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稽查局)协助执行通知书(格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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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冻结存款通知书

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冻结存款通知书

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冻结存款通知书---------------------------------------税冻通〔〕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请从年月日时起冻结在你处的存款帐户号的存款(大写)(¥)元。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以下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填写存款帐户余额:签收人:签收时间:年月日时分签收单位(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冻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使用。

3. 本通知书抬头填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具体名称。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横线处填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或者第五十五条。

5.“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横线处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所在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

6.本通知书应与《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一并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

7.存款帐户余额指税务人员冻结存款前查询时的存款余额。

8.本通知书与《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在送达本通知书时,要求签收时间不但要写明“年”、“月”、“日”、“时”,而且要具体写明“分”。

9.文书字轨设为“冻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冻通”。

10.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送金融机构,一份装入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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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目录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表编号:×××使用说明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表》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第十七条、《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有关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各级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受理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时使用。

3.“检举人”栏为必须填写项目,实名检举的,填写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匿名检举的,填写“匿名”。

检举人使用与其工商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一致的名称、姓名检举的,为实名检举;否则为匿名检举。

4.“被检举人登记注册类型”栏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填写:(1)被检举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2)被检举人未办理税务登记,但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填写其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类型;(3)被检举人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受理检举过程中无法获知其登记注册类型的,可以暂不填写。

5.“纳税人识别号”栏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填写:(1)被检举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识别号;(2)被检举人为自然人且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由公安部为其编制的居民身份证号码;(3)被检举人只有上述之外的其他身份证件的,填写证件类型、名称、号码及发证单位;(4)被检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或者受理检举过程中无法获知被检举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的,可以暂不填写。

税务稽查文书

税务稽查文书

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一…‟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等人,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灵宝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税调…‟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决定调取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检查,请于年月日前送到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人员:联系电话:税务机关地址: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帐簿凭证等资料时使用。

3.本通知书中的抬头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4.税务机关使用本通知书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拍卖变卖流程

拍卖变卖流程

拍卖变卖【事项类别】发起方式:人工发起适用层级:总局/省局/地市级/区县级【业务概述】拍卖变卖,是指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在限期内缴纳或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时,或者在稽查过程中对税收保全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需要提前进行拍卖变卖处理的,经有审批权限的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措施,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继续实施保全或者抵缴税款。

【办理流程】拍卖变卖流程如下图所示。

拍卖变卖流程【办理规范】1.制作当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办理人员填制《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1)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2)设置纳税(缴费)担保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所担保的税(费)款的;(3)逾期不按规定履行税务处理决定的;(4)逾期不按规定履行复议决定的;(5)逾期不按规定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6)其他经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的;(7)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取扣押、查封的税收保全措施过程中,在税收保全期内,已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知纳税人协助处理,而纳税人又未按规定期限处理的:鲜活、易腐烂变质或者易失效的商品、货物;商品保质期临近届满的商品、货物;季节性的商品、货物;价格有急速下降可能的商品、货物;保管困难或者需要保管费用过大的商品、货物;其他不宜长期保存,需要及时处理的商品、货物。

2.审批审批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就《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出具处理意见,决定是否同意采取拍卖变卖措施。

如果是已对纳税人(缴费人)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或设置了纳税(缴费)担保后,到了限缴期限仍未缴纳税款(费)而申请采取拍卖变卖措施的,在一般情况下,拍卖变卖审批人员应当批准采取拍卖变卖措施。

如果不批准,则本流程终止。

3.决定审批人员批准采取拍卖变卖措施后,根据启动本流程的不同情况,由拍卖变卖决定人员根据拍卖变卖的财物及依据,选择制作相关税务文书,送达纳税人(缴费人)。

通知 协助执行通知书

通知 协助执行通知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安局办案或者法院办案,有时需要人们群众的协助,对此就会发出协助执行的通知。

下面给大家带来协助执行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协助执行通知书范文篇一字第号:关于诉一案,作出的字第号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附:书份年月日协助执行通知书范文篇二( ) 执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关于一案。

我院作出的( ) 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附:( ) 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____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院印)协助执行通知书范文篇三【法律文书】异议人:北京x公司异议人下属x项目部于20xx 年12月14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异议人对此通知书提出异议。

异议请求:依法撤销(20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事实和理由:一.该通知书无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适用于本案情形(20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该通知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该规定只针对财产证照的转移,不涉及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

2.《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对象、执行标的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执行阶段,《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对象应当是(1)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2)财产权利登记机关;(3)为被执行人发放收入的单位等,而不是被执行人的债务人。

执行标的要么是存款,要么是收入,要么是产权证照等,而不是到期债权。

3.《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不合法该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1、冻结泰州x公司在异议人处的工程款130万元;2、未经法院允许,不得将工程款发还。

协助执行通知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安局办案或者法院办案,有时需要人们群众的协助,对此就会发出协助执行的通知。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协助执行,供大家参考!协助执行通知书范文篇一字第号:关于诉一案,作出的字第号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附:书份年月日协助执行通知书范文篇二( ) 执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关于一案。

我院作出的( ) 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附:( ) 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____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院印)协助执行通知书范文篇三【法律文书】异议人:北京x公司异议人下属x项目部于20xx年12月14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异议人对此通知书提出异议。

异议请求:依法撤销(20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事实和理由:一.该通知书无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适用于本案情形(20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该通知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该规定只针对财产证照的转移,不涉及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

2.《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对象、执行标的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执行阶段,《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对象应当是(1)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2)财产权利登记机关;(3)为被执行人发放收入的单位等,而不是被执行人的债务人。

执行标的要么是存款,要么是收入,要么是产权证照等,而不是到期债权。

3.《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不合法该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1、冻结泰州x公司在异议人处的工程款130万元;2、未经法院允许,不得将工程款发还。

税务检查公告范本

税务检查公告范本

税务检查公告范本税务检查公告尊敬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将对您的纳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检查对象您的纳税人身份、纳税义务、纳税申报及缴纳情况将成为本次税务检查的对象。

二、检查目的本次税务检查旨在加强对您的税收合规情况的监督,确保您履行纳税义务,推动税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三、检查内容1. 纳税申报情况:核实您的纳税申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并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2. 税款缴纳情况:核对您的纳税记录,确认您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

3. 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使用情况:核实您是否符合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条件,并是否正确使用。

4. 税务资料保存情况:检查您的财务会计档案、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的保存情况。

四、检查程序1. 准备阶段:您需配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档案等。

2. 实地检查:税务机关将前往您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核实相关经营活动和纳税情况。

3. 调查访问:税务机关可能会约谈您的负责人或相关员工,就纳税事项进行询问和调查。

4. 结果通知:税务机关将根据检查结果,向您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明确您的纳税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五、配合要求1. 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您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财务会计档案、纳税申报表等资料。

2. 如实回答问题:您应如实回答税务机关的问题,提供与纳税事项相关的真实情况。

3. 保护税务机关工作秩序:您应尊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干扰税务机关的正常检查工作。

六、法律责任如您在税务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税务处罚措施,并可能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七、申诉途径如您对本次税务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向我局提出申诉,或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申诉权利。

请您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特此公告。

税务局日期。

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 法律文书

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 法律文书

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法律文书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_____地税_____税通字〔_____〕第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你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来我局提出的______申请已经获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_____条之规定,我局有权核定你的应纳税额。

为了保证对税额核定的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__条第__款,我局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我局召开__________评议会,请届时携带证明你月收人额的有关资料参加。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税务机关(签章)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科)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打字:_____ 校对:_____ _____份附注:(一)虽然税务事项通知书在《实施细则》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的应用很少。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税务事项通知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通知》对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使用说明,共适用的范围应当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通知有关税务事项项时使用。

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冻结存款通知书 - 法律文书

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冻结存款通知书  - 法律文书

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文书
税冻通〔〕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请从年月日时起冻结在你处的存款帐户号的存款(大写)(¥)元。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以下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填写
存款帐户余额:
签收人:
签收时间:年月日时分
签收单位(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冻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使用。

3. 本通知书抬头填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具体名称。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横线处填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或者第五十五条。

5.“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横线处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所在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

6.本通知书应与《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一并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

7.存款帐户余额指税务人员冻结存款前查询时的存款余额。

8.本通知书与《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在送达本通知书时,要求签收时间不但要写明“年”、“月”、“日”、“时”,而且要具体写明“分”。

9.文书字轨设为“冻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冻通”。

10.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送金融机构,一份装入卷宗。

2018-关于,撤销,执行通知书,的通知word版本 (17页)

2018-关于,撤销,执行通知书,的通知word版本 (1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关于,撤销,执行通知书,的通知篇一:税务局(稽查局)协助执行通知书(格式二)格式二税务局(稽查局)协助执行通知书税协二? ? 号:根据规定,我局已依法解除对的实施的查封、扣押,请解除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过户限制。

附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税解保封? ?号)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在通知有关机关协助执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时使用。

3、抬头填写应通知的有关机关的具体名称,如: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机关。

4、“根据规定”横线处填写解除查封、扣押的法律依据。

一般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条款。

5、“我局已依法解除对的实施查封、扣押”中第一横线处填写被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的具体名称;第二横线处填写被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具体名称。

6、本通知书与《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7、文书字轨设为“协二”,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协二”。

8、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送协助执行机关,一份装入卷宗。

篇二:不服执行通知书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各类案件通用)()字第号关一案,我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助执行以下事项;附:书字第份。

年号的规定,请协月日书霸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霸法民裁字第号原告:代人:被告:代人:原告一案,本院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裁定如下: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税务稽查法规文件汇总

税务稽查法规文件汇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号现将《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予以发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二年一月四日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税务稽查执法文书目录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 (1)2.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受理回执 (3)3.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5)4.现场笔录 (8)5.勘验笔录 (13)6.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一)、(二) (17)7.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0)8.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24)9.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8)10.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领奖通知书 (31)11.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 (34)2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编号:×××被检举人被检举人地址电话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检举人检举形式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检举人所在单位检举人职务检举人地址电话检举内容记录人(签名):年月日检举人(签名):年月日使用说明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157号)第十七条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第十一条设臵。

2.适用范围: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对检举人口头、电话检举进行记录时使用。

3. 受理口头检举,应当准确记录检举事项,交检举人阅读或者向检举人宣读,经确认无误后由检举人签名或者捺指印;检举人不愿签名、捺指印或者通过电话检举无法交由检举人签名、捺指印的,由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记录在案。

受理电话检举,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准确记录。

受理电话、口头检举,经检举人同意以后,可以录音或者录像。

4. 被检举人为个人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分别填写被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被检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可不填写。

《税务稽查执行报告》附填表说明

《税务稽查执行报告》附填表说明

A11054《税务稽查执行报告》
【分类索引】
业务部门
稽查局
业务类别
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11〕122号)
【表单】
税务稽查执行报告
【表单说明】
1.《税务稽查执行报告》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2 号)设置。

2.适用范围:执行部门采取相关执行措施后,报告执行过程、执行结果时使用。

3.“执行文书及附件”栏应当列明执行文书、税收缴款书或者其他完税证明名称,以及相关文书文号、税收缴款书或者其他完税证明编号。

4.“执行方式”栏应当填写自动履行、行政强制执行、司法强制执行。

5.“执行内容”栏应当简要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需要执行的事项。

6.“执行情况”栏主要填写执行过程中相关税务文书的送达情况(包括送达方式、送达日期)、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及税款、滞纳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执行结果。

7.“稽查局领导意见”栏由稽查局领导对执行部门执行的情况及问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8.本报告为A4竖式,一式一份,装入卷宗。

税务局(稽查局)协助执行通知书(格式二)

税务局(稽查局)协助执行通知书(格式二)

格式二
税务局(稽查局)
协助执行通知书
税协二…‟号

根据规定,我局已依法解除对的实施的查封、扣押,请解除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过户限制。

附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税解保封…‟号)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在通知有关机关协助执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时使用。

3、抬头填写应通知的有关机关的具体名称,如: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机关。

4、“根据规定”横线处填写解除查封、扣押的法律依据。

一般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条款。

5、“我局已依法解除对的实施查封、扣押”中第一横线处填写被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的具体名称;第二横线处填写被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具体名称。

6、本通知书与《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7、文书字轨设为“协二”,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协二”。

8、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送协助执行机关,一份装入卷宗。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doc 37页)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doc 37页)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目录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 02.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受理回执 (2)3.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4)4.现场笔录 (8)5.勘验笔录 (13)6.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一)、(二) (17)7.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0)8.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24)9.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8)10.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领奖通知书 (31)11.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 (34)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编号:×××使用说明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157号)第十七条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第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对检举人口头、电话检举进行记录时使用。

3. 受理口头检举,应当准确记录检举事项,交检举人阅读或者向检举人宣读,经确认无误后由检举人签名或者捺指印;检举人不愿签名、捺指印或者通过电话检举无法交由检举人签名、捺指印的,由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记录在案。

受理电话检举,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准确记录。

受理电话、口头检举,经检举人同意以后,可以录音或者录像。

4. 被检举人为个人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分别填写被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被检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可不填写。

5. “检举人所在单位”、“检举人职务”栏分别填写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

6.本记录单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制作的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留存。

×××税务局稽查局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受理回执编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我局于年月日决定受理。

对你(单位)及所检举事项,我局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严格保密。

执行局协查函申请书范本

执行局协查函申请书范本

协查函尊敬的执行局:您好!我代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您提交一份协查函申请,希望贵局能够协助调查并提供相关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案涉及的被执行人为(被执行人的姓名/名称),因(被执行人与申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例如: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申请人已经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

经过审理,法院于(判决/裁决作出的日期)作出了(判决/裁决文号)的判决/裁决,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具体金额或履行义务内容)。

然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判决/裁决确定的义务,也未与申请人达成任何和解协议。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已经向(执行局所属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了强制执行。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不明,且无法直接查找到其财产线索。

因此,申请人请求贵局协助调查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局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在此,申请人恳请贵局能够依法履行协助义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 被执行人在贵局的登记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车辆登记等;2. 被执行人在贵局的存款信息,包括银行账户余额、定期存款等;3. 被执行人在贵局的债券、股票等投资信息;4. 被执行人在贵局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财务信息;5. 其他可能影响执行案件进展的财产信息。

同时,申请人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贵局的要求,支付查询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为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特此申请贵局协助调查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申请人将充分尊重并遵守贵局的调查结果,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此致敬礼!申请人:(申请人的名称或姓名)联系人:(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等)日期:(申请日期)附件:1. 相关判决/裁决文书复印件;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 其他支持文件。

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务检查通知书

格式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一〔〕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等人,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篇二:税务检查通知书(二)格式二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等人,前往你处对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调查人有权拒绝为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有权拒绝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取证。

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或者需要协查案件时使用。

3.本通知书的抬头填写有配合调查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空白横线处分别填写所派出税务人员的姓名和需要调查取证的涉税事项。

税务申请法院协执函范文

税务申请法院协执函范文

税务申请法院协执函范文[法院名称]:您好!咱们这儿是[税务机关名称]。

今天给您写这封信,就像找个靠谱的伙伴搭把手,帮个忙。

您知道的,咱们税务工作就像守护国家钱袋子的卫士,每一笔税款都关系到国家的正常运转。

现在呢,我们在处理一个事儿的时候,遇到了点小麻烦,所以只能来麻烦您法院这边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在对[纳税人名称]进行税务检查和税款追缴工作。

这个[纳税人名称]啊,就像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不太听话。

我们经过合法的程序,该查的查了,该算的算清楚了,发现他/她/它(根据纳税人性质确定)欠了一笔税款,这笔税款可不是个小数目呢,总共是[具体金额]元。

我们也尝试了很多办法让他补缴税款,好言相劝过,也下达了各种正规的税务文书,就差没把道理说到天上去了。

可是这个[纳税人名称]呢,就跟没事儿人似的,对我们的要求置若罔闻,根本不把补缴税款当回事儿。

我们调查发现,这个[纳税人名称]可能在法院那边有相关的案子或者财产保全、执行等情况。

所以啊,我们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希望法院能帮我们一把。

我们请求法院在处理涉及[纳税人名称]的案件或者执行其财产的时候,帮我们把这笔税款优先扣下来。

这就好比是我们一起做一个大蛋糕,先把属于国家的那一份切出来,剩下的再按照法院那边的规定处理。

我们知道法院的工作也很忙,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但我们这个事儿也很紧急。

如果这笔税款收不上来,就像一个小齿轮掉链子,会影响整个国家税收这个大机器的正常运转呢。

为了方便您这边了解情况,我们随函附上了我们对[纳税人名称]税务检查的相关文件、税款计算明细等资料,就像给您送上一份详细的说明书一样,让您能清楚地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希望法院能尽快受理我们的申请,咱们携手合作,把这个事情圆满解决。

如果您这边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信息,随时联系我们就好,我们的联系人是[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是[联系电话]。

再次感谢法院的同志们,期待咱们能顺利把这个事儿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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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二
税务局(稽查局)
协助执行通知书
税协二〔〕号

根据规定,我局已依法解除对的实施的查封、扣押,请解除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过户限制。

附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税解保封〔〕号)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在通知有关机关协助执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时使用。

3、抬头填写应通知的有关机关的具体名称,如: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机关。

4、“根据规定”横线处填写解除查封、扣押的法律依据。

一般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条款。

5、“我局已依法解除对的实施查封、扣押”中第一横线处填写被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的具体名称;第二横线处填写被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具体名称。

6、本通知书与《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7、文书字轨设为“协二”,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协二”。

8、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解除税收
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送协助执行机关,一
份装入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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