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宅采暖(分户计量)工程技术暂行规定(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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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住宅采暖(分户计量)工程技术暂行规定(摘录)

前言

住宅采暖系统在我市实行分户计量已有一年时间,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第76号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设计和施工质量,根据市建委的要求,市供热办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在总结本市和外市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定,并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和专家会审。但由于在我国住宅采暖系统中实行分户计量毕竟是供热工程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且其本身还在发展中,所以本规定难免有不符合实际之处,为使这项技术不断发展和提高,望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市集中供热办公室。

本规定主编单位:大连市集中供热办公室

本规定参编单位: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大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大连市热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马家滋、郑官振、张泽远、金海勇

参加本规定编审人员:丛敏、叶金华、张永泉、陈永昌、陈连生、刘昌盛、孙冬梅

1 设计

1.1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1.1 设计说明与图例

(1)设计说明应包括如下内容

i 热源,采用的热媒及其参数,采暖热指标;

ii 采暖系统形式,各系统的循环流量及阻力;

iii 散热器的种类、工作压力及数量;

iv 采用的管材、连接方法及敷设方式;

v 使用的阀门种类及工作压力

vi 散热器、管道、支架等防腐措施;

vii 管道和设备的保温部位、采用的保温材料、比重、保温层厚度及具体做法;

viii 管道支架间距;

ix 系统试压与清洗要求;

x 热力入口装置和入户装置图(可以采用通用图);

xi 施工中应遵循的施工验收规范名称。

(2)图例:画出本设计中采用的图例或给出通用图例

1.1.2 平面图

平面图应包括首层、标准层及顶层平面图。如果首层、标准层及顶层布置一样时,可以只出一层平面图,分别表示散热器数量即可。如果布置不同应分别画出平面图。

平面图中应表示散热器安装位置及数量,供回水管道位置和管径,固定支架和补偿器位置,供回水主立管编号,自动排气阀位置,热力入口位置及编号(用R1,R2 ……R n表示),各供回水主立管位置(包括管道井、进户箱位置),并画出指北针。

1.1.3 系统图如果用平面图、大样图及其它方式能够表达清楚散热器位置,散热器数量及管道走向的话,可以不画户内采暖系统图,但一定要画出户外供、回水主立管系统图。该图中应表示各层地面标高,各层供、回水管与立管连接图(各户供、回水管可用断裂线表示),供回水主立管编号及管径,自动排气阀、阀门、固定支架及补偿器等。

1.1.4 大样图及标准图

(1)应画出各户采暖系统入口大样图(如:管道井和进户箱内管道及设备大样)。

(2)指出本设计中采用的标准图或通用图的图号及页次。

1.1.5 计算书包括热负荷、散热器及水力计算书。

1.2 系统形式

1.2.1 采暖系统一般宜按单元设置,每一单元设一热力入口,各户采暖管道直接由主立管接入。底层为公建的住宅楼,其住宅部分也可只设一个热力入口,但应注意各主立管间的水力平衡。

1.2.2 住宅与公建的混合建筑,其公建部分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一个或几个热力入口和系统。

1.2.3 户内管道布置可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几种形式,并推荐采用前两种形式:

(1)水平双管放射式,或章鱼式(带分水器和集水器);

(2)水平双管并联(同程或异程)式;

(3)水平单管跨越式;

(4)其他能实现分户计量和分室控温的采暖系统方式。

(4)其他能实现分户计量和分室控温的采暖系统方式。

1-温控阀2-散热器3-入户装置4-放气阀5-分

水器6-集水器1-温控阀2-散热器3-入户装置4-放气阀1-温控阀2-散热器3-入户装置4-放

气阀

不论采用哪种形式,均应在每组散热器支管上安装温控阀,以便分室控制室温。

1.2.4 有条件的建筑物可结合分户计量采取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方式。

1.3 设计参数

1.3.1 大连市区室外设计计算温度,按现行国家规范采用。

1.3.2 住宅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可按如下数值选取:

居室、客厅、餐厅20-22℃

厨房16℃

洗浴间25℃

1.3.3 采暖系统热媒计算温度可根据热源的不同选取:

热电厂汽-水换热 90~65℃

水-水换热85~60℃

一发电低温循环水70~55℃

锅炉房 90~65℃

1.3.4 当采暖系统使用化学管材时,系统供水温度不得超过80℃。

1.4 热负荷计算

考虑到实行热计量后室间传热的可能性,房间热负荷除按现行暖通设计规范计算的耗热量外,还应增加与相邻户房间的内部传热量。对于一般住宅,可按计算房间通过内围护结构(楼板、隔墙等)向各邻户房间传递热量中的较大者考虑,计算温差可确定为14℃。

1.5 管道水力计算

1.5.1 采暖供回水主立管可根据工程情况采用下供下回或上供下回系统。

1.5.2 各户并联环路之间(不包括共同段)的计算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应大于15%。当满足不了上述要求时,可设置调节阀件。

1.5.3 在计算垂直各并联环路之间的水力平衡时,应考虑供回水主立管的自然作用压头影响。为克服自然作用压头的影响,供回水主立管以采用异程式布置(下供下回)为宜。

1.5.4 室内采暖系统各并联环路的计算压力损失(供回水主立管、入户热力装置和户内采暖系统阻力之和)以不超过30kPa为宜。

1.5.5 水温为60℃的化学管材管道系统摩擦损失按附录B交联聚乙烯管道水力计算图计算确定。水温低于或高于60℃时,应按表1.5.5乘以温度修正系统。当使用厚壁管时,应对流速和摩阻进行修正,具体方法如下:

实际流速=计算流速×K2

实际摩阻=计算摩阻×K4.774

K=计算内径/实际内径

磨擦损失温度修正系数表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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