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秀民营企业及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度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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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通知中促会[2011]第003号3关于申报2010年度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民营科技工作主管部门及民营科技促进会(协会、联合会)、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工业园、大学科技园、特色产业基地、各有关单位、各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经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评审颁发的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自2007年实施以来,得到了各地科技厅、委、局民营科技主管部门,民营科技促进会(协会、联合会)和科技产业园区的大力支持,形成了自愿申报和基层推荐相结合,推荐单位和初评单位层层把关,认真评审的工作局面。
我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初评结果,严格按照评审标准,集体研究,慎重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并将评审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通过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认真履行评选程序,保证了评审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这一社会科技奖项的实施,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认真做好2010年度的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申报的范围2010年度《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申报范围不变,奖励对象为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家、民营科技人员和政府有关部门和其它各类管理服务机构的各级管理工作者。
二、关于评审的标准评选优秀民营科技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先进民营科技人员和先进管理工作者的评选标准,依照四类不同对象的评选办法执行。
四类不同奖励对象获得奖项的名称一致。
依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举措的引领方向,2010年度的四类评选标准和2009年度的四类评审标准相比,做了一些调整。
主要是:1、更加强调和突出了企业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上的成果以及企业家(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为此所做出的业绩。
2、在衡量企业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状况时,不再单独强调出口创汇状况。
我省首评十大民营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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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评十大民营企业家
程运宏
【期刊名称】《合肥科技》
【年(卷),期】2005(000)011
【摘要】由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和安徽省企业家联合会共同主办、安徽报元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我省首届“十大民营企业家”评选11月17日拉开帷幕。
此次活动11月20日正式启动,将采取大众评选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评选方式,2006年元月举行颁奖晚会。
评选出的安徽杰出民营企业家,将由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和安徽省企业家联合会共同推荐参加第二届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的评选。
此外,【总页数】1页(PF0004)
【作者】程运宏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2.91
【相关文献】
1.我省四位民营企业家当选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 [J], ;
2.我省西沟超大型石墨矿获评全国2018年度“十大地质找矿成果”经评估,该矿潜在经济价值可达1000亿元以上 [J], 晨明;佳岩;
3.2013十大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宋海新:“问题”明胶生产者 [J], 无
4.山东淄川建陶产区首评十大知名品牌 [J], 闫盛霆;王杰;郗文娇
5.国内首评十大“途书” [J], 路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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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我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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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我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2.26•【字号】阳府[2003]20号•【施行日期】2003.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我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决定(阳府〔2003〕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迅速,涌现出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企业信用好,对社会贡献大的优秀民营企业和一批勤奋创业,诚信守法,与时俱进,真诚服务社会的优秀民营企业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及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民营经济上规模、上水平,市政府决定,对阳东喜之郎实业有限公司等27家优秀民营企业、陈广富等27名优秀民营企业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同时,希望全市广大民营企业以受表彰的企业和企业家为榜样,在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迈上新台阶,为增强我市的综合实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阳江市优秀民营企业名单2、阳江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名单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附件1阳江市优秀民营企业名单阳东喜之郎实业有限公司阳春市恒利家具有限公司阳春市永利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广东丰源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阳西永光刀剪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宏鹰集团有限公司阳东金恒实业有限公司阳春市宏信特种钢有限公司广东阳江制药厂有限公司广东鸿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阳春春潭水泥有限公司阳江十八子集团有限公司阳春市粤升纸业水泥有限公司阳江市南方兄弟实业有限公司阳江市阳东金辉刀剪制品有限公司阳江市安得利金塑制品有限公司阳江市江城玉沙新兴五金厂阳江市佳惠经贸有限公司阳西县光达厨具制造有限公司阳西县永诚帽业有限公司阳江市海联刀具厂阳江市宝马利汽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阳江市嘉伦饼业有限公司阳江市玉沙小刀厂阳江市江城红光塑料厂岗侨泓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附件2阳江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名单姓名所在企业及职务陈广富阳西县(深圳光明)鱼粉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新盛阳江市华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明阳江和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家奇阳江市江城华兴金属工艺小刀厂厂长黄增光阳西县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莫瑞强阳江市江城得利刀剪厂厂长陈世添江城鸿丰五金小刀厂厂长陆锡傍阳春市新丽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吴达来阳江市海陵岛海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国柱阳东浩强家庭用品厂厂长刘允强阳江市金泽金属塑料厂厂长林华焕阳江市建新塑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冯创业阳江市劳联钣金厂厂长李逸阳春市越纬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欧成忠阳春市粤西绿色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韩祖强阳东县康力洁具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开盛阳江市盛达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谭经绪阳江市兆航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崇灿阳东县富利通五金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家乔阳春市圭岗编织工艺厂厂长谭家崧阳江市金星宝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阮伟志阳东县置业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怀志阳东县文汇工艺厂厂长曾小军阳东县华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周远荣阳春市美好家具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梁显锋阳江市江城联盈美容工艺厂厂长林锋阳东万盛五金工具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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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10•【字号】东科信发〔2019〕7号•【施行日期】2019.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科信发〔2019〕7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东城区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东城区政府第7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10日东城区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有效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动东城区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东城区产业调整升级,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结合东城区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适用范围第一条本措施适用于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符合本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是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企业。
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第二条落实市场准入政策。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标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进一步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向金融业、文化产业、信息服务业等符合首都核心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
持续优化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依规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三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
陕西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等关于印发《陕西省优秀科技企
![陕西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等关于印发《陕西省优秀科技企](https://img.taocdn.com/s3/m/fdf96f66767f5acfa0c7cd1d.png)
陕西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等关于印发《陕西省优秀科技企业家评选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企业【发文字号】陕科政发[2011]163号【发布部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西省总工会【发布日期】2011.10.26【实施日期】2011.11.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省总工会关于印发《陕西省优秀科技企业家评选办法》的通知(陕科政发〔2011〕163号)各设区市科技局、人社局、工信局、国资委、中小企业局、总工会,省级有关部门,西安、宝鸡、杨凌、渭南高新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陕发〔2011〕7号)精神,表彰在科技创新创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企业家,调动企业家的科技创新意识,充分发挥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快造就我省优秀科技企业家队伍,省科技厅、人社厅、工信厅、国资委、中小企业局、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陕西省优秀科技企业家评选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国资委陕西省中小企业局陕西省总工会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附件:陕西省优秀科技企业家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科技创新创业精神,增强我省企业家自主创新意识,充分发挥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快造就科技企业家队伍,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在科技创新创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企业家,授予“陕西省优秀科技企业家”(以下简称“优秀科技企业家”)称号。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优秀科技企业家”工作的申报、评审、授予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企业。
第四条“优秀科技企业家”的申报、评审和授予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评选办法
![《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评选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b390e6fdd36a32d737581d0.png)
《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评选办法附件一:优秀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评选办法设立优秀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是为了表彰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伟大事业中取得突出成就的民营科技企业。
一、申报范围经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二、申报条件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
企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市场信誉、商业信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2006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对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做了新的研究和部署,制定或修订了企业发展规划。
2、初步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企业每年开展科技活动和用于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投入占全年销售总收入的5%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专职从业人员的20%以上。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自己拥有的专利技术为主导生产出了品牌产品或名牌产品。
4、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生产、营销、人才、财务等各项管理均处于良好状态。
5、企业年销售总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年利税增长率在10%以上,其中技术性收入与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应占总收入的50%以上。
企业所创利税、出口创汇等生产经营业绩突出,具有一定实力,是同行业的领头企业或是所在地区的骨干企业。
6、企业领导人能认真树立科学发展观,注重和谐、可持续发展。
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国际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健康安全体系,使企业能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安全型方向进步,并做出了显著成绩。
7、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注重企业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
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在安排职工从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安置军转人员,解决农民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社会效益。
8、注重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协调统一。
所领导的企业积极参与“三农”建设和公益、科技文化、教育、社会福利事业等,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给予救助,并做出突出贡献。
十大优秀企业家的评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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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优秀企业家的评比方案一、评比目的多年来,古镇人在各行各业以高度的热情,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建设,创建、巩固和发展了“全国文明镇”,为我镇的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并涌现出大批先进个人和集体。
为弘扬先进,树立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以典型引导人,以典型教育人,以典型激励人,特设立十佳企业家评比活动,并对获奖企业家进行表彰公示。
二、评比对象全镇范围内所有民营企业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三、评比条件1、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严于律己,业绩突出;善于学习应用新知识,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企业和社会上有良好形象。
2、所在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财政增收贡献较大,不存在有偷骗欠税行为。
3、所在企业以人为本,依法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没有克扣、拖欠劳动者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所在企业重视安全生产,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5、所在企业重视环境保护,污染物的排放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没有存在偷排污染物的情况,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6、没有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制裁。
四、评比的申报材料1、个人业绩材料(主要指工作业绩及自我工作评价,2000字以内);2、相关证件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3、个人免冠、正面彩色2寸近照一张。
上述上报资料一式两份。
五、评比步骤本次评选活动分宣传准备、推荐、复查、验收、表彰五个阶段:1、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由我办宣传发动申报工作,提交相关申报资料。
2、推荐阶段:5月11日—5月30日,我办对符合条件的人物进行提名和初评,按表彰人数的150%比例的数额,提出建议名单推荐给古镇镇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并于5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镇宣传办,电子信箱:*****************。
3、复查阶段:6月1日—6月10日,将推荐的名单提交到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查,按比例定出评比对象推荐名单,并从中选出评比人选,并报古镇镇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表彰工作办公室。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取消和归并项目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取消和归并项目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df77c09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a7.png)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取消和归并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河南省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取消和归并项目的通知(2014年)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省直各单位申报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报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批、备案,决定保留100项、取消55项、归并76项(详见附表)。
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依据批准的项目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现有保留项目加强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办〔2013〕1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2012〕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评选表彰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一般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要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
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检查。
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100项)2. 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项目目录(55项)3.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归并项目目录(76项)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附件1附件2附件3。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2012)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2012)](https://img.taocdn.com/s3/m/c0b03849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88.png)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09•【字号】东府办[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2〕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一月九日东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先进典型,增强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市民营企业家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壮大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1〕5号)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设立东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选工作小组”),由市经信局牵头,市监察局、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为成员单位。
评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
评选活动与东莞市50强民营工业企业和50强民营服务业企业认定工作同时开展。
第三章评选范围第三条在我市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的主要经营者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第四条参加评选的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所在企业销售收入增长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二)所在企业对地方税收贡献突出;(三)在带领企业发展壮大,推动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方面成绩突出;(四)积极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与突破,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文化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五)所在企业注重品牌建设工作,生产或销售质量过关、安全可靠的产品;(六)热心公益,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七)曾获市级或以上政府嘉奖;(八)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十五届潍坊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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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十五届潍坊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9•【字号】潍政字[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十五届潍坊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的通报(潍政字〔2013〕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近年来,全市民营企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民营经济规模不断壮大,运行质量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和《潍坊市中小企业促进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于勇等99名同志第十五届“潍坊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家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十五届潍坊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名单潍坊市人民政府2013年4月19日附件第十五届潍坊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共99名)于勇山东中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于风民诸城市鸿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于红梅山东虞鑫集团公司经理马永亮天同宏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义善山东蓝天首饰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亓业潍坊国人西服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允成潍坊市金旭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玉林诸城市北辰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可珍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友珍高密市永利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同国青州市国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泽富山东绿特空调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春红山东广潍集团有限公司经理王洪玲山东沈潍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咏梅昌乐屹立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海明潍坊市三建集团总经理王爱苹安丘市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敬伟昌邑市龙港无机硅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媛媛潍坊阿旺食品有限公司经理仇长和潍坊金凤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付乃波昌邑市荣源印染有限公司董事长玄恩荣潍坊鑫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田仁宽山东金宝集团有限公司经理边继庆安丘信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史效华山东天普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振寿光市巨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孙玉娟潍坊六棉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志强潍坊紫鸢乳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希洲山东百林园林景观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学萍高密市永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孙若兰潍坊泰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海铭山东新致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孙胜国昌邑市蒲东化工厂总经理孙维云潍坊崇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刚潍坊奥敦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林潍坊万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守吉潍坊豪杰实业集团董事长刘天海潍坊天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宗军青州市金顺电子器材厂厂长刘同涛寿光市金田丰润油脂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季林潍坊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曲祯祥潍坊胜利石化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朱保家昌邑市吉祥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子军寿光市乐福祥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立平潍坊润伟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洪波昌邑市宏盛粮食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国良潍坊兴隆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朝政青州贝特化工有限公司经理张晓军安丘市胜业集团董事长李宁潍坊华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凤娟安丘市海王鞋帽服装公司总经理李伟军潍坊市奎文区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总经理李春华潍坊千业色纺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良伟潍坊智新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林海寿光市隆泰建安有限公司经理李兰英诸城盛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仕伟诸城市龙旺工贸总公司总经理李金中昌乐万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淑军山东秀派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锡明潍坊华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克松昌乐富美塑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宋玉章山东隆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宋海梅山东恒基农牧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宋正峰山东浩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沈孝余山东乐化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沈孝忠潍坊恒源丝制品有限公司经理辛桂英潍坊凯华碳化硅微粉有限公司总经理辛胜芝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陆松潍坊华奥焦化有限公司经理邱爰玲青州宇诚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郑风利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洪波诸城市大宇铸造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尚晋青州市华源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洁潍坊南下河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周茂东潍坊华美标准件有限公司经理赵国奎潍坊华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经理赵利成山东北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赵能选山东普洛得邦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兴亮潍坊兴瑞塑料建材厂总经理钟庆国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总经理郝文惠山东谊达投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寿珍潍坊广潍进口汽车修理厂厂长徐景森诸城市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立明潍坊华鑫纸业有限公司经理郭百礼山东寿光天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耿相辉高密市华夏建筑安装公司总经理耿明芳潍坊市坊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秦光林山东长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德潍坊滨海安盛鑫溴素厂厂长崔鹏青州市人民商场有限公司总经理韩珉潍坊东晨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孟波潍坊虞泓置业有限公司经理程亚利潍坊丰华针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谢东潍坊市北海金属表面涂装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克治潍坊世纪天源置业有限公司经理窦长礼潍坊燕山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管贻贞高密市众和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潘宝亮潍坊玉振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潘建河安丘临福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优秀民营企业、高成长型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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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优秀民营企业、高成长型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21•【字号】豫政办[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优秀民营企业、高成长型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通知(豫政办【2009】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32号)精神,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优秀民营企业、高成长型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名额(一)评选范围。
本次参加评选的民营企业是指:在全省各级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注册3年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自然人和私营企业控股或由其运营的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不包括外资企业)。
其中:1.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在全省所有民营企业中产生。
2.河南省高成长型民营企业从中小企业中产生。
3.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在此次评选出的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和高成长型民营企业董事长(厂长、总经理)中产生。
(二)评选名额。
拟表彰优秀民营企业100家、高成长型民营企业100家、优秀民营企业家50名。
省政府将对5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物质奖励。
二、评选条件(一)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申报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企业信用。
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在企业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主要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节能减排达标,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奉献奖评选办法制度格式
![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奉献奖评选办法制度格式](https://img.taocdn.com/s3/m/f203c5e7e53a580216fcfe81.png)
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奉献奖评选办法制度格式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附件三:2006年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奉献奖评选办法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奉献奖分设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奉献奖和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奉献奖。
设立该奖项是为了表彰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注重信誉、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遵纪守法、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增长迅速并为社会做出积极奉献的民营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奉献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此奖为荣誉奖,颁发奖牌(杯)和证书。
一、评审标准(一)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奉献奖1、申报企业必须是曾经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登记的奖项或获得过国家其他奖励的民营科技企业,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度;2、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注重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或在产业链中积极参与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争当技术创新主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或名牌产品,企业生产经营业绩突出,具有一定实力,是同行业的领头企业或所在地区的骨干企业;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增长率高,实现的销售收入、利税及出口创汇总额在所在地区或同行业中人均处于领先地位;4、能认真树立科学发展观,注重和谐、可持续发展,使企业能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方向进步。
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国际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健康安全体系,在“三废”治理、环境保护、厂区内绿化美化中做出了显着成绩;5、注重企业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建立了吸引人才的措施和人才激励机制,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优化配置;在安排职工从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安置军转人员、解决农民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显着社会效益;6、企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市场信誉、商业信誉,在所在地区和本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声望;7、企业重视并积极参与公益、科技文化、教育、社会福利事业等,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给予救助,并做出突出贡献。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2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个人和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通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2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个人和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通报](https://img.taocdn.com/s3/m/0c82224b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c0.png)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2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个人和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眉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09•【字号】眉府函〔2023〕42号•【施行日期】2023.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2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个人和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通报眉府函〔2023〕42号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202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定不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位居全省第四位。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干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东坡区人民政府、市纪委监委等30个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程超等60名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等27家优秀民营企业,范松如等58名优秀民营企业家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受表扬的优秀民营企业、企业家坚定信心,创新发展,再立新功,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2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个人和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名单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10月9日附件2022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个人和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名单一、表现突出单位(30个)(一)县(区)政府(3个)东坡区人民政府仁寿县人民政府青神县人民政府(二)市级部门(单位)(17个)市纪委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商联市税务局(三)眉山天府新区、县(区)部门(单位)(10个)眉山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东坡区市场监管局彭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彭山区市场监管局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仁寿县市场监管局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洪雅县市场监管局丹棱县市场监管局青神县市场监管局二、表现突出个人(60名)(一)县(区)(30名)程超眉山天府新区发展改革局经济监测服务中心主任艾厚金眉山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代杰眉山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综合部负责人徐舟眉山天府新区青龙街道党工委书记吴洋东坡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主任凃康林东坡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廖祖珍东坡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徐彬东坡区统计局总统计师朱慧东坡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盛帅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黎文林彭山区市场监管局四级高级主办吕阳彭山区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梁婷彭山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王豪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工业运行股股长刘霞仁寿县市场监管局禄加监管所所长刘姣仁寿县市场监管局民经办负责人张竹仁寿县市场监管局富加监管所负责人刘俊仁寿县商务发展事务中心主任王学强洪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徐智军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服务股工作人员许进洪雅县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杨涛洪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汪佩玲丹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农民工工作股工作人员付玥丹棱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苟永庆丹棱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王雅欣丹棱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贾靖宇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宋海燕青神县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副主任吕燕青神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股负责人徐洪刚青神县统计局局长(二)市级部门(单位)(30名)袁琪市委常委办公室副主任周怡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科科长高扬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九级职员梁维君市委统战部非公经济科科长周童生市发展改革委成本监审科科长汤坩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科科长郑婷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监察中心九级职员刘利华市科技局二级主任科员王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侦查一大队民警何梦艳市民政局殡仪馆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李大敏市司法局企业投诉处理监督科科长王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徐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张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科长王皎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级主办刘小琴市交通运输中心一级科员陈燕市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张岩市商务局二级主任科员冯陈琛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副主任邱元啸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李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何浪英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专业技术七级唐铖良市市场监管局民营经济发展科副科长温贸云市市场监管局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综合科科长郑有毅市经济合作局二级主任科员刘亮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经济调查科科长唐骁市金融工作局四级主任科员李震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事财务科科长童敏市税务局法制科一级行政执法员刘韧人行眉山市分行征信管理科副科长三、优秀民营企业(27家)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汪氏红色塑胶有限公司四川莱福德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川娃子食品有限公司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固邦木业有限公司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眉山茵地乐科技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沃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信利(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仁寿江陵食品有限公司仁寿国贸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双天酒家有限公司四川竹元科技有限公司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合佳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柯美特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泰甜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青神县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立白日化有限公司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道弘新材料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四、优秀民营企业家(58名)范松如四川欧瑞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永田四川省亨达实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朝前四川省万阳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晓波四川新筑智能工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左文伟四川立顿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喻小忠四川大胜达智能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尹建波眉山双胜新能源车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朱卫华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海飞蒙牛乳制品(眉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东四川漫味龙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伟四川味滋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徐炀四川省飞翎防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琳四川威力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影莉四川富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谭兴惠四川恒星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相德眉山市好味稻水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胡天齐四川和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卢付英眉山市彭山区伊米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孔忠敬四川新永发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詹丽励眉山市蓝牙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娅梅眉山和创劳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德华眉山果有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姜凌云四川彭山供排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岳甫烈眉山市彭山兴达模具塑胶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万晓玲四川仁寿聚乐城美食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华仁寿县糊涂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先明四川省仁寿县金鹅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文云四川田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叶碧仙仁寿县陵州预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韦建敏仁寿华赐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杜涛仁寿县汪洋建宝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太军四川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敖敏君仁寿县卓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余建兵四川省洪雅县青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付志洪四川省雅雨露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余佑祥四川丰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严光玉洪雅县瓦屋山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新宁四川西拓钢结构铸钢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宇杰四川中铭建设有限公司经理岳伟四川利达华锐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波丹棱县生态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栋梁四川正元亨古典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苏建伦四川瑞迪佳源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彭树先四川省立源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倪伟四川威兰特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庄继海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富民四川立白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毛若鹰四川省青城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晓洪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建国四川广源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云华四川省青神县云华竹旅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学军眉山赞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宇眉山博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新尧四川进德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姚骞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助理范友富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务副总经理尤志彬四川美裕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谌海军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总经理。
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关于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第二批培养人选面试评审通知-
![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关于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第二批培养人选面试评审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3161981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29.png)
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关于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第二批培养人选面试评审通知正文:---------------------------------------------------------------------------------------------------------------------------------------------------- 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关于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第二批培养人选面试评审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组织部、经信委:根据《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在民营企业中组织申报第二批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第二批“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家人选面试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面试评审时间和地点1、时间:9月6日(全天),具体面试时间段见附件1;2、地点:新海天大酒店(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30号)。
二、参加面试评审人员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进行了资格审查,最终确定98名申报人进入面试评审(见附件1)。
三、面试评审方式1、面试评审按照参评人员所在企业行业领域分组、分批集中进行,参评人员按照组内先后顺序参加评审;2、面试评审采取现场陈述答辩的形式,每位参评人员答辩时间为15分钟,其中个人陈述7分钟,评委提问8分钟;3、面试评审主要考察参评人员的基本素质、科学管理能力、员工队伍建设、企业生产经营、战略发展规划、社会责任与诚信等方面的情况。
四、有关要求1、参评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通知,请按照面试时间段安排,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区(新海天大酒店六楼波罗的海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2、报到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明的不能参加面试评审;3、参评人员要遵守评审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候考区后至答辩结束期间关闭手机;4、参评人员来往途中请注意安全,交通及食宿自理。
河北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2023年)
![河北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2023年)](https://img.taocdn.com/s3/m/9cbc34b1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ee.png)
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
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大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宣传力度。加强对优秀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 舆论氛围。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开设“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举报专区,畅通涉企业网络侵权受理处置"快速 通道"。
(二)引导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组织认定河北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100强,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 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 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促进企业和谐文化建设。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失信信息、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信息归集 。编制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依法依规开展实施失信惩戒。探索推进“信用河北”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步修 复机制,逐步实现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对未按时履约践诺事 项定期督办。
业形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借鉴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省成功经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推广普及书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
(四)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培育。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首次申报职称评审 时,满足相应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级别职称。对接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集群,培育建设一批 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县域经济产教聚合体。引导企业制定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构建 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建设工匠学院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2024年经济体制改革半年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经济体制改革半年工作总结(二篇)](https://img.taocdn.com/s3/m/2be08979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882ad47.png)
2024年经济体制改革半年工作总结____年经济体制改革半年工作总结____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我国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在过去的半年里,我们在这一重要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
以下是我对____年经济体制改革半年工作进行的总结。
一、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在____年经济体制改革中,我们坚持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破除行政垄断和市场壁垒,增强市场竞争活力。
我们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有资本运营、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效益。
在金融领域,我们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金融机构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进程。
我们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二、加大科技创新力度____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们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加强科技领域的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
我们优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科研机构与企业的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我们大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新动能,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三、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在____年经济体制改革中,我们注重加强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我们实施城市群发展战略,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强区域协调规划和政策配套,促进资源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
我们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我们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
四、深化改革开放在____年经济体制改革中,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开放,以扩大开放为重点,增强经济发展的韧性和竞争力。
我们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扩大开放领域,吸引外商投资,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高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湖北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工商联、省统计局关于做好湖北省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工商联、省统计局关于做好湖北省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b4bc714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21.png)
湖北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工商联、省统计局关于做好湖北省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湖北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12.09.07•【字号】鄂人社奖[2012]65号•【施行日期】2012.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正文湖北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工商联、省统计局关于做好湖北省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12]6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经信委、工商联、统计局,鄂州市、咸宁市公务员局:为进一步强化“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不断增强我省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把民营经济打造成我省经济内生增长和实现富民强省的主体力量和重要支撑,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在即将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表彰一批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民营企业。
现将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除国有及国有控股以外的所有民营企业。
二、评选条件(一)具有一定总量规模和效益水平。
上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利润总额、上交税金分别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企业主营业务在全省同行业处领先位置,是所在地区的优秀骨干企业。
有比较完备的创新体系及基础条件,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核心业务领域拥有人才、品牌、技术、市场等综合优势。
(三)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人才激励机制。
有较为完善的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
企业信息化应用达到中等以上水平。
(四)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信用。
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高、经营能力强、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在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以及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试行企业家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9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试行企业家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9号](https://img.taocdn.com/s3/m/87658735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f3.png)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试行企业家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试行企业家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更好发挥企业家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就试行企业家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和扩大企业家直接申报评审职称层级范围将企业家申报职称层级从原来的副高级提高到正高级,申报职称范围从原来的经济系列扩大到研究和工程(机电、电子、大数据专业)系列。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1.企业基本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年度营业收入在20亿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2)全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及省百家创新龙头企业。
(3)在科创板上市的河南企业。
(4)设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人员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活动的董事长、总经理等同级别人员,连续任同级职务2年以上。
(二)符合以下条件,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1.企业基本条件: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在科创板上市的河南企业。
2.申报人员范围: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连续在本企业任职2年以上;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负责科研、技术),连续在本企业任职3年以上;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连续在本企业任职3年以上。
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经济师仍按《河南省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考核认定高级经济师暂行办法》(豫人社职称〔2016〕19号)执行。
央企或央企控股的企业参评须提供委托评审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5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56号](https://img.taocdn.com/s3/m/b9e5650f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a9.png)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5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鼓励和推动全民创业,激活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省政府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名额(一)评选范围。
杰出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优秀小微民营企业、为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从我省行政区域内除国有控股、台港澳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中评选产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单位,从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名额。
评选采取差额方式,全省评选表彰杰出民营企业家30名、优秀民营企业100家、优秀小微民营企业200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单位40个(其中省直部门5个)、为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30名(推荐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一)杰出民营企业家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具有强烈改革和创新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照章纳税。
连续担任民营企业总裁、董事长、总经理职务3年以上;注重提高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遵循市场规律,转变发展方式,在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中成绩突出;所在企业在本地区或全省同行业中具有影响力,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
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案件。
民营企业家宣传月活动方案
![民营企业家宣传月活动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668c99d3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a5.png)
民营企业家宣传月活动方案为了集中展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全面报道我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涌现出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人物,为发展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经验和参考,进一步营造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市中小企业局、市中小企业协会特联合本报社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杰出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新闻宣传活动,具体细则如下:一、新闻报道范围和对象〔一)报道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包含国有及国有控股、台港澳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多种组织形式的民营企业,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市季、市政府表过的杰出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
(二)报道对象:杰出民营企业家是指:具有杰出组织和领导才能,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南献的民营企业革事长、总裁、总经理或厂长。
优秀民营企业是指:具有一定规模、素质较高、竞争力强,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南献的民营企业。
二、活动形式:1、采用新闻调查,侧写、宣传展示等多种形式展开。
2、每期一栏目或报花形式在报纸显著位置刊登活动主题。
三、具体报道内容:本次新宣传的主要内容分企业形象展示和个人魅力展示两方面,可任选其一,也可以两者同时选择,同时选择的两方面报道内容的单位,将统一参与《X日报》主办的“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X功勋·X娇子”新闻评选活动,届时将邀请获奖单位和个人出席大型颁奖仪式,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其颁奖,并授予"功勋或娇子”光荣称号。
1、企业形象展示部分:报道各企业发展之路上的点点滴滴,报道各企业在拓宽市场更新理念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典型作法,报道各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绩。
2、个人魅力展示部分:报道各企业的领头人和掌舵者;报道民营企业家身上所洋溢出的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创业精神,为社会事业无私的奉南献精神,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开拓的奋斗精神,塑造企业家新形象。
四、条件限制:〔一)杰出民营企业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创业开拓精神,担任中小企业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或厂长职务连续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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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办法根据八部委有关文件精神,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设立“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和“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奖,由联合会组织石油和化工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全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授奖工作。
第一条评选目的
为了鼓励在石油和化工各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弘扬民营企业家艰苦奋斗,科学管理,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奋发向上,促进石油和化工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报条件
(一)优秀民营企业申报条件
1、国内石油和化工生产企业及为行业提供科研、技术、产品、装备、服务等类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单位;
2、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企业信用,连续三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安全环保事故,企业形象良好;
3、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以人为本,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企业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主要产品综合能耗连续五年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总量逐年减少;
5、企业具有一定的产品规模和企业规模,增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对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
(二)优秀民营企业家申报条件
1、候选人在国内石油和化工生产企业及为行业提供科研、技术、产品、装备、服务等民营单位中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CEO、总裁、总经理、厂长等主要领导职务五年以上;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弘扬正
气。
自担任企业主要领导以来,具有突出业绩,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特别是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利润、纳税总额等重要经济技术指标有显著提高;
3、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曾主持或参与领导企业建立、兼并、重组、转机建制、结构调整等重大活动,在企业改革与管理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企业的经营实效和管理水平发生重大变化;
4、本人廉洁自律,勇于奉献,无违法违纪事件,群众威信高,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
第三条推荐程序
(一)推荐单位
1、全国性专业协会;
2、石化联合会有关专业委员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石油和化工协会(或行办);
4、其他有关单位。
(二)推荐名额
按《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名额分配表》推荐所属行业、区域的单位。
(三)推荐材料
1、优秀企业提供《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推荐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公章;企业经验介绍材料(4000字左右);
2、优秀企业家提供《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公章;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
第四条评审程序
评选的组织工作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承担。
(一)初审
各推荐单位推荐的材料由中小委秘书处汇总,并对上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二)评审
将初审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审议和表决,提出建议表彰名单(草稿);
(三)报批
将建议表彰名单(草稿)报请联合会主管会长批准,确定正式表彰名单;
(四)公示
将决定表彰的名单及主要业绩在《中国化工报》、国家石油和化工网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经联合会批准后予以表彰。
对有异议的候选单位或候选人,由中小委秘书处对有关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裁定;
(五)表彰
对评选出的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授予“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并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网站、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网站、《中国化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导。
第五条附则
1、本办法由联合会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十一五”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
优秀民营企业家表彰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