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培训讲义
公务员法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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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培训讲义一、引言(一)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务员法》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在总则中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在具体制度中体现党对各类公务员的统一管理。
2、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与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相适应,从现阶段国情出发,着重解决公务员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3、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同时吸收改革成果,完善公务员制度。
(二)《公务员法》的诞生:2005年4月27日。
二、《公务员法》要解决什么问题(一)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1、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2、官员应当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
3、强化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
(二)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1、在现代社会,公务员不是国家进行管理的单纯工具,公务员与国家之间不是所谓的特别权力关系。
2、制定《公务员法》,应该关心公务员的生存状态和工作状况,使公务员有一种亲切感。
3、公务员也是权利主体,有着自己的正当利益,其合法权益也应予充分保障。
(1)公务员奉献的回报:要么政治上发展;要么经济上发展。
(2)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一样,都应享受宪法规定的工资权、休假权等基本人权。
4、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废除问题该理论认为,政府与公务员、监狱与犯人、学校与学生是特别权力关系。
法治和人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1、将宪法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之一,具有重大意义。
2、公务员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必须坚持这一指导思想。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1、将党管干部原则确立为《公务员法》的另一指导思想,符合中国实际。
(1)党管干部原则是党领导国家政权的标志。
(2)我国公务员不分政务类与业务类。
公务员都是国家干部,都要服从党的领导和管理。
2、如何正确地理解党管干部原则?第一个问题:“党管干部原则”内涵的演变。
公务员法一般知识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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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一般知识讲座
• 一、公务员法总论 (三)公务员的范围 1、判断公务员的标准 (1)依法履行公职 (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
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小范围型,主要指政府 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 • 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中范围型,包括政府系 统中的所有公职人员以及公共事业单位的人员 和国营企业的管理人员; • 三是以日本和法国为代表的大范围型,包括 政府系统中的所有公职人员、国会工作人员、 审判官、检察官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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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 被免职、降职、辞职或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 遇 4、参加培训
公务员法一般知识讲座
• 二、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 • (二)权利 5、对机关和领导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4)试用期 • 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 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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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 • (1)竞争上岗。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 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 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2)公开选拔。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 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 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 生任职人选。
(3)招考条件 • 积极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 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 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 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消极条件: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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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学习培训讲义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基本内容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等。
这些内容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还有很多制度预留空间。
体现了四个机制:新陈代谢机制、竞争择优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
完善了公务员制度的功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具有六种功能:选拔配置功能、更新功能、监控功能、保障功能、开发功能、激励功能。
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为基础,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有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公务员法》立法中的主要制度创新,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创新公务员分类制度,在分类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从而为公务员职务管理的其它环节奠定一个新的基础。
二是通过创设聘任制与任期制,创新公务员队伍的更新制度,优化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功能。
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而对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则是公务员法立法中对公务员更新机制最大的变革。
三是从法律地位上,确认将竞争上岗与公开选拔作为晋升方式之一,通过优化工资制度,创新了公务员激励制度。
这是对传统委任制的重要改革。
另外,还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因此,公务员法与暂行条例比较,有五个新的发展:扩大了范围;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方向;增强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激励功能;明确规定了职位聘任制度;把近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写进了公务员法。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比研究分析第一章总则《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共10条11款,《条例》共5条5款,本法增加5条6款。
总则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立法目的和根据,在第一条;二是范围,主要体现在第二条和第三条;三是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第四条;四是公务员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五至第九条;五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要体现在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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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比研究分析
内容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内容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三章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三十二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十六条录用国家公务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对审查合格的进行公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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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培训PPT课 件
本课件旨在深入介绍《公务员法》的概述、重要性、主要内容、培训目标、 培训内容和方法、效果评估,并进行总结和展望。
《公务员法》概述
《公务员法》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培养和管理。它对公务员的行为 准则和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务员法》的重要性
培训方法
以讲座、小组讨论、案例研究等形式进行。
《公务员法》培训的效果评估
知识测试
通过考试评估公务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 掌握程度。
案例分析
通过解决实际案例来评估公务员的应用能 力。
绩效评估
通过工作绩效来评估培训效果。
总结和展望
通过《公务员法》培训,我们可以增强公务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提升 政府服务的水平,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公务员法》的实施对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机构,增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能力,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
1 选拔和任用
规定了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程序,确 保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2 职责和权利
明确了公务员的职责和权利,包括服 务公众、维护国家利益、保守国家秘 密等。
3 考核和奖惩
规定了公务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促进公务员的工作激励和责任意识。
《公务员法》培训的目标
1
了解法律法规
让公务员了解《公务员法》的基本要求
提升专业能力
2
和规定。
培养公务员执法、办事和服务的能力。
3
加强职业道德
பைடு நூலகம்
引导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 德观。
《公务员法》培训的内容和方法
培训内容
包括法律法规知识、职业道德培养、案例分析等。
2024年度法律基础知识(公务员初任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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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审理与判决、 执行等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等程序 。
26
07
国际法基础知识
202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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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概述及基本原则
国际公法的概念和特点
国际公法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具有普遍性、强制 性等特点。
国际公法的基本原则
包括国家主权平等、互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原则。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刑法、民法、 行政法等部门法。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用于规范行政管理活动。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用于规范本地区的社会事务。
202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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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原则与精神
30
THANK YOU
2024/3/24
31
国际公法的主要渊源
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等。
202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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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简介
2024/3/24
国际私法的概念和特点
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具有国际 性、私法性等特点。
国际私法的渊源和适用
包括国际条约、国内立法、国际惯例等渊源,以及适用外 国法的条件和方式。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包括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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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概述和职能
世界贸易组织是全球性的国际贸易组织,旨 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 度原则等。
2024/3/24
公务员法教材及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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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公务员法一、公务员概述(一)概念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二)范围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七类机关的工作人员: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7.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
二、公职的取得(一)录用1.录用办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2.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公务员的录用必须达到拟任职位的各项要求,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职务任免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方式有三种。
1.选任制。
宪法组织法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的领导职务。
2.委任制。
针对一般的公务员职务。
3.聘任制。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
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第53 页共300 页三、公职的履行(一)考核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的类型包括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降职),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要按规定予以辞退。
(二)处分1.公务员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警告的期限为6 个月;记过,记过的期限为12 个月;记大过,记大过的期限为18 个月;降级,降级的期限为24 个月;撤职,撤职的期限为24 个月;开除。
2.处分后果,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涨工资(警告除外)。
[课件]《公务员法》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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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
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
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依法履行公职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二、公务员法的特点
1
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 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 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 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某种 意义来讲,关键在于人。”
二
公务员法的特点
二、公务员法的特点
1
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小范围。
国外公务员范围
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中范围。
三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大范围。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
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我们要实现的四个 现代化,是中国式的现 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 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
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
而是‘小康之家’。”
第一步从1981年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 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 第二步从1991年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 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 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一
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 公务员法的特点
二
三
关于公务员法实施的几个问题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 “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 以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改革和完善干部 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法》学习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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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学习培训讲义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基本内容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等。
这些内容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还有很多制度预留空间。
体现了四个机制:新陈代谢机制、竞争择优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
完善了公务员制度的功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具有六种功能:选拔配置功能、更新功能、监控功能、保障功能、开发功能、激励功能。
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为基础,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有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公务员法》立法中的主要制度创新,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创新公务员分类制度,在分类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从而为公务员职务管理的其它环节奠定一个新的基础。
二是通过创设聘任制与任期制,创新公务员队伍的更新制度,优化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功能。
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而对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则是公务员法立法中对公务员更新机制最大的变革。
三是从法律地位上,确认将竞争上岗与公开选拔作为晋升方式之一,通过优化工资制度,创新了公务员激励制度。
这是对传统委任制的重要改革。
另外,还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因此,公务员法与暂行条例比较,有五个新的发展:扩大了范围;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方向;增强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激励功能;明确规定了职位聘任制度;把近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写进了公务员法。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比研究分析第一章总则《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共10条11款,《条例》共5条5款,本法增加5条6款。
总则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立法目的和根据,在第一条;二是范围,主要体现在第二条和第三条;三是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第四条;四是公务员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五至第九条;五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要体现在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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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庆红 --
一是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 空白, 具有里程碑意义 。
▪ 二是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干部人事 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实现干部人事 管理的科学化 、民主化、法制化 。
交往、应变和表达能力。
▪ “德”、‘才”是人才素质的两个方面,所谓 “德”,就是看干部是否具有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 的思想政治素质,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坚持社会主 义道路和党的领导”;所谓“才”,是指人认识世 界、改造世界的才智和能力。就是看干部在执行党 的路线和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是否具有胜任工作 的能力和本领。
人选。
❖ 所谓择优,是指通过竞争优先录用或使用优 秀人才。择优原则体现在公务员制度的各个方面, 主要表现:一是录用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 格考察的办法,从报考者中择优录用;二是公务 员的晋升标准,包括考核的结果、工作实绩、组 织领导才能等,优者晋升,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 破格或越一级晋升职务;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 确定为不称职的,按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使用。
可以依据法定程序,给予辞退。所以,本条明确规
定了要注重工作实绩,促使公务员不断进取,积极
向上,要有忧患意识,成为一名真才实干的公务
员,只有这样才不愧于公务员的称号。
第四,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 所谓分类管理,是指以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为
主要依据,通过对“公务员”进行科学合理分类, 按照各类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以及 各类公务员的特点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
▪ “道德能弥补才能的不足,才能永远弥 补不了道德的不足。”
注重工作实绩
公务员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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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讲义公务员法是关于公务员的法律规定,旨在规范公务员的选拔、任免、培训、管理等方面的事务。
本讲义将对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和分析,以便读者对公务员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第一章公务员的基本规定1.1 公务员的定义公务员是国家机关、政府事业单位、社会主义事业单位及其他依法设立的单位在行政编制内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
1.2 公务员选拔和任用1.2.1 公务员的选拔必须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公务员。
1.2.2 公务员的任用应当根据其资历、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估,确保任用合适人员。
1.3 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1.3.1 公务员享有平等、公正、公开的职业发展机会。
1.3.2 公务员应当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忠诚于国家和人民。
第二章公务员的职称和职级2.1 公务员的职称制度2.1.1 公务员的职称分为专业技术职称和管理职称,通过考核提升。
2.1.2 公务员职称的评定应当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2.2 公务员的职级制度2.2.1 公务员的职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通过考核晋升。
2.2.2 公务员的职级晋升应当根据综合表现和职务要求进行评估,并确保晋升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第三章公务员的权益和保障3.1 公务员的待遇3.1.1 公务员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调整。
3.1.2 公务员应当享有公平的晋升机会和加班补助,确保合理的工作收入和工作环境。
3.2 公务员的奖励和惩罚3.2.1 公务员应当根据工作业绩和贡献得到相应的奖励,鼓励其积极进取、作出更大贡献。
3.2.2 公务员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公务员的职业规范4.1 公务员的廉洁从政4.1.1 公务员应当遵守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规范,坚决抵制贪污、受贿等不正之风。
4.1.2 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主动报告财产和事项变动,确保廉洁从政。
《公务员法》培训要点.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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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卫生监督局 公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一讲 依法管理与科学管理公务员队伍 的总纲程
一、立法背景、宗旨和框架结构 1、立法背景(3方面讲):教P1 2、立法宗旨及依据:教P4(立法依据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公务员法的性质和内容: 性质:
①是关于公务员义务、权利和管理规范的法律。 ②是我国人事管理总纲程性质的法律。 ③属于国家组织法的范畴。
责的委托。 2、职务类型:领导和非领导职务。 3 、职务序列、层次:教P85
三、级别:释P50
重点是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一职数级,上下交叉
第三讲 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录用
四、录用 1、录用的主管部门:22条 2、录用的消极条件:24条 3、录用的范围:21条 4、录用的前提条件及方法: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
前提条件释P100、公务员的兼职释P102、) ❖ 职务的晋升
释P104(晋升的条件及资格规定释P105、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规定、 晋升领导职务的制度释P114、初任法官要通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取得 资格、选拔任用公务员的重要方式是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 ❖ 奖励制度
释P120(奖励的原则48条、种类50条、奖励的条件的规定49条) ❖ 培训制度:
释P142、教P225(培训的方式是分级分类教P228、)
温馨提示
一、考试题型 ❖ 1、名词解释 ❖ 2、填空 ❖ 3、多选题 ❖ 4、判断并改错 ❖ 5、问答题 二、特别关注
10月13日考试时一人一桌一卷,上级来人巡 视,不过您可以悄悄瞧资料,但不可瞧MM和帅哥 哟!
感谢大家光临! 高分向您招手!
第一讲 依法管理与科学管理公务员队伍的总纲程
④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障法。 内容:释P7(3个方面) 二、公务员管理的原则:(第5、6、7、8、9条)释P12(按现行的体制,
公务员法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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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学习培训讲义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基本内容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等。
这些内容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还有很多制度预留空间。
体现了四个机制:新陈代谢机制、竞争择优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
完善了公务员制度的功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具有六种功能:选拔配置功能、更新功能、监控功能、保障功能、开发功能、激励功能。
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为基础,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有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公务员法》立法中的主要制度创新,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创新公务员分类制度,在分类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从而为公务员职务管理的其它环节奠定一个新的基础。
二是通过创设聘任制与任期制,创新公务员队伍的更新制度,优化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功能。
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而对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则是公务员法立法中对公务员更新机制最大的变革。
三是从法律地位上,确认将竞争上岗与公开选拔作为晋升方式之一,通过优化工资制度,创新了公务员激励制度.这是对传统委任制的重要改革。
另外,还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因此,公务员法与暂行条例比较,有五个新的发展:扩大了范围;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方向;增强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激励功能;明确规定了职位聘任制度;把近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写进了公务员法。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比研究分析第一章总则《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共10条11款,《条例》共5条5款,本法增加5条6款。
总则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立法目的和根据,在第一条;二是范围,主要体现在第二条和第三条;三是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第四条;四是公务员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五至第九条;五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要体现在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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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学习培训讲义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基本内容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等。
这些内容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还有很多制度预留空间。
体现了四个机制:新陈代谢机制、竞争择优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
完善了公务员制度的功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具有六种功能:选拔配置功能、更新功能、监控功能、保障功能、开发功能、激励功能。
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为基础,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有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公务员法》立法中的主要制度创新,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创新公务员分类制度,在分类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从而为公务员职务管理的其它环节奠定一个新的基础。
二是通过创设聘任制与任期制,创新公务员队伍的更新制度,优化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功能。
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而对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则是公务员法立法中对公务员更新机制最大的变革。
三是从法律地位上,确认将竞争上岗与公开选拔作为晋升方式之一,通过优化工资制度,创新了公务员激励制度。
这是对传统委任制的重要改革。
另外,还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因此,公务员法与暂行条例比较,有五个新的发展:扩大了范围;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方向;增强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激励功能;明确规定了职位聘任制度;把近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写进了公务员法。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比研究分析第一章总则《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共10条11款,《条例》共5条5款,本法增加5条6款。
总则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立法目的和根据,在第一条;二是范围,主要体现在第二条和第三条;三是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第四条;四是公务员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五至第九条;五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要体现在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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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一)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务员法》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在总则中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在具体制度中体现党对各类公务员的统一管理。
2、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与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相适应,从现阶段国情出发,着重解决公务员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3、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同时吸收改革成果,完善公务员制度。
(二)《公务员法》的诞生:2005年4月27日。
二、《公务员法》要解决什么问题(一)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1、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2、官员应当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
3、强化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
(二)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1、在现代社会,公务员不是国家进行管理的单纯工具,公务员与国家之间不是所谓的特别权力关系。
2、制定《公务员法》,应该关心公务员的生存状态和工作状况,使公务员有一种亲切感。
3、公务员也是权利主体,有着自己的正当利益,其合法权益也应予充分保障。
(1)公务员奉献的回报:要么政治上发展;要么经济上发展。
(2)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一样,都应享受宪法规定的工资权、休假权等基本人权。
4、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废除问题该理论认为,政府与公务员、监狱与犯人、学校与学生是特别权力关系。
法治和人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1、将宪法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之一,具有重大意义。
2、公务员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必须坚持这一指导思想。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1、将党管干部原则确立为《公务员法》的另一指导思想,符合中国实际。
(1)党管干部原则是党领导国家政权的标志。
(2)我国公务员不分政务类与业务类。
公务员都是国家干部,都要服从党的领导和管理。
2、如何正确地理解党管干部原则?第一个问题:“党管干部原则”内涵的演变。
(1)党管干部原则,在战争年代,干部工作带有战时性、军事化的特点,从而形成了不仅对党的、军队的干部,而且对区域性政权的干部,都由党组织统管。
(2)建国初期,沿袭解放前做法,所有干部都由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统一管理。
(3)从1953年起,我国建立起新的干部管理模式,即分部分级管理模式。
分部管理,就是由党委各个部门分管本领域内的干部。
如文教干部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
分级管理是指上级党委对下级单位干部管理的权限幅度。
长期以来,人们便约定俗成地把这种体制的内容视为党管干部的原则。
(4)1980年中组部发出《关于重新颁发<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
《通知》对党管干部原则作了如下表述:“一切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都应根据他们担任的职务,分别由中央和各部门的党委、党组或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
”(5)1980年,中组部发文,对于党政机关,要下管两级机构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干部,比如中央对地方,管理到省和地(市)两级。
(6)1984年,中央决定将“下管两级”,改为“下管一级”。
(7)1989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
该《通知》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干部管理的方法。
党要加强对干部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
”(8)1992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在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力的意见》。
该《意见》指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通盘规划,分步实施,逐步配套。
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
”(9)2000年8月,中央办公厅发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纲要》指出:“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同时适应新的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
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个问题:党管干部原则在公务员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1)、党制定与公务员制度有关的路线、方针、标准和政策。
(2)、中国共产党通过各级党的组织对公务员中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监督。
(3)、由党组织负责对公务员的部分管理事务。
①由中共中央和各级党委向人大推荐应由人大选举、决定的公务员人选。
②按照党政分工,党的组织部门直接管理一定级别以上的公务员。
③政府各部门、法院、检察院的党组(党委)分别管理一定职务级别的干部。
四、《公务员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1、公开原则要求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如考录、考核、晋升、惩戒)要保持公开、透明。
2、平等原则要求公务员管理应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3、建立竞争机制的目的,就在于选择与激励优秀人才。
(二)依法管理原则1、依法治国不仅要求政府的外部行为应遵循法治原则,机关的内部管理也应依法管理。
2、对公务员的依法管理。
(1)权限法定;(2)条件法定;(3)标准法定;(4)程序法定。
3、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1)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打击报复。
(2)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本人或家人的人身安全等可能会受到威胁。
(三)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1、监督约束机制包括:义务、纪律、惩戒、考核、回避、申诉控告等环节。
2、激励保障机制包括:考核、职务与级别晋升、奖励、工资保险福利、退休待遇、申诉控告等环节。
3、考核既是监督约束又是激励保障的机制,并且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公务员法》的设计思路是,分类考核、体现首长负责制、加大考核结果的区分度。
4、职务晋升是对公务员最大的激励。
5、创新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机制(1)关于廉政金制度①廉政金:寄托着人民对公务员一生廉洁的期待。
②廉政金的原则——“无法定过错全拿走,有法定过错全失去。
”(2)以《公务员法》为契机,制定公务员财产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法。
(四)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1、任人唯贤是党提出的干部路线。
2、德才兼备是党提出的干部标准。
(1)公开考试主要是笔试和面试,考察重点是报考者的“才”。
(2)严格考察主要是政审,考察重点是报考者的“德”。
(3)考核制度,则是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但重点是工作实绩。
3、落实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需要注意的问题:(1)谁来评判一个人?(2)怎样评判?五、《公务员法》的主要制度创新(一)扩大公务员范围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据此,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包括:①中国共产党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②政协机关;③人大机关;④行政机关;⑤司法机关;⑥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为什么要扩大公务员范围?(1)共产党既是领导党又是执政党,党的机关人员实际上从事着公共事务管理。
这是我们最大的政治特色。
(2)民主党派机关、政协机关各自发挥着特定的作用。
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
(3)法官、检察官与政府工作人员一样,尤其在素质要求、管理监督等方面是一致的。
(二)建立职务晋升与级别晋升的“双梯制”1、公务员级别与公务员职务一起,构成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2、将级别晋升作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阶梯:职务晋升侧重“给官”;级别晋升侧重“给钱”。
3、“双梯制”的特点在于:(1)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2)增加公务员级别;(3)实行“一职数级,上下交叉”;(4)向基层公务员倾斜。
(三)创新分类制度1、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1)军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等属于国家干部的范围,但未纳入公务员队伍。
(2)法官、检察官是公务员,但其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法律的,从其规定。
(3)对领导成员与非领导成员,以及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加以区分。
(4)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
2、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1)综合管理类是公务员职位中的主要部分,也可称为一般行政类。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主要包括机关中履行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等职责的职位。
(2)行政执法类职位①全国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在税务、工商、质检、环保、药监等机关,并主要集中在基层。
约为200万人,科员、办事员占70% 。
②初步设想,行政执法职务分为七个职务层次,最高职务层次相当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调研员,最低相当于办事员。
如税务行政执法职务可以分为一至七级税司。
(3)专业技术类职位①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呼唤专业技术类职位制度的诞生。
②初步设想,专业技术类职务分8个职务层次,相当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中巡视员以下、科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层次。
(四)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1、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2、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化管理。
3、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先由一个中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聘任制不同于实践中的政府雇员制(五)创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票决制;●任职前公示制度1、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
2、票决制:干部任用决策方式的重大创新,维护决策者民主权利,加强干部任用工作监督。
3、任前公示:“干部选的准不准,先让群众审一审”。
体现干部工作中扩大民主的方向。
《公务员法》第30条明确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第46条规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第44条规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第45条规定: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六)建立公务员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1、民主法治制度下的政府是一种责任政府。
2、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七)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实行任期制1、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2、1978年确立干部退休制解决了“活到老,干到老”的职务终身制问题,却存在“不到年龄不退休,不犯错误不下台”的“准终身制”问题。
3、任期制意味着:凡是任期已到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律退出该领导职务。