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问题与建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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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问题与建议分析
作者:张艳丽
来源:《中国经贸》2016年第14期
【摘要】固定资产作为基建单位施工生产所需主要工具,直接反映了基建单位经营水平,对基建单位施工效益有直接影响。为加强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笔者就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相应的固定资产核算建议。
【关键词】基建单位;固定资产;资产核算
一、引言
现阶段,我国基建单位沿用《水利电力基本建设、施工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办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基建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对发挥基建单位会计核算职能有很好作用,对确保基建单位顺利工作有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投资快速增加,对基建单位投资核算也提出更高要求,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基本建设投资核算更加重要。但是,从当前基建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看,暴露出诸多问题,尤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为突出。本文通过对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问题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力求加强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二、现行制度关于固定资产确认计量的要求
按照现行关于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会计制度规定,基建单位应单独设立“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基建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自用固定资产的原价,并以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确认计量,具体详细规定如下:“基建单位投资购置自用固定资产、建设单位留成收入购置自用固定资产、生产企业和主管部门无偿调拨基建单位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
现行关于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会计制度还规定,基建单位应单独设立“累计折旧”科目,核算基建单位在建期间自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基建单位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的月折旧费计入“待摊费用——基建单位管理费”科目;对基建单位因毁损、报废等转入固定资产清理过程,所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固定资产净值,应单独设立“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从现行关于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会计制度规定看,对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要求规定是清晰明了的。
三、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问题
1.账实不符、账值不符
基建单位工程项目属于多头管理,固定资产在工程项目不同主体间频繁调拨,如果固定资产盘点不及时,就会出现固定资产盘点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账实不符”现象。此外,基建单位财务部(价值管理部门)和物资设备部(实务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评估标准不一致,两个部门对固定资产核算判别标准不同,对固定资产核算确认存在差异,导致固定资产核算存在不同状况,导致账值不符,甚至固定资产流失。
2.折旧方法陈旧、单一
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机制的漏洞,导致基建单位不同主体之间不能快速协调,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人员在对固定资产核算时,难以适应固定资产在基建单位不同主体间频繁调动,固定资产核算效率低下,甚至固定资产核算不全面,基建单位会计人员未能全面了解固定资产实际情况,使得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和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导致固定资产核算账实不符,难以有效规划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工作。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管理也是固定资产核算质量的重点影响因素,基建单位在固定资产核算中,采用简单的折旧方法,如没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基建单位也采取单一折旧制度对其进行折旧,难以在项目主体间进行合理分摊,导致基建单位工程项目数据不完整、不准确。
四、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建议
1.完善基建单位固定资产预算制度
加强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需要完善基建单位固定资产预算制度,从固定资产购置、固定资产预算执行情况到固定资产预算外购置全面覆盖。第一,固定资产购置预算,从基建单位整体出发,预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情况,在工程项目中标后,由物资设备部、工程项目部结合年度基建单位固定资产预算,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方案或调拨方案;第二,固定资产预算执行情况,对年度固定资产预算情况与固定资产购置情况对比分析,寻找差距,分析原因,为下年度固定资产预算积累经验和提供思路;第三,严格控制固定资产预算外购置情况,对必须购置的预算外固定资产,需要编制详细的固定资产购置报告,经基建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
2.科学设置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机构
在基建单位科学设置独立的固定资产核算管理部门,由基建单位会计部牵头,会同物资设备部、工程项目部等部门,改良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机制,为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提供便利。在基建单位之间调整改革各部门职权,避免固定资产核算多头管理,消除固定资产核算职责交叉现象,提高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工作效率。细化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实施制度,从固定资产分类和价值标准着手,对基建单位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分析,整合基建单位不同部门对固定资产核算的标准,在基建单位内部统一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方式,对固定资产核算实施全过程管理。
3.增强基建单位会计人员培训深化核算意识
基建单位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财政部门作为对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可以针对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现行制度、核算要求、核算重难点、核算方法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增强基建单位会计人员业务素养。同时,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中,因会计人员核算意识不强,导致核算不规范,核算账实不符等问题,财政部门或基建单位管理层采用互审、检查等方式,加强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监督,严格处罚固定资产核算因会计人员过错而存在的不良后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深化会计人员固定资产核算意识。
4.提升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和记账规范性
在基建单位制定固定资产核算调查制度,定期对基建单位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实施统计调查,为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工作人员提供数据证据,为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提供改良支撑。基建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核算调查制度,在对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后,会计人员可以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适当调整,以便符合固定资产核算实际需求,提高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质量,降低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成本,为基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赢得效益。
5.增强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力度
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监督力度,改变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收入、使用的管理现状,规避基建单位固定资产实际情况和保管弊端。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要对基建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监督检查,查看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是否入账、入账固定资产是否使用,固定资产是否账实、账物、账值相符;固定资产清理是否符合规定等。针对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符规定的情况,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应在审计报告和检查报告中进行披露,严重的情况应按照《会计法》《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对基建单位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基建单位的会计人员则由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基建单位严重失职的工作人员,则由财政部依情况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对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中存在的侵占、贪污、挪用等严重情节,则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从外部独立机构,加强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监督,促进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健康发展。
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作为基建单位市场竞争的一大要素,通过解读现行制度关于固定资产确认计量的要求,深入分析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问题,如账实不符、账值不符,折旧方法陈旧、单一,制定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改良方案,提出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建议,如完善基建单位固定资产预算制度、科学设置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机构、增强基建单位会计人员培训深化核算意识、提升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和记账规范性、增强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力度,提升基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