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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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监理各项目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负责制,对管段内监理工作负总责。在工程建设现场设置若干个监理组,实施现场监理。
第二条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五控制、两管理、一监督、一协调”,即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文明施工达标监督,以及各方关系的协调。
第二章监理工作程序
第三条监理单位进场后应按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进场7天内,向项目管理部提交监理各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布置规划,经项目管理部审定后实施。
(二)进场15天内,向项目管理部提交实际进场人员名单和检测试验设备清单,经项目管理部审定后进场。如有人员或设备更换,则需要提交替换和被替换的对比资料,确保人员或设备更换不低于投标文件中的标准。
第四条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一)监理规划按监理标段编制,在进场21日内编制完成,经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并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报项目管理部。
(二)监理细则以监理规划为依据,按工程专业类别或工序
类别为单元分别编写,在开工前7天内编制完成,经总监批准后实施,其中关键工程或工序的实施细则报项目管理部核备。
第五条监理和施工用表管理
(一)监理用表和监理日志,应按规定程序签认和分发。
(二)如需要补充或修改用表,属于竣工文件规定的项目用表,则由监理单位提前14天提出用表格式,由项目管理部会同监理和施工等单位进行审定后,在开工前印发各单位执行。属于不需要进入竣工文件的现场记录表格,由监理单位提出,报项目管理部批准实施。
第六条日常工作管理
(一)制定管理工作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和落实质量责任;
(二)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理活动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牌、配备必备的工具、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统一着装:现场必须穿着监理单位制服,不得穿便装。
2.统一佩戴标牌:佩戴监理单位统一制作的胸牌、安全帽,不得戴各项目部的安全帽。
3.统一背包。下工地必须背工具包,内装有至少1把检测尺(5m卷尺)、1支手电、1把检查锤、1本工点施工图纸、1本监理日记、记录表等。
4.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检查必须携带数码照相机。
(三)监理人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做到严格自律,秉公办事。
第七条内部技术交底和业务学习制度
(一)每项分部工程开工前,以监理组为单位,由监理组长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向组内监理人员进行监理技术交底,其内容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监理细则、验收标准、内业资料等,并形成交底记录;
(二)每个监理组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主要内容应包括技术标准、四新技术和新规定的学习,以及监理经验和存在问题的交流等,并形成学习记录。
第八条监理日记(志)签认制度
各监理人员应每天记录各自当天的监理工作情况,形成每个人的监理日记;监理各项目部和监理组应分别指派专人记录本管段内每天的主要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形成监理各项目部和监理组的监理日记。对监理日记(志)工作实行分级检查签认制度,保证监理日记(志)记录真实、全面、及时。
(一)总监对各监理组的监理日志每月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并签认,对监理组长的监理日记每月抽查一次且抽查人员不少于20%并签认。
(二)监理站(组)长对本监理站(组)的监理日记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并签认,对监理人员的监理日记每月抽查一次抽查人员不少于50%并签认。
(三)专业监理工程对管辖监理员的监理日记每月至少全部
检查两次并签认。
第九条施工图现场核对、现场设计交底和变更制度
(一)在开工前,组织监理人员和各项目部分别对工点施工图纸或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主要核对工程数量、几何尺寸、地形位置等,经核对无误后,加盖“监理核对”印章,准许各项目部可以采用该施工图施工;未进行现场核对的工点不准开工。
(二)会同设计单位对各项目部进行工程设计现场技术交底。
(三)组织设计变更工作,接收各项目部变更建议书或提出变更建议、会签变更意见,并送交项目管理部审核,对批准的变更设计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理。
第十条工地例会制度
(一)工地例会应坚持务实、简短原则按时召开,切实解决监理过程中的问题。
(二)监理工地例会分监理各项目部工地例会、监理组工地例会,分别由总监或组长组织。其中监理第一次工地例会应在工程之前的适当时间,由总监组织召开。
(三)监理各项目工地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管段内各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均应参加。监理各项目部下属各监理组的工地例会每半月召开一次,管内各项目部主要人员均应参加。如参建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或出现待解决重大问题时,应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处理。
(四)工地例会召开前,各项目要将本单位的情况或问题进
行汇总,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五)各项目汇报材料要言简意赅、以数据为依据,避免长篇大论,并做到:
1.概要本期内的主要情况和重大事件;
2.说明上期例会或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3.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六)各工地例会均应形成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编制,报送相关单位。其中月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纪要要报项目管理部。
(七)各类工地例会纪要规定格式编制,做到格式、字体、排版、整齐美观;内容全面但文字言简意赅,图文并茂。
第十一条监理月(季、年)报制度
(一)监理单位每月的监理工作要形成《监理月报》,报送项目管理部。《监理月报》要做到格式、字体、排版要整齐美观,内容全面,文字言简意赅,用图表或数据表述。
(二)报送时间和上报份数。
1.报表统计的时间规定如下:
(1)周报:上周一至本周末,只报电子文档,于周末下午16时前上报。
(2)月报: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季报:上季度末月26日至本季度末月25月。
(4)年报:上年12月26日至本年12月25日。
报表的电子版分别报送项目管理群(发专用线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