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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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

1.事故概况

2008年9月8日7时58分,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溃坝,约19万立方米的尾沙下泻,吞没了下游的新塔矿业公司办公楼、宿舍区和一个集贸市场等设施,波及范围为35.9公顷,最远影响距离约2.5公里。截止10月5日17时,实际遇难人数271人,33人受伤。

2.原因分析

经科学分析、论证,排除了因暴雨、地震等地质灾害引发溃坝以及人为破坏的可能,调查组初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尾矿堆积坝坡过陡、库内铺设塑料防水膜及采用黄土贴坡等违规做法使坝体发生局部渗透破坏,导致坝体整体滑动、造成溃坝。

3.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企业层面:一是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

可证。二是违规建设和排放储水,尾矿库未经立项审批、没有设计,属违规私筑坝体。三是没有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

政府及相关部门层面:一是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没

有打击取缔非法采矿。二是监管缺失,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对

企业非法生产监管不到位。三是许可不严,国土部门对用地审批和

采矿许可把关不严,水利部门对取水许可把关不严,工商部门营业

执照与实际经营不符,环保部门对环评把关不严等。

4.调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此外,事故背后存在腐败线索,正在调查之中。

事故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

公安部门已对23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另有7人

正在追捕之中。

山西省长孟学农引咎辞职,副省长张建民被免职。

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被停职检查,市长刘志杰、副市长周杰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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