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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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前检查申报

建设工程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后,需完成以下各项工作方可进行工程竣前检查申报。

1施工单位应进行的工作

1.1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对业主直包单位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分类,资料要便于查看,目录清晰;资料经过质监工程师的查验合格。

1.2根据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求,携带全部抽检的建材产品抽检报告、结构抽检报告、室内空气质量抽检报告,到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市质监站辽阳西路试验室)取得竣工报验通知单;

1.3通过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设备科对工程进行的设备安装质量抽检;

1.4完成屋面(卫生间)蓄水试验;

1.5完成外墙(窗)现场淋水试验;

1.6住宅工程完成分户验收工作;

1.7采暖系统热计量表安装完成;

1.8安全玻璃的安装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1.9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自评,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JJ-075)、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JJ-076.1、076.2)、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JJ-077)、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JJ-078)中相关内容填写,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1.10竣前检查申报施工单位应形成的资料见附件1。

2监理单位应进行的工作

2.1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观感质量量化评价,填写施工技术资料中的JJ-075~078表,由监理中标通知书中的总监签字,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2.2根据过程监理情况,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估,出具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2.3竣前检查申报监理单位应形成的资料见附件2。

3建设单位应进行的工作

3.1正式水、正式电接通;

3.2室内空气质量抽检合格,交齐费用;

3.3信报箱、竣工标示牌已安装完毕;红线内道路绿化基本完成。

4.质量监督部门质监工程师(土建、给排水及电气)和监督科长对工程技术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了检查,同意进行竣工前检查。

5.完成以上各项工作后,填报工程竣工前检查申报表及工程竣前检查申报附表,各方签字盖章齐全后,附各单位形成的竣前检查申报资料,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一同报

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质监工程师在竣前检查申报表上填写同意竣前检查意见后,由质监机构负责人在竣前检查申报表上签署进行竣工前检查的人员名单及意见。

二、工程竣工前检查

质监机构派出的竣前检查人员按照有关规范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前检查,对检查人员签署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整改,并向质监工程师回复工程质量整改报告,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三、工程竣工验收应完成的相关事项

1请规划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取得规划单体验收意见书;

2请公安消防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取得消防单体验收意见书;

3劳保费审核及缴纳(新增部分按估价的2.6%收取);

4开发建设配套费审核及缴纳(建委开发局审);

5取得建筑节能工程认定意见书;

6通过竣工前检查。

四、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的7个工作日前,向质监机构书面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验-2],由质监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质监4-3)上确定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成验收组;

2建设单位通知验收组人员在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程验收;

3质监机构监督科长会同质监工程师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实施程序进行现场监督:

3.1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宣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青岛市建委关于竣工验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工程已通过质监机构的竣前检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现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同时介绍:1)参加验收的单位、验收主办人、验收组人员名单、专业、职称等;2)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现场监督;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实施情况;

3.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过程质量检查评定情况;

1)进行图纸选点,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2)验收主办人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及各环节作出评价;

3)质监机构宣布对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评价情况;

4)验收组成员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签字及意见。

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表和所需文件(附件3),交青岛市建设工程备案机关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施工单位竣前检查申报资料

1、竣前检查申报表(三份)

2、竣前检查申报表附表(三份)

3、工程竣工报告

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JJ-075)

5、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JJ-076.1、076.2)

6、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要抽查记录(JJ-077)

7、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JJ-078)

8、基础工程验收备案表(监-1)

9、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备案表(监-2)

10、屋面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11、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

1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3、施工合同(复印件,专用条款部分)

14、竣工报验通知单

15、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

说明:以上各项资料需项目经理签字部位,均须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经理签字,复印件及需要盖章部位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竣前检查申报资料

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5、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监理合同(复印件,专用条款部分)

说明:以上资料总监签字为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的总监,复印件及需要盖章部位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竣工备案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1)(二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出具)(备-2)(二份)

3、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备-8)(二份)

6、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备-9)(三份)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表

9、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认可的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0、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原件)

11、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2、《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质监站提供)

13、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说明:以上资料须各单位加盖公章,使用复印件的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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