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生产场所准入制度
厂中厂准入管理制度
厂中厂准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厂中厂准入事务,保障厂内生产活动的安全和有序进行,制定本厂中厂准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厂内从事中小型厂商的企业,无论是在厂内新设立的,还是原厂内某一站点改变其生产经营范围或者增设新的生产经营地点。
三、准入申请(一)准入前准备1.中小型厂商在准入之前需提前向厂总经办提出准入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准入申请表、企业证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资质文件。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品,中小型厂商必须提供产品的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准入审批1.厂总经办对中小型厂商提交的准入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提交给厂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2.审批通过后,由厂总经办颁发准入通知书,通知中小型厂商正式进入厂内经营。
四、准入管理(一)入厂须知1.准入后的中小型厂商必须遵守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遵从厂内管理。
2.中小型厂商必须遵守厂内的安全生产规定,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进场手续1.中小型厂商在进入厂内进行生产经营前,必须向厂总经办申请办理进场手续。
2.在进场手续办理过程中,中小型厂商必须提交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证书等相关文件,并缴纳相应的进场押金。
(三)定期审查1.厂总经办将对中小型厂商在厂内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定期审查,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并保障厂内生产秩序的良好和安全。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的中小型厂商,一经发现,将立即通知停产,并进行整改处理,直至符合要求。
五、准入费用(一)进场押金1.中小型厂商进入厂内进行生产经营前,需向厂内缴纳一定金额的进场押金,用于保障其在厂内生产经营期间的安全性和规范化经营。
2.押金根据中小型厂商的生产规模及生产经营所需的场地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二)管理费用1.中小型厂商在厂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期间,需要向厂内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用于保障厂内平稳的生产秩序和厂内的管理维护工作。
安全生产项目准入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建设项目。
三、准入条件1. 项目合法性(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3)项目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立项、规划、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
2. 项目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
(2)建设单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设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
3. 项目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
(2)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设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
4. 项目设计单位(1)设计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
(2)设计单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设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设计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
5. 项目安全设施(1)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合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
(3)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安装、调试、运行等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6. 项目资金保障(1)项目资金来源明确,资金充足。
(2)项目资金使用合理,专款专用。
(3)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四、准入程序1. 项目申报建设单位按照本制度要求,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项目。
2. 审核评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合法性审核。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审核。
严格安全准入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准入管理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安全准入管理制度。
以下将从几个方面简要介绍严格安全准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1. 严格灾害严重煤矿安全准入:停止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
2. 严格非煤矿山源头管控:科学合理设置矿山,规范行政许可。
3. 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由省级以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审批,不得下放或委托。
二、推进矿山转型升级1. 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2. 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鼓励整合重组。
3. 实施非煤矿山整合重组,提高矿山升级改造水平。
4. 加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推进矿山信息化、智能化装备和机器人研发及应用。
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1. 健全矿山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2. 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实施分区管理、超前治理。
3. 严格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和监督机制。
4. 规范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严禁将爆破作业专项外包。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1. 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和培训力度。
2. 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涉矿中央企业总部和涉矿大中型企业配备安全总监。
3. 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准入管理1. 强化培训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2. 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开展资质核查,对不合规从业人员依法予以清退。
3. 严厉打击性侵等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4. 加强安全教育指导和宣传,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
总之,严格安全准入管理制度是我国政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煤矿准入管理制度
煤矿准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行业准入的管理,规范煤矿开发建设活动,促进煤矿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开发建设活动的准入管理,包括煤矿项目立项、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程序。
第三条煤矿准入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确保煤矿开发建设活动安全、环保、有效。
第四条煤矿准入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煤矿准入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管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六条煤矿准入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煤矿行业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煤矿准入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煤矿准入管理的程序第八条煤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立项。
第九条煤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递交煤矿项目申请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第十条煤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第十一条煤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核准。
第十二条煤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煤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相关部门递交煤矿项目备案文件,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当按照程序和要求对煤矿项目的申请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按照程序和要求对煤矿项目的核准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按照程序和要求对煤矿项目的审批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当按照程序和要求对煤矿项目的备案进行监督,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风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范本
风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风电生产现场的准入管理,优化风电生产环境,确保风电生产的安全、可靠和周密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风电生产现场准入管理,包括风电场、风电塔、风轮、风机等相关设备。
第三条准入原则:依法合规、安全可靠、保护环境、科学高效。
第四条准入管理负责机构:本制度的准入管理工作由风电生产单位或风电场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准入主体:风电生产单位及风电生产现场相关人员。
第六条审批机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风电生产单位按照风电工程项目的规模选择合适的审批机构进行准入审批。
第七条监管机构:国家能源管理部门及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对风电生产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开展准入检查。
第八条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相关人员及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罚款、暂停生产、吊销许可证等。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九条风电生产现场的准入条件包括以下内容:(一)土地使用权合法: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租赁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者同意风电项目在该土地上建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合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合格评价结果。
(三)用电需求满足条件:风电生产现场附近的电网能够满足风电生产所需的电力供应能力。
(四)地形地貌适宜:风电生产现场具备适合风力发电的地形地貌条件,风资源充足。
(五)安全设施完善:风电生产现场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警示标识、防护设备等,能够确保风电生产的安全。
(六)人员素质过硬:风电生产现场的相关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七)其他:根据风电生产现场的特定情况,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
第三章准入审核程序第十条准入审核程序如下:(一)风电生产单位提出准入申请,包括准入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二)审批机构对准入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查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现场勘察和评估等。
(三)审批机构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准入决定,可以视情况要求补充或修改申请材料,并告知申请单位。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特定的场所、设施或区域,制定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以保障安全、维护秩序和提高效率。
重点部位可以是一家企业的重要生产区域、一个国家的关键基础设施、一个城市的繁忙交通节点等。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准入控制:对进入重点部位的人员、车辆或物资进行身份验证、登记和审查,确保符合准入条件。
2. 安全防范:采取各种安全措施,如安装监控摄像头、报警系统、防火系统等,以保障场所安全。
3. 安全培训:对进入重点部位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并提供相关的防护设备和工具。
4. 巡视巡查:定期巡视重点部位,检查安全设施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5.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等进行预测和应对规划,提供有序的应急响应。
6. 职责分工:明确重点部位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得以有效执行。
7.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重点部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供改进措施。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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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准入制度
工业园区准入制度
工业园区准入制度是确保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工业园区准入制度方案:
1. 审核评估标准:为了确保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一套审核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应包括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多个方面。
具体而言,应评估工业园区的水质、空气质量、土地利用、碳排放、税收贡献等多个方面。
2. 环境影响评估:入园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其不会对工业园区的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环境影响评估应包括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多个方面。
3. 安全生产评估:入园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规范。
安全生产评估应包括火灾、爆炸、泄漏等多个方面。
4. 企业管理评估:入园企业应进行企业管理评估,确保其符合企业管理规范。
企业管理评估应包括企业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
5. 审核评估流程:审核评估流程应公开透明,入园企业应进行申请、审核、评估等多个环节。
审核评估结果应向社会公示,确保公众知情权。
6. 惩戒机制:对于不符合入园标准的企业,应纳入惩戒机制。
具体而言,应包括罚款、限制入园、撤销入园资格等多个方面。
工业园区准入制度应确保入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障公众利益。
只有通过审核评估的企业才能入园,以确保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厂中厂准入制度
厂中厂准入制度一、目的明确入驻企业的要求,确保工厂内部的生产秩序,保护员工安全,提升整体生产效率,同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准入条件2.1 法律合规:企业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无违法记录。
2.2 安全生产:企业需有ISO 45001或其他同等级别的安全管理认证,且其安全管理体系须经过第三方机构的独立评估。
2.3 技术与设备:生产设备需达到行业标准,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无安全隐患。
2.4 环保承诺:企业需承诺并能证明其生产过程符合环保法规,拥有有效的环保处理设施。
三、申请流程— 1 —3.1 申请提交:企业需通过正式渠道提交《厂中厂入驻申请表》及所需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2 材料审核:工厂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基本条件。
3.3 现场考察:由工厂安全、环保等部门联合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和安全管理情况。
3.4 专家评审:邀请行业专家进行深入评审,确保企业的技术和安全水平。
3.5 最终决定:由工厂管理层召开会议,根据评审结果做出最终准入决定。
四、日常管理4.1 定期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环保和生产质量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整改。
— 2 —4.2 培训与指导:提供安全生产、环保操作规程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
4.3 危险源管理:共享危险源信息,制定联合应急计划,定期演练。
4.4 合同管理:签订详细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安全生产责任条款。
五、违规处理5.1 违规行为:一旦发现企业违规,将根据严重程度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从口头警告到解除合同不等。
5.2 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和外部监督机构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确保公正公平。
六、总结6.1 本制度旨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障所有参与方的利益。
— 3 —6.2 我们将持续优化和完善本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法规要求。
— 4 —。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篇)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为保证机电要害场所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安全生产,除本机房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2.进入要害场所规定:上级领导和来宾参观、检查、指导工作,必须有本单位负责人陪同带领,登记入室。
外来人员必须持证信件,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登记入室。
本系统各部门人员持证件登记入室。
3.凡不是本机房当班值班人员,不许进入机房闲聊说笑妨碍工作。
凡擅自带入要害场所的人员,经检查发现按违章论处。
4.要害场所发生意外事故时,值班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填写事故经过、记录,及时汇报领导和机电部门,并要采取抢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要害场所不得带入,放置与安全运转无关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及其它杂物。
6.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防止敌人破坏。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2)是指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国家机关、军事设施、科研机构、重要经济基础设施等关键场所进行安全管理的制度。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准入管理:对进入该场所的人员、车辆、物品等进行严格审核和登记,确保只有经过特定许可的人员和物品能够进入。
2. 安全保卫:设置门禁、监控、巡逻等安全设施和措施,保证场所内的安全。
3. 信息安全:加强对场所内外信息的保护和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4. 突发事件处理: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和处置。
5. 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岗位责任、工作纪律、保密管理等。
6. 安全培训:对场所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 监督检查:对要害场所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国家安全和重要利益,防范和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威胁,确保要害场所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这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场所管理单位的共同努力。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3)关键地点管理制度是指管理部门或机构为保障关键地点的安全和效益,制定针对该地点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生产车间准入制度模板范本
生产车间准入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生产车间的生产秩序,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准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车间及其相关人员。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三条:人员准入条件1. 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面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车间工作。
2. 转岗员工需经过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车间工作。
3. 晋升至生产车间管理岗位的员工,需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及技能,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四条:设备准入条件1. 生产车间内的设备必须经过检验、调试,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2. 外购或维修的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进行检验,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进入生产车间。
3.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第三章:准入程序第五条:人员准入程序1. 新入职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面试、考核。
2. 转岗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培训、考核。
3. 晋升至生产车间管理岗位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所在部门及车间共同进行考核。
第六条:设备准入程序1. 生产车间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检验、调试。
2. 外购或维修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专业检验。
3. 经检验合格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发放准入证明。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七条:人员监督管理1.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负责对车间内员工进行日常管理,确保人员合规。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车间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确保管理人员合格。
3. 定期对车间人员进行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第八条:设备监督管理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负责对车间内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设备合规。
3.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九条:人员违规处理1. 未经准入的人员进入生产车间,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2. 车间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监督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
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人员、设备和环境安全,预防事故发生,降低安全风险,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如下: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预防事故发生。
2. 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安全生产是全体员工共同的责任,要求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
3. 持续改进,追求卓越: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安全生产制度,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4. 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2. 工作机构(1)设立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度起草、修订、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等。
(2)设立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评审小组,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3)设立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员工积极反映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职责到人。
(3)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制定并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救援和处理。
化工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范文
化工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范文化工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一、引言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化工行业的发展也伴随着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风险,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保障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化工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准入管理制度(一)立法依据化工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密切相关。
化工行业准入管理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二)准入条件1. 基本条件化工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身份,遵守法律法规,并拥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能力。
2. 资质要求化工企业必须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证明其具备生产化工产品的条件。
同时,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能力,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3. 环境保护要求化工企业在准入时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包括排放标准、废弃物处理、环境影响评价等,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达到可控的范围。
4. 安全生产要求化工企业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确保化工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5. 技术标准要求化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三)准入程序化工企业的准入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1. 申请阶段化工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交准入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公司注册资料、生产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2. 审核阶段相关部门对化工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符合准入条件,并进行现场检查,验证企业的实际情况。
3. 审批阶段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颁发准入许可证,允许化工企业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退出管理制度(一)退出条件化工企业可能会因各种原因需要退出市场,包括技术落后、盈利能力低下等。
重点场所准入制度模板
重点场所准入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点场所的管理,确保场所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重点场所的准入管理。
第三条重点场所准入制度的目的在于:(一)加强重点场所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二)规范重点场所经营服务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三)维护重点场所秩序,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重点场所准入制度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场所准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重点场所准入管理工作:(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重点场所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二)公安机关负责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准入管理;(三)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重点场所卫生准入管理;(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准入管理;(五)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重点场所环境保护准入管理;(六)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重点场所相关业务准入管理。
二、准入条件第六条重点场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三)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资金;(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重点场所申请人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交下列材料:(一)重点场所准入申请报告;(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三)符合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组织现场踏勘。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准入的决定。
发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四篇)
发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一、制度背景与目的随着工业发展的高速推进,电力需求日益增长。
作为电力的重要来源之一,电力发电厂的建设和运营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
然而,由于电力发电厂涉及到大量的能源资源和环境污染问题,为了保障公众利益和环境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发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发电厂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制度内容1. 项目审批:建设新的发电厂需要进行项目审批,包括环境评估、工程设计、用地审批等。
审批过程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 技术标准:发电厂的设计、建设和运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包括发电规模、燃料类型、排放标准等。
对技术标准的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和整改。
3. 安全管理:发电厂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护、安全培训、事故预防等。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的发电厂,相关部门可以进行停产整改或强制关停。
4. 环境保护:发电厂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运营,包括废气排放、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管理等。
违反环保规定的发电厂将被罚款,并要求进行整改。
5. 能源利用:发电厂应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和高效能源,推动能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节约。
对于高污染、低能效的发电厂,可以限制其发电产能或要求进行改造升级。
6. 社会责任:发电厂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员工福利、公益事业和社会责任项目。
对于不履行社会责任的发电厂,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三、监督与处罚1. 督查检查:相关部门应建立定期督查检查制度,对发电厂进行随机抽查和日常监管。
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和处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准入制度的发电厂,可给予警告、罚款、限期整改等处罚措施。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发电厂,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制度评估与改进1. 评估机制:建立发电生产现场准入制度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煤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篇)
煤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煤矿要害场所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要害场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关工作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登记后进入机房、硐室。
(三)要害场所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有高压电气设备时,要害场所的入口处和要害场所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警示牌。
(四)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场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图,熟知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如果发生事故必须妥善保护现场,如实汇报情况,及时联系处理。
(五)要害场所值班人员严格现场交接班,值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六)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
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有专门人员巡回检查。
(七)煤矿的配电房、通风机房必须有专人____小时值班管理,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资质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八)要害场所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有停送电标志。
(九)要害场所必须配置灭火器材。
煤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2)煤矿是我国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然而,煤矿也是一个相对危险的工作环境,安全问题一直是煤矿行业的头等大事。
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营,必须建立健全的煤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煤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和实施策略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煤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煤矿要害场所是指那些对煤矿生产与安全管理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区域和设施,如矿井井口、井下巷道、井下生产设备等。
对煤矿要害场所进行科学管理,是确保煤矿安全的关键环节。
以下是煤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煤矿要害场所是生产事故最为频发的地点,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规范人员行为,避免不安全操作,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提升煤矿生产安全水平。
园区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园区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园区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是为确保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规范,它对园区内的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准入进行审核和监督,以保障园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可持续进行。
下面将园区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园区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应明确对入园企业的安全生产资质的要求。
通过设立一系列安全生产准入标准,明确要求入园企业在安全管理、职工培训、设备设施、应急预案等方面必须具备的条件。
例如,企业应拥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和相关许可证件,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按照国家、地方和园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并定期评估安全风险,必须拥有安全设备设施并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还要求必须拥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措施等。
其次,园区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应具备审核的流程和程序。
在入园企业申请准入时,由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进行准入审核,机构应明确审核流程和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资料查阅、设备检测等。
审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企业并进行公示,对未通过准入审核的企业要做出相应处理,例如给予限期整改或不予准入等。
同时,准入审核还应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已经准入的企业进行定期的审核和抽查,以确保其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符合规定要求。
此外,园区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还应设立相应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对已经准入的企业,园区应根据其安全生产表现和风险管理措施的完善程度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的评级或奖励。
评价结果应公示,对优秀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持续改进和创新。
同时,对于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园区应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如罚款、停产整顿等,以确保企业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最后,园区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应强化园区本身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能力。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加强自身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提供专业的安全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帮助入园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范文一、概述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市场的管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准入制度。
二、准入原则1. 全方位管理原则:准入管理将从市场主体的注册、备案、准入条件和审核等方面进行管理,全面保障安全生产。
2. 审慎平衡原则:在准入管理中,考虑市场需求和资源约束,提高准入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坚持安全和发展的平衡。
三、准入主体1. 企业法人:凡拟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均应依法进行准入注册。
2. 自然人:凡拟从事安全生产相关职业的自由职业者,也应依法进行准入备案。
四、准入程序1. 注册:准入申请人应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工商营业执照等。
2. 备案:准入备案是针对自然人的准入程序,准入备案申请人应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身份证件、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3. 准入条件:准入管理部门将制定明确的准入条件,包括法定资质、从业经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被准予准入。
4. 审核:准入管理部门将对准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准入条件,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并对核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审批。
5. 审批:审核合格的准入申请将由准入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并颁发准入证书。
准入证书将在有效期内作为市场准入的有效凭证。
五、准入监管1. 监督检查:对已获准入的市场主体,准入管理部门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各项义务。
2. 失信约束: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并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惩戒措施,直至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
3. 信息公示:准入管理部门将建立安全生产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全面公开市场主体的准入情况,以增加透明度和社会监督。
六、准入费用1. 注册费用:准入申请人在注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注册费用,用于覆盖准入管理的相关费用。
炼钢厂生产场所相关方准入许可制度
炼钢厂生产场所相关方准入许可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对各种有可能产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危害行为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和减少人身、设施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根据公司《相关方管理程序》要求,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炼钢厂内所有生产经营和服务范围内的相关方的管理。
3、定义维修相关方:为炼钢厂提供设备(备件)制作、维修、检修、安装施工、检验等外来人员。
施工相关方:承接炼钢厂工程施工的相关团体或个人。
运输相关方:与炼钢厂签订提供原燃料运输服务活动的公司。
劳务相关方:炼钢厂从事劳务作业的人员,包括临时工。
供货相关方:与炼钢厂签订提供原燃料、各类物资合同的供应商或公司。
餐饮相关方:炼钢厂厂区范围内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团体或餐饮业主(包括送水工)。
其他相关方:实习,参观、访问、学习、考察等人员。
4、职责4.1股份公司工程部4.1.1负责确认工程施工相关方资质并对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1.2负责与施工相关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
4.1.3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在公司内的施工活动期间遇到突发事件时有相应的应急措施。
4.2生产部4.2.1负责对各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许可作业审批。
4.2.2负责对各相关方有违反炼钢厂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考核。
4.2.3负责与相关方签定安全环保协议书,并制定规程、细则和标准等。
4.2.4负责当相关方进入作业场所作业,因管理不善造成紧急情况时的主动协调指挥。
4.3综合部4.3.1负责对各相关方在炼钢厂厂区维修、施工场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3.2负责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厂区并对已进入闲杂人员实施清理和驱逐。
4.3.3负责组织对来公司的其它相关方人员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须知和培训。
4.3.4负责与管辖范围内的劳务人员签定协议书并进行监督、考核、管理。
4.3.5负责实施部门或生产单位提请的对相关方的考核。
4.4财务部4.4.1负责办理经发包方,各单位或单位认可的维修相关方、施工相关方、劳务相关方、运输相关方的考核兑现。
工业园区安全准入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园区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区所有企业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安全准入条件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产业规划。
2. 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6)应急救援预案。
3. 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设施设备齐全、完好;(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有效;(3)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4)符合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相关要求。
4. 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取得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认证。
四、安全准入程序1. 企业或项目单位向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交安全准入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 审核通过后,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出具安全准入意见。
4. 企业或项目单位根据安全准入意见,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并提交整改报告。
5.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符合安全准入条件后,发放安全准入通知书。
五、安全准入监督管理1.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准入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园区企业及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2. 企业或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 对不符合安全准入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安全准入通知书。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制度是指在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安全生产活动中,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的一套准入条件和程序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强调了安全生产的责任。
准入管理制度要求企事业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责任人必须对安全生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它规范了安全生产管理。
准入管理制度要求企事业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要求。
最后,它加强了安全生产的监管。
准入管理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要求他们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在制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制度时,应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注重灵活性和针对性。
首先,应细化准入条件。
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差异,准入条件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不能一刀切。
其次,应明确准入程序。
准入程序应包括申请、审核、审批和监督等环节,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够被有效地监管和控制。
再次,应加强准入标准的落地和执行。
准入标准是准入管理制度的核心,必须确保其能够在企业中得到有效落实并且自觉执行。
最后,准入管理制度还应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人都应承担起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准入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
通过加大安全生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同时,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
只有全社会形成对安全生产的高度认可和重视,才能够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制度,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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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准入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阳联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信阳联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生产现场:是指涉及生产运行的场所和通道、煤场区域、凉水塔区域、化学水处理区域、脱硫系统区域、电除尘区域、铁道区域和水源地、灰场等区域。
以厂区内生产区域和非生产区域物理隔离为界。
4.管理职能
安全监察部是本标准的归口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部门配合该项工作的落实。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内部落实考核的责任部门。
4.1.安全监察部
4.1.1.负责对生产现场区域准入的监督检查;
4.1.2.负责对相关资料
进行审查存档;
4.1.3.负责公司离职人员准入证的回收,负责外委单位的准入证制作、发放和回收;
4.1.4.负责公司临时准入证的制作、发放。
4.2.人力资源部
4.2.1.公司内部人员岗位异动后,向安全监察部提供人员异动情况;
4.2.2.负责监督本公司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准入证的回收,并交安全监察部备案。
4.3.其他各相关部门
负责本部门生产现场准入标准的执行和管理,负责所接洽人员按本标准办理相关手续。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管理目标
通过本标准的贯彻执行,达到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实现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行为和生产现场工作秩序。
5.2.准入规定.
5.2.1.进入生产现场人员均应按照本规定办理准入证手续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并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5.2.2.临时进入生产区域的检查和参观等人员必须有
相关部门人员陪同,进行安全交底,并对其行为负责。
5.2.3.凡参加公司设备检修或施工工作的单位,其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必须在其工作前三天将经发包工程部门审核后的参加检修人员名单、工作区域、电子照片、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复印件等要求提供到安全监察部。
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其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后,并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规考试合格签字后为其办理、发放准入证。
5.2.4.其他临时单位、生产厂家、物资供应商、来厂指导工作、供货人员由接待部门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安全员(或负责人)带领来人到安全监察部办理准入证;凡来公司进行工作超过2天以上者,由接待部门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后,负责人或安全员带领来人到安全监察部办理准入证。
5.2.5.外来参观人员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总体工作,各部门作为具体接待部门对参观人员进行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现场。
5.3.准入证
5.3.1.生产现场准入证既是进出生产现场的通行凭证,也是出入厂区的通行凭证。
5.3.2.经安全监察部审核可进入生产现场的准入证作为进入生产现场的凭证。
5.3.3.按照人员从属工作类型,准入证分为四种颜色,
以底色区分,分别为:
5.3.3.1.公司员工、多种经营从事生产工作的人员为蓝底色带照片准入证;
5.3.3.2.长期外委检修单位人员为黄底色带照片准入证;.
5.3.3.3.临时检修或维护施工单位、试验、厂家服务人员为绿底色带照片准入证;
5.3.3.4.生产现场所有保洁人员均为白底色带照片准入证;
5.3.4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册人员的准入证由信电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理外,其他外委检修单位、临时人员等进入生产现场的准入证均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制作。
5.3.5.整个生产现场准入根据生产区域的危险性和相关性划分为三类,在准入证上部白色部分的右侧以菱形标示,以颜色区分,分别为:
5.3.5.1.第一类为升压站、油库、氢站、6kV及以上配电间、电子间,以红色菱形标示;
5.3.5.2.第二类为汽机区域、锅炉区域、脱硫区域,以黄色菱形标示;
5.3.5.3.第三类为上述两类区域外的输煤区域、铁路区域等辅助区域,以绿色菱形标示。
5.3.
6.生产区域类别变化需重新办理准入证,持第二、
三类准入证人员工作区域在非本类别之间变化应重新办理准入证。
5.3.7.准入证要求佩戴于胸前明显部位,以便自觉接受安全监督人员检查。
5.4.准入证办理流程见附录A。
6.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6.2.本标准的考核遵循“谁管理、谁接洽、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把关,层层落实责任。
6.3.所有准入证均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若有效期后5个工作日内未退还,对责任部门按照每个证50元进行处罚。
6.4.责任部门所提供的办理准入证资料不实或者审核不严者,将给予责任部门处罚300元。
6.5.检查发现使用过期的准入证,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6.6.没有按规定佩戴准入证进入生产现场,将给予当事人处罚50元。
6.7.检查发现通行证冒用,对责任人处罚300元。
6.8.检查发现通行证伪造者,对责任人给予300元处罚、同时还对责任部门给予连带责任处罚500元。
6.9.检查发现进入非允许区域者每人次处罚50元;对不配合安全监督人员检查的每人次处罚50元。
6.10.公司人员因工作变动未收回其准入证将给予责任
部门100元/证处罚。
6.11.对其他违反本标准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部门50—100元处罚。
6.12.对在生产现场检查的无准入证人员,将给予所辖责任部门处罚5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