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警联锁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联锁报警管理制度权限管理

联锁报警管理制度权限管理

联锁报警管理制度权限管理一、权限分配1. 权限分级联锁报警系统的权限可以根据不同的职责和需要进行分级。

一般可以分为管理员、操作员和维护人员三个级别。

管理员具有最高权限,可以进行系统的设置、配置和修改。

操作员可以进行日常的监控和报警处理,但不能修改系统设置。

维护人员则可以进行系统的维护和保养,但不能进行监控和报警处理。

2. 权限范围不同级别的权限涵盖的范围也需要明确。

管理员的权限应该覆盖整个系统的设置和配置,操作员的权限则只涵盖监控和报警处理,维护人员的权限则只涵盖维护和保养。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需求对权限的范围进行调整。

3. 权限配额系统可以设定一个权限配额,限制每个用户所拥有的权限数量。

这样可以避免一个用户拥有过多权限导致系统安全风险的发生。

管理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配权限配额,确保每个用户都能够顺利完成工作。

二、权限管理1. 用户注册新建用户需要通过系统管理员审批后方可注册。

注册时需要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并根据不同职务分配相应的权限和权限范围。

管理员还需要对用户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用户对系统的操作和维护都能够符合规定。

2. 权限变更在用户职位或职责发生变更时,系统管理员需要及时对用户的权限进行调整。

在调整权限时,需要提前征得用户的同意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同时,需要记录权限变更的原因和时间,以备后续审计和跟踪。

3. 权限授权系统管理员具有授权和取消用户权限的权力。

在对用户授权时,需要审核用户的申请和后续的使用情况。

并且需要确保用户的权限使用符合规定和需要。

三、权限审核1. 权限审计系统管理员需要定期对用户的权限进行审计。

包括权限的使用情况、变更记录和使用记录等。

通过审计可以及时发现权限的滥用和异常情况,确保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2. 审批流程对于一些重要权限的变更或授权,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才能进行。

一般需要多个审批人员的审核和签字确认。

这样可以避免一人擅自利用权限导致系统风险的发生。

联锁和报警管理细则

联锁和报警管理细则

联锁和报警管理细则1目的为确保生产装置(或系统)安全运行,规范联锁和报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适用范围2.1本细则规定了炼油二部联锁和报警管理的范围、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2.2本细则适用于炼油二部联锁和报警管理。

3职责由工艺专业负责本细则的修订及工艺联锁(报警)管理的监督检查,设备专业负责设备联锁(报警)管理的监督检查,安全专业负责FGS报警管理的监督检查,班组负责本细则的执行落实。

4管理内容及要求4.1联锁(报警)设置管理4.1.1联锁术语及定义工艺联锁分为公司级联锁(A级)与部门级联锁(B级)。

公司级(A级)联锁是指可以引起一个工艺系统或某台关键设备发生异常动作,并造成该生产单元或全系统紧急停车的联锁,包括:1)涉及全装置或大范围停车的工艺联锁;2)重要工艺系统的联锁;3)涉及装置仪表气源、电源主干线的联锁。

部门级(B级)联锁是指联锁动作可引起非关键设备跳车,不会造成生产单元或系统停工,能够迅速恢复系统正常的联锁,如生产过程中的开关联锁、设备启停或顺序控制联锁。

4.1.2报警相关术语及定义已激活的报警总数:指装置当班关键报警和标准报警总数。

已激活的关键报警数:指装置当班SIS报警总数。

已激活的标准报警数:指装置当班DCS报警总数。

报警率:指装置每个中控室操作员每小时收到的任何报警数。

报警抑制数:指当班被强制的报警点数,包括屏蔽、打校验位、打手动和改旁路的情况。

持续报警数:指装置当班一直报警的回路总数。

与联锁相关的报警以及部分重要控制参数报警设置为高级;其他控制参数报警设置为中级;仅为显示的报警设置为低级。

4.1.3新建装置投产前、装置大修或重大技术改造后的开工前,各专业技术人员要根据设计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联锁台帐,工艺联锁台账需上报计划调度部,设备联锁台账需上报机械动力部,经会签、批准后执行。

部门拥有工艺报警的管理权限,装置投产后,部门结合设计和生产需要,设置报警参数,并形成装置报警台账。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模板范本(2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模板范本(2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一、概述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报警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响应,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潜在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报警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并适用于所有相关人员。

三、责任与义务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2. 报警设备管理员负责日常的报警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设备巡检、维修保养、故障排除等。

3. 其他人员在使用报警设备时,应按照规定进行正确操作,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四、设备管理1. 设备巡检1.1 报警设备管理员定期对各报警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 巡检频率和内容应按照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要求进行调整,并做好巡检记录。

2. 维修保养2.1 报警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2 维修保养工作应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同时应做好相关记录。

3. 故障排除3.1 在设备出现故障时,报警设备管理员应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并跟进故障处理进度。

3.2 故障排除过程中,报警设备管理员应充分配合维修人员工作,确保故障得以及时解决。

五、应急响应1. 报警信号接警1.1 接到报警信号后,接警人员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响应,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通报情况。

1.2 接警人员在接警过程中应保持冷静,准确判断报警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2. 报警处置2.1 报警信号确认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进行报警处置,调动必要的资源和人员开展工作。

2.2 报警处置过程中,应充分保障人员的安全,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应急演练3.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3.2 演练方案应综合考虑各种情况的应对措施,全面提升应急处理效果。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2. 如因违反本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明确报警和联锁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报警和联锁管理适用于企业、单位、机构等各类场所。

第三条报警和联锁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熟悉本单位报警和联锁设备及系统的操作;3. 理解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4. 严守保密职责,不得泄露安全信息。

第四条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组织并实施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2. 定期检查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正常运行;3. 及时处理报警信息,确保及时响应;4. 维护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全性,防止被恶意干扰或篡改;5. 负责进行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备份与恢复;6. 协助制定和实施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报警和联锁设备的管理:1. 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合理布局和有效运行;2. 定期检查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工作状态,保证灵敏度和准确性;3. 对报警和联锁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损坏或老化的部件;4. 建立报警和联锁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保持设备的完整和准确;5. 加密报警和联锁设备的访问权限,避免非授权人员的擅自操作;6. 定期进行设备备份与恢复,确保数据安全性。

第六条处理报警信息的程序:1. 接到报警信息后,报警管理人员应立即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2. 根据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理,确保及时处置;3. 如报警信息属于误报,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做出解释和说明,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恐慌;4. 对于恶意报警行为,应与公安机关配合,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 对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升其管理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2. 定期开展考核和评价,确保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3. 不定期组织实际演练和模拟演练,增强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单位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管理规定

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管理规定

神华集团
SHENHUA GROUP
神华包头 煤化工分公司
停车的重要联锁。
报警、联锁摘除或 恢复管理规定

企业标准 SBCCC-20-R-61 4 页 共 6
0


(3) 三级联锁:除一级和二级联锁之外,其余所有的一般联锁。 4.1.2 一、二级联锁详细情况见各装置联锁逻辑图。
4.2
报警变更的办理实施流程
4.3
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的办理实施流程
4.3.1 联锁变更、 停用、 摘除或恢复由生产中心工艺工程师提出申请, 办理 SBCCC-23-R-10J1 《仪 表联锁( )申请单》(以下简称联锁申请单)。 4.3.2 联锁申请单的填写: (1) 机电仪中心仪表工程师负责填写联锁申请单中“联锁分级”、“计划作业时间”和“联 锁描述”栏; (2) 生产中心工艺工程师负责填写“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理由”和“变更后的定值及 理由”栏; (3) 机电仪中心仪表工程师和生产中心工艺工程师共同填写 “风险评估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栏。 4.3.3 联锁申请单的审批: (1) 一级联锁由机械动力部仪表工程师、生产中心分管负责人、机电仪中心分管负责人和 生产运营部分管负责人审查,机械动力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 二级联锁由机械动力部仪表工程师以及生产中心分管负责人、机电仪中心分管负责人 和生产运营部分管负责人审查,机械动力部负责人审批; (3) 三级联锁由机械动力部仪表工程师及生产中心分管负责人、机电仪中心分管负责人审 查会签即可。 4.3.4 联锁申请单获得批准后,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实施前还需填写 SBCCC-23-R-02J3 《仪表联锁工作票》(以下简称联锁工作票) 4.3.5 联锁工作票的填写 (1) 仪表操作人员填写“联锁分级”、 “联锁描述”、“联锁申请单编号”和“作业程序 及具体解决方案”栏;

公司报警联锁管理规定

公司报警联锁管理规定

xxxxxxxxx公司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公司”)仪表自动化报警、联锁的监督管理,保证装置安全,确保生产稳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联锁和报警系统的管理,以及仪表报警和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的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各生产中心(一)负责提出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的申请;(二)审核及配合仪电中心实施联锁的变更、摘除;(三)负责组织装置仪表报警联锁系统的联校工作;(四)负责报警值变更及联锁摘除或恢复工作的具体监护措施实施。

第四条仪电中心(一)负责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工作的具体实施;(二)负责提出联锁停用、摘除或恢复的申请;(三)负责仪表联锁系统技术资料的建立和完善。

第五条机械动力部(一)负责关键设备的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审查;(二)负责整个联锁变动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三)负责对安全联锁、报警系统的日常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技术质量部(一)负责工艺的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审查;(二)负责联锁联校的确定和审查;(三)负责整个联锁变动实施过程的监督。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一)负责对关键设备的联锁长期停用(变更、摘除)及恢复的审查;(二)负责工艺的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备案。

第八条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对一级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审批。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程序第九条联锁的分级(一)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为二级:1.一级联锁:直接引发多个生产单元(一个生产装置由多个生产单元组成)或一个生产装置非计划停工的关键联锁;2.二级联锁:直接引发一个生产装置里某一个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联锁从而紧急停车的重要联锁;(二)一、二级联锁详细情况见各装置联锁逻辑图。

第十条联锁变更、停用、摘除的定义(一)本规定所指联锁系统特指公司各装置的SIS系统,DCS、PLC和机组控制系统不属于本规定的联锁系统。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3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3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报警设备的有效运行和及时响应,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我公司制定了报警联锁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此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所有设备和人员。

三、报警联锁管理要求1. 报警设备(1)所有需要安装报警设备的区域,必须配备有效的报警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摄像头、红外探测器、烟雾报警器等。

(2)各报警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位置和数量进行布防,确保全面覆盖。

(3)报警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2. 报警联锁(1)报警设备必须与联锁设备进行连接,确保一旦发生报警情况,联锁设备能够即时受到触发。

(2)报警联锁设备必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能因为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失效。

(3)各报警联锁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3. 报警处理(1)一旦报警设备触发报警,必须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包括保安人员、管理人员等,并及时处理报警事件。

(2)报警事件必须按照预定流程进行处理,包括查找原因、采取行动、记录事件等。

(3)报警事件处理完成后,必须对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将结果报告给相关部门。

4. 相关责任(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

(2)保安部门负责报警联锁的管理和接警工作。

(3)管理人员负责对报警事件的处理和后续工作的跟进。

四、违反制度的处理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制度规定。

如有需要,本制度可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为我公司报警联锁管理制度,各部门和人员务必认真遵守,确保报警设备的有效运行和及时响应,以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2)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是一种组织和管理报警设备的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参考的报警联锁管理制度的内容:1. 目的- 确保报警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1.一、立案依据本制度的立案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1. 为了确保安全和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包括办公室、生产车间、公共场所等。

三、报警管理1. 报警电话单位内部设有报警电话,用于紧急情况下的报警。

2. 报案程序(1)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目击人员或相关人员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报案。

(2)报案人应提供详细的事发地点、事发时间、人员伤亡情况等相关信息。

(3)报案人务必保持冷静,不得夸大事态或散布谣言。

四、联锁管理1. 安全设施联锁(1)各类安全设施应通过联锁系统进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联锁管理应具备可靠性和高度自动化,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

2. 联锁管理流程(1)准备工作:操作人员在进行联锁管理前,应先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设备状况、确认操作权限等。

(2)联锁操作: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联锁操作,确保设施按照预定的顺序运行。

(3)异常处理:若发生设备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 联锁管理责任(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制定相关操作规范。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联锁管理,并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责任与处罚1. 报警人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报警信息真实可靠,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设备管理部门应按照要求进行设备维护,如存在过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操作人员若故意违反操作规范,导致事故发生或设备损坏,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

六、附则1. 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和批准。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二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二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一、引言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机制,用于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

它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报警和联锁系统,实现对设备和设施的监控和控制,从而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本文将对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探讨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二、报警管理制度1. 报警管理的目的报警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通过建立报警系统,可以在事故发生前就提前做出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报警管理的原则报警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及时性:报警系统必须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迅速通知相关人员。

- 准确性:报警信息必须准确,不能误导和误判。

- 全面性:报警系统要能够对各类情况作出及时警示,不能遗漏任何安全隐患。

- 可靠性:报警系统必须稳定可靠,确保能够正常运行并起到预警作用。

3. 报警管理的步骤报警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监测和检测:通过安装相应的监测设备,对设备运行状态和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

- 分析和判断:对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和判断,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报警通知:当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发出警报,并通知相关人员。

- 处理和控制:相关人员接收警报后,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和控制事态的发展,避免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三、联锁管理制度1. 联锁管理的目的联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设备和工艺的安全运行,防止操作错误和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通过建立联锁系统,可以有效屏蔽操作人员的错误操作,保障设备和工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联锁管理的原则联锁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完整性:联锁系统必须覆盖设备和工艺的所有关键环节,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实现联锁控制。

- 灵活性:联锁系统要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改变,适应不同的操作需求。

- 安全性:联锁系统必须具备足够的防篡改和防误操作的能力,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

3. 联锁管理的实施步骤联锁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设计和规划:根据设备和工艺的实际情况,进行联锁系统的设计和规划。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六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六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运行装置工艺、设备(包括电气)的报警和联锁保护设施是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设备、人身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

它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着生产装置、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因此要求公司各区域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及本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才能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1.报警和联锁的分类1.1根据联锁保护对象的不同,分为工艺联锁保护和设备(包括电气中传送带及单台设备急停装置等的)联锁保护。

1.2根据报警和联锁所对应的设备重要程度或装置工艺安全程度,可以将报警和联锁分为a类、b类二个级别:a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b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一般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1.3区域管理的联锁(b级)解除由区域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公司级管理的联锁(a级)解除由区域根据联锁类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并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当联锁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并投运。

不能及时修复的,要报主管部门和区域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公司和各区域单位制定相应的分类管理办法,制度中必须写明分类原则、审批权限及分类统计一览表。

包括分类登记规定,修改、增减、解除或停用(注销)审批规定等。

2.报警和联锁值的确定各区域要将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的技术指标、使用和操作要求编入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装置中工艺报警、联锁值的确定和修改,应参照工艺技术文件中有关指标进行组态和修改,凡是有工艺联锁值的装置必须在联锁动作前设定报警值,并要确保系统设定参数与工艺技术文本规定数值的一致性。

3.报警和联锁的投运、更改和检查3.1有报警和联锁的生产装置及设备,根据联锁的不同条件和要求,开车时逐步投入,开车正常后,必须全部投运。

投运前先调试好,做到声光报警明显响亮,联锁动作试验良好,并由操作和仪表(或电气)人员书面确认方可投运。

3.2装置在开停车过程中按岗位操作法进行的联锁投用和解除应填写工作票,正常条件下,所有设计的报警、联锁设施应全部投运。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报警设备的有效管理和使用,确保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安装报警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并应严格执行。

二、管理责任1. 系统管理员负责报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保证报警系统的稳定运行。

2. 每个使用报警设备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报警联锁管理制度,对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负责。

三、设备管理1. 使用报警设备前,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并获得操作资质才能使用。

2. 每天使用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

3. 不得私自拆卸、移动设备或更改设备设置,如需进行相关操作必须由系统管理员操作。

4. 使用设备时应保持设备周围的环境清洁,避免灰尘及其它杂质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

四、报警处理1. 对于报警系统触发的报警,每个人员都应立即采取行动,确认报警情况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 报警触发后,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前往现场处置,了解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处理。

3. 报警解除后,必须填写报警处理记录,记录相关处理措施和结果,以备后续参考。

五、设备维护1. 设备的维护工作应按照制定的维护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方法,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3. 维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

4. 设备维修过程应记录维修人员、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等相关信息,并保存好维修记录。

六、设备更新1. 报警设备使用寿命超过规定时限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及时更换新设备。

2. 设备更新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技术发展情况进行,选择性能更优良、安全性更高的新设备。

3. 设备更新应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确保新设备的正确安装和调试。

七、安全保密1. 报警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 所有使用报警设备的人员都应对设备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任意传播与设备有关的信息。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五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五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联锁、报警装置投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安全生产,避免意外停车时的不安全因素给生产系统造成危害,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连锁报警系统方面的安全管理。

(二).使用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1、我公司的生产工艺联锁分为两级,凡因涉及生产装置的开、停或对下一工序有较大影响而设立的联锁称为生产工艺一级联锁,其它生产工艺为二级联锁。

2、生产部负责____识别生产工艺系统连锁装置的需求和本文件的修订,生产工艺系统联锁装置的设计须有工程设计院负责。

3、电控中心负责各生产工艺系统联锁装置有关部分的建设、日常检查、维修和试验,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管理,确保各联锁装置处于完好状态。

连锁变更必须报生产部备案,不得擅自更改。

4生产部负责____进行连锁试验,制定并实施联锁解除或投用规则,并对各联锁的是否运行定期检查。

5、对目前系统在设的各连锁装置,各单位不得随意改变运行状态,如因本部门原因需要投联锁或解除连锁,必须提前报告生产部、电控部,提出的申请得到生产部、电控部、生产副总允许后方可执行,整改结束后必须经安全部现场确认后方可投运。

6、各单位应认真____学习掌握本文件的有关内容,根据本文件的有关内容制定并实施连锁解除后和联锁停车后的应急操作方案,并确保相关岗位人员熟练掌握。

7、各生产岗位如发现联锁装置有异常,应立即报告生产调度并通知相关岗位加强监视,同时联系电控部进行处理,不得拖延。

电控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____人员解决。

8、各部门根据本规定内容修改有关操作文件。

9、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公司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10、电控部每月对联锁、报警装置进行例检并及时记录在册。

三、凡违反本制度给予10-____元考核。

四、此制度的解释权由电控中心负责,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二)是一种安全管理制度,通过监测和控制系统中的警报和联锁来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安全报警连锁管理规定

安全报警连锁管理规定

安全报警联锁的管理规定第一条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

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第二条设备室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生产技术部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经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条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生产厂提出申请,由生产厂办理审批单,生产技术部审核。

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设备室仪表专员负责实施。

第四条 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工艺设备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部设备室负责人和生产部批准。

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安全环保室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第六条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

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

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

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第八条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

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生产部设备室组织相关单位在开车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资料存档。

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生产部设备室组织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

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管理制度

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管理制度

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做好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维护设备设施的完好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管理工作。

三、基本要求1. 报警联锁监控装置应具有实时、准确、可靠的报警功能,能全面监控生产设备和设施的运行状况。

2. 报警联锁监控装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安装、调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

4.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的安装1. 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 安装单位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相关安装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装置的安全可靠。

3. 安装单位应对安装的报警联锁监控装置进行严格的调试和测试,确保其功能正常。

4. 安装单位应在安装完成后向相关部门递交安装验收报告,并对安装质量和安全进行承诺。

五、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的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的管理制度,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和管理程序。

2. 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

3. 公司应配备必要的维护工具和备件,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并建立维护记录档案。

4. 公司应对报警联锁监控装置进行定期的技术检测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5.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制度,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六、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的使用1. 使用人员应在经过相应的培训后,才能独立操作报警联锁监控装置,了解其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 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报警联锁监控装置,不得私自操作或修改装置的参数和设置。

3. 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装置进行自检和维护,及时反馈装置的异常情况,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

4. 使用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做出及时处理,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联锁及报警管理制度

联锁及报警管理制度

联锁及报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安全防范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维护单位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联锁管理第一条联锁管理是指在工作流程中设置各种联锁装置,控制各项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在安全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第二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联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三条各设备的联锁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设备之间的联锁关系正确、有效。

第四条对于设备维护、检修等工作,必须按照联锁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条出现设备异常运行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做好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章报警管理第六条报警管理是指对设备、系统、环境等出现异常情况进行警示并及时处理的管理措施。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应制定详细的报警管理方案,明确报警的级别、对象、内容等重要内容。

第八条对于常见故障、突发情况等需要报警的情况,应明确各级报警的程序和责任人。

第九条报警装置应常态运行,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报警的及时有效。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应急任务,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一条在发生突发事件、事故等情况时,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联锁及报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岗位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

第六章罚则第十四条对于未按照联锁及报警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操作、维护、处置的行为,应根据单位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误行为,单位应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就是联锁及报警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部门、各岗位严格执行,确保单位的安全稳定。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模版(4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模版(4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模版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而制定的一套制度。

下面是一些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1. 报警制度:- 确定报警中心的职责和权限;- 规定各种危险情况的报警方式和时间要求;- 制定不同等级的报警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确定报警系统的维护和检修要求。

2. 联锁管理制度:- 确定安全联锁系统的布置和操作要求;- 制定联锁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 规定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要求;- 确定联锁操作记录的保存和查阅规定。

3.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的联动:- 报警系统和联锁系统的管理须有关联,确保在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得到报警和采取相应的联锁措施;- 确定联锁系统对报警的响应控制策略,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制定联锁和报警记录的相互比对和交叉验证机制。

4. 培训与演练:- 确定报警和联锁操作员的培训计划和要求;- 定期组织报警和联锁操作员进行实际操作演练;- 开展紧急情况下的报警和联锁应急演练。

5. 监督与评估:-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对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 定期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绩效评估和改进;- 针对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是一些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具体制定时需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完善。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模版(2)一、引言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健全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可以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报警和联锁管理的流程和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报警管理制度1. 报警的对象和渠道1.1 报警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泄漏、事故等突发事件。

1.2 报警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对讲机、电子邮件等。

2. 报警程序2.1 发现异常情况后,首先应确认是否存在紧急情况。

2.2 确认紧急情况后,立即向应急机构报警,提供详细的情况描述和位置信息。

联锁、报警管理制度

联锁、报警管理制度

联锁、报警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公司生产装置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控制系统联锁、报警管控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生产车间、生产部、设备部、仪表车间、电气车间等相关单位。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联锁的分类、维护、投用、解除的相关要求。

3管理职责3.1生产部职责3.1.1负责生产工艺(DCS)上电气、仪表的报警联锁装置投用、解除或变更时的审核。

3.1.2负责生产工艺(DCS)上电气、仪表的报警联锁级别的分类认定工作。

3.1.3负责生产设备(ITCC)上电气、仪表的报警联锁装置投用、解除或者变更时的审核。

3.1.4负责报警联锁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上报审批等工作。

3.2设备部职责3.2.1负责生产设备(ITCC)上电气、仪表的报警联锁装置投用、解除或者变更时的审核。

3.2.2负责生产设备(ITCC)上电气、仪表的报警联锁级别的分类认定工作。

3.3生产车间职责3.3.1根据本车间的工艺生产、设备运行需求,负责报警、联锁(三级)核对确认、投用或者切除。

3.3.2为满足生产、设备运行的需求,负责联锁报警值变更的提出,填写报警、联锁设定值变更单,并按要求逐级审批;在需要进行联锁投用/解除操作时,负责根据联锁级别初步填写联锁(解除/投用)工作票,并按要求逐级审批,在获得批准后负责进行联锁投用/解除操作和确认工作,同时负责票证回收、保管(时间为一年)。

3.4电气和仪表车间3.4.1控制室内仪表设备和电气设备及其各自所辖控制系统维护检修由仪表车间和电气车间各负其责,仪表控制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的组态由仪表车间和电气车间各负其责。

3.4.2电气和仪表车间负责所辖装置电气、仪表范畴的联锁装置的维护、检查、检修以及系统完善、组态,定期校验及联锁试验。

3.5关于联锁的解除/投用的执行规定如下:对于操作站没有解除/投用联锁操作界面的控制系统,由仪表车间在工程师站上执行解除/投用联锁的操作;对于操作站有解除/投用联锁操作界面的控制系统,由各所辖工艺车间执行解除/投用联锁的操作。

联锁、报警管理规定

联锁、报警管理规定

联锁、报警管理暂行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四川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联锁、报警管理,保证工艺、设备、安全、消防系统稳定运行,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特拟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职能部门、为公司服务的关联单位、各生产车间、辅助单元、工艺、设备和消防系统等联锁和报警管理。

2.2 根据石油化工行业相关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并结合生产管理特点,制定并落实的联锁、报警管理规定。

三、术语与定义3.1 生产车间:本规定生产车间包括生产计划部、一联合车间、二联合车间、三联合车间、加制氢联合车间、储运联合车间、公用联合车间、检维修中心、化验中心。

职能部门:机动工程部、技术规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招标采购部、综合办、HSSE部、销售部、信息部、费用控制部等。

3.2 联锁:指装置、设备在超出控制指标或参数设定的范围时,先发出报警提示,如得不到控制或处理进而自动(也可手动)产生预先设定的动作(如停车、断料等)。

3.3.1 报警:在设备故障、过程偏离或其它异常状态下,通过声音、视觉形式,或者由消息或其它标识符通知相关人员予以重视或者采取响应行动的信息。

3.3.2 过程报警:装置运行过程中工艺指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超出一定范围导致的报警,转动设备关键参数(振动、位移、温度、压力等)超出一定范围导致的报警,环保监测数据等超出一定范围导致的报警。

3.3.3 安全报警:可燃气、有毒气体、火焰检测器、消防报警。

3.3.4 维护报警:仪表故障等原因导致的报警。

3.3.5 提示性报警:提醒操作人员及时调整操作,但不会立即导致设备损坏、产品中断、安全环保等事故的报警。

3.3.6 预设报警值:针对系统模拟变量的当前值设置一定浮动范围,超出浮动范围后即显示报警,提示相关人员关注或干预。

3.3.7 报警迟滞值:为减少频繁误报警,当报警后工艺变量回落至正常操作区间时,基于正常工艺参数设定一定比例值,增加报警滞后。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警管理制度第一条报警管理是指通过报警设备和系统,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传达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条商业企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报警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报警设备和系统。

第三条报警设备和系统的设置、调试、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报警设备和系统应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保证其的可靠性。

第五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报警设备,同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发出紧急报警信号。

第六条接到紧急报警信号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应立即采取行动,到达事发现场,制止和控制紧急情况的发展,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章联锁管理制度第七条联锁管理是指通过联锁机制,对企事业单位的重要设备和系统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商业企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联锁管理制度,并配备适当的联锁设备和系统。

第九条联锁设备和系统的设置、调试、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联锁设备,同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发出联锁信号。

第十一条接到联锁信号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应立即采取行动,对受到影响的设备或系统进行控制和修复,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管理监督第十二条商业企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员,负责报警和联锁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测试报警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及时修复故障。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测试联锁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及时修复故障。

第十六条商业企业、单位领导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违反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对因违反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报警联锁管理规定
xxxxxxxxx公司
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公司”)仪表自动化报警、联锁的监督管理,保证装置安全,确保生产稳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联锁和报警系统的管理,以及仪表报警和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的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各生产中心
(一)负责提出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的申请;
(二)审核及配合仪电中心实施联锁的变更、摘除;
(三)负责组织装置仪表报警联锁系统的联校工作;
(四)负责报警值变更及联锁摘除或恢复工作的具体监护措施实施。

第四条仪电中心
(一)负责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负责提出联锁停用、摘除或恢复的申请;
(三)负责仪表联锁系统技术资料的建立和完善。

第五条机械动力部
(一)负责关键设备的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审查;
(二)负责整个联锁变动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对安全联锁、报警系统的日常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技术质量部
(一)负责工艺的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审查;
(二)负责联锁联校的确定和审查;
(三)负责整个联锁变动实施过程的监督。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
(一)负责对关键设备的联锁长期停用(变更、摘除)及恢复的审查;
(二)负责工艺的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备案。

第八条公司分管领导
负责对一级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审批。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程序
第九条联锁的分级
(一)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为二级:
1.一级联锁:直接引发多个生产单元(一个生产装置由多个生产单元组成)或一个生产装置非计划停工的关键联锁;
2.二级联锁:直接引发一个生产装置里某一个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联锁从而紧急停车的重要联锁;
(二)一、二级联锁详细情况见各装置联锁逻辑图。

第十条联锁变更、停用、摘除的定义
(一)本规定所指联锁系统特指公司各装置的SIS系统,DCS、PLC和机组控制系统不属于本规定的联锁系统。

(二)联锁方案或联锁值的变更,称为仪表联锁变更。

(三)通过仪表旁路、系统强制或软件逻辑短路等方式对联锁点停运,称为联锁停运。

(四)因技术原因改变联锁方案而永久性取消联锁点,不准备恢复的,称为联锁摘除。

第十一条联锁工作票的办理
(一)联锁申请单的审批:
1.对于一级联锁和二级联锁,办理联锁工作票前应先办理联锁申请单。

联锁申请单除明确联锁作业原因外,对于变更、停运或摘除联锁作业还应明确采取的相应安全措施;
2.反应器、加热锅炉等关键设备的联锁与关键机组联锁,统称为设备联锁;
3.一级联锁由机械动力部仪表主管、生产中心分管负责人、仪电中心分管负责人,生产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工艺联锁)或机械动力部(设备联锁)相关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4.二级联锁由机械动力部仪表主管以及生产中心分管负责人、仪电中心分管负责人,生产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工艺联锁)或机械动力部(设备联锁)负责人审批;
(二)工艺人员通过辅助操作台开关旁路切换等工艺操作不需办理联锁作业手续。

(三)联锁工作票的填写:
1.因仪表原因需要停运联锁时,申请单位为仪电中心,由仪电中心人员负责填写联锁摘除内容和原因,并需先经仪电中心主管领导签字认可;
2.因非仪表原因需要停运联锁,申请单位为生产中心,由生
产中心人员负责填写联锁摘除内容和原因,仪表人员协助确认;
3.联锁摘除内容和原因填写必须清晰可识别,不得随意涂改或简写。

(四)联锁工作票的办理流程:
1.联锁工作票的办理按照《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第七章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执行;
2.联锁的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工艺操作人员监督,由仪表操作人员负责实施,需仪表专业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一人操作,一人确认;
3.联锁工作票作业内容完成后,由生产中心主管和仪电中心仪表工程师共同确认作业结果,并在“投用前确认”栏进行会签,最后仪表工程师对“执行结果”栏进行会签。

4.会签完成后,仪表工程师通知工艺班长本次联锁修改作业结束。

5.一、二级联锁申请单和联锁工作票由机械动力部、生产管理部、技术质量部、仪电中心、生产中心存档。

第十二条联锁摘除或恢复的管理要求
(一)联锁紧急摘除(一二级联锁)需办理联锁工作票,并在24小时内补办联锁紧急摘除申请单;
(二)联锁摘除必须在1月内恢复;超过1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办理联锁长期摘除申请单;
(三)装置开工前,生产中心组织、仪电中心配合对联锁动作进行试验确认。

由岗位操作工执行,仪表工程师监护,电气工程师配合,生产中心工程师参加,最后由生产中心分管负责人检查确认,并填写《联锁回路系统联校记录》;
(四)仪电中心建立《联锁台账》,并建立《联锁长期停运统计表》对联锁变更、停用、摘除和恢复进行记录,生产中心须建立《联锁长期停运统计表》将联锁摘除和恢复情况及时登记。

(五)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在实施过程中,生产中心、仪电中心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和检查。

(六)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状况,仪表应做为交接班内容之一交接清楚,做好记录;生产中心针对联锁变更、停用、摘除后的风险,编制相应的操作预案。

第十三条联锁申请单和工作票的管理要求
(一)每月月底要进行整理装订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为三年;
(二)工作票内容要求有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

如果技术难度大,方案复杂,实施方案应单独审批,作为工作票的附件。

第十四条安全联锁、报警系统的日常管理
(一)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检维修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参考“《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七册仪表”执
行;
(二)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三)在装置运行中,联锁动作后,由生产中心、仪电中心查明动作原因,组织处理,制定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投用前必须由生产中心和仪电中心确认;
(四)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必须设有可靠的护罩;
(五)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

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标定和试验,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六)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严格执行仪表备品备件相关规定进行贮备。

第十五条特殊情况下联锁摘除管理规定
特殊情况下联锁摘除是指非计划性或非可预见性的突发性紧急联锁摘除。

生产装置中的设备、工艺系统在特殊情况下出现故障后,需尽快安排人员摘除联锁。

(一)遇到紧急情况且必须切除联锁时,由申请单位办理联锁紧急摘除工作票后即可执行联锁摘除作业。

(二)联锁紧急工作票办理时由生产中心工艺班长(或内主操)和仪表操作人员签字实施。

(三)摘除联锁时必须由仪表监护人、工艺监护人和生产中心值班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监护。

(四)联锁紧急摘除要立即汇报中心当班值班人员、生产调度及主管部门。

(五)联锁紧急摘除后生产中心在24小时内补办紧急联锁摘除申请。

(六)各主管部室负责督促申请单位补办紧急联锁摘除手续。

第十六条安全联锁、报警系统技术资料的管理
(一)机械动力部设立联锁管理台帐。

生产中心须将联锁摘除和恢复情况及时登记。

仪电中心必须在《交接班记录》中对安全联锁、报警系统的变更有详细记载。

(二)联锁、报警设定值一览表必须按受控文件管理。

各生
产中心负责本中心联锁报警设定值一览表的修订和再版;联锁报警设定值一览表每年修订一次,由技术质量部组织部门及中心协作完成。

(三)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第四章检查监督与考核
第十七条机械动力部依据本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考核按公司相关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相关工作表格,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3、附件4、附件5。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
联锁工作票
编号:2016-xxx
会签后方可实施.
②对于一级联锁和二级联锁,应先办理联锁申请单再填写联锁工作票,在办完联锁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③《联锁工作票》一式三份。

实施期间一份由作业人员收执,实施完成后,作业人员在三份《联锁工作票》上签字,由仪表专业、生产中心和技术质量部
各保存一份。

附件2:
联锁长期停运(摘除、变更)审批表
编号:2016-xxx
附件3
联锁申请单
(□变更□停运□摘除□恢复)
编号:2016-xxx
②本表一式四份,分别由生产中心、仪电中心、生产管理部、机械动力部留存。

附件4
联锁紧急摘除工作票
编号:2016-紧急-xxxx
②联锁紧急摘除作业完毕后本表相关人员对作业环节签字确认;
③本表一式二份,由生产中心和仪电中心留存。

附件5
联锁紧急摘除申请单
编号:2016-紧急-xxxx
备注:①本表必须在联锁紧急摘除后24小时内办理;
②本表仅适用于联锁紧急摘除,其它联锁摘除需办理联锁申请单;
③本表一式四份,分别由生产中心、仪电中心、生产管理部、机械动力部留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