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0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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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表格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表格
范围/m2
体积
/m3
危害
发生
原因
防治
情况
治理面积/m2
死亡人数
/人
受伤人数
/人
破坏房屋
/间
毁坏土地/m2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情况
发生
时间
发生地点
规模
塌陷坑/个
影响
范围
/m2
最大长度
/m
最大
深度
/m
危害
发生
原因
防治
情况
治理面积/m2
死亡人数/人
受伤人
数/人
破坏房
屋/间
毁坏土地/m2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4、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包括压占、毁损的土地类型及面积。
5、对主要交通干线、水利工程、村庄、工矿企业及其它各类建(构)筑物等的影响与破坏。
6、已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治理效果。
四、拟采取的保护与治理措施
按防治对象(矿山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其它)分述工程名称、主要工作量、技术方法等。提出重点监测的内容、监测点的布设、监测方法等。
采矿引起的地裂缝
情况
发生
时间
发生地点
数量/个
最大长度/m
最大宽度/m
最大深度/m
走向
危害
发生
原因
防治
情况
治理面积/m2
死亡人数/人
受伤人数/人
破坏房
屋/间
毁坏土地/m2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矿山企业(盖章):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表I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表



([2010]4号文厅正式文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写要求

([2010]4号文厅正式文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写要求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写要求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

一、《方案》编制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规范规程和其它相关依据:(一)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8、《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令第19号);9、《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10、《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3、《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14、《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1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1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7]229号);18、《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登记申请资料和申报要求的紧急通知》(新国土资发[2006]277号);19、《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07]322号文);20、《新疆煤炭工业“十五”结构调整规划实施办法》(新煤规发[2002]255号);21、《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66号)。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表格精选全文完整版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表格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
工作程序框图
接受青龙山铁矿委托
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评估范围确定,评估级别划分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及部署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编写和图件编绘
提交初步成果
专家评审
修改、登记备案
恢复建议
1、应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严格规划、规范人类工程活动。

把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矿山发展建设协调统一起来,使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人类工程活动三者达到动态平衡,促进矿区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2、对于矿山开采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及时的整治和恢复。

3、对于矿山开发中出现的新问题应重新评估并妥善处置。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实施之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

5、矿山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每半年向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文字和图件形式报告矿山建设情况、开采现状、地质环境的变化情况及已采取的整治和恢复措施。

6、根据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223-200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修订版),建议开采5年后,即2015年对本方案进行必要的修
订。

7、本方案不代替矿山施工设计。

井工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表
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表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表
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
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表。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甘政发[2013]20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甘政发[2013]20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甘政发〔2013〕2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2013年2月24日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2013年3月26日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甘肃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三年二月)目录前言一、规划背景(一)区域概况(二)上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情况(三)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二、土地整治潜力(一)土地整治潜力数量及分级(二)土地整治潜力分布状况三、土地整治规划目标(一)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原则(二)土地整治规划目标(三)土地整治远期目标四、土地整治任务(一)统筹推进土地整治(二)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三)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四)有序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五)加快土地复垦(六)努力拓展城乡发展空间五、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项目(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二)重大项目六、补充耕地的区域平衡方案(一)各市(州)补充耕地任务、潜力和缺口(二)区域平衡途径和措施七、土地整治投资和效益(一)土地整治的投资规模、筹资渠道(二)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八、规划实施保证措施(一)严格规划的执行与管理(二)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四)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五)加强基础和能力建设表1:甘肃省甘肃省待整治土地规模及新增耕地潜力分析汇总表表2:甘肃省土地整治潜力分级表表3:甘肃省各市(州)耕地利用等别面积汇总表(国家级等别)表4:甘肃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任务分解表表5:甘肃省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规模指标分解表表6:甘肃省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表表7:甘肃省土地整治规模及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表表8:甘肃省建设用地开发指标分解表表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一览表表10: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汇总表前言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精神,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02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依据《土地管理法》、《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规范和有序开展,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是指采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行政管理措施等对已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修复治理的专项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国家财政或省级财政资金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利用其它资金开展的地质环境项目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第五条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国家财政、省级财政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会同省财政厅负责项目的申报工作。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甘肃省财政厅负责国家财政、省财政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各市(州)财政局负责辖区内项目的资金监督管理,并督促辖区内自筹配套资金的落实。

第六条项目实施推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和工程效果责任追究制。

第七条建立项目评审评标专家库,省级、市(州)级专家库分别由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市(州)级专家库应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第八条国家财政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考虑上年度项目完成和自筹配套资金到位好的市(州);未按期完成国家财政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自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项目所在市(州)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第九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新增土地、矿产资源等收益要用于其它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滚动发展。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3.27•【字号】甘资规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资规发〔2021〕2号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甘肃矿区自然资源局:为建立健全我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升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我们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2021年3月27日甘肃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升我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财资环〔2020〕7号)、《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甘肃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财资环〔2020〕110号)、《甘肃省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甘资发〔2020〕19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利用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实施的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包括:国土综合整治、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

利用其他资金开展的生态修复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鼓励和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本着“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注重绩效、省级统筹、分级管理”的原则。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规范和有序开展,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是指采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行政管理措施等对已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修复治理的专项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国家财政或省级财政资金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利用其它资金开展的地质环境项目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第五条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国家财政、省级财政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会同省财政厅负责项目的申报工作。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甘肃省财政厅负责国家财政、省财政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各市(州)财政局负责辖区内项目的资金监督管理,并督促辖区内自筹配套资金的落实。

七七七项目实施推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和工程效果责任追究制。

七七七建立项目评审评标专家库,省级、市(州)级专家库分别由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市(州)级专家库应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第八条国家财政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考虑上年度项目完成和自筹配套资金到位好的市(州);未按期完成国家财政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自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项目所在市(州)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第九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新增土地、矿产资源等收益要用于其它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滚动发展。

第十条国家财政和省级财政(含省级以下财政)投资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勘查、监理、施工必须由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划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划
Abstract: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reasonably delimit the ge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control areas of mine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relevant plans and the deployment of ecological restoration work in mines. On the basis of a comprehensive survey,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impact of th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on the mines in Gansu Province was assessed, and qualitative analysis was adopted, taking into account such factors as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functions, urban development, the susceptibility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to occurrence and soil erosion throughout the province. The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evention area, key management area and general management area in Gansu Province are divided. Keywords: impact degree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control zone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
提出“谁开采、谁治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 恢复治理基本原则
建立全域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警系统的必要性
强调了科技创新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 的重要支撑作用
面临形势与挑战
资源需求持续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部分地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亟待解决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治理任务艰巨 需要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治理水平
加强监督管理与执法检查
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政 策法规的执行和实施效果的监督。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06
结论与展望
主要结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 迫性
02
现状分析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矿山数量及分布
我国矿山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不同地区矿山类型、开采方式、规模等存在 差异。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破坏、水资源污染、地质灾害等。
生态恢复治理现状
已开展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包括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资源保护与治理等。
生态恢复治理取得的成果
部分地区已取得一定成果,如土地复垦率提高、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等。
发展前景与趋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将迎来新的机 遇
科技创新将成为推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 理的重要动力
未来将更加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工 作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将促进绿色矿业和 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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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
缺乏系统规划
当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缺乏系 统规划,存在各自为政现象。

甘肃省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甘肃省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矿山低开采规模 大型
120 100/200 15 210/80 10 10
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年) 小型
30* 3/5 3 10/10 2 2
矿 产 名 称

铁(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中型
45 30/60 6 60/20 5 5
大型
35 30 30 30 30 30
中型
30 20 20 20 20 20
小型
10 10 10 10 10 10
备注
*依照全国
金(岩金) 砂金(船采/机采) 锰 铬 钒 铜 铅 锌 钨 锑 钼 镍 钴 汞 石灰岩(水泥用/其它) 耐火粘土
第 42 页
附表8
序 号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甘肃省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小型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备注
第 43 页
附表8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甘肃省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开采规模 单位/年
原煤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立方米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矿石万吨 100 100 100 8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100 20 30 30 30 40 30 30 30 30 30 50/50 10 3 3 3 5 3 3 3 3 3 10/5 6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书

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书

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书一、背景随着矿产资源的开采与利用,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特制定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

二、目标1.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与评估机制。

2.提高矿区土地的复垦率,开展矿山退化土地修复和生态恢复项目,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3.促进矿山和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三、重点任务1.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与评估,督促矿山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矿山开采活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2.开展矿山退化土地修复和生态恢复项目,采取植被恢复、水源修复、土壤改良等措施,提高矿区退化土地的复垦率。

3.积极引导矿山企业进行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山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减少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

4.加强矿山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5.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跟踪与考核机制,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四、实施措施1.加强行政管理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矿山开采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2.加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力度,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掌握矿山开采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3.加强科学技术支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研发,探索有效的土地复垦技术和方法。

4.鼓励矿山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和技术改造,提升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水平。

5.提高矿山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加强环境教育和培训,落实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五、预期效果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得到加强。

2.矿山退化土地得到有效修复和恢复,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

3.矿山和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矿山土地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土地利用结构不断优化,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提高。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管理,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规范和有序开展,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是指采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行政管理措施等对已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修复治理的专项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国家财政或省级财政资金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利用其它资金开展的地质环境项目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第五条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国家财政、省级财政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会同省财政厅负责项目的申报工作。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甘肃省财政厅负责国家财政、省财政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各市(州)财政局负责辖区内项目的资金监督管理,并督促辖区内自筹配套资金的落实。

第六条项目实施推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和工程效果责任追究制。

第七条建立项目评审评标专家库,省级、市(州)级专家库分别由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市(州)级.专家库应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第八条国家财政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考虑上年度项目完成和自筹配套资金到位好的市(州);未按期完成国家财政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自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项目所在市(州)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第九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新增土地、矿产资源等收益要用于其它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滚动发展。

第十条国家财政和省级财政(含省级以下财政)投资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勘查、监理、施工必须由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收费标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收费标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收费标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收费标准编制单位:黑龙江省九O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黑龙江省九O四环境工程勘察设计院编制时间:二OO九年十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收费标准方案一依据《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中国地调局 2010年试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制定。

一、总则(一)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收费是指本单位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包括测绘等地质勘察作业),以及编制方案收取的费用。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收费由“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费”、“地质灾害评估费”、“地质环境治理设计费”及“报告印刷费”四部分组成,计算公式如下:总费用=(调查费+评估费+设计费+报告印刷费)×地区调整系数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费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费主要有地质勘察费构成:(一)地质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地质勘察收费,地质勘察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地质勘察收费基准价,地质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地质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地质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地质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地质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地质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收费标准比例,技术工作收费比例16%—33%计。

(二)地质勘察收费基准价地质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地质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本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地质勘察收费合同额。

(三)地质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地质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地质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

(四)附加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是对地质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各章节中。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模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模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模版一、背景介绍矿山开采和矿山活动对地质环境产生了重要影响,包括土地破坏、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

为了保护和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是必要的。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保护和恢复矿山地质环境,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原则:(1)系统性:综合考虑矿山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全面影响。

(2)预防性:优先考虑预防措施,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

(3)整体性:治理方案要以整体的视角来考虑,确保各项措施的协调配合。

(4)可操作性:制定的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方便实施和管理。

三、主要措施1.环境评估:在矿山开采之前,进行环境评估,全面了解矿山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及其潜在风险。

2.治理规划:根据环境评估的结果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明确治理目标和措施。

3.土地保护与治理:采取适当的土地保护措施,包括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减少土地破坏。

4.水体保护与治理:建立水体监测体系,及早发现和解决水体污染问题,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确保水质的安全。

5.土壤保护与治理:进行土壤污染防治,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土壤污染物的排放和迁移,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安全。

6.生态恢复:加强植被恢复和生态建设,重建矿山地质环境的生态系统,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发展和恢复。

7.废弃物处理:对矿山活动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利用,减少对地质环境的负面影响。

8.监测与管理: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和管理制度,及时掌握矿山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四、实施步骤1.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2.进行环境评估,明确矿山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3.制定治理规划,确定治理目标和措施。

4.开展土地、水体和土壤保护工作,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

5.加强生态恢复和废弃物处理工作。

6.建立监测与管理体系。

7.定期评估治理效果,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五、预期效果1.土地破坏得到有效控制,矿山地质环境得到保护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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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千马龙煤矿区 花牛山铅锌矿区 崖湾锑矿区
1.06 2.87 4.64
1.06 2.87 4.64
ZL026 塘坝7
1.95
ZL027 九条岭煤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ZL028 山丹煤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ZL029 临潭县大寺坡锑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靖远煤矿红会矿区
5.14
4.97
ZL006 邓家山铅锌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邓家山铅锌矿区 白银公司石灰石矿 区 华亭煤矿安口矿区
4.03
4.45
ZL007 白银公司石灰石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1.86
2.32
ZL008 华亭煤矿安口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5.39
5.87
ZL009 临江沟岭子锰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ZL010 金川铜镍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ZL011 武都龙沟煤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附表10 附表10
编号 项 目 名 称 矿山名称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
矿山占用破坏土 地面积 (平方 千米) 千米)
5.95
恢复治理面积 平方千米) (平方千米)
6.16






ZL001 阿干煤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阿干煤矿区
泥石流拦挡坝48座,浆砌块石2.15 ×104m3 ,排导堤3.3km, 浆砌块石1.65 ×104m3 ,拦渣墙 1.22km,浆砌块石0.31×104m3,谷防85座,整治渣场1320亩。 拦挡坝38座,浆砌块石1.7×104m3,排导堤1.75km,浆砌块石0.95×104m3,拦渣墙1.48km,浆 砌块石0.2×104m3,谷防59座,整治渣场1820亩,回填塌陷区800亩 整治渣场1770亩,拦渣墙6.3km, 浆砌块石1.6×104m3 ,滑坡挡土墙1.85km, 浆砌块石0.7× 104m3,尾矿坝加固1200m3,尾矿坝下游废液收集利用工程1座 整治渣场2800亩,拦渣墙4.3km,回填塌陷区1900亩,矿区绿化2600亩,泥石流拦挡坝29座, 浆砌块石1.3×104m3,山洪泥石流排导堤6.7km,浆砌块石3.4×104m3,搬迁避让280户 泥石流拦挡坝19座,浆砌块石0.85 ×104m3 ,山洪泥石流排导堤4.05km ,浆砌块石2.05 × 104m3,整治渣场1700亩,拦渣墙4.35km,回填塌陷区1750亩,搬迁避让190户 采矿场、矿坑回填1000亩,渣场整治1300亩,拦渣墙6.2km, 浆砌块石1.55×104m3,拦挡坝 19座, 浆砌块石0.85×104m3,排导堤3.6km, 浆砌块石1.82×104m3,尾矿坝加固1200m3 泥石流拦挡坝5座, 浆砌块石0.22×104m3,排导堤1.45km, 浆砌块石0.75×104m3,整治渣场 900亩,拦渣墙1.2km,浆砌块石0.3×104 m3 回填塌陷区1600亩,渣场整治1900亩,泥石流拦挡坝24座,浆砌块石1.06×104m3 ,排导堤 10.4km,浆砌块石4.7×104m3 废石渣场整治600亩,采矿场、采坑等回填300亩,拦渣墙2.35km, 浆砌块石0.6×104m3,拦 挡坝23座, 浆砌块石1.1×104m3,排导堤3.7km,浆砌块石0.85×104m3 尾矿库,废石渣场、矿坑整治及复垦1700亩,尾矿库下游废液收集利用工程1座 泥石流拦挡坝11座,浆砌块石0.43×104m3,拦渣墙3.1km,浆砌块石1.36×104m3,废石渣场 、坡面整治700亩 泥石流拦挡坝19座,浆砌块石0.85×104m3,排导堤6.5km, 浆砌块石3.3×104m3,回填塌陷区 650亩,废石渣场、采坑整治1400亩,搬迁避让140户 渣场整治1700亩,采矿场回填1250亩,拦渣墙4.7km, 浆砌块石1.15 ×104m3 ,尾矿坝加固 2800m 3,尾矿坝下游废液收集循环利用工程1座,拦挡坝23座。 废石渣场、采矿场整治1900 亩,塌陷区回填1100 亩,泥石流拦挡坝47座, 浆砌块石2.2× 104m3,排导堤11.3km, 浆砌块石5.25×104m3,滑坡挡土墙0.8km。 滑坡削方1300m 3,挡土墙2.35km, 浆砌块石0.86×104m3 ,废石渣场整治1400亩,采矿场回填 1000亩,拦渣墙2.6km,浆砌块石0.85×104m3
ZL017 永昌县新城子煤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2.77
2.71
ZL018 崆峒区工农煤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2.52
3.13
ZL019 格萨尔金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格萨尔金矿区
2.27
2.53
ZL020 华亭煤矿砚峡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ZL021
华亭煤矿砚峡矿区
6.65 13.1 4.69
临江沟岭子锰矿区 金川铜镍矿区 武都龙沟煤矿区
2.27 4.69 1.63
3.92 4.52 2.79
ZL012 华亭煤矿岘北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华亭煤矿岘北矿区
2.72
2.95
ZL013 厂坝铅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厂坝铅锌矿区
4.03
3.75
ZL014 嘉利煤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嘉利煤矿区




ZL016 李坝金山金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李坝金山金矿区 永昌县新城子煤矿 区 崆峒区工农煤矿区
废石渣场整治2100亩,采坑、矿洞等回填1200亩,拦渣墙2.25km,浆砌块石0.6×104m3,修筑 泥石流拦挡坝36座,浆砌块石1.6×104m3 泥石流拦挡坝9座,浆砌块石0.36×104m3,拦渣墙1.1km,浆砌块石0.76×104m3,废石渣场、 坡面整治700亩 拦挡坝12座,浆砌块石0.55×104m3,排导堤2.6km, 浆砌块石1.3×104m3, 废石渣场、采坑 整治1000亩,塌陷区回填300亩 废石渣场整治1300亩,采坑、矿洞等回填700亩,土地复垦2200亩,拦渣墙12.1km, 浆砌块石 2.9×10 4m3,排导堤3.35km, 浆砌块石1.7×104m3,尾矿废水收集循环利用工程1座 泥石流拦挡坝56座,浆砌块石2.5×104m3,排导堤17.2km, 浆砌块石8.5×104m3,回填塌陷区 1000亩,废石渣场、采坑整治3400亩,搬迁避让280户 实施原油、水分离技术,治理矿区地下水、地表水及土壤污染;废弃采场 整治煤矸石等废石渣场1600亩,塌陷区及废弃采场、矿坑等回填700亩,拦渣墙2.3km,浆砌 块石0.55×104m3,拦挡坝25座,浆砌块石1.1×104m3,排导堤1.6km,浆砌块石0.8×104m3 泥石流拦挡坝8座,浆砌块石0.38×104m3,拦渣墙0.89km,浆砌块石0.73×104m3,废石渣场 、坡面整治700亩,植树种草500亩 尾矿回收再利用工程1座,尾矿库覆土埋压400亩,矿渣整治900亩, 渣场整治1800亩,采矿场、矿坑回填1000亩,拦渣墙12.0km, 浆砌块石2.85×104m3,拦挡坝 17座,浆砌块石0.75×104m3 采坑、矿洞等回填450亩,废石渣场整治800亩,拦渣墙1.2km, 浆砌块石0.32×104m3,修筑 泥石流拦挡坝15座,浆砌块石0.65×104m3,排导堤2.2km, 浆砌块石1.2×104m3 渣场整治900亩,回填塌陷区450亩,泥石流拦挡坝座24座,浆砌块石1.15×104m3,排导堤长 0.75km, 浆砌块石0.42×104m3,搬迁避让158户 整治废石渣场2300亩,回填塌陷区900亩,拦渣墙7.3km , 浆砌块石1.81×104m3 排水渠0.83km,挡土墙0.27km,浆砌块石0.28×104m3,废石渣场、坡面整治300亩 废石渣场整治1800亩,回填塌陷区800亩,滑坡挡土墙0.8km, 浆砌块石0.3×104m3,拦渣墙 2.3km, 浆砌块石0.55×104m3,尾矿坝加固1200m3 废石渣场整治1800亩,露天采坑、采场、矿洞等回填950亩,拦渣墙2.2km,浆砌块石0.55× 104m3 ,拦挡坝21座,浆砌块石0.95×104m3 ,排导堤1.45km, 浆砌块石0.75×104m3 ,尾矿废 水治理工程1座
6.78 10.05 4.32
鄂尔多斯盆地庆阳石油采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 鄂尔多斯盆地庆阳 治理 石油采区 炭山岭煤矿区
ZL022 炭山岭煤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ZL023 天祝千马龙煤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ZL024 柳园花牛山铅锌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ZL025 崖湾锑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九条岭煤矿区 山丹煤矿区 临潭县大寺坡锑矿 区 阳坝铜矿区
1.97 3.88 0.69
2.15 3.98 0.53
ZL030 阳坝铜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3.58
3.75
ZL031 两当县金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两当县金矿区
3.23
3.46
第 49 页
附表10 附表10
编号 项 目 名 称 矿山名称
ZL002 窑街煤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窑街煤矿区
5.89
5.72
ZL003
白银公司深部铜矿区(包括闭坑的露天矿)矿山环 白银公司深部铜矿 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区 靖远煤矿大宝矿区
4.28
3.89
ZL004 靖远煤矿大宝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6.6
6.78
ZL005 靖远煤矿红会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
矿山占用破坏土 地面积 (平方 千米) 千米)
3.68 1.81
恢复治理面积 (平方千米) 平方千米)
2.81 1.38






ZL032 谢家沟铅锌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ZL033 白银公司小铁山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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