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合集下载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创新人才培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计划内容第二条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一至三年级学生,鼓励高年级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

第四条创新训练项目申请面向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仅限于团队申请(3-5人)。

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第五条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

第六条各项目均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关学术背景或专业知识。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

第七条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第四章组织实施第八条学校教务处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校级立项评审和结题评审,检查各学院项目中期完成情况,开展校级项目成果的总结与推广。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增强本科学生创新科研能力和创意创业实践能力,培养造就学科卓越领军人才的重要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要求,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

参与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意创业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实践全过程,包括自主设计实践方案、自主管理实践过程、自主完成实践计划,特别要真实记录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以及在科研、创造方面的收获。

各院系应鼓励、引导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第三条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将贯彻自愿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

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每类项目均包括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五条教务部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整体组织管理、实施开展和质量检查工作;各学院(系)负责本院系学生项目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项目动员、院系初(评)审或推荐、日常管理、财务报销,以及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初审等。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四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调工程”的意见》(教高〔XXXX〕6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XXXX〕5号)的具体要求,推进我校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调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建设,学校决定实施“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训练计划”)。

为保证该计划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训练计划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开展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推动以问题为核心的探究性学习方式的转变,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社会调查研究、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增强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知识应用与创新能力、创业发展能力,提高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训练计划按照统一管理、总体设计、分项实施、评估考核的原则,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健全创新创业机制为基础,以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建设创新创业课程、打造创新创业导师团队为重点,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有效途径,引导学生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积极参与科研、深入实践、能于创新、勇于创业,综合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研究制定训练计划总体规划,指导、部署和评估各二级组织及相关单位的年度工作,协调训练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管委会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学生处、团委、教学技术服务中心、财务处、XX大学科技园以及学院教学负责人组成。

教务处是训练计划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与训练计划有关的项目管理、经费管理、课程建设、导师团队建设、教师工作量认定、表彰奖励等相关事宜;科研处协助做好研究基地、教师科研课题与训练计划的对接;学生处负责制定与训练计划相关的学生综合测试与评价体系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团委负责做好与训练计划相关的多维能力拓展学分的认定,协助做好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营造;教学技术服务中心协助做好现有实验场地、仪器设备面向项目的免费使用与管理;财务处负责训练计划的经费管理与报销;XX大学科技园负责为参与训练计划的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过程,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计划内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项目等级具体分为级(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省级指导项目以及校级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项目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项目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企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1.立项资助对象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科研精神,具备初步创业能力的学生。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一年级学生申报,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2.各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可以个人或团队申请,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仅限团队申请。

每个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所有团队成员均不得超过5人,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促进大学生在科学研究中学习、在社会实践中学习,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原则是:兴趣驱动、自主实践、团队合作、重在过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计划的开展及项目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各系部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项目的申报、评定、实施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分类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管理,项目分国家级、省级、校级。

第六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大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不同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提倡学生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中取得的成果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

第四章项目立项第七条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

教务处负责校级项目立项和国家级、省级项目遴选推荐;系部负责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各级别项目。

第八条项目申报主要面向2、3年级在校学生。

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系部之间组队申报。

原则上一名学生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组成员一般为5-10人。

参与学生应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有浓厚兴趣,敢于探索与实践,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自主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规范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根据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管理办法。

一、实施目的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通过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动大学生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努力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立项原则(一)注重过程参与。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更加注重创新研究过程。

项目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独立实施、分析处理数据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从而提高大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二)注重实践创新。

鼓励大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三)注重切实可行。

训练计划重点资助选题适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

三、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开展,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挂靠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审、检查和验收,专家组成员由领导小组聘任。

四、项目类型高职院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两类:(一)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充分调动大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方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旨在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按照“公开立项、自愿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清晰、方案可行、条件可靠的项目,强调以激发创新创业兴趣为导向,以训练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学生参与项目过程中的收获,支持学生大胆创新、敢于创业,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类项目。

1. “创新训练项目”指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科研创新方案的设计、研究条件的准备、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指大学生团队,在教师指导下,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来开展创业模拟训练活动。

3. “创业实践项目”指大学生团队,在教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或创业训练项目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开展以科技成果为基础的创业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第四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管理办法,落实条件保障,制定奖励政策和协调相关问题。

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教学科研处、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创新创业中心和后勤保卫处负责人。

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校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科学研究兴趣,充分调动大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专家委员会,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团委、实验实训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协调、审批立项、监督检查和成果鉴定等日常工作。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相应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审定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工作规划、条件提供、导师配备、遴选申报等。

第四条按照“统一组织、鼓励创新、强化过程、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年以项目形式立项实施,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为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项目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指导老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

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次指导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

指导教师职责为:围绕项目技术理论、方案设计、工作路线和安全教育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定期组织学生交流研讨。

指导教师应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并且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章申报立项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了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充分调动大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一)学校成立“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包括项目的申报、评审、日常管理、结题验收等。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管理人员,团总支负责人及指导教师等组成。

工作组负责全面组织和落实本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制订本学院的实施细则,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

二、项目类别学校“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两类。

(一)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遴选推荐、专家论证评审及学校择优资助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条件本项目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学生。

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一般由3—8名学生组成。

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系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

(二)项目评审标准项目立项坚持可行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原则,评审专家组依照立项原则对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项目应以实践或市场调研为主要手段,在指导教师辅助下,学生个人或团队自主选题,自主设计方案,自主完成训练过程。

大学实施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实施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XX大学实施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特建立XX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制定管理条例。

第一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来源:1、教育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2、学校经费配套;3、学院经费配套。

第二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遵循的原则是:“培养能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鼓励创新及创业”;资助项目遵循的原则是:“自由申请、择优资助、规范管理”。

第二章资助范围、对象及申请条件第三条本计划具体资助范围如下:1、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理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训练项目;2、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的创业训练项目;3、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成果,提出的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创业实践项目。

第四条本计划支持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资助。

申请者必须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顽强的毅力。

创新训练项目是面向我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创业实践项目是面向我校本科生团队,其中可包括本科毕业后已成为研究生的相关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第五条申请条件:1、申请者申请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指导教师一般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2、申请者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按时完成项目的人员或研究小组成员在项目完成后可以再次申请,但未完成的项目所有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第三章实施及管理第六条项目时间安排:每年开展两期项目,每期项目时间为半年。

第一期为4月中旬完成申报并立项,同年9月底完成项目结题;第二期项目为10月中旬完成申报并立项,次年3月底完成项目结题。

第七条项目申报立项程序:1、各学院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员,负责该项目计划;2、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者填写项目申报书,指导教师审定后提交所在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员;3、学院成立专家组按办法要求对申请项目的计划安排、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评审,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学院登记备案;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对跨学院的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公布立项项目。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一、概述随着创新创业教育的逐步普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环节。

为了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管理效果,本文制定一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二、项目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的开发、执行和交付进行有效的管理。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项目在预算、时间和质量方面的顺利实现。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明确项目目标,具体内容为实现什么、达到什么效果。

确定项目范围,具体内容为项目开展的课程,如创业基础、创业管理、创业法律等。

制定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时间安排、质量要求、资源需求、风险评估等。

2. 项目执行阶段组建项目团队根据项目计划,组建项目团队。

团队成员需要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分配任务根据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明确每个团队成员的任务分工和工作内容。

监督协调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和协调,及时纠正问题,防止延期和缺陷。

3. 项目交付阶段检查验收在项目计划结束时,对项目交付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如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并实施纠正措施。

项目总结对项目进行总结,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和效果。

同时总结项目成果以及团队成员的贡献和不足之处。

四、项目管理要点1. 项目管理的结果应该满足项目的预算、时间和质量目标。

2. 项目管理应该始终关注项目团队和项目利益相关者,并确保沟通渠道畅通。

3. 项目管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管理工具和方法,以达到最佳效果。

4. 项目管理应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纠正问题,防止导致项目失败。

五、总结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制定好项目管理办法对于项目实现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要按照流程和要点进行管理,一定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

“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各系、部、处、中心:为了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加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科学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学院决定面向全体专科生实施“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对大学生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立项资助,使学生尽早参加科研、参加实践,扶植学生个性发展,使优秀的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学院设立“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工作指导委员会”。

(一)“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等单位的负责人共同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就业教研室,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工作指导委员会由有关校领导和各类学科专家组成。

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及实施方案提出论证意见;参与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督促和帮助学院开设与创业训练(实践)有关的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类课程;提出其他咨询性意见和建议。

(三)各系成立各系“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工作组组长由系主任担任,负责主持本系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教研室和实验中心(室)负责组织安排协调实验室开放等事宜;各系要成立专家组负责审查本系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的选题、指导老师资格、学生资格以及开展项目进度检查、项目结题、成绩评定和遴选推优等工作。

二、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一)申报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项目负责(主持)人应为我院一、二年级的学生,应届毕业生只能以参加人身份参与项目。

2、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对创业训练有浓厚兴趣的学生。

3、有愿意承担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工作的,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教学科研经验的指导老师。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切实保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使其尽早接触工程与社会实践、参与科研训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渐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研究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严格遵循“立足兴趣、鼓励创新、交叉联合、突出重点、注重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的要求,通过“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为研究载体,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注重学生自主实验和过程训练,使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得到不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第四条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省、校三个级别和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三种类型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成立校、院两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团委、学生部、就业指导中心、科技处、财务处、宣传部等部门组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委员会,其主要职责:(1)制订训练计划的实施办法及有关政策,研究、协调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年度经费分配方案、资助计划、经费使用办法;(2)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的立项审批、结题验收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校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科学研究兴趣,充分调动大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专家委员会,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团委、实验实训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协调、审批立项、监督检查和成果鉴定等日常工作。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相应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审定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工作规划、条件提供、导师配备、遴选申报等。

第四条按照“统一组织、鼓励创新、强化过程、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年以项目形式立项实施,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为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项目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指导老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

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次指导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

指导教师职责为:围绕项目技术理论、方案设计、工作路线和安全教育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定期组织学生交流研讨。

指导教师应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并且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章申报立项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申报的项目应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目标明确、思想新颖、技术先进、创新性强、方法合理。

正常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和教师的科研项目(或子课题)不得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

省级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国家级项目实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第六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遴选推荐、专家论证评审及学校择优资助的程序进行。

1.学生申请。

凡我校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基础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自愿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每个项目由3—5名相关专业学生组成项目研究团队,团队的组建提倡学科交叉与联合。

每名学生每次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项目组成员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安徽财经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申报。

2.学院推荐。

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学院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初审评选,并在规定时间内,择优、限额推荐到校团委。

3.评审立项。

校团委负责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一周。

项目管理第四章.第七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利用业余时间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项目进行过程中,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和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第八条中期检查。

项目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安徽财经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学校和学院也要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经费开支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存在问题等。

对工作不力、因主观原因造成项目停滞不前或进展缓慢的,责令限期改进,否则学校将暂停其使用项目经费,直至终止项目。

第九条项目变更。

项目进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确需变更的,涉及变更研究内容、参加人员和结题时间等事项时,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报学校批准。

1.成员变更。

项目负责人因故确实不能或不宜继续主持项目的,由所在学院提出变更意见,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

项目成员确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进行项目研究的,由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变更,并将结果报校团委备案。

指导教师变更。

指导教师因故短期不能履行指导任务2. 的,应安排其他教师完成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因故长期不能履行指导任务的,由学院提出变更意见,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变更。

3.项目结题时间变更。

立项项目应按期完成,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期结题的,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4.所有项目均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

第十条成果管理。

1.成果归属。

安徽财经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利、获奖、模型、软件、样品、装置、设计图纸、成果应用与转化等,均应注明“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项目研究成果所有权归属安徽财经大学。

2.资料存档。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料应归档,归档内容包括:所有项目的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经费使用记录、结项验收报告、研究论文、专利授权证书、样品、计算机程序、设计文件等。

以上归档材料校团委保存原件一套,项目所在学院保存副本(或复印件)一套。

实物性成果由项目所在学院保存。

归档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学校适时将研究成果汇编,并在校内组织成果展示与交流。

3.对在项目申报、实施、结项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巨大损失或无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者,一经查实,学校将终止项目运行并取消其再次申报项目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经费使用与管理。

1.经费发放。

对批准立项的“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根据项目类型,国家级10000元,省级5000元,学校将发放“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卡”,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

经费一次核定,分三次拨付。

立项后拨3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30%,结题验收通过后拨40%。

2.经费使用。

项目经费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使用,专款专用。

经费开支需按项目预算计划执行,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完成项目所需的资料费、文具费、打印费,实验材料购置费,参加学术会议和发表论文费,调研费,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相关费用、教师指导费(不得超过立项经费的20%)等。

指导教师不得使用该项目经费,学校和学院不得从中提留管理费。

3.审核报销。

经费报销单由项目负责人经办、指导教师验收,经校团委审核盖章后到财务处报销。

报销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总额。

立项后无故不开展工作或经费使用不当者,学校将停拨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用于学生发表论文须注明“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版面费或其他成果时,训练计划资助”。

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经费使用明细表,以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合法使用,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第六章结项验收第十二条申请与学院验收。

1.验收申请。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审批书》,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与项目成果实物及其它相关材料一并提交项目所在学院验收,并登陆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结项。

2.学院验收。

项目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评审。

验收未通过的,限期完善后另行申请学院验收;验收通过的,按规定时间报送校团委参加学校项目鉴定验收。

3.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验收不予通过:(1)结项验收资料、数据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2)未完成预期成果的;(3)擅自改变原定研究目标和内容的。

第十三条复核与评定。

1.材料复核。

校团委负责对学院验收通过的项目材料进行核实。

答辩鉴定。

复核通过的项目,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组2.答辩鉴定。

答辩方式由专家组决定。

答辩内容主要是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在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所取得的收获。

专家组考核重点是学生在完成项目过程中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情况,并审查、鉴定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与水平。

3.结论评定。

综合专家组审阅材料情况、指导教师意见、项目所在学院验收情况和答辩鉴定情况等,学校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专家委员会对项目做出验收结论,并按“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评定。

第七章保障机制第十四条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可取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中途退出项目的学生不记学分。

第十五条学校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供坚实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根据大学生申报项目研究的需求,通过下达指令性计划,保证研究场所、设备、人员、材料等相关条件。

第八章附则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第十六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