作业会面临更大的安全隐患,如:坠落、碰撞等。
为了保护施工工人的安全,建筑企业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打造安全稳定的高空作业平台。
2. 对交叉施工的空中作业进行防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保护。
3. 工人使用安全带。
以上三个方面是建筑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重点,建筑企业还应该对其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护教育,让员工自发地意识到职业危害的存在及可能带来的威胁性,从而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关于建筑行业可能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建筑行业可能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以及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对建筑工人的职业危害因素还是潜在存在的。
因此,管理者需要对此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最大限度的降低潜在因素对工人可能造成的伤害。
为此制定如下预防措施。
一、大型机械拆装,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
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
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三、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做井架搭设的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
井架搭设完毕后,经公司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四、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五、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六、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七、建筑工人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岗位佩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筑工程中扬尘及噪音危害),安全员应不定期进行岗位抽查。
穿戴合格后方可上岗。
南京国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一种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其工作环境常常存在着诸多的职业危害因素。
针对这些危害因素,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治措施,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本文将介绍建筑施工企业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防治措施。
一、噪声危害防治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常常伴随着机械设备的噪音、工人的喧嚣声等,这些噪声不仅影响施工人员的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对员工的听力健康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
为了预防和减少噪声危害,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 使用低噪音设备:选择具有低噪音设计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减少噪音源的产生。
2. 隔离噪音源:通过设置隔音墙、隔音窗等隔离措施,将噪音源与工人隔离开来,降低噪音对员工的影响。
3. 提供个人防护用品:为工人提供合适的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噪音对听力造成的损害。
二、粉尘危害防治措施建筑施工过程中,常常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其中包括石材、水泥、木材等物质的粉尘。
这些粉尘对呼吸系统和肺部健康造成重大危害。
针对粉尘危害,建筑施工企业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 加强通风设施: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风良好,通过设置风扇、排气管道等设施,及时将施工现场产生的粉尘排放到室外,减少粉尘对工人的危害。
2. 使用湿式施工方法:湿式施工能够有效地减少粉尘的产生,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尽量采用湿式施工方法,控制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3. 提供个人防护用品:为工人提供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减少粉尘对工人呼吸系统的直接接触。
三、高处坠落危害防治措施建筑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是一项非常常见的工作任务。
然而,高处作业存在着极大的坠落风险,一旦发生坠落事故,将对工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为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 设置安全护栏:在施工现场高空处设置牢固的护栏,防止工人意外坠落。
2. 提供安全带和安全绳:为高空作业的工人提供合适的安全带和安全绳,并确保正确佩戴和使用。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为了切实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公司根据国家、北京市有关的管理规定,特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如下:一、市政工程易发职业病危害的种类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
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
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二、职业病的防护措施(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1、各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建筑企业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建筑企业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一、引言
建筑企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行业,在工作过程中会面临各种职业危害。
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
本文将介绍建筑企业常见的职业危害和预防措施。
二、常见职业危害
1. 高处坠落:建筑工人常常需要在高处进行作业,存在坠落的风险。
为了预防此类危害,应提供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设备,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
2. 扬尘污染: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扬尘,对员工健康造成威胁。
应采取防尘措施,如使用喷水设备来降低扬尘量,并提供合适的防护用品。
3. 噪声危害:建筑工地通常噪声很大,长期暴露于噪音环境中容易引发听力问题。
为了保护员工的听力健康,应设置隔音设备,限制噪音产生,并提供防噪耳塞等防护用品。
4. 电击危害:建筑工地存在电气设备,不正确的操作可能导致电击事故。
为了预防电击危害,应加强电气安全培训,并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三、预防措施
1. 安全教育培训:建筑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危害预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建立规范制度: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3. 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建筑企业应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带、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等。
4. 定期检查与维护:建筑企业应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结论
建筑企业职业危害预防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举措。
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确保建
筑企业的稳定运行。
建筑行业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正式版
建筑行业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正式版建筑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工作环境中容易导致职业病的发生。
为了保护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制定了以下正式版的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
1.安全教育培训:所有进入建筑工地的工人需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和正确姿势等。
加强对新员工和临时工的培训,确保所有工人都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现场管理:建立严格的现场管理制度,包括工地环境的卫生控制、设备设施的维护和定期检查等。
定期组织安全例会,及时解决工人和管理者之间的安全问题和意见。
3.个人防护装备: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作业环境,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并且要定期检查和维修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其有效性和完整性。
4.排除有害因素:建筑工地上存在许多有害因素,如粉尘、噪音、振动等。
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和减少这些有害因素的影响,包括使用湿法除尘、安装隔音设备、采用减振装置等。
5.预防职业病:建筑工地上存在许多常见的职业病,如尘肺病、噪聋等。
要制定相应的预防计划,加强职业病的监测和诊断,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并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措施。
6.强化岗位管理:建筑工地上各个岗位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风险,要加强对各个岗位的管理和监督。
制定相应的作业规程,严格控制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合理安排轮班和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
7.健康监护:定期进行劳动者的健康监护,包括体检、职业病检查等。
建立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劳动者的体征和职业病状况,对有病的人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8.应急救援:建立健全的紧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置和处理职业病事故,组织及时的急救培训,提高工人的紧急应变和自救能力,保障工人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9.督促执行:加强对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执行的督促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违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行为进行惩罚,并对严重违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最新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最新版)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最新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
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且必须符合国标或行标规定。
劳动条件作为重要条件因素,他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三个方面,每个方面都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存在许多有害因素。
如: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高温、高湿、低温、低气压,噪音、振动、辐射;劳动强度、不良体位、劳动作息、人体器官过度紧张;季节特性,环境布置、缺乏隔离措施和安全防护设备及用品等。
因此对于不同的危害因素应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杜绝有害因素损害人体,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一、预防职业中毒的措施1、加强管理。
领导重视,健全防毒组织机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抓好防毒工作。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合法经营、守法生产。
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和工业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针对企业实际搞好防治工作。
3、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开展认证工作,坚持持续改进。
对施工产生的“三废”和噪音按规定排放,有处理措施,监测手段,杜绝污染。
建筑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本企业除对员工加强职业危害常识教育外,特制定本安全预防措施。
公司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公司职能科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
同时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现场施工、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三、防护措施(一)防尘技术措施1、各施工现场一律使用商混。
2、对于少量使用水泥的,要采取防尘措施。
(1)采用通风除尘系统。
即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水池。
(2)高压静电除尘。
高压静电除尘是静电分离技术之一,已应用于水泥除尘回收。
2、木屑除尘措施可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仓内。
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二)防毒技术措施1、在职业中毒的预防上,管理和生产部门应采用的措施:(1)加强管理,要搞好防毒工作;(2)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卫生标准;(3)对工程一定要做到主体工程和防毒设施同时设计,施工及投产;(4)依靠科学技术,提高预防中毒的技术水平,其中包括:A.改革工艺;B.禁止使用危害严重的化工产品;C.加强设备的密闭化;D.加强通风。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在建筑工地上,工人需要承受很多职业危害,如噪声、粉尘、震动等。
这些职业危害严重影响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因此建筑公司需要采取措施,进行职业危害防治。
噪声防治建筑工地上机器设备的噪声、高声喊叫等都是噪声的来源。
长期的暴露会引起听力下降、耳鸣等职业疾病。
因此建筑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在机器设备周围安装隔音设备,减少噪声产生。
2.对于噪声较大、操作时间长的设备,使用耳罩、耳塞保护耳朵。
3.在工地上发布宣传,提醒工人注意噪声危害,前期进行职业病例检查和诊断。
粉尘防治建筑工地上钢筋、水泥、煤灰等都会产生粉尘,粉尘会引起职业病,如尘肺等。
建筑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在施工前进行工地稳定治理,对于产尘的物质进行防护和降尘处理。
2.使用吸尘器和除尘设备,及时清理工地产生的尘土,减少粉尘的扩散。
3.为工人配备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装备,减少粉尘对工人的伤害。
震动防治建筑工地上使用的振动工具如电锤、电钻等会产生震动。
长期的操作会引起工人腰椎疾病等职业病。
建筑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在振动工具周围放置防震垫,减少震动强度。
2.加强工人的职业保护意识,提醒工人定期进行医学检查。
3.合理分配工作负荷,避免疲劳操作。
高温防治夏季建筑施工过程中,高温的环境会引起中暑等疾病。
建筑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施工队伍冷静系统,避免热情烦躁引起不良情绪。
2.在饮食上调整食谱,增加热量摄取,避免过度的碳水化合物和水分流失。
3.提供防晒霜、遮阳帽等防护设备,确保工人处于营养充足状态下。
综上所述,建筑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
每一项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必须得到认真实行,以免给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带来严重的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为了保护建筑施工企业工人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下面将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组织管理、技术防护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职业健康监测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组织管理措施1. 增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建筑施工企业应通过定期举办职业病防治培训、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控意识。
同时,建立完善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其有效执行。
2. 严格施工安全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的评估和管控,并按照相关施工安全规范实施施工作业,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3. 优化工作环境:建筑施工企业应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如加强施工现场的清洁和通风,控制施工噪声和粉尘等危害因素,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4. 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监测系统,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二、技术防护措施1. 喷淋降尘技术:对于施工现场容易产生粉尘的工作环节,可以采用喷淋降尘技术,将水雾喷洒到施工现场,有效降低粉尘扬尘量。
2. 高效达标装备:建筑施工企业应选择高效达标的装备和设备,如含尘粉尘小、噪声低的工具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加强隔音隔尘措施: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噪音和粉尘问题,采取隔音隔尘措施,如设置临时隔墙、使用吸声材料等,减少职业病危害。
三、个体防护措施1. 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应根据具体的工种和危害物种类的不同,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耳塞、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2. 定期进行体检: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监测体系,对工人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及早发现和诊断职业病,避免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
四、职业健康监测1. 环境监测: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环境中噪声、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等危害因素的监测,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建筑施工场地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场地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背景建筑施工是一个危险性较高的工作环境,工人常常面临各种职业危害。
为了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健康,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确认危害在开始制定防治措施前,需要首先对施工场地中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确认和评估。
常见的职业危害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电击、化学物质暴露、噪音和尘埃等。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1. 高处坠落防护:确保施工现场的高处设有安全护栏、安全网或其他适当的防护设施,同时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和安全帽。
2. 物体打击防护:提供合适的头盔、护目镜、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防止工人受到掉落物体的伤害。
3. 电击防护:确保施工场地符合电气安全标准,工人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和穿戴防静电服等防护装备。
4. 化学物质暴露防护:确保所有的有害化学物质都得到正确的储存和处理,提供适当的通风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如面罩和手套。
5. 噪音防护:采取噪音控制措施,如限制噪音产生源的使用时间,使用隔音设备和提供耳塞等个人防护装备。
6. 尘埃防护:提供合适的通风设备和呼吸防护装备,如口罩和防护眼镜,减少施工现场产生的尘埃。
培训和监督除了以上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场地还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工人了解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定期的检查和评估也是必要的,以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总结建筑施工场地职业危害防治是确保工人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措施。
通过确认危害、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并提供培训和监督,我们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职业危害对工人的潜在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方案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方案一、高处坠落的防治措施:1.在高处作业场所设置围栏、护栏、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2.对于高空作业的工人,配备可靠的安全带和安全绳索,进行必要的高空作业培训。
3.加强高处救援力量,建立紧急救援预案,及时应对高处作业意外事故。
二、机械伤害的防治措施:1.建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
2.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3.配备机械设备上岗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等。
4.加强机械设备操作培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和意识。
三、电气伤害的防治措施:1.配备专职电工负责电气设备的维护与检修,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
2.对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其电气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对电气设备进行警示和区分。
4.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电气隐患。
四、化学品危害的防治措施:1.对使用化学品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化学品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防护意识。
2.严格按照化学品使用手册的规定使用和存放化学品。
3.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护目镜等,确保工人的个人安全。
4.建立应急预案,处理化学品泄漏和事故时的紧急情况。
五、其他通用的防治措施:1.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
2.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工人的职业健康意识。
3.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减少灰尘、噪音等对工人的危害。
4.建立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监测和控制。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在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方案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不同职业危害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加强职业危害的监测和控制,确保工人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同时,要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和管理,提高工人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职业危害的发生。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筑公司作为一个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其工作环境和工作过程中存在各种职业危害。
在这里,我将提出一些建筑公司可以采取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管理层面的有效实施。
2.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3.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推行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安全设施和设备1.配备齐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等。
2.设置合理的作业空间和通道,确保员工的安全和便捷。
3.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等,预防坠落和物体打击等事故。
三、施工现场管理1.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计划和操作规程,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防护措施和操作方法。
2.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过度疲劳和长时间高强度的劳动。
四、危险化学品的管理1.对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应档案和台账。
2.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通风设备、防爆柜等。
3.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和更新,并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员工对危险化学品的认识和安全意识。
五、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1.定期检查和维护机械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2.对操作工人进行机械设备的安全培训,完善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
3.设置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如安全开关、防护罩等,避免操作中的事故风险。
六、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1.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供必要的应急设备和仓库。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3.加强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改进预防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
七、监督和评估1.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效性和可行性。
2.借鉴行业内和国内外先进经验,引进新技术和新设备,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造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造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一、前言建造施工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工人们容易受到职业危害的影响。
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与健康,建造施工企业应采取一系列的防治措施来预防职业危害的发生。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造施工企业应采取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二、施工场地管理1. 确保场地安全建造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场地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场地的安全。
如有发现安全隐患,应即将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者隔离,并在显眼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2. 安全通道设置为了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逃生安全,建造施工企业应设置合适宽度的安全通道,并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通道两侧应设有照明设备,并配备灭火器等应急设备。
三、职业危害防治1. 高处坠落防护建造施工中,高处坠落是一种常见的事故形式。
建造施工企业应在高空作业区域设置安全护栏或者固定安全网,防止工人从高处坠落。
同时,工人应配戴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安全带。
2. 机械设备防护建造施工企业应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
所有设备必须经过检查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工人在操作设备时,应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专业培训。
3. 化学品防护建造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使用一些有害的化学品。
建造施工企业应选择低毒、低危的替代品,并在作业现场设置通风设备,确保室内空气的流通。
工人接触化学品时,应佩戴防护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
4. 噪音与震动防护建造施工中产生的噪音和震动对工人的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建造施工企业应采取措施降低噪音和震动产生的程度。
如设置隔音设备、提供防护耳罩等。
四、职工培训与管理1. 职业卫生培训建造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危害辨识、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应急处理等。
培训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
2. 职工健康监测建造施工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测,包括体检、职业病检测等,及时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保护未成年工及特殊劳动者对于未成年工及特殊劳动者,建造施工企业应特殊注意保护。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筑公司在建造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指的是在职业活动中可能对工作者造成伤害或者疾病的因素。
为了保障建筑工作者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建筑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防治措施。
1. 环境污染防治在建筑过程中,可能存在着的环境污染主要有噪音污染、粉尘污染、震动污染和振动污染等。
这些污染会对建筑工作者的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建筑公司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在施工现场进行分区建筑施工现场应当按照不同的工作区域进行分区,避免不同的作业交叉干扰。
同时,应当对不同的作业区域进行相应的隔离和封闭,防止环境污染对其他区域产生影响。
(2) 推行机械化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优先考虑推行机械化施工,减少人工操作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3) 实施材料覆盖和湿式加工对于一些需要进行打磨、切割等工作的材料,应进行覆盖和硬碟加工,以减少产生的粉尘或噪音等环境污染。
2. 安全防护建筑施工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如高空坠落、电击、爆炸等。
因此,建筑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建筑工作者的安全:(1) 加强工作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筑公司应该为员工提供丰富、系统的安全操作知识,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让员工掌握相关的安全防护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2) 强化工地清洁管理把危险物品和垃圾及时清理出工地,尽量保持施工环境的清洁。
同时,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方便员工参考。
(3) 安装安全设施在建筑物的外立面和高空区域,应该安装起重机、吊篮、安全网等设施,确保建筑工作者的安全。
3. 医疗卫生防治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员工容易出现生理健康上的问题,如眼睛、呼吸系统、皮肤、手指等。
因此,建筑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建筑工作者的健康:(1) 监测施工场地的卫生状况及时排除有关施工场地的有害、有毒物质,尽量保证工作环境的卫生和员工身体健康。
(2)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护理建筑公司应该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调理餐食,保证他们体力充沛。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最新版】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最新版】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职业卫生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警示标识,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成立以生产主管经理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总工会和各子公司生产厂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子公司、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 当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实用、可行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责任明确,协作配合,保障措施有效。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职职业病防治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护培训。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控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管理,制定职业病防护技术措施和工作规范,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危害因素进行全面、定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预警措施。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强度,采取合理的工程控制措施和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通风换气、封闭作业区域、降低噪音和震动、减少有害气体排放等。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合理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例如防护面具、耳塞、手套、护目镜等,确保从业人员的个体防护。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三章职业病防护培训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护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培训、安全操作培训和急救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病防护能力。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护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对象、方式和周期,确保从业人员接受到系统、全面的职业病防护培训。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护培训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效果评估,并定期评估培训效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积极开展职业病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立职业病防护专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病防护培训工作,并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在装卸、搬运、配料、搅拌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
粉尘对健康的危害
粉尘防治措施
CHAPTER
03
噪音危害防治措施
1
噪音产生的原因
2
3
建筑工地上的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如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电锯等,都会产生噪音。
施工机械和设备运行
安全防护设施
提供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正确使用;在高风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隔离带。
定期检查和维护
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对于存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01
02
03
密闭空间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检测和通风
在密闭空间工作时,应先进行空气检测,确保空气质量符合标准;保持良好的通风,提供充足的氧气。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活动。
对施工活动采取隔音措施,如使用隔音板、隔音罩等,以减少噪音的传播。
CHAPTER
04
辐射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工地可能涉及使用或储存放射性物质,如X射线设备、放射性示踪剂等,这些物质在操作过程中可释放辐射。
辐射产生的原因
放射性物质
建筑公司可能拥有或使用高能物理设备,如加速器、粒子束装置等,这些设备运行过程中可产生高能粒子或电磁辐射。
高能物理设备
建筑公司可能涉及使用核磁共振设备,该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可产生强磁场和高频电磁辐射。
核磁共振设备
辐射对健康的危害
癌症
辐射暴露与多种癌症风险增加有关,如白血病、肺癌和皮肤癌等。
神经系统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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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职业卫生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警示标识,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成立以生产主管经理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总工会和各子公司生产厂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子公司、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 当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
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承担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管理第八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
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在安全环保局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企业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第十条在将医疗卫生机构交地方的过程中,企业现有的职业病防治专职技术服务机构应予以保留。
第十一条企业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第十四条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治理费、职业病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五条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职业病前期预防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评价等档案。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二十条建立职业病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严重职业病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第二十二条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的作业。
第二十三条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4]166号)和《事故隐患限期整改责任制》(中国石化安[2002]250号)执行,并由各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第四章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第二十四条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企业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企业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企业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
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第二十八条企业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第二十九条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第三十条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因素检测结果。
第三十一条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十二条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第三十三条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
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五章作业场所管理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
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
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的设备和材料。
第三十七条企业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对严重超标且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
第三十八条企业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第三十九条企业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第四十条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第四十一条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
对存在严重职业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
对存在严重职业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第四十二条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第四十三条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第四十四条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
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