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任务分解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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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任务分解及材料目录

注意事项

1.“近三学年”是指2006、2007、2008三个学年。学年的时间为本年的9月1日至下一年的8月31日。

2.财务、科研统计中涉及的时间段,按自然年度进行统计。即2006、2007、2008年。时间为1月至12月。

3.教师数、学生数,以每年的9月30日为统计点。

4.本材料目录是学校层面的材料准备要求,供参考,在材料的具体要求上,各院(系)、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实调整,修改材料目录,提供完整的支撑材料。各院(系)可参照此目录做好院(系)的材料准备工作,特别是支撑材料。

5.所提供的支撑材料可以是原件、复印件,文字图片,统计表,调查表,总结材料,说明,纪录等。

6.统计近三学年的材料要求按学年或学期分别统计,按时间先后排列。未明确要求“近三学年”的,一般指现有的情况。

7.各种材料要注意格式和规范。一级材料、二级材料、三级材料之间要有支撑关系。

8.未列“相关部门”的项目由责任部门直接收集材料;列有“相关部门”的项目由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收集材料。

9.需由院(系)向责任部门提供的材料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向有关部门提供。材料要求:清单目录、支撑材料。需经主要负责人签字。材料应标注指标序号。

10.责任部门完成其负责的项目材料收集、整理,作出自评结果,写好自评情况说明(见自评表样表),理出本项目的材料目录,并将由部门负责人和本观察点的责任领导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在规定时间交学校评建办。

11.收集、整理材料,写作自评情况说明及观测点综述材料时,必须在认真阅读“评估方案”相关项目说明、掌握“指标内涵”的基础上完成。

院(系)本次评估中材料准备的任务:

1.根据《龙岩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任务分解及材料目录》的任务(“相关部门”中标注有院(系)的),向责任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材料要求有目录清单、必要的支撑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需经主要领导签字。统计表等要提供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要能说明统计数字或观点,一般情况下原始资料(如试卷、毕业论文等)由院(系)保存,由本校发文的文件等由责任部门统一查找,院(系)须在规定时间前向责任部门提交材料。有关主要用表可在评建办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2.参照《龙岩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任务分解及材料目录》的材料要求,做好院(系)自身层面的材料整理工作。完成自评总结、观察点自评情况说明、材料目录,与材料目录对应的支撑材料(或注明材料所在档案盒编号)。院(系)自留的材料与上交学校责任部门的材料要具有一致性。

3.总结本次评估方案中的问题,对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作出评价,为完善评估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评估结束时,各院(系)须完成1份问题和建议材料。在评估过程中要注意收集材料。

责任部门本次评估中材料准备的任务:

1.责任部门完成其负责的项目材料收集、汇总、整理,在分析的基础上,完成观测点综述材料,填写相应观测点的自评表(见样表),作出自评结果(填写权重),写好自评情况说明,理出本项目的材料目录和支撑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向学校评建办提交材料。所需用表自行设计。

2.总结本次评估方案中的问题,对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作出评价,为完善评估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评估结束时,各责任部门须完成1份问题和建议材料。在评估过程中要注意收集材料。

龙岩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表

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责任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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