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果庄园有机农场基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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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圣果庄园生态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使本公司的生产基地管理正常化、规化,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有机生产的安全性,根据有机管理规程要求,结合本公司生产基地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围
1.本制度适用于嘉祥县圣果庄园生态农业的生产基地相关人员。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基地全体从业人员。
3.生产基地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
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4.本管理制度在董事长、总经理签字之日起实行。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损坏按原价赔偿。
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库房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在地块或地块周边发现农药
袋、农药瓶,化肥袋、烟头、废弃电池、塑料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7.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
行为。
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
全感和归属感。
12.员工日常工作遵循不吸烟、不吐痰、不吃零食、不嚼口香糖、不涂香水等事项。违者重罚。
13.采收前要求所有采收人员不佩戴饰物、不留长指甲,采前洗手,着工作服或穿干净的便装,衣
着整洁。
14. 对外来客人的要求:要热情、礼貌、主动帮助解决。
第四章基地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基地考勤管理工作,统一基地请假政策,使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农业公司基地全体员工
三、考勤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1、生产勤全面负责基地员工考勤管理、监督、检查;
2、各生产组长负责本小组的考勤管理,并于每月3号之前将考勤表汇总到生产勤手中;
3、生产勤核定考勤数据,并在每月5日之前,将经过生产副总签字审批的考勤表连同《请(休)假申请单》(见附表一)及特殊情况说明等手续报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4、人力资源部须在每月8日之前核实考勤数据,并在每月10日之前根据考勤表完成工资表。若生产勤核定出考勤数据有出入,则对相应的生产小组生产组长进行处罚,每考错1人扣50元,人力资源部核定出考勤数据有误,但生产勤未核定出,则对生产勤进行处罚,每考错1人扣100元。考勤扣款由人力资源部于当月工资中统一计罚。
四、各部门工作时间
1、员工每年休息48天,休息时间一般安排在农闲或节假日,无固定休息日。将报表每月底前报到公司生产部,农忙季节没休息日,没有满勤奖,其他时间段每月计算满勤奖;
如有员工放假超过15天,按员工基本工资的50%开支。
1)生产部和技术部:
4.1——
5.31:5:30—19:00 午休时间:11:00—12:30
6.1——8.31 :6:00—19:00 午休时间:11:00—14:30
9.1——10.30:6:30—19: 30 午休时间:11:00—12:00
11.1——11.30:6:00—19: 30 午休时间:11:00—12:00
12.1——3.31:8:00—18: 00 午休时间:11:00—12:00
特殊工作(如浇地、采摘)时间,需夜班或凌晨工作的,安排带班人员,需要提前到岗。
2)安保部:实行倒班制,上班12小时,休息12小时,具体排班时间由保安队长安排,并于每月26日前上传下月排班表人力资源部备查。
五、考勤管理
1、基地实行上、下班报到制,每位员工上、下班须第一时间到生产组长处报到,不是请整天假外出办事的,必须在假前、假后报到,作为考勤标准;
2、如生产组长请假休息,在休息之前须将考勤工作交接,以免造成考勤数据有误;
3、员工忘记报到而正常出勤,须本人出具情况说明,并有2名以上本小组非近亲属员工签字证明,且生产组长签字,方可记录其考勤,否则不记录考勤,以旷工论处。
4、私事请假时间,可以从每年48天的休息中折抵,超出48天的时间不计工资。
六、加班管理:
1、基地审批加班的原则:特别工作安排、人手不足、替班、突发事故;
2、生产组队长须做好当天加班情况的说明,并经生产副总签字审批方能生效;
3、加班以小时计算,不足1小时不计,超过1小时者,以小时为单位,按实际情况月底累计加班时间(用餐和其它非工作时间不得计算在加班时间);
4、审批过的加班手续须与考勤表同时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后补请假单或后补审批手续无效。
七、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未超过30分钟(包括30分钟),罚款10元/次;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半天事假处理,超过半天按1天事假处理,考勤表上直接标注;
3、迟到、早退需按是否在工作岗位上计时,生产组队长必须严格考核;
4、迟到、早退、自行脱岗超过30分钟~4个小时,若有情况说明按事假半天处理,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自行脱岗超过4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计罚3日工资(特殊情况除外)。
注:特殊情况须写情况说明并由生产副总签字审批;考勤扣款由人力资源部于当月工资中统一计罚。
八、外出
1、外出分为市外出差和市公出;
2、市外计划出差须在出差前1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二),经生产副总签字后报送给生产勤,如临时出差当日未能报送《出差申请单》的,须出差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补交,留作备案;
3、市公出,出发前和回来后都须到生产组长处报到或说明,保证考勤准确无误,如未报到或说明,须生产副总作证明方可记录考勤,否则视为旷工,1日计罚3日工资。
九、旷工
旷工1天计罚3日工资。月旷工连续2天或累计3天者,扣罚当月薪资30%,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员工未做任何说明擅自离岗或说明情况但未获批准擅自离岗者,视同旷工)
十、请假、销假及假期制度
(一)请假程序:
1、1天以下假期经直属领导审批;
2、1天以上(包括1天)假期,经直属领导上报公司副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请假最小单位为半天。
(二)请假类别:
1、事假:
①员工请事假须提前1天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如不能事先请假,须在事假当日上班前通知直属领导和生产组长,到岗后补填《请假申请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送至生产勤处备案作为考勤依据;
②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不能按时出勤的,需在当日上班时间前以形式向相关负责人说明,并通知生产组长,事后补填请假单,各级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