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团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艺术团规章制度_新)

艺术团规章制度_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第二条: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是在天目学院学工部,分团委指导下的团体组织。

第三条: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提高大学生艺术修养与文化品质,丰富我院师生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的社会影响。

第四条: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院内重要文艺演出及代表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演出,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以下简称艺术团).第二章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简介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成立于2006年11月27日,是天目学院学工部、分团委指导下的团体组织,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

大学生艺术团是我院唯一具有一定层次和特色的学生艺术团体,是我院学生进行艺术教育和实践的重要基地,也是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提高大学生艺术修养与文化品质,营造浓郁校园文化氛围的重要载体。

艺术团下设办公室、策划部、外联部、声乐队、器乐队、舞蹈队、礼仪队、主持队、三面墙剧社九个部门。

其对外代表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演出;对内承担各大庆典、纪念、节日的演出活动,代表天目艺术形象。

艺术团坚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方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把握时代感,弘扬校园主旋律,展示天目学子艺术风采。

天目学院大学生艺术团职能部门设置及简介一、办公室1、负责学生活动中心艺术团资产的保管、借用和日常维护工作;2、负责艺术团规章制度和涉外演出制度的制定,活动通知、公告、宣传报道等文件的起草并挂网;3、负责艺术团会议的通知、考勤和记录工作;4、负责艺术团各类活动的总结、资料(纸质、电子)整理、编辑图册、归档保管工作;5、负责日常值班安排及进行工作;6、负责各部门间在日常管理及演出中的协调工作。

二、策划部1、负责艺术团各项活动舞美的策划工作;2、负责艺术团各类活动的宣传、拍照和摄影工作;3、负责艺术团各项活动策划方案的构思和起草工作。

民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民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民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文在制定民间艺术团管理制度模版时,需要考虑到艺术团的特点和管理需求。

下面是一个基本的管理制度模版,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间艺术团的运作,提高艺术团的管理水平,保障艺术团成员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民间艺术团的所有成员。

第三条民间艺术团负责人应当依据本制度,制定艺术团具体的运作规则和管理细则。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一致,且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原则。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民间艺术团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一节组织机构第六条民间艺术团设立负责人,由艺术团成员选举产生,负责艺术团的全面管理和组织工作。

第七条民间艺术团设立艺术指导,负责统筹艺术创作、排练及演出工作。

第八条民间艺术团可根据需要设立各类委员会或小组,分工协作,推动艺术团事务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职责分工第九条民间艺术团负责人的职责包括:1. 组织召开艺术团会议,听取艺术团成员的意见和建议;2. 确定艺术团的发展方向和工作目标;3. 分配工作任务并监督工作进展;4. 协调艺术团内部关系,维护团队稳定;5. 务实解决艺术团成员的问题和纠纷;6. 汇总艺术团的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成员公开;7. 具体情况需要可以协调外部资源和机构。

第十条民间艺术团艺术指导的职责包括:1. 制定艺术团的演出计划和排练安排;2. 指导艺术团成员进行艺术创作和排练工作;3. 指导艺术团成员提高艺术水平和表演技巧;4. 协助负责人组织艺术团的会议和活动;5. 与外部机构和个人进行艺术交流和合作。

第三章入团与退团第一节入团第十一条民间艺术团欢迎任何有志于艺术的人加入,入团的条件如下:1. 具备相关的艺术技能和专业知识;2. 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3. 可以接受艺术团的管理制度和组织安排;4. 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二条入团流程:1. 提交入团申请,申请者需提供个人简历和艺术作品;2. 经过艺术团负责人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以进行面试;3. 面试通过后,签订入团协议;4. 缴纳入团费用。

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

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

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学生金帆艺术团的作用,拓展艺术领域,根据《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及其各层级管理机构,以及学生金帆艺术团活动涉及的其他单位。

二、学生金帆艺术团是学校、社会组织之间共同组织,协助政府和社会组织推动我市艺术文化发展的一个窗口。

三、学生金帆艺术团的服务和指导由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局实施,由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局定期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下设学生金帆艺术团,实施学生金帆艺术团科目、活动安排和行政管理等事项。

四、学生金帆艺术团以各校基础教育、风雅课程和艺术活动为主要内容,服务于学勤训练,培养学生艺术素养,增强学生全面发展能力,转化课业价值,以学生为本,综合文化艺术教育助推弘扬社会主义艺术文化。

五、学生金帆艺术团努力实施艺术教育,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在活动中着力提高艺术素养;严格建立申请参加活动和活动结束后的评估流程,确保活动质量;严格按章管理,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六、团员要积极参与金帆活动,遵守金帆团的章程,尊重老师的安排,增强责任意识。

团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注意安全,正确认识社会实践的意义和作用,积极参与,实现职能使命。

各层级机构和各级学校要加强金帆活动的管理,切实落实责任,确保金帆活动秩序。

以上是根据《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制定的管理办法,以促进学生金帆艺术团的发展,促进艺术教育,助推我市艺术文化的发展。

独立学院学生艺术团建设与管理模式探索

独立学院学生艺术团建设与管理模式探索

独立学院学生艺术团建设与管理模式探索[摘要] 本文总结了普通高校传统的艺术团管理模式,分析了艺术团建设与管理的合理机制,并结合目前高校大学生艺术团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或改进办法,探索与艺术团规模发展相适应的建设与管理机制,为独立学院学生艺术团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 艺术团建设管理机制一、前言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模式得到进一步创新,普通高校的学生社团作为锻炼学生能力、陶冶情操的有效载体被赋予了更高的使命。

其中,学生艺术团作为规模较大且具专业性质的学生组织,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工作能力”这一共性使命的同时,也肩负起培养艺术特长、提高艺术修养的作用,并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铸就校园优良学风中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普通高校学生艺术团建设多属于非阵地式的,主要是依托于各种演出活动而存在。

即有表演任务时,就把有特长的学生召集起来,突击排练,满足活动的需要。

活动结束后,所谓艺术团也随即解散。

这种通过利用学生已具备的艺术特长来开展校园活动,一般娱乐性较强,层次不高,不能真正达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水平、锻炼学生管理能力的目的和需要。

此外,在多数普通高校里,艺术团建设仍然是属于“一言堂”式管理,而非制度化管理。

这样的管理模式很容易造成工作松散无序,凝聚力匮乏,团队精神得不到锻炼和体现,非常不利于队伍的文化建设。

这种没有制度制约的发展方式,极大制约了艺术团的规模性发展。

因此,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水平提高方面,都无法满足广大学生的需求和校园活动的需要。

二、独立学院学生艺术团的定位学生艺术团应该是由具有一定艺术水平、热爱艺术和没有基础但渴望艺术熏陶的学生共同组成,实行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的自我管理。

团员们在排练、演出的过程中,不仅提高了艺术技能,锻炼了团队合作精神,提高了工作能力,提升了艺术修养,同时,在艺术团这个所谓“第二课堂”中,学习会如何做人、如何做事的道理。

校艺术团规章制度

校艺术团规章制度

校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园文艺活动,提升学生艺术修养,发展学生艺术才能,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校艺术团是学校的重要文艺团体,是学生展示自我艺术才能的重要平台,也是学生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校艺术团成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热爱学习,艺术修养高,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积极参与校园文艺活动。

第四条校艺术团实行“自愿参加,自主发展”的原则,鼓励学生发挥个人特长,展示自我风采。

第五条校艺术团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包括舞蹈、音乐、戏剧、朗诵等各种形式,致力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校艺术团设置团长、副团长、干事等职务,负责组织、管理、指导校艺术团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校艺术团团长由校领导任命,团员自行推选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八条校艺术团团长负责全面领导校艺术团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团员参加各种文艺活动。

第九条校艺术团团长有权罢免不履行职责的团长或干事,确保校艺术团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校艺术团团员应当服从团长指挥,听从干事组织,积极配合团队工作。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十一条每学年校艺术团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包括演出、排练、训练等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校艺术团应当依据学校要求,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比赛和展示活动,展示学生的演艺才华。

第十三条校艺术团严禁利用演出活动谋取私利,应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校艺术团良好形象。

第十四条校艺术团应当加强演出质量和个人素质的培养,提高团队整体实力和个人表现水平。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五条校艺术团团员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学校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校艺术团团员应当自觉遵守演出纪律,服从指挥,保持良好的演出状态。

第十七条校艺术团团员应当认真参加演出排练,按时出席各项活动,不得擅自缺席或迟到早退。

第十八条校艺术团团员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志,不得有擅自组织活动、恶意攻击他人等违纪行为。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校艺术团团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理措施。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间艺术团的日常管理,保障艺术团成员的合法权益,提升团队的艺术水平和社会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民间艺术团成员,包括艺术团团长、团委成员、艺术指导和演员等。

第三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团队章程和本规章制度,并且保证团队的利益高于个人的利益。

第四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应积极参与团队的活动,并且配合艺术团的设定目标和任务,共同努力提升团队的艺术水平。

第二章入团和退出第五条民间艺术团成员的入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一定的艺术才能和表演技巧、无违法犯罪记录、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等。

第六条民间艺术团成员的入团程序应经过团长或团委成员的审查,并经过团队的集体讨论和表决通过。

第七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可以提出退团申请,需要经过团委成员的审核,并经过团队的集体讨论和表决通过方可实行。

第八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在退团时,应当交出所有有关团队的资料和财务记录,并退还团队提供的物品。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九条民间艺术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团队的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团长或团委成员召集并主持,通常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

第十条民间艺术团设有团委会,由团长和团委成员组成,团委成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相关经验。

第十一条民间艺术团设有艺术指导,由艺术指导负责团队的艺术指导和排演工作,艺术指导应具备一定的艺术造诣和教学经验。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二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应按时参加团队的活动和排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经过团委成员批准。

第十三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应端正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团队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私自离开。

第十四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应尊重艺术指导和团委成员的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指挥,不得擅自私人用品,不得以个人意志干扰团体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五条民间艺术团成员之间应保持团结友爱的关系,互相帮助,不得有诋毁、抹黑、分化团队的行为。

第十六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在演出和活动期间,应保持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严禁违法犯罪、损坏公共财物或有损社会和团队形象的行为。

中学生艺术团奖励办法

中学生艺术团奖励办法

中学生艺术团奖励办法导言:中学生艺术团是学校文化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参与艺术团的活动,学生不仅可以培养自己的艺术兴趣与素养,还能增强团队合作精神。

为了激励中学生积极参与艺术团活动,我们制定了一套全新的奖励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套奖励制度的内容和运行方式。

一、艺术团成员选拔与管理为了确保艺术团的质量和水平,在选拔方面,我们将采取严格的评选制度,选拔具有较高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素养的学生。

考核主要以专业性面试和实际表演为主,选拔结果将形成团队成员名单并向全校公示。

二、奖励制度1. 学业优秀奖:鼓励艺术团成员在学业方面取得好成绩,每学期评选一次,标准为班级前五名,奖励为奖状和荣誉证书。

2. 专业技能奖:每学期评选一次,根据专业技能水平,评选出各类艺术形式的最佳表演者,奖励为奖状、荣誉证书和一定的奖金。

3. 创作特长奖:每学期评选一次,用于鼓励具有优秀创作能力的学生。

评选结果将进行展演或演出,优秀作品将在学校内外进行宣传推广。

4. 荣誉奖:每学期评选一次,通过对艺术团成员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全校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为奖状和荣誉证书。

5. 优秀团员奖:每学期评选一次,以全体艺术团成员的投票为依据,评选出在团队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为奖状和荣誉证书。

三、奖励办法的执行流程1. 评选委员会的设立:由学校相关教师和专业艺术家组成,负责全程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公正有效。

2. 评选时机:所有奖项的评选均在每学期末的团队总结会上进行,确保评选结果及时有效。

3. 评选标准:制定具体明确的评选标准,包括学业成绩、专业技能、创作水平、团队表现等,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4. 资源保障:根据学校概算,保证奖项的物质奖励,并组织颁奖仪式和文艺演出,提高奖励效果。

四、奖励办法的意义1. 激励兴趣:通过奖励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热情,积极参与艺术团的活动,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

2. 培养素质:通过参与艺术团的活动,学生可以锻炼专业技能,培养创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艺术团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团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团员的行为、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创作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团员包括艺术团艺术家、工作人员及志愿者。

第三条团员应树立团队意识,服从团队管理,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团队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团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民族风俗,团队举办的各类活动中不得出现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

第五条团员应自觉维护团队的声誉,不得对团队内外的人员进行诽谤、诋毁等损害团队形象的行为。

第六条团员在参加团队活动中应服从领导安排,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团员应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积极参加团队组织的培训、训练活动。

第八条团队的领导权属于团队的负责人,所有团员都应服从其指挥。

第九条团队的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团队会议,及时了解团队情况,解决团队内部问题。

第十条团队的负责人应对团队的日常工作负责,保证团队的各项事务有序进行。

第二章团队纪律第十一条团员应遵守团队的纪律,不得有违反团队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团员在团队活动中应言行合宜,不得对他人使用辱骂、歧视等言语。

第十三条团员应遵守活动时间,按时参加团队安排的活动,不得擅自缺席、迟到或提前离场。

第十四条团员在活动中应保持队形整齐,服从指挥,不得有个人行动,破坏整体效果。

第十五条团员在活动中应保持团队的财产完好,不得私自使用、挪用或破坏团队设备。

第十六条团员应遵守团队的排练规定,认真准备排练内容,不得擅自调整或更改。

第十七条团员应保护环境,不得在活动场地乱丢垃圾、破坏植被等。

第十八条团员在服从团队管理的同时,应保护自身权益,如有合理要求,可向团队领导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团员在活动中应遵守安全规定,注意自我保护,不得因私人原因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团员应保护团队内外的人员和团队形象,不得在社交媒体等平台上发布损害团队利益的信息。

第三章惩戒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团队规章制度的团员,团队负责人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规定进行惩戒。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

附件: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大学生艺术团是高校开展艺术教育、弘扬优秀文化、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载体,是展示高校艺术教育成果、体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的主要力量。

建设并管理好大学生艺术团是推动高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为了规范我省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打造代表江苏高校艺术教育水平的大学生表演团队,提升我省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工作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面向全体学生、因校制宜、讲求实效的方针,遵循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广大学生了解国内外优秀艺术成果,掌握艺术技能,提高艺术素养,培养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激发创新意识,增强创造能力。

二、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管理本校大学生艺术团工作。

校艺术教育中心或其他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管理指导艺术团的排练、演出、队伍建设等工作。

艺术团工作应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排练、演出等规章制度健全。

及时总结艺术团工作,每学期末向我厅体卫艺教处报送工作总结和新学期计划。

三、艺术团应有1—2名常任行政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应按“一团一教师”的原则,配备专职指导教师,负责团员选拔培训、节目编创、日常排练等工作。

在此基础上,学校可根据需要,配备兼职指导教师。

四、学校应切实做好艺术团指导教师的培训、管理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职指导教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业务培训。

组织艺术团排练、演出等,应计入指导教师工作量。

五、学校应设立艺术团专项经费,满足艺术团演出和对场馆、设施、器材进行维修保养或更新的需要。

鼓励艺术团接受社会及个人捐赠。

六、艺术团应有专门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并按照不同类型艺术团的特点和相应标准要求配备场地、设施和器材。

七、艺术团的团员人数应按照艺术团的类型配备。

原则上舞蹈团、京剧团、话剧团不少于30人,合唱团不少于40人,交响乐团、民族乐团不少于65人。

群众文艺艺术团规章制度

群众文艺艺术团规章制度

群众文艺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群众文艺艺术团的管理,发挥其在社会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团员们的文艺素养和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群众文艺艺术团是由热爱文艺的群众自愿组成的文艺团体,旨在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传播正能量,服务社会。

第三条群众文艺艺术团的宗旨是: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奉献社会,服务大众,用心艺传递美好。

第四条群众文艺艺术团秉承发扬传统文化、创新文化形式的原则,倡导艺术独立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群众文艺艺术团的活动范围适应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人群,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群众文艺艺术团设团长一人,团副长若干人,部长、干事数名。

第七条团长负责全团的管理工作,团副长协助团长处理团务事宜,部长负责具体的部门工作,干事协助部长完成日常事务。

第八条团长、团副长由全体团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届。

第九条团内设有文艺部、舞蹈部、音乐部、书法部、戏剧部等不同专业部门,每个部门设主任一人。

第十条专业部门主任由部门成员自行推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第十一条团内不得设立其他特殊机构,如需特殊工作组织,应由团长提出,经全体团员讨论通过后设立。

第三章入团流程第十二条欲加入群众文艺艺术团的人员,需经团长面试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入团。

第十三条入团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文艺,具有一定的艺术综合素养;2. 遵守团章制度,服从团内管理;3. 积极参与团内活动,努力提高个人艺术水平;4. 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记录。

第十四条入团人员需填写入团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团长审批通过后,颁发团员证书。

第十五条入团人员享有与其他团员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应积极参与团内的文艺活动和训练。

第四章活动安排第十六条群众文艺艺术团每周至少举行一次例会,总结上一周的工作,安排下一周的活动。

第十七条团内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演出、展览、比赛等活动,提高团员们的综合素质和艺术水平。

第十八条团内定期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指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团员们的专业技能。

县艺术团规章制度范本

县艺术团规章制度范本

县艺术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县艺术团的管理,提高团员的艺术水平及团队凝聚力,根据《文艺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1. 艺术团团长:全面负责艺术团的工作,组织和协调各项活动。

2. 艺术团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分管具体事务。

3. 部门负责人:分管节目设计、排练、演出、宣传等具体工作。

4. 团员:艺术团的核心力量,参与各类活动并服从管理。

第三条团员招募与管理1. 团员招募:招募对象为县内的艺术爱好者,经选拔后方可成为团员。

2. 团员管理:团员应服从团长和部门负责人的安排,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排练和活动。

第四条艺术节目设计与排练1. 活动策划:艺术团每年应按计划组织各类文艺活动,确保艺术水平和影响力。

2. 节目策划:艺术团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丰富多彩的节目,以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

3. 排练管理:团员应认真参加排练,做到认真负责,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条演出与宣传1. 演出管理:艺术团应安排合适的演出场所和时间,确保演出质量。

2. 宣传推广:艺术团应加强对外宣传,提高团队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六条经费管理1. 经费来源:艺术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县财政拨款、赞助商和门票收入。

2. 经费使用:团长应按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做好预算和报账工作。

第七条纪律管理1. 团员纪律:团员应遵守团队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调整节目。

2. 违纪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团员,团长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以及开除团员。

第八条知识产权保护1. 节目创作:艺术团创作的节目享有版权,禁止他人私自盗用或修改。

2. 知识产权:艺术团的名称、标识等知识产权须得到团长许可方可使用。

第九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经艺术团团员大会通过后生效,如有修订需经团员大会同意。

2. 对于本规章制度未谈及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团长和部门负责人商定处理。

县艺术团规章制度即刻生效,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希望全体团员共同遵守,共同努力,为县级文化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杭州少儿艺术团规章制度

杭州少儿艺术团规章制度

杭州少儿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杭州少儿艺术团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促进团员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杭州少儿艺术团章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杭州少儿艺术团是一个以少儿为主要成员,以开展各种文艺活动为主要任务,以培养少儿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为宗旨的群众性文艺团体。

第三条杭州少儿艺术团遵循团章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员守则,坚持团结互助、努力学习、锻炼身心、严守纪律的原则。

第四条杭州少儿艺术团执行团支部领导下的团员代表大会制度,遵循民主、平等、公开、互动的原则,让每一个团员都有参与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第五条杭州少儿艺术团鼓励团员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同时也要关注团队的整体建设和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杭州少儿艺术团的组织机构包括团委、团支部、团总支部、团员代表大会等。

第七条团委是团支部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团支部的各项工作,领导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执行。

第八条团支部是杭州少儿艺术团基层组织,负责落实团委的工作任务,组织和指导团员开展各类文艺活动。

第九条团总支部是杭州少儿艺术团各团支部的联络机构,负责协调各团支部之间的工作,共同参与团队的整体建设和发展。

第十条团员代表大会是杭州少儿艺术团最高决策机构,由团支部选举产生的团员代表组成,负责审议和决定团队重要事务。

第三章团员管理第十一条杭州少儿艺术团团员必须年满8周岁以上,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素质,经过选拔和考核后方可成为正式团员。

第十二条团员必须遵守团章规定,服从团委和团支部的管理,积极参加各类团队活动,提高自身的艺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团员要尊重团队的集体荣誉和团队精神,不得出现违规行为或有损团队形象的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理。

第十四条团员要尊重团队师资和工作人员,听从指导,服从安排,维护团队的正常秩序,维护团队的整体利益。

第十五条团员要积极参与团队的学习和训练,不得擅自旷课或逃跑,如有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活动,要提前请假并得到团委批准。

民间艺术团管理制度模版

民间艺术团管理制度模版

民间艺术团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民间艺术团的运作和管理,保证艺术团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活动。

二、组织架构1. 艺术团的组织架构应包括团长、副团长、财务人员、宣传人员、编舞人员等核心成员。

2. 团长负责统筹全团工作,副团长协助团长进行管理和决策的制定。

3. 财务人员负责艺术团的财务管理,包括收入、支出的记录、报销、审批等。

4. 宣传人员负责艺术团的宣传工作,包括活动的公告、宣传海报、社交媒体等。

5. 编舞人员负责艺术团的编舞工作,包括舞蹈的创作、排演、指导等。

三、招募与选拔1. 艺术团的招募应公开、公平、公正,不论年龄、性别、背景等条件,只要具备相应才艺,并通过试演,均有机会加入艺术团。

2. 招募时应向候选人明确表达艺术团的宗旨、发展方向、团队文化等,确保候选人对艺术团有准确的了解。

四、岗位职责1. 团长:- 负责统筹管理艺术团的日常工作;- 指导团队成员,并协调各岗位工作的协同配合;- 定期召开团队会议,总结经验,规划艺术团的发展方向。

2. 副团长:- 协助团长进行团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在团长缺席时能代表团队与外界进行沟通和协调。

3. 财务人员:- 负责艺术团的财务管理,包括收支的记录、报销事项的审批等;- 定期向团长和副团长汇报财务状况。

4. 宣传人员:- 负责艺术团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发布宣传材料、管理社交媒体等;- 组织和策划艺术团的宣传活动。

5. 编舞人员:- 负责艺术团的编舞工作,包括舞蹈的创作、排演和指导;- 协助团队成员进行舞蹈技巧的培训和提高。

五、活动组织1. 艺术团应定期组织各类艺术活动,包括演出、比赛、表演等,以展示艺术团的风采和技艺水平。

2. 活动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节目安排等。

3. 所有活动必须经过团长或副团长的批准和协调,确保艺术团整体形象的统一和艺术水平的提高。

4. 活动后应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越剧艺术团规章制度

越剧艺术团规章制度

越剧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越剧艺术团的管理,规范团员表现行为,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越剧艺术团的所有团员,所有团员应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团员应当以团队利益为重,服从组织安排,遵守规章制度,做到积极配合,共同进步。

第四条越剧艺术团的团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艺术素养和表演水准,热爱越剧艺术,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和演出中。

第五条团员在演出和排练中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维护团队形象,不得出现言语粗俗、举止不端等不良行为。

第六条团员应当遵守纪律,不得擅自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团队负责人请示。

第七条团员应当尊重艺术老师和团队领导,听从指挥,虚心学习,不得出现拒绝指挥、怠慢领导等现象。

第八条团员应当遵守演出规则,服从排演安排,做到熟练掌握剧本,准确把握角色,确保演出质量。

第九条团员不得擅自在社交网络或媒体上发表与越剧艺术团有关的言论,如有需要可以向领导征求意见后发表。

第十条团员应当尊重同事,互相帮助,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共同提高演出水平。

第二章惩戒措施第十一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团员,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扣减工资、停职、开除等。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规的团员,团队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直接开除的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对于蓄意破坏团队形象、组织秩序的行为,团队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其他第十四条团队将定期召开团队会议,对团队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第十五条团队将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激励团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团队将建立健全的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团员参加培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和艺术水准。

第十七条团队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社保,保障团员的基本权益。

第十八条团队将定期开展文体活动,提高团员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团队绝大多数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社区艺术团规章制度

社区艺术团规章制度

社区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促进社区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提高社区艺术水平,激发社区居民的文化创造力和艺术表现力,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是社区艺术团的基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社区艺术团活动的成员。

第三条社区艺术团是社区文化建设的基础单位,要履行社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职责,开展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服务社区居民,增进社区凝聚力和文化自信心。

第四条社区艺术团的管理机构为团委,团委下设活动委员会、宣传委员会、后勤保障委员会等工作机构。

第五条社区艺术团的活动宗旨是:弘扬社区文化,传播美好,培养人才,服务社区。

第六条社区艺术团的活动内容包括:舞蹈、音乐、戏剧、书画、手工艺等形式的表演和创作。

第七条社区艺术团的活动时间、地点由团委统一安排。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八条社区艺术团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爱好艺术,愿意参加团队活动,服从团委的管理。

第九条社区艺术团成员要遵守团规、团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条社区艺术团成员要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排练活动,提升自己的艺术水平,以更好地为社区服务。

第十一条成员要增强团队意识,相互帮助、互相尊重,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第十二条社区艺术团成员要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发挥艺术才华,展示社区艺术团的风采。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十三条社区艺术团的活动安排由团委负责制定,成员要按时参加,不得擅自缺席。

第十四条社区艺术团的排练时间和场地要统一安排,不得有私自占用或调换的行为。

第十五条社区艺术团的活动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有违背社会风尚的行为。

第十六条社区艺术团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安全规定,确保参与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社区艺术团的活动要注重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八条对于表现突出的成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团委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纪的成员,团委有权做出开除社区艺术团成员的处理。

大学生艺术团等级考核和学分申请制度09

大学生艺术团等级考核和学分申请制度09

大学生艺术团等级考核和学分申请制度艺术团等级考核和学分制,具体内容如下:(一) 艺术团队员等级考核实施办法:根据队员的成绩、训练演出以及平时综合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的评分。

到学期末根据该队员的所得分数确定最终成绩并予以等级评定。

1、每位队员基本分数为50分,满分为100分。

2、日常考勤分为20分(包括请假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第三次扣4分,第四次以后均扣4分;迟到、早退扣2分;缺勤一次扣5分;演出名单确定后,演出时无故缺席严重影响团队影响的一次扣10分)。

3、各队长根据队员常规训练和参加演出的表现情况可酌情给予6-10分的加分。

4、队员代表校级或以上获奖可加分(包括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6分;市级一等奖18分,二等奖14分,三等奖10分;区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个人减半)。

5、每学期末,队员的基本分、日常考勤分、队长考评分以及演出获奖加分的综合分数,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并记入队员档案。

(二) 艺术团学生干部等级考核实施办法1、开会迟到者(时间以办公室时间为准)以及各类材料报表未在规定时间内交齐者均以队员学分制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并记入队员个人档案。

有特殊情况必须至少提前1天报告办公室。

2、学生干部学分制以平时工作表现情况、会议出勤率、值班出勤及表现以及学期末民主投票选举的结果划分等级,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 素质拓展学分申请1、申请素质拓展学分的同学填写《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后,由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专业教师签署审定推荐意见,报院团委初审和公示后评审认证,结果报送学院教务处载入学籍。

2、申请资格为队员必须在参加艺术团满一年,并在《大学生艺术团学分考核制度》评定的等级考核中合格的队员;申请认证时间定于每学年11月。

3、特长学分申请。

持续参加三年以上者可获得3学分,持续两年以上者可获得2学分,持续参加一年以者可获得1学分。

艺术团队员在某方面有特长,经专业老师推荐,院团委认为已达到一定水平的,经审定可获得学分1-3分。

文体团队规章制度

文体团队规章制度

文体团队规章制度【篇一:文体队伍管理制度】富兴社区文体队伍管理制度社区文体团队是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中富有活力的群众性组织,它能吸引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跃居民群众的文化活动。

为了进一步提高五角场社区群众文体团队的综合水平,加快社区文化事业建设步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做出积极贡献。

特制定五角场社区文体团队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文化凝聚社区,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满足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依托社区人文资源,推进社区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管理任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任务,就是要不断提高社区的文化氛围,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把社区建设成为文化生活丰富、文化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运作机制建全和居民参与程度高的高质量、家园式文明社区。

具体为: 1、组织开展社区各层次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活动,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

2、立足社区、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充分挖掘社区的丰富文化资源,逐步形成社区文化与辖区可发展文化相结合的新格局,从而推进社区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3、组织社区文体团队定期互通信息、交流开展文化工作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作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共同探索社区文化建设发展方向和途径,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4、发挥文化活动中心的专业指导作用,运用好活动中心的专业特长的优势,组织经常性的骨干培训工作,为基层文体团队培养更多的团队领导组织人才。

5、拓展思想教育功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文化活动:歌咏比赛、歌舞表演、纳凉晚会、戏曲沙龙、广场文艺汇演、艺术品展示等。

广泛发动、组织社区居民群众积极参加社区文化艺术活动。

6、探索和构建社区文化网格化建设和管理,不断创新活动机制,改进组织运作模式,努力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化管理、专业化运作,群众文体团队自主管理的社区文化艺术活动新格局。

儿童合唱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

儿童合唱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

儿童合唱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儿童合唱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1一、遵守合唱团的组织制度和各项纪律;自觉维护合唱团的荣誉;参加合唱团的`各项活动;二、自觉学习音乐知识,提高演唱水平和艺术修养;三、促进合唱团内各成员及声部之间的团结与协作;四、对外积极宣传合唱团,维护合唱团的良好形象;五、任何成员不得随意迟到、旷到,需请假者必须提前告知指导老师;六、爱护合唱团的公共财物,维护合唱团的声誉。

团员不得在排练教室吃零食、大声喧哗,应保持排练厅的干净整洁;七、全体成员不得任意退团,必须首先向团长递交退团申请书,经批准同意办理退团手续,方可正式退出合唱团。

一旦退出,即失去合唱团团员资格,不再享受合唱团团员权利;八、对于积极参加训练,取得优异成绩的成员;给予全团通报表扬,评选为优秀团员;九、凡不认真参加训练,干扰或破坏正常训练秩序、违反纪律的,开出团籍。

儿童合唱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2一、组织管理架构1、合唱团设四个基本声部,即男高音、男低音、女高音、女低音。

由于大家没有音乐基础,目前排练以两声部作品为主,现设高低音两个声部长,高音声部长段力明,低音声部长吴昊,负责高低声部教学及点名。

2、合唱团选曲、练唱、排练及演出等艺术事物由指挥兼声乐老师,也就是我负责。

3、合唱排练场地协调、队员向各班请假等均由秘书部部长张素月负责。

二、出勤、请假1、合唱团排练时间为每周日到周四晚上6点二十到八点半,如有改动会及时通知大家。

2、每次排练由各声部长记录本声部团员出勤情况,填写出勤表、分为出席、请假、缺席三档;团员务必准时签到,签到后自觉占到自己所在合唱位置,准备排练。

3、有事请假需在规定排练时间前跟声部长请假,说明原因,经声部长批准后请假有效。

4、严禁迟到早退,无故迟到者迟到一分钟俯卧撑十个。

无故不参加排练者,一次警告,两次严重警告,三次无故不排练者直接清出合唱团。

三、训练要求1、团员训练时,应做到态度认真,按辅导老师的要求习唱每首练习曲目,严禁排练期间接打电话。

企业艺术团规章制度

企业艺术团规章制度

企业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艺术团的管理和运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文化素质,现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下设的艺术团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企业艺术团是由企业职工自愿组成的业余文艺团体,以文艺活动为主要内容,为企业员工提供文化娱乐服务。

第四条企业艺术团的宗旨是:弘扬企业文化,提升员工文化素养,促进团队建设,丰富员工文化生活。

第五条企业艺术团遵循民主自治、自愿参加、自主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企业艺术团的活动应符合企业文化宣传的宗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第七条企业艺术团应注重团队协作,积极传承和创新,不断提升文艺水平,为企业员工提供高品质的文化服务。

第八条企业艺术团应发扬团结互助、奉献奉献的精神,积极参与各项文艺活动,展现企业员工的风采。

第九条企业艺术团应坚持以服务员工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为员工提供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体验。

第十条企业艺术团的经费来源主要通过企业的支持和文艺活动的票务收入,不得借机谋取私利。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企业艺术团设立团长一职,由团员自行选举产生,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艺术团设立副团长若干名,由团员自行选举产生,协助团长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艺术团设立秘书长一名,由团长推选产生,负责团队的书记工作。

第十四条企业艺术团设立宣传部、策划部、演出部、后勤部四个部门,负责团队的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艺术团设立理事会,由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团队的重要决策。

第十六条企业艺术团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团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团队的工作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企业艺术团可根据需要设立特定任务小组,配合部门工作。

第十八条企业艺术团的组织结构图见附件一。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十九条企业艺术团举办的文艺活动应提前向企业相关部门申请批准,不得擅自组织活动。

第二十条企业艺术团举办的文艺活动应符合国家文化主旨,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会文娱部2014年9月
外国语学院艺术团管理办法
一、艺术团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以学生为主,为学生服务,拓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空间”的办团方针,以文艺形式反映大学校园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培养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技能。

二、艺术团作用
本艺术团任务:深入学生学习和生活,宣传党、团和学院的思想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艺术文化传统。

定期进行艺术训练,加强与各系以及各兄弟院校联系,选送队员代表我院参加各项文艺演出活动及比赛。

三、机构组成及职责
1、组织机构
艺术团设团长、副团长各一名,设置声乐组、舞蹈组、语言组、乐器组,主持组,各组设组长一名。

(1)声乐组
节目类型:合唱、独唱、重唱等各种演唱类节目;
组员要求:热爱歌唱,服从安排,有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中的任意一种或一种以上唱法功底。

(2)舞蹈组
节目类型:独舞、群舞、伴舞等各种舞蹈类节目;
组员要求:身材匀称,动作协调性好,有民族舞、现代舞或古典舞等任意一种或一种以上舞蹈基础。

原则上男生身高168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以上,有一定舞台表演经验。

(3)语言组
节目类型:组织策划语言类节目,例如相声,小品,舞台剧等;
组员要求:语言功底强,有相关经验或有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应变能力。

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

(4)乐器组
节目类型:乐队演出,为各种活动提供演奏表演等;
组员要求:乐感较好,有一定的基础或理论知识,对乐器有浓厚的兴趣,学习过一种或一种以上乐器并有相关等级考试证书。

(5)主持组
节目类型:为各种活动提供主持人;
组员要求:形象好,有清晰流畅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工作职责
(1)艺术团团长、副团长
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艺术团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负责艺术团工作任务的制定、督促、检查及其艺术团内的表彰奖励和惩罚等工作。

抓好艺术团成员的思想建设,充分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负责协调好艺术团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对艺术团的整体训练规划及节目排练计划进行落实和指导。

负责各小组的训练规划。

组织一年一度的招生和考核,向学生会及时反映团队的各方面情况。

(2)组长
组织本组成员训练、排连。

有很强的专业能力,与本队队员一起编排新节目,在专业基础上起到指导和教练的作用。

帮助专业落后的同学进步,提高整个队伍的专业水平。

及时向艺术指导老师及团长汇报本组情况。

负责考勤,对组员排练缺到情况进行准确的记录。

四、录取方式、条件
1、招录办法
每年9月至10月中旬进行艺术团的招新、换届工作,对前来参加招新面试的学生进行选拔,组建新一届艺术团。

2、招录条件
全院学生都可参与,凡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与文艺才能,对艺术有浓厚兴趣,符合各组的招录条件的同学,在通过招新面试后进入外院艺术团,成为艺术团成员。

五、团员的权力与义务
1、团员享有的权利
(1)在团内对本艺术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2)成员有权要求参加艺术团活动,以提高自身能力;
(3)成员优先享有参加校级、院级艺术活动的机会;
(4)成员有权拒绝参加影响自身学习、生活的艺术团活动。

但是,必须提前向团长或主管老师当面请假,否则以缺席论;
(5)团员有退出艺术团的自由,但需递交申请。

退团同学原则上可再次申请入团,但对屡次退者,将拒绝其加入。

2、团员应尽的义务
(1)遵纪守法,遵守高校学生行为规范。

遵守公德,遵守艺术团纪律。

(2)不得进行有损学院及艺术团声誉的宣传和活动;
(3)按时参加艺术团活动,遵守活动纪律,听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排练及演出任务。

在活动期间,有特殊原因而未能参加或中途离开,必须提前向团长或主管老师当面请假;
(4)成员应为艺术团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积极代表学院参与相关文娱活动;
(4)艺术团骨干应积极培养低年级成员或文艺苗子,为艺术团的人才储备工作出谋划策;
(5)艺术团干部应作出表率,积极活动,关心成员,关心艺术团的发展。

认真工作。

六、日常管理制度
1、纪律要求
(1)艺术团是以个人志愿、学院组织和受一定的规章制度约束而组织起来的团体,艺术团团员应服从组织管理,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
(2)艺术团的干部是艺术团工作、活动的骨干,必须具备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队员等条件;
(3)艺术团的干部由艺术团老师指定和民主选举相结合而产生;
(4)艺术团训练、排练和演出,艺术团会议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5)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要学习、遵守艺术团章程、制度和纪律。

2、考勤制度
(1)各组考勤全部由组长负责,做好每次训练和演出人员的考勤及活动情
况记录。

组长每月最后一天将考勤记录制作成Excel表格,发给团长,由团长保存,作为评奖评优参考资料;
(2)日常训练和演出一般情况不准请假。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向团长或主管老师当面请假;
(3)艺术团团长在学期末在QQ群共享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

如对考勤有异议者,可在公布三日内提出疑问,团长核实后及时给予答复。

一学期无故缺勤两次以上者(不包括两次),将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3、场地、器材管理制度
(1)艺术团内的演出服装、道具、音响设备等,都归艺术团所有,各成员在使用时要进行登记,演出完毕后要及时归还;
(2)各系如需要借用活动中心或舞蹈排练厅,应提前向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3)对于遗失、恶意损坏艺术团服装、道具等公共物品的成员,除批评处分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例会制度
(1)尽量每月召集所有队员开会,部署当月工作内容及安排;
(2)每学期安排1~2次团体活动,如聚餐、爬山,让团员们彼此熟悉、相互了解。

5、奖惩制度
(1)艺术团成员参加会议、活动和演出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团内年表彰的依据;
(2)为了鼓励艺术创新活动,凡为本团创作的优秀艺术作品,社团将给予相应的荣誉:最受欢迎奖:编排与导演的节目参与重大演出并深受观众或听众喜爱者;最佳创作奖:创作的艺术作品曾参与重大演出者。

(3)对在艺术团内表现良好,有突出成绩的团员将给予奖励:优秀干部奖:具有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队员等素养者;最佳表演奖:在艺术团重大演出中表现突出者(优秀演员、优秀主持人等);对表现差的队员要及时给予批评,特别差的给予除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