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设备管理制度(最终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管理制度(试行)

(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设备管理行为,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结合集团设备管理现状,特制定本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在集团范围内除办公设备外直接参与生产过程或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机械、运输、动力及传导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集团及所属单位所从事的设备规划、购置、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处置等项活动。

第四条集团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集团的规章制度,遵从设备“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各项技术和管理措施,对设备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要求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条集团设备管理部是集团设备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集团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目标、工作标准及规则;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采购设备合同的执行和采购设备的验收工作;负责设备管理活动中的各种计划、方案或申请的审核或备案;负责审批设备使用单位制

定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或协助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集团范围内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六条设备使用单位是本单位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设备检修技术质量标准等具体规章、办法;负责提出本单位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备品备件采购计划、新增设备的需求计划和设备维修方案等;组织实施本单位设备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所属其它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本部门对设备管理的相应职责。企业发展部负责牵头组织编制新建项目设备方案;计划经营部负责设备合同管理并组织设备采购工作;工程管理部负责在项目实施阶段与相关设计、土建、设备供应商等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与衔接工作,以及对属土建工程范畴的水电气等设备的管理;财务审计部负责审核设备采购及维护维修所需资金,负责组织设备资产清理工作。

第二章设备前期管理

第八条设备前期管理是指从提出设备需求直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投入使用的管理。设备前期管理是集团设备管理的基本要素,是集团项目开发和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前提。

第九条集团设备管理部要按照“合理利用,节约能源”的原则,开展对新建项目设备初选、配置方案的优化论证,组织考察与评估相关设备生产厂家,组织编制或审核设备采购技术标书或技术文件;负责新建(改、扩建)项目设备的监制、安装、调

试和检验验收工作。

第十条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或新增设备计划,集团设备管理部应组织论证其可行性,原则上应报集团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集团设备管理部要认真收集、整理和分析设备前期管理阶段中的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并积极协调和督促做出妥善处理。

第三章设备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集团财务审计部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界定设备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折旧,以保证集团及其所属单位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十三条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台帐、设备技术档案和固定资产卡片,力求做到数据正确,参数完整,并将设备技术档案报集团设备管理部备案。集团设备管理部要依据备案建立集团设备总台账。

第十四条集团设备管理部每年要定期组织集团财务审计部、设备使用单位等相关部门开展设备清点清查工作,做到帐、卡、物相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第十五条集团设备的调拨、转移、租赁、出售、封存和报废实行集中管理制,报集团审批后实施。

第十六条集团所属单位相互之间借用设备,双方应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未超过十五日的,报集团设备管理部备案;超过十五日的,报集团审批。

第四章设备使用维护管理

第十七条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管理是防止设备事故发生、提高设备工作效率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必要前提,是保证集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十八条设备使用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单位设备使用和维护维修工作。应根据工作需要,配置高效、精干的设备管理人员和机构,对设备的使用、保养、故障监测和维修等实行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

第十九条设备操作者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多人操作的设备,要实行机(站)长制;对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有交接班制度;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设备使用单位在设备维护时,应按照规定实行三级保养制,要开展点检工作,及时掌握设备状况,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一条集团设备维修实行自修和定点维修相结合的维修制度。设备使用单位要贯彻“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推行设备“点检定修制”管理,努力提高设备维修管理水平。

第五章设备安全运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集团及所属单位要认真贯彻和落实“杜绝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减少一般、重大设备事故,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设备安全管理宗旨。

第二十三条集团及所属单位在设备前期管理过程中,要认真查验设备或备品备件制造、销售单位的资质状况,检验设备质量;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或不定期检验设备的安全保障措施或备品备件的安全性能。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必须由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并经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测试/检验合格,取得安全许可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使用。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要按照《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的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使用单位应配置设备安全管理员,制定和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检修维修规程,努力做到对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定期检测,及时消除设备事故隐患和缺陷,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六条设备使用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测设备安全装置,确保工作可靠,不准擅自拆除或闲置设备安全装置;生产、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具备防爆性能;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易受强风、雷击损坏的室外设备,要有保护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