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荷兰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特点与经验

合集下载

荷兰与德国的水综合管理

荷兰与德国的水综合管理

万方数据 万方数据一部分来源于征收该流域居民的污水费。

协会的规模相当于一个中型企业,因此,在该地区是一家重要的雇主。

同时协会有责任谨慎地对待其会员缴纳的会费,其经营方针的目标是降低总的费用。

在议定目标的基础上,协会的董事会制定前瞻、透明的十年经济规划,以此为会员单位提供规划的安全可靠性。

提高能力。

注重费用效率能力和费用效率是保障企业取得成就的关键因素。

协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地进行自身的发展,以便在未来能够在这两方面占据有利地位。

协会从事水管理领域方方面面的工作,利用几十年的经验以及工作人员所拥有的多方面广泛的专业知识,与高等院校、工程设计院和专业公司密切合作,取得了很大成就。

此外,其仍然在不断地扩展自身能力,分析水管理和该流域错综复杂的相互关系,不断寻求更加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的协同效应。

重视与该地区其他水管理活动者的经验交流、国内和国际上的交流以及参与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比如,还积极参加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仑州的各种不同的专业工作组,水资源管理协会工作组,德国水、污水和固体废物联合会(DWA)以及开放地理空间联盟(oc,c)的活动。

民主地确立合法权力。

团结一致地采取行动协会是一家公法形式的法人团体,是根据北莱茵威斯特法仑州议会颁布的乌珀河水协会专项法,以民主的方式确立产生的。

在这个法律的基础上,并根据依法制定的协会章程进行自我管理,但同时在北莱茵威斯特法仑州的法律监督之下。

州的法律监督机构是北莱茵威斯特法仑环境和自然保护、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

协会的会员单位有流域上的城市、城镇和地区县城以及那些利用协会的设施和水体的供水公司和工业企业。

协会的机构有代表大会、监理会和董事会。

代表大会的代表产生于协会的会员单位,代表的席位按照会费比例进行分配。

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机构决定协会的章程,确定经济计划和承接设施与任务等事宜。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理会,监理会选举协会的董事会,并监督董事会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此外,协会的机构还有财务◆借鉴欧盟经验,在我国重点流域开展水综合管理政策与制度设计的试点工作,丰富流域综合管理的内容,并努力提高流域水综合管理水平。

欧盟海洋生态环境政策及其对我国的经验启示

欧盟海洋生态环境政策及其对我国的经验启示

欧盟海洋生态环境政策及其对我国的经验启示作者:赵佳敏路征来源:《中国西部》2018年第01期[摘要]在“欧洲2020”框架下,欧盟对海洋生态环境政策做出了相应调整。

本文首先对欧盟海洋生态环境政策的最新框架和政策工具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结合我国当前海洋环境状况和海洋环境保护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欧盟海洋生态环境政策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经验启示,认为应加快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尤其要加强国家层面的立法,消除法律法规之间、中央与地方法律法规之间的不一致;注重利用减免税费等激励措施引导行为主体主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而不是过于依赖征收税费等约束措施来管制;利用保护性开发等手段,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融资渠道多元化;加强部门联动,构建有效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机制;强化海域分片区管理,推动片区间的交流合作。

[关键词]海洋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环境政策海洋经济欧盟[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694(2018)01-0017-09一、引言随着人类海上活动的日益频繁,海洋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也逐渐凸显。

同时,全世界超过半数的人口居住在离海岸线200公里以内区域,超过60%的大都市(人口超过500万)位于海拔高度为0~10米的平原地区。

因此,海洋环境的恶化,不仅对海洋动植物和海岸带的保护造成了威胁,同时也严重影响着沿岸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而在欧盟,由于大多数成员国都是临海国家,因此海洋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欧洲拥有超过68000千米的漫长海岸线,欧盟现有28个成员国中仅有5个不是临海国家,超过半数的欧洲民众生活在离海岸线不足50千米的范围内。

针对欧洲地区日趋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欧盟当局在以往的环境行动计划和2010年发布的未来10年的发展战略——“欧洲2020”框架下,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包括水框架指令(WFD)、综合海洋政策(IMP)、海洋战略框架指令(WSFD)、海岸带综合管理(ICZM)、海洋空间规划(MSP)、Natura 2000以及共同渔业政策(CFP)等。

德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

德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海洋环境监测是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必要基础,也是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德国海洋环境保护技术与科学研究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同时也是海洋环境保护区域合作的良好典范。

本文阐述了德国的海洋环境管理部门与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的监测体系、监测机构、监测内容和监测特点予以分析,并对我国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德国;监测特点正文德国地处欧洲西部,濒临北海和波罗的海,国土面积约35.7万km2,海洋面积约5.7万km2,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

海洋不仅为德国供给了足够的矿产、油气、食物药类等自然资源,还作为旅游景点与海运码头,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

但是,和众多人类活动密集的近岸海域一样,北海和波罗的海也面临着严峻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

北海和波罗的海与德国、英国、法国等14个国家相邻,繁忙的海运和较高的陆源排放量使其成为世界范围内污染最为严重的海域之一。

德国一直对环境保护工作十分重视,拥有世界上较完备和详细的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技术与科学研究也走在世界的前列。

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德国在提升本国监测能力和完善监测体系的同时,也注重与其他邻国开展区域性合作,共同应对海洋环境问题。

本文首先阐述了德国的海洋环境管理部门与法律框架,随后以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为例,对监测体系、监测机构与监测内容予以总结,最后探讨了德国海洋环境监测的若干特点,为我国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提升提供参考。

1 德国海洋环境管理概况1.1 海洋环境管理部门德国是联邦制国家,由16个州、3个直辖市组成。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职责划分由基本法规定,实行立法统一、执法相互监督的原则,即立法由联邦政府统一负责,执行分别由州政府和赋予职能的联邦机构负责。

德国的海洋管理分区域进行,离岸12海里内海域由沿海各州政府实施管理,12海里以外到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由联邦政府执行机构负责。

德国联邦政府涉及海洋环境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建设与核安全部、联邦运输和数字设施部以及联邦食品与农业部。

荷兰的围海造陆及对我国的启示

荷兰的围海造陆及对我国的启示

2.特点: 特点: 特点 我国现阶段围海造陆其根本目的是为经济发展服务。所以 表现出: 多为工业发展用地; 需求面积大; 速度快; 相关配套工程不齐全; 设计实施缺乏科学性和全面性 等特点。 3.产生的主要问题: 产生的主要问题: 产生的主要问题 环境污染 湿地破坏 渔业减产
环境污染
1.污染物排放 2.海水营养化 3.爆发赤潮
1992年6月,荷兰开始实施“还地为湖”的计划,经过 几年实践,这一环保举措已显示出积极成果。淹没新洼地 的工程不仅恢复了原有自然景观,而且明显提高了地下水 位,既缓解了泥沙淤塞的形成,又起到了天然水库的作用。 进入21世纪,荷兰又推出了“退滩还水”计划,其目标 是对内陆河流下游缓冲区和海洋潮水侵蚀缓冲区沿岸区域 开发进行更严格地评估,以确保不会对荷兰海岸的恢复能 力产生影响;同时研究海平面变化和沿岸的地面沉降,以 及气候变化所导致的降水量增加,以减小海潮的威胁;进 一步研究水管理新模式,实施水综合管理,同时关注水质 量、环境、自然、渔业、休闲旅游、农业、航运、工业等 方面的发展。
科学规 划效益
生态效益 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
积极意义
三、积极意义
1.科学规划效益: 科学规划效益: 科学规划效益 围海造陆工程以科学规划来协调涉海部门的利益 科学规划来协调涉海部门的利益,从而实 科学规划来协调涉海部门的利益 现国家的战略目标。主要做法是由水利、交通、建设、农 业、环保等部门通力合作。 须德海工程使防潮堤线缩短了45千米。改善了农田灌溉 和排水条件,并可防止土地盐碱化。须德海大堤已成为连 接荷兰东北部和西北部的交通干线,原河道用于发展航运, 围垦出来的艾瑟尔湖可提供淡水,促进工农业和养殖业的 发展,垦区的水网则可发展旅游。目前建成的4个垦区, 已迁入约314.3万人,形成了繁荣的经济区。 三角洲工程则使防潮堤线缩短了700多千米,提高了防 潮安全保障和标准,可有效控制和管理三角洲水道。防止 咸水入侵,改善水质和减少泥沙淤积,能更合理地利用水 资源,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荷兰水污染防治的理念和措施

荷兰水污染防治的理念和措施

荷兰水污染防治的理念和措施温鸿安1,马汝轩2(1.北京市第三中学,北京100034;2.华北水利电力大学水利学院,河南郑州450046)[摘要]文章介绍了荷兰水污染防治的发展历程,主要对相关的法律体系、管理体制和防治措施进行了分析,对我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管理体制;措施;荷兰[中图分类号]X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624(2018)01—0068—021基本情况荷兰地处莱茵河、爱塞河和斯赫德河3条河流入海口,是一个土地低洼、人口稠密,受洪、涝、海潮危害严重的国家,1/3的国土低于海平面。

为抵御洪水和预防侵蚀,自中世纪以来,荷兰人一直不断修筑堤坝、围海造田。

在此过程中,积累了湖泊、河流、咸水河口及大海等各类水系治理的宝贵经验:建设了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系统,运行监控、监测系统,制定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形成了较先进的水利管理体制,在供水、航运、灌溉排水、防洪除涝、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理念和经验居于欧洲领先地位。

由于水资源对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荷兰将水资源的可用性和水污染防治视为综合治水中的重要问题。

文章仅就荷兰的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分析。

2水污染历程荷兰的水污染主要经历了水污染、水污染处理、面源控制、水修复等4个阶段,也走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路。

20世纪70年代流经荷兰的4条河流全部受到污染,最严重时,莱茵河内鱼虾绝迹。

法国人到荷兰旅游都自带饮用水,荷兰人只能饮用发酵后的啤酒,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的问题,当时荷兰人招待客人最好的食品是洁净的饮用水。

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欧洲各国本着谁污染、谁出钱治理的基本原则,签署了《环境公约》,水环境恶化的势头得以控制,水环境逐步改善。

目前,荷兰每年用于水治理方面的投入大概为50亿欧元,其中水质处理费用占65%,调水占19%,防洪占16%。

3水污染防治基础体系3.1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形成为防治水污染,荷兰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污水管理和控制的法律。

国外流域水污染治理经验及对我们的启示

国外流域水污染治理经验及对我们的启示

国外流域水污染治理经验及对我们的启示国外流域水污染治理经验及对我们的启示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而水污染问题也愈发严重。

为了有效治理水污染,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本文旨在探讨国外流域水污染治理的经验,并从中汲取对我国的启示。

一、美国的经验美国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与其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相关立法的制定以及公民的环保意识有着密切的关系。

1. 立法和政策措施美国通过《清洁水法案》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标准和污染物排放限制。

此外,美国还建立了各级政府部门以及环境保护局等机构来监督和管理水污染治理工作。

2. 水体修复与保护美国注重对污染源的治理,并且采用了一系列的水体修复措施,如造湿地、沿海保护带的建设,以及退耕还湿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水质。

二、荷兰的经验荷兰位于欧洲的河流和海洋交汇的地区,水资源宝贵且脆弱。

荷兰对于水污染治理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尤其是在水资源管理和防洪方面。

1. 水资源管理荷兰通过建立水资源管理的相关机构,加强了对水质和水量的监测和管理。

此外,荷兰还注重提高农业和城市排水的效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2. 防洪措施由于地势低洼,荷兰一直以来都面临着严峻的洪灾威胁。

为了应对洪水,荷兰采取了一系列的防洪措施,如建设堤坝、开辟洪水容量区等,有效保护了土地和人民的安全。

三、日本的经验作为一个岛国,日本水资源的管理与治理成为其长期以来一项重要工作。

同时,从国家到地方,从政府部门到民间社会,形成了全面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1. 水资源分配与利用日本采取了严格的水资源分配与利用政策,建立了全面监测和管理水资源的体系,并推动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减少用水的浪费,提高用水效率。

2. 河流和湖泊改善日本积极注重对河流和湖泊的治理和生态修复。

通过改善河道和湖泊的水质,保护了生态环境,提升了水体的功能。

四、国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水污染治理,我国应该制定更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污染物排放的标准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机制。

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

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

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1. 荷兰是一个小而狭长的国家,地势低洼,地理条件非常特殊。

自古以来,荷兰人民就面临着频繁的水患威胁,如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挑战。

在这个过程中,荷兰不断探索和实施土地整理方案,通过建设堤坝、开展排水工程等方式,成功地解决了自然环境带来的困扰。

2. 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吸引了世界的关注,其成功经验不仅在于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更在于科学的规划和国家层面的整体协调工作。

在荷兰,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十分严格,几乎所有土地的使用都需要经过严苛的审查和规范的使用计划。

这种严格的管理制度为荷兰的土地整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3. 在荷兰,土地整理不仅仅是对土地进行开垦和利用,更是一个综合的、长期的过程。

对于沼泽地的利用,荷兰人通过开展排水工程,将湖泊和河流的水排至海外,并修建起一系列可靠的堤坝和水库来解决水患问题。

这一系列的措施使得原本不适宜人类生活的区域变得适宜,并在保护土地资源的满足了人们对住宅、农田和工业用地的需求。

4. 荷兰的土地整理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仅包括对水患地区的改造,还包括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开发和保护。

荷兰城市的发展规划通常非常严格,城市规划师会对土地的使用进行详细的考虑,以确保城市的发展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开发新的居住区域时,荷兰城市规划师通常会选择既符合人们需求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的土地。

5. 荷兰人民对土地整理的重视程度和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独树一帜的。

他们普遍关心土地保护的问题,并主动参与到土地整理的过程中。

荷兰的市政府通常会举办公民参与的会议,征求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以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利益。

这种开放和民主的方式使得土地整理更加符合社会的期望和要求。

总结回顾: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成功的国家层面的土地管理和利用经验。

荷兰人民通过科学的规划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不断探索和实施土地整理方案,成功地解决了水患等自然环境带来的挑战。

海洋保护政策促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法规与措施

海洋保护政策促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法规与措施

海洋保护政策促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法规与措施...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人类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断增加,给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破坏。

为了实现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引入了相关的法规与措施,以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本文将介绍一些主要的法规与措施,并分析它们在促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

一、渔业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渔业是海洋生态系统中最主要的人类干预方式之一,其合理管理对于保护海洋生态系统至关重要。

为此,各国纷纷制定了渔业管理法规,建立并完善渔业许可制度、渔业资源保护区管理制度等。

例如,我国颁布的《渔业法》规定了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原则,并设立了渔业许可和准入制度,以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此外,我国还建立了一系列渔业资源保护区,限制非法捕捞和破坏性渔业活动,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二、海洋环境保护政策的出台与执行海洋环境的破坏不仅与渔业活动有关,还与工业生产、城市污水排放等因素密切相关。

因此,各国积极出台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以保障海洋环境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举例来说,欧盟于2008年颁布了《海洋战略框架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对海洋生态系统进行评估,并制定适当的管控措施,以确保海洋环境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此外,许多国家还建立了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定期监测水质、海洋生物和底栖动物群落等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三、海洋保护区的设立与管理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核心区域和重要物种,各国纷纷建立了海洋保护区,并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世界上最大的海洋保护区之一就是澳大利亚的大堡礁保护区。

该保护区面积庞大,包含丰富多样的海洋生物和珊瑚礁。

澳大利亚政府不断加强对该区域的管理,限制过度捕捞和污染,以确保大堡礁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四、国际合作与共享海洋资源海洋保护是国际合作的重要领域。

各国通过签署国际公约、制定共同规则等方式,加强了对全球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

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署促进了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规定了各国在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海洋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海洋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海洋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随着全球人口的急剧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海洋作为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之一,对于维持地球生态平衡和人类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长期以来人类对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污染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各国和国际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建立海洋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

海洋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海洋生态系统而设立的特定区域。

通过限制捕捞、禁止污染和控制人类活动,海洋保护区可以提供一个相对安全和自然的海洋环境,保护濒危物种和维持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各国应加强海洋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其有效运行并促进海洋生态保护。

其次,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数据共享是实现海洋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海洋环境的变化对于气候、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经济活动都有着重要影响。

通过定期监测海洋环境指标,可以及时了解环境变化状况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同时,各国应加强海洋环境数据的共享和合作,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共同应对全球性的海洋环境问题。

第三,控制海洋污染是实现海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海洋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城市污水排放、船舶废弃物和海上石油开采等。

这些污染物对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造成重大威胁。

各国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督执法,严禁非法排放和倾倒污染物。

同时,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探索可持续的海洋资源利用和处理海洋废物的方法。

第四,促进海洋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是海洋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海洋能源具有丰富的资源和潜力,包括海洋风能、潮汐能、海洋热能等。

通过开发和利用这些海洋能源,可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碳排放,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开发海洋能源,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标准,促进海洋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海洋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

通过建立海洋保护区、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共享、控制海洋污染以及开发利用海洋能源,可以实现海洋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荷兰的水之国简介

荷兰的水之国简介

荷兰的水之国简介一、引言荷兰,位于欧洲西北部,是一个以水资源和水管理而闻名于世的国家。

荷兰被誉为“水之国”,这是因为它地势低洼,四分之一的土地低于海平面。

然而,荷兰却能有效地利用水资源,并进行先进的水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荷兰的水之国的特点、水管理措施以及对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二、地理特点1. 低洼的地势荷兰地势低洼,四分之一的土地位于海平面以下。

这一地理特点使得荷兰容易受到海水的侵袭,并面临着洪灾的风险。

然而,荷兰人民凭借智慧和勇气,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抵御海水的侵蚀。

2. 河流和湖泊荷兰境内有众多的河流和湖泊,这些水体不仅对农业和渔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荷兰的水管理提供了基础。

三、水管理措施1. 明斯特计划明斯特计划是荷兰政府为了保护国家免受海洋侵袭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该计划包括修建堤坝、水闸和抽水站等,有效地防止了海水的入侵。

2. 水坝和水闸荷兰境内分布着大量的水坝和水闸,它们用于调节江河水位,保护周边居民和农田免受洪灾的侵害。

3. 排水系统荷兰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排水系统,通过网络化的排水渠道和泵站,能够将地下水和雨水有效地排出,保持土地的干燥和可耕性。

4. 沿海防护荷兰在沿海地区建立了一系列防护措施,如海堤和沙丘,以保护城市和农田免受海洋侵蚀的影响。

四、水管理的经济影响1. 农业的发展荷兰的农业依赖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

通过排水系统的建设,荷兰创造了大面积的农田,使得农业生产得以发展。

荷兰在农业技术和农产品质量上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2. 渔业的繁荣荷兰的河流和湖泊提供了丰富的淡水和咸水渔资源,使得荷兰的渔业得以繁荣。

荷兰的渔业不仅为国内市场提供了大量的海鲜,也出口到世界各地。

3. 旅游业的增长荷兰作为一个以水为特色的国家,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前来观光。

游客可以欣赏到荷兰独特的水景,参观荷兰的风车和运河,体验水上交通工具等。

五、水管理的环境影响1. 生态保护荷兰注重保护水生态环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湿地和鱼类等生物资源。

17世纪荷兰海洋战略的特点、原因及启示

17世纪荷兰海洋战略的特点、原因及启示

17世纪荷兰海洋战略的特点、原因及启示在世界海洋文明史上,如果说15、16世纪是西班牙葡萄牙的世纪,而18世纪到二战前夕是英国的时代的话,17世纪就其总体而言,可以说是荷兰的世纪。

即使在三次英荷战争后的相当长的时期内,荷兰的海上力量仍然是霸主级别的,直到十八世纪初,才被英国最终完全超越。

作为一个面积狭小的海岸低地国际,荷兰的能够取得海洋霸权,并且能够维持较长的时间,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而在奇迹的背后,经过对历史的梳理和分析,也不难发现,荷兰的海洋霸权有其自身的显著特点。

一、荷兰海洋战略的特点(一)以商业为主导的海洋战略马克思曾引用居利希的话评价道:荷兰“几乎独占了东印度的贸易以及欧洲西南部和东北部之间的商业往来,它的渔业、海运业和工场手工业,都胜过任何国家。

这个共和国也许比欧洲所有其他国家的资本总和还要多”。

荷兰的强盛推动它执行更加狂妄的霸权政策它曾宣称:要把挪威变成它的森林,把莱茵河岸河加龙河岸变成它的葡萄园,把德意志、西班牙和爱尔兰变成它的羊圈,把普鲁士和波兰变成它的谷仓,把印度和阿拉伯变成它的果园。

与早期的西班牙、葡萄牙和后期的英国不同,荷兰的海洋霸权不是建立在广大的殖民地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商业贸易,具体而言就是欧洲沿海转口贸易的基础之上的。

(二)被动的海洋战略虽然在17世纪中期,荷兰的海上实力空前强大。

船舶总数占整个世界的三分之二,海上实力无与伦比,被称为“海上马车夫”。

而且在三次英荷战争的海上较量中,荷兰海军的表现也一度非常的强势。

但是荷兰的海上霸权,从一开始就是非常的被动的。

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其脆弱性。

随着英国的逐步崛起,荷兰海上战略的消极被动性才逐步的体现出来,首先表现出来的事海洋战略的单一性。

荷兰的海洋战略非常的单一,就是一海上转口贸易为核心的海洋商贸战略,海上贸易可以说是荷兰经济社会的唯一命脉。

这就决定了,荷兰海洋战略的单一性。

而在十七世纪,海上竞争日益的加剧的国际形势下,单一性也就不可避免的决定了其具有脆弱性。

德国参与南太平洋地区海洋治理:方式、动因及意义

德国参与南太平洋地区海洋治理:方式、动因及意义

国别与地区《国际论坛》 2019年1期德国参与南太平洋地区海洋治理:方式、动因及意义梁甲瑞 【内容提要】 作为全球海洋治理的主导力量,德国在南太平洋地区海洋治理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

德国参与南太平洋海洋治理的主要方式有四个方面。

第一,在欧盟的框架内参与南太平洋地区海洋治理;第二,在南太平洋进行海洋科考,服务于海洋治理;第三,与国际社会一道治理南太平洋地区的气候变化;第四,与太平洋岛国合作,维护海洋和沿岸生物多样性。

德国参与南太平洋地区海洋治理的动因有两个方面。

第一,与太平洋岛国有着相似的海洋环境保护观念;第二,服务于德国的海洋战略。

德国参与南太平洋地区海洋治理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推动南太平洋地区海洋环境保护,建立域外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机制;第二,帮助太平洋岛国提高海洋治理能力;第三,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南太平洋新型海洋秩序。

随着南太平洋地区海洋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德国在南太平洋区域海洋治理的经验值得中国借鉴,未来中德在南太平洋的海洋治理合作有着广阔的空间。

【关键词】 南太平洋;海洋治理;太平洋岛国;德国【作者简介】 梁甲瑞,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博士后(上海邮编:200062),聊城大学太平洋岛国研究中心研究员,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讲师(山东聊城邮编:252000)。

【DOI】 10.13549/j.cnki.cn11-3959/d.2019.01.010【中图分类号】 D5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755(2019)01-0127-16 作为沿海国家和港口国家,德国不仅是航运大国,也是世界上海洋研究、海洋技术革新大国。

德国承担着包括北海和波罗的海在内的国内海洋治理的责任,同时还希望自身承担全球海洋治理的责任。

《德国一体化海洋战略框架内的海洋发展规划》明确规定了德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责任。

早在2013年时,德国就呼吁国际社会通过一个全球性的综合海洋政策框架,提高海洋在全球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加强各国海洋相关协议、公约、倡议和组织间的协调一致。

德国荷兰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特点与经验

德国荷兰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特点与经验

德国荷兰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特点与经验德国与荷兰是欧洲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先进国家,两国的海洋保护管理特点与经验都是其他国家可以借鉴的。

以下是德国与荷兰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特点与经验。

首先,德国与荷兰在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政策方面注重科学与合作。

两国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都会依靠严谨的科学研究,考虑到海洋生态系统的特点和需求。

同时,两国也与各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合作,包括政府、学术机构、非政府组织和民众等,以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其次,德国与荷兰在海洋环境监测方面采取了严格的措施。

两国都建立了完善的海洋监测网络,对海洋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

这使得两国能够及时了解海洋环境状况的变化,以便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三,德国与荷兰在建立海洋保护区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两国建立了一系列的海洋保护区,旨在保护珍稀的海洋物种和生态系统。

这些保护区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限制渔业活动、限制船只通航、监管海洋观光等,以确保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此外,德国与荷兰也重视海洋污染治理。

两国建立了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并采取措施监测和限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包括化学品、废物和油污等。

此外,两国还加强了对海洋环境的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以快速应对海洋污染事件。

德国与荷兰的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值得其他国家借鉴。

首先,注重科学研究和合作是制定有效的海洋环境保护政策的关键。

政策制定者应该依靠科学研究,了解海洋生态系统的需求和脆弱性,并与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合作,以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其次,建立完善的海洋监测网络和强化监测能力是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基础。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该投入足够的资源,建立先进的监测设施,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及时评估和分析,以确保能够及时应对海洋环境状况的变化。

此外,建立海洋保护区和加强海洋污染治理也是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手段。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海洋保护区的管理和监管,限制渔业活动和船只通航,确保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模式鉴析

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模式鉴析

三、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德国:
三、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1、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德国政府计划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和维护力度, 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和稳定性。此外,德国还积极推广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例 如MBR技术等。
三、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二、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的成功之处
2、技术创新:英国和德国在水环境治理技术方面不断推陈出新,采用先进的 污水处理技术和理念,大大提高了污水治理效率和再生利用水平。例如,英国的 湿地修复技术和德国的膜生物反应器技术(功之处
3、公共参与:英国和德国注重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各种宣传和教育活 动,增强民众对水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这种全民参与的环保模式有利于形 成良好的环保氛围,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模式鉴 析
目录
01 一、英国和德国水环 境治理模式的基本情 况
三、英国和德国水环
03 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 解决方法
02 二、英国和德国水环 境治理的成功之处
04 总结
内容摘要
水环境治理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而英国和德国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了 显著的成功。本次演示将从三个方面对英国和德国的水环境治理模式进行深入分 析,包括基本情况、成功之处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二、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的成功之处
4、区域合作:英国和德国在跨国合作方面表现出色,通过加强与其他国家的 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水环境问题。这种区域合作模式有利于共享资源、技术和 经验,为水环境治理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存在 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三、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德国、荷兰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特点与经验

德国、荷兰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特点与经验

德国、荷兰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特点与经验来源:王诗成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0日点击数: 1080一、德国海洋环境保护情况(一)德国自然社会概况德国位于中欧西部,面积约为35.7万平方千米,人口约为8 303万(2001年7月的统计)。

主要自然资源有铁、煤炭、木材、铜、天然气等,森林面积占陆地面积的31%。

德国经济发达,主要工业有采矿、冶金、机械、木材、造船、化工、食品等。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总统是国家的最高元首,但总理是事实上的政府首脑。

议会实行两院制,目前分别有656个和69个议席,负责制定国家的法律。

总理和其任命的各个部长在法律的授权下可以制定行政法规。

(二)德国环境保护特点与立法德国是欧洲和世界在现代意义上最早开始关注环境问题的国家之一。

20世纪60年代末,鉴于当时大气、水体和其他方面的污染都已十分严重,加之一系列有关环境污染危害的研究报告的发表,在德国掀起了从政府到公众、从城市到乡村的广泛的环境热潮,环境法制建设也得到很快发展。

从60年代末到70年代德国就已先后制定了《废弃物处置法》、《联邦水管理法》、《大气污染控制法》等早期的环境法律。

之后,随着1976年的《能源节约法》、1980年的《化学品法》、1985年的《原子能控制法》、1987年的《废水纳税法》等法律的制定,到90年代随着一些有关全球环境问题立法的颁布,德国的环境法制体系达到了比较完善的程度。

环境保护作为德国的基本国策,政府采取了如下有效措施:①健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根据国际上有关的海洋环境保护条约以及欧盟环保法律,德国建立了一系列的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各州依据上述法律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使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法制化;②从战略高度增加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对公民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在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免费向公众开放,让公众亲身接受环境保护教育;③采用经济措施保障环境持续发展,即采取污染者治理、受益者补偿、使用者付费的措施;④禁止的原则,即没有通过评价说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禁止建设;⑤完善环境标准,根据国际以及欧盟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联邦德国的环境标准,使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⑥环境承受能力的定期检查制度,对已建立的项目进行评估检查。

荷兰环境规划:经验及借鉴

荷兰环境规划:经验及借鉴

的问题提出明确解决方法,关注点集中于减少环境因素带来的健康影响和避免环境风险.
环境健康行动计划设计了6个主题,分别为交叉耦合(cross link),研究,监测和早期警 报(research,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评估框架(framework
in
for
assessment),地方
及其建设或更换的期限也有相应的规定.
264环境规划:回顾与展望
3.自然规划(Nature
Policy Plan)
自然规划类似于我国的生态规划,是为恢复受到工农业破坏的环境所作的规划.它
于1990年由农业渔业部制定,概述了政府未来30年的政策和目标,并包括一个5年计
划.规划对国家的自然保护政策进行了调整,提出了保护,恢复和开发自然的新措施,
此外,其他环境规划也要求负责部门定时做出进展报告,及时反映执行情况,对相应的
政策进行改进.
(四)NGOs(非政府组织)与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在荷兰环境规划的制定中有很好的体现,如EMA规定所有级别的环境政策 计划在定稿后都要在相应级别的报纸上予以公布.随着环境主题对公众觉悟的要求不断 提高,NGOs的参与作用越来越显著.NEPP3规定NGOs有3种参与政策讨论的方式: 全参与讨论,部分参与讨论,仅被告知进展.NGOs的活动贯穿环境规划从制定,实施到

交由VROM 申请国会批准
维护治理效果等
区域
由地区公共 }机构中设立的行政管理委员会负责起草,若地方管理委员会与地区公共机构位于同 一地区,她 由地方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制定过程与地方环境政策计划相似 地方行政管理委员会 在地方日报 或者其他报 交由省行政管 纸上进行公 理委员会审查

亚太地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管理

亚太地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管理

亚太地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管理亚太地区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之一,拥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大量的自然资源。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的影响,亚太地区的海洋生态系统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为了保护和管理这些宝贵的生态系统,亚太地区的各国必须采取积极的行动。

首先,亚太各国应加强对海洋污染的监测和控制。

河流和城市的废水排放、农业和工业的废物、石油和化学品泄漏,都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因此,各国应制定更严格的环保法规,并确保其执行。

此外,技术的不断发展也可以用于监测和减少污染源,例如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海洋污染物的浓度和分布,以及开发更环保的能源替代品。

其次,亚太地区各国应实施有效的渔业管理措施。

过度渔业、非法捕捞和破坏性的捕捞方式都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各国应加强对渔业活动的监测和执法,并限制渔业的捕捞量和季节,以确保渔业资源的恢复和保护。

此外,亚太地区各国应加强对海洋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海洋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手段。

通过划定海洋保护区,并严格限制人类活动,可以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

因此,各国应联合起来,共同制定海洋保护区的建设计划,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此外,亚太地区各国还应推动生态旅游的发展。

生态旅游是一种可持续的旅游形式,可以促进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尊重。

通过发展生态旅游,可以提高人们对海洋生态系统的认识和意识,从而促进人们对环境的保护。

同时,生态旅游还可以为当地经济带来收益,促进区域发展。

最后,亚太地区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管理的挑战。

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不能仅仅依靠单个国家的努力,而需要各国共同合作。

因此,各国应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分享成功的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制定和实施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政策和行动计划。

亚太地区的海洋生态系统是我们共同的财富,保护和管理它们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通过加强监测和控制海洋污染、实施渔业管理措施、建设海洋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和加强国际合作,我们可以共同努力,确保亚太地区的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为我们和后代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亚太地区的海洋污染治理措施

亚太地区的海洋污染治理措施

亚太地区的海洋污染治理措施亚太地区是靠近太平洋的地区,拥有世界上一些最美丽而且珍贵的海洋生态系统。

然而,随着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推进,亚太地区的海洋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污染问题。

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海洋资源,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海洋污染治理措施。

首先,环境监控是亚太地区海洋污染治理的重要一环。

各国在海洋监测方面加强合作,通过建立监测网络和数据共享平台,及时掌握海洋环境的变化和污染源的排放情况。

此外,还通过技术手段,如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巡航等,对海域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这些措施可以为海洋污染的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准确数据,以便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其次,加强立法和法律执行也是亚太地区海洋污染治理的重要手段。

各国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海洋环境的管理和保护,明确责任和权益。

例如,严禁非法排放废水、垃圾和有害物质等行为,并对违法者予以相应的处罚。

同时,加强法律执行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海洋生态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亚太地区还通过开展环境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共同进行海洋污染宣传和教育,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宣传海洋环境保护知识,提醒公众对海洋资源的重要性和脆弱性。

此外,还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号召公众参与到实际的环境保护行动中来。

除了以上措施,亚太地区还加强了国际合作,建立了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

各国之间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和推动海洋治理技术的发展,共享海洋资源管理的经验和模式。

通过国际合作,可以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海洋污染带来的挑战和威胁,保护亚太地区的海洋生态系统。

然而,亚太地区的海洋污染治理依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亚太地区的国家众多,管理体系和标准存在差异,难以形成统一的治理措施。

此外,一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的压力,可能会放松对污染行为的管控,导致治理效果不佳。

同时,海洋污染常常具有跨国性和跨区域性,需要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和政策协调,才能有效解决。

海洋环保技术期末总结

海洋环保技术期末总结

海洋环保技术期末总结一、引言海洋是地球最大的生态系统之一,涵盖了地球表面的约71%。

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但却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如海洋污染、海洋酸化、海洋温度上升等。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各国开始积极探索和应用海洋环保技术。

本文将对海洋环保技术进行总结和评价。

二、海洋污染治理技术1. 海洋污染源的控制海洋污染源的控制是治理海洋污染的首要任务。

目前,各国普遍采取了以下几种控制污染源的技术手段:(1)源头治理:通过改进工业生产过程、加强环保设施建设等手段,减少废水废气的排放;(2)生态修复:通过生态修复措施,恢复受污染的生态系统,改善水质;(3)海洋监测与预警:建立完善的海洋污染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及时掌握污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2. 油污染治理技术油污染是海洋生态破坏最为严重的一种污染形式,治理油污染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物理方法:包括吸附、吸油毛巾、分离装置等,可用于快速清除浮油;(2)化学方法:利用化学药剂对油污染进行处理,如油分解剂、乳化剂等;(3)生物方法:利用生物技术降解油污染,如利用油藻、细菌等降解油污染物。

3. 废水处理技术废水是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采用有效的废水处理技术对于保护海洋环境至关重要。

(1)生物法:通过利用生物活性物质对废水中的有机物进行分解和去除,如好氧、厌氧和好厌混合菌法等;(2)化学法:利用化学药剂对废水进行处理,如氧化剂、络合剂等;(3)物理法:包括沉淀、过滤、膜分离等物理过程,用于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和溶解性物质。

三、海洋环境修复技术1. 河口湿地修复技术河口湿地是海洋与陆地交界处的重要生态系统,也是海洋环境修复的重点对象。

目前,一些技术手段被广泛应用于河口湿地的修复,如:人工湿地建设、植物修复、地理工程等。

这些技术手段能够恢复湿地的水质环境,提高湿地的生态功能。

2. 捕捞禁区建设技术过度捕捞是导致海洋生态系统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系统,许多国家开始建设捕捞禁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国、荷兰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特点与经验来源:王诗成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0日点击数:1080一、德国海洋环境保护情况一)德国自然社会概况德国位于中欧西部,面积约为35.7万平方千米,人口约为8303万(2001年7月的统计)。

主要自然资源有铁、煤炭、木材、铜、天然气等,森林面积占陆地面积的31%。

德国经济发达,主要工业有采矿、冶金、机械、木材、造船、化工、食品等。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总统是国家的最高元首,但总理是事实上的政府首脑。

议会实行两院制,目前分别有656个和69个议席,负责制定国家的法律。

总理和其任命的各个部长在法律的授权下可以制定行政法规。

二)德国环境保护特点与立法德国是欧洲和世界在现代意义上最早开始关注环境问题的国家之一。

20世纪60年代末,鉴于当时大气、水体和其他方面的污染都已十分严重,加之一系列有关环境污染危害的研究报告的发表,在德国掀起了从政府到公众、从城市到乡村的广泛的环境热潮,环境法制建设也得到很快发展。

从60年代末到70年代德国就已先后制定了《废弃物处置法》、《联邦水管理法》、《大气污染控制法》等早期的环境法律。

之后,随着1976年的《能源节约法》、1980年的《化学品法》、1985年的《原子能控制法》、1987年的《废水纳税法》等法律的制定,到90年代随着一些有关全球环境问题立法的颁布,德国的环境法制体系达到了比较完善的程度。

环境保护作为德国的基本国策,政府采取了如下有效措施:①健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根据国际上有关的海洋环境保护条约以及欧盟环保法律,德国建立了一系列的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各州依据上述法律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使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法制化;②从战略高度增加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对公民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在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免费向公众开放,让公众亲身接受环境保护教育;③采用经济措施保障环境持续发展,即采取污染者治理、受益者补偿、使用者付费的措施;④禁止的原则,即没有通过评价说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禁止建设;⑤完善环境标准,根据国际以及欧盟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联邦德国的环境标准,使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⑥环境承受能力的定期检查制度,对已建立的项目进行评估检查。

德国涉及海洋环境管理的政府部门主要为联邦海洋与水道局、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联邦环境保护局、联邦自然保护局。

其中,联邦海洋与水道局是负责实施海洋管理的综合部门,其主要职责为:制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海洋与水道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海洋使用及海洋资源开发活动和航道使用的协调;负责组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负责组织北海和波罗的海的水文地理调查和水文预报;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活动的管理;航运管理;污染海洋环境处罚;海洋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主要是制定各种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及环境标准,具体实施管理的分别为其下属的环境保护局和自然保护局、放射线保护局。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由16个州、3个直辖市组成。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职责划分是由其基本法规定的,实行立法统一、执法相互监督的原则,即立法由联邦政府统一负责,执行分别由州政府和赋予职能的联邦机构执行。

在海洋管理上,联邦德国实行分区管理的形式。

即离岸12海里内海域由沿海各州政府实施管理,12海里以外到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由联邦政府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管理。

在环境保护方面,联邦政府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相关的法规、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制度:州政府的任务是执行国家的环保政策,负责制定较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实施。

德国环境立法完备。

现在,德国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之完备具体,在世界上是名列前茅的。

其环境标准之严格,也是其他国家包括欧盟国家所不及的。

德国不仅有环境基本法,也有很具体的环保法律,如《滴滴涕法、洗涤剂法》、《飞机噪声法》等,已形成了健全的环境法体系。

同时法律规定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如《水管理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罚款10万马克,加之执法很严,因而对水域的管理收效甚好。

五六十年代,莱茵河水污染严重、鱼虾绝迹,而今天的莱茵河水质已达到饮用水标准。

此外,德国环境法的原则和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盟立法。

由于政治经济等因素,德国在欧盟一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国内立法常常成为欧盟立法的范本,并影响到其他国家的立法。

在环境法方面,不少在德国首先提出和实施的环境法原则和制度如污染者负担制度、环境污染控制的预防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都在欧盟的环境立法中得到体现,并为越来越多的欧盟国家和世界上其他国家所采纳。

三)德国环境保护策略与措施以预防为主,严密监测环境现状,并分析其变化趋势,明确环境保护的职责和服务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政策,协调各方力量与能力,共同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是德国环境保护的工作纲领。

根据环境保护国策,在环境保护工作纲领的指导下,联邦德国制订了五大环境措施:1.对环境保护要以防为主,严格控制污染物质的排海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对海洋环境现状进行准确的评估和分析,建立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污染源监测的控制,完善污染处理体系,最终达到水体质量优良的目标。

2.积极的环境经济措施。

从宏观上正确平衡环境保护和发展经济两大国策所形成的各项政策,以避免片面的经济发展和极端的环境保护行为,力图找到经济发展及其对环境所产生污染的一个适宜尺度,以使经济发展对环境所产生的危害最小。

在各种产业发展中,利用多种经济手段调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的关系。

采用“绿色”税收政策,增收环境保护税,以控制过量的生产,调节生产力的结构和布局,同时增加了政府的环境保护经费的收入。

建立新的“绿色”商业模式,制定国家商品环境标准等。

3.法律体系保障。

4.公众参与。

5.注重海洋环境科学的研究。

四)实例:不莱梅港海洋环境保护管理不莱梅港位于WESER河的入海口,现有Ⅰ、Ⅱ、Ⅲ号货柜作业区,共长3千米,港区水深145米,可停泊第六代“超级巴拿马”。

该港是德国主要的集装箱货运港、德国最大的汽车出口港。

港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港口建设工程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的保护工作。

对新建的Ⅳ号货柜作业区在建设前,开展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造成的生态影响提出和落实了保护、恢复措施。

该工程使得89公顷的自然滩涂消失,损失了16公顷湿地。

对生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海洋生物、陆地生物、鸟类的影响上。

对海洋生物(游泳生物、底栖生物、浮游生物)的种类、数量、分布、密度等,潮间带生物(海京、贝类、多毛类、甲壳类等)的种类、数量、分布、密度等,陆上生物的种类、数量等,湿地鸟类的种类、数量、行为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并定期设置了四个观测站,对可能影响的生物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监测。

提出了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措施是在港口附近的滩涂上进行修复工程。

该修复工程的实质上是建立了湿地自然保护区,并建设了一系列的配套工程,同时进行了修复跟踪监测。

二、荷兰海洋环境保护情况考察主要了解荷兰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荷兰巴黑尔大坝围海造地工程环境保护、荷兰环境保护策略等。

一)荷兰自然社会概况荷兰王国位于西欧,西、北两面濒邻北海,与英国隔海相望,南接比利时,东接德国。

国土面积为41548平方千米(包括水面),人口1527万。

荷兰人多地少,平均每平方千米420人,人均耕地不足1亩。

荷兰又是“低洼之国”,全国一半以上土地低于海平面,仅有1/3土地高出海平面1米。

荷兰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国王是国家的最高元首。

最高行政首长为首相,议会实行两院制,分别有75个和150个议席,负责制定国家的法律,荷兰的法律以成文法为特点。

荷兰是一个自然资源较为贫乏的国家,然而特殊的资源国情和相对稳定连续的资源管理政策,改善资源环境,使得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荷兰己成为国力雄厚(人均GDP列世界第7位,农产品出口额列世界第3位,对外投资列世界第6位),人民生活富裕,自然环境优美,草地成方,林木成行,渠道纵横,道路成网,令人羡慕的国家。

二)荷兰环境保护特点与立法荷兰目前主要的环境问题包括以富营养化为特点的水污染问题、酸雨问题、机动车污染问题等。

荷兰是世界上环境管理和环境标准最为严格的国家之一,也是在国际环境领域最为积极和活跃的国家之一。

环境法制建设有以下特点:一是环境立法体系完整。

荷兰是一个面积仅4万平方千米的小国。

但由于工业化进程较早,各种产业发展比较齐全,因此环境问题仍然比较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荷兰的环境立法涉及了污染控制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各个方面。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荷兰陆续制定了大量的环境法律法规。

针对各种环境媒体和环境问题的法律,如地表水污染控制法、地下水法、海域污染控制法、空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治理法、危险物质法、化学废料法、杀虫剂法、噪声治理法、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核能法等构成了荷兰环境法比较完整的体系。

二是重视各项法律制度的协调。

在环境立法的早期,荷兰在不同的环境法律法规中确定了一系列环境法律制度,如许可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公民诉讼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

这些制度在各个单项环境法律法规中的具体要求不尽相同,给政府执法和公民守法带来了不便。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荷兰从80年代开始重视立法程序和技术的协调,做到各项法律要求的统一。

90年代中期荷兰又颁布了综合性的《环境管理法》,对各项法律制度在基本法的层面上进行了统一。

三是制定了一部综合性的《环境管理法》。

该法于1995年制定,是在荷兰多年环境保护实践基础上总结许多环境法律法规完成的。

该法可能是目前除法国《环境法典》外世界上综合性最强的一部环境法。

《环境管理法》出台后,受到国际社会的很大关注,成为很多国家环境立法的重要借鉴。

该法规定了荷兰有关机构的环境管理职能、环境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许可证的颁发与更新、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环境保护项目的财政支持、环境行政法庭的设立和运行、污染损害的赔偿、环境污染破坏的法律责任等。

三)荷兰海洋生态保护策略荷兰的近代文明发展史,是一部围海造地实行国土资源强力开发和科学保护的历史。

特殊的国情使荷兰王国近百年来把拦海围田增加国土资源作为第一国策。

从1928年起政府组织开始拦海,1936年实现四坝合笼,1972年围田工程基本竣工,1998年达到规划标准。

经过几代人不懈奋斗,共围海造地60多万公顷,成为今天如此浩瀚的规模。

驱车来到宽阔的巴里尔大坝上,令人叹为观止的是荷兰政府和人民近百年来,锲而不舍,前赴后继,几代人拦海围田,展现了“洋愚公”移山填海的感人英姿。

荷兰一直将生态环境建设摆在优先位置。

在荷兰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和实行生态系统管理,都十分重视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公开。

近百年荷兰政府在围海造田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继续开发和利用问题上,荷兰则更多的具有科学理智性,注重资源环境生态平衡,并不单纯追求速度和数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