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及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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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福建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急救援体系 (2)
福建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5)
福建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0)
福建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救助应急预案 (15)
福建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防台风(防洪)应急预案 (20)
福建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25)
福建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对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抢救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为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小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确保公司的各项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应急救援体系。
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刘增银
副组长:徐达贤、刘增宁、范奎华、曾林
组员:周有福、钟寿彬、刘佐军、朱裕萍、林木昌、刘盛金、林万里、陈明昌、何兴、刘炎新。
二、各个项目部应急小组
详见各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三、本应急救援体系运行程序
1、日常应急准备
a、公司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公司机关及各个项目部制订各项应急预案,并监督各项预案的落实情况。
对各项重、特大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实行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增加资金投入,确保隐患被消灭在萌芽状态。
消防事故、工伤事故、防台风等紧急事件平时由公司工程部
及安全管理监督站负责,建立好上述紧急事件的安全值班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在各个项目部配备好相关器材,确保紧急情况信息及时传递,实施有效的管理。制订上述相关应急预案(联系电话:5376650,联系人:钟寿彬),其预案中应明确必要的设备、器材。
食物中毒等紧急预案平时应急工作由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建立食品安全值班制度,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信息畅通,实施有效援救。制定食物中毒时间应急预案(联系电话:5376656:钟寿彬)。
b、各个项目部应急小组负责制订各个项目的应急预案,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做出统一的安排并认真执行,检查落实各种安全设备及预防措施,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度。
2、应急救援处理
a、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迅速采取措施,积极组织自救,抢救伤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同时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公司相关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监督站、工程部电话:5376650;办公室电话:5376656)及政府相关职能机构及报告(火警:119;急救:120;匪警110)。
b、公司应急小组在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其公司负责人、主要分管领导、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人员、器材等开展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故的特点、性质和严
重程度,紧急调动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协助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好事故,确保将事故的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并上报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五、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后立即启动该预案:
1、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急型中毒20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2、当本公司范围内发生重、特大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
3、接到政府防台办的防台风(防洪)通知后。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认为应启动该预案的其他事宜
福建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九月
福建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公司的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实现,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平稳的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第七十条、建设部、厦门市建设管理局及集团公司关于处理紧急事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试适用于一旦本公司各个项目部范围内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一旦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应相互配合,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机关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分别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1、组织领导。实行统一领导协调与层层分工的原则。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各项目部成立相应应急小组,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公司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a、组长:刘增银
副组长:徐达贤、刘增宁、范奎华、曾林、
组员:周有福、钟寿彬、刘佐军、朱裕萍、林木昌、刘盛金、林万里、陈明昌、何兴、刘炎新。
b、日常处理机构
公司办公室:钟寿彬
联系电话:5376656(办公室);传真:5376656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本公司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实际情况,落实相应的应急救援事宜。本预案启动后,其公司领导成员及相关项目部领导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有特殊情况,由所属部门按职务高低依次递补。
2、职责分工
a、安全管理监督站:由安全管理监督站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应急措施,负责牵头协调组织落实公司应急预案,负责指导监督各个项目建立相应应急救援体系及各个项目部的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时,及时做好上报及指挥现场抢救等工作。
b、财务部:负责落实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时抢救经费的提供。
c、办公室: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时的后勤保障及公司日常的后勤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报告制度。
3、防控措施
a、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队伍
(1)、成立公司及各个项目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处理队伍,由公司安全管理监督站负责组织协调,主要由公司办公室及各个项目部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
责任人:范奎华、陈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