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办法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例
阳光小学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例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总结辅导员中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先进事迹,展示新时期少先队辅导员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少先队工作者为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不断优化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环境,进一步推动我校团队工作的深入开展,表彰先进,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
2.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工作,具有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处处做少年儿童的表率,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是广大辅导员学习的楷模。
3.为学校少先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积极参与学校各种少先队活动。
比较全面地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要求,认真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并取得实效。
4.努力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在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方面有创新、有建树,成效显著。
5.从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且工作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1.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每学年评选一次。
2.各年级根据“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件及要求,按分配名额由年级组全体老师推荐,通过评比考核产生。
3.学校德育处、团委将对各年级上报的候选人进行严格评选,行政会讨论通过,选出每学年“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并进行表彰。
三、评选要求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各种形式努力发现并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2.各年级组推荐候选人应按择优选取的原则,候选人要经其所在年级的正式推荐。
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把好质量关。
四、评选名额1.全校18个班里评选2~3个。
2.有安全事故的班级一票否决。
阳光小学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例。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评选办法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
为了激励和引导广大少先队辅导员进一步树立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勤勉敬业,积极进取,为竭诚服务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出新贡献。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研究少先队根本任务, 努力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和规律,不断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和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深受少先队员的欢迎和爱戴,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安心本职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担任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
(3)富有开拓创新和锐意进取的科学态度,按照当代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需要,努力掌握现代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少先队科研有成果,在实施少先队体验教育和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有创新,在组织的各项少先队活动中成绩突出。
(4)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辅导员总数,在高、中、低年级中各选出一名。
在近两年曾获得过市、区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称号者不再重复参与评比。
四、奖励办法
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并报绩效奖。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办法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办法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办法近年来,我校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坚持以服务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少先队事业发展的大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者和接班人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长期的少先队工作实践中,他们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为我校少先队事业的蓬勃发展,为进一步激励他们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刻苦学习,勇于创新,更好地为少年儿童的教育事业努力工作,中心校研究决定在建队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一、表彰范围及条件各联小大、中队辅导员,凡从事少先队工作三年以上,均可参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评选。
具体条件为:1、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及少先队工作理论,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少工委的指导精神,全面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上要求进步,作风正派,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
2、具有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深受少先队员的欢迎和爱戴,为少先队事业和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出了突出贡献。
3、在少先队工作中有创新、有建树,成绩突出,积极参加中心校组织的各项少先队活动。
结合本校(班)实际,开展特色活动。
4、去年以来获得过“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表彰。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1、本次评选要按照基层推荐、择优上报的办法进行评选,要充分发挥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严格要求,把真正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选拔上来。
2、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就推荐人员有关情况向全校公布。
三、表彰奖励办法中心校将于建队节期间,对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受表彰人员享受同级优秀教师待遇,并从中择优产生县以上优秀辅导员。
优秀少先队员、优秀辅导员评比方案
优秀少先队员、优秀辅导员评比方案优秀少先队员、优秀辅导员评比方案以上媒体发表少先队工作论文、少先队新闻信息,或在《红领巾报》上发表信息或辅导学生发表文章。
论文以原件为准,且须与少先队工作相关,同一论文多次发表的只记一次最高分;所发表刊物无明确级别的,以刊物主办单位级别确定;增刊、特刊或以书代刊的论文汇编刊收入的论文不计分。
以获奖证书为准,国家级0.5分,省部级0.3分,市级0.2分,校级0.1分,论文以原件为准,且须与少先队工作相关,同一论文多次获奖的只记一次最高分,所有获奖证书必须是在少工委、团市委等主办或承办的活动中取得方能加分。
(一)推报人选。
各辅导员老师严格按照积分方法进行积分,严把标准关,优中选优进行评选,经学校、少先大队同意后择优上报。
为认真做好夷陵区教育系统201X年涌现出的十佳(优秀)少先队员、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的表彰,根据滨海县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滨海县教育系统十佳(优秀)少先队员、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滨教发〔201X〕2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表彰和宣传优秀少先队员、优秀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进一步促进少先队文化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影响力,展示新时期我校少年儿童良好的精神风貌,引导少年儿童学习先进、自我提升,激励广大少先队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继续为我校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少先队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成就事业、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3.热爱学习、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各类课外活动,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勤俭节约、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爱护公物,能从一言一行、点滴小事做起。
优秀辅导员评选方案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方案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以模范为榜样,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在“六一”期间表彰一批少先队辅导员。
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品德,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
加强班级管理,管理有方,态度和蔼,努力钻研少先队工作业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
班级量化考核级部优秀等次。
2、有良好的班风,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奋发向上,全班平均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居上或在原有基础上,经过努力,学习成绩有大面积提高。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注重对学生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现担任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
(含一年)
二、评选办法与名额:
评选办法:采取积分制
积分由班级日常管理和教学成绩两部分组成。
班级日常管理是根据政教处每月发布的班级排名为准,本学期一共两次;教学成绩根据本学期举行的两次质量检测排名为准,公式为:月名次和×0.6+(第一次质量检测名次×0.2+第二次质量检测名次×0.8)×0.4=最终积分,积分从低到高排序,然后根据百分比择优上报。
名额分配:优秀辅导员人数占每个级部总辅导员人数的30%
三、上报时间
请各级部于5月25日前将优秀辅导员名单和优秀少先队员名单(每班学生人数的15%,四舍五入)报少先大队。
负责人:四级部:五级部:六级部:。
关于评选罗阳镇少先队辅导员的通知
关于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的通知各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和宣传我镇小学涌现出来的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典型,并通过表彰先进促进少先队自身建设,决定评选罗阳镇小学百名“优秀少先队员”、“十佳少先队辅导员”。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类别1.百名优秀少先队员2.十佳少先队辅导员二、评选范围和条件(一)百名优秀少先队员条件现年为6至13周岁的少先队员,均可参加评选。
具体条件为:模范遵守队章,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四个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与“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寻访党的足迹”、“手拉手”等少先队活动,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鲜明的个人特色,事迹突出,具有时代特征和示范作用。
(二)十佳少先队辅导员条件各校兼职少先大队辅导员以及各中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均可参加评选,曾获得县级及以(含县级)同类表彰者,不再重复推荐。
具体条件为:1.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少先队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辅导员工作;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正直诚信,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3.在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中有突出成就,具有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处处做少年儿童的表率,深受少先儿童的欢迎。
4.富有开拓创新意识和锐意进取的科学态度,刻苦钻研少先队业务知识,努力掌握少先队教育理论,活动有创新、理论有建树,工作成绩突出。
5.积极组织开展市县镇各级少先队活动。
三、评选方法1.各校要根据评选条件及学校实际情况,按照名额分配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2.申报镇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只需报送推荐表。
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需报送推荐表及1000字事迹材料,材料要真实可信。
四、评选要求1.各校推荐候选人要采取公开公正、择优选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优秀辅导员、优秀中队评选方案
海石湾第一小学优秀辅导员、优秀中队评选方案二〇一六年五月七日海石湾第一小学优秀辅导员、优秀中队评选方案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少先队辅导员爱岗敬业,积极工作,鼓励广大少先队员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强化少先队员、辅导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活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校委会决定于“六•一”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辅导员”和“优秀中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及条件(一)优秀辅导员凡经正式聘请的学校专职中队辅导员,任职一年以上,均可参加评选,具体条件如下: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做出一定贡献;2、努力钻研少先队工作业务,具有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出色的完成少先队辅导员各项工作任务,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3、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体验教育活动,在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工作中有创新、有建树。
所带中队在学校所组织的各项少先队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本学年内请假时间超过二十天的取消评选资格。
(二)优秀中队1、班级班风正,学风浓,有文明健康的班级文化氛围。
2、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各项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和竞赛中成绩良好。
3、朝气蓬勃,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有班级特色。
团结协作,友爱互助,积极参加学校的所要求的各类阳光体育锻炼。
二、评选办法优秀中队评选以周量化考核分数为标准,依总分数名次进行评选,一年级不参与评选,二、五、六年级取前两名,三、四年级取第一名;全校共评选8个优秀中队。
优秀中队辅导员为获得优秀中队相对应的中队辅导员(即班主任),全校共评选8名优秀中队辅导员。
三、注意事项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加强认识,学习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办法,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必须按评选对象、条件、名额分配、注意事项等要求严格评选推荐。
3、获奖优秀中队及优秀辅导员请于5月20日上午将本中队及个人评选表填写完整交少队部,逾期不报当作自动弃权处理。
优秀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大中队评选办法【学校】
学校优秀辅导员,优秀队员及优秀中队及大队评选办法为全面贯彻党地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学生上进,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选范围1、优秀辅导员推荐范围:学校少先队工作人员及3-6年级各中队辅导员。
2、优秀少先队员:被评为一星章及以上的优秀少先队员,根据名额分配择优上报,原则上重点推荐五六年级的优秀队员。
3、优秀少先中队:根据各中队本年度的综合表现,予以推荐。
原则上推荐优秀辅导员所带领的中队,表现特别优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说明:以上推荐的候选人(中队),根据上级名额分配,出现差额时,由学校领导班子评议及各中队辅导员投票决定产生。
二、评选条件参照当年度评选要求说明:参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需具备至少3年的辅导员工作经历(累计并现任);学校少先队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一票否决项1、当年度连续两次所带班级(中队)教学成绩在年级末位。
2、当年度连续两次所带班级(中队)学期末考核在年级末位。
3、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4、班级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5、班级出现舆情现象的。
6、服从少先队工作安排,并认真完成少先队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上交各类材料。
四、评选办法1、领导评议(30%)+日常考核(40%)+教学成绩(30%)说明:日常考核指德育处的月度考核成绩,上一学期取平均成绩,当学期取截止到当月份的平均成绩。
评选出的所在年级第1名,上报少先队。
2、同一级别的荣誉三年内不重复。
3、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少工委。
2023.12.11。
2021年亳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2021年亳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021年亳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一、评选标准在评选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过程中,亳州市教育局制定了一系列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能力: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技能,能够有效地开展少先队工作,指导少先队员健康成长。
2. 教育成果:评选时将重点考察候选人在少先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教育效果,包括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少先队员的表现和成长等方面。
3. 品德素质: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品德素质,包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助人等方面。
评选中会重点考察候选人的师德师风和个人品行。
以上评选标准为评选亳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了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和科学。
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素质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爱岗敬业:作为一名少先队辅导员,首先要对自己的工作充满热爱和责任感,始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投入到少先队工作中。
2. 善于沟通:少先队辅导员需要与少先队员和家长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了解少先队员的成长需求和家庭情况,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
3. 创新意识: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根据少先队员的特点和需求,灵活开展各类活动和教育工作。
4. 团队合作:在少先队工作中,少先队辅导员需要与其他教师和辅导员紧密合作,共同为少先队员的成长和发展努力。
5. 心理素质:少先队辅导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能够理解和照顾少先队员的情感需求,给予他们足够的关怀和支持。
以上素质和能力是构成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重要基础,也是评选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时需要重点考虑的方面。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更需要具备良好的品德素质和情感关怀。
他们应该始终以少先队员的成长为己任,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努力为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小学优秀少先队员(长)、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方案
小学优秀少先队员(长)、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提高少先队集体的整体素质,提升每一位少先队员的主人翁意识,树立少先队员群体中的学习榜样,更好地发挥少先队集体的作用,开展小学2021年度优秀少先队员(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工作。
二、评选原则:1.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2.民主集中的原则3.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三、评选对象: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本校3——5年级的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本校3——5年级的少先队中队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本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四、评选名额: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根据区团工委、区少工委的要求,校优秀少先队员应为全校少先队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即19人,其中20%为校优秀队长,即4人。
区优秀少先队员应在校优秀少先队员的基础上,名额为全校少先队员总数的千分之五,即2人。
优秀名额中应届毕业生人数不得超过受表彰人数的50%,即1人。
注意男女比例,2人中应为一男一女。
区优秀少先队集体:全校少先队中队数的百分之五,即1个。
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名额为10名。
五、评优条件:优秀少先队员: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准则》,勇于探究,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养成道德好习惯实践体验活动”、“快乐中队创建”、“手拉手互助”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创造性地完成少先队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组织的建设出力献策,并获得相应年级的雏鹰必修奖章和若干枚选修章。
3.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诚实勇敢、勤奋学习、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5.推选为市级优秀队员至少具有一年以上队龄,即为四、五年级队员。
优秀少先队长:除具备优秀队员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热情主动为集体服务,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工作。
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方案
省模范少先队辅导员、省优秀少先队员、齐鲁小名士、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方案一、评选时间:8月6日——9月5日二、评选程序:省级评选推报候选人,由县级团委通过层层推荐进行评选,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和分配名额,通过差额评选,选出推报候选人。
市级将不再进行差额评选。
各县区推报的候选人名单,由团市委审核后在团市委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省委进行参选。
三、评选条件:1、省模范(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经团组织选派或聘请的市级以下少先队总辅导员、学校专(兼)职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且工作成绩突出。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少年儿童学习成长的表率。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认真研究当代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健康成长需要,努力掌握现代教育的观念和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少先队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
(四)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少工委六届三次全委会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心愿直通车”少年儿童关爱行动、“红领巾心向党”、“弘扬雷锋精神、做山东美德少年”等活动,成效显著,影响广泛,深受少年儿童欢迎。
(五)志愿辅导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和组织少先队活动,具有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表现出无私的奉献精神。
(六)受过不少于2次市级及市级以上团队组织或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被评为市级“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者优先。
2、山东省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评选范围:年龄在8—14周岁(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之间的山东省各中小学校少先队员。
评选标准:(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目标,并能够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为。
全国优秀少年先锋队辅导员奖励条例(试行)
全国优秀少年先锋队辅导员奖励条例(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教育部•【公布日期】1983.02.24•【文号】[83]中青联字05号、[83]教初字004号•【施行日期】1983.0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全国优秀少年先锋队辅导员奖励条例(试行)([83]中青联字第05号、[83]教初字004号1983年2月24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发布)建国以来,全国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忠心耿耿,任劳任怨,满腔热情地工作,为少先队工作倾注了自己的心血,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为了肯定他们的工作成绩,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少先队工作蓬勃开展,鼓励少先队辅导员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作出新的贡献,特制订全国优秀少年先锋队辅导员奖励条例。
一、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条件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刻苦钻研少先队业务,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够较好地掌握少先队教育工作的规律,成绩显著,富有创造精神。
3.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经常开展有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的少先队活动。
在活动中善于发挥队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队员受到良好的教育。
4.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
二、评选办法1.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每五年评选一次。
2.评选工作要建立在经常考察的基础上,严格掌握评选条件。
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特别要注意征求评选对象所在单位领导与群众的意见,使评选出来的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确实为大家所拥护。
3.评选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区团委负责,征求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意见,推荐名单报团中央批准,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表彰。
三、表彰与奖励办法1.对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以精神鼓励为主,适当发给纪念品。
关于开展全县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
关于开展全县“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表彰的通知永团联发〔2013〕5号各中学团组织、小学少先队大队部:近年来,我县广大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在党、团组织的带领下,在教育及相关部门的关怀中健康成长,不断涌现出具有时代特征、富有教育意义的先进典型。
为展示我县少年儿童及辅导老师崭新的精神风貌,激励社会各界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和少先队事业的发展,推动全县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上新水平,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全县“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标准(一)“永修县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1.1999年9月1日以后至2007年1月1日前出生的少先队员(注:初中学校凡已入团或毕业班学生一律不参评),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并能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遵守社会公德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情为班集体服务,是老师得力的小帮手。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敢于探索,具有创新精神。
4.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勇敢顽强,自强自立,具有坚强意志。
5.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友爱互助,具有优秀的品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充分体现新时代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
(二)“永修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件1.经正式聘请的学校(社区)专、兼职少先队大、中队少先队辅导员、总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两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品德,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少年儿童,热爱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
3.具有正确的儿童观,切实了解少年儿童的需求和愿望,开展富有成效的青少年思想教育活动,深受青少年的欢迎和喜爱。
4.认真贯彻落实“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要求,实施《少先队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并取得实效,成绩突出。
12、优秀中队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例
小学优秀中队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例
一、优秀中队评选条例
(一)评比内容:(1—8条合计100分,第9条为附加分)
1、按时制定中队工作计划,内容上做到因队制宜,有主放矢,操作性强;
2、按计划认真开展好中、小队活动,并做好记载;
3、抓好少先队常规工作,做好中队“四薄”记载;
①光荣簿:随时统计队集体和个人取得的校级以上的荣誉或成果;
②红领巾佩戴记载簿:天天检查红领巾佩戴和干净情况,做好记载,一周一小结;
③好人好事记载簿:随时记载队员中的好人好事;
④小干部例会记载簿:定期召开中、小队干部例会。
4、认真完成红领巾监督岗值周工作;
5、每月按时更换中队园地,做到主题鲜明,内容活泼,设计美观,书写工整;
6、中队宣传小组积极配合校红领巾电视台、电台工作,踊跃投稿,推荐优秀播音员、主持人;
7、每学期召开一次大型的主题队会;
8、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9、中队集体、个人成果突出。
(二)评比办法:取年级第一名和附加分等于并超过第一名者。
二、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例
优秀中队的辅导员为优秀辅导员。
少先队优秀中队优秀辅导员评比要求
“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制度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的稳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
2、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对工作满腔热情,认真负责,能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工作。
在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关心学生成长,为人正派、处事公正、团结同志,有奉献精神。
3、坚持每年与学生一起参加劳动、社会实践,所带学生违纪率低,并无严重的违纪行为,工作无重大失误。
4、积极开展少先队工作,能开展生动活泼的中队活动,定期召开中队主题队会,少先队员素质不断提高。
5、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经常深入班级、宿舍,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实际,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的欢迎和好评,在年度辅导员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和静县第八小学少先队
优秀中队评选制度
1、辅导员老师热爱教育事业,在工作中充满事业心、责任感。
2、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关心学生,做好思想工作,成为学生的朋友,引导听党的话,做社会主义现代化接班人。
3、中队学生爱集体,有为集体争荣誉的精神,中队有集体与学生个人整合一致的奋斗目标,中队干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开展生动活泼的中队活动,定期召开中队主题队会,少先队员素质不断提高。
5、班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强,各科成绩明显提高。
6、班级综合考评成绩突出,列居学校前茅。
和静县第八小学。
优秀中队、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优秀中队、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队员遵守少先队章程,自觉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是一个团结友爱、蓬勃向上的集体。
2、执行学校少先队大队工作计划,做到有中队计划,按时开展中队活动。
在开展中队活动过程中,主题突出、形式生动活泼,充分调动各队员参与的积极性,达到寓教育于活动中的目的。
3、积极配合、支持学校和少先队的工作。
如:支持少先队督导队、仪仗队、红领巾广播站、板报等工作及各类比赛。
4、自主化程度高,队员们能真正做到自己的干部自己选,中队设有中队长、小队长,定期选举,定期召开队干部工作会议,注重队干部的培养。
5、参加学校大队比赛获奖的班级优先考虑。
6、能评为优秀中队的该中队的中队辅导员自动当选优秀辅导员。
7、能协助班主任抓好学生归程队纪律和定期更换教室板报,成绩突出。
8、积极参加“新世纪我能行”活动、“雏鹰行动”和“手拉手”等各类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突出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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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细则)
评选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经团、队组织正式聘任,从事少先队工作1年以上的基层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关心少先队事业的社会各行各业志愿辅导员;
2.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宣传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政治启蒙、思想引领和实践体验,准确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热爱少先队事业和少年儿童,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
3.有良好的职业精神、较高的职业素质、较强的专业化本领和崇高的志愿奉献精神,努力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切实了解少年儿童的需求和愿望,懂得少年儿童心理,在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方面有招法、有创新、有建树,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
4.少先队辅导员参加辅导员培训并通过考核,有突出的组织策划能力、统筹协调能力、理论科研能力和总结宣传能力;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在与少先队工作密切相关的某一方面(或领域)有一定专长或影响力,按照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需要,主动支持参与少先队活动;
5.认真落实少先队活动课程《纲要》,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队活动,所在的少先队组织集体有活力、有创新,吸引力、凝聚力强,少先队员的组织归属感、荣誉感强,少先队教育活动深受少年儿童的喜爱和欢迎;
6.近3年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等
荣誉的辅导员将优先考虑;原则上申报优秀中队辅导员的所在中队应是本年度评选出的优秀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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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办法
近年来,我校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坚持以服务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少先队事业发展的大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者和接班人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长期的少先队工作实践中,他们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为我校少先队事业的蓬勃发展,为进一步激励他们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刻苦学习,勇于创新,更好地为少年儿童的教育事业努力工作,中心校研究决定在建队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一、表彰范围及条件
各联小大、中队辅导员,凡从事少先队工作三年以上,均可参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评选。
具体条件为:
1、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及少先队工作理论,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少工委的指导精神,全面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上要求进步,作风正派,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
2、具有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深受少先队员的欢迎和爱戴,为少先队事业和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出了突出贡献。
;
3、在少先队工作中有创新、有建树,成绩突出,积极参加中心
校组织的各项少先队活动。
结合本校(班)实际,开展特色活动。
4、去年以来获得过“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表彰。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本次评选要按照基层推荐、择优上报的办法进行评选,要充分发挥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严格要求,把真正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选拔上来。
2、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就推荐人员有关情况向全校公布。
三、表彰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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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将于建队节期间,对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受表彰人员享受同级优秀教师待遇,并从中择优产生县以上优秀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