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公章使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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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公章使用规定

医务科公章使用规定

医务科公章使用规定
一.已注明需我院医务科/医保办盖章的资料:
1.异地医保就医审批表/异地医保就医定点登记表
2.其他申请表;
核实患者身份后在相应位置盖章
二.未注明需我院医务科/医保办盖章的资料:
1.部分地区异地就医转院表(深圳/惠州等)——可盖在转入医院

2.我院的各类处方/病历资料:
处方:核实医生签名后可盖章;
病历复印件:有我院病案复印专用章的基础上患者要求时可加盖医务科章;
医生直接打印出来的病历资料:如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病理报告及其他证明等,确认医生签名及病区专用章,必要时向医生核实后再盖章;
各类打印出来的检验报告:有检验报告专用章的基础上再盖医务科的章;
患者自行复印的各类病历资料没有原件者不予盖章;
三.财务相关资料:
1.费用清单:—有我院清单专用章的基础上患者要求则可加盖医务科章;
2.财务发票:一律不盖章;若患者强烈要求,先让其到收费处,让收费员确认该发票真伪并在发票后签名方可加盖医务科公章;
用章原则:除指明要加盖医务科公章的资料外,其他资料均需为我院院内出具并确认其真实性之后再盖章。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
一、医院公章是医院合法存在的标志,公文盖章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维护其严肃性。

二、医院公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使用,使用公章必须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并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三、上报的各种材料、会计、统计报表等须经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盖章。

四、申报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奖的须经科教科同意后,才能加盖院章。

五、医院与院外签订的各类协议书、委托书等涉及经费、场地等事宜的,须报请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盖章。

医院印章管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印章管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印章的刻制、颁发、保管、使用、废止和变更等各个环节,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项目负责人印章等。

第三条医院印章是医院合法行使职权、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复制、伪造、盗用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与颁发第四条印章的刻制需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刻制前应向公安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印章的刻制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包括印章的材质、规格、字体等。

第六条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办公室进行验收,并填写《印章刻制审批表》。

第七条印章颁发前,需经院长或其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进行颁发。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第八条印章的保管由办公室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印章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二)不得私自将印章借给他人使用;(三)不得私自复制、伪造印章;(四)不得泄露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第十条印章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印章进行清点,确保印章的完整和安全。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第十一条印章的使用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包括:(一)使用印章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盖章;(二)使用印章需注明使用日期、用途、责任人等信息;(三)使用印章需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以下情况不得使用印章:(一)未经批准的文件、协议、合同等;(二)与医院无关的文件、协议、合同等;(三)含有虚假信息或违法内容的文件、协议、合同等。

第五章印章的废止与变更第十三条印章因以下原因需要废止:(一)印章损坏、丢失或无法使用;(二)医院机构调整、撤销或合并;(三)其他需要废止印章的情况。

第十四条印章废止前,需填写《印章废止审批表》,经院长或其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注销。

北京建设项目-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建设项目-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辐射项目)
建设单位: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公章) 项目名称: 新增使用Ⅱ类医用射线装置项目
2015年9月
评价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公章)法人名章:万钢
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新增使用Ⅱ类医用射线装置项目
项目负责人:陈春燕
3
(Bq/a)。

2.密封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

3.等效操作量和操作方式按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年排放总量用kg。

2.含有放射性的废物要注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分别用比活度(Bq/L 或Bq/kg,或Bq/m3)和活度(Bq)。

表4 射线装置
(三)X射线机,包括工业探伤、医用诊断和治疗(含X射线CT诊断)、分析仪器
18。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公章使用审批表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公章使用审批表
党委章:个
法人章:个
其他(法人证书、医疗机构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启用科室
负责人签字
主管职能处室
负责人签字
主管院领导
签字
党院办经办人
签字
本单据存档3年
注:1.盖章地点:党院办接待室(行政楼二段116室),联系电话:82265211;
2.一份审批表仅限办理同一事项。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公章使用审批表
用印科室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公章使用审批表用印科室用印日期文件名称启用人姓名联系方式申请印章名称其他法人证书医疗机构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启用科室负责人签字主管职能处室负责人签字主管院领导签字党院办经办人签字本单据存档3加盖公章地点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公ຫໍສະໝຸດ 使用审批表用印科室用印日期
文件名称
启用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申请印章名称
院章:个
用印日期
文件名称
启用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申请印章名称
院章:个
党委章:个
法人章:个
其他(法人证书、医疗机构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启用科室
负责人签字
主管职能处室
负责人签字
主管院领导
签字
党院办经办人
签字
本单据存档3年
注:1.加盖公章地点:党院办接待室(行政楼二段116室),联系电话:82265211;
2.一份审批表仅限办理同一事项。

北京大学医学部用印审批表

北京大学医学部用印审批表
申请部门
意见
(指各院、部,机关各部、处或直属单位)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审批部门
意见
(如对外合作科研项目,需请科研处审批)
审批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本表仅供两办文秘室留存。
用印申请人用印申请人电话经办人电话申请印章名称如涉及合同事宜并已完成合同流转请标明合同编申请部门意见指各院部机关各部处或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字
北京大学医学部用印审批表
用印地点:行政楼619室
用印单位
用印材料
名称:
份数:式份
用印申请人
用印申请人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申请印章名称
事由
(如涉及合同事宜,并已完成合同流转,请标明合同编号)

北京工业大学印章使用申请表

北京工业大学印章使用申请表

附件 1
北京工业大学印章使用申请表
用印时间:工作日8:00-12:00 、13:30-17:00
用印地点:科学楼215 室
申请部门建工学院申请人
用印材料及数量北京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二份
党委印章:枚行政印章: 14枚法定代表人签名章:枚申请用章数量
钢印:枚法人证书复印件:个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用途:)(用途:)
申请部门意见
(既是申请部门又
是审批部门的,仅填负责人签字:(公章)
审批部门意见)年月日
请在以下三种选项中勾选本业务类型
□重大事项□一般及例行事项□其他事项
审批部门意见
审批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分管校领导意见
(已备案的一般及
签字:
例行业务事项不需
年月日此环节)
注:本表为申请校级印章使用,党办校办综合事务室留存。

需要职能部门过程审
批的,审批材料和手续从其规定办理。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合法使用,防
止公章被滥用和伪造,提高行业合规性。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部门和员工对公章的使用和管理。

三、公章申请和使用
1. 公章申请:所有需要使用公章的部门和员工必须向行政部门
提交公章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2. 公章保管:行政部门负责公章的保管工作,必须将公章妥善
保存在专用的保险箱或保险柜中。

3. 公章使用:凡是需要使用公章的文件、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书,必须经过授权人员的签字和盖章方可生效。

4. 公章归还:公章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归还给行政部门,并记录归还的时间和使用目的。

四、公章管理
1. 公章备案:行政部门对所有公章进行备案登记,并详细记录公章的编号、样式和授权人员等信息。

2. 公章调拨:凡是需要调拨公章的情况,必须经过行政部门的批准,并进行书面记录和备案。

3. 公章遗失和损坏:一旦发现公章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必须立即向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 公章限制使用:行政部门有权对公章的使用进行限制,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五、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够遵守和执行该制度。

> 注意: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优先于过去制定的任何类似规定。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保障公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加强对公章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公章是医院事务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

第三条医院公章使用范围包括办公及行政事务,以及其他必须使用公章的事项。

第四条医院公章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统一制作、管理和保管。

第二章公章的使用第五条医院公章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使用公章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使用公章的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授权。

(三)使用公章的事项必须经过行政部门相互协商。

(四)使用公章的事项必须确保公章的安全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伪造、乱用医院公章。

第七条医院公章应明确制定专人负责保管,严禁私自借用、挪用或遗失公章。

第八条医院公章应放置在封存的公章盒中,并设有封条,保证公章盒内公章未受损。

第九条公章的使用时间应严格控制,公章使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并在记录册中填写详细使用情况。

第十条临时使用公章的事项,应经过行政部门主管的书面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三章公章的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章使用和管理的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公章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公章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按照法定程序制作。

第十三条医院公章应备案登记,并定期检查,对照备案登记情况进行盘点。

第十四条医院公章丧失、损坏、被盗或遗失应及时报告行政部门,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五条医院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公章流程进行检查,并随时关注公章的安全情况。

第十六条医院公章的使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应建立相应的公章使用台账,监督和管理公章的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对滥用、乱用公章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私自使用、挪用、盗窃或伪造公章的行为,违规使用公章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授权私自使用公章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的管理规定,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赔偿医院的经济损失。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维护医院形象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印章的使用、保管、刻制、废止等各个环节。

二、印章的种类与用途第三条医院印章分为以下几类:(一)公章:用于医院对外公函、文件、证明、协议、合同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用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等。

(三)财务章:用于财务部门开具发票、银行票据等财务凭证。

(四)合同专用章:用于医院签订的各类合同。

(五)其他印章: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刻制其他印章。

三、印章的使用第四条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印章。

(二)使用印章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使用印章时,必须由专人负责。

(四)使用印章时,必须做好记录。

第五条印章使用流程:(一)用印单位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办公室审核。

(二)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印章使用申请表》连同印章送主管领导签字。

(三)主管领导签字后,将印章送办公室保管员。

(四)保管员核对用印单位信息无误后,将印章交付用印单位。

(五)用印单位使用印章后,将印章送回办公室保管。

四、印章的保管第六条印章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工作。

第七条印章保管员应做到以下事项:(一)妥善保管印章,确保印章安全。

(二)严格执行印章使用审批制度,不得擅自将印章外借。

(三)定期检查印章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做好印章的登记、备案工作。

五、印章的刻制与废止第八条印章刻制需经院长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九条印章废止需经院长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十条印章刻制和废止后,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六、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印章是公文的重要内容之一,公文只有用印后才能生效,各单位(部门)应严肃认真地做好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第二条各院(部)和处级单位、部门的印章以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印章,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刻制、颁发、启用、回收、销毁。

刻制印章,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印章管理,严禁伪造、刻改印章。

使用印章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乱用、滥用印章,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令和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印章的使用范围,应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来确定,不得超越权限使用。

第五条机构调整、印章磨损等原因需刻制印章,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办公室审签并开具介绍信,到指定刻制单位刻制。

第六条“武汉工程大学”,和“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印章,用于对外联系工作、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报表和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各种文件及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使用校级印章需经院(部)、处领导核签后,到学校办公室用樱使用校领导名章须经领导本人同意后到学校办公室用章。

涉及重要问题的文件用印需经主管校领导或学校办公室主任核批,登记后用樱登记簿应妥善保管,备查。

第七条“武汉工程大学”钢印,由学校办公室保管,用于教职工的工作证、退休证、学生的学生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结业、肄业证书的骑缝樱使用时,由各职能部门核准总数、统一签字后,指定专人到学校办公室统一用樱其他证件一般不使用钢樱第八条职称评聘材料、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出具家庭情况、进修学习证明等由人事处用印;职工水电、住房情况证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用印;办理临时居住证、集体户口、边境证以及本院师生员工自行车牌照等由保卫处用印;学生就业推荐及有关协议由招生与毕业生工作处用印;申报科研项目、经费、成果鉴定、科研成果登记、评奖材料等必须经科技处审核同意后统一到学校办公室用印;重大技术合同的协议,需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各单位(部门)自行用印不能代表学校;在校学生成绩证明由教务处用印,已毕业学生需出示成绩证明的到学校办公室用印;教职工独生子女证明由计划生育办公室用樱第九条全校师生员工领取邮件等需加盖公章者,原则上由各单位盖章,如确需加盖学校印章,必须由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出具证明、方可办理。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及附件【范本模板】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及附件【范本模板】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是机构合法存在的标志,是机构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一)印章的刻制须由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审批同意,由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刻制。

院办公室负责全院印章的刻制管理工作。

(附件一:印章刻制(停用或销毁)审批表)(二)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如有变动,或因工作需要需增刻印章,须由处室、业务科室向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刻制。

(三)未经院长批准,任何处室、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单位、本部门的印章.(四)印章规格、材质、大小: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院院级章为圆形铜质章,直径4。

5厘米;处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2厘米;科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0厘米;业务章和专项工作章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医院院级印章刻制好后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二、印章的启用(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统一在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附件二:印章管理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办公室向全院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院级新印章要向省直有关单位发函启用。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医院的印章主要包括:医院行政章、法人章、财务章、业务章;内设机构及所属职能科室、临床业务科室和医技科室行政章;党、群团组织公章;省研究所及所属研究所(室)公章;职称、计划生育等各类专用工作章等。

医院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医院行政章的使用范围:由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医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二)医院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聘任等各类文件。

(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四)各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处室及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教育处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教育处

医保政策须知温馨提示:1、首次在我院就医的患者必须先在办卡处办理我院的“就医卡”同时和自己的“社会保障卡”进行关联,就诊时出示我院的“就医卡”;交费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否则当次费用只能自负。

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北医三院为三级甲等A类医院,北京职工参保人员不用选北医三院可以直接就诊(城镇老年人、城镇无业人员、新农合患者除外,必须经过定点医院转诊方可来北医三院就诊)。

医保患者门诊须知一、门诊看病;医生给患者看病时,读取患者在北医三院办理的“就医卡”(门诊楼各层窗口均可办理)读卡开药。

医生给患者看病时不读取“社会保障卡”。

二、根据医保政策要求,医保患者门诊开药规定;1.开药种类:每次每张处方西药不超过5种、中药不超过3种。

2.开药量:(1)急诊病不超过三日药量、慢性病不超过七日量、行动不便者可开两周量;(2)对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以下十种疾病,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3)以上十种疾病的伴随症或并发症需要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开药量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例如:冠心病患者伴有高脂血症、糖尿病患者继发周围血管病变、周围神经病变、眼病、肾病;高血压患者继发肾病等。

(4)参保人员服药期内重复开药、超量开药,医保中心均不予报销。

(5)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超标准服务设施等,需患者同意签字方可使用,费用由个人自费。

(6)参保人员需要外购药品时,持医生开出的处方到门诊楼一层盖章处审核盖章,然后到医保定点药店购药,方可报销。

注:重复开药,指当参保人员在所取药品还有剩余超过5天以上的药量时,在同一家医院又开具同一种药品,则视为重复开药。

3. 开药人员(1)强调实名制就医,“见人见病”医师才会给您开药。

(2)当参保人员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类药品,但因患有精神病或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原因,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委托家属代开药。

口腔医学院(医院)印章使用审批单

口腔医学院(医院)印章使用审批单
口腔医学院(医院)印章使用审批单
申请
用印内容
(材料名称等)
申请单位(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发往单位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用印
类别
及份数
□院党委印 份数:
□院印 份数:
□院党委书记签名章 份数:
□院长签名章 份数:
□副院长签名章 份数:
□其他类别:由相关部门负责 份数:
□合同专用章 份数:
印章申请部门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其他
2.严禁院外人员(如公司企业等)自行持表找院领导签字;
3.本表单由印章主管部门核对后盖章并留存。
负□其他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其他
印章申请部门 签 名:
年 月 日
□同意 □不同意 □其他
印章主管部门 签 名: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
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其他
签 名:
年 月 日
注:1.用印申请部门应对用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用印后果负责;

医院公文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公文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文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印章的合法性、安全性,维护医院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文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公文印章是医院法定权益的象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伪造、买卖、出租、出借、擅自销毁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第四条医院印章的刻制必须由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申请,经院长审批同意后,由院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刻制。

第五条印章的规格、材质、大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一)院级公章:圆形铜质章,直径4.5厘米;(二)处级行政章:圆形橡胶章,直径4.2厘米;(三)科级行政章:圆形橡胶章,直径4.0厘米;(四)业务章和专项工作章: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院级印章刻制好后,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第七条医院印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提出用印申请,并附上相关文件;(二)院办公室对用印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合法、合规;(三)审核通过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将用印申请报院长审批;(四)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开具用印证明,并将用印证明连同相关文件送至用印单位;(五)用印单位在确保文件内容准确无误后,方可使用印章。

第八条医院印章的使用范围:(一)对外行文公章:用于医院对外正式文件、报告、函件等;(二)内部行文公章:用于医院内部正式文件、通知、通报等;(三)医院办公室公章:用于医院办公室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等;(四)业务专用章:用于医院业务专用文件、合同、协议等。

第四章印章的保管第九条医院印章必须专人保管,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代签。

第十条印章管理人员应注意保养印章,及时清洗,以确保盖章清晰。

第十一条印章保管要专柜专锁,防止被盗。

用完印章要随手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办公桌上。

第五章罚则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擅自刻制、伪造、买卖、出租、出借、擅自销毁印章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医院印章、公函管理规定及印章使用流程

医院印章、公函管理规定及印章使用流程

X XXX医院印章、公函管理规定及印章使用流程一、印章的管理(一)、医院印章主要包括:医院行政章、法人章、财务章、证明和业务专用章,职能科室行政章,党、群团组织公章等。

医院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1、医院行政章,用于由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医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责任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医院法人章,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聘任等各类文件。

3、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财务会计业务凭证、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4、证明和业务专用章及党、群团组织公章,根据医院或上级部门规定的使用范围及要求使用。

5、职能科室公章,由各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并按要求使用,印章只在医院内部有效,对外无法律效力。

6、需加盖医院公章的特殊情况,须由院长审批同意。

(二)、印章的刻制1、医院公章、财务章,应由党政办(财务科)负责人报请院长批准后,由党政办(财务科)凭有效证明文件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2、医院证明和业务专用章及党、群团组织公章,根据医院或上级部门规定要求刻制。

3、医院科室印章,由用章科室负责人报请院长审批后,由党政办刻制。

未经院长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科室印章(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三)、印章的启用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统一在党政办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四)、印章的保管及使用管理1、印章的保管(1)、医院公章、院长手章,由党政办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党、群团组织公章,由党、群团组织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科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医院证明和业务专用印章,由证明和业务办理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科室印章,由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

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

印章要保存在办公室或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医院院务办公章管理制度

医院院务办公章管理制度

医院院务办公章管理制度一、总则医院院务办公章是医院的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环,是医院正常运转的重要工具。

为了规范医院办公章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医院相关事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管理制度。

二、章的种类1、文件会签章:用于要求多部门共同签署的文件。

2、会议记录章:用于会议记录的签署。

3、报告汇报章:用于各级汇报、报告的签署。

4、合同章:用于签署合同文件。

5、发文机关章:用于医院公文发布的机关章。

6、其他章类:根据医院实际需求确定其他章的类别。

三、章的使用1、使用范围:医院院务办公章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医院内部使用,不得外借、外用。

2、使用人员: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使用医院院务办公章,未经授权的人员严禁使用。

3、章的保管:各部门必须做好办公章的保管工作,严防丢失和损坏。

如有章丢失或损坏,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补办手续。

4、使用方式:使用章的文件必须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规定的格式,确保章的使用与文件内容相符合。

四、章的管理1、登记登记:每一个章都必须登记备案,包括章的名称、编号、规格、用途等信息。

并进行定期清查,确保章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保密管理:各部门必须加强对章的保密管理,严禁将章外借、外泄。

如有章被外泄,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追究相关责任。

3、定期更换:对章的使用周期进行规定,定期更换新章,以提高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损坏报废:对于损坏的章必须及时报废,不得再继续使用。

因使用失误造成的章损坏,必须进行责任追究。

五、违规处理1、对于未经授权而私自使用医院院务办公章的人员,将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章损坏、丢失等问题,将依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3、对于违反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纪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本章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行政管理部门。

2、本章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公布。

医院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人事章等。

第三条医院印章是医院合法行使职权、开展业务的重要凭证,对医院形象和信誉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第四条印章的刻制须由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审批同意,由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刻制。

第五条印章规格、材质、大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院院级章为圆形铜质章,直径4.5厘米;处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2厘米;科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0厘米;业务章和专项工作章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未经院长批准,任何处室、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单位、本部门的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启用第七条新印章启用前,应由办公室向全院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

第八条新印章启用后,要做好戳记,统一在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第九条印章启用前,应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审批程序、保管责任人等事项。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第十条印章的使用需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安全、保密;(二)按照审批程序使用;(三)用印位置恰当,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四)不得在空白文件上加盖印章;(五)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第十一条印章使用需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并登记使用台账。

第五章印章的保管第十二条印章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工作。

第十三条印章保管应当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得随意放置或转交、委托他人保管。

第十四条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

第六章印章的停用、更换及销毁第十五条印章因损坏、遗失等原因需要停用、更换的,由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院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印章停用、更换后,原印章应当及时销毁,并报院办公室备案。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及附件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及附件

中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是机构合法存在的标志,是机构权力的象征。

为了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启用(一)印章要做好戳记,统一在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附件一:印章管理登记表)。

(二)印章启用前应由办公室向全院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科室和使用范围。

二、印章的使用范围医院的印章主要包括:医院行政章、法人章、财务章、业务章;内设科室印章等。

医院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医院行政章的使用范围:由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医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二)医院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聘任等各类文件。

(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四)各科室的印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五)其它情况需加盖医院印章时,必须由分管院长签批,必要时须经院长或法人代表审批同意。

(六)涉及医院红线图、重要资产、重大借贷、重要合同、协议等,必须经法人代表签字方可使用印章,经办人、分管领导也应签字,印章管理人必须登记并永久保存。

三、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一)印章的管理1、医院行政章、法人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科室印章由科室第一责任人管理。

印章管理人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2、科室第一责任人为本科室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如遇人事变动,需到办公室办理印章管理交接手续。

3、印章管理人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如因事离开岗位需暂时移交他人的,可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代管,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法定保管人回到岗位时,再及时办理移回手续。

(附件二: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4、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专用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护医院财产和利益,特制定本《医院公章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

三、公章的种类和用途1. 医院公章分为宣传章、合同章、财务章、用章章、法人章等多种类型。

2. 各类章应根据具体使用情况合理分配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严禁私自调换使用。

3. 公章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正常业务活动。

四、公章的保管和管理1. 所有公章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制作,并编号登记。

2. 公章应存放在专门的公章保险柜中,保险柜应设有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

3. 公章保险柜的钥匙由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定负责人保管,并不得私自转借或外借。

4. 所有用章人员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用章,并在用章簿上详细记录用章情况。

5. 凡发现公章遗失、损坏或被盗的情况,应立即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用章审批程序1. 各部门、科室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用章手续。

2. 用章申请人应填写《用章申请表》,并在上级主管部门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用章手续。

3. 用章手续应在专用用章室办理,用章制度经办人员应核对用章申请表和相应的文件,并记录在用章簿上。

4. 经核对无误后,由经办人员用对应的公章进行盖章。

六、公章的保密和防伪1. 公章的使用人员应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章的相关信息。

2. 公章应定期更换,以防止被复制或盗用。

3. 公章制作采用特殊防伪技术,以确保公章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4. 凡涉及公章的文件、合同等应加盖“验印”或“无误印”等字样,以确认公章的真实性。

七、违规使用处理1. 任何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章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滥用、私拆、私用、复印、盗用、伪造公章等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 在相关人员违规使用公章造成损失或被他人利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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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份审批表仅限办理同一事项。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公章使用审批表
用印科室
用印日期
文件名称
启用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申请印章名称
院章:个
党委章:个
法人章:个
其他(法人证书、医疗机构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启用科室
负责人签字
主管职能处室
负责人签字
主管院领导
签字
党院办经办人
签字
本单据存档3年
注:1.盖章地点:党院办接待室(行政楼二段116室),联系电话:82265211;
2.一份审批表仅限办理同一事项。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公章使用审批表
用印科室
用印日期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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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印章名称
院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个
党委章:个
法人章:个
其他(法人证书、医疗机构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启用科室
负责人签字
主管职能处室
负责人签字
主管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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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院办经办人
签字
本单据存档3年
注:1.加盖公章地点:党院办接待室(行政楼二段116室),联系电话:8226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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