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市场改革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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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金融改革的研究
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金融市场的完整体系建立于改革开放三十年代,因此我国金融发展的时间较短,为了跟上经济全球化金融市场化的发展,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从来就没有停下过。我国金融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金融市场体系也初具规模、分工明确,金融市场结构不断多样化,金融结构发展不平衡。虽然我国金融机构在不断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不断优化的趋势,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与经济全球化的脚步却从未停下。因此我国现存的金融结构状态是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的。甚至对金融效率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起到严重的制约作用。而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国有银行占有绝对的优势。作为金融结构的重要组成之一的银行,被政府严厉把控。政府对金融业实行严格的价格管制与规模控制。政府对市场的绝对主导导致对市场的过多干预,从而阻碍了有效地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对金融市场资源也不能进行有效地配置。不具备化解金融市场可能面临的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同时也阻碍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不利于货币市场发挥其灵活的资源流动的优势,也不利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联动作用的发挥。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进行金融改革,但由于多方的原因,我国的金融发展仍在多方面落后于发达国家。其中作为金融改革原动力的金融创新就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金融创新过分依赖于政府。在贫乏有限的金融创新下各个领域进展失衡。如金融市场的创新还未达到金融市场由封闭型向开放性转变的需求。金融制度也过于死板,不符合市场化的金融发展的需要。另外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产品的创新在金融创新中占最大比重,但是我国金融产品的种类仍然较少,且没有做到特色化。由此导致金融工具的分布不平衡,尤其突出的是农村金融的发展问题。
3、对于金融的监管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从外部条件来看,金融法规的建设滞后。虽然我国的金融法案经过市场实践和发展形式的洗礼,进行过多方多次的修改,但由于整体法案基础不牢固,法律涵盖面狭窄且具有严重的局限性,金融监管形成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在瞬息变化的金融发展形势下所设立的一些管理条件、实施办法具有临时性,因此会出现思虑不周甚至自相矛盾的窘态,缺乏法案应具备的一致性、连续性和权威性。这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无疑是一种伤害。从内部问题上看,对于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把握始终是困扰金融发展的一个问题。
4、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无法联动
我国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本就发展不够。货币市场的形式较少且各个形式的发展不均。其中同业拆借市场不够健全完善,在网络交易系统的发展上存在不够规范和监管不利的问题。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也缺乏后劲。
二、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方向的确立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新的经济发展方向,要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开放体系。要完成市场经济向开放化的转变。在此基础上,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精神支撑。要求金融要服务于实体经济,这就给金融市场的发展制定了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
三、金融改革的举措
根据我国金融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诸多问题,参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准绳,以金融促进市场化的发展方向。我国对金融改革应有以下相关的举措:1、金融发展应坚持市场化
在许多发达国家的金融改革中,信贷管制和利率管制是被逐步取消的,放松金融市场的入口,使银行具有自主性的经营方式,形成多元化的银行结构,促进资本的流通,为金融发展注入活力。首先要对金融产权的改革力度进行加强。打破在国有金融机构长期垄断下民间资本难
以进入金融领域的局面,从而促进民营金融的规范化和合理化发展。这样不仅可以为原有的金融业注入活水还可以优化金融结构。其次是减少干预。尤其是对信贷投向和信贷主体选择上的干预。可使金融机构依据融资主体的条件进行一个客观的风险评估,以此使配置机制更具市场化。再次,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就提到过得关于利率市场化的问题。在金融改革中应贯彻实行利率市场化,建立一个健全的市场需要由供求决定利率价格。开拓创新,实现金融服务于实体的政策少不了创新。我国可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如国外的一些社区银行的成功经验,以政策支持一些中小型企业发展银行促进金融中介组织的发展,这样就可以在民间资金和实体经济之间搭建起一个平台,使金融更加直接的服务于实体经济。同时在金融产品上也应有所创新,以市场化为向导,出品更具市场性更具特色的实用型产品。另外,针对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缺乏联动性的问题,要促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深入发展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在市场选择的前提下明确梳理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结构的比例。实现金融构成各部分的协调发展,尤其是证券、银行、保险要协调发展。从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由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了多样化的要求,金融机构应进行合理有效的整合,提高其管理和运营效率,使金融市场的主体更加理性化。同时也可大力推进金融的国际化和跨国经营的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关注产品创新,对金融网点进行合理的分布规划,加强渠道建设。关注农村金融服务问题,以政策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将拓展领域的新业务与支持城镇化相结合,提高小城镇的金融服务和业务面,使小城镇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实现共赢。
2、在市场化的条件下加强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内在动力,而在快速发展的市场化环境下,对金融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创新大致可分为七类:
(1)金融制度创新;
(2)金融市场创新;
(3)金融产品创新;
(4)金融机构创新;
(5)金融资源创新;
(6)金融科技创新;
(7)金融管理创新。其中在国际市场上,金融产品创新是金融创新中的主体。金融产品的创新需围绕其核心,就是满足需求的功能,而它包括两个部分即银行服务和金融工具。由于金融产品的形式是客户所要求的产品种类、特色、方式、质量和信誉,在金融产品的创新上需遵循市场上客户的要求,使客户方便、安全、盈利。可以收集客户意见,增设客户体验的环节,是金融产品得到市场所需求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是金融市场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的必要之举。现代金融市场大致包括:差异性市场、时间性市场、地区性市场。在地区性市场中,我国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并且忽视了小城镇市场的开拓。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许多小城镇已具备形成金融市场的资金条件,但是金融市场对小城镇的开发显然不是很完善。很多小城镇没有或者鲜有金融网点,并且这些小城镇中金融产品稀缺和落后。地区性市场的不完善的开发现状,会拖慢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其他金融市场也是如此。因此要注重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资源的创新是指人才、资金、财务、信息等,它是保证银行正常经营的必要前提。其中资金的创新可有多方面的思路,金融机构经营者必须要即时掌握资金供应市场的动态,挖掘和寻求新的资金供应渠道,开辟新的负债业务。可发展机构资金,也可使社会保障基金进入金融资源之中。在人才方面,既要获得教育部门的协作,培养更多更好的专业人才,又要利用资源全球化市场化的特点,吸收其他机构高级人才和引进国外高级人才。金融资源聚集方式需要不断创新。由于不同的金融资源具有不同的特点,所要采取的吸引和聚集方式也应多样化。银行经营者要不断创造新的手段,力求用最经济、最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