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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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

分析

班级:建工1302

姓名:郑建

学号:20133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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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磊组员:郑建

论第一章绪

概述 1.1 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1.1.1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

事故的定性1.1.2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 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成为质量缺陷。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2)质量问题

元的称为质量问题。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

)质量事故(3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接经济损失在5000

特点1.1.3 、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事故分类

1.1.4

分类标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日国务28 月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已经2007 3 说明:日起施行。国务院12007 年6 月172院第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2 月1991 年2 日公布的《月年1989 3 29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

》同时废止。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建设部颁布第日第1381892007同时经年月建设部令(号部长令,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61 建设部令(》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日发布30 月9 年1989号,3 第

建设部令第13第号,1991年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月9日发布;1215号,1991年月5日发布)个部令7等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事故类别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类1

)特别重大事故1(

直接经济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1 亿元以上; 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2(

5000 万10050 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3010 是指造成人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元以上

(3)较大事故人以下重伤,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是指造成3 人以上

;1000 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000

)一般事故(4 1000 万元以下直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按事故责任分类2

)指导责任事故1(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操作责任事故(2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自然灾害事故3)(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3

)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1(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2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起的质量事故。

)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3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 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处理依据1.1.5

)有关技术文3有关合同记合同文件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2)

)相关的法规4件和档案(

处理程序1.1.6

)事故处3(2) ( 1)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制定事故处理方案(4

)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5理

处理方法1.1.7

报废限制使用56不作处理1修补方法2加固处理3返工处理4

处理

常见质量事故的原因1.1.8

建筑违反基本建设程序54设计失误地质勘察失误2管理不善1 3

灾害性事故使用、改建不当8 材料、制品质量低劣6施工质量差、不达标7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 1.2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1.2.1

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分析原因,作出正确的处理决策,这就要以充分的、准确的有关资料作为决策基础和依据,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几

)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个方面:(

①质量事故的情况;

②事故性质;

③事故原因;

④事故评估;

⑤设计、施工以及使用单位对事故的意见和要求;

⑥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2 (•

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

(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4)相关的法律法规。

(5)类似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资料和经验。

1.2.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緒构

可靠定检査

分析

1 事故调查

(1)初步调查:工程情况;事故情况;图纸资料;施工资料等;

(2)详细调查:设计情况;地基及基础情况;结构实际情况;荷载情况;建筑物变形观测;裂缝观测等;

(3)补充调查:对有怀疑的地基进行补充勘测;测定所用材料的实际性能;建筑物内部缺陷的检查;较长时期的观测等。

2 事故原因分析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清事故的性质、类别及其危害程度,为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依据。

(1)确定事故原点:事故原点的状况往往反映出事故的直接原因;

(2)正确区别同类型事故的不同原因:根据调查的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

(3)注意事故原因的综合性:要全面估计各种因素对事故的影响,以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3 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事故概况;事故是否已作过处理;如事故调查中的实测数据和各种试验数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构可靠性鉴定结论;事故处理的建议等。

4 结构可靠性鉴定根据事故调查取得的资料,对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进行科学的评定,为事故的处理决策确定方向。

可靠性鉴定一般由专门从事建筑物鉴定的机构作出。

5 确定处理方案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实地勘察结果和事故性质,以及用户的要求确定优化

6 事故处理设计

注意事项:

(1)按照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

(2)考虑施工的可行性;

(3)重视结构环境的不良影响,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7 事故处理施工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的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并应注意以下事项:把好材料质量关;复查事故实际状况;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施工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8 工程验收和处理效果检验事故处理工作完成后,应根据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1.2.3 工程事故处理的任务与特点

1 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

(1)创造正常施工条件;

(2)确保建筑物安全;

(3)满足使用要求;

(4)保证建筑物具有一定的耐久性;

(5)防止事故恶化,减小损失;

(6)有利于工程交工验收。

2 质量事故处理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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