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通论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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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通论试题一(答案)
一、单选(共5题,每题1分,共计5分)
1、C
2、C
3、A
4、A
5、B
6、C
7、B
8、B
9、D
10、D
二、多选(共5题,每题2分,共计10分)
1、AD
2、ABCD
3、BD
4、AC
5、ABCD
6、ABCD
7、AC
8、ABCD
9、ABCD
10、ABD
三、简答(共2题,每题5分,共计10分)
1、答:法律原则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作用,总的一句话是,通过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既能体现法律的灵活性,又可以将法律适用者的自由裁量权限制在必要的范围,保证法律的统一性。
第一,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的实施过程离不开法律适用者的解释和推理。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原则为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提供了有效的依据和指导作用。
第二,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成文法律会有许多局限性,如文字模糊不清、条文相互冲突,法律规则的适用导致结果非常不合理。而法律原则可以有助于克服成文法律的局限性,体现法律的灵活性,防止法律的僵化。
第三,限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范围。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律解释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法律适用者
自由裁量权必不可少,但是对法律适用者的这种自由又必须予以控制,否则很可能导致滥用,而
法律原则是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的有效手段之一。法律适用者必须根据法律原则运用自由裁量
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若被代理人不予追人的,该行为并非无效,只是不对被代理人发生代理行为的效力。若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本身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仍能发生一般法律行为的效力,由该无权代理人自己作为当事人承担其行为的法律效果。
四、材料分析题(共计10分)
1、答题要点:
(1)解决利益配置
(2)调整利益与公平的关系
2、这段话含义是说法律应以自由为目的的。
(1)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来看,法律权利是为自由而设定的,法律义务也是为自由而设定的。法律权利的设定与自由相抵触就必然会违反法律的初衷。法律义务的设定与自由相抵触,法律权利就成为乌有。自由也就没有法律的根据和保障。
(2)法律规范通常表现为法律授权、禁止和义务规定,法律上的授权固然是对自由的确认,法律上的禁止和义务也应是为确保自由而设立。离开了自由的法律授权,法律禁止和义务其本身就失去了灵魂。3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来看,法律的制定要以自由为出发点和归宿,以自由为核心;法律实施必须以自由为宗旨,法律的保护或打击、奖励或制裁都应以自由为依归。
五、案例分析(20分)
1、(1)江某的请求不应支持。(2)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学者一般将合同的有效要件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①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④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在本案中,江某与黄某订立的补偿性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而且江某与黄某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合同也不违反法律对合同形式的要求,但该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为了减少因相互公平竞争中给自己造成利润损失,通过相互协商,恶意串通,以退出竞争为条件,要求
对方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并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故其不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是违背《合同法》第52条第2项和第4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因此,江某的请求不应获得支持。
2、(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答案:
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合法的,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非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
2.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中应当对注册资本做出规定,D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合法的,因为D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超过了50万元的法定最低限额。
3.A、B、C的出资形式是合法的,因为《公司法》规定股东既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其实际出资过程中,B、C是合法的,A 是不合法的,因为A没有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
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A是违法者,A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额的股东B、C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