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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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 : 1、斩衰(衰cuī) 2、齐衰 3、大功 4、小功 5、缌(si)麻
9
周承殷制,西周的丧服制度可能是继承了殷人的某些遗规而有所发 展,特别在别亲疏,分嫡庶,强调等级层次方面作了较大的改革, 使之与严密的宗法制度相配合。春秋时期,虽然各诸侯国的情况不 尽一致,但总的趋向是丧服制度更加细密完整,与宗法制度的关系 更加密不可分。春秋文献,丧服之称已屡见不鲜,对丧服制度的具 体内容,也留下了许多记载。《论语·阳货》记孔子与宰我有关父母 之丧的问答,孔子说:“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所言丧期, 与后世服制一致。春秋战国时的丧服制度由儒家整理归纳并予以理 想化,在《仪礼·丧服》中有集中详尽的反映。儒学是战国时的显学, 汉代以后又取得了一家独尊的地位,儒家所倡导的以《仪礼·丧服》 为准则的规范化的丧服制度借助政治的力量,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 得到普遍的推行,被历代王朝列入法典,其间虽然个别地方略有改 订,就其大体而言,可以说是始终一贯,而且作为传统伦理的重要 表现形式,植根于民间,对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0
古人重视服丧期间的表现,以论德行之高下,禁止饮酒作 乐、生孩子等行为。
12
血缘关系越远,情感自然会递减。这种现象礼书称为 “减杀”。古人根据家族亲情“减杀”的原则,制定了相 对应的五等丧服:斩衰(衰cuī)、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每一种服制都有特定的居丧服饰、居丧时间和行为限制。 直系向上,亲情逐代减杀,称为“上杀”,;直系向下, 称为“下杀”;亲情向旁系亲属的减杀,称为“旁杀”。
服 四、丧服改进—现代
丧服 五、丧服制度与宗法
制度的关系
3
4
终于完了,辛苦大家了
5
6
丧服的等级——五服
(一)、划分的原则
某一姓族的繁衍从理论上讲是无止境的,为便于生活和管 理,需要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划分家族。古人将父、己、子 三代作为家族的核心,上下各推一代便为祖、父、己、子、 孙五代,再上下各推两代,便为高祖、曾祖、祖、父、己、 子、孙、曾孙、玄孙九代。这就是家族的范围,即《礼记·丧 服小记》中的“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在此范围内 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 “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7
• 从高祖到己身五代,称为“五服”。出了“五 服”,如何服丧?
• 一是“五世(从父上数五世)袒免(wěn)”, 即所谓“素服”,即在其入殓、出殡时左袒(左 臂袒露)、著免(头上结一条一寸宽的丧带); 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
• 二是“六世,亲属竭也”(即同六世祖的亲属便 是无服亲了 )。
8
(二)、丧服分类
中国古代典籍所称丧服,是“天子以下,死而相丧,衣服、 年月亲疏隆杀之礼”,不仅指居丧者的服饰,还包括居丧的时 间和居丧期间生活起居的特殊规范。凡此种种,又以居丧者与 死者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而有或重或轻,或长或短,或繁或简的 隆杀之别。唐代经学家孔颖达在《仪礼·丧服》疏中对这种丧服 制度的形成作过这样的表述:“黄帝之时,朴略尚质,行心丧 之礼,终身不变”,“唐虞之日,淳朴渐亏,虽行心丧,更以 三年为限”,“三王以降,浇伪渐起,故制丧服,以表哀情”。 其中虽有后世儒家的涂饰之词,但指出丧服制度的形成是在已 经进入阶级社会的三王(夏禹、商汤、周文王)以降的世代, 并且经过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则大致不误。丧服一词,最早见 于《书·康王之诰》,这篇西周前期的文献提到成王去世,其子 康王继位,在即位典礼上,康王穿着王者的服饰,麻冕黼裳, 接受诸侯群臣的朝贺。典礼完毕,“王释冕,反(返)丧服”11 , 按照制度为父亲服丧。
根据血缘关系又将亲属分为宗亲与外亲、妻亲。同姓本宗 为宗亲;母亲的本宗亲戚为外亲;妻子的本宗亲戚为妻亲; 姑、姊妹是本宗,但其子女随父姓,亦为外亲。由宗亲、外 亲而妻亲,其服丧的范围逐渐减少,丧等亦依次递减。
14
一、斩衰
1、材质 2、适用范围 3、穿戴期间
15
二、齐衰
1、材质 2、适用范围、穿戴期间
许多民俗学家认为,丧服的最初意义在于表示某种禁忌。 原始社会的先民出于对鬼魂的恐惧心理,担心死者会降祸作 祟,为了不被鬼魂辨识,免遭灾祸,在办理丧事时往往披头 散发,以泥涂面,衣着也同平时大不一样。到后来随着伦理 观念的进步,丧服的意义也逐渐演变为主要表达对死者的悼 念和居丧者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的一种形式,即所谓“饰情 之表章”。
16
三、大功
1、材质 2、适用范围、穿戴ຫໍສະໝຸດ Baidu间段
17
四、小功
1、材质 2、适用范围、穿戴期间
18
五、缌 麻
1、材质 2、适用范围、穿戴期间
19
还应该提到的是,《仪礼·丧服》规定对未成年去世的宗族成员 另有一套服丧等级,分为殇大功九月、殇大功七月、殇小功五月三 种。郑玄说:“殇者,男女未冠笄而死,可哀伤者。”所谓未冠笄, 是指未满二十岁。据《仪礼·丧服传》,“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 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皆为 无服之殇”。宗族成员未成年死亡,就依其血缘关系的亲疏,并分 别长殇、中殇、下殇的不同情况,决定服制的轻重,但即使最亲的 子女、弟妹、叔父、姑母,其长殇也只服大功九月,总的原则是轻 于成人。
丧服制度
• 丧服是什么人穿的衣 服?(死人?活人?)
• 人们为什么要穿丧服?
1
整体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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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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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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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服制度的起源 二、丧服制度的发展 三、丧服的等级—五
13
从自己开始,上到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到子、 孙、曾孙、玄孙,同时还有上述亲属的旁亲,都是有服亲, 叫内亲。母亲一系叫外亲,服制只有一世,仅包括外祖父母、 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则是无服亲。同时, 期亲指父系亲属,大功亲指祖父系亲属,小功亲指曾祖父系 亲属,缌麻亲指高祖父系亲属,母系亲属均列入缌麻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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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承殷制,西周的丧服制度可能是继承了殷人的某些遗规而有所发 展,特别在别亲疏,分嫡庶,强调等级层次方面作了较大的改革, 使之与严密的宗法制度相配合。春秋时期,虽然各诸侯国的情况不 尽一致,但总的趋向是丧服制度更加细密完整,与宗法制度的关系 更加密不可分。春秋文献,丧服之称已屡见不鲜,对丧服制度的具 体内容,也留下了许多记载。《论语·阳货》记孔子与宰我有关父母 之丧的问答,孔子说:“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所言丧期, 与后世服制一致。春秋战国时的丧服制度由儒家整理归纳并予以理 想化,在《仪礼·丧服》中有集中详尽的反映。儒学是战国时的显学, 汉代以后又取得了一家独尊的地位,儒家所倡导的以《仪礼·丧服》 为准则的规范化的丧服制度借助政治的力量,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 得到普遍的推行,被历代王朝列入法典,其间虽然个别地方略有改 订,就其大体而言,可以说是始终一贯,而且作为传统伦理的重要 表现形式,植根于民间,对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0
古人重视服丧期间的表现,以论德行之高下,禁止饮酒作 乐、生孩子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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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缘关系越远,情感自然会递减。这种现象礼书称为 “减杀”。古人根据家族亲情“减杀”的原则,制定了相 对应的五等丧服:斩衰(衰cuī)、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每一种服制都有特定的居丧服饰、居丧时间和行为限制。 直系向上,亲情逐代减杀,称为“上杀”,;直系向下, 称为“下杀”;亲情向旁系亲属的减杀,称为“旁杀”。
服 四、丧服改进—现代
丧服 五、丧服制度与宗法
制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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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完了,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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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的等级——五服
(一)、划分的原则
某一姓族的繁衍从理论上讲是无止境的,为便于生活和管 理,需要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划分家族。古人将父、己、子 三代作为家族的核心,上下各推一代便为祖、父、己、子、 孙五代,再上下各推两代,便为高祖、曾祖、祖、父、己、 子、孙、曾孙、玄孙九代。这就是家族的范围,即《礼记·丧 服小记》中的“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在此范围内 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 “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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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高祖到己身五代,称为“五服”。出了“五 服”,如何服丧?
• 一是“五世(从父上数五世)袒免(wěn)”, 即所谓“素服”,即在其入殓、出殡时左袒(左 臂袒露)、著免(头上结一条一寸宽的丧带); 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
• 二是“六世,亲属竭也”(即同六世祖的亲属便 是无服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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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丧服分类
中国古代典籍所称丧服,是“天子以下,死而相丧,衣服、 年月亲疏隆杀之礼”,不仅指居丧者的服饰,还包括居丧的时 间和居丧期间生活起居的特殊规范。凡此种种,又以居丧者与 死者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而有或重或轻,或长或短,或繁或简的 隆杀之别。唐代经学家孔颖达在《仪礼·丧服》疏中对这种丧服 制度的形成作过这样的表述:“黄帝之时,朴略尚质,行心丧 之礼,终身不变”,“唐虞之日,淳朴渐亏,虽行心丧,更以 三年为限”,“三王以降,浇伪渐起,故制丧服,以表哀情”。 其中虽有后世儒家的涂饰之词,但指出丧服制度的形成是在已 经进入阶级社会的三王(夏禹、商汤、周文王)以降的世代, 并且经过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则大致不误。丧服一词,最早见 于《书·康王之诰》,这篇西周前期的文献提到成王去世,其子 康王继位,在即位典礼上,康王穿着王者的服饰,麻冕黼裳, 接受诸侯群臣的朝贺。典礼完毕,“王释冕,反(返)丧服”11 , 按照制度为父亲服丧。
根据血缘关系又将亲属分为宗亲与外亲、妻亲。同姓本宗 为宗亲;母亲的本宗亲戚为外亲;妻子的本宗亲戚为妻亲; 姑、姊妹是本宗,但其子女随父姓,亦为外亲。由宗亲、外 亲而妻亲,其服丧的范围逐渐减少,丧等亦依次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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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斩衰
1、材质 2、适用范围 3、穿戴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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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齐衰
1、材质 2、适用范围、穿戴期间
许多民俗学家认为,丧服的最初意义在于表示某种禁忌。 原始社会的先民出于对鬼魂的恐惧心理,担心死者会降祸作 祟,为了不被鬼魂辨识,免遭灾祸,在办理丧事时往往披头 散发,以泥涂面,衣着也同平时大不一样。到后来随着伦理 观念的进步,丧服的意义也逐渐演变为主要表达对死者的悼 念和居丧者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的一种形式,即所谓“饰情 之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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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功
1、材质 2、适用范围、穿戴ຫໍສະໝຸດ Baidu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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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功
1、材质 2、适用范围、穿戴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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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缌 麻
1、材质 2、适用范围、穿戴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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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应该提到的是,《仪礼·丧服》规定对未成年去世的宗族成员 另有一套服丧等级,分为殇大功九月、殇大功七月、殇小功五月三 种。郑玄说:“殇者,男女未冠笄而死,可哀伤者。”所谓未冠笄, 是指未满二十岁。据《仪礼·丧服传》,“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 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皆为 无服之殇”。宗族成员未成年死亡,就依其血缘关系的亲疏,并分 别长殇、中殇、下殇的不同情况,决定服制的轻重,但即使最亲的 子女、弟妹、叔父、姑母,其长殇也只服大功九月,总的原则是轻 于成人。
丧服制度
• 丧服是什么人穿的衣 服?(死人?活人?)
• 人们为什么要穿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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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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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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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服制度的起源 二、丧服制度的发展 三、丧服的等级—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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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己开始,上到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到子、 孙、曾孙、玄孙,同时还有上述亲属的旁亲,都是有服亲, 叫内亲。母亲一系叫外亲,服制只有一世,仅包括外祖父母、 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则是无服亲。同时, 期亲指父系亲属,大功亲指祖父系亲属,小功亲指曾祖父系 亲属,缌麻亲指高祖父系亲属,母系亲属均列入缌麻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