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某科技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某科技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某科技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1. 会议目的1.1 监事会议是为了监督公司的管理、财务状况和决策情况,保障公司与股东利益的一致性。
1.2 监事会议是对公司董事会行为和决策的监督和评估,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2. 召开会议2.1 会议由公司的董事会召集,并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2.2 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应提前通知所有监事,并确认参会意向和可行性。
2.3 会议是否有效需要监事的出席人数达到监事会章程规定的最低要求。
3. 会议组织3.1 会议应当按照预定的议程进行,主席有权对参会监事进行领导并维护议程的正常进行。
3.2 会议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的过程和结果,并签署参会监事确认。
4. 会议议程4.1 监事会议议程应当包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关注的问题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讨论。
4.2 监事会议议程主要由监事提出并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也可由董事会和股东提出。
5. 会议决议5.1 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监事表决通过,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5.2 决议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并由监事会主席签名确认。
5.3 会议决议的执行由董事会负责,并向监事会报告执行情况。
6. 特殊情况处理6.1 如果会议中遇到紧急情况需要作出决策,监事会可采用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进行讨论和表决。
6.2 紧急情况下的决议应当具有同等效力,并需要在下一次监事会议上作为议题进一步讨论和确认。
7. 保密与公开7.1 会议过程中的讨论和决策应当对外保密,除非经过监事会讨论并决定对外公开。
7.2 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应当妥善保管,并向董事会提供备查。
8. 会议纪律8.1 会议中的讨论应当遵循礼貌、宽容和尊重的原则。
8.2 会议时,监事应当遵守会议规则和议程,不得以个人感情或利益影响议程的讨论与决策。
9. 会议评估与改进9.1 监事会议后,可进行会议效果和秩序的评估,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9.2 监事会议的改进建议应当提交给董事会,并根据董事会的决策进行修订和实施。
河南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河南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河南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事会议是公司监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共同决策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机构。
第二条监事会议事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规程等有关规定,保证会议科学、规范、高效进行。
第三条监事会议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执行决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二章会议的组织第四条一般情况下,监事会议每年召开4次,临时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
第五条监事会由会议主席和出席会议的监事组成。
会议主席由监事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六条监事会议由会议主席负责召集,通知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及相关材料应提前3天发给与会的监事。
第七条会议主席负责主持会议,维护会议的议程、纪律和秩序,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监事会的会议时间、地点和形式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调整。
第三章会议的程序第九条监事会议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一项一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会议议程由监事会会议主席编制。
第十条会议开始之前,主席应当通报与会各监事的出席情况,并核对发言权。
第十一条会议主席首先宣布会议的召开目的和议程,确保会议从容、有序地进行。
第十二条会议应当按照议程的顺序,分项进行讨论,并依法对相关事项进行决策。
第十三条会议主席应当确保与会监事的发言权,并对发言进行适度控制,维持会议的秩序。
第十四条会议进行中,监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四章会议的决策第十五条监事会议作出的决策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会议决策应当采取多数决策原则,即多数监事一致通过的决策为有效决策。
第十七条会议决策应当立即生效,并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决议。
第十八条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监事会可通过投票形式进行决策,投票结果写入会议纪要。
第五章会议的记录和公示第十九条监事会议应当有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及时准确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情况。
完整规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经2016年9月23日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行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监事第四条监事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监事应具有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标准版)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合同/协议书——标准模板】甲方:***公司或个人
乙方:***公司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省***市***地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监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监事机构,其工作报告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公司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
监事会下设秘书处,是监事会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
第二章监事会的职权与义务第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随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定期审查账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向其提供情况;
(二)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提供给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将审核意见向股东会报告;
(三)当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以及从事登记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有权通知其停止行为;
(四)当董事、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
(五)必要时(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监事会议事规则1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和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集团公司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五条监事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事在任期内不履行监督义务,致使集团公司、公司利益、员工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视其过错程度,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监事会会议制度第六条监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主持。
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监事会召集人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经监事会召集人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监事会可以举行临时会议。
第七条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日(临时会议为二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八条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
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第九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人出席监事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由监事会建议集团公司予以撤换。
第十条监事会会议,必须全体监事出席方可生效。
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通过。
xxxx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xxxx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xx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本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xx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本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维护本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监事会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和报告权。
本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按照规定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监事会可以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或其他人员提出建议、进行提示、约谈、质询并要求答复,必要时可向股东大会报告。
第二章监事会的构成及职权第一节监事会的构成第四条监事会由5至7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外部监事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其中本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外部监事不得少于2名。
第五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由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或罢免。
监事长由专职人员担任,至少应具有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六条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和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通过民主程序选举和罢免。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七条监事会可以根据情况设立和调整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根据监事会授权开展工作,对监事会负责。
第八条监事会下设办公室,作为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受监事会委派对公司治理、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文件准备及会议记录等工作。
完整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完整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XXX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本公司财务以及本公司董事、CEO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至少有外部监事以及职工代表,由3名监事组成。
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报股东大会批准;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监督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尽职情况;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纠正其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质询;审议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抄送审计报告;根据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内审负责人;对本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检查、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准备和及时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接受并组织完成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监事会设立XXX和提名委员会,负责人由外部监事担任。
第三章会议的召开与议事范围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在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完成后披露前召开,由监事长召集。
若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监事长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书面通知及会议文件送达全体监事。
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应在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送达。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提交审议事项及议题,以及发出通知的日期。
广东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广东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维护广东某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准确、高效地处理监事会议事。
第二条监事会是公司独立的监督机构,具有独立性和独立职权。
第三条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的有关规定,召开会议、决策、执行监事职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广东某公司监事会的会议事宜,必须听从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的指导和决策。
第二章会议的召开第五条监事会根据需要召开例会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例会应每半年召开一次,召开日期、时间、地点由监事会主席在事前半个月内通知全体监事。
第七条如有必要,监事会主席可在监事会会议之前,与其他监事商议议程并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临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根据监事的申请或根据公司管理层、股东的合理请求,或者因紧急事项需要决策时召开。
会议时间、地点由监事会主席决定。
第九条会议应成年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并经全体出席监事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方可召开。
第三章会议的准备第十条监事会议的议题由监事会主席和公司总经理协商确定,并发出会议邀请函。
第十一条会议邀请函应至少提前一周发出,并附上会议议程、与会文档和讨论文件。
第十二条会议的材料应当包括有关监事会议议程的常规文件和所要讨论的具体事项的文件。
第十三条同一事项可能涉及多场会议或涉及随后的决策,监事会主席和公司总经理可决定将相关事项分批发送给监事,以便监事更好地理解和审议。
第十四条监事应当独立行使职责,不受工作关系、资金关系或个人关系的影响。
第四章会议的执行第十五条会议应当按照议程进行,主持人应当严格控制会议时间。
第十六条会议应当记录并保留会议纪要,并由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会秘书签署。
第十七条会议纪要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讨论的事项、监事的发言、所做决定的结果。
第十八条会议决议应当经监事会投票决定,并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投票程序。
某砂锅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某砂锅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某砂锅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为确保某砂锅公司的监事会议事顺利进行,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和决策职责,特制定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监事会的所有会议,旨在提高会议效率,保障会议顺畅进行。
一、会议召集1、监事会议事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并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后立即召开。
2、监事会议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并告知会议地点、时间、议程、材料等相关信息。
3、监事会议事应根据需要可以采用线上会议等方式进行,同时应保证会议的安全性、有效性。
二、会议议程1、监事会议事的议程应由主席制定,建议不超过五项,分别是:确认上次会议纪要、审议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审议管理层的年度计划和预算、审议公司前一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的意见和建议等。
同时,主席可以根据需要增加附加议题。
2、监事会议须按照规定的议程进行会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议程。
3、会议中禁止随意增加议题,如需增加议题,应经过全体监事通过。
三、会议程序1、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应确保会议的公正、严肃。
2、如主席不能参加会议,则监事会依次选出主席。
3、对于读物和以前的资料,只能读取具有明显联系的内容;现场提供其它文献资料后,需有适当时间让监事查阅并思考,以便认真讨论并做出相应决策。
4、监事会议可以邀请公司高管和其他必要人员参加,但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5、会议应有相应的记录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和汇总,并及时分发会议纪要。
四、会议决议1、监事会议产生的决议应实事求是,建设性,贯彻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政策。
2、监事会议决议应至少得到全体监事中大部分人的赞成,若决议没有获得足够的支持,则需深入讨论。
3、若某个监事有特殊利益冲突,则应在会议开始前提出并解决,或者在会议结束后向主席透露。
对于与冲突相关的议题,该监事将不能参加投票。
五、会议纪要1、会议纪要应根据会议的议程和详细记录来撰写,并应及时分发。
2、会议纪要应经过监事会批准,审核无误后作为正式记录,以备后续工作讨论。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一、前言二、会议组织1.会议召集:监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主席召集,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参会人员,并提供有关的会议资料。
2.会议地点:监事会议一般在公司总部会议室或者其他场所进行。
3.会议时间:监事会定期召开,通常每季度一次,重大事项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三、会议程序1.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员应当在会议开始时宣读与会人员名单,并按照会议议程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2.会议议程:监事会议的议程应事先确定,并在会议开始前向与会人员发出。
议程一般包括会议的召开、主席报告、经营汇报、财务报告、重要事项讨论等环节。
3.发言顺序:发言顺序应按照主席指定或者根据事先登记的顺序进行,每次发言应有时间限制,以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四、会议决策1.决策形式:监事会决策一般采用表决形式,决策结果按照多数意见确定。
在重大事项上,一般要求绝对多数同意。
2.否决权:监事对相关事项有否决权,如涉及公司合同、担保等重大事项要求监事同意。
3.决策记录:会议记录员应当将与会人员的表决结果详细记录,并在记录中反映会议讨论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五、会议纪律1.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尊重他人发言权,不得打断或插话他人发言,不得互相攻击或辱骂。
2.保密义务:与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会议内容泄露给外部人员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会议资料。
3.请假与缺席:若有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会,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不能漏席。
六、会议效率1.会议时间:会议应制定合理的时间安排,避免过长或过短的情况发生,以确保会议充分讨论并高效决策。
2.会议准备:与会人员应提前进行充分的会议准备,阅读相关资料,并就相关议题进行思考和准备发言。
3.会议总结:每次会议结束后,应当有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清单,由相关人员撰写,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分发给与会人员。
七、会议纠纷处理1.决策争议:如对其中一议题的决策结果出现分歧,应当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和协商,及时解决决策纠纷。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为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章程》和《××有限公司监事会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一)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三)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提议监事的姓名。
2、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3、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4、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5、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监事会会议通知(一)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提前十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监事。
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二)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一)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三)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四)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pdf
新疆********实业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新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作用,规范****公司监事会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迪盛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议事的主要内容(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公司财务;(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五)向股东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八)监事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事项。
1第三条监事会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以指定一名监事代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议题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五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但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除外。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讨论及表决事项等,会议通知可以采取传真、邮件或专人递送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监事如因故缺席,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该受托监事不重复计入实际出席人数。
第六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由监事会主席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人员担任,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监事会保存。
第七条兵团国资公司提议或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或经半数以上监事的提议,可以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材料应提前1 天送达监事。
监事会议事规则经典范文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监事会下设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监事会的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其他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3条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恶劣影响时。
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6.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条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一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方面。
第5条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提议监事的姓名。
2.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3.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4. 明确且具体的提案。
5. 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2日内,监事会主席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监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第三条公司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名,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名。
公司职工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章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公司监事享有以下权利:(一)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公司监事行使监督权利的程序:(一)向监事会召集人报告,提议召开监事会会议,形成决议;(二)监事认为需要就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审核时,应向监事会召集人报告并由监事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对有关事件进行审查;(三)建议由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七条监事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的履行职责;(二)按时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三)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监事会召集人职权第八条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二)监督、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XX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XX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襄阳樊城汉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规则。
1.2 监事会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确保公司依法经营,维护股东利益。
2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2.1 监事会的召集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监事会议题,报监事会主席审核后发出会议通知。
召开公司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时间、地点、议题、议案和议事日程等,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
经任何1名监事书面建议,监事会主席应在收到该书面建议之日起10日内,由综合办公室发出通知,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临时会议。
2.2 监事会的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名监事(含职工监事)均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成员可以通过电话或视频的方式参与会议,但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能够彼此听见监事发表的意见。
监事以电话或视频方式参加会议视为其亲自出席会议。
任何无法亲自参加会议的监事可以向监事会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任何其他监事或其他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公司工作人员参加该会议并投票。
前述授权代表不具有转委托的权利。
委托书应当载明:(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2)委托人不能出席会议的原因;(3)代理事项和有效期限;(4)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议案表决意向的指示;(5)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3 监事会议事范畴3.1 监事会对以下范畴进行监督和议事:(1)检查公司的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处分或罢免等建议;(3)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列席董事会会议;(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实施条例、细则或办法等明确规定的其他职权。
某传媒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某传媒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传媒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一、会议召开1. 监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定期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三次,并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 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由董事长提前通知,通知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发出。
二、会议议程1. 会议议程由二、会议议程1. 会议议程由监事长提前编制,并在会议开始前向监事会成员发出。
议程应包括会议日期、时间、地点、主题、议题及预计讨论时间等内容。
2. 监事会成员有权将相关议题提前提交给监事长,并要求将其列入议程。
3. 会议议程应遵循以下原则:a. 重要事项优先:将重要、紧急的事项放在议程的前半部分,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注意力进行讨论和决策。
b. 事前准备:议程应提前分发给监事会成员,确保大家对议程有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c. 合理时间安排:议程的每个议题都应有预计的讨论时间,确保会议进展顺利。
三、会议主持1. 监事会议由监事长主持,监事长有义务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2. 监事长应主持会议的开场白,简要介绍会议议程,并提醒成员遵守会议规则。
3. 监事长应确保议程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控制议程时间,避免过度讨论或偏离议题。
四、发言规则1. 会议发言应遵循以下规则:a. 发言顺序:按照议程的顺序,从监事会成员依次开始,监事会成员发言结束后,其他与会人员可根据监事长的安排发表意见。
b. 限制发言时间:每位监事会成员在发表意见时应控制发言时间,避免拖延会议进行。
c. 尊重他人意见:会议期间,不得干扰他人发言,对他人的发言应予以尊重和正当回应。
d. 保持秩序:不得发表带有攻击性、辱骂性或歧视性的言论。
五、决策和表决1. 监事会就议题进行讨论后,可以提出决策或表决。
2. 决策应基于充分的讨论和信息,并争取达成共识。
3. 如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通过表决方式作出决策。
表决结果以多数票决定。
六、会议记录1. 监事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
2.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议题、发言要点、决策内容等,并于会后向监事会成员分发。
某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某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运作,确保监事会履行公司股东赋予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全体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必要时,监事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二章议事内容第四条监事会依法审议监督下列事项:(一)检查、分析、考核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处罚和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七)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监事会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对公司财务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或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可向董事会、股东会反映,也可直接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第三章议事方法第六条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均由监事会王席王持。
第七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听取和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及处理其他有关事宜。
会议主要议题可包括:(一)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从监督角度提出分析和建议:(二)分析评价公司预算执行情况、经营运行情况、资产质量和保值增值情况;(三)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研究工作计划;(四)讨论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一)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联名提议时;(三)公司已经或正在发生重大的资产流失现象,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时;(四)监事会对某些重大监督事项认为需要委托独立审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提出专业意见时;(五)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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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其他监事由省政府国资委委派。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任期每届三年。
任期届满,职工监事可连选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或者在任职期内提出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未经免职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更换的,该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省政府国资委从外派监事
会成员中指定。
第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公司经营运行中涉及的数额较大的投资、担保、产(股)权转让等经济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拒不承担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提出建议;
(七)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八)对公司独资、控股子企业及重要的参股公司依法进行监督;
(九)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省政府国资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会议召集和召开
第五条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至少提前十天通知全体监事。
通知方式包括专人送出、传真或邮件方式。
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两天通知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七条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八条监事会会议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召开。
第九条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条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召开监事会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会议并向监事会陈述有关事项或回答提问。
第十一条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监事会提交正式的书面提议书,提请监事会主席召集临时会议,并提出会议议题。
提议书应载明:提议事由、提出议案的具体内容、提案日期及提案人签名。
(二)监事会主席应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监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或通讯表决。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其他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四章议事程序和决议
第十三条监事有权提出监事会议案,但是否列入监事会会议议程由本次监事会召集人确定;如监事提出的议案未能列入监事会议程应向提案监事作出解释,如提案监事仍坚持要求列入议程,则由监事会进行表决确定。
第十四条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进行表决前,应当经过认真审议,监事可以自由发言,也可以书面报告形式发表意见。
第十五条监事会对所有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应当逐项表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应以议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第十六条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监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决议是否通过,决议的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应记载入会议记录中。
第五章会议记录
第十八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席会议的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监事会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十九条监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监事以及受托监事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监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第六章会议决议的执行
第二十条监事会主席应监督决议执行情况,并将最终执行结果报告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监事为履行职责,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协助其工作。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不干涉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人事任免工作。
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监事会有权对其提出罢免建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会有权要求其予以纠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除非有特别说明,本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超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本归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政策、法律或经合法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政策、法律和《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则经公布之日起生效。
如遇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修订,规则内容与之抵触时,应及时进行修订,由监事会提交省政府国资委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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