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基础知识14页word文档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PPT课件_OK
;残废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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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二)与财产保险比较 1、相同之处 (1)短期保险; (2)具有一定的补偿性(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
险而言); (3)费率的确定和保费的缴纳相似; (4)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一样。 2、不同之处 (1)保险标的;(2)保险金额确定; (3)受益人指定不同;(4)遵循的原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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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构成条件
(一)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 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 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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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条件
(二)被保险人死亡、残废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特点: 以投保人单位为投保人; 用对团体的选择取代了对个别被保险人的选择; 规定最低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低,工作性质不同可采用不同的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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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二)按承保风险不同分类 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又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
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
生理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
推定的死亡。
残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
缺(或称缺损) ;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
久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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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条件
2、被保险人的死亡、残疾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保险基础知识: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保险基础知识: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着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但是并非一切意外伤害都是意外伤害保险所能承保的。
根据意外伤害是否可被承保划分,可将其分为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和一般可保意外伤害三种。
1.不可保意外伤害不可保意外伤害即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
基于法律的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保险人不应该承保此类意外伤害。
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保险不承保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是因为:首先,保险只能为合法的行为提供经济保障,只有这样,保险合同才是合法的,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不予承保;其次,犯罪活动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承保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意外伤害,即使该意外伤害非由犯罪行为直接造成,也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2、)被保险人在寻衅斗殴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寻衅斗殴指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端挑起的斗殴。
寻衅斗殴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保险人不能承保。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酒醉或吸食毒品对被保险人身体的损害,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当然不属于意外伤害。
(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的,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2.特约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是指那些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加收保险费后才能承保的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
由于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过大,保险公司一般无力承保。
战争是否爆发、何时爆发、会造成多大范围的人身伤害,往往难以预计,保险公司一般难以厘定保险费率。
《意外伤害保险》课件
《意外伤害保险》课件一、课件概述1.1 课件目的:让学员了解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概念、种类、作用及其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1.2 课件内容:本课件包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特点、投保流程、理赔流程等关键知识点。
1.3 课件时长:约45分钟。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与特点2.1 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的一种人身保险。
2.2 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2.2.1 保险期限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
2.2.2 保险费用低: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较低。
2.2.3 保障范围广:意外伤害保险可以保障各种意外伤害,如交通事故、摔伤、触电等。
2.2.4 理赔程序简便: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程序相对简单,通常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三、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3.1 按保障范围分类:3.1.1 意外身故保险:只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进行赔偿。
3.1.2 意外伤残保险: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进行赔偿。
3.1.3 意外医疗保险: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3.2 按保险期限分类:3.2.1 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
3.2.2 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超过一年,甚至长达几年或几十年。
四、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流程4.1 选择保险公司:在众多保险公司中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保险公司。
4.2 选择保险产品: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4.3 填写投保申请:准确填写投保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4.4 缴纳保费: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缴纳相应的保费。
4.5 获得保险合同:缴纳保费后,领取保险合同并仔细阅读。
五、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流程5.1 报案:发生意外伤害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5.2 提交理赔材料: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相关理赔材料,如事故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界定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1.伤害。
伤害亦称损伤,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
伤害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三者缺一不可。
2.意外。
意外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的或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1)突发性。
伤害源于偶然发生的事件或突然发生的事件,被保险人不能预见,或虽能够预见但由于疏忽而没有预见到的伤害。
(2)外来性。
即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身体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不是源于自身的疾病等因素。
(3)非本意。
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主要表现为:被保险人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时,在技术上已不能采取措施避免。
或者被保险人已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在技术上也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或职责上的规定,不能躲避。
应该指出的是,凡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使自己身体所受的伤害,均不属意外伤害。
综上所述,意外伤害的定义可以表述为: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其中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残疾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族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并非一切意外伤害都是意外伤害保险所能承保的。
意外伤害按照是否可保划分,可以分为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和一般可保意外伤害三种。
(1)不可保意外伤害,也可理解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即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人身保险 教学课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伤害对象 是指致害物侵害的客体。(生理上的) 3、伤害事实 致害物以一定方式破坏性地接触或作用 于被保险人的身体,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或残废。
(三)意外伤害的含义 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 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 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 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 三个限定 1、外来的 2、非故意的 3、突发的
(三)注意事项 1、一次事故,多处残废 2、多次意外事故 3、先残后死 4、特别约定残疾给付
•
某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5000元,在 保险期限内,该被保险人第一次遭受意 外伤害造成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给付残 废保险金2500元,第二次遭受意外伤 害造成一拇指全部丧失,可再给付残废 保险金1250元,第三次遭受意外伤害 造成死亡。保险公司给付多少?
几项规定 (1)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 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法院宣告被保险人 死亡,责任期限已过,保险人是否承担 保险责任 (2)残疾的规定 确定为残废时,责任期限尚未结束 责任期限结束时仍在治疗
责任期限示例 • 某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3000元, 保险期限自1987年6月20日至1988年6月19 日。保险条款中规定,责任期限为180天,被 保险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额100%,被保险人 丧失一肢,给付保险金额的50%,被保险人 丧失一食指,给付保险金额的10%。1988年 6月10日,该被保险人劳动时右手食指被机器 切断,立即进行再植手术。1988年12月7日, 责任期限结束时,尚不能断定是否成功。 • 返回
பைடு நூலகம்
3、1996年秋季,刚上小学二年级的晓军参加了 由他所读小学出面投保的学生团体平安保险, 交付保险费5元,保险金额1万元,保险期限一 年,自1996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 1997年秋季开学后,晓军升入三年级,继续 参加学平险,交付保险费10元,保险金额2万 元,保险期限自1997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 31日。1997年10月初,晓军突然发病,经医 院抢救无效,于数日后即10月8日死亡。医生 诊断死亡原因是狂犬病。晓军父亲告诉医生, 晓军被狂犬咬伤的时间是1997年7月上旬。事 后,晓军父亲作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 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2万元,而保险公司只同 意给付1万元,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保险基础知识(通用版)
第三章 保险合同
1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2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的处理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 合同(契约):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以双
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注:自然人、法人可作为财产险被保险人,人身险的被保险 人只能为自然人 受益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条款及其分类 按性质分: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 按保险条款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分: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1、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最基本) 2、说明合同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3、及时签单的义务 4、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的义务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一、保险合同的变更
指保险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根据情况变化, 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或事项进行修改或补 充。
第二节 风险管理
损 失
1、减轻损失的危害程度
后
目 标
2、及时提供经济补偿,使企业和家庭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实现良性循环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三、风险管理的方法
即风险管理的技术,可分为控制型和财务型
(一)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采取控制技术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和减轻损失程度,重点在 于改变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
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4. 责任保险:始于19世纪欧美国家,发达于20世
意外险承保方案共10页word资料
保险建议书By 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mpany Limited,yongjia Branch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永嘉支公司制作2013年05月06日尊敬的公司领导:您好!首先,感谢您考虑选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的服务,能有机会为贵单位提供保险方案,我们深感荣幸。
我们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有力的保险保障和最优质的保险服务。
我司本着“以客户为单位,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对为贵单位提供全方位、一流的保险服务充满信心。
我司将秉承“忠诚服务、笃守信誉”宗旨和高度责任感,竭诚为您及您的单位提供全面合理的保险安排、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咨询,努力为贵单位的经营管理排解后顾之忧,为贵单位的事业繁荣昌盛保驾护航。
顺祝商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公司2013年4月15日公司简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英文缩写PICC)成立于1949年10月,2019年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内地大型国有金融企业海外上市“第一股”。
2019年,中国人保财险在全球非寿险公司综合排名第七位,亚洲市场排名第一。
同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再次成功入选世界500强企业榜单,排名飚升至第288名,并被国际著名评级机构穆迪授予中国金融业最高信用等级A1级。
人保财险永嘉支公司总部位于上塘县前路102号,在我县瓯北、桥头、岩头、乌牛等地均设有分支机构,公司现有员工109人,拥有保险服务专用车辆22辆。
作为永嘉财产保险市场的领军品牌,早在2019年保费规模已超越亿元。
公司长期坚持以“人民保险、服务人民”为使命,秉承“以人为本、诚信服务、价值至上、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方案一、承保项目名称: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工程二、保险期间:按合同载明的工期为准。
三、保险责任(详见保险条款,附后):(一)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20万元;(二)附加建筑施工人员意外险医疗保险,每人保额2万元。
意外险培训课件
04 意外险常见风险 及防范措施
常见的保险风险及防范措施
买不适合自己的 保险产品。
在购买保险产品前,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 范围、保险期限、保费等相关信息,确保 购买的保险产品符合自身需求。
保险风险2
保险条款不明确,容易产生误解。
防范措施2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如有疑问及时向保险 公司咨询,避免因误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纠 纷。
通过购买意外险,人们可 以更加关注自身的安全, 提高安全意识,降低意外 事故发生的概率。
促进社会稳定
意外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 机制,能够缓解社会因意 外事故产生的压力,有利 于促进社会稳定。
02 意外险投保流程 及注意事项
投保前的准备工作
确定保险需求
根据个人或团体的风险状况和需求,确定合适的保险产品及保障 范围。
详细描述
1. 客户在发生意外事故后,根据合同约 定,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
理赔审核和调查
详细描述
2. 如果发现任何疑点或问题,保 险公司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以 确认事故的真实性和客户的损失 情况。
总结词:审核材料,调查事实, 评估损失
1. 保险公司会对客户提交的理赔 申请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包括 对医疗费用、伤残程度等进行核 实。
保障期限
意外险的保障期限通常为一年,也有 一些产品是长期保障的。在购买时, 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障期限 。
03 意外险理赔流程 及注意事项
理赔申请的提交和受理
总结词:提交申请,等待受理
3. 如果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保险 公司会正式受理该理赔申请,并通知客 户理赔处理进展。
2. 保险公司接收理赔申请后,会进行初 步的审核,包括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是否符合要求等。
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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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
• (3)医疗保险金给付。有医疗费用责任的意外伤害险中,由于
意外伤害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时要进行医疗保险金的给付。(完全根据 双方合同约定进行)。
保险实务中,特约保意外伤害一般在保险条款中列为除外责任,只有经 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承保后,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签注特别约定或 出具批单,对该项除外责任予以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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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三)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即在一般情况下可承保的意外伤害 。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以外,均属一般可保
•
• •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 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 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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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 能过预料也能逃避,但出于法律和职业道德无法逃避的
,如民警与歹徒搏斗。 •(2)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 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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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外伤害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概念
(一)意外事故的构成要素
•(3)突发的。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很直接的关系 ,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车祸等 。而铅中毒、汞中毒等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 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 但它是人体内部生理故障或新陈代谢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 如被保险人因高血压病导致脑溢血,在路上突然摔倒而死亡。(
意外险培训讲义(PPT7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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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意外险培训的必要性
3、保险条款理解不透彻,保险责任掌握不准确,经常 将意健险与责任险相混淆。 4、单证使用不规范,没有按照总公司下发的意健险单 证样本规范使用,有的还在用车险单证来代替使用。 (主险、附加险共有78个条款,各条款因为保险标的不 同或者补充的附加风险不同而开办了不同的险种,但条 款的名词理解和开办的主要指导思想变化不大,因此, 今天以大家工作中经常接触的团意险、附加意外伤害医 疗险条款进行串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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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意外险培训的必要性
二、与其它财产险合同相比,意外险有其特殊性。是 定额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而不象其它财产险是 补偿性合同。(定额保险合同是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金 额的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时以保险金额作为给付金额。 补偿性合同是以保险标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合同,财 产保险合同均属于补偿性合同。 三、理赔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基于意健险的大力推动和快速发展,总、分公司理赔 部门已将该险种的监控、督导、管理做为日常的一项重 点工作,总公司定期抽查赔案,每季编写意健险理赔通 报,通报各分公司理赔数据和赔案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 题。在我们的日常理赔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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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保险条款解析
4、责任免除:日常工作中容易混淆的主要责任免除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有骗取保险金的可能性,容易 引发道德风险) (2)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 或被谋杀(理解时注意:上述原因导致的打斗、被谋杀等 结果不一定立即发生,可能存在时间差,被不熟悉人员的 误伤是属于保险责任的) (3)被保险人违法、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 措施 (4)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整容手术、内外科手术或其 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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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基础知识
意外损害保险的根底学问1、什么是意外损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缘由造成身体损害或导致残废、死亡时,保险人依据商定担当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人的给付,通常包括丧失工作力量给付,丧失手足或失明的给付,因伤致死给付,以及医疗费用给付。
2、意外损害保险的特点意外损害保险合同与一般人寿保险合同的区分在于,损害保险合同针对的是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害或因损害引起的残疾或死亡。
与安康保险合同的区分在于:损害保险合同更重视外部缘由导致的身体损害,安康保险合同侧重在被保险人内在缘由而导致的疾病,即身体安康的变化。
3、什么是“意外损害”(1).损害必需是人体的损害这里的“身体”,是指人的自然躯体。
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自然躯体的组成局部,不能作为意外损害保险的保险对象。
(2).损害必需是意外事故所致意外事故,既是损害的直接缘由,也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主见保险给付的依据。
所谓“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猛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
只有同时具备“外来”、“猛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
所谓“外来”,是指损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
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
假设损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猛烈”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攻击而形成的损害。
假设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发动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期望发生的事故。
意外损害保险的保额和保费1、意外损害保险的保险金额意外损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承受定值保险。
具体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
目前在团体意外损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 元,最高为5000 元;在个人意外损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 元,最高为10000 元。
意外险培训课件
意外险的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
现状
目前,意外险在我国保险市场中占据重要 地位,市场需求量大,产品种类丰富,保 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也十分激烈。
VS
发展趋势
未来,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的提高和保险 公司产品创新能力的提升,意外险市场将 会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同时互联网渠道的 快速发展也将为意外险市场带来新的机遇 和挑战。
意外险培训课件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意外险基本知识 • 意外险的保障与理赔 • 意外险的购买与适用 • 常见意外险产品介绍 • 意外险的风险管理与创新 • 结论与展望
01
意外险基本知识
意外险的定义与特点
意外险是一种以意外事件 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导致 身故、残疾或产生医疗费 用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合 同约定进行赔偿。
议。
线下购买
可以到保险公司柜台或者通过 保险代理人购买,能够更详细
的了解产品。
意外险的适用范围与除外责任
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 外医疗等。
适用范围
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违法犯罪行为、 战争、核辐射等。
意外险的保险金额与保费
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保 险金额有所不同,可以根 据自己的需求选择。
保险金额
保费
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 而定,一般来说保费较低 ,可以接受。
全家意外险
保障全家人的安全
全家意外险是针对家庭成员在 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
害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
全面保障
全家意外险通常会包括意外身 故、残疾、意外医疗、紧急救 援等多项保障,同时还会涵盖 家庭财产损失、第三者责任等
附加保障。
根据家庭需求选择
在选择全家意外险时,应根据 家庭成员构成、年龄结构、职 业特点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
《意外险险种培训》课件
意外医疗费用
特定交通意外额外保障
部分个人意外险还提供特定交通意外 额外保障,如航空意外、火车意外、 轮船意外等。
个人意外险还可能包括意外医疗费用 保障,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 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保费与理赔金额
保费
个人意外险的保费通常根据所提供的 保障内容、特定的附加服务、特定的 附加险种以及特定的时间范围等因素 而定。
理赔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程度和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计 算,通常包括死亡赔偿、伤残赔偿和医疗费用赔偿等。
04 意外险与寿险的区别与联 系
保障范围
意外险主要保障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和医疗费用,而寿险则主要保障身故 和全残风险。
意外险的保障范围通常不包括疾病导致的身故和全残,而寿险可以提供这方面的保 障。
免责条款与除外责任
明确产品的免责条款与除外责任,避 免在理赔时出现纠纷。
续保条件与宽限期
了解产品的续保条件、宽限期以及是 否能够逐年续保,以便长期保障的需 求得到满足。
06 意外险投保注意事项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与细则
01
投保前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确保了解保险责任、保障范围、 理赔流程等重要信息。
理赔流程与注意事项
意外险和寿险的理赔流程大致相同,都 需要及时报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配
合保险公司完成理赔调查等程序。
在理赔过程中,需要注意提供完整的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理赔结果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 保险合同条款、事故性质和证据完整性 等,如有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建
02 个人意外险
适用人群
全职业人群
个人意外险适用于各个职业的人 群,无论是在职员工、自由职业 者还是退休人员,只要符合投保 条件均可购买。
意外伤害保险名词解释
意外伤害保险名词解释
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在发生意外伤害时的经济保障。
这种保险通常涵盖以下内容:
1. 意外伤害的定义:指在没有任何预见或预防的情况下发生的伤害或损失,例如骨折、火灾、爆炸、溺水、自杀等。
2. 意外伤害的赔偿: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时,保险公司会提供经济援助,以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
这种援助通常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护理费用、收入损失等。
3. 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不同类型的意外伤害保险可能会提供不同的保障内容。
例如,一些保险公司可能只提供意外伤害的赔偿,而另一些保险公司可能还包括意外死亡、遗产继承等方面的保障。
4. 意外伤害保险的优势:意外伤害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减轻其家庭和经济负担。
此外,这种保险还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心理支持,帮助他们在遭受意外伤害时保持镇静和坚强。
除了以上介绍的内容外,意外伤害保险还有一些其他的特点。
例如,意外伤害保险通常需要提前申请,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购买。
此外,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也会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而变化。
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保险形式,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帮助他们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风险。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需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建议咨询专业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公司,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保险基础知识考试]保险基础知识(Word可编辑版)
[保险基础知识考试]保险基础知识(最新版)-Word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处理-想必大家都对保险知识有过或多或少的了解,下面是大家创业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保险基础知识,欢迎参考! 保险基础知识保险知识基础知识:名词解析保险人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
投保人投保人是指跟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有保单处置权,并缴纳保费的单位或个人。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领取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期间保险期限也称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起讫时间。
保险责任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是对保险人承担责任的限制,即指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范围。
犹豫期投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以申请撤消全同并退还己收全部保费。
宽限期指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缴费到期日起约60天内为宽限期。
宽限期缴清不计收利息。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退保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会带来一定损失。
免赔额指合同规定中的损失额在约定数额之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额度。
保险基础知识:让你明白各类保险的作用是什么如何规划保险──保险作为特殊的商品是有他一定规律的,让你正确认识各类保险的作用:1.意外险──────────以小博大,保费低廉,保意外2.重疾险──────────小支出,保大病,且确诊即付,无需发票3.人寿险──────────保身价,对家庭的责任和关爱4.养老险──────────年轻为年老的自己规划的一笔钱5.子女教育婚嫁金───子女年幼时做年长时的准备6.投资理财险───────资产传承,避税避债,筑起企业和家庭之间一道安全的防火墙7.投资联接保险─────分享保险公司成长受益,同时有一定风险【重大疾病保险投保率飞速上升】1,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等今年多次载文中国癌症呈逐年高发态势!每6分钟就有1人被确诊,每天有8550人成为癌症患者,每七到八人中就有1人死于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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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知识1、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死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人的给付,通常包括丧失工作能力给付,丧失手足或失明的给付,因伤致死给付,以及医疗费用给付。
2、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与普通人寿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合同针对的是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或因伤害引起的残疾或死亡。
与健康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合同更重视外部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健康保险合同侧重在被保险人内在原因而导致的疾病,即身体健康的变化。
3、什么是“意外伤害”(1).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这里的“身体”,是指人的天然躯体。
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
(2).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意外事故,既是伤害的直接原因,也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主张保险给付的根据。
所谓“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
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
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
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
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
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和保费1、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采用定值保险。
具体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
目前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00元。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在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一般由保险条款或者法院规定。
2、影响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的因素有哪些?影响意外伤害保险费率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被保险人从事工作的危险程度;二是保险期限的性质。
危险程度高,保险费率高,危险程度低,则保险费率低。
保险费率一般分为4个档:第一级主要是非生产部门的脑力劳动者,年费率为3%;第二级主要是轻工业工人和手工业劳动者,年费率为5%;第三级主要是重工业工人和重体力劳动者,年费率为7%;第四级主要是职业危险比较特殊的劳动者,年费率为10%。
我为什么需要意外伤害保险?一生风险知多少(一)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危险机会有:* 受伤:危险概率是1/3* 难产(行将生育的妇女):危险概率是1/6 * 车祸:危险概率是1/12* 在家中受伤:危险概率是1/80* 受到致命武器的攻击:危险概率是1/260* 死于心脏病:危险概率是1/340* 家中成员死于突发事件:危险概率是1/700一生风险知多少(二)乳腺癌(女性):危险概率是1/2500死于中风:危险概率是1/1700遭到强奸(女性):危险概率是1/2500死于突发事件:危险概率是1/2900死于车祸:危险概率是1/1500染上爱滋病:危险概率是1/5700被谋杀:危险概率是1/11000死于怀孕或生产(女性):危险概率是1/14000因坠落摔死:危险概率是1/20000一生风险知多少(三)死于工伤:危险概率是1/26000走路时被汽车撞死:危险概率是1/40000自杀:危险概率是1/20000(女性)心脏病突发(超过35岁):危险概率是1/77如果您不吸烟,而您的配偶吸烟,那么您可能因受二手烟污染而死于肺癌:危险概率是1/60000一生风险知多少(四)死于火灾:危险概率是1/5000溺水而死:危险概率是1/5000被刺伤而死:危险概率是1/60000死于手术并发症:危险概率是1/80000因中毒而死(不包括自杀):危险概率是1/86000骑自行车时死于车祸:危险概率是1/86000吃东西时噎死:危险概率是1/160000一生风险知多少(五)死于飞机失事:危险概率是1/250000被空中坠落的物体砸死:危险概率是1/290000触电而死:危险概率是1/350000死于浴缸中:危险概率是1/1000000坠落床下而死:危险概率是1/2000000被动物咬死:危险概率是1/2000000被龙卷风刮走摔死:危险概率是1/3000000一生风险知多少(六)男女两性在遭遇危险方面的差异:男性的预期寿命一般来说比女性短四五年。
不论在哪个年龄段,男性死亡率都高于女性。
新生儿中,男婴数量比女婴多2%左右,但是:到25岁时,男女的数量大致相等。
到35岁时,女性比男性多大约2%。
哪些人适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一定要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经常出差的人士,应该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综合意外险,能购提供对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全面保障。
经常外出旅游人要特别关注旅游险。
此外,家庭可以选择意外险还有针对老年人的《老年人出行平安保险》、针对家庭财产《安居综合保险》、针对民用燃气危险的《民用燃气用户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意外险真的是不能省却的保险!总之,对于家庭责任重大而且意外风险较大的人士,适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功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有四项:1、死亡给付。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
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
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举例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 10万元特定意外双倍给付 10万元意外伤害医药补偿 1万元每日住院给付 50元每日重病监护给付 50元住院费用补偿 5000元手术费补偿 5000元说明,这是某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的套餐,其中: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主险,如果意外身故,获得全额10万元赔偿;如果烧伤及残疾,根据严重程度按比例赔偿;特定意外双倍给付——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
如果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意外身故死亡或者残疾,在主险给付的基础上赔付相同的数额;意外伤害医药补偿——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保额与主险金额相关。
对意外伤害导致的医药费予以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每日住院给付、每日重病监护给付——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
住院期间可以给予的经济补偿。
住院费用补偿——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
对住院费用予以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手术费补偿——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
对手术费用予以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注明:不同保险公司有各自的规定)目前市场上有哪些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一)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是指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一年或不到一年为期。
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
(三)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
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1)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
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
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
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2)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
它所承保的危险有:①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②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③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④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3)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
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如何收集理赔材料知道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所需准备的证明材料,但申请人仍然会觉得“麻烦”——这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到哪儿索取呢?其实,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
下面就具体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叙述如下: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1)意外事故证明。
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
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
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2)死亡证明。
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3)伤残证明。
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
(4)销户证明。
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明: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
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
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
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
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