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规划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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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旭阳1:500规划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方案

测绘单位: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任务情况 (4)

二技术依据 (4)

三技术要求 (5)

四规划竣工验收测量 (7)

1 竣工验收测量 (7)

1.作业流程 (7)

2.一般规定 (7)

3.竣工测量内容的要求 (8)

2 隐蔽工程测量 (12)

1.作业流程 (12)

2.准备工作 (13)

3.精度要求: (13)

4.测量方法: (13)

5.测量要素: (13)

6.绘图要点: (14)

7.质量检查: (15)

8.上交资料 (15)

3 注意事项 (15)

1安全事项 (15)

2施测事项 (16)

引言

为进一步强化沧州渤海新区城市规划测绘工作的管理制度,理顺和逐步建立、完善沧州渤海新区城市规划测绘数据成果库,强化对外服务意识,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做好对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是工程测量学科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规划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沧州渤海新区规划测绘管理规程》为了保障佛山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的质量,确保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获取可靠的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资料,依据城市规划管理规章和有关测绘技术规范进行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一任务情况

沧州旭阳己内酰胺一体化项目是省、市重点产业支持项目,已列入河北省沿海发展规划及沧州市“十二五”规划,建设规模为年产己内酰胺40万吨,分两期建设。本测绘项目为:一期建设内容包括:20万吨/年环己酮、20万吨/年己内酰胺以及相应配套项目及公辅设施等。项目面积为800亩。范围内测绘1:500竣工地形图。并计算相关竣工测量成果。

二技术依据

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3.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18314—2001)

4.《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CJJ73—97)

5.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GB/T7929)

6. 《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 GB/T17160-1997

7. 《工厂竣工现状总图编绘与实测规程》 JBJ21-90;

8.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100)

9.《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 18316)

10.《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12898—91)

11.《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CH1002—95)

12.《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CH1003—95)

13.《1:500比例尺地形图数据标准》

三技术要求

四规划竣工验收测量

1 竣工验收测量

1.作业流程

收集控制点成果、竣工地形图等资料

外业测量建筑物房角点坐标及首层地台标高

内业展点编辑成图

质量检查及评定

2.一般规定

(1)竣工测量应采用佛山市独立坐标系统及珠江高程系统,图幅规格、分幅和编号方法应与1:500比例尺地形图规格、分幅和编号方法一致。

(2)竣工测量采用的比例尺为1:500,必须采用全野外数字化采集,最后成果数据为“.dwg”格式。

(3)竣工测量的范围为竣工建(构)筑物及其周边30至50米范围内的地形。(4)竣工图须标注竣工建(构)筑物外围特征点坐标,坐标标注图层名为jgzb,图层颜色为红色。

(5)竣工测量必须在要求的工作日内完成,不得拖延,不得擅自更改、编造竣工资料。

3.竣工测量内容的要求

(1)各类竣工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如实反映示其位置、形状、结构和性质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不可舍去;房屋内部天井要区分表示。房屋(包括其它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以虚线表示,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当建筑物首层架空时,应实测建筑物主体最外围轮廓并以实线表示,相应其附属构筑物如阳台等以虚线表示。当建筑物首层墙体为玻璃墙等非常规建筑材料时,外轮廓以实线表示,分间(层)线以虚线表示。

(3)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1.5米,宽度大于0.5米的应在图中表示;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0.5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0.5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4)交通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反映陆地道路的类别和等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道路的相交关系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正确表示水运的航行标志,河流和通航情况及各级道路的通过关系。

(5)公路与其它双线道路在图上均应按实宽依比例尺表示。公路应在图上每隔8至10米注出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公路、街道按其铺面材料分为水泥、沥青、砾石、条石或石板、硬砖、碎石和土路等,应分别以砼、沥、砾、石、砖、碴、土等注记于图中路面上,铺面材料改变处应用点线分开。

(6)铁路与公路或其它道路平面相交时,铁路符号不中断,而将另一道路符号中断;城市道路为立体交叉或高架道路时,应测绘桥位、匝道与绿地等;多层交叉重叠,

下层被上层遮住的部分用虚线表示,垂直的挡土墙绘实线而不绘挡土墙符号。(7)路堤、路堑应按实地宽度绘出边界,并应在其坡顶、坡脚适当测注高程。(8)道路通过居民地不宜中断,应按真实位置绘出。高速公路应绘出两侧围建的栅栏(或墙)和出入口,注明公路名称,中央分隔带应表示,不能省略。市区道路应将车行道、过街天桥、过街地道的出入口、分隔带、环岛、街心花园、人行道与绿化带绘出。

(9)跨越河流的桥梁,应实测桥头、桥身和桥墩位置。码头应实测轮廓线,有专有名称的加注名称,无名称者注“码头”,码头上的建筑应实测并以相应符号表示。(10)永久性的电力线、电信线均应准确表示,电杆、铁塔位置应实测。当多种线路在同一杆架上时,应分别表示。电力线、电信线应连线,各种线路应做到线类分明,走向连贯。

(11)架空的、地面上的、有管堤的管道均应实测,分别用相应符号表示,并注明传输物质的名称。当架空管道直线部分的支架密集时,可适当取舍。地下管线检修井应测绘表示。

(12)污水篦子、消防栓、阀门、电线箱、电话亭、路灯、检修井均应实测中心位置,以符号表示,必要时标注用途。

(13)管线竣工测量的其它要求参见《佛山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14)各种斜坡、陡坎,其坡度在70°以上时表示为陡坎,70°以下时表示为斜坡。斜坡在图上投影宽度小于2mm,以陡坎符号表示。当坡、坎比高小于1/2基本等高距或在图上长度小于5mm时,可不表示。

(15)竣工图上应正确反映出植被的类别特征和范围分布。对园地应实测范围,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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