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护降水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坑支护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项目一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经由平等、自愿、友好之协商,达成一致,立此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基坑支护、降水项目

1.2工程地点:

2.合同工期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作出相应的时间调整。

3.工程范围:项目基坑所有需支护的开挖面,包括支护所涉及的所有材料、机械和人工;降水包括钻孔、回填、排管、封井等一系列和止水、降水有关的工作,详见由乙方提交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

4承包方式:

4.1护坡工程: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死。

4.2降水工程: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死,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打井、降水。

4.2 设计费、方案论证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内。

5.工程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

5.1工程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大写:壹佰陆拾贰万叁仟肆佰捌拾伍元整。上述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该综合总价为确保基坑安全防护的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费、放线抄平费、水电费(护坡所用电费由乙方承担,降水所用电费由甲方承担)、验收费、管理、利润、风险费用、税金、基坑方案设计论证检测等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本价格已含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因素,实际上涨时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5.2运行台班暂按 6 个月 180 天计算,降水井按 21 米计。合同为固定单价

合同,据实结算,其他任何情况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5.3结算时,乙方需提报包含土方开挖图及放坡系数等文件的完整结算资料,台班天数按甲方工程师、监理共同审核后的实际发生量据实计算。

6.付款方式

6.1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乙方如按合同履约,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后10 日内无息返还。

6.2护坡款项的支付:合同签定后,根据甲方要求当批次支护工程全部完成,

支护至打桩施工面,支付完成工程量的 80%;合同范围内的支护工程全部完成,

基坑回填支付结算价的 100%。

6.3降水款项支付:每批次打井结束,支付至实际打井费用的 80%;运行台

班按实际运行台班据实支付实际完成量的 80%,每二个月的 25 至30 日支付一次。

6.4施工期间至所有基坑土方回填后结束,无质量问题和因支护工程本身产生

的安全事故后,无息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6.5每次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合乎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6乙方必须在土方回填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交结算报告,结算时必须附

有每个井的降水记录(每个降水井需进行编号),降水记录由总包单位、监理、

甲方三方签字。逾期提交或者提交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责任

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成本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合格的结算资料后六十个工作日审查

完毕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结算审查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逾期视为

已认可甲方的审查意见。

7.甲方责任

7.1向乙方提供土方开挖图一份,地勘报告等。

7.2向乙方提供生活及施工用水用电接口。

7.3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乙方责任

8.1负责按监理公司和甲方批准的支护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8.2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8.3负责本工程边坡的安全,保证支护范围的边坡和周边构筑物的安全。

8.4乙方保证甲方基坑施工,在此施工期限内完成或在施工过程中,如因降水不到位引起的塌方、坑涌现象,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8.5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基坑边坡失稳,所造成的一切财产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重新支护。

8.6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8.6乙方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的前提下,在施工场地内产生的环保罚款由甲方承担。

8.7负责本工程的周边及村民关系协调,保证工程正常有序施工。

9.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及交工验收:

9.1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质量低劣,且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施工队伍,乙方立即退场,并无权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9.2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按施工图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驻工地代表及监理公司负责现场监督和有关手续的签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郑州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工程全部竣工后,乙方全部工程完成施工后,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现场验收,验收达到要求,准予结算。达不到要求,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全部整改合格后,准予办理竣工结算。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 5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10.2乙方进场后,未履行完合同中途退场或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

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0.3在合同履行期间和结束之后 12 个月之内,如发生乙方人员围堵甲方施工工地、售楼部、公司总部,每次罚款 5 万,可以从施工费中直接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11.其他

11.1甲方监理应派一人专门负责协调基坑土方开挖,严格按支护方案进行分层开挖。

11.2施工时若非正常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其工期顺延。

11.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2.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工程价款结算完毕,双方结清一切手续后失效。但质量责任不能免除。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4.合同附件

附件一:廉政条款

附件二:基坑支护方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