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质押操作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仓单质押的操作流程
一般来说,在仓单质押业务中,兼顾存货人、银行和保管人三方的利益,较为普遍的操作流程是:
(一)存货人与保管人签订《仓储合同》。存货人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送达保管人指定的仓库或货场,保管人接到到货通知后,按照《仓储合同》约定的验收项目、验收方法和验收期限对仓储物进行验收。验收时发现入库的仓储物与约定不符的,如发现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与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由存货人作出解释,或者修改合同,或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退回。保管人验收确认后向存货人签发仓单。
(二)存货人对仓单背书“质押”字样,由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后,存货人交付银行并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银行审核后,与存货人签订《借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与存货人、保管人签订《仓单质押监管合同》。银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一般在50%—70%范围内)放款至存货人在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
(三)存货人销售所得货款作为部分还贷划入监管账户,银行根据存货人部分还贷金额,将原仓单直接返还保管人,并书面指令保管人分割原仓单,从原仓单中分割出与部分还贷金额相对应的新仓单,银行收到分割出的相对应的新仓单,盖章签字交给存货人,并书面通知保管人。保管人同时签发剩余仓储物的仓单,直接交付银行。
(四)保管人核实确认后按照保管人所持仓单记载事项发货,收回仓单。
(五)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仓单项下所有仓储物均出库,仓单消灭,贷款及利息等全部归还银行后,余款可由存货人自行支配。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仓单质押的操作流程是按照存货人自有仓单直接出质来表述的,也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即借款人作为仓单持有人是背书受让所得的仓单,通常情况下,银行可能会对借款人背书受让的仓单作进一步的调查和评估,但在仓单质押中出质人和质权人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发生变化,故在此不赘述。
第四节仓单质押相关法律关系
在仓单质押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主体是:存货人、银行。法律关系客体是:仓单所记载的权利。法律关系内容是:存货人将仓单质押给银行,银行发放贷款给存货人,存货人还款,银行同意存货人提取相应货物。
仓单质押法律关系中除主体是存货人、银行之外,作为第三人的保管人在该法律关系产生的前后,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