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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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重要提示:请您认真阅读合约全文,确保充分知悉和理解本合约的所有内容。

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我行予以说明。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盛京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主卡申请人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请一、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且有效,授权甲方将乙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信用信息,下同)提供给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乙方授权甲方向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了解和查询乙方身份、财产、资信和其他有关情况并打印、保留、使用相关资料,所查得的信息仅用于信用卡申请审核、信用卡担保审核、信用卡贷后风险管理及其他与信用卡相关的事项;无论乙方信用卡是否被批准或是否终止,甲方对乙方有关资料均不予退回但予以保密。

二、乙方必须通过甲方认可的正规渠道办理信用卡,若乙方明知受理人非甲方认可渠道的工作人员或非法中介,而将资料交给他人办理信用卡从而造成银行资金损失的,则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三、乙方授权甲方基于提供信用卡相关服务或为追索未清偿欠款的目的,向信用卡联名合作方、国内外信用卡联合组织、甲方合作的催收机构、甲方合作的服务及外包机构等第三方提供乙方个人信息;乙方了解并知悉,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机构因上述授权而获取乙方个人信息;甲方承诺对乙方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四、乙方同意甲方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箱或对账单信函等方式向乙方提供信用卡业务相关的功能信息及营销信息等服务。

五、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信用卡申请,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担保。

主卡申请人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清偿责任,附属卡申请人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甲方按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约定的通信地址寄出卡片后,即履行完发卡义务。

招商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业务线上服务协议

招商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业务线上服务协议

《招商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业务线上服务协议》本协议是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填写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行”)与我行持卡人(以下简称“您”)就支付宝信用卡快捷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您通过互联网(Internet)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加粗标注的内容)。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您应确保您在使用本服务时绑定的我行信用卡为您本人合法所有,并确保您将您的支付宝账户与该信用卡绑定且用其支付的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我行、持卡人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您同意我行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收集并转交我行的、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填写的包括但不限于姓名、信用卡卡号、手机号码等进行校对核验;并同意将该信用卡与您此次登录的支付宝账户进行绑定,以便您此次及今后进行支付。

同时我行与支付宝保留随时变更上述确认要素作为校验标准的权利。

您同意我行、支付宝为本服务使用并通过合法清算机构相互传递您的个人资料。

您保证所提供的姓名、信用卡卡号、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真实有效,因您提供虚假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您承担。

如您取消绑定或停止使用本服务或信用卡销户、信用卡过期不办新卡、信用卡挂失不办新卡等,您同意我行将对应的信息通过合法清算机构传递给支付宝。

一旦绑定成功,您在支付宝网站或相关使用界面输入支付宝账户密码或支付宝账户密码及您所收到的手机校验码后,即视为您确认支付金额及该支付指令,并同意由支付宝通过合法清算机构转交我行进行后续处理。

您同意并授权我行按照支付宝的交易指令从您绑定的信用卡账户中支付相应款项,为此我行不必事先通知您。

贷记卡领用合约

贷记卡领用合约

贷记卡领用合约
贷记卡领用合约是指申请人与发卡机构之间签订的协议,用于明确双方在贷记卡发放与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该合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卡片领用:合约明确申请人成功申请贷记卡后,发卡机构会将卡片寄送给申请人的地址,并要求申请人在收到卡片后进行激活。

2. 贷记卡的使用:合约阐述了申请人对贷记卡的合法使用权,包括信用卡消费、取现等功能,以及使用贷记卡的限制,如各种交易的额度限制、风险警示等。

3. 还款责任:合约明确申请人必须按时还款并支付利息、手续费等,同时告知逾期还款的后果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4. 费用和费率:合约明确申请人需要承担的各种费用,如年费、取现手续费、提前还款违约金等,并告知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收费方式。

5. 维护责任:合约需说明申请人对卡片的保管责任,如遗失或被盗后的应对措施,以及应及时报告发卡机构等。

6. 争议解决:合约可以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仲裁或法律诉讼。

7. 其他条款:合约可能包含其他双方约定的条款,如卡片的有效期、交易限制等。

贷记卡领用合约是保证申请人和发卡机构之间权益和义务得到明确规定,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领用贷记卡前应仔细阅读合约内容,并在明确了解并同意所有条款后签署合约。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的主要条款简述如下,敬请关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招商银行集团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境内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招商银行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卡合作方、相关资信机构等。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有权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综合化服务的目的视情况向其他任何甲方认为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披露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

甲方承诺将要求相关合作机构对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

主卡持卡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均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共用额度。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给或调整其信用额度,并将信用额度调整的信息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信用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

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信用额度使用情况,甲方有权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相应等级的信用卡。

4、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其他卡种的信用卡。

第二条使用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新版)

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HT-031936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新版)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新版)_____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信用卡(商务卡)申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领用_____国际信用卡(商务卡)(以下简称国际商务卡)达成如下合约:一、为保证甲、乙双方合法经济权益,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法的用卡环境,乙方自觉遵守并督促其持卡人遵守《_____国际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国际卡章程),履行本合约。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持卡人承担使用国际商务卡的各种费用。

四、乙方持卡人领取国际商务卡时,应立即在国际商务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该姓名须与申请表上的签名相符,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持卡人因使用国际商务卡而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均由甲方记入乙方国际商务卡账户,乙方对该账户的债务无条件地承担偿还责任。

(一)甲方所存一切有关国际商务卡的交易记录,均为该卡使用的真实凭据,对乙方具有绝对的约束力。

甲方每月向乙方寄发月结单。

如乙方自月结单寄出日起20天内,对月结单所列交易未提出异议,即视同乙方认可全部交易。

(二)乙方持卡人非现金交易(购物、消费、利息和费用等)日至还款到期日为免息还款期,乙方若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透支款,则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贷款利息,否则,须从银行记账日起按月息24‰支付从透支之日至还款日止的贷款利息。

(三)乙方持卡人支取现金(每卡每天最高取现额为_____元或_____元)发生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国际商务卡在中国境内不得取现),并应按上述利率支付透支部分从取现交易日起至还款日的贷款利息(取现交易日和还款日均以银行记账日为准)。

招商信用卡合同

招商信用卡合同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的主要条款简述如下,敬请关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财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如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合作方以及相关资信机构。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

主卡持卡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均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共用额度。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给或调整其信用额度,并将信用额度调整的信息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信用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

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信用额度使用情况,甲方有权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相应等级的信用卡。

4、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其他卡种的信用卡。

第二条使用和收费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通过甲方指定的途径向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提供查询密码、交易密码(即预借现金密码和刷卡消费密码)。

2017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 通用 领用合约

2017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 通用 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人申明条款本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章程”)《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合约”)及本申请表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完整版章程可登录招商银行信用卡网址或通过招商银行网点查询),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即视为本人已知悉并理解《章程》和《合约》及本申请表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接受其约束。

本人确认,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已就增加本人责任或限制本人权利、免除或限制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责任或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单方拥有某些权利的所有条款向本人做出相应提示和说明,本人对上述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该内容。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

为审核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目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在审核其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合法机构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保留相关资料。

乙方在此同意并授权甲方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甲方超出上述权限查询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了解并知悉,甲方因上述授权而可以收集、处理、传递及使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不良信息)。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知悉并理解本授权条款,并确认甲方已应其的要求对本条款作出了相应的说明。

甲方依法对收集、处理、传递及使用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信用卡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

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最新)

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最新)

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方法。

大家创业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供大家参考选择。

招商信用卡有效积分可以到星巴克兑换咖啡,到星巴克柜台出示招商卡,他们会先查询积分,按兑换咖啡的要求扣掉有效积分,就兑换到咖啡了。

兑换积分须注意(一)单位积分只能兑换招商银行提供的单位专属积分礼品,不能兑换其他礼品。

(二)个人积分兑换礼品同个人卡,详见个人卡的积分规则及条款。

(三)持卡人或单位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整户信用卡、对招商银行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招商银行商务卡领用合约、违反《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或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招商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奖励活动资格。

招商银行信用卡积分累积规则1、招商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累积积分,单笔消费按入账金额每20元人民币/2美元积1分,附属卡消费积分累积在主卡账户下。

有部分商户消费是不累积积分,具体以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2、使用车卡、城市卡刷卡累积积分,可获得0.5倍赠送积分,有效期3年。

3、航空类联名信用卡,单笔消费按入账金额每18元人民币/2美元积1个消费里程,ANA 联名卡单笔消费按入账金额每20元人民币/2美元积1个消费里程。

消费里程有效期以合作方公布为准。

4、尊尚白金分期卡累积积分,将根据客户每期自动分期入账金额予以双倍积分回馈(一般刷卡消费不再累计积分),即自动分期入账金额每满20元人民币累积2个招商银行永久积分,一般刷卡消费的原始交易不再累计积分。

尊尚白金信用卡积分可兑换白金增值服务权益。

5、需要注意的是招商银行信用卡的一般标准是消费20元才能够获得一分的积分,而且网上支付是不计入积分的,有的活动期间积分会翻倍,生日期间积分也会翻倍,所以可以在活动期间消费积攒积分。

6、凡属于一般承包商-住宅与商业楼、不动产代理-房地产经纪、活动房车经销商、汽车货车经销商-新旧车的销售、服务、维修、零件及出租等规定的商户类别的消费交易,均不参与招商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的。

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现金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

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现金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

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现金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招商信用卡有效积分可以到星巴克兑换咖啡,到星巴克柜台出示招商卡,他们会先查询积分,按兑换咖啡的要求扣掉有效积分,就兑换到咖啡了。

兑换积分须注意(一)单位积分只能兑换招商银行提供的单位专属积分礼品,不能兑换其他礼品。

(二)个人积分兑换礼品同个人卡,详见个人卡的积分规则及条款。

(三)持卡人或单位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整户信用卡、对招商银行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招商银行商务卡领用合约、违反《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或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招商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奖励活动资格。

招商银行信用卡积分累积规则1、招商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累积积分,单笔消费按入账金额每20元人民币/2美元积1分,附属卡消费积分累积在主卡账户下。

有部分商户消费是不累积积分,具体以官方网站公告为准(: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现金|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

2、使用车卡、城市卡刷卡累积积分,可获得0.5倍赠送积分,有效期3年。

3、航空类联名信用卡,单笔消费按入账金额每18元人民币/2美元积1个消费里程,ANA联名卡单笔消费按入账金额每20元人民币/2美元积1个消费里程(: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现金|招行信用卡的积分兑换)。

消费里程有效期以合作方公布为准。

4、尊尚白金分期卡累积积分,将根据客户每期自动分期入账金额予以双倍积分回馈(一般刷卡消费不再累计积分),即自动分期入账金额每满20元人民币累积2个招商银行永久积分,一般刷卡消费的原始交易不再累计积分。

尊尚白金信用卡积分可兑换白金增值服务权益。

5、需要注意的是招商银行信用卡的一般标准是消费20元才能够获得一分的积分,而且网上支付是不计入积分的,有的活动期间积分会翻倍,生日期间积分也会翻倍,所以可以在活动期间消费积攒积分。

6、凡属于一般承包商-住宅与商业楼、不动产代理-房地产经纪、活动房车经销商、汽车货车经销商-新旧车的销售、服务、维修、零件及出租等规定的商户类别的消费交易,均不参与招商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的。

招商银行分期付款操作说明

招商银行分期付款操作说明

信用卡账单分期条款及细则如招商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招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条款及细则。

第一条声明事项1.账单分期是本行信用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信用卡交易进行分期还款的理财功能,包括对未出账单的交易和已出账单的交易进行分期,出于方便持卡人操作等目的,对未出账单的交易可以多笔打包一起申请分期。

2.本业务限本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请,仅持有商务卡、公务卡、采购卡、ANA担保卡或附属卡的持卡人无法申请。

3.持卡人登录本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或通过本行信用卡客服热线(含销售专线)或发送短信申请账单分期业务,则视同于持卡人接受该业务的所有条款。

4.为方便持卡人申请,本行提供根据客户需求定制的预约功能,当预约功能生效后,预约条件下发生的账单分期均视同于持卡人同意接受并遵守本条款及细则。

第二条申请1. 持卡人对未出账单的交易(账单日前一日和当日入账的交易除外)可以在交易发生之日至对应账单的账单日前一日之间申请分期,申请分期后两日内若商户未向我行结算,则分期申请自动取消。

对已出账单的交易可以在当期账单日次日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申请分期,已经成功申请人民币自动还款的持卡人,其申请截止时间为到期还款日前两日。

2.对未出账单的交易申请分期,每次申请的金额最低不低于人民币500元。

申请分期的总金额须等于原交易金额的总和,不支持持卡人申请针对未出账单的单笔交易进行部分金额的分期。

(已出账单申请分期可对部分金额实行分期!)3.对已出账单的交易申请分期,每次申请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当期新增刷卡消费(不含预借现金、分期付款交易以及其他本行指定的交易)总额的95%。

4.不能申请分期的交易有:预借现金交易、分期付款交易及各项费用(如年费、利息、滞纳金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美元账户交易和已申请用于购汇的人民币款项、房地产交易、预授权交易以及本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交易。

国际信用卡(商务卡)领用合约

国际信用卡(商务卡)领用合约

国际信用卡(商务卡)领用合约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信用卡(商务卡)申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寄用_________国际信用卡(商务卡)(以下简称国际商务卡)达成如下合约:一、为保证甲、乙双方合法经济发展权益,甲方应为即为乙方提供合法的用卡环境,乙方自觉遵守并督促其持卡人遵守《_________国际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国际卡章程),履行本合约。

二、已付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各方面的情况,甲方即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持卡人承担使用国际商务卡的各种费用。

四、乙方持卡人领取国际商务卡时,应立即记下在国际商务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该姓名须与申请表上的签名相符,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持卡人因使用国际商务卡而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均由甲方记入甲方国际商务卡账户,乙方对该账户光船的债务无条件地承担部分偿还责任。

(一)甲方所存一切有关国际商务卡的交易记录,均为该卡采用的真实凭据,对沃洛韦齐区具有绝对的约束力。

甲方每月向乙方本月寄发月结单。

如乙方自月结单寄出日起20天内,对月结单所列交易未提出异议,即视同乙方认可全部交易。

(二)乙方持卡人非现金套利(购物、消费、利息和费用等)日至还款到期日为免息还款期,乙方若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透支款,则埃唐佩县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商业贷款利息,否则,须从银行收款日起按月息24‰支付止从透支之日至还款日止的贷款税金。

(三)乙方持卡人支取现金(每卡每天最高取现额为_________元或_________元)发生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国际商务卡东南部在中国境内不得取现),并应按上述利率停滞不前支付透支部分从取现交易日起至还款日的贷款利息(取现交易日和还款日均以城商行银行记账日为准)。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过甲方核定的信用额度和还款期限。

信用卡领用合约三篇

信用卡领用合约三篇

信用卡领用合约三篇篇一:XX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XX信用卡(以下称“信用卡”)申请人/持卡人/附属卡持卡人(以下称“乙方”) 就信用卡的申领和使用等相关事宜与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并代表附属卡的持卡人与甲方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领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的,同意甲方向有关机构、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财产及资信状况,且无论申请成功与否,甲方均保留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2.乙方同意甲方以为其提供信用卡服务为目的将申请信息披露给甲方认为必要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资信机构、甲方服务机构或代理人等。

3.甲方将在以下业务范围内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XX 信用卡申请人/担保人个人信用信息:审核个人信用卡(贷记卡、准贷记卡、XX 信用卡)申请的;审核个人作为信用卡申请人的担保人的;对信用卡透支风险进行评估管理的;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务卡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或其他需核实申请人/担保人的情况。

甲方在提供和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资料过程中,将以先进的加密技术确保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

4.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信用卡领用申请,而无需给予原因解释,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定并在未予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随时调整其信用额度。

5.乙方可为其配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办理和注销附属卡,附属卡持卡人应符合甲方规定的有关条件。

主卡和其附属卡共享账户存款和信用额度,同时,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附属卡指定每账单周期内可使用的最大限额。

主卡持卡人须承担附属卡项下全部债务。

6.为保证乙方利益,乙方在获准申领并收到XX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内,按照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申请表上留存的签名式样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于未签名的卡片,甲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并予以收回。

信用卡使用常识

信用卡使用常识

信用卡使用常识申请办卡是不收任何费用的透支消费的话一般最多有48—56天的免息还款期,各银行不太一样。

提现金则是日息万分之五,透支一天交一天的利息可以办。

但是建议LZ办这个卡的目的不是为了透支,而是为了应急才对。

每个银行的还款期限不同,像招行是最多50天。

可以分期还的。

像信用卡每个银行都有,而且都是半斤八两,办哪个都差不多,但好像招行对学生的优惠比较大。

如果晚还了话,就会收很高的利息。

就像高利贷一样,利滚利,很吓人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为持卡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是招商银行(以下简称发卡机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具有消费信用、存取现金和转账结算等功能。

第三条信用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信用等级不同分为无限卡、白金卡、金卡和普通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和芯片(IC)卡;按照币种不同分为单币种卡(含人民币卡和单币种国际卡)和双币种卡。

信用卡将使用银联、维萨、万事达卡、JCB 或其他银行卡组织的标识。

第四条发卡机构、持卡人、担保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持卡人”指向发卡机构申请个人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申请者本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持卡人;或指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发卡机构申请并获得核发卡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持有该卡片的人员。

信用卡卡片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

“信用额度”指发卡机构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等为其核定的、持卡人在卡片有效期内使用的最高授信限额,包括固定额度、临时额度和专用额度。

“交易日”指持卡人实际用卡消费、存取现、转账交易或与相关机构实际生成交易的日期。

“银行记账日”指发卡机构在持卡人发生交易后将交易款项记入其信用卡账户,或根据规定将费用、利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信用卡领用合约

信用卡领用合约

信用卡领用合约中信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中信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主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就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向甲方申领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特签订如下合约,乙方在申请表上签名或使用信用卡时,即视为乙方已理解和接受本合约,并同意受其约束。

名词定义信用卡账户:是指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甲方开立的信用卡项下账户,双币信用卡的账户分为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IC信用卡的账户分为人民币主账户和人民币电子现金账户。

IC信用卡:是指甲方向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提供的符合《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以下简称“PBOC”)的现代化金融支付工具,是集芯片和磁条于一体或仅有芯片的信用卡,支持接触式和非接触式两种刷卡方式,具有小额支付应用功能(即电子现金),可实现脱机消费、圈存、圈提等交易功能。

电子现金:是指为方便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小额消费而设计的IC信用卡应用,电子现金账户初始余额为人民币0元,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含),单笔脱机消费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元(含)。

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上限或交易限额由甲方在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按产品设定。

电子现金账户内余额不能透支和挂失,不能取现和转账,不计付利息。

圈存:是指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将IC信用卡主账户中的可用额度或其他任一借记卡中的资金或直接将现金划入电子现金账户中的交易。

圈提:是指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将IC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中的部分或全部余额划回到其主账户中的交易。

记账日:是指甲方将信用卡交易记入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是指甲方每个账单周期所对应的还款期限届满日。

预借现金: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业务。

信用卡现金提取是指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在银行柜台或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机具或以其他经本行认可的交易方式提取现金行为。

但甲方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信用额度:是指甲方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核定的,在卡片有效期内可以使用的最高限额,是乙方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含电子现金账户)与外币账户的共同额度。

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银行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自愿申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乙方承诺完全遵守《##银行信用卡章程》,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同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征信机构及单位或个人调查了解乙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并留存相关资料。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资信状况给予乙方信用卡账户的人民币信用额度(或等值外币),并有权根据乙方用卡交易情况以及资信状况的变化随时调整乙方账户的信用额度和预借现金额度。

同一客户账户下的所有信用卡及其附属卡共同使用该账户的信用额度。

第三条乙方领卡后应立即亲笔在其所领用的信用卡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申请表书写习惯、体例相同的本人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进行交易时采用书写习惯、体例相同的签名。

未按此约定签名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使用信用卡消费、转账或支取现金按有关使用约定输入密码或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乙方应妥善保管信用卡和相关密码,因保管不善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本人所为;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签名的交易凭证、有效的电子信息记录或经确认的消费依据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乙方对未使用密码进行的有效交易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应还债务,否则甲方可采取催收、依法追索并停止乙方卡片使用等措施,以及有权将其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分支机构)开立的任意账户的款项与其在申领信用卡时提供的质押财产(包括动产和权利)或抵押物用来清偿,同时有权向保证人追索,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均由甲方记入乙方信用卡账户,乙方应承担由于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金、利息及滞纳金、超限费、年费、手续费等各项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

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第九版)

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第九版)

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第九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为持卡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卡机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具有消费支出、分期交易、信用贷款、存取现金和转账结算等功能。

第三条信用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仅指单位承债,下同),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信用等级和产品功能、服务不同分为黑金卡、无限卡、钻石卡、白金卡、金卡和普通卡等;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电子卡以及移动支付设备卡;按照币种不同分为单币种卡(含人民币卡和单币种国际卡)和双币种卡。

信用卡将使用银联、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或其他银行卡组织的标识。

第四条发卡机构、持卡人、担保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持卡人个人名下的多个信用卡账户授信额度、各种分期付款汇总授信额度、附属卡授信额度、现金提取授信额度等受发卡机构对持卡人设定的总授信额度上限控制。

第六条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

“申请人”指向发卡机构申请信用卡的申请者本人,如无特殊说明,包括主卡申请人和附属卡申请人。

“持卡人”指向发卡机构申请个人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申请者本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持卡人;或指由单位(包括符合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要求具备申领单位信用卡资格的法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下同)向发卡机构申请并获得核发卡片,由单位授权持有该卡片的人员。

信用卡卡片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账户信用额度”(也称账户授信额度)指发卡机构根据主卡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等为其名下的某一账户核定的在一定期限内使用的授信限额,包括固定额度、临时额度和专用额度。

“交易日”指持卡人实际消费、存取现、转账交易或与相关机构实际发生交易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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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与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第一条声明事项
1、VISA奥运卡、VISA Mini卡、三星信用卡为套卡形式,套卡每套共两张卡片。

乙方申请套卡,经本行核发后,乙方将收到一套两张卡片;一张为标准尺寸的卡片(以下简称“大卡”),一张为较大卡尺寸约小43%的卡片(以下简称“小卡”),三星信用卡两张卡片均为大卡。

两张卡卡号不同,但系同一账户进行结算,使用同一信用额度且持卡人姓名均相同。

乙方申请套卡即视为同时申请两张卡,不得单独申请一张卡。

2、小卡由于尺寸较小及无卡片号凸字的特性,不能在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CDS)及插卡式终端机使用,也不能在需要以手工压单方式完成信用卡交易的商户处使用。

持卡人如遇上述情形,请使用大卡或其持有的其他招商银行信用卡进行交易。

因持卡人使用小卡不当造成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CDS)及插卡式终端机故障或损坏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申请
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财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如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合作方以及相关资信机构。

2、甲方将根据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申请为其发放附属卡。

3、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

主卡持卡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均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共用额度。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给或调整其信用额度,并将信用额度调整的信息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信用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

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信用额度使用情况,甲方有权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相应等级的信用卡。

5、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其他卡种的信用卡。

6、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通过甲方指定的途径向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提供查询密码、交易密码(即预借现金密码和刷卡消费密码)。

交易密码须逐卡设置。

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开通密码刷卡消费功能的信用卡在适用区域内确认刷卡交易时,需要输入其交易密码并在交易凭证上签名。

第三条使用和收费
1、在甲方核准发给信用卡后,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缴纳年费。

金卡每卡(套)每年300元人民币,金卡附属卡(套)每年150元人民币;标准卡、普通卡每卡(套)每年100元人民币,标准卡附属卡、普通卡附属卡每卡(套)每年50元人民币;VISA Mini卡套卡每套每年150元人民币,VISA Mini卡套卡附属卡每套每年75元人民币;NBA卡主卡仅收取首年200元人民币,附属卡免收。

信用卡一经核发,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须在甲方列明年费金额的账单的到期还款日或之前缴纳年费,甲方对已收取的年费不予退还。

2、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帐结算等各类交易,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持卡人签名的交易凭证及甲方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当期非现金交易自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含)为免息还款期。

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当期已出账单的全部款项,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

否则,自甲方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

如有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以信用卡办理预借现金时,须承担按每笔预借现金金额的百分之三计算的手续费,最低收费额为每笔30元人民币或3美元。

通过中国银联发生的交易按人民币收取,通过维萨、万事达卡或其他卡组织发生的交易按美元收取。

预借现金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由甲方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
清偿日止。

甲方记账日为此笔预借现金交易发生日,甲方按月计收复利。

5、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通过维萨、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卡组织在境外及在要求以外币结算的商户、网站上使用信用卡时均以美元结算,如乙方能够通过甲方客户服务热线提供信用卡项下交易账单信息,并经甲方核实后,按照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要求,允许乙方用外币现钞和/或外汇存款偿还或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但如乙方使用信用卡所进行的交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禁止的,则甲方不为乙方办理购汇手续。

乙方以外币结算方式进行的消费和取现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美元的清算汇率依维萨、万事达卡、JCB或其他卡组织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

乙方在境外以人民币结算方式进行的消费和取现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及其他费率,依照中国银联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

乙方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佣金、费用及收费。

其中外汇兑换手续费按照交易金额的1.5%收取。

6、乙方信用卡内的资金不计付利息,若乙方欲领回卡内溢缴资金,须致电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以汇款方式将溢缴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本人账户,乙方应承担汇款手续费,汇款手续费按每笔汇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最低收费额为每笔5元人民币或1美元,汇款手续费币种以甲方实际汇出款项的币种为准。

乙方以信用卡在ATM机、网点柜面提领现金或转账视为信用卡预借现金交易,并按本合约规定标准收取预借现金手续费及利息。

7、乙方超过信用额度用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支付超过额度用款部分自甲方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收的利息。

8、信用卡损坏时,乙方可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申请补发新卡,乙方应承担损坏换卡手续费每张15元人民币;VISA Mini卡损坏换卡手续费为每套15元人民币,甲方将对大卡、小卡一同补发新卡。

9、如乙方接受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业务或服务,甲方有权代第三方机构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柜面通缴款手续费)。

10、乙方如需快递服务,则需另外支付20元人民币的快递费。

第四条对账和缴款
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和保证人如发生工作变动、通讯地址或电话变更、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等,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付账款如于当期账单日前发生变动或尚未清偿,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当期对账单。

3、乙方有权向甲方免费索取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索取三个月以上的对账单需支付补制对账单手续费每次每月5元人民币。

乙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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