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产出法农产品进项税额如何确定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一)(附答案)
1、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试点抵扣单位,2019年2月销售70吨酸奶,取得收入2200万元,原乳单耗数量为1.068,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0.3万元/吨,已知甲企业采用投入产出法计算准予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则甲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A.2.40B.2.9C.3.09D.2.04【答案】C【解析】投入产出法: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扣除率)×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70×1.068=74.76(吨),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74.76×0.3/(1+16%)×16%=3.09(万元)。
【知识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暂未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取得了通行费发票,上面注明的金额为67500元。
则企业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A.7425B.6689.19C.1966.02D.0【答案】C【解析】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67500÷(1+3%)×3%=1966.02(元)。
【知识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3、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生产货物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0元,当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3200元。
投入产出法农产品进项税计算例题
投入产出法是一种核算方法,通过对农产品的投入和产出进行全面的评估,来综合计算农产品的进项税。
在实际的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运用投入产出法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从而确保税务核算的精准性和公平性。
我们需要了解投入产出法在农产品进项税计算中的基本原理。
投入产出法主要包括了生产要素投入和产出收益两个方面的内容。
在农产品生产中,生产要素投入主要包括土地、劳动力、种子、农药、肥料等各种农业生产要素的消耗情况。
而产出收益则是指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包括销售金额、销售数量等。
在进行农产品进项税计算时,我们需要将投入产出的各个要素进行详细的核算。
对于土地的投入,需要考虑到土地的租金、耕种成本等;对于劳动力的投入,需要考虑到工资、社会保险等支出;对于种子、农药、肥料等投入,需要考虑到购物成本、使用量等。
而在产出收益方面,需要考虑到农产品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等。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投入产出法农产品进项税的计算过程。
假设某农民种植了100亩水稻,对土地的投入包括租金、耕种成本等共计10万元;对劳动力的投入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等共计5万元;对种子、农药、肥料等投入包括购物成本、使用量等共计8万元。
而在产出收益方面,水稻的销售价格为每斤3元,共计销售5000斤,总销售额为1.5万元。
根据上述数据,我们可以进行投入产出法的计算。
首先计算总投入:10万元(土地投入)+ 5万元(劳动力投入)+ 8万元(种子、农药、肥料投入)= 23万元。
然后计算总产出:3元/斤(销售价格)* 5000斤(销售数量)= 1.5万元。
最后计算进项税:23万元(总投入)- 1.5万元(总产出)= 21.5万元。
按照税率计算进项税,即可得到最终的进项税金额。
通过以上例题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投入产出法在农产品进项税计算中的应用过程。
投入产出法不仅能够对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还能够为税务核算提供详细而准确的数据基础。
浅谈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浅谈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作者:贾永萍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第03期摘要:农产品中的食用类农产品是我国 CPI 调查中八个大类之一,在现行的 CPI 调查中,食品大类包括了 16 个种类,涵盖了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而非食用类农产品亦成为基本的工业用原料,其成本是其它工业制成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当前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以及所面临的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的形势下,“保增长、稳物价、调结构”已成为共识,但不同行业的企业适用《新政》在财务层面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影响。
关键词: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新政》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3-0-01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法的特点1.凭票扣除法下,扣除率一律为13%;核定扣除法下,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即为17%或13%。
货物销售税率与农产品进项扣除率一致,消除了“销售税率为17%,扣除率为13%”不公平待遇,有利于农产品加工行业的经营发展。
2.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与凭票扣除法不同,从根源上消除了进项与销项“倒挂”现象。
核定扣除法下,以投入产出法为例,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一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x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x扣除率一(1+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一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x农产品单耗数量凭票扣除法下,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一当期农产品收购数量x农产品购买单价x扣除率。
在凭票扣除法下,抵扣时按照购进金额扣除,而销售时,换算为不含税价格计提销项,在毛利润率较低时,就会出现进销项“倒挂”现象,即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在核定扣除法下,进项与销项的计提口径一致,即为不含税价格;即使在微利或平价销售时,也不会产生“倒挂”现象。
有利于消除农产品加工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现象。
《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分类索引】
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35号)
【表单】
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单说明】
1.采用投入产出法计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填列本表。
2.投入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一种或多种产品的,应分别不同产品和农产品原料填列本表。
3.各项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
基于投入产出法的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研究——以大豆加工企业为例
现行办法下 l 6 , 6 8 2 l 7 , 3 3 0 I 6 4 7 l I .1 7 %
一
、
由此可见 ,原办法下凭票 可抵扣 的进项税 额达 到 7 0 1 5万元 ,现办 法下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只能通过计算 为 6 6 8 2万元 ,可 抵扣 的进项税 减 少3 3 3万元 ,直接导致 当月税 负率 由 0 .5 7 %提高 到 1 .1 7 %提高 了 0 . 6个百分点 ,多缴纳增值税税金 3 0 0 多万元 。 库存原材料大豆是造成 以上差异的重要原因 ,原办法下购人 的大豆 即便放人筒仓并未进入生产环节也可以凭票抵扣 ,当期有可 能因为购人 大豆较多发生 留抵进项税情况 。但现行办法下 ,可以抵扣 的进项 税并非 购 入 的大 豆 ,而 是 通 过 销 售 情 况 倒 推 的 当期 大 豆 的 耗 用 数 量 ,可 抵 扣 的 进项税金减少 ,而且每个纳税期 间都会产生应纳税额 。长远 来看 ,新办 法对企业税收的影响实际是一种暂时的影响 ,会随着筒仓 的清空而逐渐 消失 。但差额 3 0 0万的现金流出 ,对企业仍是一笔较大 的支出 ,同时增 加税金 的资金时 间成本 。并且大豆进 口需期货市场行情 ,库存 的大小 随 行情不断波动 ,库存越大企业 的税金会越提前缴纳 国库 ,并 不利于企业
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人农产 品增值税 进项税 额核定扣 除试点 范围 , 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 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 《 农产品 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办法中指出,对于试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抵扣
• 2、成本法: •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 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 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 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以下称农产品耗用率)。 •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 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 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 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 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 年度终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试点纳税人本年实际对当年已抵 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重新核定当年的农产 品耗用率,并作为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耗用率。
• (二)不利的方面 应当承认,采用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取消了农 产品进项税额凭票扣税的制度,需要依据纳税人财务资料 记录的数据及税务机关掌握的第三方数据来计算扣除标准, 可能会出现核定标准不统一、税收待遇不公平等问题。 为防止和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 在涉及到的各级税务机关中成立由货物劳务税、法规、监 察(督察内审)、征管等部门组成的扣除标准核定工作小 组,实行集体审定制,防止某个人或者某个部门说了算; 二是上收扣除标准的核定权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的工作小 组最终审核确定;三是在按企业分别核定的基础上,逐步 实现同一地区同一行业执行统一的扣除标准;四是对全国 农产品加工的主要行业,由税务总局测算公布全国统一的 扣除标准。 此外,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农产品进项税额凭票 扣税,调整为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不仅抵扣方 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还需要考虑与条例的衔接问题。 为稳妥起见,我们将这一改革方案选择在食品制造业-液 体乳及乳制品制造和农副产品加工业-食用植物油加工两 个行业先行试点,再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开。
第24讲_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第五节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②核定方法核定扣除是以销售产品为核心核定进项税额(销售扣税)。
A.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3种方法核定:a.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提示】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合并为:当期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b.成本法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农产品耗用率)。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c.参照法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
B.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100%C.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③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注明的金额及增值税额一并计入成本科目;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按照注明的买价直接计入成本。
投入产出法农产品进项税计算例题
标题:深度探讨投入产出法农产品进项税计算例题在当今经济环境下,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一直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税收政策和财务管理的不断变化,农产品进项税的计算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出发,对投入产出法农产品进项税的计算例题进行全面评估,并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探讨这一主题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
1. 什么是投入产出法?让我们简要介绍一下投入产出法。
这是一种经济学模型,用于衡量一个产业或国家经济体系内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投入产出法不仅可以衡量经济体系内生产要素的流动和结构,还可以分析资源配置和生产效率。
在农产品进项税的计算中,投入产出法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法,可以根据生产要素和产出效益来合理计算税收和成本。
2. 农产品进项税计算的基本原则了解了投入产出法的基本概念后,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农产品进项税的计算原则。
通常情况下,农产品的进项税计算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成本核算,即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和支出;二是产值核算,即农产品销售所获取的收入。
在这两个方面,投入产出法提供了相对比较完善的计算模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应用。
3. 农产品进项税计算例题接下来,我们将通过一个实际例题来展示投入产出法在农产品进项税计算中的应用。
假设某农场在一年内生产小麦,并销售给市场,其生产成本包括土地租金、化肥费用、人工成本等。
销售产值为销售数量乘以每单位价格。
现在,我们需要计算该农场的进项税金额。
我们需要对农场的生产成本进行详细核算,将各项费用和支出列举清楚,并对其进行合理分配。
在产值核算方面,我们需要明确销售数量和价格,计算销售总额。
根据投入产出法的计算模型,可以得出该农场应缴纳的进项税金额。
4. 总结与展望通过深度和广度兼具的全面评估,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投入产出法在农产品进项税计算中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
投入产出法不仅可以帮助农场合理计算进项税金额,还可以衡量生产效益和资源配置,为经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个案例详解农产品进项抵扣及涉税风险(精校版)
12个案例详解农产品进项抵扣及涉税风险(精校版)严颖海湘税语 2019-06-2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抵扣时,可能存在三种抵扣方式,认证抵扣、计算抵扣和核定扣除,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同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本文结合案例对于不同情形下进项税额如何抵扣以及存在的涉税风险进行详解。
第一部分进项如何抵扣农产品进项扣除率政策沿革,1994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为13%;2017年7月1日—2018年4月30日为11%(加计扣除2%);2018年5月1日—2019年3月31日为10%(加计扣除2%);2019年4月1日以后为9%(加计扣除1%)。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例1.某企业2019年5月向一般纳税人收购牛尾用于生产牛毛(9%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1000,税率9%,增值税额90,价税合计1090元,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0元。
当月全部领用。
采购时:借:原材料—牛尾 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贷:应付帐款 1090领用时:借:生产成本 1000贷:原材料—牛尾 1000(二)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2.某企业向一般纳税人收购牛尾用于生产洗净毛(13%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1000,税率9%,税额90元,价税合计1090元,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元。
当月领用一半原材料。
采购时:借:原材料—牛尾 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贷:应付帐款 1090领用时: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90 ×1/2÷9%×1%=5元借:生产成本 49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贷:原材料500(三)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探讨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探讨作者:包雪峰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5年第07期摘要:《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规定对于购进的农产品增值税采用核定方式确定可抵扣进行税额,这很好的解决了之前纳税人“增值税倒挂”和“高征低扣”等税制的弊端,但不可否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针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了核定扣除方法的分析,希望可以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关键词:农产品增值税进行税额核定扣除方法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概述目前我国农产品增值税进行税额的扣除方法主要有:投入产出法、成本法等。
投入产出法,实质是采用期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确定,这种方法根据农产品的平均购买单价进行农产品增值税进行税额的核定与扣除,不适应农产品的保质期短,农产品受到自然气候等的影响大的特点等,也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定以及扣除。
成本法实质是利用上年生产所耗的农产品价款与上年生产成本之比作为本期农产品的耗用率。
农产品的稳定性比较差,价格波动也就比较大,成本法在一定程度上不适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分析2012年国家税务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对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进行了规定,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将农产品进项税额与现有抵扣凭证脱钩,这适应了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对于我国社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的优势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企业在农产品采购等环节中由于乱开票导致的行业间增值税税负不平衡的现状。
棉花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农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产品增值税有着重要的影响。
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一种收购凭证可以抵扣现金,使得纳税人使用以及征税收管等方面存在着隐患,这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农产品核定扣除流程
农产品核定扣除流程一、啥是农产品核定扣除呢?简单说呀,就是为了让农产品在税务上的扣除更合理、更精准啦。
以前可能有一些不太规范或者不太能准确衡量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的情况,这个核定扣除就是来解决这个问题的。
比如说,一家生产农产品加工品的企业,它收购了好多农产品作为原料,那这个核定扣除就能让它在交税的时候,把购进农产品所包含的进项税额准确地算清楚,不会多交也不会少交,对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事儿呢。
二、核定扣除的范围。
这范围还挺广的呢。
像那些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的货物,比如说生产水果罐头的企业,它买的水果就属于这个范围。
还有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比如一些农产品批发商,从农民伯伯那里收购了新鲜蔬菜,然后直接卖给零售商,这也在核定扣除的范围内哦。
另外,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像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企业,用到的一些农产品原料虽然最后不是以农产品的形态出现在产品里,但也是适用这个核定扣除的。
三、核定扣除的方法。
1. 投入产出法。
这个方法就像是在玩一个比例游戏。
它是根据企业的销售货物数量,按照一定的农产品单耗数量来计算可以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比如说,一家面包厂,生产一个面包平均需要用多少克面粉是有个大概数值的,那根据它卖出的面包数量,就能算出用了多少面粉,然后根据面粉的价格和相关税率,就知道能扣除多少进项税额啦。
这种方法对于那些生产流程比较稳定,原材料和产品之间的比例关系比较明确的企业很适用呢。
2. 成本法。
成本法就是看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农产品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来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
比如说,一家做农产品酱料的企业,它会计算出在生产酱料过程中,农产品原料成本在整个生产成本里占了多少比例,然后根据这个比例和总的销售额等相关数据,算出可以扣除的进项税额。
这个方法对于那些原材料成本在总成本里占比比较大,而且比较容易核算的企业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
四、办理核定扣除的流程。
1. 企业备案。
企业首先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哦。
干货来袭!(农产品计算抵扣)
⼲货来袭!(农产品计算抵扣)解税宝 2018-03-18 09:41:15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有两类情况:⼀、凭票抵扣增值税专⽤发票——可凭票抵扣进项税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凭票抵扣进项税普通发票——不可凭票抵扣进项税⼆、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购进免税农产品税法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发票或者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1、⼀般情况:进项税额=买价×11%2、特殊情况——收购烟叶考虑烟叶的价外补贴(10%)、烟叶税(20%)应纳烟叶税=收购价款×(1+10%)×税率计算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候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价款+实际价外补贴+应纳烟叶税)×13%三、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办法1、适⽤试点范围:⾃2012年7⽉1⽇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般纳税⼈,纳⼊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论是否⽤于⽣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的规定抵扣。
2、核定⽅法:核定扣除的核⼼是以销售产品为核⼼核定进项税额——销售扣税(1)试点纳税⼈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3种⽅法核定:①投⼊产出法;②成本法;③参照法①投⼊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业标准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外购农产品的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数量×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注释】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税率。
当期农产品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合并为:当期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例题·计算题】甲企业从农户收购了⾼粱140000千克,3元/千克,总价42万元;所收购的⾼粱当⽉全部⽣产出⽩酒35000千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字体:【大】【中】【小】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述“液体乳及乳制品”的行业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乳40)执行;“酒及酒精”的行业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酒)执行;“植物油”的行业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植物油执行。
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加工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其购进的农产品均适用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按照《通知》附件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四条中“投入产出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产品,当期也未购进农产品的,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以该农产品上期期末平均买价买价的依此类推。
规定核定试点纳税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时,“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中不的成本。
实施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应纳税款一次性缴纳入库确有困难的,将进项税额应转出额分期转出,具体办法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实施办法》第四条“成本法”的有关规定重新核定试点纳税人农产品耗用率,以及有关规定重新核定试点纳税人扣除标准时,均应按程序报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
本公告所附表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表样详见附件),不再按照《实施办法》中所附《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报时,应将《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中“当期允许抵扣农数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6栏的“税额”栏,不填写第6栏“份列资料(表二)》第1、2、3、5栏有关数据中不反映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白酒生产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投入产出法核定扣除操作规程
酒精生产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操作规程(试行)酒精生产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一律采用投入产出法,其操作规范如下:一、酒精生产工艺及特点酒精生产耗用原材料比较单一,主要耗用农产品原料为玉米,经预榨、浸出、粉浆、加酶、酸化、糖化、发酵、蒸馏等程序制成酒精,酒精度为95°左右,副产品为酒糟。
酒精生产用农产品单耗能够准确计算,且各企业间单耗标准趋于一致。
二、农产品单耗的测算以2011年企业实际发生的会计记录及财务报告所反映的数据,测算农产品核定扣除标准。
依据2011年度企业会计账簿记载产出的酒精数量和农产品实际投料数量,计算出每吨酒精耗用农产品的单耗数量。
计算公式:酒精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农产品实际投料数量÷当期酒精的生产数量测算完成后,填写《酒精农产品单耗标准测算表》(见附件一)。
三、日常进项税额的计算(一)酒精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的计算以库存商品帐记载的当期销售酒精数量,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计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用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和农产品增值税进行税额扣除率(17%)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7%÷(1+17%)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二)免税产品的进项税额分摊。
酒精生产过程中,除产出酒精外,副产品为酒糟,酒糟作为免税产品,在农产品单耗数量的计算上未进行分摊,其应负担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计算,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酒糟销售额÷(酒精销售额+酒糟销售额)三、实例说明实例1:甲酒精厂,年酒精生产能力为11万吨,年耗用玉米约35万吨左右,从酒精的生产工艺来看,主要耗用农产品为玉米,产出为95°左右酒精,副产品为酒糟。
记账实操-农产品进项和销项税额计算实例
记账实操-农产品进项和销项税额计算实例
假设某超市为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农产品,进价为10 万元,销售这批农产品的售价为15 万元。
一、进项税额计算
1. 如果取得的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进项税额= 买价×扣除率。
农产品的扣除率一般为9%。
则进项税额= 100000×9% = 9000 元。
2. 如果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扣除率。
先将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换算为不含税金额,假设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 万元,则不含税金额为100000÷(1
+ 3%)≈97087.38 元。
进项税额= 97087.38×9%≈8737.86 元。
二、销项税额计算
1. 销项税额= 销售额×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税率一般为9%。
销售额为15 万元,则销项税额= 150000×9% = 13500 元。
综上所述,在这个实例中,进项税额为9000 元(按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计算)或8737.86 元(按取得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销项税额为13500 元。
投入产出法农产品进项税计算例题
投入产出法农产品进项税计算例题一、投入产出法计算农产品进项税的基本概念投入产出法是一种计算农产品进项税的方法。
进项税是指企业在购进农产品时缴纳的增值税。
投入产出法通过计算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和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额。
二、投入产出法计算农产品进项税的具体步骤1.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
2.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和扣除率计算。
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3.计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4.计算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销售货物总金额/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
5.计算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购进农产品的总金额/购进农产品的数量。
6.计算扣除率:扣除率=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
7.带入公式计算进项税额:根据以上数据带入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三、投入产出法计算农产品进项税的例题解析1.假设某企业购进农产品10000元,增值税率为10%,求进项税额。
解:进项税额=10000×10%=1000元。
2.假设某企业销售货物15000元,其中10000元为农产品,求销项税额。
解:销项税额=15000×13%=1950元。
3.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解: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10%×15000/(15000+10000)=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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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产出法农产品进项税额如何确定(二次提问)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01-28 12:20:13
(点击数:101次) 省税局领导你好 ( 二次提问)我是一名从事代账的会计,2015年1月1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核定扣除方式,稻谷加工行业实行投入产出法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的税收政策看了多遍,也请示了相关的税务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答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急需求助税局领导给予答复。
(1) 从国有粮食行业购进稻谷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要认证,若需认证,自动生成的申报表中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若不需认证,不形成滞留票了吗(2) 我以2014年12月份粮食的市场价格,以100公斤杂交稻谷收购、加工、产出为例,假设产出当月全部卖出,不考虑期初期末库存,不考虑损耗,计算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否正确,不仅没有实现增值税,而且留抵税金还很多,不知哪个环节出错。
(3) 举例说明如下: 收购稻谷100公斤,单价2.62元/每公斤,收购金额为262元 100公斤稻谷加工产出大米60公斤,大米售价为3.66元/公斤,含税销售额为219.6元,不含税销售额为194.34元,销项税额为25.26元 100公斤稻谷加工产出碎米9公斤,碎米售价为3元/公斤,含税销售额为27元,不含税销售额为23.89元,销项税额为3.11元 100公斤稻谷加工产出米糠10公斤,售价为2.2元/公斤,销售额为22元,免税0税率 100公斤稻谷加工产出米糠21公斤,售价为0.54元/公斤,销售额为11.34元,免税零税率. 那么,100公斤稻谷产出大米和碎米全部卖出,销项税额为28.37元(25.26+3.11) 按投入产出法计算100公斤稻谷产出全部卖出所认可的进项税额为: (60公斤大米+9公斤碎米)=69*1.493(公布的农产品单耗)*2.62(农产品平均单价)/1.13*0.13=31.05 可见100公斤稻谷从购进加工到产出销售形成留抵税金为31.05-28.37=2.68,这明显不合逻辑,差错在哪,急需答复,急、急、急、急、急!省税局领导你好!感谢你的回复。
我举例的意图是提高产出率和售价来提高产品的增值空间,从而达到一定的税负,而事实上省内公布的产出率66.98%是比较符合实际的,若按实际的产出率约67%来计算的销项税额为27.53(大米58公斤,碎米9公斤,售价和上例中一样),进项税额为30.15,这样100公斤稻谷从购进加工到产出全部售出形成的留抵税金为
2.62(30.15-27.53),这还没有考虑到生产成本中电费和编织袋的进项税额问题,这种计算方法是否对?还是哪个环节没有考虑到?若方法对的话,省内大米加工行业税负如何实现? 申报期将到,请专家给予即时回复,万分感谢! 急! 急!
省局货物和劳务处?于?2015-01-30 17:28:40?回复 您举的例子计算方法正确。
请您校验举例中的数字是否与实际生产销售情况相符。
譬如:加工后大米单价是否偏低;国标中碎米率以及小碎米的差异,市场行情中大、小碎米价格。
请以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核算并申报。
依据增值税以及核定扣除文件相关规定,购进原料和销售产成品价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