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挪用公款罪立案量刑标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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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多少钱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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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公款多少钱该⽴案喜欢不劳⽽获是⼈类的天性,所以现实当中对于⼀些能够接触到⼤笔国家或者事业单位款项的⼈来说利⽤⾃⼰的职位便利为⾃⼰牟取利益甚⾄是挪⽤公款的⾏为的发⽣就不⾜为奇了。

当然这样的⾏为毫⽆疑问是违法的。

那么对于挪⽤公款多少钱该⽴案呢?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挪⽤公款的⽴案标准根据最⾼⼈民检察院《关于⼈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侦查案件⽴案标准的规定(试⾏) 》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案:1.挪⽤公款归个⼈使⽤,数额在5千元⾄1万元以上,进⾏⾮法活动的;2.挪⽤公款数额在1万元⾄3万元以上,归个⼈进⾏营利活动的;3.挪⽤公款归个⼈使⽤,数额在1万元⾄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未还的。

挪⽤公款归个⼈使⽤,数额在5千元⾄1万元以上.进⾏⾮法活动的,应当⽴案。

这⾥要注意的是“挪⽤公款归个⼈使⽤,数额在5千元⾄1万元以上的,且进⾏⾮法活动的”这是⼀个并列条件。

挪⽤公款数额在l万元⾄3万元以上,归个⼈进⾏营利活动的,应当⽴案。

⽴案后不会⽴即被判刑⽴案后,检察院会先进⾏侦查,侦查完毕如果符合提起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之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才会依据《刑法》等相关法律进⾏判决具体量刑标准是这个样的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挪⽤公款数额巨⼤,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但挪⽤公款⼿段恶劣;多次挪⽤公款,因挪⽤公款严重影响⽣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公款数额巨⼤(挪⽤公款⼗五万元⾄⼆⼗万元为数额巨⼤的起点)不退还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

挪⽤⽤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使⽤的,从重处罚。

挪⽤公款的三种情况挪⽤公款归个⼈使⽤具体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是挪⽤公款归个⼈使⽤进⾏⾮法活动。

这⾥所说的⾮法活动是指挪⽤公款供个⼈或他⼈进⾏⾛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对这种情况的定罪,没有要求挪⽤公款的数额要达到较⼤,也没有规定挪⽤达到多长时间,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挪⽤公款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1998年5⽉9⽇施⾏)的规定,挪⽤公款归个⼈使⽤,进⾏⾮法活动的,以五千元⾄⼀万元为起点;挪⽤公款归个⼈进⾏营利活动的或挪⽤公款归个⼈使⽤超过三个⽉未还的,以⼀万元⾄三万元为起点。

挪用资金罪是以哪些标准量刑的

挪用资金罪是以哪些标准量刑的

挪⽤资⾦罪是以哪些标准量刑的挪⽤资⾦罪的量刑标准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作⼈员利⽤职务便利挪⽤本单位资⾦个⼈使⽤或借给他⼈数额较⼤,超过三个⽉未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挪⽤资⾦罪是以哪些标准量刑的的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进⾏详细解答。

⼀、挪⽤资⾦罪是以哪些标准量刑的1、挪⽤资⾦罪的量刑标准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作⼈员利⽤职务便利挪⽤本单位资⾦个⼈使⽤或借给他⼈数额较⼤,超过三个⽉未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七⼗⼆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作⼈员,利⽤职务上的便利,挪⽤本单位资⾦归个⼈使⽤或者借贷给他⼈,数额较⼤、超过三个⽉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但数额较⼤、进⾏营利活动的,或者进⾏⾮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本单位资⾦数额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员有前款⾏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资⾦罪追诉标准根据最⾼⼈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作⼈员,利⽤职务上的便利,挪⽤本单位资⾦归个⼈使⽤或者借贷给他⼈,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追诉:1.挪⽤本单位资⾦数额在1万元⾄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未还的;2.挪⽤本单位资⾦数额在1万元⾄3万元以上,进⾏营利活动的;3.挪⽤本单位资⾦数额在5000元⾄2万元以上,进⾏⾮法活动的。

在挪⽤资⾦犯罪中,根据⾏为⼈挪⽤的具体资⾦数额的不同,选择不同的量刑幅度对其进⾏处罚。

⽽实践中挪⽤资⾦只要有上述三种⾏为之⼀的,那么就能追究⾏为⼈的刑事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挪用公款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判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2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如果是犯了挪用公款罪就要受相应的刑事处罚,那么挪用公款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挪用公款判刑标准如下:(一)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

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挪用资金罪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新量刑标准是什么认定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中的规定,一般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挪用资金罪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

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

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缓刑适用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2、未全部退赃的;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

在司法实践中,挪用资金的行为需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符合法定情形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犯罪,而之后也才。

挪用公款量刑标准

挪用公款量刑标准

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挪用公款是指以单位或者集体的名义,将属于公共财产的资金或者财物转移或者侵占、私自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支配的行为。

挪用公款是我国刑法界定的一种犯罪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国家财产和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和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刑罚量刑标准是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挪用公款的刑罚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挪用数额较小的公款。

对于挪用数额较小的公款,一般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等刑罚,最高刑期不超过5年。

2.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或多次挪用公款。

对于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或者多次挪用公款,将会被判处较长时间的有期徒刑,并且可能会并处罚金。

3.挪用特别巨额公款或为组织、团体挪用公款。

对于挪用特别巨额公款或者为组织、团体挪用公款的情况,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可能会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量刑标准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法官在具体判决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被告人的归案、悔罪情节等。

此外,挪用公款在刑事法律中属于严重犯罪行为,所以对于从事公职或者担任特殊职务的人员挪用公款的,刑罚往往会更重。

为了有效打击挪用公款犯罪,我国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制度。

例如,加大对公款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加强公共财产保护,增强社会监督等。

同时,政府也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挪用公款的行为,确保公款的安全及对违法行为的及时查处。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的犯罪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和制裁。

法律规定了挪用公款的刑罚量刑标准,对于不同情节的挪用公款将会受到相应的刑罚。

为了预防和遏制挪用公款犯罪的发生,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外,还需要加强监管和保护机制,提高人们的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挪用多少公款才定罪

挪用多少公款才定罪

挪⽤多少公款才定罪挪⽤公款是针对于国家公务⼈员,但是对于这种犯罪需要达到⼀定的⾦额才能定罪。

那么挪⽤公款需要多少涉案⾦额呢?这是⼤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对挪⽤公款罪有深⼊的了解。

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挪⽤多少公款才定罪1、涉嫌下列情形之⼀的,挪⽤公款罪应予⽴案:(1)、挪⽤公款归个⼈使⽤,数额在5千元⾄1万元以上,进⾏⾮法活动的;(2)、挪⽤公款数额在⼀万元⾄3万元以上,归个⼈进⾏营利活动的;(3)、挪⽤公款归个⼈使⽤,数额在⼀万元⾄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未还的。

2、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条【挪⽤公款罪】国家⼯作⼈员利⽤职务上的便利,挪⽤公款归个⼈使⽤,进⾏⾮法活动的,或者挪⽤公款数额较⼤、进⾏营利活动的,或者挪⽤公款数额较⼤、超过三个⽉未还的,是挪⽤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公款数额巨⼤不退还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

⼆、挪⽤公款尚未使⽤构成挪⽤公款罪吗挪⽤公款尚未使⽤仍然构成挪⽤公款罪。

⾸先,从犯罪客体⽅⾯来讲,认定是否构成挪⽤公款罪,关键并不在于其是否实际使⽤了该公款,⽽在于公款的所有权中的使⽤权和占有权是否受到了侵犯。

虽然没有实际使⽤,但是该公款已经脱离了单位的实际控制,单位对该公款的占有权和使⽤权实际上已经受到了侵犯,对挪⽤公款罪的客体的侵犯已经完成。

其次,正确认定持有公款⾏为的性质,应当从挪⽤公款罪的“挪”和“⽤”相互关系中具体分析。

“挪”和“⽤”⼆者之间存在有主次之分,其中“挪”是主⾏为,“⽤”是从⾏为。

因为公款被挪出单位后,对公款的所有者⽽⾔,该公款已经被使⽤,“挪”本⾝已经包含有归个⼈使⽤的内容,此时公款处于⾏为⼈的实际控制之下,单位根本就没有实际使⽤的可能;对⾏为⼈⽽⾔,将公款从单位挪出后,实际上已经占有、⽀配了该公款,其对公款的使⽤⾏为已经完成,所存在的差异只是是否按照⾃⼰原有的⽬的和预订的⽤途进⾏使⽤⽽已。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的定罪数额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的定罪数额标准

江苏省⾼级⼈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的定罪数额标准江苏省⾼级⼈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的定罪数额标准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抢劫公私财物价值⼈民币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6000元为数额较⼤的起点;诈骗公私财物6万元为数额巨⼤的起点,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的起点。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民币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民币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民币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

聚众哄抢罪(刑法第268条)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价值⼈民币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价值⼈民币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民币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民币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民币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民币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

挪⽤资⾦罪(刑法第272条)挪⽤本单位资⾦归个⼈使⽤或借贷给他⼈,超过三个⽉为还的或进⾏营利活动的,以挪⽤资⾦3万元为数额较⼤的起点,以挪⽤资⾦30万元为数额巨⼤的起点;挪⽤本单位资⾦归个⼈使⽤或借贷给他⼈,进⾏⾮法活动的,以挪⽤资⾦150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以挪⽤资⾦10万元为数额巨⼤的起点。

挪⽤公款罪(刑法第384条)挪⽤公款归个⼈使⽤,超过三个⽉未还的或进⾏营利活动的,以挪⽤公款15000元为数额较⼤的起点,以挪⽤公款2万元为数额巨⼤的起点;挪⽤公款归个⼈使⽤,进⾏⾮法活动的,以挪⽤公款80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以挪⽤公款5万元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之⼀。

江苏省南京市贪污、受贿罪立案量刑标准表格

江苏省南京市贪污、受贿罪立案量刑标准表格
量刑基准在五年以上,适用减轻处罚后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除因特殊情形报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外,一般不适用缓刑;有二个以上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不受此限。
索贿的,比照受贿重处10%。
本表格适用于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市各级法院。由南京专业刑事律师制作,请致电17075221888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个人贪污、受贿10万元的
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0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不适用缓刑
(一)索贿3次以上,且总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未退出的;
(三)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四)因贪污、受贿犯罪行为给国家集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五)经审查认为办案机关提出不宜适用缓刑有依据的。
量刑基准为拘役刑
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贪污、受贿5000元
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犯罪情节严重的,贪污、受贿5万元
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七年,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个人贪污、受贿5万元的
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案量刑标准
本表格由南京专业刑事律师制作,请致电17075221888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个人贪污、受贿不足5000元,情节严重的,贪污、受贿2000元
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六个月,每增加2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直至有期徒刑二年。
个人贪污或受贿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挪用公司公款罪量刑标准

挪用公司公款罪量刑标准

挪用公司公款罪量刑标准挪用公司公款罪是指公司职员或管理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或者以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但并未如实向公司报告或者未经公司同意,情节严重的行为。

挪用公司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对于犯罪分子必须进行严格的量刑标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挪用公司、企业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挪用数额的大小来进行判定的。

挪用公司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依法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在1万元以下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其次,对于挪用公司公款罪的量刑标准,还需要考虑犯罪分子的情节轻重、悔罪表现等因素。

如果犯罪分子在挪用公司公款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分子在受到法律制裁后仍不知悔改,甚至继续挪用公司公款,情节严重,应当从重处罚。

再次,挪用公司公款罪的量刑标准还需要考虑到挪用行为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社会影响。

如果挪用行为导致公司经营困难、倒闭,甚至影响到员工的生活,对社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应当从重处罚犯罪分子。

最后,对于挪用公司公款罪的量刑标准,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不能一概而论。

在量刑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客观危害程度以及社会危害性,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总之,挪用公司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对于犯罪分子的量刑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只有加大对挪用公司公款罪的打击力度,才能有效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最新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Customers are an important source of innovation.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其实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法律对这二者犯罪的主体规定却还不一样,其中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后者则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

与此同时,在量刑标准上面的规定也是有所差异的。

下文中提供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刑法第384条)(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认定某一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要把握以下几点: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本法第93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

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For everyone first, for everyone later.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导读:关于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取决于具体的犯罪情节,最起码跟犯罪嫌疑人挪用公款的数额是有关系的。

如果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而且拒不退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挪用公款罪可以被判处无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挪用公款量刑标准需要根据犯罪情节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三、挪用公款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常特殊的,因为只有国家财产才能称之为公款,因此,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整理)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整理)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11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九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
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挪用资金罪量刑。

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三十条【缓刑适用但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二)未全部退赃的;
(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四)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响强烈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我省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我省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我省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1996.04.22•【字号】苏高法[1996]80号•【施行日期】1996.04.22•【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我省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苏高法[1996]80号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侵占和挪用公司、企业资金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省的实际,经共同研究,确定了我省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犯罪数额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九条规定的商业受贿行为,以一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二、实施《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行为,以一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三、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挪用资金行为,其中“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以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一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四、本通知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本通知下达之后起诉的案件,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五、本通知下达时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的案件,按以下原则处理:1. 人民检察院已经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数额未达到通知规定标准的案件,可由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对其中未达《解释》规定最低数额界限的,应当撤销案件。

2. 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或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的案件,其中数额未达《解释》规定最低数额界限的,应当宣告无罪;其中数额已达《解释》规定最低数额界限,而未达本通知规定数额标准的,不宜宣告无罪。

挪用资金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中的量刑标准规定来看,犯挪用资金罪的,一般是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但如果挪用资金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对罪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挪用资金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挪用资金罪量刑。

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2)未全部退赃的;(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二、挪用资金罪数额的认定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我们要注意的是,“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擅自将经费、财物挪用或者非法使用,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一般来讲,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是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行为,即公职
人员擅自将经费、财物挪用或者非法使用;
二是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具体来讲,挪用的金额在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并且造成的损失大于其中的规定金额;
三是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有犯罪嫌疑,即挪用金额明显过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具备其他犯罪嫌疑,如滥用职权、渎职等;
四是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符合刑法规定,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的要求,要想构成挪用公款罪,必须具备上述要求的所有条件,如果只具备其中的一部分,是不能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特别严重的犯罪,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在立案审查时,要求严格按照上述标准,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利益。

挪用公款量刑标准

挪用公款量刑标准

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单位的资金、财物据为己有或者挪作他用的行为。

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进行严格的量刑标准。

首先,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当根据挪用的金额数额进行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应当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应当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当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挪用公款的量刑标准应当根据挪用数额的大小进行相应的刑罚裁定。

其次,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当考虑其挪用的目的和手段进行量刑。

如果挪用公款是为了个人私利或者非法牟利,其行为应当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如果挪用公款是出于生活困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同时,如果挪用公款的手段特别恶劣,如伪造文件、虚构交易等,也应当加重其刑罚。

另外,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当考虑其社会危害性进行量刑。

挪用公款不仅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经济秩序。

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当从社会危害性的角度进行量刑,加大其刑罚力度,以达到震慑和警示的目的。

最后,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当考虑其是否有悔罪表现进行量刑。

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人能够自愿退赔挪用的款项,并且表现出悔罪态度,可以适当从轻处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综上所述,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当根据挪用数额的大小、挪用的目的和手段、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制定相应的量刑标准。

只有严格依法依规进行量刑,才能有效地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法律的公正和严肃。

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挪用资金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挪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挪用公款罪或者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
首先,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挪用的资金数额,二是挪用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

对于挪用的资金数额,一般来说,数额较大是指挪用的资金数额在一定的标准以上,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指数额在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情况。

而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具体判断。

其次,挪用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也是立案的重要考量因素。

情节严重程度主要包括挪用行为的目的、手段、后果等方面的情况。

如果挪用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或者是为了逃避债务等不当目的,那么情节就会更加严重。

同时,如果挪用行为采取了欺
骗、伪造、篡改等手段,或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也会增加情节的严重程度。

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挪用行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主观故意是指挪用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和后果有故意的预期和目的,而客观行为则是指实际的挪用行为的具体表现。

只有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都成立的情况下,才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总的来说,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挪用的资金数额和挪用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两个方面。

只有在这两个方面都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才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单位和个人能够加强对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规范,避免发生挪用资金罪的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和法律尊严。

新刑法挪用公款定罪量刑标准

新刑法挪用公款定罪量刑标准

新刑法挪用公款定罪量刑标准在对挪用公款罪进行处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其中的数额、情节,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而结合《刑法》中的规定,一般犯此罪的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就是在5年有期徒刑以上进行处罚。

当然要是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同时不退还的话,则可以对罪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一、新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挪用公款罪认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一般而言,下列行为属于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最新最全)江苏省南京市职务侵占罪立案、量刑标准表格

(最新最全)江苏省南京市职务侵占罪立案、量刑标准表格
由南京专业刑事律师制作,请致电17075221888
犯罪情节
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职务侵占数额达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
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职务侵占数额达2万元的
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职务侵占数额达10万元的
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非法经营、行贿、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本表格适用于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市各级法院。由南京专业刑事律师制作,请致电17075221888
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五年
增加基准刑
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
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恶劣的
多次实施职务侵占犯罪的
在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进行职务侵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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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基准为拘役刑
数额为1.5万元的
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为20万元的
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五年,数额2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部分,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部分,每增加3万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为5万元的
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五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挪用公款20万元不退还的
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十年,数额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不适用缓刑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且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公款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
(三)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从中谋取利益在5万元以上的;
江苏省挪用公款罪立案量刑标准
本表格由南京专业刑事律师制作,请致电17075221888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
量刑基准为拘役刑
数额为3万元的
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5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8000元以上不满1.5个人使用,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五)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六)给单位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的。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或挪用公款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分别增加六个月、一年确定基准刑。
本表格适用于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市各级法院。由南京专业刑事律师制作,请致电1707522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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