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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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施工方案

是以水泥作为固化剂的主要材料,通过深层搅拌机械,将固化剂和地基土强制搅拌形成增强体的复合地基;水泥土搅拌桩的施工工艺分为浆液搅拌法(以下简称湿法)和粉体搅拌法(以下简称干法);本项目采用湿法施工。

1、生产准备

(1)在开工前3天做到场地的“三通一平”(即通电、水、道路,场地平整)工作,施工现场事先应予以平整,必须清除地上和地下的障碍物(包括建筑垃圾、地下管线、电缆等)。遇有明浜、池塘及洼地时应抽水和清淤,回填土料应压实,不得回填生活垃圾。

(2)桩机工作总功率为63.5KW/台,主机电缆为25平方电缆,施工现场采用备用发电机(260 kw)发电满足2台水泥搅拌桩机需要的施工用电容量。

(3)开工前每台桩机校正一次钻杆长度,探测钻头直径和校正深度计,并用油漆在塔身做醒目的标志。

2、主要机械的配备:

本工程采用的机械主要是PH—5A(D)型桩机2台,并配套相应2台桩机的施工与管理人员。

3、测放桩位

(1)施工前,首先根据轴线交叉点坐标用全站仪定出轴线。

(2)根据桩位平面图及主要轴线,用全站仪定向,钢尺量距,确定桩位。

(3)引出主要控制点于施工现场不易碾压的位置,用混凝土固定保留。

(4)测量现场地面标高,确定桩顶标高。对桩位进行编号,以利于施工管理和资料整理。

(5)设备进场后,按设计要求,在不同地点进行工艺性试验桩的施工,确定下沉及提升速度、水灰比、浆泵工作压力、每m水泥浆用量情况及桩长等工艺参数,了解地质情况,待参数确定后再进行工程桩施工。

4、施工工艺流程:

1) 桩位放样→钻机就位→检验、调整钻机→正循环钻进至设计深度→打开高压注浆泵→反循环提钻并喷水泥浆→至工作基准面以下0.3m→重复搅拌下钻并喷水泥浆至设计深度→反循环提钻至地表→成桩结束→施工下一根桩。

2)水泥土搅拌法施工主要步骤应为:

(1)搅拌机械就位、调平;

(2)预搅下沉至设计加固深度;

(3)边喷浆(粉)、边搅拌提升直至预定的停浆(灰)面;

(4)重复搅拌下沉至设计加固深度;

(5)根据设计要求,喷浆(粉)或仅搅拌提升直至预定的停浆(灰)面;

(6)关闭搅拌机械。

桩位放样:根据桩位设计平面图进行测量放线,定出每一个桩位,误差要求小于钻机定位:依据放样点使钻机定位,钻头正对桩位中心。用经纬仪确定层向轨与搅拌轴垂直,调平底盘,保证桩机主轴倾斜度不大于1%。

钻进:启动钻机钻至设计深度,在钻进过程中同时启动喷浆泵,使水泥浆通过喷浆泵喷入被搅动的土中,使水泥和土进行充分拌合。在搅拌过程中,记录人应记读数表变化情况。

重复搅拌和提升:采用二喷四搅工艺,待重复搅拌提升到桩体顶部时,关闭喷浆泵,停止搅拌,桩体完成,桩机移至下一桩位重复上述过程。

5、施工控制

1)水泥搅拌桩开钻之前,应用水清洗整个管道并检验管道中有无堵塞现象,待水排尽后方可下钻。

2)为保证水泥搅拌桩桩体垂直度满足规范要求,在主机上悬挂一吊锤,通过控制吊锤与钻杆上、下、左、右距离相等来进行控制。

3)对每根成型的搅拌桩质量检查重点是水泥用量、水泥浆拌制的罐数、压浆过程中是否有断浆现象、喷浆搅拌提升时间以及复搅次数。

4)搅拌头翼片的枚数、宽度、与搅拌轴的垂直夹角、搅拌头的回转数、提升速度应相互匹配,钻头每转一圈的提升(或下沉)量以1.0~1.5cm 为宜,以确保加固深度范围内土体的任何一点均能经过20 次以上的搅拌。

5)为了确保桩体每米掺合量以及水泥浆用量达到设计要求,每台机械均应配备电脑记录仪。同时现场应配备水泥浆比重测定仪,以备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部质检人员随时抽查检验水泥浆水灰比是

否满足设计要求。

6)水泥搅拌配合比:水灰比0.45~0.55、水泥掺量15%、每米掺灰量98kg。外掺剂为生石膏粉,参考掺入量为2%(占水泥重量),生石膏粉中SO4含量不小于40%,0.08mm方孔筛筛余小于15%,该石膏粉与水按1:O.5混合后,在密闭条件下48小时不产生凝结。

7)水泥搅拌桩施工采用二喷四搅工艺。第一次下钻时为避免堵管可带浆下钻,喷浆量应小于总量的1/2,严禁带水下钻。第一次下钻和提钻时一律采用低档操作,复搅时可提高一个档位。每根桩的正常成桩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喷浆压力不小于0.4MPa。

8)为保证水泥搅拌桩桩端、桩顶及桩身质量,第一次提钻喷浆时应在桩底部停留30秒,进行磨桩端,余浆上提过程中全部喷入桩体,且在桩顶部位进行磨桩头,停留时间为30秒。

9)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喷浆时间和停浆时间。每根桩开钻后应连续作业,不得中断喷浆。严禁在尚未喷浆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储浆罐内的储浆应不小于一根桩的用量加50kg。若储浆量小于上述重量时,不得进行下一根桩的施工。

10)施工中发现喷浆量不足,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桩复搅,复喷的喷浆量不小于设计用量。如遇停电、机械故障原因,喷浆中断时应及时记录中断深度。在12小时内采取补喷处理措施,并将补喷情

况填报于施工记录内。补喷重叠段应大于100cm,超过12小时应采取补桩措施。

11)竖向承载搅拌桩施工时,停浆(灰)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300~500mm。在开挖基坑时,应将桩顶以上 500mm 土层及搅拌桩顶端施工质量较差的桩段用人工挖除。

12)现场施工人员认真填写施工原始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a施工桩号、施工日期、天气情况; b喷浆深度、停浆标高;

c灰浆泵压力、管道压力; d钻机转速; e钻进速度、提升速度;

f浆液流量; g每米喷浆量和外掺剂用量; h复搅深度。

6、湿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确定灰浆泵输浆量、灰浆经输浆管到达搅拌机喷浆口的时间和起吊设备提升速度等施工参数,并根据设计要求通过工艺性成桩试验确定施工工艺。

(2)按要求配置水泥浆,严格控制水泥浆的比重,对每盘浆体进行抽检,检测合格的水泥浆方可泵送,压力控制在0.4~0.6Mpa;水泥浆拌和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制备好的水泥浆不得离析、沉淀,水泥浆存放时间不得大于2小时,否则应予废弃。已制备好的水泥浆在倒入浆池时,应加筛过滤,以免浆内结块。

(3)所使用的水泥都应过筛,制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必须连续。拌制水泥浆液的罐数、水泥和外掺剂用量以及泵送浆液的时间等应有专人记录;喷浆量及搅拌深度必须采用经国家计量部门认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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