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合集下载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1. 引言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合理高效的资料管理可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为后续的施工、验收、维护等环节提供可靠的参考和依据。

本规程旨在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传递和保护等工作,确保建筑工程项目中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 资料管理流程2.1. 资料收集在建筑工程项目中,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方案、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文件等。

资料收集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进行: - 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 -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 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2.2. 资料整理收集到的资料需要进行整理,包括对资料进行分类、编号、标注等工作。

这样可以方便后续查找和使用,同时也可以避免资料的丢失和混淆。

2.3. 资料存储建筑工程资料的存储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 安全可靠:建立规范的资料存储和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方便查找:采用科学的资料分类和编号方式,可以快速准确地找到所需的资料。

- 防火防潮:选用防火防潮的资料存储设备和环境,避免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2.4. 资料传递在建筑工程项目中,资料的传递通常需要遵循文件传递审批程序。

传递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 确保传递的文件准确完整,避免遗漏和错漏。

- 注意传递方式的选择,可以通过邮件、电子文档等方式传递。

- 记录传递的时间和接收人,便于追溯和监督。

2.5. 资料保护建筑工程资料的保护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 确保资料的机密性,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资料要特别注意保护。

- 设立权限管理制度,对于不同级别和类型的人员,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 做好备份工作,定期对资料进行备份,以防止资料的丢失和损坏。

3. 工作责任3.1. 建设单位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的业主方,建设单位有以下责任: - 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按时提供更新的资料。

- 配合监理、施工等各方进行资料传递和共享。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质量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资料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施工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使用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安全资料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得造成安全隐患状况。

第五条本规程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对本规程进行定期修订完善,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实际操作性。

第二章安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全面收集与整理施工安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档案、施工现场安全报告、事故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等。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资料准确、完整、清晰,并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库,实现信息的快速检索和管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因疏漏导致关键信息缺失或失实,影响施工安全的判断和决策。

第九条安全资料的整理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施工过程的查阅和溯源的准确性,便于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资料的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外泄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三章安全资料的存档与使用第十一条安全资料的存档应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确保安全资料的信息安全和保存完整性。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资料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资料的合理利用,利用安全资料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提供有效支持。

第十三条安全资料的使用应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展开,确保施工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安全信息,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安全资料的使用不得超出规定范围,禁止随意篡改或删除安全资料的内容,避免给施工安全带来混乱和风险。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技术 负责人
鬃?
内容
①质量例会制度②月评比及奖罚制度③三检及交接 检制度④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①岗位责任制②设计交底会制度③技术交底制④挂 牌制度
现场电工、焊工、防水工、测量工、砼工、钢筋工 、木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
证书齐全,符合市建委要求
分包方资质等级满足施工要求,总包对分包单位制 定管理制度可行
C5
C6
C7
工 施施施施施施施
程 工工工工工工工
管 管技测物记试质
理 与 验
理 资
术 资
量 记
资 资

验 记
量 验
收 料料录料
录收




7. 专业分类图框
施工资料
建筑与结 构专业
C1~ C7
建筑给排 水及采暖 工程
C1~ C7
建筑电气 通风与空 电梯工程 工 程 调工程
C1~ C7 C1~ C7 C1~C7
编号
验槽日期
④~⑥轴、E~F轴
01-C5-001 鬃.鬃.鬃
依据:
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号 设计变更/洽商(编号
结施4、勘察报告
) )及有关规范、规程。
验槽内容:
1、基槽开挖至勘探报告第 2、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 3、土质情况 亚粘土
(附: √ 有
3 层,持力层为3 7.46m
无钎探记录及钎探点平面布置图
3.施工资料管理的同步性要求 施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实体质量、
过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同时工程资料 完整、齐全又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 条件,因此规定施工资料整理、汇总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相关资料管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第二章资料管理责任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责任应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划分如下:1. 项目负责人需制定详细的资料管理计划,并确保其执行;2. 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3. 资料管理员应保管和整理项目相关的合同、图纸、文件、报告等资料,并确保其完整和准确;4. 相关人员应按规定流程提交资料,并确保提交的资料符合规范和要求;5. 项目负责人需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章资料管理流程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资料采集:项目启动后,相关人员需及时、准确地采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2. 资料整理:资料管理员应对采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并维护资料目录;3. 资料备份:资料管理员应制定备份计划,定期对已归档的资料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备份数据;4. 资料传递:资料管理员需确保项目相关人员之间的资料传递畅通,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传递;5. 资料销毁:对于已过期或无效的资料,资料管理员应及时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四章资料管理要求1. 资料的完整性:所有与建筑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应完整,并按照规定归档保存;2. 资料的准确性:所有提交的资料应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3. 资料的保密性:涉及项目机密或敏感信息的资料应进行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 资料的可追溯性:所有资料应能够追溯到原始来源,以保证其可信度和可靠性;5. 资料的备份与恢复:资料管理员需定期进行资料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6. 资料的传递与交流:资料的传递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第五章资料管理评估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应定期进行资料管理评估。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

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传递与利用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传递接收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时间、传递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资料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资料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资料规程一、总则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确保工程进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资料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二、安全管理资料的归档与保存1.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2.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运行。

3.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施工期间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信息,并保存备查。

4.安全管理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

期满后,可以将少数必要资料进行归档保留。

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监测报告等。

2.施工方案应详细描述工程施工的整体安全管理思路、措施、组织安排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针对具体的危险作业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合理组织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的布置,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有序进行。

5.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应详细记录对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措施的交底情况,确保施工人员理解并落实相关安全要求。

6.安全监测报告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结果,进行记录与分析,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计划、质量验收记录、试验报告等。

2.质量控制计划应详细描述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要求、检测方法、验收标准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质量验收记录应详细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项质量检测与验收情况,包括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结果等。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施工图纸。

第十九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二十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施工图纸,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实施和管理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明确资料编制、审查、审批、传递流程及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程资料给与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归档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资料档案分类、编制、审查、审批、归档、流转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设计资料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传递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存储和传递制度。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存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存储和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将涉密资料泄露给无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工程资料的审查和审批第十六条为了确保工程资料的准确和有效,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审批机制。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接收到相关资料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对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当保证审查结果的真实和客观,并及时反馈意见。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资料利用率,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及建筑工程竣工后的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控制资料的获取、使用和传播。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在资料管理的各阶段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二章资料分类与管理第六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以下分类方式进行管理:(一)施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及其他专业的图纸。

(二)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三)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

(四)工程说明和施工方案:包括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

(五)技术资料:包括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相关资料。

(六)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图纸、施工记录、竣工报告等。

第七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工程阶段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采取分类存档,建立分类目录。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戳制度进行归档,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销毁制度。

第三章资料获取和使用第九条获取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有合法权利获取的,可以采取购买、借阅等方式获取资料。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应当获得权利人书面同意后获取资料。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规的有关规定获取资料。

第十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不得随意更改图纸和文件内容。

(二)不得随意对已验收的资料进行修改。

(三)不得将资料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版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资料传送和备份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传送应采取以下措施:(一)采用专业文件传送软件或者方式进行传送。

(二)传送前应对文件进行加密,保证传送过程中不被泄露。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一、引言建筑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涉及到大量的资料管理。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合理有效地管理建筑工程资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最新版,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

二、资料管理目标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便为项目各阶段的决策和工程进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同时,良好的资料管理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风险,并为后续工程的运维和维护提供便利。

三、资料管理原则1. 规范性原则:建立明确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所有相关人员按照规程进行操作,提高资料管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2. 及时性原则:各类资料应在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及时获取、更新和传递,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以支持项目决策和进程管理。

3. 完整性原则:确保资料齐全无遗漏,避免因错误或不全面的资料而对工程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4. 可追溯性原则: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资料的历史可追溯性,方便项目验收和后续工程的维护和升级。

5. 安全性原则:建立合理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采集:在建筑工程开始前,制定明确的资料收集计划,包括需要收集的资料类型、来源和采集方式,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 资料归档: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并进行编号和标识,方便后续查找和使用。

3. 资料传递:根据工程进展和相关人员的需求,及时将所需的资料传递给相关人员,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及时性。

4. 资料更新:随着工程的推进和变更,及时更新资料内容和版本,确保工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资料销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不再需要的资料进行销毁处理,保证资料的安全性和空间的有效利用。

五、资料管理工具和技术1. 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档案数据库,实现电子资料的存储、检索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料管理的便利性。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使用的一套标准。

施工资料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施工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可靠性,以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本规程的制定目标是为了规范施工资料的处理流程,保障工程施工的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工程质量。

二、施工资料的分类根据施工资料的性质和用途,将施工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 设计资料: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勘察报告等;2. 合同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合同变更协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3. 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工艺流程、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4. 进度资料:包括施工计划、工期确认、进度报表等;5. 质量验收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工程验收记录等;6. 现场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记录、施工日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措施等。

三、施工资料的管理原则1. 统一管理原则: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进行资料管理,确保各类资料易于查阅和使用。

2. 准确性原则:施工资料必须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完整性原则:施工资料应当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以满足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4. 保密性原则: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当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5. 存档备查原则:施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存档和备查,方便随时查阅和使用。

四、施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 资料采集:施工资料的采集应当由专人负责,包括设计文件的获取、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工程验收等资料的收集。

2. 资料整理:采集到的施工资料应当按照事项和分类进行整理,确保相关资料的归档和查阅方便。

3. 资料审查:对采集到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4. 资料存档:将审查通过的施工资料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存档,并进行编号和标识,方便备查和追溯。

5. 资料调阅:需要使用施工资料时,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进行调阅或复制。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一、前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它关乎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质量。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料都是必不可少的,对这些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收集和归档,不仅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性,还可以为日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提供支持。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三、管理要求3.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和归档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将相关的安全资料进行准确、及时、完整的收集和归档。

相关的安全资料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计划、现场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文件;•子分部工程、专业工程的安全生产计划及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文件;•安全监测统计表、日常安全环境检查记录、安全事故报告等安全管理档案;•周期性的安全检查、评估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报告等。

3.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保管施工现场应当对安全资料按照规定进行保管。

保管的要求:1.对安全资料进行分类管理,设置专门的保管区,避免和其他资料混淆。

2.对安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分别保管,防止遗失或缺失。

3.对于一些重要的安全资料,应当加强保密措施,确保安全资料的机密性。

4.针对不同类型的安全资料,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不同的保管措施进行管理,如采取专人负责、密码锁定等措施。

3.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利用施工现场对安全资料的利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

利用的要求:1.对于施工现场需要用到的安全资料,应当向相关人员进行领取,按照要求进行使用;2.对于未获得许可的人员,不得利用保管的安全资料;3.对于已经过期、失效的安全资料,应当及时予以更新和替换。

四、安全资料管理制度的考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应当按照一定的考核机制进行管理,以检查安全资料是否完善。

考核机制的要求:1.向建筑施工单位颁发合格证书,标明该单位安全管理的等级;2.对于安全资料不全或缺陷的单位进行整改,并设置一定的期限;3.对于没有按要求及时更新安全资料或未能保管好安全资料的单位进行处理。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第二章资料的定义和分类1. 资料的定义资料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图纸、报告、记录等有关信息的载体。

2. 资料的分类2.1 工程设计资料工程设计资料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产生的各类文件、图纸等。

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结构计算书等。

2.2 施工过程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是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等。

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施工进度报告等。

2.3 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资料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等。

包括竣工图纸、验收报告、保修卡片等。

第三章资料的管理要求1. 资料的整理和归档1.1 资料应按照不同分类进行整理和归档。

设计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应分别归档,并采取适当的分类标识。

1.2 归档资料的存储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1.3 资料的归档应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确保及时归档。

2. 资料的保密和公开2.1 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建筑工程资料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人批准,不得泄露。

2.2 对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建筑工程资料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3. 资料的利用与借阅3.1 资料的利用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不得擅自篡改、复制或转载。

3.2 资料的借阅应符合相关规定,借阅者应遵守相关约定,妥善保管资料,不得超过借阅期限。

第四章资料的传递和交接1.1 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需要进行资料的传递,包括设计文件传递给施工单位、施工记录传递给监理单位等。

1.2 资料的传递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记录传递过程和方式。

2. 资料的交接2.1 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参与方在项目结束后,应进行资料的交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2.2 资料的交接应进行清单登记,明确交接的内容和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安全手册、安全培训记录、事故统计及报告等。

第三条安全资料的编制和管理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编制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

2. 安全资料应涵盖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内容,并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

3. 安全资料的管理应采用电子化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施工许可证的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施工许可证,并及时将证件备案于现场。

2. 施工许可证应置放于施工现场显眼位置,方便监管部门进行查验。

3. 施工许可证过期或需要变更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更新施工现场的许可证备案。

第五条安全手册的编制和使用1. 施工单位应编制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手册,包括安全工艺、作业程序、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2. 安全手册应写明责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联系到相关人员。

3. 施工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安全手册的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安全培训记录的管理1. 施工单位应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记录培训内容、时间和参训人员名单等信息。

2. 安全培训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并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监管部门查阅。

3. 施工单位应保证培训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事故统计及报告的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事故统计和报告机制,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进行记录和分析。

2. 事故统计报表应详细记录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上报事故统计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违规处罚和安全示范的管理1.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施工单位应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处罚记录保存至少两年。

山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总则山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下称规程)是为了规范山西省建筑工程项目中的资料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准确、完整、及时、安全,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规程适用于山西省内所有涉及建筑工程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工程类别。

三、资料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必须确保遵守规程,并对资料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 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及时记录、汇总和归档工程相关资料。

3. 总包单位应与所有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资料管理责任,并监督分包单位按规程执行。

四、资料管理要求1. 资料分类:根据施工阶段、工程部位和资料类型,对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2. 数据准确性:要求资料的录入与整理过程中确保准确、不含错误或遗漏。

3. 时效性:所有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理登记,并及时归档。

4. 内容完整性:资料应包含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书、现场记录等必要的信息。

5. 安全性保障:要建立完善的电子储存和备份系统,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 整理和归档:按照规定的分类编号,进行资料整理,并将其归档保存。

五、资料的流转与使用1.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及时将工程变更、技术方案、验收报告等必要资料传达至相关人员。

2. 资料的使用应遵守权限限制,严禁私自篡改、删除或泄露资料内容。

3. 对于隐私信息或商业机密,要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并限制访问权限。

4. 资料在项目结束后,应妥善保管并进行备份存档,以备后续维护和管理使用。

六、违规处罚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罚:1. 资料虚假、不准确或遗漏,构成轻微违规的,给予警告。

2. 资料管理不及时、不完整,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的,可以视情况给予罚款、追究责任或扣除工程款项。

3. 对于故意篡改、删除或泄露资料内容,或严重违反资料管理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相关资格。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一、引言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方便项目参与方进行工作协调和监督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等。

二、资料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总体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传递等。

2.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自己专业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资料管理员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建立资料管理制度、管理资料库、维护资料安全等。

三、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收集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图纸变更通知、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管理员要及时向相关人员索取,并进行登记和归档。

2. 资料整理收集到的资料需要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每份资料都有清晰的标识和编号,方便后续查找和管理。

资料管理员要制定整理规范,如资料装订方式、文件夹标签的设置等。

3. 资料归档整理好的资料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归档,建立资料库,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归档时要记录资料的存放位置,方便后续查找和借阅。

4. 资料传递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各个参与方之间需要相互传递资料,如设计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设计文件、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检查报告等。

资料传递要有明确的流程和记录,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资料管理制度1. 建立资料管理制度是规范资料管理工作的基础,要明确各类资料的管理要求和流程。

制度中要包括资料管理的责任分工、资料的分类和编号规则、归档和传递的要求等。

2. 资料管理制度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五、资料安全管理1. 资料管理员要负责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资料不被丢失、损坏或泄露。

可以采取物理和电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料的存储和备份,同时设置权限和密码保护,防止未授权人员访问和修改资料。

2. 资料管理员要定期进行资料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修复和处理,确保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料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合理有效的资料管理能够提高施工效率,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二、施工现场资料的分类1.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等。

2. 合同资料:包括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

3. 材料进出场记录:包括材料的购进、存储、使用和退场等记录。

4. 检验检测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验检测记录与报告。

5. 安全生产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台账、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等。

三、施工现场资料的管理原则1. 规范性原则:管理人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标准,确保资料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完整性原则:施工现场资料应完整、准确、无缺失,以便于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3. 保密性原则:各类资料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保密,防止泄露或被非法使用。

4. 效率性原则:资料管理程序应简化、便捷,提高施工效率。

5. 常规性原则:各类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整理、备份和归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及时更新。

四、施工现场资料管理的具体要求1. 资料的储存与归档:- 技术资料应分类、编号储存,确保图纸的无误差使用。

- 合同资料应按照合同编号、时间顺序进行归档,以便于后期的查阅和追溯。

- 材料进出场记录应按照时间、数量进行登记和储存,确保材料使用的准确性。

- 检验检测资料应妥善保存,方便后期对施工质量进行验证。

- 安全生产资料应及时更新,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资料的传递与交流:- 各类资料的传递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记录。

- 要求参建单位实行信息共享,及时汇报施工进展和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

3. 资料的备份与保护:- 对技术资料、合同资料等应进行定期备份,并储存于安全可靠的地方,以防丢失或损坏。

- 定期检查储存设备和环境,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gb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gb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gb 第一条定义建筑工程安全资料是指涉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各类文件、记录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培训资料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资料管理,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

第三条安全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1. 文件齐备性原则:各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完备而准确地编制和保存建筑工程安全资料。

2. 数据安全原则:安全资料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保存和保护,防止遗失、泄露、损毁或篡改。

3. 时效性原则:各方应及时更新和归档安全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给相关人员进行查阅和使用。

第四条安全资料的内容和格式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 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巡查、自查、监督检查等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人员、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3. 事故调查报告: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分析,记录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损失情况及建议的预防措施等。

4. 培训资料:包括安全培训课件、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等,内容应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相关。

第五条安全资料的保存与归档1. 纸质文件的保存:安全资料的纸质文件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虫的专用文件柜或保险柜内,按照文件的种类和日期排序存放,并定期检查保存环境。

2. 电子档案的保存:安全资料的电子文件应备份保存,存储介质应选择稳定可靠的设备,并采取措施保护资料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3. 安全资料的归档:安全资料按照规定的归档期限进行归档,定期清理和整理已归档的资料,确保文件的整洁有序。

第六条安全资料的使用和传递1. 安全资料的查阅:相关人员有安全资料查阅需求时,应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查阅,查阅记录应详细记录。

2. 安全资料的传递:安全资料的传递应确保内容的完整和准确,使用时应注意保密,防止泄露。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设计、施工方案、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等。

第三条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执行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负责。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资料管理制度,指导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章资料管理原则第六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保密性”的原则,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七条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施工资料,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用是最新的。

第九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保护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确保资料的保密性,防止泄露。

第十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利用和管理施工资料,提高工程施工效率。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资料管理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相关的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和整理,确保施工开始前的资料准备工作完善。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及时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归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应当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和整理,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档案。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相关要求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档案室,定期进行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DB13/T145-2024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3/T145-2024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3/T145-2024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1.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明确工程资料的类型、编制、归档和报送等要求。

2.建立规范的工程资料管理系统,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完整性和可查性。

3.完善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保持资料的长期保存和利用价值。

4.加强对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二、工程资料的编制与归档1.工程资料的编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确保准确、全面、规范。

2.工程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资料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保证归档的安全和完整性。

4.工程资料的归档要定期检查,确保归档的正确和及时性。

5.工程资料的归档要注意保密性,合理设置访问权限,避免泄露机密信息。

三、工程资料的报送与利用1.工程资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送相关单位,确保工程资料的及时和准确性。

2.工程资料的利用应遵循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资料的合理使用和保护。

3.工程资料的利用应注意保密性,避免非法获取和使用。

4.工程资料的利用应促进科技创新和工程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四、工程资料的保存与销毁1.工程资料的保存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确保资料的长期保存。

2.工程资料的保存要注意防火、防潮、防震和防腐等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工程资料的销毁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销毁的安全和合法性。

4.工程资料的销毁要注意保密性,避免泄露机密信息。

五、工程资料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要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力度。

2.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资料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要及时处理工程资料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附则1.对违反工程资料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受国家机密保护的工程资料,应按照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以上是“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下)”的主要内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培训资料(一)一、填空题:
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2、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

3、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4、凡列入报送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应在单位工程验收前由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5、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6、总包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

7、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
有效性负责。

8、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合同要求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套数和完成时间,进行竣工资料(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工作。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套数,则每个工程竣工资料不得少于两套,其中移交建设单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完成时间,项目经理部应在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的组卷归档工作。

9、项目专职资料员应熟悉施工资料管理业务和管理规定,经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10、施工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施工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各阶段验收同步。

11、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各相关责任人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12、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
收文件。

13、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按照北京市有关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北京市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14、工程相关各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报验、报审资料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应承担
的责任。

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15、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资料的移交套数、移交时间、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等。

16、分包单位工程完工后,应将有关施工资料按约定移交。

17、施工资料分类应根据类别和专业系统划分。

18、建筑工程共分九个分部工程。

19、施工资料编号通常情况下,资料编号应7位编号,由分部工程代号(2位)、资料类别编号(2位)和顺序号(3位)组成,每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

20、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资料编号应为9位编号。

21、单位工程完工,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合格后,应报请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预验收,通过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验收记录上各单位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22、施工日志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按专业制定专人负责逐日记载,并保证内容真实、连续和完整。

23、技术交底记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

24、施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经办人。

2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技术部门负责人”和“质量部门负责人”栏内由公司技术部经理和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签字,或由其授权给相关人员签字。

26、业主独立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资料由该独立分包负责,所有签字由该独立分包单位人员填写,“施工单位”填写该独立分包,并有该单位填报相应的报审表,报监理单位审核。

27、项目经理部自行分包的分部(项)工程,施工资料由该单位负责编制,施工单位填写为“中建一局五公司”,签字采取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相应人员双签形式,由该分包单位填报相应的报审表,经总承包项目总(主任)工程师签字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28、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天将项目施工资料报公司技术部、10
质量保证部进行核查、验收。

29、项目资料员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资料的编制、整理、收集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及与工程进度同步。

30、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工程有:有支护土方、地基(复合)、桩基、钢结构。

31、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有:预拌混凝土运输单、混凝土配合比单、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
32、民用建筑工程用水泥应收集的资料有:水泥进场复试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水泥检测报告、水泥有害物检测报告。

33、施工测量记录应收集整理的资料有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基槽验线、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标高抄测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施工单位应在结构工程完
成和工程竣工时,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并记录,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34、钢材试验报告中钢筋牌号是Q235A,其相对应的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中钢筋牌号应是Q235A。

二、问答题:
1、工程资料包括那些方面?
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2、什么是施工资料?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3、什么是工程档案?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4、什么是竣工图?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