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浴产品表面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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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使公司表面处理产品之检验有据可依。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表面处理产品。
3. 管理责任者
品保部主管
4. 制订、修改、废止
4.1 本标准之制订、修改、废止均由品保部主管核决后生效。
4.2 本标准之表面处理是指电镀、PVD镀和有机涂层产品,并规定了其外观判定标准和相关的测试标准,如客户无特别要求将以此标准执行。
4.3 本标准自核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5. 名词定义
5.1 A面:在安装后,对观察者来说不转动,直接看到的表面。
5.2 B面:对观察者来说不太重要,并且安装后需要转动,才能观察到的表面。
5.3 C面: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对观察者来说不可见的表面。
5.4 起泡:镀层与基材之间附着性不良,而造成的镀层隆起现象。
5.5 剥离:镀层从底层或基材之间,剥落起皮之现象。
5.6 烧焦:镀层表面发白目视粗糙。
5.7 发黄:镀层表面露出黄色镍层。
5.8 发白:镀件表面有白色雾状痕迹。
5.9 碰伤:工件表面因碰伤产生凹状痕迹。
5.10划伤:产品表面被尖锐物体划出线状痕迹。
5.11擦伤:产品表面因工作过程中擦出细微线状痕迹。
5.12砂眼:机加、铸造、焊接、压铸件抛光后,表面留有较大凹洞。
5.13针孔:机加、抛光或电镀后看到的部件表面上的小孔,它是由材质不良或焊接不良而引起的缺陷。
5.14麻点:产品表面细微小点常有群体现象。
5.15杂质:产品表面较明显凸状附着物,手感粗糙。
5.16露底材:镀件表面,未镀上铬、镍及PVD处理层之现象。
5.17弧伤:镀后产品表面呈雪花状痕迹。
5.18色差:同一产品不同表面,同一批产品不同表面,不同批产品表面,与标准色样板有较明显差异。
5.19脱落:产品镀后表面镀层脱落,露出原电镀表面。
5.20变形:产品连接边、直角边、圆弧面明显变形及螺纹变形。
5.21砂印:产品表面留下抛光前打砂工序痕迹。
5.22毛边:产品加工时表面留下的薄金属片或金属毛刺。
5.23过度抛光:工作表面、平面、圆弧面抛光后波浪状痕迹。
5.24砂孔:工件内部小孔,抛光后露出细微小孔。
6 实施程序
6.1 表面处理产品依客户对外观目视需求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类(见附件一),表面处理产品目视检验标准(见附件二至四)。
6.2 外观目视检验具体要求:
6.2.1 使用环境,光源为日光灯,并依据不同等级分面检验
6.2.2 检验者与产品之间间距300-400㎜,矫正视力为1.2以上,并无色盲
6.2.3 检验使用三秒钟法则:即在以上检验条件下,对同一面同一地方目视3秒钟进行评估(指针
对某一个缺陷,而不是指用来检查整个产品所用的时间)
6.3 电镀膜厚测试依《膜厚测试标准》执行,如客户有特别要求时,以客户要求为准。
6.4 表面处理产品测试项目标准(见附件五)
6.5 表面处理之膜厚、盐雾测试要求(见附件六)
6.6 客户有特别要求的,依客户要求为准,必要时需制作外观标准样品作对比用。
附件一
表面处理产品物料分类明细
A类B类C类
电镀主体类,把手类,面板类,出水口类,本体套筒类,出水口套筒类,出水口插座类,底座类,螺帽,接管类水嘴类,上盖类,主体压盖
类,弯管类,装饰壁罩
类,拉杆头类,套管类,塑胶类,球头类,排杆圆盘,火箭头电镀螺帽类,拉杆棒类,镀镍类,塑胶螺帽类,不锈钢垫片,螺丝,
外观要求依一类表面处理产品目视依二类表面处理产品目视依三类表面处理产品目视
备注 1. 表面处理是指电镀、PVD镀和有机涂层;
2. 当客户有特别要求时,以客户要求为准。
附件二
一类表面处理产品目视检验标准
缺陷名称A面B面C面
起泡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烧伤不可接受不可接受5㎜宽10㎜长以下可以接受
剥离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发黄不可接受不可接受0.6㎜宽,5㎜长以下可接受
发白不可接受返抛后不明显可接受0.6㎜宽,5㎜长以下可接受
白点不可接受允许Ф0.2㎜以下2处距离>25㎜且擦拭不脱落允许Ф0.5㎜以下五处且擦拭不脱落
弧伤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碰伤不可接受不可接受<Ф1㎜一处可接受
划伤不可接受不可接受允许长3㎜以下,间距>10㎜
擦伤不可接受轻微可接受可接受
砂眼不可接受允许Ф0.2㎜以下2处间距>50㎜Ф0.4㎜以下间距>30㎜可接受
针孔不可接受允许Ф0.2㎜以下2处间距>50㎜Ф0.4㎜以下间距>50㎜可接受
麻点不可接受允许Ф3㎜以下1处允许Ф5㎜以下2处间距>30㎜
杂质不可接受允许0.3㎜以下1处Ф0.5㎜以下2处间距>50mm
脱落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发蓝不可接受返抛后不明显可接受<0.6㎜宽,5㎜长可接受
露底材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备注
1. A面最多允许一种不良存在,B面最多允许2种不良同时存在,C面最多允许3种不良同时存在,塑胶表面处理品A、B、C面分别最多允许2、3、4种不良同时存在。
2. 若因产品镀的颜色不同而使不良缺陷不明显可适当放宽标准,具体参照标准件。
3. 客户对其产品外观有特别要求的以客户为准。
附件三
二类表面处理产品目视检验标准
缺陷名称A面B面C面
起泡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烧伤不可接受不可接受7㎜宽10㎜长以下可以接受
剥离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发黄不可接受不可接受边缘处轻微可接受;非边缘处<0.8㎜宽5㎜长可接受
发白不可接受返抛后不明显可接受轻微可接受
白点不可接受允许Ф0.2㎜以下1处,距离大于25㎜且擦拭不脱落允许Ф0.5㎜以下3处且擦拭不脱落
弧伤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碰伤允许Ф0.3㎜以下1处允许Ф0。
6㎜以下2处间距>5㎜允许Ф1。
5㎜以下2处间距>5㎜
划伤允许1㎜以下1处允许3㎜以下2处间距>5㎜允许3㎜以下间距>5㎜最多不得过5处
擦伤轻微可接受轻微可接受可接受
砂眼允许Ф0.3㎜以下1处允许Ф0.5㎜以下3处间距>50㎜Ф0.6㎜以下可接受
针孔允许Ф0.2㎜以下1处允许Ф0.3㎜以下3处间距>50㎜Ф0.4㎜以下可接受
麻点允许Ф0.2㎜以下1处允许Ф3㎜以下1处允许Ф5㎜以下1处
杂质允许Ф0.2㎜以下1处允许0.3㎜以下1处Ф0.5㎜以下2处间距>50㎜
脱落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发蓝返抛后不明显可接受返抛后不明显可接受轻微可接受
露底材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备注
1.A面最多允许一种不良存在,B面最多允许2种不良同时存在,C面最多允许3种不良同时存在,塑胶表面处理品A、B、C面分别最多允许2、3、4钟不良同时存在。
2.若因产品镀的颜色不同而使不良缺陷不明显可适当放宽标准,具体参照标准件。
3.客户对其产品外观有特别要求的以客户为准。
附件四
三类表面处理产品目视检验标准
缺陷名称A面B面C面
起泡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烧伤不可接受不可接受10㎜宽15㎜长以下可以接受
剥离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发黄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发白返抛后不明显可接受不明显可接受可接受
白点允许Ф0.2㎜以下1处,且擦拭不脱落允许Ф0.3㎜以下2处,距离大于25㎜且擦拭不脱落允许Ф0.5㎜以下5处且擦拭不脱落
弧伤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碰伤允许Ф1㎜以下1处允许Ф1.5㎜以下2处间距>5㎜可接受
划伤允许2㎜以下1处允许3㎜以下2处间距>5㎜可接受
擦伤轻微可接受可接受可接受
砂眼允许Ф0.3㎜以下1处允许Ф0.5㎜以下5处间距>10㎜可接受
针孔允许Ф0.2㎜以下2处允许Ф0.4㎜以下4处间距>10㎜可接受
麻点允许Ф3㎜以下1处允许Ф5㎜以下2处间距>25㎜可接受
杂质允许Ф0.3㎜以下1处允许0.5㎜以下4处间距>25㎜可接受
脱落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发蓝返抛后不明显可接受不明显可接受可接受
露底材不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可接受
备注
1.A面最多允许一种不良存在,B面最多允许2种不良同时存在,C面最多允许3种不良同时存在,塑胶表面处理品A、B、C面分别最多允许2、3、4钟不良同时存在。
2.若因产品镀的颜色不同而使不良缺陷不明显可适当放宽标准,具体参照标准件。
3.客户对其产品外观有特别要求的以客户为准。
附件五表面处理产品测试项目标准
表面处理测试项目
铜锌材质塑胶材质
表面镀铬盐雾/膜厚/附着力盐雾/膜厚/附着力
表面镀镍,镀锌盐雾盐雾
不锈钢盐雾N/A
附件六
膜厚,盐雾测试标准
项目A类B类C类
膜厚铜:Ni≥10-15um
Cr≥0.3um
锌合金
Cu≥10-20um
Ni≥10-15um
Cr≥0.3um
塑胶件:
Cu≥10-20um
Ni≥6-10um
Cr≥0.3um
铜:Ni≥10-15um
Cr≥0.3um
锌合金
Cu≥10-20um
Ni≥10-15um
Cr≥0.3um
塑胶件:
Cu≥10-20um
Ni≥6-10um
Cr≥0.3um
暂不规定
盐雾200H 中性盐雾测试
附着力用硬质合金刀在水嘴的表面划一个约15X15mm的网格,痕迹相隔3mm,深度应完全切开镀层,在3处不同部位重复试验。
结果无起皮,无脱落现象。
粘附性热冲击测试。
无爆裂,无砂眼,无镀层松动----暂不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