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案例
法律意见模拟法庭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A市某地开发了一块土地,并取得了该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开发商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与施工方就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等问题产生争议,导致工程延期。
为了尽快解决争议,开发商与施工方协商一致,决定将部分工程分包给B公司(以下简称“分包方”)。
分包合同约定,分包方负责施工,开发商支付工程款。
然而,在工程完工后,开发商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
分包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工程款。
二、案情简介(一)原告(分包方)主张1. 分包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开发商无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3. 开发商拒绝支付工程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被告(开发商)答辩1. 分包合同存在违法条款,合同无效。
2. 工程质量不合格,分包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施工义务。
3. 开发商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律意见(一)关于分包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分包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同时,分包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未违反公序良俗。
因此,分包合同合法有效。
(二)关于工程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建筑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本案中,原告提交了工程质量检测报告,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被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工程质量不合格,因此,原告关于工程质量的主张成立。
(三)关于工程款支付问题1. 关于违法分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本案中,开发商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方,不存在违法分包的情形。
法律模拟法庭案例库(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张三诉李四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系邻居,张三在自家院内种植了一棵大树,由于树木生长迅速,树枝伸入李四家院内,导致李四家房屋受损。
李四多次与张三协商解决,但张三未予理睬。
李四遂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张三赔偿房屋损失。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之规定,因树木、建筑物等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三作为树木的所有人,未及时修剪树枝,导致李四家房屋受损,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张三赔偿李四房屋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
【案例启示】本案例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公共安全,对于可能造成他人损害的物品或设施,要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剪,避免造成他人损害。
二、案例二:王五诉赵六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王五与被告赵六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赵六将房屋出租给王五居住,租赁期限为三年。
合同签订后,赵六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王五遂将赵六诉至法院,要求赵六支付违约金并交付房屋。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赵六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法院判决赵六支付王五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并交付房屋。
【案例启示】本案例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一旦发生违约,当事人可依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三、案例三:陈七诉刘八侵权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陈七在网络上发现被告刘八侵犯其著作权,遂将刘八诉至法院,要求刘八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刘八未经陈七许可,在其网站上发表陈七的作品,侵犯了陈七的著作权。
模拟法庭案例选
模拟法庭案例选案例1:赵某诉许某离婚案原告赵某和被告许某从小相识, 1975 年建立恋爱关系, 1978 年 10 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子女:长女 1980 年 12 月出生,次女 1983 年 5 月出生,幼子 1988 年 1 月出生。
结婚后,赵某与许某同心同德,勤俭持家,家境慢慢好转。
1986 年赵某与他人合伙办起了“聚宝修配厂”,经营机械修理业务,许某一人基本上承担了全部家务及农活,有时也抽空到厂里干活挣钱。
1988 年两人拆了老房修建了二层楼房一栋,价值约 5 万元。
1989 年赵某与他人的合伙关系因故解散,赵某与许某夫妻二人单独办起了聚宝机械厂,并贷款添置了设备。
1991 年两人利用现有资金和贷款另建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 10 万元,同时还陆续投资扩大再生产。
1993 年赵某在业务往来中认识了个体女业主林某,不久两人即关系密切,许某对此不满,与赵某发生口角,夫妻关系出现裂缝。
1995 年下半年赵某结识了寡妇肖某,两人很快勾当成奸,赵某因此经常深更半夜才回家,许某知道此事后,曾公开责骂赵某与寡妇肖某,赵某不仅没有悔改之意,反生与肖某成婚之念,拒绝与许某同居,公开称肖某为其“爱人”。
1998 年 5 月 25 日原告赵某第一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于 1999 年 6 月 10 日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和好协议,但是,此后夫妻关系并未改善,仍然分居,原告赵某仍保持与寡妇肖某的关系,原告与被告之间打骂不断,当地乡村领导也多次进行教育,但无济于事。
2011 年 5 月 30 日原告赵某第二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查明,赵某与许某的财产有:二层楼房一栋,价值约 50 万元;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 100 万元;微型汽车一辆,折人民币 10.2 万元;现金 80 万元、彩电、冰箱和其他家具等折人民币 16500 元;债权 10 万元。
债务有:银行贷款本息共 40.4 万元。
模拟法庭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20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某将其名下位于本市XX区XX路XX号的房屋出售给李某某,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00万元。
合同约定,李某某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10万元,余款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
合同签订后,李某某于2020年6月5日向张某某支付了定金人民币10万元。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房屋过户问题产生了纠纷。
李某某认为张某某提供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张某某承担修复责任。
张某某则认为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且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
双方协商未果,李某某遂将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某返还定金人民币10万元,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张某某提供的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2. 张某某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3. 李某某的损失如何认定?4. 双方合同是否应当解除?三、庭审过程(一)原告张某某陈述原告张某某在庭审中陈述,其提供的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房屋的产权清晰,且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
张某某表示,房屋在交付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提供了房屋的质量保证书。
对于李某某提出的质量问题,张某某认为这是无理取闹,要求法院驳回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二)被告李某某陈述被告李某某在庭审中陈述,其在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裂缝,且部分墙面已经脱落。
李某某认为,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其居住,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某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李某某提供了房屋的质量鉴定报告,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三)证人证言证人王某,李某某的邻居,证实李某某入住后不久就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已向张某某反映过情况。
(四)鉴定意见经法院委托,对房屋进行了质量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且部分问题已严重影响居住。
四、法庭辩论(一)原告张某某代理人辩论张某某代理人认为,房屋的质量问题可能是由于李某某装修不当造成的,而非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法律案例模拟法庭(3篇)
第1篇一、背景本案涉及张某某与李某某之间的一起侵权纠纷。
张某某系某市某小区业主,拥有一套位于该小区的住宅。
李某某是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员工,负责小区的日常物业管理。
因李某某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疏忽,导致张某某的住宅遭受了损失。
张某某遂将李某某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二、案情简介(一)原告张某某诉称1. 事实与理由原告张某某诉称,其于2021年3月入住某市某小区,拥有一套住宅。
2021年5月,原告发现其住宅客厅的墙面出现渗水痕迹。
经调查,渗水原因是被告李某某在维修小区公共设施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雨水渗入原告住宅。
2.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李某某赔偿原告张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2)判令被告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被告李某某辩称1. 事实与理由被告李某某辩称,其在维修公共设施时,已尽到安全义务,对原告住宅渗水并无过错。
原告主张的损失与被告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
2.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2)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被告物业公司辩称1. 事实与理由被告物业公司辩称,其在日常管理中,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住宅渗水无过错。
原告主张的损失与被告无直接因果关系。
2.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2)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法庭调查(一)原告张某某提交的证据1. 张某某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入住通知书等证明其是涉案住宅业主的证据;2. 住宅渗水照片、维修记录等证明原告住宅受损情况的证据;3. 邻居证言,证明原告住宅渗水情况的事实;4. 公共设施维修记录、李某某工作记录等证明被告李某某在维修公共设施时存在疏忽的证据。
(二)被告李某某提交的证据1. 李某某工作记录、维修记录等证明其在维修公共设施时已尽到安全义务的证据。
(三)被告物业公司提交的证据1. 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李某某工作记录等证明其在日常管理中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证据。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案例一:邻里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是同一小区的邻居,甲因为乙家的装修噪音扰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停止装修行为。
案例二:合同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乙在一定期限内交付房屋。
然而,乙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甲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
案例三:租赁纠纷案情概述:甲租赁了乙的商铺,但在租约期满后,乙拒绝返还押金并要求甲支付违约金。
甲认为乙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要求返还押金并不支付违约金。
案例四:劳动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乙在甲公司担任某职位。
然而,乙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导致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案例五:侵权纠纷案情概述:甲通过网络购买了乙公司生产的产品,但使用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甲人身伤害。
甲要求乙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案例六:借贷纠纷案情概述:甲向乙借款,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归还本金和利息。
然而,期限到了后,乙未归还甲的借款。
甲要求法院判决乙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案例七:房屋拆迁纠纷案情概述:甲的房屋因政府拆迁项目需要被征收,但甲认为政府征收补偿不合理。
甲要求法院判决政府提供合理的征收补偿方案。
案例八:遗产继承纠纷案情概述:甲的父亲去世,留下了一笔遗产。
然而,甲的兄弟姐妹私自将遗产据为己有,甲要求法院判决兄弟姐妹返还遗产的一部分。
案例九:交通事故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甲认为乙负有全责,并要求乙赔偿医疗费、车辆损失费等。
乙则认为事故责任在甲,不愿赔偿。
案例十:知识产权纠纷案情概述:甲是某软件的开发者,乙未经甲许可擅自复制、传播该软件,侵犯了甲的知识产权。
甲要求乙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以上是十个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涵盖了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租赁纠纷、劳动纠纷、侵权纠纷、借贷纠纷、房屋拆迁纠纷、遗产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等不同类型的案件。
每个案例都有明确的案情概述,涉及不同的法律问题和赔偿要求,可以作为法庭模拟演练或法律教学的案例参考。
校园模拟法庭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校园法治教育,我校特举办校园模拟法庭活动,选取了一起典型的校园霸凌案件进行模拟审判。
以下是本案的基本情况:案由:校园霸凌案原告:小华(化名)被告:小李(化名)案情简介:小华,男,16岁,系我校高一学生。
小李,男,17岁,系我校高二学生。
2019年11月,小李因与同学发生矛盾,心生报复之意。
某日放学后,小李伙同其他三名同学,将小华带到学校附近的一处偏僻角落,对其进行殴打、辱骂,致使小华身上多处受伤。
事后,小华向学校反映此事,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小李的行为已构成校园霸凌。
二、案件审理过程1. 开庭审理2019年12月5日,我校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小华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小李及其法定代理人、学校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参加了庭审。
2. 法庭调查(1)原告陈述:小华详细陈述了遭受霸凌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过程、伤害情况等。
(2)被告陈述:小李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承认错误,但辩称当时只是想教训一下小华,并非有意伤害。
(3)证人证言:案件发生后,有多名同学目睹了整个过程,他们纷纷出庭作证,证实了原告的陈述。
(4)鉴定意见: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小华身上多处受伤,已构成轻微伤。
3. 法庭辩论(1)原告代理人:强调校园霸凌的危害性,要求被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被告代理人:辩称被告有悔过之意,请求从轻处罚。
(3)学校代表:表示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 裁判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事实和证据,法庭认为小李的行为已构成校园霸凌,对原告造成了伤害。
考虑到小李有悔过之意,且双方均为未成年人,故判决如下:(1)被告小李赔偿原告小华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5000元。
(2)被告小李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学校对小李进行批评教育,并加强对其的监管。
模拟法庭案例
模拟法庭五个案例案例一: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
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
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
甲能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
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
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
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为备受关注的“新闻人物”,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治疗。
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示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
案例二:新加坡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酒家月饼购销合同根本违约纠纷案申请人:新加坡贸易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广州酒家2001年10月1日是中秋佳节,8月5日,申请人通过EMAIL向被申请人订购月饼,其发给被申请人的电子邮件的内容为:订购贵酒家自产的双黄莲蓉月1500盒,每盒新币60元,五仁月500盒,每盒新币45元,总货款新币112500元,以跟单信用证付款,CIF新加坡,交付日期为2001年8月15日至9月25日,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解决。
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发来的电子邮件后,以传真的方式答复申请人:接受贵公司的订货,但必须预付20%的货款即新币22500元。
申请人收到传真后,即电汇了新币22500元预付款给被申请人。
但到9月26日,申请人仍未收到被申请人发运来的月饼,申请人又通过EMAIL通知被申请人解除合同,要求返还22500元预付款,并索赔新币45000元。
10月2日,被申请人于9月29日发运的月饼抵达新加坡。
申请人拒绝收货,并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还新币22500元预付款,并索赔新币45000元。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案例一:合同纠纷案情简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买房屋的合同,但甲方认为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乙方辩称因为施工延误导致交房时间延迟,但已尽力努力完成工程。
案例二:侵权纠纷案情简述:甲方在驾驶汽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乙方受伤并需要进行治疗。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而甲方辩称事故发生时是由乙方违反交通规则所致。
案例三:劳动争议案情简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称职,要求解雇乙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乙方辩称自己工作表现良好,并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工资。
案例四:房屋租赁纠纷案情简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但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甲方辩称房屋没有安全问题,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案例五:知识产权纠纷案情简述:甲方认为乙方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自己的商标,要求乙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乙方辩称自己并没有使用甲方的商标,且该商标并不具备独创性。
案例六:债权纠纷案情简述:甲方借给乙方一笔钱款,约定在一年后归还本金和利息。
然而,到期后乙方没有按时归还款项,甲方要求乙方返还本金和利息。
乙方辩称自己经济困难,无法按时归还。
案例七:遗产继承纠纷案情简述:甲方去世后,乙方与甲方的子女对甲方的遗产进行争夺。
乙方主张自己是甲方的合法继承人,而甲方的子女则主张乙方并非甲方的亲生子女,应该将遗产分给自己。
案例八:损害赔偿纠纷案情简述:甲方在乙方的场所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甲方受伤并需要进行医疗治疗。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而乙方辩称事故发生时并未存在过错。
案例九:合伙纠纷案情简述:甲方与乙方合伙经营一家公司,但甲方认为乙方未按照约定投入足够的资金和精力经营,要求解除合伙关系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辩称自己已经尽力经营,且甲方也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大学生法律模拟法庭案例(3篇)
第1篇模拟法庭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言论对个人名誉的影响日益增大。
本案例模拟的是一起因网络言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旨在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让学生深入了解名誉权法律知识,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案情简介:原告张某,女,20岁,某大学法学专业学生。
被告李某,男,22岁,某大学市场营销专业学生。
2019年3月,张某在社交媒体上发了一条关于李某的不实言论,称李某涉嫌诈骗。
该言论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导致李某的社会形象受到严重影响。
李某遂向张某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2020年5月,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张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
诉讼请求:1. 判令张某立即停止在互联网上对李某进行侮辱、诽谤的行为;2. 判令张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3. 判令张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答辩:被告张某辩称,其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的言论是基于李某的行为而作出的,虽然言论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张,但并非完全虚假。
张某表示,其在发表言论后已经删除了相关内容,并对李某表示了歉意。
张某认为,其行为并未对李某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调查:1. 法庭审理期间,李某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其在网络上遭受的负面影响,包括网络评论、截图等;2. 张某承认其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相关言论,但辩称其言论是基于李某的行为而作出的,并非故意捏造事实;3. 双方就张某是否构成侵权、赔偿金额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法庭辩论:1. 原告代理人认为,张某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的不实言论,已经构成对李某名誉权的侵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被告代理人认为,张某的言论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张,但并非完全虚假,且张某已经删除了相关内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3. 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名誉权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某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的不实言论,已经对李某的名誉造成了负面影响,构成对李某名誉权的侵犯。
模拟法庭案件案例
模拟法庭案件案例案件:小狗旺财引发的邻里纠纷。
角色:1. 原告:老张,一位脾气有点倔的退休大爷。
2. 被告:小李,年轻的上班族,爱狗人士。
3. 法官:公正严肃又不失风趣的王法官。
案件背景:老张和小李住在同一栋楼里,老张住一楼,小李住二楼。
小李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叫旺财,这旺财呢,有个习惯,特别喜欢在老张家门口那块小地毯上撒尿。
老张为此很是恼火,多次找小李交涉,可小李总是说会好好管教,但旺财就是改不了这个毛病。
老张觉得自己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干扰,一出门就闻到一股尿骚味,忍无可忍之下,把小李告上了法庭。
法庭现场:(大家都站好后,法槌敲响)法官(严肃地):“现在开庭。
老张,你先说说你的情况吧。
”老张(气愤地指着小李):“法官啊,你可得给我做主啊。
这小李养的狗,天天在我家门口撒尿,就跟在那画地盘似的。
我这每天早上一开门,那股味儿啊,差点没把我熏晕过去。
我都和他说了多少次了,他就是不管。
我这把门口打扫得干干净净的,那狗就跟专门和我作对似的,您说这还有没有天理了?”法官(看向小李):“小李,原告说的情况是否属实啊?”小李(有点不好意思):“法官,旺财这个毛病我确实知道,我也一直在教它呢。
可是狗狗有时候不听话,我也没办法啊。
我也给老张道过歉了,还说我会赔偿他门口小地毯的钱,可他就是不依不饶的。
”老张(一听就急了):“你那道歉有啥用?你说赔偿地毯钱,我差那点钱吗?我要的是我门口干净整洁,没有那股尿骚味!”法官(思考了一下):“小李啊,虽然旺财是小动物,可能不太好控制,但这确实给老张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你作为狗主人,是有责任管理好自己宠物的行为的。
你有没有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呢?”小李(挠挠头):“我给旺财买了那种专门上厕所的诱导剂,也试着训练它去楼下的草坪上厕所,可是它有时候趁我不注意就跑下楼,跑到老张家门口去了。
”法官(轻轻摇摇头):“这可不行啊。
小李,你要知道,邻里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你对旺财的管理不善已经侵犯了老张的正常生活权益。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一、案件背景。
原告[原告姓名]与被告[被告姓名]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原告将自己位于[具体地址]的一套房屋出租给被告用于居住,租赁期限为一年,从[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月租金为[X]元。
在租赁期间发生了一系列纠纷,导致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人物介绍。
1. 原告:[原告姓名],房屋的所有者,一个普通的上班族,出租房屋是为了赚取一些额外的收入。
2. 被告:[被告姓名],租房者,刚到这个城市工作的年轻人。
三、法庭审理过程。
# (一)原告陈述。
原告(激动地站起来):“法官大人,我今天站在这里真的是一肚子委屈啊。
当初我看这小伙子(指被告)刚来这个城市不容易,就把房子租给他了。
合同写得清清楚楚,每个月[X]号之前就得交房租。
可是这几个月啊,他就跟忘了这回事儿似的,老是拖着不给。
我每次给他打电话催,他要么说过几天,要么就干脆不接电话。
您说,我这房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我也得还房贷呢。
而且啊,合同里还规定了不能在房子里搞破坏,可我上次去看的时候,墙上到处都是钉眼儿,那地板也被划得不成样子了。
我要求解除合同,让他把欠的房租补上,再赔偿我的房屋损失。
”# (二)被告答辩。
被告(有些无奈地站起来):“法官大人,我也有我的苦衷啊。
我这工作刚刚起步,工资又不高,有时候发工资的时间不准,所以才会晚交房租。
而且我在墙上钉钉子、地板上有点划痕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啊。
您想啊,我一个人住,有时候要挂个东西什么的,总不能让我把东西都放地上吧。
再说了,那地板上的划痕,很可能是我不小心搬东西的时候划到的,这都是正常的使用磨损,怎么能算破坏呢?我不同意解除合同,我愿意把欠的房租补上,但是这赔偿我觉得不合理。
”# (三)举证质证阶段。
1. 原告举证。
原告(向法庭提交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和一些房屋受损的照片):“法官大人,这是我们当初签订的合同,上面明确写着房租的交付日期和房屋的使用要求。
您再看看这些照片,这墙上的钉眼儿和地板的划痕,这可不是正常的使用能造成的啊。
模拟法庭保证合同法案例
模拟法庭保证合同法案例一、案例背景。
原告:甲公司。
被告:乙(个人)、丙公司。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特定设备,交货时间为20XX年5月1日,付款时间为交货后30日内。
为了确保丙公司能够按时付款,乙以个人名义向甲公司出具了一份保证书,内容为“本人乙愿意为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丙公司到期不能付款,本人将代为支付全部款项”。
到了20XX年5月1日,甲公司按时交货,但丙公司在6月1日并未付款。
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决定将乙和丙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丙公司支付50万元货款以及逾期付款利息,同时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
二、模拟法庭审理过程。
(一)法庭调查阶段。
法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首先请原告陈述案件事实及诉讼请求。
原告律师:尊敬的法官,我方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货物买卖合同,我们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了价值50万元的设备。
但被告丙公司却未按照合同在交货后30日内付款,至今仍拖欠货款。
而被告乙出具了保证书,明确表示为丙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我们请求法庭判令被告丙公司支付50万元货款以及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并且要求被告乙对丙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律师:法官大人,我们承认与甲公司存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也确实收到了货物。
但是,我们公司最近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故意拖欠货款。
而且,我们认为乙的保证行为存在一些问题,他可能并不完全清楚自己承担的风险,所以这个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值得商榷。
法官:被告乙,你有什么要答辩的?乙:法官啊,我当时确实写了那份保证书,但是我没想到丙公司真的会付不出钱。
我就是觉得丙公司看起来挺靠谱的,就想帮个忙。
我现在也没那么多钱去替丙公司付这50万啊。
(二)法庭辩论阶段。
法官:下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首先由原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律师:尊敬的法官,我方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案件。
模拟法庭案例
模拟法庭案例案例1:赵某诉许某离婚案原告赵某和被告许某从小相识,1975年建立恋爱关系,1978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子女:长女1980年12月出生,次女1983年5月出生,幼子1988年1月出生。
结婚后,赵某与许某同心同德,勤俭持家,家境慢慢好转。
1986年赵某与他人合伙办起了“聚宝修配厂”,经营机械修理业务,许某一人基本上承担了全部家务及农活,有时也抽空到厂里干活挣钱。
1988年两人拆了老房修建了二层楼房一栋,价值约5万元。
1989年赵某与他人的合伙关系因故解散,赵某与许某夫妻二人单独办起了聚宝机械厂,并贷款添置了设备。
1991年两人利用现有资金和贷款另建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10万元,同时还陆续投资扩大再生产。
1993年赵某在业务往来中认识了个体女业主林某,不久两人即关系密切,许某对此不满,与赵某发生口角,夫妻关系出现裂缝。
1995年下半年赵某结识了寡妇肖某,两人很快勾当成奸,赵某因此经常深更半夜才回家,许某知道此事后,曾公开责骂赵某与寡妇肖某,赵某不仅没有悔改之意,反生与肖某成婚之念,拒绝与许某同居,公开称肖某为其“爱人”。
1998年5月25日原告赵某第一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于1999年6月10日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和好协议,但是,此后夫妻关系并未改善,仍然分居,原告赵某仍保持与寡妇肖某的关系,原告与被告之间打骂不断,当地乡村领导也多次进行教育,但无济于事。
2001年5月30日原告赵某第二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查明,赵某与许某的财产有:二层楼房一栋,价值约5万元;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10万元;微型汽车一辆,折人民币10.2万元;现金8万元、彩电、冰箱和其他家具等折人民币16500元;债权10万元。
债务有:银行贷款本息共40.4万元。
被告许某宣称赵某曾为寡妇肖某置办了2万余元的金银首饰,此应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案例2:肖立遗产继承案肖立生于1935年,早年丧偶。
法律模拟法庭案例库(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张某某与李某某合同纠纷案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某将位于某市的一套房屋出租给张某某,租赁期限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张某某支付了首期租金,并按照约定进行了房屋装修。
然而,在租赁期满后,李某某以房屋装修损失为由拒绝退还租金。
张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某返还租金及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李某某是否应当退还租金?2. 李某某是否应当赔偿张某某的损失?三、法庭调查1. 张某某提交了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凭证、房屋装修的照片等证据。
2. 李某某承认与张某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对于房屋装修损失的主张,李某某提供了装修费用的发票。
四、法庭辩论1. 原告张某某认为,根据合同约定,李某某应退还租金,并赔偿因装修产生的损失。
2. 被告李某某认为,房屋装修损失较大,张某某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装修维护义务,故不应退还租金。
五、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与李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关于房屋装修损失,法院认为,张某某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支付了装修费用,但未提供证据证明装修损失系由其使用不当导致。
因此,法院判决李某某退还张某某租金,但无需赔偿损失。
六、案例评析本案例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主要考察了合同履行、证据认定等问题。
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应充分审查合同条款,并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二、案例二:王某某与赵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案一、案情简介原告王某某在超市购物时,不慎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骨折。
王某某认为,超市地面湿滑,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二、争议焦点1. 超市是否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2. 超市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法庭调查1. 王某某提交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超市监控录像等证据。
2. 超市辩称,地面湿滑是由于下雨导致,超市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法律模拟法庭案例大学生(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20岁,某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被告:李四,男,22岁,某大学市场营销专业学生案由:网络侵权二、案件事实2019年6月,张三在互联网上发现一篇名为《深度解析人工智能在市场营销中的应用》的文章,作者署名为李四。
张三认为该文章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查,张三在2018年12月曾撰写一篇名为《人工智能在市场营销领域的应用研究》的论文,并在某学术期刊上发表。
李四在2019年5月完成《深度解析人工智能在市场营销中的应用》一文,并在其个人博客上发布。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对以下事实存在争议:1. 张三的论文与李四的文章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2. 李四在撰写文章时是否知晓张三的论文;3. 李四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三、庭审过程(一)原告张三陈述1. 张三提交了其论文的发表证明,证明其论文在2018年12月已发表;2. 张三认为,其论文与李四的文章在核心观点、论述结构、部分语句等方面存在高度相似,构成实质性相似;3. 张三表示,其在2019年6月发现李四的文章时,并未知晓其与自己的论文存在相似之处。
(二)被告李四陈述1. 李四承认其文章与张三的论文存在部分内容相似,但认为这属于学术领域内的正常借鉴;2. 李四否认知晓张三的论文,并表示其文章的撰写灵感来源于多篇相关学术论文;3. 李四认为,其行为不构成侵权,因为其文章对人工智能在市场营销中的应用进行了深度解析,并非直接抄袭张三的论文。
(三)证人证言1. 证人甲(某大学教师):证实张三的论文在2018年12月已发表,并认可张三的论文与李四的文章存在实质性相似;2. 证人乙(某大学教师):证实李四在撰写文章时并未向其咨询相关内容,但无法证明李四是否知晓张三的论文。
四、法庭辩论(一)原告代理律师辩论1.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张三的论文与李四的文章在核心观点、论述结构、部分语句等方面存在高度相似,构成实质性相似;2. 原告代理律师指出,李四在撰写文章时可能知晓张三的论文,因为其文章的发表时间与张三论文的发表时间相近;3. 原告代理律师强调,李四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
一、案件基本信息。
1. 原告:小明。
2. 被告:小强。
3.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二、案件事实。
小明和小强是好朋友。
2020年5月,小强因为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小明借款5万元,并当场写下借条,借条上明确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10%。
借款期限届满后,小强并未按照约定还款。
小明多次找到小强催讨借款,但小强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一会儿说生意还没回本,一会儿又说钱被其他债主拿走了一部分,反正就是不还钱。
小明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模拟法庭审理过程。
# (一)开庭。
(法官、书记员、原告、被告、双方代理人等就座)书记员:“请大家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宣布完法庭纪律后)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法官入庭后)审判长:“坐下。
现在开庭,今天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小明诉被告小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 (二)原告陈述。
原告小明(有点激动):“法官大人,我今天就是来讨个公道的。
小强他当时向我借钱的时候,那可是说得天花乱坠,说什么一年之后肯定连本带利还给我。
我看在我们多年朋友的份上,把自己辛辛苦苦存的5万块钱借给了他。
现在倒好,借款期限都过了,他就像把这事儿给忘了一样,我每次找他,他都找各种借口不还钱。
您说,这还有天理吗?我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小强偿还我借款本金5万元,按照年利率10%支付利息,共计5000元,并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 (三)被告答辩。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小强(有点心虚):“法官,我不是不想还。
我确实是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啊。
我那个生意亏得一塌糊涂,现在我自己都快吃不上饭了,哪还有钱还给他呢?而且,我觉得这个利息也有点高了,能不能少一点啊?”# (四)举证质证。
审判长:“下面进行举证质证环节。
首先由原告举证。
”原告小明(拿出借条):“法官,这是小强当时写给我的借条,上面清楚地写着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利息的约定,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模拟法庭完整案例
模拟法庭完整案例模拟法庭完整案例:案件名称:李某盗窃案一、案件背景2019年5月1日,被告李某在被害人王某的住宅内盗窃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
事发后,被害人报警并提供了相关证据,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最终将李某抓获。
李某在接受警方询问时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
二、控辩双方观点1. 控方观点:控方认为,被告李某在未经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其住宅,并盗窃了贵重物品,构成盗窃罪。
控方准备提供被害人的报警记录、现场勘查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以及李某的供述和赔偿意愿作为证据。
2. 辩方观点:辩方认为,被告李某虽然进入了被害人的住宅,但并没有使用暴力手段或破坏财物,也没有对被害人造成人身伤害,不构成盗窃罪。
辩方准备提供李某的个人背景调查、住宅周边监控录像、邻居证言等证据,以及李某的自述和赔偿意愿作为证据。
三、庭审过程1. 开庭宣读案情及双方观点法庭主持人宣读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简要介绍了控辩双方的观点。
2. 控方证人出庭作证被害人王某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详细叙述了案发经过,并提供了报警记录、现场勘查记录等证据。
3. 辩方证人出庭作证辩方提供了李某的邻居作为证人,证人证实李某平时为人正直,没有犯罪前科,并提供了住宅周边监控录像作为证据。
4. 辩方辩论陈述辩方律师对控方提出的指控进行了辩论陈述,指出李某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并强调李某的赔偿意愿。
5. 控方辩论陈述控方律师对辩方的辩论观点进行了反驳,强调李某的进入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并呼吁法庭依法判决。
6. 法庭询问被告法庭对被告李某进行了询问,了解其对盗窃行为的认识和赔偿意愿。
7. 辩方辩护陈述辩方律师对被告的行为做出辩护陈述,强调其初犯、赔偿意愿和积极配合警方的态度。
8. 控方诉求陈述控方律师对被告的行为提出了刑事追诉,要求法庭依法判处被告有期徒刑,并要求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9. 辩方辩护词陈述辩方律师针对控方的诉求进行了辩护词陈述,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被告,并考虑其赔偿意愿。
法律经典案例模拟法庭(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王某某,男,30岁,某市居民,个体经营者。
被告:李某,男,28岁,某市居民,公司职员。
案由:侵权纠纷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李某立即停止对原告王某某的侵权行为;2. 判令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3. 判令被告李某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原告王某某在某市开设了一家服装店,主要从事服装销售。
被告李某系原告的邻居,双方关系较为融洽。
2022年6月,原告发现被告在其公司内部网站上擅自使用了其服装店的一件产品设计图。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但被告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1. 被告并未侵权,因为涉案设计图系其原创;2. 即使存在侵权行为,原告也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
二、法庭调查(一)原告举证1. 原告提供了其服装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其经营资格的文件;2. 原告提供了涉案服装的设计图纸,证明其为原创设计;3. 原告提供了被告公司内部网站截图,证明被告使用了其设计图;4. 原告提供了其与被告的协商记录,证明被告拒绝赔偿。
(二)被告举证1. 被告提供了其原创设计图,证明其设计图与涉案设计图不同;2. 被告提供了其公司内部网站截图,证明其网站上并未使用涉案设计图。
(三)法庭质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认为被告的原创设计图与涉案设计图存在相似之处,且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设计图的原创性。
被告对原告的证据提出异议,认为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
三、法庭辩论(一)原告代理人发言原告代理人认为,被告在其公司内部网站上擅自使用了原告的原创设计图,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二)被告代理人发言被告代理人认为,被告并未侵权,因为涉案设计图系其原创。
即使存在侵权行为,原告也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
法律文书的模拟法庭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汉族,30岁,某市居民。
被告:李四,男,汉族,35岁,某市居民。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21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三承租李四位于某市某区的房屋一套,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租金为每月人民币3000元,押金为人民币6000元。
合同中还约定了房屋的用途、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租赁期间,张三发现房屋存在漏水、墙面脱落等问题,多次与李四协商维修事宜,但李四以各种理由推脱。
2022年1月,房屋漏水问题严重,张三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李四退还押金及赔偿损失。
二、诉讼请求1. 判令解除张三与李四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2. 判令李四退还张三押金人民币6000元;3. 判令李四赔偿张三因房屋损坏造成的损失人民币5000元;4. 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李四承担。
三、被告答辩被告李四对原告张三的诉讼请求部分认可,部分不认可。
具体如下:1. 对解除合同的要求不认可,认为房屋损坏并非由其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张三应继续履行合同;2. 对退还押金的要求认可,但认为因房屋损坏,押金应部分扣除;3. 对赔偿损失的要求不认可,认为房屋损坏是自然老化,非其责任。
四、法庭调查1. 当事人陈述(1)原告张三陈述:房屋在租赁期间存在漏水、墙面脱落等问题,李四多次推脱不维修,导致其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故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2)被告李四陈述:房屋损坏是自然老化,非其责任,不同意解除合同,但同意退还押金。
2. 证人证言证人甲(张三同事):证实张三曾因房屋损坏向李四反映过情况,但李四未采取维修措施。
证人乙(李四邻居):证实房屋损坏问题严重,李四曾表示过无力维修。
3. 证据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损坏的照片(3)证人甲、乙的证言五、法庭辩论1. 原告代理人辩论(1)房屋损坏严重,影响原告正常生活,被告未履行维修义务,违反合同约定;(2)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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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主审法官入席(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下面核对双方出庭人员的身份。
双方将出庭人员的情况向法庭进行说明。
[审判长]:原告:杨信,男,196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杨信民族艺术工作室,艺术总监,住址略。
委托代理人:张龙,北京市郦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盛建军,男,1956年11月21日出生,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地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住址略。
[审判长]:被告:北京国际饭店,法定代表人陈旭华,总经理,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
委托代理人:王伟,北京大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别授权[审判长]: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原告]:属实[被告]:属实[审判长]:双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现在宣布开庭。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原告杨信诉被告北京国际饭店公司其他著作权纠纷一案。
本案由法官裴桂华担任审判长,与本院法官樊静馨、梁延昊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亓蕾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
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
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原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被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二、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原告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播放。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公正费用和律师费用。
[原告]:事实与理由,杨信系京城著名民俗画家。
自1995年开始独立创作大量展现老北京民俗风情的彩铅笔画,并先后出版《捧读胡同儿》、《京城老行当》等美术作品集。
[原告]:2007年,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同意,擅自在其星光旋转餐厅内使用原告美术作品集中七十余幅作品,制作喷绘壁画作为餐厅墙壁的装饰,用于餐厅的商业推销活动。
[原告]:此外,被告还使用原告的作品制作了电视宣传片,在餐厅内不定时播放。
原告认为被告是为营造就餐环境使用原告作品,并且改变了部分作品的颜色、字体以及图案的完整。
侵犯了原告对上述美术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
[审判长]:原告方,就立即停止侵权这一项诉讼请求,你们对被告现在的侵权状态是否经过确认?[原代]:现在被告方应该是停止侵权了。
[审判长]:那你们是否还坚持第一项诉讼请求?[原代]:不坚持了。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就原告方提出的第二、第三项诉讼请求,以及指控的事实理由进行答辩。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如下,1、对于原告出版过诉状中提到的作品集,我们有异议;[被告]:被告的28层餐厅,在进行装修改造中以老北京为主题的设计时,委托北京北电影视制作中心进行整体设计及装修,同时要求北京北电影视制作中心对设计装修负责任,被告没有过错。
[被告]:在被告得知28层餐厅设计与原告著作权有冲突的时候,收到自称盛建军的人在2007年7月23日发给北京国际饭店法律意见函,此后被告立即要求北京北电影视有限制作中心更换涉嫌侵权的部分。
[审判长]:被告方,你原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追加北京北电影视公司作为被告,现在是否坚持?[被告]:坚持。
[审判长]:法庭经合议,北京北电影视公司不符合要求,故决定不予追加,在此口头通知。
[审判长]: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和“凡是证据材料,都要经过当庭质证的原则”,下面进行举证质证。
庭前已经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双方对证据交换过程中所出示证据以及陈述的质证意见如无大的变化,简要陈述即可。
原告按照知识产权诉讼通常的证据类别进行举证,即权属证据、侵权证据、赔偿证据?[原告]:第一组权属证据,包括正版光盘封面、权利登记证书公证书、电影补充协议公证书,证明原告是涉案电影的著作权人。
[原告]:我们提交的第二组证据是公证书。
公证书是盛律师在国际饭店所做的证据保全。
把国籍饭店主体餐厅所使用的杨信作品做了一一拍照,并附在了公证书后面,用以证明北京国际饭店进行了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原告]:第三组证据是杨信提供的授权使用合同。
杨信过去曾经和别人进行过和解或者是授权与他人达成的授权使用协议,这三份协议在上次证据交换中提交的其中一份的复印件和两份原件。
[原告]:其中一份是和北京稻香村食品公司的著作权协议,当时稻香村赔偿了杨信5万元,还有授权书是杨信公授权丝绸之路公司使用其作品。
[原告]:还有一份是杨信提交的复印件。
这些证据证明杨信老师作品价值和我们要求赔偿的依据。
[原告]:第四组证据是公证费发票和律师费发票。
[09:23:32][审判长]:证据和上次交换的基本都一致?[09:24:18][原代]:对。
[09:24:29][审判长]:下面请原告方将证据原件向被告方出示。
(出示略)][审判长]:被告发表意见。
[被代]:对证据一真实性合法性认可,但对关联性不认可。
第二组证据是我不知道是哪位盛律师。
[审判长]:原告可以解释。
[原代]:是盛建军律师。
举证谁都可以,但是我们通过了法定程序。
[审判长]:被告如果对公证程序有意见可以说明。
[被代]:因为公证的当事人是涉及到作为证人还是代理人。
如果是代理人又是证人,这与法律的程序是不相符合的。
[被代]:今天他提出问题他有可能是以证人身份,他作为代理人是有悖于诉讼法律规定的。
刚才对方在向法庭解释时我也是有怀疑的。
[被代]:另外对于公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认可,但关联性我不认可。
[被代]:第三,对于原告提到的三份证据,这在上次质证时我也多次提到。
对方都说成是授权委托书。
[被代]:原告就提供了三份证据,一是著作权使用和解协议,二是和解及著作权使用协议书,三是授权书,对方今天还是没有说清。
[被代]:第一份关于著作权使用和解协议,这是由甲方杨信和中开律师事务所,乙方永福茶叶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可是后来乙方变成了个人,而且又增加了丙方张龙,所以我提出了对其真实性的怀疑;[被代]:另外内容上,是关于使用作品的,他认为作品是一种永福瑞茶叶商贸公司未经甲方许可在茶叶包装上使用了甲方美术作品,这样形成了一个和解著作权使用协议,这和今天在本案起诉中指控被告北京饭店建筑材料含有相信作品的情况是不吻合的。
[被代]:第二,这份作品有一个继续使用的问题,我们才看到了相关使用费用。
今天庭审中审判长问被告有无继续实施所谓侵权行为的情况?原告答复没有,也就是说经知道使用原告作品以后被告就要求设计单位马上更换了,所以从真实性、合法性乃至关联性都与本案无关。
[被代]:关于著作权使用和解协议,这是由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和杨信签署的,也没有具体签署日期,这一情况也和我刚才对永福瑞茶叶商贸有限公司的质证意见基本相同。
[被代]:这也是作为国有企业的北京稻香村食品公司的自身过错使用了该作品,因此这份证据与本案也没有关联性。
[被代]:第三组证据是授权书,对此在质证中我也提到了,这是北京杨信民族工作室授权杭州丝绸之路文化有限公司的一个授权书,这个授权书的主体是北京杨信民族工作室,而不是自然人原告杨信。
[被代]:所以作为一个组织或者是非自然人单位在今天作为和原告自然人相同的证据相比,其可比性是不存在的。
[被代]:日期我们也注意到是07年8月8日,这是原告委托一位法律工作者向被告发出可能使用原告作品后发出的证据,其内容从时间上说有为本案所赔的嫌疑,所以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被代]:证据四公证费、律师费,这个服从法律裁判,没有异议。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的质证意见你方有要补充说明的吗?[原代]:第一,被告提出有关联性的。
因为粮本书说明了作者是原告杨信,公证书说明了被告使用了原告作品。
[原代]:第二,关于授权书和和解协议,我们认为真实性是不存在问题的,因为和解协议已经实实在在履行了,虽然合同书不是很完备,但内容是真实的[原代]:第三北京稻香村和杨信达成的和解协议里面,与上面的永福瑞中都提到是继续使用,但应该注意到他们的共性,二者都只有两幅作品。
[原代]:第一个和解协议赔偿了20万,第二个和解协议赔偿了8万,这种使用不是长期使用而是有年限的使用,从使用幅数和金额可以判断出我们要求的赔偿额是非常合理的。
[[原代]:另外对方代理人提到杨信主体的问题,杨信民族工作室只是他起的一个名字,而不是一个法人,所以主体还应该是杨信本人。
[审判长]:原告,你们现在主张被告使用你们画作的方式,就幅度、大小及其它情况简要说明。
[原代]:首先是数量大,有些侵权的单位只是使用了一、二幅,而像被告这么大量的使用是前所未有的,达到70幅,而且在重要场合。
[原代]:再有他们使用图放大了,并对作品完整性进行了破坏,就是通过技术处理把作者的签名删掉了,还有在作品上增加了文字,这些文字尽管与作品有关但原作品上并没有这些文字这些都是被告侵权行为的表现。
[原代]:他们在作品上一般都刊登三四幅,高度大约在二米到三米左右,这便于观看。
尺寸因为无法丈量所以我们只能估计,应该是在两米到三米高左右,宽度在一米左右。
[审判长]:原告,把你们主张侵权的复制行为的状况,是否做过比对工作,以及相关情况向法庭出示。
(投影仪展示略)[原代]:在《京城老行当》第201页“卖空竹”上有反转情况。
现在展示的左边是杨信在《大前门外》第21页的作品,右边是国际饭店使用的作品。
国际饭店在杨信该幅作品右侧增加了文字说明,这破坏了杨信作品的完整性[原代]:杨信这幅作品本应该是四四方方的,边角都非常清楚,而被告在使用中模糊掉了边角。
还有一幅《大前门外》109页的“穷不怕”,北京国际饭店左侧使用了文字,并在周边上进行了删改,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