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确认函
工程量清单确认函
关于零陵区水口山镇江源河坝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零陵区水口山镇大皮口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确认函
永州市零陵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我方在此声明:
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认真阅读和核对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完全接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组成内容,并严格按约定的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投标人:湖南弘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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